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大眼睛静静的望着他,他转开了头。
“你为我而死”,他默默的想。“我却爱上另一个女孩子,我是怎样一个人呢?可是我却不能不爱她。”
程心雯说:“……他太太为他跳河而死,以及他为他太太拒绝续弦的事也是人人都知道的,假若他忘掉为他而死的太太,去追求一个可以做他女儿的学生,那他就人格扫地了,江雁容也不会爱这种没人格没良心的人的。”
这里所谓“我是怎样一个人呢”,所谓“忘掉为他而死的太太”,都犯了观念极度混淆的错误。都是些没有必要的观念。它们都是我前面指责的“感情专一”的毒害,这些有毒的思想,除了把人生搅成不必要的痛苦陷溺外还有什么积极的价值吗?
琼瑶是好孩子,是女孩子,是观念在传统圈子里打圈圈的“作家”,所以以她的头脑,实在无法了解现代爱情的本质,因而一碰到这类像“诡论”(paladox)一般的题目,她实在无法纵笔如飞。所以倒霉的康南,在她的笔下,竟变成了一个充满罪恶感(the sense of sin)的“负心汉”,而这种罪恶感,又直扑江雁容而来,使她也被冤冤枉枉的扑成了“共犯”!
像这类因对爱情本质了解不清而发生的谬误,在《窗外》全书里,还多着哩!我随手抄几段:
“我如果真存心玩弄你,这么久以来,发乎情,止乎礼,我有没有侵犯你一丝一毫?”
“像一股洪流,康南被淹没了!他把她拉进怀里,找寻她的嘴唇。”
“不要,康南!”她挣扎着坐起来,把他的手指压在自己的唇上,低声说:“康南,这嘴唇已经有别的男孩子碰过了,你还要吗?”
“雁容,”江太太突然紧张了起来。“告诉我,他有没有和你发生肉体关系?”
她转过头来,望着队长的脸:“假若你要对爱情判罪,你就判吧!”
那队长深深的注视她一会儿,笑了笑。“我们不会随便判罪的,你和他有没有发生关系?”
“何不找个医生来检验我?”江雁容生气的说。
“你的意思是没有,是吗?”
“当然!他不会那样不尊重我!”
请看上面这些话,通通都是有问题的话。什么叫“发乎情,止乎礼”?什么叫“侵犯”?什么叫“这嘴唇已经有别的男孩子碰过了”?什么叫“不尊重”?……这些片段语句,通通都是我所谓的“泛道德主义”的作祟。对这个问题,我在《论<处女膜整形>》、《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里,已有详尽的申述,这里不再多说。我只是指出:“康南和江雁容既然接吻、拥抱都来过,却单把‘发生肉体关系’看作特殊,实在没有必要,也实在不通。”老实说,在我李敖眼里,男女相悦,基于爱情,没有一件事情是不能做的、是有程度之分的。我实在笨得不能懂得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玄理。我不知道这个“礼”是他妈的什么?男女谈情,是心灵的愉快;男女性交,是肉体的愉快。男女既可以谈情,为什么不可以性交?难道谈情是清高,性交就是“侵犯”、“不尊重”,吗?这是哪门子的狗屁观念呀?
琼瑶笔下之所以有这些“侵犯”呀“不尊重”呀的字眼,究其原因,又要怪她传统的“唯灵论”的偏见。在“唯灵论”者的眼中,“灵”是好的,神圣的;“肉”是不好的、卑下的。我实在看不出这种不通的观念有什么通达的根据。我是学历史的人,我探源出这种灵上肉下的思想是来自中古前期的基督教。基督教相信克制肉欲是导向灵魂求生的必要途径。所以教棍子们慢慢将灵提升,直到不近人情的程度。教会中的学者,他们极端迷信心灵提升的成效,甚至有一位学者说,只要不怀邪念,一个信奉天主的人可以摸摸修女的乳房!这真是佛门弟子所谓的“目中有色,心中无色”了!
历史上最明目张胆的主张灵肉平等的人,依我看来,该算英国诗人勃郎宁。这位十九世纪的大人物,在他美丽的诗里,曾有这么一句:“灵对肉的援助并不比肉对灵来得多。”(……Nor soul help more;now than flesh soul.)我觉得这是对灵肉观念的最伟大揭示。这种提示,值得今天每一个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人猛省。从这个角度来反省《窗外》,我们不免觉得,琼瑶的“灵魂”里,似乎极少对“肉体”的确认,这真是她最大的悲哀!
【“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
江雁容在最后向妈妈屈服的时候,她心中的叫喊是“妈妈,我屈服了!一切由你!一切由你!……我只有听凭你了,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这段话是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现时代里子女对父母尽孝的限度问题。说具体点,就是江雁容该不该“撕碎”她的心,来做她妈妈“孝顺的女儿”的问题。
看了我前面提出的“妈妈管不着”的见解,人人都可以推测我是坚决反对子女要“撕碎”自己的心去“孝顺”父母的。
我的辩护理由很好玩:中国古代不是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高论吗?毁伤“身体”,不是被视为大不孝吗?那么“撕碎”自己的心,算不算是“毁伤”呢?如果是“毁伤”,难道可用“毁伤”来“孝顺”父母吗?
