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惋惜他說,生殺之權和稅率的規定,都操在她丈大的手里。她答應他們,一有机會便在他的耳畔為他們美言一二。只是,他那對尊耳卻老是藏在蓬松的頭發下面。他們向她道謝,然后告辭,也把鋤頭帶回去了。在被農民們感動以后,她的心里忽然生出一個念頭:她覺得可以想法子,既可幫助科芬垂的老百姓,也可以趁此机會恣意的玩一陣子。因此,沒過多久,她便對她丈夫:他要是不將苛捐雜稅除掉,她就要除去她所有的衣服,赤身露体,騎著馬,在正午的時候,大家用午餐的辰光,從科芬垂的大街上走過。事實上,不管怎么樣,她是非這么辦不可了,因為,這已經漸漸變成一种不可遏止的沖動。
“天哪!你這樣胡鬧要受審判,并且判為淫蕩罪的呀!”列佛瑞克發作了。然后,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經過片刻的思忖,他居然叫她只管去騎好了。他是一個很精明的人。他盤算著,如果他索性答應她,她也許就不再那么起勁儿了。同時,他的袖里正藏著一張王牌,等到他的太太非做那种暴露的傻事時,他就將牌攤出來。
戈迪瓦夫人獨自計划她的游行。她挑選了一匹不致于因為赤身的女人騎在背上而受窘的老母馬,并且竭力把自己鍛煉得健壯點儿。她試驗著把頭發編成辮子;然后,她還是覺得采用一种更簡單的發式來得好,于是,便決定讓它自然的披散下來。她試騎了好几次,才懂得了騎馬的訣竅。
同時,列佛瑞克自己也做了几項安排。當他曉得她決心暴露的時候,他便瞞著她發出一個通告,命令科芬垂的百姓到那一天不許出門,家家戶戶都要把所有的窗帘拉下來,大家統統爬到床底下,閉上眼睛。他盤算著,用這种方式,他老婆表演的結果,頂多是皮膚晒黑一點儿。戈迪瓦夫人特別挑了一個天气晴朗的日子,為的是可以讓最多的人瞧到她。她便走向馬廄,身上除了雞皮疙瘩以外,什么都沒有。馬夫們都給列佛瑞克打發走,去度假了。但是,戈迪瓦夫人的身上已經最美不過了,現在還需要什么打扮?當她尋找馬匹的時候,才開始感覺到穿鞋子的好處。她終于跨上馬背,但立刻就被馬摔到地下。不過,她很快的再爬上去,然后,便非常神气地向前馳騁。當她策馬慢慢地跑過大街的時候,她發現到一件怪事:街上沒有人。不要說人的動靜,連個風影儿也看不到。百葉窗統統關閉,窗帘個個拉下。“老天爺呵!”她一肚子莫名其妙,“今天會是星期天嗎?”她策馬走到一條笑鬧的酒徒們經常出沒的小巷里。那里有一家豬頭肉酒店,這些人常常到這儿來,叫一瓶酒,將豬頭肉沖下肚去。但是,這里也看不到一個人影儿。
戈迪瓦夫人騎著馬穿遍了大街小巷,竭力耐肴性子。她恐怕喊得難听,百姓會笑她,便用一种很嫻雅的貴婦腔喊叫著,叫大家出來看。然后,她又嘗試著模仿魚販,賣果子的和打掃煙囪的叫喚聲。這時候,她才想到,要是帶著一串鈴,或是一面鑼就好了。科芬垂號稱男子的人都到哪儿去了?古老的撒克遜精神是打胜仗,奸淫擄掠和用光明正大的態度一決胜負的精神。現在,這种精神都到哪儿去了?到了傍晚,人困馬乏,她的喉嚨也喊腫了。
到了黃昏時分,皮膚晒黑了還不說,而且渾身疼痛,尤其是讓馬毛磨了數小時的地方,結果,不得不讓人背回官邸。她感覺到別人在嘲笑她,但是,并不是她所期望的.那种局面。她原來預料著,至少她的裸体照片會登在安格魯撒克遜日報上。
于是,戈迪瓦夫人這才感覺到:她不知道自己以前那种顛倒眾生的魁力究竟是什么。不過,不管是什么,現在已不复存在了。科芬垂的百姓曾經來向她求助,但是,她似乎對他們并無絲毫魁力(The people of Coventry had appealed to her,but she seemed not toappealto them.)。從此以后,她便把衣服的鈕子一直扣到頸部,無論如何要把皮膚都掩藏起來。這樣一個轉變,使列佛瑞克樂不可支,結果便自動的減低了稅率。雖然如此,為了要彌補歲收上的損失,他便設法增加竊案和贓物沒收的數字。
假若戈迪瓦夫人曉得有個“愛偷看的唐穆”(Peeping Tom)在偷看她馬上芳姿的話,也許心里會感覺舒服.久儿。原來,這個叫唐穆的人是個裁縫師傅,他和一個名叫杰克的拆制師傅合開生意,頗為興隆。因為他是穿針專家,所以,帘窗上的裂縫不論多小,他都可以將外界的情形看個清楚。當戈迪瓦夫人在街上馳騁時,他目不轉睛地窺視街道有六小時之久。由于眼睛過度疲勞,再加上血壓過高,他的眼睛已變得像蝙蝠似的,什么也看不見了。從此以后,他在外出時,手中老是提一根白色的手杖,臉上老是挂著一副笑容。
