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懂得“明哲保身”的人在面对着这样多敌人时一定都会知难而退。但是李敖这神经病第三期“自杀狂”却愈战愈勇,大有“占着茅坑穷拉屎”吃定了的味道。可是他没想到这年头茅坑也不能久蹲的,因为有许多“不但没屎连尿也没有的家伙”也想往里挤,好闻闻臭气过瘾。李敖赖在里头,拉个没完,他们在外头等急了一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李敖推下茅坑,而且落井下石,让李敖不明不白的死个遗臭万年。李敖这个笨蛋,他难道不知道这些家伙的心计吗?我想李敖再笨也不致笨到如此程度,但他为什么要得罪了官阀又得罪了学阀?除了“独白”之外又不甘寂寞的选择了批评家的道路?因为他迷信着:
“严酷的批评仿佛是一个人自告奋勇,要集法庭、法官、陪审员、判决书、监牢以及电椅于其一身,他自己弟兄们的缺点全结晶浓缩了。他也是一个‘安那其主义者’,把个人的权力看得很高。他觉得人家把他抬得高高的,要他一个人来管理伙伴们,他采取的规律就是‘用结果来判断方法’。原来该造就人家的地方,他却来粉碎一切,勇气和希望应该奏凯歌的地方,他却要使人疑虑不定,自己不相信自己。(海明威《论批评家与批评》)于是李敖才会一发现下个作家的工作显得漠不关心,就同他拼命”(同上)
《文星》九十六期编辑室报告中最后一段:“只有胆怯的人才怕批评,他们见不得光,见不得热……刚强的人是批评不倒的,尤其执着真理的刚强”。为什么我们怕批评呢?为什么我们怕一个批评家的诞生呢?如果我们社会充满了正义和光明,我们的文坛不如李敖所说的是“一大片断栏朝报、乌烟瘴气鬼哭狼嚎”,我们又为什么不能容忍李敖这个新时代的“罗亭”(你们眼中只会说大话的家伙)呢?不!不!正因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文坛散布着你所说的“一种阴暗,一种迷乱,而没有阳光”。不是李敖没有阳光,而是我们没有阳光。
李敖在为我们这个因容忍与乡愿而造成的黑暗局面制造阳光,而我们却因为在黑暗里呆得太久了,瞳孔萎靡惯了,怕被刺目的阳光灼伤而拒绝而扼杀这首先打破容忍和香橼局面的批评家呀!
许多问题要深切的反省才能觉悟,如果我们承认今日的文坛是一座象牙塔,是一间暗室,我们便该有勇气走出来。象牙塔外是什么?象牙塔外是一片光辉灿烂的世界。象牙塔外的道路该怎么走?我们应该开拓我们写作的领域,增加我们写作的题材,把我们的笔投向社会的每一阶层,每一角落,写出“除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外”更多人生真实生活的一面。贫穷呀!死亡呀!这便是他们的生活。他们并不生活在夜总会、歌台舞榭里,他们更不会终日冥想什么花、草、月亮,他们没有忧郁,却有烦恼,烦恼今日的米粮。盟友梦却有盼望,盼望明日仍有生存的力量。对于这些有血有肉的人——那些妓女、码头苦力、住在违章建筑及低级军眷区中的女人孩子们,有谁去关心过他们如何生活?他们的灵魂也可曾得过抚慰和滋养?我们应该用文字表现出我们这个社会的阴暗和龌龊;用文字启发隐藏在我们大众生活中许多不为人重视的问题。我们的文字应该写出时代的苦难和光明;刻画群众的悲泣和欢呼。而不必如你所说的顺着小说的畅销性而用欺世的手法写那些剑侠、神怪、侦探的新神话和新童话以致令沈刚伯、朱汇森、萨孟武、赵兴中、郑振华等童心未泯的学者名流亦爱之不舍(见《中央日报》五十四年七月十二日第四版《你爱看武侠小说吗?》)。更不可用“媚世”的手法写那些远离现实人生的彷徨的、“强说愁的”、“如烟如梦幻般的”新梦话派爱情小说的,而使得广大无知的青年跟着一块做梦。