这种辩护,是我有意引导“传统”打架,用来证明真正的传统本是漆黑一团,它们中间的矛盾荒谬是拈之即来的。
对《窗外》的女主角来说,她对“孝顺”的观念,显然是继承了传统上的矛盾与荒谬。她曾努力去想做“好女儿”可是她“总是失败,在家里不能做好女儿”因此她精神极度痛苦。在痛苦的边缘,矛盾心理激发了江雁容的怀疑,她会这样的质问:
“妈,你别这样不满意我,我并没有向你要求这一条生命,你该对创造我负责任,在我生命中全是痛苦,假如你不满意我,你最好把我这条生命收回去!”
这种质问,很可引证中国古人的调子。汉朝的王充在《论衡》的《物势篇》里就曾说: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此言妄也!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夫妇合气,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就正因为王充相信夫妇不是有意生子女,而只是“情欲动而合”的产物,所以他这种开明观念,也最能引动其他开明人士的看法。果然到了孔融的时候,这位孔夫子的第二十代孙子,居然提出了青出于蓝的惊人议论,他说:
“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物寄瓶中,出则离矣!”(《后汉书》孔融传)
琼瑶笔下的江雁容的口气,颇有古人这种“父母于子无恩”的味道,这是很明白的看法。但是,由于《窗外》作者本人对这个大问题缺乏进一步的清晰认识,所以她这种上附古人的议论,也只落得灵光一闪,稍现即逝了。这是很可惜的现象。
灵光闪过了以后,我们的琼瑶,又带着她的女主角,走向了尘封的传统中去:
江仰止哑然无言,半天后才说:“如果你坚持这么做,你就一点都不顾虑你会伤了父母的心?”
江雁容满眼泪水,她低下头,猛然醒悟,以父母和康南相提并论,她是如此偏向于康南!在她心里,属于父母的地位原来只这么狭小!十九年的爱护养育,却敌不住康南的吸引力!她把父母和康南放在她心里的天平上,诧异的发现康南的那一端竟重了那么多!是的,她是个不孝的孩子,难怪江太太总感慨着养儿女的无用,十九年来的抚养,她羽毛未丰,已经想振翅离巢了。
看呀!来了!“不孝”来了!这是何等重大的罪名!何等深沉的压力!在这种“亲恩”似海的澎湃下,小小的江雁容,又怎么能够不做“孝顺”的“女儿”呢?在这里,琼瑶的描写见出了功力:
“妈妈马上就会知道了,假如她看到我这样子躺在你床上,她会撕碎我!”她叹了口气,睁开眼睛:“我累了,康南,我只是个小女孩,我没有力量和全世界作战!”
对了!她没有力量和全世界作战!她不得不“撕碎”自己的心,否则的话,“爱”她的妈妈会来“撕碎”它!
【苍白,永远是苍白】
于是,这失望的、不快乐的小女孩,终于走上了“苍白”的境界。在这一点上,琼瑶用尽了她的文笔,音调的辗转着“苍白”的句子:
“他望着这沉静而苍白的小女孩。”
“使那张苍白的小脸显得脱俗的秀气。”
“那份寂寞和那份忧郁,那苍白秀气的脸。”
“这张苍白而文静的脸最近显得分外沉默和忧郁。”
“眼前立即浮起江雁容那张小小的苍白的脸,和那对朦朦胧胧,充满抑郁的眼睛。”
“她苍白的脸显得更苍白。”
“这张苍白的小脸多么可爱!”
“更加苍白的脸在他眼前浮动。”
“苍白的脸全被那热情的眸子照得发光。”
“苍白的脸色。”
“苍白的脸上有着失望。”
“江雁容站在那儿,苍白、瘦弱、而憔悴。”
“她哽塞住,说不出话来,脸色益形苍白。”
“苍白的脸上泪痕狼藉。”
“江雁容更加苍白了。”
“露出江雁容那张苍白的脸。”
在这些近乎累赘的“苍白”布局以后,《窗外》走向它故事的收场。全书共提到“窗外”一字九十五次,其中有四十二次提到《窗外》——好一个《窗外》!
【我们该有新境界】
琼瑶虽然这么吃力的提到这么多的“窗”子和“窗外”,可是我现在却不得不写出——
表面上看,这是一件“伤感情”的事,可是我没法忍耐,我不得不说。我觉得必须由我起来说话,才能阻止今日文坛上的陈腐风气,才能挽救广大青年少年,使他们知道他们只不过是在暗室中被熏陶、被围困,使他们知道暗室之中并没有“窗”。那些所谓“窗”,只是马奇诺防线中画在墙上的假窗子。真正的“窗外”,绝不是台湾文坛乌烟瘴气这一套!
