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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52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50

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浅了!

有些坏人在监狱里坐久了,和典狱官狱卒们狼狈为奸,就很肥了。山阴有个姓李的,因犯杀人罪坐牢,每年都赚上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狱。住了几个月,无所事事。恰好他同乡有犯杀人案的,便冒名顶替。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必然可以长期监禁,不会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减等充军。他叹气说:“我没办法再能进这儿来了!”按照旧例,充军的人都移押顺天府待命;这时正是冬天,停止发遣,姓李的具状要求仍回刑部监狱等候春天发遗,要求再二,都没批准,还老大不高兴呢!

二、方苞《狱中杂记》原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怪之。有洪同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者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柒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

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史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

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辞,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岁每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者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但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共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率,人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通赦。将出,日与其徒置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渠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

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据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方望溪先生全集》)

三、后记

方苞(一六六八——一七四九),字灵皋,晚号望溪,安徽桐城人。他是清朝进士。四十三岁时候,发生了戴名世《南山集》、《孑遗录》的文字狱,他被牵连。《清史稿》说:

五十年(一七一一),副都御史赵申乔劾编修戴名世所着《南山集》、《孑遗录》有悖逆语,辞连苞族祖孝标。名世与苞同县,亦工为古文,苞为序其集,并逮下狱。五十二年(一七一三),狱成,名世坐斩。孝标已前死,戍其子登峄等。苞及诸与是狱有干连者,皆免罪入旗。圣祖夙知苞文学,大学士李光地亦荐苞,乃召苞直南书房。未几,改直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命充武英殿修书总裁。世宗即位,赦苞及其族人入旗者归原籍。

据苏惇元《方望溪先生年谱》,方苞被判死刑后,还照样“阅礼经自若”。和他关在一起的人把他的书给丢在地上,说:“命在须臾矣!”可是方苞回答说:“朝闻道,夕死可也!”他前后坐了一年三个月的牢,被清圣祖免死后,清圣祖以“方苞学问,天下莫不闻”。命他以“白衣人”入南书房。此后他在朝里做官,不料因为刚正敢言,被人整冤枉,据《清史稿》,乾隆皇帝

乃降旨诘责,削侍郎衔,仍命修《三礼义疏》。苞年已将八十,病日深,大学士等代奏,赐侍讲衔,许还里。十四年(一七四九),卒,年八十二。苞既罢,祭酒缺员,上曰:“此官可使方苞为之。”旁无应者。

在学术地位上,

苞为学宗程、朱,尤究心《春秋》、《三礼》,笃于伦纪。既家居,建宗祠、定祭礼、设义田。其为文,自唐、宋诸大家上通“太史公书“,务以扶道教、裨风化为任。尤严于义法,为古文正宗,号“桐城派”。

方苞虽然“为古文正宗”,但他的古文,实在并不高明。我读他的全集,发现他实在是一个迂夫子,当然在他的水平和框框里,他是一个真诚的人。他在临死前,数度举右手以示子孙,为了他曾交代子孙在他死后必须袒右臂入棺,用以罚他未能在弟弟入敛时在旁照料(当时他正生病)。这种真诚,倒颇有“曾子易箦”的风度。

方苞这篇《狱中杂记》,倒是这位迂夫子的一篇绝好文章。写得巨细不遗,颇见遗爱。《狱中杂记》后面有编校者按语,全文是:

刘大山曰:望溪在狱,思老监惟各牖于壁间气可少苏,使圬者计工费。同击者曰:“居老监者,多生狱也;吾辈,死人也!而忧生人气郁,奈闻者笑何?”及出狱,未兼旬,蒙诏入南书房,数日得七十全。刑部主事龚君梦熊引为己任,禁卒司狱难之,讼言于六堂。曰:“墙有穴,大盗重囚逸出,咎将孰任?”龚君曰:“牖函木格,囚从何逸?”乃具结状独任其辜,牖乃成。望溪事无足异,龚君之义,则不可没也!

先生自记曰:其后韩城张公复入为大司寇,静海励公继之,诸弊皆除。仍有易官文书、以伪章下江西省者,其驳稿乃韩城公所手定,诘承行之胥,伏罪,命具奏。翌日即上本。司正郎请曰:“侯参胥役,例发五城兵马司看守。”公从之。胥以是夕遁,盖未定罪人犯逸,司坊罚甚轻,而所得过望,故甘为受罚也。又言始至录囚,有磨钱周郭取镕者,事可立断,而迟之二年,钩致牵连佐证,七十余家矣!司官递代应参者至十数人,同官持之中止,每叹恨人心抗敝,典狱者虽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犹不能使民无冤,痛也!