爱情故事不是不该写,要写便该放弃那些“老掉大牙”的落伍的“摸摸手便脸红耳赤”、“被他看一眼便可以回家不吃饭不睡觉想上三天三夜”的陈旧观念,而去做“大胆的爱情的描写”,多刻画灵与肉的人性问题。“肉欲的问题”并非如你所说的“放浪形骸”,而该是你所说的“深刻而严肃的问题”;“离开了肉,哪有灵?离开了欲,哪有情?”不顾肉欲而只追求灵的爱情,在同性恋者尚不易如此纯洁,何况是从亚当、夏娃犯罪后生下的子女呢?恋爱的本质便是生命与另一个生命融合在一起。这融合的力量如果不是籍着彻底的做爱又何以达到融合的境地呢?中国人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不经过夫妻一番,又何来百日之‘恩’呢?(在这里,我并非是提倡男女的滥交与做爱,只是想针对爱情的观念,在它的本质上作一番澄清而已。)
灵的追求其最后目的必为肉的结合,就像我们囤积食物的目的不外乎吃它而已。没有人会积满了食粮却宁可饿死而不吃它。当然,也没有为了灵的纯洁宁可自洁而不肯双方合作一下的道理。
至于蒋小姐你举出“多少社会新闻的主角在这种关系下演悲剧”的例子,推其原因,那是因为我们社会观念不够开放,一般人心理不够健康——许多人把非婚姻关系的性结合视作一种罪恶,而忽视了婚姻本身不过是对爱情的一种保障而已。过分重视婚姻的形式,而忽略了它真正的精神所在,因此不但扼杀了许多为未婚男女所应享的灵肉一致的爱情,逼使他们养成自淫的习惯。更促使许多既有婚姻关系的人非法经营他们的爱情。(那些金屋藏娇,红杏出墙的男女,如果不因为背负了婚姻的枷锁又何至于如此偷偷摸摸?如此神秘?)在我们这个社会里,离婚视为是不道德的事,而结婚往往又得除了当事人双方的爱情外另需具备学问、金钱、地位——种种与爱情本身风马牛不相及的客观因素方能完成的大事。在这种观念下,我们真能禁止“爱情的走私”和悲剧的继续发生吗?
另外,一个女孩子面临选择时,要遭遇“父母心中乘龙快婿长是女儿眼中的凡夫俗子”的矛盾,可能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另一主要原因;如果对于一个女孩子“父母基于爱而加以管束而引发的行为”其后果是如此不智,为什么“无论如何是无可厚非”的呢?如果一个女孩子“肤浅到不能体念父母的爱心”而追求到了她真正的幸福,“我相信只要是一个有理性。有良知的人”永远认为是可以同情的。(我实在不懂你基于何种想法永远认为不可同情?)
理性!理性!我们的社会,我们的父母欠缺的便是它。我们的作家,我们的读者该追求的也就是它,记起法国大革命时代罗兰夫人的那句名言“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你之名而行。”不由得让我们警惕那些错用和滥用“理性”的你们将带给我们何样悲惨的命运!一个不能分辨是非、曲直、真伪、善恶的真貌,观念模糊、思路不清的人是没有资格站在群众中间讲话和写作的。蒋小姐,以及更多的作家们,我劝你们都学李敖,先读历史,再读哲学,更学会许多思索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澄清你们的观念,抛下你们那支软弱无力的笔,锻炼刚强不屈的臂力。否则,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历史将为你们替盲目大众所造下的恶果,记上一笔永远无法逃避的谴责了。
历史是时代的一面镜子,文学是人群生活的写照,历史家的笔和文学家的笔应该同样为人类文明担负起承先启后开展光明远景的责任,一部《飘》一部《战争与和平》一部《双城记》……不知写出了多少人类奋斗的血泪和群众的心声,写出了人性的尊严和光辉。为什么我们的作家仍不肯放弃大刀阔斧,动人心魄的几笔呢?难道你们愿意永远让李敖一个人靠他的“酸臭文章”、“暴得大名”洋洋得意。而你们却忍气吞声的躲在“象牙塔”里的一方“暗室”中吗?出来吧!蒋小姐,更多的作家们,如果你们都肯走出“窗外”,舍弃黑暗走向光明,我敢担保李敖这个好管闲事“乱写文章,妖言惑众”的“文化太保”,一定心甘情愿的去做“文化白痴”,悄声敛迹的醉死在他的酒杯里。你说是吗?酒鬼李敖?