基于这种信念,我觉得我必须用牛刀杀鸡,彻底扫荡他们。而在这庞大的扫荡战里,可怜的琼瑶竟首当其冲,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
根据今年一月二十三号《徽信新闻报》周刊《访青年女作家琼瑶》的记录,说琼瑶的写作:
像丰沛的春晨的露珠,写出了年青人,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心底的郁思和眼前的太阳。
在许多学生和年青人的臆底,琼瑶的笔,正如青春的彩像,勾出了黛绿年华的诗篇;也是属于这个年代的讴歌,使人能感受到翡翠色的生命乐章。
琼瑶本人,真的如这些肉麻麻的绮词丽句所说,写出了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了吗?这是一个有意义的题目。
我的答案是:如果这一代青年的梦和希望竟是花呀草呀月亮呀“淡淡的哀愁”呀妈妈的话呀罪恶感呀传统的性观念呀皱眉呀无助呀吟诗呀苍白呀……这一套的话,那么这本《窗外》的作者,显然是这些“梦和希望”的代言人。岂只是代言人,还是他们的偶像,她的书是他们的经典。她在传统的集中营里面,为软弱的一代编织了新的文纲,使他们僵化了思想,走向了做顺民之路。这些“罪状”又岂是善良的琼瑶想象得到的呢?
当然想象不到!琼瑶自己,只是“童子操刀”而已。她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只是梦游太虚幻境,然后把梦游的记录,努力写成一部部的“春晨的露珠”。然后再由这些露珠,甘露普被般的洒到小百姓的头上,从女学生到男老师,从女学生的妈妈到欧八桑,使他们每个都会跟着琼瑶做《烟雨朦朦》般的《六个梦》,梦里有《幸运草》,有《菟丝花》,有《几度夕阳红》。什么都有,只是没有窗户外面的真正男子汉,和那朝男子汉光屁股的洒脱绝世满不在乎的女人。
琼瑶在最初写《窗外》的时候,一共费了六年的时间。六年间时写时停,很是辛苦。她曾经写过七万字,又把这七万字撕掉重来,可以看出她写得多么卖力。《窗外》一书印出来以后,忽然使她“暴得大名”,使她感到原来这个调调儿的小说竟可受这么大的欢迎,因此她欣然再弹此调,这就难免有“媚世”之议了。试看琼瑶《徽信新闻报》记者说的话,便可明白:
“到目前,我的小说还没有脱离生活,那就是青年人的生活,青年人的感情,青年人的幻想,大家可以彼此有灵犀一点通,引起共鸣。比如说《窗外》能引起青年朋友的注意,我相信那是因为我对女学生的生活写得比较没有离谱太远。”
用“媚世”的写作来取得读者的“共鸣”,这是我们不敢领教的作法。据我所知,一个拿笔杆的人的责任,并不一定在投群众之所好。有时候,我们甚至该抨击群众,向他们棒喝,给他们指点,我们有时候要不相信什么“是非自有公论”等屁话,我们要自信,“公论”是老子们创造出来的。老子们引导群众,影响他们使他们追随我们去“人同此论”,去追求至善,这才是拿笔杆的人应有的抱负。有这种抱负的人,他不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等鬼话,因为这本是史太林的鬼话。人民许多时候是愚蠢的、软弱的、盲目的,我们拿笔杆的人,对民众不能牺牲我们的信仰,降格取媚,相反的,我们反到要诱导他们,使他们逐渐放弃愚蠢软弱与盲目,一同走向现代化的中国。
用这种尺度来测量今日的台湾文坛,我们不难看出到处都是向群众取媚的作品,这真是我们的大悲哀。琼瑶在这些人里面,是“取媚”得最成功的一位,所谓“那就是青年人的生活,青年人的感情,青年人的幻想,大家可以彼此有灵犀一点通,引起共鸣。”这是十足的取媚的嘴脸,是我们实在无法忍受的怪论。
我们要问:今日“青年人的生活”像是个青年人的生活吗?今日“青年人的感情”又是什么样的糟糕感情?今日“青年人的幻想”又何等可笑呢?在这些现状之下,大家彼此“心有灵犀一点通”是通不出什么名堂来的,大不了是相对唏嘘同声咨嗟而已。大堆人中,甲和乙没有什么意见上的不同,丙和丁又没有什么观点上的两样,大家是那么样的相似,相似得没有奇思,没有个性、没有不受老顽固压榨过思想。我们手执笔杆的人,面对这些软扒扒的风气,我们怎么能够也随波逐流呢?我们一定要站起来,告诉青年人,什么生活才该是他们应过的生活,什么感情才该是他们应有的感情。我们要敲打出一种声音,然后从他们身上,得到这种声音的回响;我们不该附和着他们,与他们的错误“灵犀一点通”,用做“共鸣”式的二重奏!