“愛偷看的唐穆”(Peeping Tom)即所謂窺視狂者也。幽默小冊《Capiain Billy'sWhiz Bang》書中為Peeping Tom下定義,說不“琢磨朝外看,為了朝里看。”(A guy whospends his time on the inside looking out,for standing on the outside lookingin.)妙語天成,真是別有奇趣。PeepingTom雖為了“朝外看”而瞎了眼睛,但是,裸体騎馬的戈迪瓦夫人倒真值得一看呢!這位偉大的女性,為了抗丈夫搞“加值稅”一流玩意而裸体為民請命,“也”風孔昭,長留壺范,其裸蓋有大義存焉!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夜一時
不能耙粪,报章之耻 /李敖 1989.02.14
美国第三任总统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早在1787年就指出:在有政府而无报纸或有报纸而无政府之间,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Were it left to me to decide whether we should have a government without newspapers,or newspapers without a government,I should not hesitate a moment to prefer the latter.)这位先知,显然是说,报纸对开启民智、保障自由,比政府重要。不过,杰佛逊毕竟是两百年前的老先生了,他对报纸在时代压力下的变化,无法想象。他不知道有了报纸又怎样?苏联有报纸八千家,发行量一亿两千万份,世界第一,但是开启的民智、保障的自由,又在那里?报纸越多,适足以为政府的护航、政府的帮凶、政府的猫脚爪,这样的报纸,又有个屁用?
当然,杰佛逊毕竟还是先知,他虽然无法想象两百年后「报纸官化」的变化,但他却早看出「报纸俗化」的可虑,因此他提醒人们,先看报纸是不行的,什么也不看的人,其实比只看报纸的人更有教养。(The man who reads nothing at all is better educated than the man who reads nothing but newspapers.)这种「尽信报不如无报」的警告,看法是何等敏锐!
在国民党统治下的台湾,报纸发行量不过四百万份,比起七千万份的日本、六千万份的美国,都是小焉者也。不过,它在「报纸官化」和「报纸俗化」的两栖性格上,却天下第一。一般说来,极权国家的报纸特色是「报纸官化」;民主国家的报纸特色是「报纸俗化」,台湾的报纸却是又官化又俗化,结果混合出来的是又官又俗。我当年在「军中乐园」看到一条标语,内容赫然是:「娱乐时勿忘反攻大陆。」---人在性交时还要被期勉如此,其又官化又俗化可想!别以为这只是军队中妓院的把戏吧,推而广之、扩而大之,在酒食征逐歌舞升平的空气里勿忘「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比起「娱乐时勿忘反攻大陆」又何以殊?如此官俗两栖,反映在报纸上,相激相荡,岂不一一都是笑料吗?
在官化俗化的世风下,台湾的新闻工作者,絶大多数都变成了毛遂所谓「因人成事」的好事之徒,他们一方面替报老板好事,一方面自己也好事,无识无品,却又「无事忙」(贾宝玉语)个不停。他们的行径,实在可耻;而跟着他们时时刻刻「追新闻屁」的读者们,也实在可悲。
一个本世纪初期的美国新闻工作者的前例,也许可以施教于台湾的新闻工作者。施德芬斯(Lincoln Steffens) 是美国当年最勇敢又最细腻的新闻记者,他不以做为一个随波逐流的好事之徒为已足,他在「麦克鲁尔杂志」(McClure’s Magazine) 上,个案详追,把美国政治的贪污内幕,一一掲发得鸡飞狗跳,对企业家为谋取特权而收买政客的证据,所得尤多。这些有影响力的文章,他在一九○六年,编成「城市的耻辱」(The Shame of the Cities)一书。他这些掲发各种型式的贪污运动,就是史称的「粑粪运动」。美国第二十六任总统老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粑粪者」(muckracker),可见何等轰动。
不能粑粪,报章之耻,从粑粪运动做一个起点,也许正是今天台湾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自赎吧?