上面三篇文字,都因为我写的《为有窗,哪有<窗外>?》和蒋芸写《象牙塔外是什么?》而起按说我该把蒋芸的文章收做附录才对。可是蒋芸后来变成我的知己,她的看法,已有很大转变,她一定赞成我把她这篇文章代为作废了。
(一九八○年四月廿七夜)
开窗以后(李敖)
《没有窗,哪有<窗外>?》发表后,引起原子弹的效果,四面八方,反映太多,我把骂我的部分反应,引证在下面,以示雅量。
《没有窗,哪有<窗外>?》发表后第二十一天(五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有“官”方面的《中华日报》对我展开攻击,该报副刊上有王集丛的《“反派”小生》,提到——
李敖写文章把今日中国文坛分为“十派”,并且补充说还有“漏网”的一派,就是“春宫派”。其实这一补充,也就是用来烘托前“十派”的,用意是在加强其“乌烟瘴气”、“鬼哭狼嚎”的程度。
不过这种分派者忘记了他们自己也是一派。虽然他们只有三两个人,是少数,可是他们似乎也有一个立场,就是专门和人家唱反调。你说男女内恋爱应走正路,要慎重,他们就主张无条件,无界限的乱爱、“杂交”;你讲“礼”,他们竟高叫“我不知道这个‘礼’是他妈的什么?”你在广阔的人生中自由选择题材,他们却特在强调写黑暗面和特殊生活的重要意义,他们说在“苦工”、“死囚”、“小雏妓”,才是“新方向”……这样总是和人来抬杠、唱反调的人。无以名之,名之曰“反派”。而李某者,反派小生也。
接着他攻击“反派小生”的“使人‘不敢领教’”——
这一派有一点长处,就是会骂人。他们从《窗外》骂到窗内,从“鸳鸯蝴蝶”骂到“新闺秀”,从“之乎者也”,骂到“广播剧”……在他们看来,今日中国文坛,是一间“黑洞洞的暗室”,没有光,没有热,没有一篇文章,一部小说,一个剧,一首诗可看;照他们的说法,他们自己出版的东西也该包括在内。他们骂得很刻毒而下流,什么“狗屁”、“他妈的”这类话,常见其“文章”中。就这点看来,他们这一派,也可称为“王婆派”,王婆骂鸡,出语不凡。
唱反调、骂人,在今天是一种“媚世”的做法。因为今天有不少人不满现实,很苦闷,看看唱反调、骂人的“文章”是很过瘾,很痛快的。可是,连他们自己也说:“用媚世的写作来取得读者的共鸣,这是我们不敢领教的作法。”那么,他们这一派的立场和企图,就使人“不敢领教”了;而其前途也是可想而知的。
五天以后(七月二十六日)这位作者又在《中华日报》发表《先天性的毛病》,继续挞伐本小生——
有人认为“男女相悦,基于爱情,就没有一件事是不能做的,是有程度之分的。”拥抱接吻是爱的表现,“发生肉体关系”,也是爱的表现,没有区别,也不该受任何约束、限制。他说“杂交”是人类的“先天性”,没有什么“纯洁”或“不纯洁”的问题。这种论调,似乎很新,很进步,很“解放”。不幸所用的论证:“杂交”,开了倒车,那是未开化的原始人类的行为呀!
接着,他从他的“进化论”引申如下——
进化论告诉我们,人类是由兽进化来的,原始人类未开化,颇多兽性。“杂交”确是人类的“先天性”,也就是兽性,君不见兽类“杂交”,连父女、母子、兄妹都不分吗?但是,人类进化,兽性减少,“杂交”之类的“先天性”,普遍消除了。于是人和兽的区别就越来越多,人性发扬起。在这过程中,人类的生活不得不接受伦理道德的约束,恋爱生活亦然。这样扬弃“先天性”,不“杂交”,而建立人的恋爱关系,夫妻关系,发扬人性,才是进步,才是文明。饭之,在夫妇、男女关系分明的社会,发展原始的“先天性”,以“杂交”来做乱交的论据,则是倒退,野蛮!
至于“肉体关系”和拥抱,接吻等等,不仅有形式和程度上的区别,而且有实际的责任问题。因为男女相爱如果未结婚,或者竟不结婚,就“发生肉体关系”,因而怀孕,那就可能发生严重问题或悲剧。中外社会中都有,中外的小说、戏剧电影中常见,难道还不都教训吗?
