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字,是我有生以来,所看到的最浑蛋的一段话。它充分显示了刘福增这种大学教授的无知,和强不知以为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真相,在大屠杀当时,日本《读卖新闻》(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就以《如潮水般杀到南京城内》做标题,展开毫不掩饰的描述。中国人民的被屠杀、中国妇女的被奸杀,外国种种纪录,早见于英国曼彻斯德报记者田伯烈的《日本暴行纪实》、美国教授史迈士的《南京战祸写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极东国际军事裁判判决速纪录》、狄克·威尔逊的《两虎相争》,和日本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的《南京事件》等书里;中国种种纪录,早见于郭岐的《南京大屠杀》、蒋公彀的《陷京三月记》等书里;国际难民委员会组成的南京区档案中和红十字会掩埋尸体的纪录中,以及中国官方的文件中(如战犯法庭的谷寿夫死刑判决书等),都有纪录。统计说明是"屠杀最惨厉的时期为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被害人总数达三十万 以上!"刘福增没读过历史文献,又信笔乱谈,竟说死的人数"我想,都是猜的。我想,所谓二十万人以上,也是猜的。""没有什么好深究的。"这不是漫无心肝的胡说八道吗?放着历史文献不去查,而去"我想";不以历史文献做根据,而以"我想"做根据,这又是什么客观、什么方法学呢?
人头掷地有声
日本人窜改历史,把杀了三十万人"淡化"成:"人数不详"、"淡化"成"多数的中国军民";刘福增意犹未足,只承认"杀害了很多中国军民",其他"都是猜的"、"也是猜的",这不是十足的曲学阿日的论调吗?知识分子堕落到这一地步,岂不太可耻、太可恶了吗?
显然的,刘福增在用方法学的障眼法,用来搅乱"如潮水般杀到南京城内"的野蛮行径,用来混淆视听。他说他"怀疑有人能够把杀害的人数,正确地统计出来",否则他就只承认"杀害了很多中国军民"。但是,请问刘福增:二次大战德国杀了六百万犹太人,是不是也要比照处理?若照刘福增的方法学,没有统计清单,就"都是猜的",那么事实上少了六百万人,他们都到那儿去了?在战乱中,准确的统计数字或许有小的出入,但是涉及三十万人的屠杀、六百万人的失踪,就不是小的出入,就不能用"人数不详"、"多数"、"很多"等来含糊带过,除非刘福增和他的日本人"拿出什么有力的新证据"来推翻中国官方"被害人总数达三十万以上"的统计,否则就不能说这种官方统计是"猜"的。若说官方这种统计不够科学,那么你刘福增的"我想""杀害了很多"的描述,又够科学吗?这是那一国的科学呢?大概只有日本人有这种轻描淡写的科学吧?
战争中杀个百八人,杀个千百人,可能勉强用"人数不详"、"多数"。"很多"含糊过去,但是杀了三十万、六百万、就是旷古绝伦的大残暴行为了,这样的行为出现了,再予以"淡化",予以有含糊语句轻描淡写,这不是别有居心,又是什么呢?
在刘福增这篇媚日的大作发表后第六天,美联社东京二十一日电讯说:
大约四百名日本民众与学生今天在日本文部省附近举行一项和平示威,他们称,自日本窜改历史教科书争论于一个月前表面化以来,这是首次公开抗议集会。
据主办者表示,这项抗议由八个团体组织而成,其中包括"教科书问题国民协会"及"亚洲妇女协会"。
东京都大学的山位教授批评文部省处理此事失当。
看吧!连日本人中有心肝的,都承认日本在"窜改"历史;连日本人中有心肝的教授,都承认日本人的不对,可是我们的中国"政治案"杂志发行人邓维贤,却说"刘教授的'异议'掷地有声。刘教授的分析和说理,清晰而细致"!对比起来,邓维贤和他的刘教授,可真是一对媚日的活宝了!连有心肝的日本人,自己都不甘自媚,在日本国外,竟冒出邓维贤和刘福增来拍马屁,这真太不成体统了!
邓维贤和刘福增都是我的朋友,但我无法坐视他们这样莫名其妙下去,我必须写出我的抨击和警告。我认为:邓给贤犯了这样大错误,实在不配一个人办杂志了,实在该成立一个真的编辑委员会,来集思广益,补救自己的偏枯;刘福增和他的方法学,实在也该有所收敛了:要深刻觉悟到不在广博的知识基础上扎根,只搞方法学是不够的。——两个书呆子论政,论到千万人头落地听不见,反倒自吹文章"掷地有声",这样的笑话,可真不能再闹了!