<李敖談李敖的報紙>
今早在民眾日報上, 看到一篇陳嘉宗先生寫的<李敖的報紙>, 我不知道"陳嘉宗"是誰, 但從文章的用詞遣字中, 頗可看出他這種人的大腦水平, 我想這種水平, 也許不止他一位, 因此我願意花點時間, 討論一下.
一 陳先生說:
" 李敖創辦求是報, 求是報的英文名稱就叫'李敖的報紙(Li Ao's Daily)'.報紙中既有李敖的資本, 而又由其總其成, 負其責, 以個人名字命名也沒有什麼不妥 ."
從語意上看, 這話隱含了用"李敖的報紙"似有未妥的反諷. 其實, 稍知世界新聞史的人, 就知道以主持人個人之名當媒體之名, 是很普通的事. 從"密勒氏評論報"(The China Weekly Review), 到"史東的報紙"( I.F. Stone's Weekly), 到"哈潑雜誌"(Harper's Magazine), 所在多有. 陳先生大驚小怪, 是由於他基本知識不足的緣故.
二 陳先生說:
" 求是報的一個'特點'是: 舊聞比新聞多. 李敖性喜揭他隱私, 也以此成名;他蒐集的名人恩怨隱私資料, 全國無人能出其右, 而他也將這些資料盡可能用到他的報紙裏. 譬如最近吵翻天的華隆案, 各報莫不是在談張建邦的今日, 包括他在交通部長任內的好壞表現; 唯獨李敖一人在大談三四十年前的張建邦, 包括繪聲繪影的'逼母上吊'情節. 李敖似乎不太了解, 每個人都有過去, 每個人的現在和過去也未必相同; 假如一個人的今天已不同於往昔, 何必老揭人家的過往舊事. 李敖至今每論及胡佛, 陶百川等人, 也只能談論彼等不太光榮的一段塵封經歷, 此外再無新義."
陳先生寫這些話, 首先就曝露了他根本沒有好好看求是報. 求是報創刊之初, 早都聲明在先, 這個報紙不屑於和一般報紙一樣. 求是報只有一大張, 篇幅珍貴, 如果一個案子出來, 求是報談的都是陳先生所謂的"各報莫不是在談"的內容, 和別的報紙千篇一律,那又何必多此一報? 陳先生要"談張建邦的今日"即可, 但是, 不溫故, 又何以知新? 求是報從張建邦當年"逼母上吊"追蹤起, 正幫助讀者了解, 正因為過去有個不仁不義的張建邦, 今天才有個不三不四的交通部長! 今天台灣人民所以這麼蠢, 這麼容易被國民黨, 民進黨, 及一般報紙所騙, 原因之一, 就是健忘, 就是只看眼前, 只知道眼前, 完全忽略了策往以知來的作業. 陳先生說:"李敖似乎不太了解, 每個人都有過去, 每個人的現在和過去也未必相同; 假如一個人的今天已不同於往昔, 何必老揭人家的過往舊事."
但是, 如果一個人的現在比他過去還壞, 還可惡, 其壞, 其可惡的程度今天猶甚於往昔, 並且是從往昔沿續而來, 青出於藍, 試問"過往舊事"能不揭嗎? 不揭又何以知 "黃河之水天上來" 的真相? 這種揭"過往舊事"的方法, 就是歷史學上的述往方法, 法律學上的前科方法, 這是研究一個人惡性的必要步驟, 陳先生卻公然要抹殺這種方法, 對這種方法大驚小怪, 這也是由於他基本知識不足的緣故. 至於他用"繪聲繪影"四字來評論李敖舉證明確的張建邦"逼母上吊"事實, 更顯出他為張建邦護航, 已經護航到抹殺事實的程度, 李敖是用真憑實據的, 陳先生只能粉拳繡腿, 亂以"繪聲繪影"戴人帽子. 至於他談到李敖"只能談論"陶百川, 胡佛"彼等不太光榮的一段塵封經歷, 此外再無新義", 其實李敖多年功力所在, 就在這裏, 台灣讀者多年來從一般報紙上, 看到的都是你吹我捧
, 看到的都是包裝得完美無暇的聖君賢相偉大人物, 李敖卻獨以證據拆穿之, 這就是"新義".陳先生譏諷"再無新義", 我奇怪陳先生為何不用這四個字要求要求老生常談的一般報紙看, 看看它們是什麼東西? 難道整天整年都是那貨色, 陳先生才以為不菜嗎?