可见方苞的遗爱,并不止于作文而已。

《狱中杂记》有一段说“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的话,显然是反对官吏一味做功德、不判恶人死刑的。方苞这一观点,在《与孙司寇书》中,曾有细说。他抗议把一名杀侄子的犯人改绞刑为“缓决”,他认为这个犯人“穷凶极恶,万元可原”。他义正辞严地说:

自古典刑之官,皆以刻深为戒,故宅心仁厚者,不觉流于姑息;又其下则谓脱人于死,可积阴德以遗子孙;不知纵释凶人,岂惟无以服见杀者之心,而丑类恶物,由此益无所忌,转开闾阎忍戾之风、是谓引恶、是谓养乱,非所谓迈种德也。

昔虞舜刑故无小,其命官曰:“怙终贼刑。”而皋陶称之曰:“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周公东征,破斧缺斨,东人歌思,以为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执事以儒者操事柄,望布大德,勿以小惠为仁,即改前议,仍所谳为情真,若有人祸

天刑,皆归于仆,死者亦于公无怨也。望勿以为过言而弃之!

这一干涉审判的文字,倒真是千古妙文呢!

方苞又有《结感录》一文,一一记录在他受难时,帮过他的志土仁人。其中写一位马逸姿,

安徽布政使马公逸姿,字骏伯,陕西咸宁人,先公在官,死于寇,公以荫起家,始至,尝介各友白君玫玉通问,愿为交,余谢不敢见。及余被逮,江苏廉使以事出,制府命公摄理督粮道,李公玉堂佐之,公豫诫群吏,毋得缧绁。每见余貌必蹙,语必称“先生”,李公亦然。时制府欲得戴氏他书以上,亲鞠诸被逮者。公入言,某邦人之望,每大府及监司至,必礼于其庐,而固辞不敢交也。虽在难,愿公毋操切,以慰邦人之心。制府实恶余,其后与仪封张公相构,桂余名弹章,而亲鞫时,未尝加声色,则公力也!无何廉使归,亦欲得事端以自为功,将以金木讯余,公力阻之不可。乃正色曰:“朝命捕人,非鞫狱也!某儒者,上所知名,今以非刑苦之,设犯风露死,孰任其责?”乃止。遣解之日,公与诸司及部使者坐堂上,吏执籍,呼逮人过堂下,加械毕,公起立离位,诸司次第起,使者亦起,公肃余升堂,手解余系,谓使者曰:“方先生儒者,无边罪理,君为

我善视之,毋使因于隶卒。”既就道,使者每食,必先馈余,同逮者余喙。就逆旅,必问安否。既至京,揖余曰:“吾在江南,惟马公遇我独厚,问何以然?则子之急也。于今至矣,为我报公,子无伤也。”余告以未事时,与公实未谋面,闻者莫不嗟叹焉。

这是很动人的故事,他又写一位张丙厚:

张公丙厚,字尔载,号腹庵,甲戌进士,磁州人。壬申癸酉间,余至京师与相识,或间曰:“某甚轻君。”越数岁,相见于江南,始得自解说,而为交亦未深也。及余被逮,公适为刑部郎中,时上震怒,特命冢宰富公宁安,与司寇杂治。富廉直,威棱慑众,每决大议,同官噤不得发声。余始至,闭门会鞫,命毋纳诸司。公手牒称急事,叩门而入,问何急?曰:“急方某事耳!”遂抗言曰:“某良士,以名自累,非其罪也!公能为标白,海内瞻仰;即不能,感毋以刑讯。”因于案旁取饮,手执之,俯而饮余,长官暨同列,莫不变色易容,众日皆集于公,公言笑洒如。供状毕,狱隶前加锁,迫扼喉间,公厉声叱之,再三易,仍用狭者。时事方殷,长官曰:“俾退就阶墀,徐易之。”公曰:”下阶终不得易矣!”既易锁,亲送至狱门,谕禁卒曰:“某有罪,彼自当之。汝辈如以苛法相操者,吾必使汝身承其痛。”是狱朝士多牵连,虽亲故,畏避不敢通问。公为刑官之属,乃不自嫌,而讼言余冤,相护于公庭广众中,诸公自是乃服公之义也。

这又是很动人的故事。文章中又写一位宋梦蛟,在方苞受难中—直“易姓名尾余后”、一直偷偷在起解途中照顾他;又写一位杨三炯,这人冒充狱吏,混进牢里去探望方苞,并且一再留宿。“狱中地狭,自春徂秋,疫厉作,死者相望,秽气郁蒸,虽仆隶不可耐。而君旬日中必再三至,或淹留信宿,道古今,证以天道人食,慷慨相勖,虽余亦忽不知其身之危与地之恶也!”后来方苞发现在别人找他麻烦的时候,独有一位狱吏老是帮忙他。后来村听,原来这位狱吏是杨天炯“竭其资”买通来卧底的!