在这些博大的原则底下,在这些遥远的方向底下,作为新时代的中国知识分子,我们必须向一切陈腐的、落伍的、八股的、神怪的、闺秀的混乱思想宣战,我们不再容忍它们来毒化青年少年的思想,蛊惑这些清白小朋友的心灵。
作为一个作品有“市场价格”的“作家”,琼瑶应该走出她的小世界,洗面革心,重新努力去做一个小世界外的写作者。她应该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之外,还有煤矿中的苦工,冤狱中的死囚,有整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和整年睡在床上的要动手术才能接客的小雏妓。……她该知道,这些大众的生活与题材,是今日从事文学写作者所应发展的新方向。从事这种题材的写作,它的意义,比一部个人的爱情小故事要大得多。一部斯多威《黑奴吁天录》,可以引起一个南北战争;一部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可以诱发一次农奴解放。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在动脉深处,流动着群众的血液。在思想上,它不代表改革,也会代表反叛。但在琼瑶的作品里,我们完全看不到这些。我们看到的只是私人小世界里的软弱,不但作品本身软弱,她还拐带着人们跟它一起软弱。恰像那英国诗人布雷克所写的:
“每张我碰到的脸上都有一个痕迹。软弱的痕迹,苦恼的痕迹。”(A mark in every face I meet,marks of weakness,marks of woe.)
够了,够了。我们不再需要软弱与苦恼的痕迹,不再需要软弱与苦恼的文学。时代已经苦够了我们,我们需要的,是阳刚、笑脸与活力。在三百四十三页的《窗外》中,江雁容平均每十页哭一次,再加上她妈妈的眼泪和康南的眼泪,已经“泪如雨下”了。我们怎么还吃得消?琼瑶如果非朝言情小说的路上走不可,那我也劝她多走走莎冈式的路线,而不要只走前期奥斯汀的路线。莎冈笔下的女娃儿,不像江雁容那样的诗词歌赋,甚至不读《罗亭》,也不读《忧愁夫人》,但是她们是活生生的现代女性,有热情、有勇气、有曲线、有伟大的灵魂、也有肉。我盼望在琼瑶的笔下,能够迟早汹涌出这种新时代的女性,不再“泪眼向花”,而去“笑脸上床”。如果这样,我们的时代,也就越来越光明了!
附记
这篇文字的范围,不限于书评,所以也不从严格的书评方式来写。《窗外》这本书在文字技术、文体运用、引证错误和情节矛盾等方面都有许多可指教的地方,我都不写了。
(《文星》第九十三期,一九六五年七月一日。)
附录一
闺秀派呐喊了(刘金田)
——《象牙塔外是什么》读后
从李敖批评了《窗外》以后,文坛的闺秀派不嘻嘻了,不露酒窝了!因为李敖抓到了“痒处”,搔到了“不应该搔”的地方。于是有人说:“李敖好坏哟!”《象牙塔外是什么》就是典型的例子。
女人有些地方很可爱;但女人有的时候会装“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可怜相。她们需要“同情”,需要“谅解”,甚至于需要“抚慰”。可是李敖却偏偏不这样,当李敖探索《窗外》时,是粗里粗气的,毛手毛脚的。他说:“琼瑶除了有着一双——我只摸到——皮肤很好的手外……”这种唐伯虎点秋香“不懂”“三笑”的段法,是那些在“面子”上不愿“玉指迎春风”的闺秀派所不能容忍的。于是闺秀派之一的蒋姜在《文星》呐喊了:
我没有办法不说它是使人失望的,因为(请读者特别注意“失望”下面的“因为”,明眼人不难看出因为什么的。)从他的文字里,我看不出一点真诚,我也没有读到同情与谅解:他有的只是一种嘲谑的狡猾,和一种让人汗毛竖立的自我炫耀,为此他根本不够资格批评,如同他对《窗外》没法忍耐一样,我也忍耐不住,也不得不说。
这不是很明显的她们要“真诚”“同情”与“谅解”吗?这种可怜兮兮又带点“雌威”的娘娘腔;这种“不得不说”被挤出来的呐喊,真有些煽动性的“虽爱犹怜”。
显然的,今天的闺秀派已在文坛竖起她们的“芽芽爱情”,种下了她们的“花花草草”,歌着她们的“秋月夕阳”,在象牙塔里欢饮别人送给她们的“才情出类”的葡萄酒。在这里,我要请几位闺秀派的代表出台亮亮相:
首席代表:琼瑶。
代表:蒋芸、喻丽清、季季。
我把季季请出来感到非常抱歉,我记得我曾花六块钱的车费专程到《微信新闻报》社去花三块六毛钱买她的《来自荒冢的脚步》。我所以颁给她“季军”的代表,是因为她的行动是反“闺秀”的,而她的作品却在闺秀派的路上兜圈子,就想手里抓着“四五条”、来了张“七条”,打了没有五六七的“姐妹花”,不打怕“合不倒”的犹豫心理。
至于蒋芸和喻丽清呢?被“巍巍中华”“堂堂大国”的中华民国文坛捧为最有前途的散文家。然而,她们的作品给了群众些什么呢?除了给贾宝玉型的男人增添了一些美丽的“葬花辞”以外;给林黛玉型的女人绣了几个“绣荷包”以外!在战争边缘的台湾,实在挤不出“头一胎”又浓又醇的奶水,连又清又淡喂“满仔”的奶水都挤不出来。
令人迷惑的是:那些高喊“战斗”口号的人,那些搞“反共”艺术的制片家,却一股脑儿的把闺秀派的作品拍成电影。这种电影,除了给那些希望“长生不老”的老头儿带来一点“返老还童”的“幻觉”以外,给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学生制造一些“芽芽爱情”以外,对我们这个需要改革、需要战斗、需要现代化的社会毫无帮助。
令我更迷惑的是,那些搞战斗文艺吃饭的老评家,只会盲目地跟着推“炮”的谢冰莹开“卒”过河向空军军眷郭良蕙进剿。面对这股闺秀派的暗流,面对这些削弱战斗精神的作品,面对这些“待字闺中”的文字美人,却装聋做哑,不肯挺身出来点正义之火,扑文坛的花蝴蝶。而让眼前那一流卫道者把《窗外》捧上摩天楼,让“不够资格批评”的李敖打了“明是非”的头阵,丢了一颗使闺秀派“心碎”的手榴弹,这是何等滑稽的事啊!