三 陳先生說:
" 李敖自己多年來大概沒什麼變化. 比方他恨胡茵夢, 儘管兩人分手多年, 他仍記恨迄今, 恨烏及屋, 連胡星媽都陪著倒楣. 因此, 他在求是報上連載攻擊胡茵夢母女的文字, 也就無足為奇. 男女分手, 各覓各的幸福去, 何必長年記恨? 甚至形諸文字廣為散佈, 李敖似乎連一個普通男人擁有的雅量修養都沒有."
在這裏, 陳先生又以兩性專家的姿態出現, 評論起我跟胡茵夢的離合問題來了. 這又顯示了他根本沒有好好看求是報, 把我跟胡茵夢的事, 施以影劇新聞式的市井評論了. 殊不知我寫<我與胡茵夢>, 副題明說是<李敖自傳與回憶外一章>, 是傳記式文字, 其中一部分, 述及胡星媽偽造學歷等事, 是實事求是的寫法, 如果只寫好的, 不寫壞的, 難道才滿陳先生的意麼? 我認為那反倒是可恥的. 至於說我"長年記恨", 也是陳先生一孔之見. 我若"長年記恨", 為何求是報中會登出我和別人讚美胡茵夢的文字? 陳先生若對胡茵夢當年以妄語中傷李敖, 以偽證陷害李敖至陷李敖於冤獄的事略有所知, 理應驚嘆李敖的"雅量修養", 確為"普通男人"所難"擁有"的. ----我感謝陳先生不拿我同" 普通男人" 看待, 我以我不是"普通男人"為榮, 敢愛敢恨才是大丈夫, 不是嗎? 一味的做爛好人, 窩囊廢, 還以"普通男人"為"雅量修養"尺度量人的人, 是我看不起的.
四 陳先生說:
" 求是報上充斥不少舊文新刊, 此點嚴重侵犯了讀者的權益, 李敖卻隻字片語的說明都沒做. 李敖將不少已經發表乃至集結成書的文字, 重新登載於求是報, 包括他那篇長篇小說<<北京法源寺>>. 求是報一天一大張, 如果自己一人寫不來, 何不登一些真正的新聞和讀者的作品----我指的是文學創作, 不是罵來扯去的佛理論辯; 老拿自己的舊作填塞版面, 實在有傷新聞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 "
我早在主持"文星雜誌"時代, 就有"舊文新刊"一欄, 原因是我見多識廣, 新刊舊文, 在幫助讀者能夠習用前述的歷史方法. 目前我辦求是報, 為了同時增加讀者對新聞事件背景資料或參考資料的速成, 我也酌予"舊文新刊". 而這些舊文, 大多以我十年來的作品為主. 我的書, 十年來被禁九十六種, 被搜十一萬七千六百冊, 在國民黨政府大力封殺下, 流傳大受影響, 很多文章雖然寫了, 可是讀者看不到. 所以在求是報創刊後, 為配合新聞事件, 也偶推陳出新, 以廣流傳. 英國大儒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說一個真理未廣為人知之時, 我們要不斷重複這一真理, 我的用意, 亦即在此, 當然所有的廣告商的用意亦然. 這一舊文新刊, 對十年來能在查禁苦況下買到我的書的老讀者, 或有不周, 但說"此點嚴重侵犯了讀者的權益", 說"實在有傷新聞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 就
未免太小氣, 太不厚道了. 陳先生為什麼不看看一般報紙上"充斥"些什麼? 滿版的迷信廣告, 滿版的色情廣告, 滿版的冗濫新聞, 滿版的政客新聞, 難道那就是讀者權益和職業道德嗎? 陳先生為什麼不揮筆撻伐一下? 至於所謂" 登一些真正的新聞和讀者的作品----我指的是文學創作",求是報從未排除過, 但是尚未見到過, 我想台灣如果有真的"文學創作" 又何勞我寫<<北京法源寺>>啊?
五 陳先生說;
" 美國人喜歡扒糞, 然而, 人家扒的是現在的糞, 至少也是最近幾年的, 像:水門案, 以及近日出版的<<南西雷根傳>>. 三四十年前的舊事, 除非具有重大史料價值, 其餘私人恩怨就讓它隨風而逝吧. 求是報如想長期吸引住讀者, 政策宜更張, 多扒一些現代的糞才好----終究, 讀者還是喜歡看扒糞, 而你必須有一些新東西才行. "
在扒糞上, 求是報一直在做, 除了歷史方法的外, "現代的糞", 扒的火候, 是一般報紙瞠乎其後的. 即以扒長榮集團而論, 台灣一般報紙, 那個敢? 再以扒蔣緯國醜史而論,求是報請人兩度赴蘇州, 扒出蔣緯國遺棄母子的行徑, 又那個報做得到? 不過蔣緯國若照陳先生的是非標準----" 三四十年前的舊事, 除非具有重大史料價值, 其餘私人恩怨就讓它隨風而逝吧" 的標準, 自然會怪我多事, 自然會繼續不認親下去. 只可惜蔣緯國和陳嘉宗爽了, 人家被遺棄了可憐的母子, 又如何呢? 陳先生口口聲聲要求" 你必須有一些新東西才行" 真不知道要怎麼新? 被蔣緯國掩埋了五十多年的私生子, 被求是報挖出來, 陳先生怪不夠新, 難道非扒出個產科病房新生兒出來, 才算新嗎?