方苞在受难后写《狱中杂记》,写他受难时的种种见闻,又一一写出在他受难时帮他的许多奇人奇事,两百七十年后的我们读起来,深感今日黑牢固然依旧,但是黑牢中的那些光明却已不复长存。以古证今、迫昔忆往,真不禁令我们大感其慨矣!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夜十时写起,两点写成,共花四小时

经典排名战

中国学术的主流之一是“经”,它在四部分类——“经”、“史”、“子”、“集”——中独占魁首。研究“经”的专门学问就是所谓“经学”。

“经”在中国历史上,好像一个越滚越大的雪球,沿山而下,渐渐闹得有点四不像。因为最初的“经”,多是古代一些文字记录,可是后世的人因为尊古狂热,慢慢把“经”的范围扩大,有的以记为“经”,有的以群书为“经”,甚至有的以诸子为“经”,如《四书》《五经》中的《孟子》,明明是子书,可是偏偏被抬举为“经书”!又有的还以经解为“经”,如《十三经》中的《尔雅》,明明是经传的释词,可是硬梆梆地被列入为“经”!这些都是后话。在原始的“经”里,最基本的是《五经》。照汉朝班固《白虎通》中“五经”说法,“五经”是《易》(《易经》)《尚书》(《书经》)、《诗》(《诗经》)、《礼》(在汉朝时指《仪礼》,后来指《礼记》)、《春秋》(后来又和《左传》合并。)“五经”之外,又有“六经”就是加上《乐经》,今文家说“乐”本无经,古文家说有“乐经”,但是秦始皇焚书时给烧掉了。汉朝以后,“六经”也叫“六艺”。

“五经”也好,“六经”也罢,它们的排名次序,有着有趣的兴衰史,其中最令人侧目的,是《周经》,《易经》就是《周易》。

《周易》

《周易》是卜筮用的一本签文总集。(《左传》、《国语》里记占卜的事,都以根据《周易》来说明为主。)根据《周易》,我把卜的结果排比如下: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计算:说“吉”的爻一百二十一次;说“凶”的爻五十二次;说“旡咎”的爻八十五次;说“何咎”、“何其咎”、“匪咎”的爻四次;说“厉”的爻二十六;说“悔”的爻二次;说“有悔”的爻四次;说“悔亡”的爻十八次;说“无悔”的爻七次;说“亨”的爻三次。这些名堂,在在都显示了《周易》这部书的卜筮特色。古代人喜欢问卜,卜出来的结果就是“繇辞”或“爻辞”。这些结果,累积起来,每在新卜之争与所现之兆相同的时候,就可以援用累积的结果,不必再重复了。这种卜的方法,比以前方使,所以叫“易”;因为流行在“周”朝,所以累积的结果,就叫《周易》。

因为《周易》只不过是卜筮手册,所以除了这个意义以外,原来没有别的。可是,在《周易》本文(就是“经”的部分)以外,后来冒出了“传”的部分。本来解释“经”的叫“传”的作用,本来该是帮忙解释明白的,但是《周易》的“传”却越帮越忙,于是问题就多了。

“传”就是《易传》,包括七篇,就是《彖传》、《象传》、《系辞传》、《文言传》、《说卦传》、《序势传》、《杂卦传》。其中《彖传》、《象传》、《系辞传》各有两篇,汉朝以后,就把这十篇一起叫做“十翼”,就是十篇辅翼的意思。现就“十翼”来细说一下。

“十翼”包括:一、彖上传(《周易》六十四卦,每卦有“彖辞”,就是断定这卦意思的话,《彖传》就是解释“彖辞”的话),二、彖下传,三、象上传(又叫“大象”,是总论一卦之象,这种总论,叫做“爻辞”),四、彖下传(又叫“小象”,是分论六爻之象,爻是八卦表示的形象),五、系辞上传(系辞总论《周易》的话),六、系辞下传,七、文言传(文言是解释二卦经文的言语,是专说乾坤二卦的),八、说卦传(解释八卦的方位、意义,如“干,健也”;和取象,如“干为马”),九、序卦传(解释六十四卦为什么要排成这种次序),十、杂卦传(解释卦名)。