在整个文艺批评领域中,李敖的牛刀小试未必很正确,但他至少是试了一下,大胆地对闺秀派“将”了一“军”,这种大胆是值得赞扬的。这种大胆使闺秀派的预备队在惊慌中伸手“上相”,在惊慌中提笔写下:“何等的无知!何等的疯狂!何等的愚昧!”但有一点是清楚不过的,那就是闺秀派和泛道德主义的大小姐和二小姐,早已在瑞滨海水游泳场要留孩子大胆地教她们游泳了!这种欲脱怕光的水上嬉戏,要比唐玄宗和杨贵妃进步一百倍,不是李白那句“春风拂栏玉华浓”所可以形容的,不是泛道德主义者的笔所能“断流”的!
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用不着思考,用不着放在照妖镜下面去照,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所谓“错误”“痛苦”“代价”背后所隐藏着的传统思想的余渣,以及林黛玉型的落在金盘里都不发出声音的眼泪。作为一个时代儿女,一个在青春的激流里寻找生命真谛的人,如果不跳出痛苦的圈子,不付出一点聪明人认为傻瓜的代价,在人生的途程上将永远夺不到锦标!永远拿不到金牌!
更可笑的是,这位年轻有前途的散文家,这位对李敖“倒了胃口”的新青年,竟在“象牙塔外”的走廊下扮演起红楼梦的“贾母”来,她要李敖看第八艺术的“浪子回家”“浪子出走”,她要李敖“后悔”“改过”。她把训导主任要学生写“悔过书”那种一个毛园一个坑的公式往李敖头上套。我老实不客气的说:李敖不是“大观园”那一群,不是“荣国府”那一伙,他是无家(孔夫子做过司寇)可归的流浪汉,没有园子可观的水手,他要解传统的缆绳,他要起思想的锚,他要勇敢的向前航行!“大观园”的人看李敖是粗鄙的、疯狂的。而李敖看闺秀派的作品是“满纸荒唐言,一把伤心泪”,这是必然的现象。因而,盘旋在蒋芸脑子里那点“不成熟”的具有“统治性”的“母爱”也就成了多余!
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闺秀派笔下的女主角面临“亲情”与“爱情”抉择的时候,她们虽然屈服在“亲情”的压力下,但她们的基本思想却是“叛母爱”的,这种在思想上叛而行动上叛不了的情形,在《窗外》表现得非常真切和露骨(这点是李敖评《窗外》所忽略的)。这种叛母爱思想的酝酿,这种在思想上肯定的否定,完全是由于传统的压力加诺于她们的,她们没有理由相信母亲永远是对的!“哺乳之恩”和“情爱”根本不来自一条河,想把“母爱”和“情爱”回合是绝对落伍的!
我们有理由相信,澄清这种观点的时候也就是觉醒的时候,也就是“自己服从自己思想”的时候!由于琼瑶的笔使江雁容在秋风秋雨里苟延生命,但还有成千上万的江雁容继续在反抗,继续在努力,她们必然会冲出“母爱”的铁丝网,会跃出“孝顺”的烟幕而看到光明,会擦干眼泪步上胜利的坦途!
在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几度夕阳红》给李敖的《没有窗,哪有<窗外>?》作了穿针引线的注脚。
“你走了,我就天天坐在窗子前面,天天时时刻刻,等你回来。”(三一七页)
这不该是巧合吧?这种王宝钏式的“等待”思想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多少女孩子死心塌地等她们的“留学郎”,等呀等的,等到最后还是“望穿秋(海)水不见伊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闺秀派跳不出传统的死角!
在不久以前,报纸上有这样的花边新闻:“台北市议长敲木槌,议员敲桌子。”今天蒋芸站在“象牙塔外”,站在《窗外》之外,自以为握住了“神圣的木槌”,对“多言善辩”的李敖敲它几下。事实上蒋芸敲的不是木槌,而是桌子。蒋芸想在“文坛”握把柄“神圣的木槌”,还有一段很远的距离。
做为一个闺秀派的代言人,作为一个泛道德主义者的前卫,作为一个捍卫“亲情”的尖兵,这种敲桌子式的呐喊,不仅护不了闺秀派思想的航,不仅缝不拢目前台湾“道德裂痕”的创口,不仅扶不起脚杆子软的亲情,连“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的齿轮都扣不上。充其量也不过对李敖说:“你这个坏东西,拧得人家好痛哦!”