六 陳先生說:
" 以上說了一些求是報負面的話, 其實, 它也有可嘉值得肯定的地方. 比方它比較重視文化新聞, 以馬克吐溫等作為社論題目, 在中華民國整個報業史上可為空前未有. 還有它那赫赫有名, 已然成為獨家風格的'三點不露'彩色巨幅照片, 據我私下觀察, 是吸引不少讀者購報的主因; 且刻意標明是給新聞局長邵玉銘看的, 頗有幽默的挑戰意味. 三點照片每天一張, 一月便有三十張, 比台灣版的'花花公子'雜誌更豐盛, 男讀者有福了. "
陳先生這番話, 乍看公道, 其實又何嘗不"小化"了求是報? 求是報是特立獨行的大丈夫報, 從"不奉正朔"開始, 它是中國唯一一家誰都敢罵, 真正無黨無派的報, 它有幾十項優點與特色, 卻只被好文而色不盲的陳先生看到了區區兩點, 並講評說" 從內容批判,雖不算菜, 也沒有特別好到那裏去."這種公道, 多有趣啊?
更有趣的是, 陳先生文章最後, 居然改起李敖的文章來了. 令我想起幾年前" 掃蕩週刊" 主持人大登廣告說他文章比李敖寫得好的妙事. 人間妙事, 本來甚多, 班門弄斧, 亦屬常情. 但是魯班門前, 只可弄斧, 不宜真的動手去做木工, 更不可妄想 "修刪去贅"( 陳先生這四個字就不成中文之辭! )妄想改祖師爺的作品. 祖師爺就是祖師爺, 他本人可以不說一句話, 但是旁觀者會大笑弄斧者不自量力, 弄斧者自彰其醜而已. 什麼時候民眾日報重金禮聘, 請我到高雄講一次"中文修辭學"的演講, 也許我會當眾點化陳先生, 你的不通在那裏. ----你什麼不好比, 要跟李敖比中文, 你瘋了!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一日下午三時
又一元官司——高雄市政府被罚一元记
在台北市政府被我罚过一元后,高雄市政府又被我逮到,也罚它一元。全部经过,比罚台北市政府还精彩。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五日,我出版了《我给我画帽子》一书,上市后,高雄方面,由盐埕区大仁路一四一号孙慧珍代为销售。不料到了六月二十七日,有警员王聪琰者,跑来查扣,并出具编号第0三九三三四号“高雄市政府取缔违法出版品录影节目带三联单”一纸,以资证明。因为这本书并没查禁,这下子被我抓到机会,遂在八月十日,去函国民党高雄市长苏南成,指出:“因台端台南市长任上,本人曾写文章揭发台端为‘台湾第一不要脸’,全市哗然,议员且纷纷以台端无耻为询。今日台端走马高雄,自然有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教唆下属王聪琰、非法扣押上开书籍、妨害本人依法发行权利之嫌,显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十九条及第三百零四条之罪嫌。又台端身为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故意不法侵害本人发行之权利,依‘赔偿法’第二条及第七条规定,应由台端之衙门负责损害赔偿责任。”苏南成收信后,龟缩不复。一九八七年三月十三日,我由龙云翔律师代理,向高雄市政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书》,苦苦相逼。高雄市政府收到后,自知无法再赖,乃于一九八七年五月九日上午,在高雄市警察局简报室召开协议,赔偿义务机关代理人廖兆祥、参加协议机关代理人李文锦、法制室代表黄章一、新闻处代表王砚青等,一共多位,与我达成“赔偿事件协议纪录”,确定四项:“一、警员王聪琰因于85.6.27过失查扣李敖先生所著《我给我画帽子》乙书,所开具三联单039334号应予撤销。二、查扣之书贰本,已于85.7.12返还书摊,免予赔偿。三、本府同意象征性赔偿请求本人新台币壹元。四、本局已主动将警员王聪琰调职处分,另由本局作成案例教育。”
所谓“案例教育”,是警察界的术语,指具体发生的个案,该案因有施教作用,值得每一位警察注意,因而编成案例,在各级警察流传,以为教育之谓。这一条协议的达成,是高雄市警察局被我纠缠不过,被迫答应的,当然使他们面上无光,但是迫于“刁民”的压力,也只好照办。事实上,我这“刁民”,也有宽大的一面。因为协议当天,高雄市警察局曾找来“肇事”警员王聪琰,当场命他向我报告经过并问我对他的处分是否满意。王聪琰是个大块头,满面羞惭,查起书刊来生龙活虎,对簿公堂来就语无伦次。我得知他已被调职处分,从盐埕区肥缺改调到市警局看门后,就宣布:“我写的书,九十多本都给查禁了,警察执行查扣时,难免弄不清楚,因而见书就查扣,王警员的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我想不必进一步处罚他了。”几线几星的在场警官,认为我通情达理,王聪琰也向我鞠了一躬,于是在哈哈一笑中,结束了协议。