牛头不对马嘴

“十翼”是谁作的?从汉朝到唐朝,大家都没有异议,都说是孔子作的。但是古文家说“十翼”全是孔子作的,今文家说有文王、周公的份儿。到了宋朝,欧阳修首先提出像样的怀疑。欧阳修说:

系辞而下非圣人之作者,以其言繁衍丛脞而乘戾也。……至于“何谓”“子曰”者,讲师之言也;说卦、杂卦者,筮人之占书也。(《易童子问》卷三)

欧阳修仍是今文家的路数,所以仍相信孔子作《易》、相信“河图”、“洛书”的神话,不敢怀疑《彖传》、《象传》。因为孔子是作者之一,于是,“孔子传易”的说法,便在中国牢不可破,《易经》有孔子撑腰,在中国,就变成了影响力最显赫的一部文献,在中国思想上,上下通吃,以至于今天。

但是,“孔子传易”这种说法,一经仔细检查,就站不住了,因为《易经》中《彖传》、《象传》里头的意识形态,跟《沦语》里面的完全不一样,以对“天”的看法为例,《论语》中孔子的“天”是有“神性”的、有意志的、有情绪的:

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

夫子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雍也》)

子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述而》)

子曰:“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于罕》)

子曰:”吾谁欺,欺天乎?”(《子罕》)

子曰:“噫! 天丧予!天丧予!”(《先进》)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季氏》)

而《周易》中的“天”。却是没有“神性”的、没有意志的、没有情绪的!

大哉干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干》彖)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豫》彖)

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 ……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复》彖)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咸》彖)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干》彖)

大哉干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干》文言)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系辞》二传)

论断孔子,当然要以《论语》为准,但是《周易》的《彖传》、《象传》出来,这样的孔子,就变成一个跟《论语》牛头不对马嘴的孔子了,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因很简单:《易经》中的孔子,是假造的。

孔子眼中的“易”

《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晚早喜易”、“读易,韦篇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这段文字是很可疑的。因为整部《论语》中,根本没有这类喜“易”的记载;也没有读“易”读得次数太多,以至捆书的绳子都断过三次的记载,从《论语》中看孔子,一点也看不到他老先生如此对“易”着迷。古文《论语》中只有一段话:

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这段话,陆德明《经典释文》解释得极明白:“鲁读‘易’为‘亦’,今从古。”从古以后《鲁论》的原文,该是

假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

可见孔子同“易”的关系,是后来附会出来的。

何况,所谓“六艺”之名, 是后起的,孔子时候有“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学科,但不叫“六艺”。这些学科,是贵族学的,甚至贵族也没机会学。《左传》记韩宣子到鲁国后,才看到《易象》与《鲁春秋》;季札到鲁国后,才看到各国“诗”与“乐”。《国语》记士麆教楚太子,课目表中就有“诗“、“礼”、“乐”、“春秋”。《左传》、《国语》中记当时人的许多谈话,也对这些学科多所引述。可见所渭“六艺”为孔子所作的说法,是附会的。事实上,孔子只是一位教这些学科的教师,是把这些学科从贵族化普遍到平民化的一位功臣,孔子明明说自己是“述而不作”的,说“六艺”出自孔子之手,是不通的。

即使在“六艺”中,孔子讲的,也是“诗”、“书”、“礼”、“乐”,他对“易”却没什么。孔子以后的孟子,那样崇敬孔子,却没提到孔子对“易”有什么,而孟子一辈子,都不谈“易”。荀子说:“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也不谈“易”。

若说孔子作“六艺”,跟他“晚年”喜读“易”对照起来,也是不通的。把自己“作”的,“晚年”学起来以求“无大过矣”,对自己“作”的如此处理、如此对待,能通吗?