一九六五、十、六 于碧潭
(《文星》第九十七期,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二
从《窗外》到《象牙塔外》(张润各)
——读李敖、蒋芸二位先生大作有感
李敖先生写了一篇文章,批评琼瑶女士的小说《窗外》,登在第九十三号《文星》上。蒋芸先生看了不顺眼,又在《文星》第九十六号上,把李敖先生呵斥了一顿。
对于十几年来在台湾文坛的作品,我只在一干“卫道者”的“义务宣传”之下,看过小半本郭良蕙女士所写的《心锁》。郭女士为了这本书,丢了写作协会的会籍,正人君子群起而攻之,骂她“下流”、“无耻”。我不信邪,偏要看看它,“败坏名声”到什么程度。于是,忍痛花了八元新币在台中的旧书摊上买到一本。原来论露骨它不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论含蓄不及陈定山先生的《五十年代》(我是在《中央日报》的连载栏里,游目所及,正好看到华子鱼和还珠灯花一熄,使已玉种蓝田的那一段。)格调低下,文字粗俗,以言文艺,少说点,起码还差孙猴子一个筋斗云那样远的距离。我看未及半(另外一大半实在没有兴趣再看下去了,只好自认倒霉,把它填了字纸篓),似乎已能意会那郭女士写这书的心里,即一方面她想迎合一般读者的“低级趣味”,以她的“大牌”来写这样一本书,未必能刺激读者的胃口,造成畅销,狠狠地捞上一票;另一方面,她又没有力量真正冲破“礼教”的堤防,不敢离谱得太远,怕遭受传统的鞭挞而致无所容身。像这样粗制滥造,藏头露尾的玩意儿,原不值得多加理睬,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偏有一些“完人”、“圣(读如剩)人”,和贤(读如保)人硬要去揭发它,贬斥它,以致像我这样本来不想看的人,也正在好奇心的冲动,给抓了一次大头,真是冤哉!闲话表过,言归正传。
我没有看过《窗外》,不敢说李敖先生批评的对或不对。但李敖先生大文中若干新的观念,我愿意表示附条件的赞成。
像《孔雀东南飞》那样的悲剧,不知在我国社会上演了几百千万回,给地狱平添了几百千万的冤魂。而那些悲剧的导演者,法律没有制裁她们的条文,舆论且擎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大众为她们撑腰。做父母的,可以在害死人不赔命的特权庇护下,竟无一点忏悔的意思。
像江雁容的妈妈那种老婆子,我们再试一闭目沉思,便不难想象得出她那一副臃肿愚蠢,左手插腰,右手倒握鸡毛杆子,怒眉嗔目,口沫横飞的母夜叉嘴脸。她,行为乖谬,思想顽固,发髻上插着一面“家主婆”的杏黄旗,企图以“暴君”的姿态,威临一切。子女在她的面前,不是以独立的人格者而存在,而是以“金丝雀”的身份或经济的利益而存在。自由受不到她的尊重,就因为她的脑子里压根儿没有自由这类概念。子女没有发言的权利,就因为她根本不给别人发言的地位。子女的爱(异性)与被(异性)爱,都要经过她的授权与审查,而她这道铁栅栏,往往就是鬼门关。就琼瑶书中的故事来说,康南、江雁容和江雁容的丈夫还算是幸运的,至少还都保住了一口气。不然的话,万一康南被她“嫩”死了,江雁容被她“爱”死了,江雁容的丈夫被她“宠”死了,她的损失是什么呢?两行眼泪,一把鼻涕如此而已!如此而已!
再往深一层研究,她凭什么敢于这般专横?江雁容凭什么要“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一言以蔽之:传统!罪恶的传统!“子甚宜其妇,父母不悦出”。在非父母之命不得为婚的传统支配下,儿子是替父亲讨老婆,女儿是替母亲嫁丈夫,当事人不过行礼入仪而已。所以我说这个滥传统就是她们生杀予夺的权源,它想一方硕大无朋的化石,强硬、冷酷地压在每一个历史儿女的头上,寒光四射,鬼气森森,使你不敢怀疑,不敢抗议,不敢逾越。被压的人,只能简围以死、畏缩以求自全,看不到天日,看不到外面广大的世界。江雁容的妈妈,就是在这个传统的包庇之下,才敢横行霸道,一手造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而江雁容,与其说是撕碎她的心,做这个老婆子的孝顺女儿,毋宁说自认无力反抗传统的迫害,不得不扯起白旗,走向传统的祭坛。
虽然,我们不敢说传统一律不好,但传统中的不好部分是人性的枷锁。如果我们没有勇气扎碎这一副枷锁,那我们大家的独立自主性都大成问题。老一辈的人,传统是他们的宗教,中毒已深。而他们许多既得利益,也须借重传统的支持。在这种情形之下,要他们重新检讨传统带给民族的不幸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存在奢望。所幸他们去日无多,就让他们去殉葬吧!只要我们较为年轻的一代,能保持澄明的神志和独立特行的风格,不受他们的感染,则传统是不难被摧陷,被修正的。话说回来,江雁容的妈妈,既然充当了传统的刽子手,活生生地腰斩了三个人的幸福,像这样罪大恶极的愚行,还有什么可以原谅的。然而,蒋芸先生却写道:父母基于爱而加以管束,因而引发的行为,无论如何是无可厚非的。又说:“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的很好。”蒋先生这个论点,太泛了,显然还是中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谬误前提的毒。我且提出四点来向蒋先生请教。
一,“管束”,是对不正当的行为而言。想江雁容那样一个十八、九岁的大闺女,各方面都已达于成熟,已经具备了被人爱和爱人的充足条件,她精神上需要异性的爱情,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她之爱上康南,只要别人不把她当“摇钱树”、去钓“金王八”,她便绝未妨害任何人的利益,也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用得着什么管束?