我不相信裸体“杂交”,写“笑脸上床”或“杨贵妃脱裤子”,就是什么新观点;也不相信破坏伦理道德而大发兽性,就算“现代化”、“新境界”。实际上这些都是“先天性的毛病”,也是危险的毒素。
到了第二个月的八月三十日,《中华日报》还不罢休,又登出凤兮的《作家走出小世界》——
李敖叫琼瑶走出她的小世界,洗心革面,重新努力去做一个小外的写作者。他说:她应该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以外,还有煤矿中的苦工,有冤狱中的死囚,有整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和整年睡在床上需要动手术才能接客的小雏妓。……她该知道,这些大众的生活与题材,是今日从事文艺写作者所应反站的新方向。
劝一个有读者的作家,走出他饮食男女的小世界,正眼看看广大的人生,改变一下无病呻吟的调门,发挥一点振聋发聩的作用——这种劝告应该是善意的,有益的。可是李敖却叫琼瑶从花草月亮的小世界,走入一个特殊病例的病房。对于特殊病例,不是不需要诊断,不是不值得注意,但要把它看做“大众的生活与题材”,这就可能导致一个更不正确的方向。为小雏妓一类的题材,琼瑶是不值得去“洗心革面”的。倒是为小雏妓而“洗心革面”的有志者,应该为小雏妓以外更扩大的人群,更普遍的灾难和痛苦,来个真真实实的洗心革面才对。
凤兮所谓的“洗心革面”原来如下——
我们的作家,要从小世界走向大世界,不能只察秋毫之末而不见兴薪,不能只看到癣疥之疾,而忽视了梅毒与癌症。
病床上的雏妓之类,往大处看,这只是癣疥之疾,只是秋毫之末,过去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在可预见的将来,还会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它是问题,但不是当前的重要问题。我们当前最大最重要的课题,是鼓励大家争取全面的自由。这才是大题目新方向。在这个“新方向”下,恋爱可写,矿工、死囚、雏妓也都可以写,但写恋爱而不止于男贪女爱,写雏妓而不止于呻吟接客。有思想有见解的作家,从小世界的一角可窥见大世界的庄严景象;思想贫乏见解卑下的作家,却只能从这个牛角尖钻到那个牛角尖。
十一月一日,《幼狮文艺》第二十三卷第五期上,又有隐地的《狂妄与偏激》——
总有些人目空一切。他们自己不一定拿得出比别人更好的作品,却往往主观的否定别人的作品,甚至于带者极端轻蔑的口气说道:“现在那些什么狗屁作家,没有一个拿得出象样的作品!”这些人多半比一般人多识湖个洋字,偶或也读过一两篇洋文,译过一、二洋句,于是不屑于再看国内由方块字组成的小说,且常以“你吃了一个坏了的蛋的时候,难道全吃下去,才知道它是坏蛋吗?”的陈腐理论来似是而非的欺骗人。怪的是,他们虽然不读对方作品,骂起人来倒是仿佛句句真理。并且常常以敢骂人而自抬身价。
接着,笔锋一转,结论扩大了——
文艺界的朋友们千万不要以为我写此文只是有意针对某一人;有些人至少肚里确实还有点货色,因而尽管他在骂人,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可爱的一面。只是误以为狂妄与偏激总是群众崇拜的对象(其实这是由于人们因特殊环境而欲寻求神经质的宣泄的一种暂时现象)。最使人不能忍耐和令人生厌的是那些“自己实在并不怎样”的人物,今天骂这个,明天骂那个,完全忘了“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古训,更可羞的是:读者们晓得他们的名字,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出色,而是任何一个可以照相的地方,他们都在替自己作“我是作家”的活动广告!
官方的态度以外,琼瑶本人,也有了平行的反应,十月五日《华报》有梁汝洲的《琼瑶种种——从三朵花上银幕谈起》,提到——
琼瑶对李敖对她的批评,不愿表示意见。她说:“李敖说我,既然没有窗哪里来的窗外?我对李敖这句批评,不愿做任何辩驳,因为中华民国,根本就是每个人都有批评、言论的自由,管他怎么去说。”
琼瑶说:“李敖说我写作的技术有问题,这点多少是对的,而且我愿意接受,因为,直到现在,我的写作生涯,还是处于学习的阶段。”
至于李敖批评她的作品的题材问题,琼瑶认为是有些不对的。她解释说:“李敖叫我去多发掘有关妓女、矿工、死囚一类的题材,这些问题,都是我生活环境范围里不可能有的题材,尤其是我认为中国的司法,是不会有冤狱的死囚。”
说到这里,琼瑶说:“在我没有看到李敖那篇文章以前,我还不知道当妓女是要先开刀的。”接着她笑了笑说:“这些题材,最好还是留给李敖自己去写吧!”