不过,在如何交付壹元的技术上,出了问题。据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民众日报》登,高雄市政府对于赔偿李敖事件,“对于这块钱是以现金给付或是开具市库支票给付,市府投鼠忌器,大伤脑筋。”据我的朋友黄章一透露,高雄市政府内部为赔偿李敖曾起争议,但因李敖坚持按照“公库法”第十五条“应以支票为之”的规定,拒收现金,所以最后才硬着头皮开出了壹元面额的“国库”支票。这张支票,我后来送给了邓维桢了,高雄市政府至今还要每年登报召兑中。当然它永远不会去领取,它永远是一张战利品,长存在民间了。
一九八八年十月八日
一元官司——台北市政府被罚一元记
自来衙门欺负老百姓,本是常态。但这一常态得以形成,老百姓的消极配合,也有以致之。换句话说,一方面衙门欺负你,作威作福;一方面你忍耐它的欺负,逆来顺受,这样子搭配,才完整构成这一欺负的作业,而令大官人私心窃喜,获得快感。如果被欺负的一方,挺身而斗、据理力争,不甘被欺负,而要跟衙门斤斤计较、纠缠不休,则衙门未必胜算,而大官人未必得可偿失。斗争到最后,衙门之头可灰、大官人之脸可土,而吾侪“刁民”之一口鸟气,亦可稍吐于万一矣!
我生平是深信这种斗争哲学的,我以做“刁民”为荣。每遇到衙门找麻烦,只要是于法有亏、于手续欠妥的,我一定把麻烦找回去。或者说,一定“欺负回去”。——有一次黄玉娇到我家,她说:“国民党欺负我们,我们一定欺负回去!”阿娇姐之言,深获我心。问题是一定得找到机会才好动手,好在国民党坏事做得多,机会是不愁没有的。
我生平著作上百册,可是国民党查禁了九十六册,查禁法令,种类滋彰,或根据“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或根据“出版法”、或根据“戒严法”、或根据“台湾地区戒严时期出版物管制办法”,……不但弄得我们眼花缭乱,连他们自己也眼花缭乱,尤其在下级执行人员执行时,更是眼花缭乱。就在这种眼花缭乱中,在几乎李敖作品每出必禁的“惯性”下,一个机会来了。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我出版了“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中《五十·五十·易》上下两册,其中下册经警备总部以“淆乱视听,挑拨政府与人民情感”云云为由,予以扣押,并通令各级学校、警察机关……等有关单位,清查报缴;但该丛书上册,却漏未查禁。不料令下之日,部分下级执行人员却弄不清楚,索性见书就查,以致该丛书上册,也难以幸免。一并由台北市政府出具大量查扣收据,满载而归。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我由龙云翔律师代理,向台北市政府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书”,告诉他们:“正因为贵衙门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强迫手段,违法扣押未经查禁之书籍,致使请求权人所发行该丛书‘上册’除被违法扣押四十六本外,其余未扣押部分,也因而不能陈列出售,妨害请求权人发行、出售之权利,损害请求权人可得预期之利益陆仟玖佰零壹元(内含已扣押四十六本书价陆仟玖佰元及未扣押部分优待为壹元)。”“经核贵衙门有关人员上开违法扣押行为,显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及第三百零四条之强制罪嫌。请求权人对其犯行除暂予保留告诉权外,依‘赔偿法’第二条第二段上项、第七条第一项及第九条规定,请求权人所受之损害,自应由贵衙门负赔偿之义务。”
台北市政府收到我的“损害赔偿请求书”后,自知理亏,且知我来者不善,决定屈服。乃在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在法规委员会召开协议,主席林秋水,由洪以逊代,另有新闻处赵鹏科长等,一共五位,与我达成“台北市政府赔偿事件协议纪录”,确定“本府部分执行人员误扣上述丛书上册属实,本案本府有赔偿责任”。八月二十九日,开出损害赔偿“国库”支票“陆仟玖佰零壹元”,其中陆仟玖佰元是已扣押部分的折现;壹元部分就是优待的罚金,于是我领走了有史以来第一宗的此类赔偿,大获全胜矣!