二,生活过得好与不好,完全要靠事实来证明,不是旁人的主观可以强加设定的。江雁容的母亲。硬要逼着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一开始就是不幸的,故后来的不欢而散,痛苦下场,都是顺理成章的事。请问:“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负责?”
三,前些时各报纸刊载着一个姓李的父亲,为了要另巨额保险金,连杀二子的兽行。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种人,连一只狐狸都不如。请问似此野蛮而无人性之行为,能用得上“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得很好”这一逻辑否?
四,台湾的养女制度颇为盛行。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怀好意的。多少可怜弱女子正辗转呻吟于他们的养父母的淫威之下。我们幸免于难的人,正应该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口诛笔伐,做她们的声援,期能减轻其所遭受的虐待至最低限度。蒋先生!您可曾设想过,您这样毫无保留地替她们辩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怕:“我深深的相信,您这种观念,无异于给那些蛮不讲理的父母们制造定影液,她们也要闻蒋芸之言以自壮,奔向蒋芸所指示的道路,沾沾自喜的嚷着:我们的专横霸道,又多一层理论基础了。”果尔,您想:“将有多少人将投身于一间更大的暗室里,在那里仍被围困,那里也没有窗,没有空气,只看见一片黑黝黝的大海,看不到边际,这岂不是一件更糟糕的事?”
儒家学说,过分夸大了父母给予子女的恩义,写假形成一种泛孝主义的文化。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子女都成了父母的债务人,而且永远偿还不清。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埋儿奉母”列入了“二十四孝图”(现在本省民间还看得到这张图)之一。现在李敖先生拾古人(王充、孔融等)牙慧,站出来主张“父母于子无恩论”,蒋芸先生不赞成。
要说父母于子全无恩义固然未必,但这种恩义无神秘的意义。它,一如母老虎之待雏虎,老母鸡之待雏鸡,都是基于一种单纯保重的生物学上的传统保种本能。子女羽翼既成,父母便算尽到了保育的责任,从此把手放开,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开创自己的天地,让他们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子女所当报答于父母的,顶多亦只限于这个生物学的范围,养生送死而已矣。独立自主的人格,不应作为祭坛上的牺牲。
琼瑶书中有“感情并没有越轨”一句话,李敖先生在说了这是一句大有问题的话,也是完全不通的话之后,连问:“什么叫‘轨’?什么是‘轨’?”这两个问题我可以试做一条答案如下:“这个轨,是周公设计,孔、孟奠基,列代诸假道学家所用酸豆腐所筑成,而由国家的法曹,皇室的‘御林军’,御用的文人所守护。这班人,遂造成一个几年来独占、垄断之局。而考试制度,便是这两种利益之间的一条栈道,非孔、孟之徒不得由。”
“这个轨,一方面统治者用它来控制人心,锁压社会,从而巩固他们既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孔、孟之徒则用它来排斥邪魔外道,建立学术、思想上‘惟我独尊’的偶像。”就这样,大家都做了“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的“忠臣”、“孝子”。就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是循着这一条环型的轨道,在那里兜了二千多年的圈子,而永远走不出迷宫的。有些西方学者说:“东方文化,是一静止的文化。”孔、孟之徒对此不能也不敢置一词。为什么?一、事实俱在,不容否认。二、他人对内虽然顽固,对外却太脆弱。他们是外强中干。
老实说,如果我们真想挺起胸膛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如果我们真想把国家推向进步、繁荣与强大,我们就非拆掉这一古老的轨道,铺设真正合乎民主与科学并能与一切外来文化互相交通的轨道不可。
要铺设这样一条新的轨道,必须先扫清传统的乌烟瘴气!