同一天的《台湾日报》,也登出了《琼瑶说李敖可爱又可怜》——
(台北讯)女作家琼瑶女士,昨(四)日下午三时在自由之家对青年李敖在《文星》杂志写文章批评她的作品表示意见说:“李敖很可爱,但也很可怜。”
琼瑶说:“李敖学识丰富,肯进取,看过很多书,文章写得很好,一个青年人有那样的才华和成就,令人可爱。”
但,李敖曾写文章批评琼瑶著的《窗外》说,就是琼瑶的自传,并且劝琼瑶应该去写妓女、矿工和冤狱中的死囚,这一点,使琼瑶觉得李敖又很可怜了,她说:“在我的生活中,无法去了解妓女、矿工的生活,至于冤狱的死囚,我根本就不相信会有那样的人和事,所以无法去写,而且也写不好,只好留岛李敖自己去写了,但李敖对一切都否定,连他自己在内,他真是太可怜了。”
当时有人问琼瑶,愿不愿意把她说的话,由她自己执笔写文章去答复李敖,她说:“无此必要。”
虽说“无此必要”,但是琼瑶的机关刊物《皇冠》上,五十五年五月第一四七期里,却有小凤的“一杯茶,一盏灯,一支笔”,宣称“恶意批评,一笑置之!”——
《文星》杂志曾披露过一篇李敖先生《没有窗,哪有<窗外>?》。文中油腔滑调,嬉皮笑脸地把我国所有的文人分成十派,谈到许许多多小说以外的问题,最后建议琼瑶要“洗心革面”,改变她的协作路线,写些“终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不开刀不能接客的雏妓……”许多人看了这篇怪论十分气恼,有人问琼瑶的意见,她表示说这篇文章牵涉的问题,早就超过了对《窗外》的评论,到底什么居心,大概只有李敖自己心里明白,至于写终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她还没找到在安定的台湾有这样的典型人物,至于雏妓的生涯,她听都没有听到过,只能把这些题材留给李敖自己去充分发挥了。
这种宣传,其实早在八个月前,就由苏雪林大力推出了。苏雪林在五十四年八月三十日的《中华日报》上,发表《寄琼瑶女士》——
琼瑶乃名教授陈致平先生之女公子,凤凰其小名也,有夙慧,自幼即善属文。致平先生与余均任教新加坡南洋大学,夫人与余颇相得。岁初,琼瑶省亲来此邦,余始得遍读其著作,叹为一代奇才。乃忽闻有妄人故加摧毁,心甚不平,贼此二诗慰之。
绝代才华陈凤凰,宝刀出冶已如霜。白诗搜访来胡贾,左赋传钞遍洛阳。自古文章有真价,岂因群吠损毫芒?客窗快读三千犊,贮待新编再举畅。
喜摩老眼看奇才,海外相逢亦快哉。贤母即今常接席,云鸿他日盼重来。华年卓就人争羡,慧业前生世共猜。寰宇文坛无我份,愿君彩笔一争回!
看了苏雪林的大作,我才知道“私方”比“官方”骂我骂得更凶,至少官方好像没骂我是狗!