一九八八年十月七日
看谁的文章写得好?
十八年前我独居新店山脚,常在阴霾漫天的夜里,泛舟碧潭。那时候,整个碧潭是我
的,碧潭的山水,一人夜游才勉强可看。一到白天晴天,人山人海一来,自然的风景,就一一都给杀掉,我就躲在每月租金二百元的小房里,改作文维生。
作文是成功中学小毛头写的,施珂大哥在那里教国文,看到许多国文老师懒得改作文,
就代我承包过来,每本一元,多多益善。居然有好几班的作文,由我标到。做地下国文老师,收入不恶,精神却痛苦,因为每赚一元,就得跟狗屁文章纠缠至少三分钟。我是乐观的人,可是连改二十本下来,就人生乏味,并且连自己的文章也被熏得退步了,也被洗脑得做不好了!
我常常一边改一边想:什么原因使小毛头的文章写得这么要命?为什么文章竟写到千篇
一律的滥套,写得甲跟乙没有什么不同,丙和丁没有什么两样?为什么文章写得一点也没个性,没有特色,而全是人云亦云的狗屁?
照笑话说,狗屁文章有三类:第一类是“放狗屁”,程度最轻,是人放狗屁,还不失为
人;第二类是“狗放屁”,程度稍重,是狗在放屁,但并不整天放,只偶一为之;第三类是“放屁狗”,程度最重,是以放屁为常业,整天放屁,一放而不可止。由于中国人相信文章是大业,是盛事,是不朽的张本,是富贵的敲门砖,是“天地之精英,阴阳刚柔之发”,所以古往今来,文章特多,狗屁也就三类俱在,臭不可闻。
用狗屁来说明,实在不是骂人,而是一种评判标准。所谓文章,基本问题只是两个:一、你要表达什么?二、你表达的好不好?两个问题是二合一的,绝不能分开。古往今来,文章特多,可是好文章不多的原因,就是没能将这二合一的问题摆平。中国人一谈写文章排名,韩愈就是老大,他是“唐宋八大家”的头牌,又是“文起八代之衰”的大将,承前启后,代表性特强,可是你去读读他的全集看,你会发现读不下去。你用上面两个问题一套:
一、他要表达什么?答案是:他思路不清,头脑很混,他主张“非圣人之志,不敢存”,但什么是圣人之志?他自己也不知道;二、他表达的好不好?答案是:他好用古文奇字,做气势奔放状,文言文在他手下,变成了抽象名词排列组合,用一大堆废话,来说三句话就可说清楚的小意思,表达得实在不好。
糟糕的还不在文章不好,而在不好却不知道不好,还以为那是好。这就表示了,中国人
评判文章,缺乏一种像样的标准。以唐宋八大家而论,所谓行家,说韩愈文章“如崇山大海”,柳宗元文章“如幽严怪壑”,欧阳修文章“如秋山平远”,苏轼文章“如长江大河”,王安石文章“如断岸千尺”,曾巩文章“如波泽春涨”,、、、、说得玄之又玄,除了使我们知道水到处流山一大堆以外,实在摸不清文章好在那里?好的标准是什么?
又如林琴南说他的文章是“史(记)汉(书)之遗”;古文大师章太炎却大骂林琴南吹
牛,说林琴南的文章,乃从唐人传奇剽窃衍演而来。章太炎又说:“当世之文,惟王恺(门内岂字)运为能尽雅,马通伯为能尽俗。”其实一切摊开,有何史汉传奇雅俗之分?文章只有好坏问题,并无史汉传奇雅俗的问题。文章的好坏标准,根本不在这里。
做为新时代的中国人,我们评判文章,实在该用一种新的标准,我们必须放弃什么山水
标准,什么雅俗标准,什么气骨标准,什么文白标准。我们看文章,要问的只是:一、要表达什么?二、表达的好不好?有了这种新的标准,一切错打的笔墨官司,都可以去他的蛋;一切不敢说它不好的所谓名家之作,都可以叫它狗屁。
这种新的标准,可以使我们立刻变得气象一新,开拓万古心胸,推倒千载豪杰。任何文
章,如果它不能使我们读得起劲,看得痛快,就算是史汉的作者写的,又怎样呢?我们决不可以看不下去一篇文章,却人云亦云的跟著说它好,或歌颂作者是什么八大家几大家,我们该有这种气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不好就是狗屁!我们该敢说我们心里的话,当你被一篇滥文章烦得要死,你除了大骂狗屁,还能骂什么呢?