所以“易”只不过是孔子时代的一门学科而已,并且在孔子眼中,是不能跟“诗”、“书”、“礼”、“乐”、“春秋”等量齐观的。

“易”的后来居上

“易”成为“六艺”,是一步一步挤入的。在《荀子》中,我们看到的,还只是“诗”、“书”、”礼”、“乐”、“春秋”五项,从五项变为六项,是《庄子》以后的事。《庄子》说:

“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天下篇》)

到了汉朝董仲舒手里,“六艺”之名早巳形成。董仲舒说:

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春秋繁露》)

“易”本来是卜筮手册,它本身本来很简单,有玄没有理,但喜“易”的人,意犹未足,硬要弄出玄理来,所以愈来就愈弄得不简单了。把“易”弄到玄理化,他们很自然的要找个大师依附,孔子就在这种需求下,被“易”攀上了亲。于是孔子变成了喜“易”者,“易”变成了“六艺”之一。

喜“易”者不但攀到了孔子,所有道统中人物,也大攀特攀。他们说“易”中的“经”和“传”,都出身圣人之手:演卦的是伏羲;重卦的是神农(或伏羲、或文王);作“卦辞”、“爻辞”的是文王(或周公、或孔子);作《彖传》、《象传》的是孔子。其实这都是造谣。因为这些说法的来源,都是战国、秦、汉之间的书,是不可信的。

造谣中最登峰造极的,是《系辞传》中说五帝先王“观象制器”的玄理系统,根据这种系统,五帝先王做的每一件事,都从“易”而来:伏羲做渔具,神农做农具,黄帝、尧、舜垂衣裳、做船、服牛乘马、盖房子、造棺材等等等等,无一不取自卦象,没有“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就什么东西都没有,所以“易”的重要,当然超出一切之上。这样看来,“易”不但是“六艺”之一,甚至是“六艺”的头头了。于是,在西汉后来,古文家起来,就把“易”提到“六经”之首了。

于是,《庄子》里的“六经”次序——“诗”、“书”、“礼”、“乐”、“易”、“春秋”、到了汉朝,就变成了“易”、“书”、“诗”、“礼”、“乐”、“春秋”了,班固说:

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着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务,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汉书》艺文志)

就这样的“易”,由后起之秀变成了“为之原”的一切根本,在经典排名战中,摇身一变成为龙头老大了。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四夜十二时半

孔融“父母于子无恩论”申义

二到三世纪的孔融(一五三——二○八),字文举,山东曲阜人。他是孔子第二十世孙子,他“幼有异才”,十岁时就登门见李膺,《后汉书》写这段故事,说:

融幼有导才。年十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以简重自居,不妄接士宾客,敕外自非当世名人及与通家,皆不得白。融欲观其人,故造膺门。语门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门者言之。膺请融,问曰:“高明祖父尝与仆有恩旧乎仰融口:“然,先君孔于与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则融与君累世通家。”众坐莫不叹息。太中大夫陈炜后至,坐中以告炜。炜曰:“夫人小而聪了,大未必奇。”融应声曰:“观君所言,将不早惠乎?”膺大笑曰:“高明必为伟器。”

孔融十六岁就坐了牢,为的是通辑犯张俭到孔家来避难,孔融替哥哥孔褒做主,收留了张俭。事发后孔融说他该负责,孔褒说“彼来求我,非弟之过”。他们母亲说她是家长,她该负责。“—门争死”,侠义感人。后来皇帝决定由孔褒负责,孔融就出了狱。

孔融做青州刺史,被袁谭围攻,自春至夏,守城的只剩下几百人了,危在旦夕,但是他“隐几读书,谈笑自若”。城陷之夜,他妻子被俘,他得以逃出。

孔融反对恢复肉刑、反对曹丕私纳袁绍儿媳妇、反对曹操禁酒。……跟曹操不合。小人郗虑从中搞鬼,最后由路粹罗织孔融罪名,说他“招合徒众,欲规不轨”,说他“谤讪朝廷”、“不遵朝仪”、“大逆不道”。于是孔融又第二次入狱,最后全家被杀,年五十六岁。《后汉书》记这一惨剧始末如下:

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见王室不静,而招合徒众,欲规不轨,云‘我大圣之后,而见灭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及与孙权使语,谤讪朝廷。又融为九列,不遵朝仪,秃巾微行,唐突宫掖。又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 缻中,出则离矣!’既而与衡更相赞扬。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

初,女年七岁,男年九岁,以其幼弱得全,寄它舍。二子方弈棋,融被收而不动。左右曰:“父执而不起,何也?”答曰:“安有巢毁而卵不破乎!”主人有遗肉汁,男渴而饮之。女曰:“今日之祸,岂得久活,何赖知肉味平?”兄号泣而止。或言于曹操,遂尽杀之。及收至,谓兄曰:“若死者有知,得见父母,岂非至愿!”乃延颈就刑,颜色不变,莫不伤之。