(五四、十、七)
(《文星》第九十七期,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三
走出“象牙塔外”(吴建)
——给蒋芸的一封信
蒋芸小姐:
“吴建”这个名字对你尚不至全然陌生吧!四年多前,当我们还在新竹读中学的那段时间,我们会替救国团合编过一份文艺刊物。在那个时候,我便敬慕过你的文才,高中毕业后我读了工,你读了文,在许多报章杂志上我曾先后见到你许多文章发表;从幼稚渐趋成熟,从贫乏渐趋深刻。由此,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在努力着,进步着。虽然多年不见,但我一直在为你庆贺,为你祝福,总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你更大的成就。这次在《文星》杂志第九十六期上见到你的大作《象牙塔外是什么?》之后,内心有许多感想,基于一种信念——对真理的信念,而非对个人的爱憎,我感到我有义务对这一个问题及你所谈及的李敖,发表一点我的看发。
对于李敖本人我是素昧平生,除了在《文星》业刊、他的一些著作上看到过几张摆着不同姿势,洒脱英俊(上下古今谈《陈某某这路》中李敖自赞之辞,并非我捧他)的李敖肖像外,我对于这位浪子、徐复观笔下的小疯狗简直就搭不上一点关系。而且我也并不希望与这位“文章如滚水,浪花淘尽英雄”人人敬鬼而远之的狂客攀上交情。因为这位你笔下“反映着一种世纪末的疯狂”的疯人,如果再不收拾他那副装疯作癫的嘴脸,迟早一定会应验圣经上上帝要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的定律而葬身于“文化论战的丹火”之中:不用你对我讨伐,也自有高人如胡秋原、徐复观之流会用尽各种办法将之驯服、斩首示众,以快天下人心。跟他扯上了关系,万一落个同谋犯之嫌,岂非大大不合算?因此,我也早就像大多数青年一般,抱定隔岸观火的决心,准备看他一个人寂寞的独白到底了。
实在说李敖是没有资格来鉴监赏、批判自由中国作家们的作品的。凭他这个台大历史系科班出身的考证脑筋,压根就看不懂也写不出像于梨华的《扬子江头几多愁》,琼瑶的《菟丝花》和你的《两片云》般脱尘绝俗、虚无飘渺的作品。如果他要写,充其量也只能写些《扬子江头几多人淹死?》、《菟丝有花没有?》(据我的生物学常识,菟丝是无花植物。)、《两种文化的取舍?》等酸臭文章。花呀!云呀!愁呀!等远离现实人生的美丽意境,在这个被哲学、语意学、逻辑学折磨坏了的李敖是感受不到的。偏偏他在搅他的“文化太保”勾当搅得昏头胀脑,魂不守舍之余,又要以“行家”姿态出现来指点你们这些大作家走出窗外,真可说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孔夫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李敖在与老年人争棒子未得逞时又来和你们作家做对,激怒了这么多人,看样子他是难逃过“自作孽,不可活”的命运了。
李敖除了本身不具有灵性不懂得欣赏也写不出像你们砌满辞藻的内容丰富曲折的作品外,他自己的文字也堪称拙劣,拙劣到和民初鲁迅一样粗俗、尖刻。奇怪的是他居然能以他卑鄙的“嬉笑怒骂”的文字而“暴得大名”,并且“拥有了许多的读者”,又赢得了“那些人的拍掌叫好声”。而这些拍掌叫好声显然又比你这些名作家们得到的要多而响亮,真是气人不过。据我读遍李敖著作,分析这恶人所以得势的原因,综合几点提供你作为下一次攻击他时的参考。“知己详彼,百战百胜”,这对你一定会有许多帮助:
海明威本年八月十六日在中副有一篇转译文章《给青年的忠告》。其中“论写作的艺术”中有几项,正是李敖最谙熟的:
(一)一优秀的作家必须具备一个条件——文字简练,别具风格。只有少数的大作家对于语文的应用能指挥自如,超人一等。
(二)一个优秀的作家,对于自己的想法,必须有永不衰退的信心。
(三)最好的书籍是单纯的,想说什么就说出来。
也许这些便是你想知道的象牙塔外的李敖是靠什么起家的答案:他依靠具有特殊风格的“不庄重、不道德、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字,也依靠经验——基于他曾被女人遗弃过的悲惨经验,基于他“喜欢看女人,有时候不止于看”的做爱经验,他依靠信心——基于新思想、新知识、对中西文价值的深刻认识,他依靠热忧——对社会和国家前途一股狂热的关切,他开始写作,深刻的、严肃的(这一点也许是你们在他文字后所未曾发现的)在男室里制造光芒。他发掘了许多问题,揭破了许多疮疤,让大家见到了谁都不忍见也不愿见的毒脓。当然,他这样做是吃力不讨好的,因为任何一个垂危的病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病热已十分严重:在医生未告诉他病情之前,他仍幻想着自己强健如牛。在医生告诉他之后,他又不愿意相信和承认是一桩事实。于是他说这个医生是蒙古大夫,该杀该死。李敖击倒了许多权威,毁去了许多主义,他在摇撼我们这座古老社会的大梁;像古以色列巨人参孙摇撼非利士人的神殿一般,但李敖这样做并非像参孙是出自仇恨而是出自爱心——他想毁去古老、衰败的旧社会,然后从废墟中重建起一片清新的朝气和希望。虽然如此,他仍令无数人不谅解、不能忍受。因此,大家向他攻击,向他投“帽子”,叫他吃上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