这种骂狗式的文字,不但在台湾有,在海外也有,海外的报刊我没特权引,只好转引有特权引的如下,据《文星与李敖》一书,有这样的文字——
香港有一份以“中立”做标记的报纸——《明报》。我把它的言论作为我的取证,该是很客观的吧!而这份报纸的主持人,是以罗素学生自夸的一位聪明人——查良镛。
《文星与李敖》作者接着说——
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报》的专栏作家(也是“马经”权威)简而清先生,在他的专栏中如此说:
“上两月在大会堂举行的第三届‘书展’,被台湾‘文星书店’的摊位抢尽镜头,《文星丛刊》畅销的现象,使人颇领悟到甚至在这种地方,也未必单是四毫子小说之类才能吃香。可能受到那次良好反应的刺激,《文星杂志》最近开始在本地报摊上出现了。大体上说来,《文星》而字此时此地在一般人眼底下,已不完全陌生。
提到了《文星》,差不多难免兼提的,是李敖这位‘宝岛愤怒青年’。三十刚届的他,早已光芒四射了好几年,尽管反应不一,有人将他捧到半天高,也有人将他骂得半文不值。看过他文章的人仍对他印象毫无的,却着实少见。
《传统下的独白》、《历史与人像》、《胡适研究》、《胡适评传》、《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文化论战丹火录》、《教育与脸谱》等书,我敢相信是‘文星周刊’中最畅销的几册,有人将李敖戏称为萧孟能手上第一张王牌,事实上不无道理。
上月份的《文星杂志》(第九十三期),刊有李敖的《没有窗,哪有<窗外>?》一文,长凡二万余字,对台湾女作家琼瑶及其成名作《窗外》那本小说攻击得不留余地。
说到琼瑶这块牌子,在香港也叫得挺响亮。《窗外》以外,她的其他小说如《烟雨朦朦》、《六个梦》、《幸运草》、《菟丝花》、《几度夕阳红》等,市场上常见,女性读者尤多,甚至‘番书女’们亦人手一册。因此李敖笔伐琼瑶这件事,香港人也关注到。
将李敖那二万多字一口气读下来之后,我深感这是小题大做,简直婆婆妈妈缺乏了堂堂大丈夫的气质。
这实在是回可惜的事。从他近四五年来所写的文章中李敖予我的印象,是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男子汉,他与人辩论时容或偶会过火些,但却言必有物,逻辑分明,不像若干‘愤怒青年’辈,但知愤怒一番,而实际上不知所谓。
这种良好的印象,在我读过《没有窗,哪有<窗外>?》一文后,开始定样了。窃以为李敖的弱点,是在他的头渐渐大起来,将自己目为麻雀牌中的“百搭”,无论什么事都要置喙,结果一天终于变成‘在马槽里乱吠的小花狗’。
不错,论文化评历史揭露教育界茅坑等等,他确有自己独特的一招,但这一招并不是要在什么时与地都必灵的。
琼瑶的《窗外》,论格调并不比本港流行四毫子小说高许多。李敖以‘鸡’比《窗外》,而以‘牛刀’比他自己的评论,虽然会有许多人认为他是‘来自夜郎国的人’,但如果客观点看,大拟也不是太过分。
问题却在,‘牛刀’不应该被拿出来杀这种无名的‘鸡’。花二万多字的篇幅,许多时更不惜咬文嚼字去推翻这本变相四毫子小说的价值,不是大丈夫所屑做的事。
挖苦女人,是李敖向来已喜欢做而且也惯常做的事。《传统下的独白》一书,所收集的二十几篇散文中,差不多半数是与女人有关的题目。由这些文章,可以看见李敖对于女性有相当深的成见,即使未至以叔本华、施耐庵、尼采之流自居;但最低限度,每逢有挖苦女人的机会,是从不肯轻轻放过的。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现代中国女性所处的‘三及第,四不像’地位,有时确应加以讽刺,使有所警醒,但李敖这回对琼瑶的攻击,却是将以往的挖苦作风变本加厉,到达了使旁观者亦不忍袖手旁观的地步。
女厕臭了,应该洗刷,这是天公地道的事;但堂堂男子汉,一声不响就冲去替它洗个干净。这洗刷的责任,应由其他较合适的人选担起,‘洗女厕的男人’这名词,无论如何总是不大好听的。
李敖口口声声批评琼瑶对‘师生恋’的基本观念了解不透彻:小说中任务是‘传统观念的奴隶,并不是超乎流俗的人’;错误引导‘母爱至上’的思想;‘为软弱的一代编织了新的文网,使他们僵化了思想,走向顺民之路’等等。
用这种话来批评《窗外》,无形中已承认了该书有严肃的研究价值。我敢信台湾情形跟香港相类似的地方,是这类通俗流行小说必定充斥市面上。假使要对本本通俗流行小说那么认真,谁还有时间兼顾到其他东西。甚至在对创作文学的观念上,李敖那篇文章也有许多不通的地方,但我不愿意成为第二个‘洗女厕的男人’,所以顺此拖着了。劝导一般读者提高阅读趣味水准是应该的,但却不必拿出‘女厕’来做比例。”
简而清先生的论点,是很清楚的。就如同他研究“马经”一样的清楚,他已经知道了“头马”和“骏马”的差别。李敖根本不是一匹“带头”的龙驹,只是马槽里的小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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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部分的“官方”、“私方”的夹击里,会心的人不难看出:琼瑶式的内容,是如何适合这个岛的“公私两便”。琼瑶能在台湾文坛上永远一帆风顺,永远通吃,我们别忘了这一点结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