孔融是东汉末年的大名士,又是“建安七子”的龙头老大,在政治见解上,他不脱名士气,“理不胜词”,并不怎么高明;但在哲学见解上,他的“父母于子无恩论”,倒是最有气派的,他最后殉道而死,主要罪名也就在此。在路粹检举孔融罪状后,曹操“宣示孔融罪状令”中下结论:“此州人说,平原祢衡受融传论,以为父母与人无亲,譬如 缻器,寄盛其中。……融违天反道,败伦乱理。”结论这样一下,就杀人了。

在孔融的“父母于子无恩论”之前,王充《论衡》中就有了先声。王充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性欲冲动性交)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 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二十代孙子,居 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父之于子,当有何亲? 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了之于母,亦夏奚为?譬如物寄缻 中,出则离矣!”的话,是更进一步,把母子关系,看成了把东西 寄放在瓶子里的关系,说得更露骨了。

在王充、孔融以后,文献中这类议论,钱钟书《管锥编》的 举例如下:

《朱子语类》卷一二六:释氏以生为寄,故要见得父 母未生时面目。黄蘗一僧有偈与其母云:“先时寄宿此婆 家”;止以父母之身为寄宿处,其无情义、灭绝天性可知! 盖不知孔丘家儿早有“寄物”、“寄盛”之喻,较“寄宿”更簿 情也。古希腊诗人亦谓:“汝曷不思汝父何以得汝乎!汝 身不过来自情欲一饷、不净一滴耳”(If thou rememberest, O man how thy father sowed thee……Thou art sprung from incontinent lust and a filthy drop)①。后世诗文中,习 见不鲜,举数例以概。十七世纪英国名作:“汝子被诃,倘不服而反唇曰:‘何故生我?我初未乞求诞生也!’汝将奚 如?”(what if thy son/prove disobedient, and, reproved, retort, /“Wherefore didst thou beget me?I sought it not!”)②;又一剧二角色相语 ,甲云:“若翁生汝,汝则杀之,足以报施,”(Cutting his throat was a very gund return for his begetting you)乙答:“老革初未尝计及生我,渠只自述快意耳。”(, Twas for his own sake, he ne'er thought of me in the business)③《海外轩渠录 》言小人国法令谓父母生子女出于情欲(by the motives of concupiscence),故子女 于亲不必有恩义(obligation)④。当世波兰小说中母诫未 嫁女毋外遇致有孕,曰“吾不欲家中忽添婴儿”(But I don't want a kid here),女怫然答:“汝之生我,几 会先事询我愿不乎!”(You didn't ask me if I wanted to be born)⑤;一意大利小说中母 责女曰:“汝对阿父语,不得如此。”(Guarda che non dovresti ripondere cosi a tuo padre) 女藐之(alzava le spalle)曰:“我初未求出世,汝二人专擅,遽使我生。”(Io non avevo chiesto di venire al mondo. Mi ci avete fatta vemire)⑥吾国旧号“孝治”,故率言如孔融者 不多耳⑦。

另一方面,以父母立场发言的,钱钟书也别有举例:

十八世纪英国才妇(Lady Mary Wortley Montagu)致其女(the Countess of Bute)书曰:“汝不必感我诞育为人, 正如我不谢汝惠临出世。俗见多妄,每以孝思绳子女,吾生平绝口未尝道之。”(You are no more obliged to me for bringing you into the world, than I am to you for coming into it, and I never, never made use of that commonplace(and like most commonplace, false)argument, as exacting any return of affection-Letters.“Everyman's Library”, 400)母久劬劳,而持此论,尤罕事也。

这种以父母立场发言,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曾有过一番讨论, 这是由汪长禄引起的,汪长禄写信给胡适,说:

大作(《我的儿子》)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 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 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 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 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 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的口气说 道:“但是我既然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 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 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跛行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 成了跛行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 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 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 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 “白吃不还帐”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 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 本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 才放手。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 并不希望我些须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 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 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 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 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 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 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悌弟”“信 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 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 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 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 上和那做人的信条揍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 把他“驱逐出境”呢?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 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 “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 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 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 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议了。 我怕的是一般根柢浅薄的音年,动辄钞袭名人一两句话, 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 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 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毋的孝顺儿子。”久而久 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 于死,都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 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 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 者如扶醉人”,现有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 可怜他们,当下令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

胡适的答复如下:

“父母于子无恩”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 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 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 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的不

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地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 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即无意,如何能 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恩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 涂地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 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 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 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个人 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 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 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 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 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 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 要把自已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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