莎士比亚是特务
李敖
在没有天下太平以前,一个国家为了她的安全,不能没有维持治安的人员。维持治安的人员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警察;一种是比警察更“亲爱的”,那就是特务。中国历史上搞特务最成功的统治者,最有名的两个:一个是曹操;一个是雍正皇帝。在外国,能搞特务的皇帝也很多,例如十六世纪的英国伊利莎白女王,就是一个。
伊利莎白女王手下的特务头子叫华兴安(FrancisWalsing—ham),华兴安有个弟弟,也是特务头目。他们兄弟拉到一个多才的诗人兼剧作家马罗(ChristopherMarlowe)做同志,一块儿搞情报工作。
当时英国是一个宗教影响政治的国家,触犯国教是犯了大忌,要被活活烧死。在一五九三年,英国的名剧作家汤姆士。凯(Tho—masKyd)犯了这个大忌,牵连到马罗,先后被捕。华兴安急了,赶忙把马罗保出来。
保释的条件是马罗每天向主管单位报到一次,直到审判日期为止。据说华兴安知道马罗早晚难逃一死,并且还会惨死,所以安排下计划,在这一年的三月三十号,在一个小酒店里,传出了马罗被刺的消息。其实死的并不是真正的马罗,而是一个替身。当时行刺的凶手,在一个月后就被特赦,并且又回到华兴安手下当特务。
马罗哪里去呢?据说马罗隐姓埋名,藏在特务头子华兴安的保垒里,专心写作了。写作不可不用一个笔名,这个笔名就是“莎士比亚”(WilliamShakespeare)。而真的莎士比亚,并非一个人的真姓名,至多是一个被假借的名伶的名字。
此后莎士比亚以许多最有名的喜剧、悲剧,和十四行诗名世,但是他本人却简直没有传记可言,他个人的身世,永远是一个谜。
关于马罗是不是莎士比亚的问题,中外人士都有所讨论,如霍夫曼(CalvinHoffman)、如海勃朗纳(RobertL.Heilbroner)、如梁实秋、余光中。当然议论纷纷,终归是一个千古疑案。
这个疑案引起我一点小兴趣,就是当时英国特务的素质问题。即使莎士比亚不是特务,但马罗却是特务无疑。
而马罗是有名的诗人兼剧作家,已是文学史中的定说。由此可见,英国的特务真有办法,他们里面,水准真高,真是卧虎藏龙。从英国的特务系统类推,我们可以看到,任何治安良好的国家,都是特务水准提高的国家。即以希特勒而论,他的特务头子,竟是有名的大学教授!你说他们征服世界的思想错误可以,但你不能说他们私德不好、没有原则,他们绝不是那些敲诈勒索的军阀时代“包打听”式的人物。
最近我读了一本科林斯(FredeL.Collins)的《在和平与战争时中的美国联邦调查局》(TheFBIinPeaceandWar),深叹他们特务水准的严格,真令人敬佩。尤其是他们那段特工系统的演变史,使我们深切的感觉到:他们是保障人权的,而不是蹂躏人权的,那些史实,值得我们最大的重视。
新女性与驴
在《首都日报》上,看到一则无邪写的“比大小”的笑话,很逗。笑话是:“清朝末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奸淫烧杀,无所不为。终于罪有应得,各国士兵都得了性病。他们都急于求诊,但却不得其道,因为北京只有中药铺,各国士兵都不知道如何看中医。后来,日本兵终于想出解决方法:直接把要治疗的‘部位’‘放’在药铺柜台上,并且在旁边放了一叠钱。美、法、英、意、奥、德各国兵陆续到来,也都如法炮制,便在药铺柜台上排成一列。最后,俄国兵来了。他原来看不懂大家在干什么,后来终于有所‘领悟’,便也如法炮制,然后很得意地把柜台上所有的钱收起来,并且对大家说:‘你们看,我赢了,我的最大。’” 这个笑话,使我想起驴的种种。
驴做为家畜,已经五千多年了。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它就成为北非和伊朗的家畜。
中国也不例外,并且还用它而生出许多轶闻和掌故。
驴的尾巴似牛、形状似马,速度比马慢,但是吃苦耐劳、脚步稳健,尤能在山区和不平路面行走。公驴和母马交配,生骡,骡没有生殖能力,但是体大力强;母驴和公马交配,生駃騠。公驴的生殖器很大,所以不论中外,驴字都与下体有关,许多黄色笑话,也因之而来。
最有趣的一个黄色笑话是:一家旅馆主人,最喜欢他的驴,并引以为傲。有一天,他在旅馆贴出海报,悬赏说:“谁能使这头驴笑,我送他一千元。”大家面面相觑,没有办法。独有某君说他可以。于是,把驴带到中庭,大家围观,某君走上前去,在驴耳旁边,低声说了一句话,驴听了,果然面露笑意。旅馆主人无法,只好照付一千元。过了几天,旅馆主人又贴出海报,悬赏说:“谁能使我这头驴哭,我送他一千元。”大家面面相觑,也没办法。这时候某君又出现了,他说他可以,但是这次要在墙脚边对驴说话,才有效果,旅馆主人同意了。于是某君牵驴于墙脚,解开裤子,让驴看看,果然该驴掉头就走,泪流满面而归。旅馆主人无法,只好又照付一千元。
旅馆主人前后付了两千元,心有未甘,坚请某君透露他有何种本领,能令吾驴啼笑随之。某君说,我可以透露,没有关系。我上次跟它说的话,只有一句,就是:“我的比你的大。”驴一听,果然笑了,它以为我在乱盖。这次呢?我把它带到墙脚,脱裤子给它看,一看之下,千真万确,真的比它的大!