为什么中国文章中有这么多狗屁呢?这得先回顾一下中国文章史。
中国文章,一开始不是文章,而是“诗歌”,那是春秋以前的事。诗歌是当时白话文和
文言文二合一的产物,当时的写作技巧很单调,最喜欢用单字重复来绘影绘声,描写黄莺,就来个“其鸣喈喈”;描写桃花,就来个“灼灼其华”,很少会变花样。我们读《诗经》,看到的,多是这类原始的表达法。
这类表达法转到战国以至汉朝,变为“辞赋”,辞赋开始变深了。那时候政府的命令是
辞赋,命令下来,深得小公务员都看不懂,大家只好拖死狗。政府没办法,就奖励大家研究这些难念的古文,谁念得好,就给谁官做。这种奖励,就是科举的起源。有了科举,就可以凭写文章做大官,中国人这么喜欢写文章--写讨好政府喜欢的文章,骨子里,其实有制度的背景和遗传在。现在的高普考大专联考,不过是科举的摩登化,片言点破,一切可如是观。
辞赋表达法带给中国文章大分裂,就是白话和文言的大分裂。这种分裂,到魏晋南北朝
转为“骈文”,骈文是纯粹的中国字一字一形一音一义的大排队,中国人这时候,一写文章就要对对子,写满篇文章就是写满篇春联,做作极了。因为太做作,从隋唐到北宋,文章转为“古文”,古文一方面说复古,一方面也创新,虽然南宋以后,有“语体”出现,开始把白话和文言合流,但以文章正宗论,还是古文的天下。于是,从韩愈到曾国藩,中国的能文之士都是古文家,古文就是我们一般指的文言文。 文言文的大缺点是它不能做为好的表达的工具,它跟白话分裂,写出来,是活人说死话,说得再好也是“古文辞类纂”。到了十九、二十世纪,有人开始突破,最成功的是梁启超,梁启超说他文章“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
梁启超虽被老前辈痛恨,诋为野狐,但他在中国文章史上,和司马迁、韩愈等一样,是
十足划时代的人物。梁启超风靡文坛一二十年,最后由胡远(大概是胡适印错)等的白话文代领风骚,中国文章,自此正宗白话化。
不论多少老顽固老夫子抱残守缺,文言文是完了,文言文除了寿序、贺启、祭文、致敬
电一套陈腔滥调外,已经越来越木乃伊,小毛头们没人要看文言文,也没人看得懂文言文,一切都得白话语译后,才勉强看看,应付考试和老师。但当考试和老师要作文的时候,小毛头就无法不狗屁。
狗屁的原因是:白话文的正宗基础太薄弱,胡适等人公开表示他们老一代的白话文是放
小脚式的,提倡有心,创作无力;另一方面,白话文的起步一再误入歧途,他们走上“新八股派”、“新之乎者也派”、“旧的吗了呢派”、“新鸳鸯蝴蝶派”等错路上去,乍看起来,捧来捧去,仿佛成功,实际情形却是做人成功,作文失败。小毛头们在这种文风里长大,自然种屁得屁,要他们写出不受污染的清新之作,又奇迹何来?
奇迹来自李敖这边。白话文在李敖手里,已经出神入化。在中国传说中,五百年必有王
者兴,必有不世出的人出世,因此我说:“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我深信,我这一辈子,其他的功德都不算,光凭好文章,就足以使我不朽。我“纵笔所至不检束”,把白话文写得气象万千,光芒万丈,这种中国功夫,是谁也抹杀不了的。
为了给这种中国功夫最新举证,我特别印了两本书--《李敖文存》和《李敖文存二
集》,交给“四季”出版、“忠佑”发行,我希望小毛头人手一册,大力见习。说不定有一 天,突然出了怪胎变种,把我推翻,那时候,自然我要让贤,把五百年打个折扣。
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四日
且从青史看青楼
李敖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古老得一举手一投足,就可能跟过去搭上线。你以为你举的是你的手,投的是你的足,其实不是。你的手和足,只是木偶戏中的手和足,它们全被线上的老相好操纵,这老相好,就是历史。
历史少的民族,了解他们就比较简单,很多事情,从层面入手,便八九不离十;但对背著历史大包袱的民族,像中国民族,要想这样取巧,就绝对不行。从取巧得来的了解,只是雾里看花,好不好看是另外回事,看不清楚是一定的。看都没看清楚,又了解到那儿去?
所以,了解中国人干的事,一个重要步骤是:必得先跟历史搭线,从历史脉络上查考
“手足之情”,不念手足之情是不行的。
现在试用娼妓问题,做一个例子。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