俗话说:“三个女人没好话,三个男人比(上尸下吊)大”。一般无聊男子,比(上尸下吊)都是人与人来比的,可是某君却敢与驴来比,其气势不凡,远胜俄国兵矣!
正因为驴的(上尸下吊)大,所以在新女性眼中,就有了特殊感觉。新女性年轻貌美时代,纵之在色;及其老也,又戒之在得,不但自己作怪,甚至怪及动物。报载法国女星碧姬芭杜(Brigitte Bardot),美人迟暮,已息影十六年,独居以外,独以爱护动物自居。最近她的邻居外出,以家中公驴一头,托她照顾。不料这位过气的新女性为防公驴打她家中母驴的主意,竟快刀阉之。--保护动物保护得如此断绝驴道,除了新女性,又有谁干得出来?
碧姬芭杜养了四十只猫、十条狗、若干山羊和一匹母驴,虽然百兽为伴,但自谓“每当夜晚降临,我就有快要发疯的感觉,做一个独居的女人实在不容易。”--古代贞节烈妇,入夜暗中数铜钱以遣悲怀;今之百战红颜,晚来公然割驴(上尸下吊)以正天下。--断兽道,淋人道;绝兽伦,敦人伦,呜呼,其驴也夫!
李清照再嫁了吗?
《中央日报》五十二年四月十三号朴人先生的“李易安的再嫁”一篇文章,重新给一段错误的历史记载加以传布,这是大可不必的事。
李易安(清照)的没有再嫁,在历史上可以成为定说了,这是稍懂基本考证的人都知道的。李易安有文采、有学问,但是因为是女人,又才气太露(晏殊、欧阳修、晏几道。柳永、苏拭,秦观,黄庭坚、贺铸等名家都被她批评过),所以被当时许多人嫉忌,硬给她造谣言,说她在大夫赵明诚死后改嫁张汝舟了;改嫁后又所遇非人,告到官里去,又判决离婚了。
其实这些都是谎话。
最早编造或传布这些谎话的是胡仔、赵彦卫。李心传等人。他们虽然与李易安同是宋朝人,时代接近,但是纪录的手法却大有问题,胡仔的《苔溪渔隐丛话》一书,成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一一四八)三月,这时李易安大概已经死了很久了。(李易安的死年不可考,周密《浩然斋雅谈》记她曾在绍兴十三年癸亥(一一四三)端午进“帖子词”,那时她六十一岁,以后再也没下文了。)晚一点的是赵彦卫的《云麓漫钞》,这书成于宁宗开禧二年丙寅(一二0六),已经到第十三世纪了。再晚是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书最早的版本是理宗宝祐年间的扬州刊本,在一二五三年以后。上面三书的成书年代都可证明一件事-李易安当时并没看到这类诽谤她的记载,而这类记载的形成,不过是根据一些鄙恶小说的绘影绘形,正如清人俞正燮在《癸巳类稿》所说的:
“其时无学者,不甚易安讥询,改易安与綦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案(详赵彦卫云麓漫钞、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方扰离,不纠言妖也。”
这段文字说明了两点:
一、李易安再嫁的传说,是小人们编造的;
二、这种编造,因为南宋的偏安扰离,竟没有澄清。
为了证实这些传说的错误,俞正曼在《癸巳类稿》中又批评这些早期的史料:
“读云麓漫钞所载谢秦崇礼启,文笔劣下,中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采鄙恶小说,比其事为文案,尤恶之。后读齐东野语,论韩忠缕事,云李心传在蜀,去天万里,轻信记载,疏衅固宜。又谢材得集亦言,系年要录为辛弃疾造韩侘胄寿词,则所言易安文案谢启事可知。”
这段文字已指出这些史料的不可靠。不可靠的原因依我看来,乃是李易安的词,已“版行于世”,但她的丈,却“少有见者”,这种情形,在《云麓漫钞》中说得很明白。《云麓漫钞》记这种情形时,距李易安的死不过才六十年,文章的流传已如此之少,篡改本或膺品自然是极可能的事。
这种史料方面的不可靠,足以成为李易安没再嫁的第一个证据。
李易安的丈夫赵明诚,死在高宗建炎三年已西(一一二九),那时候李易安已经四十七岁了;四年以后,在高宗绍兴三年癸丑(一一三三),她写《上枢密韩公工部尚书胡公并序,其中有“间阎嫠妇”“嫠家父祖”的活,那时她已经五十一岁了,还在守寡;第二年,绍兴四年甲寅(一一三四),她写《金石录后序》,已经五十二岁了。(这序的
末尾署“绍兴二年”,是后人转抄抄错的,应该是“绍兴四年”,洪迈曾在王厚之(顺伯)那里看过这序的原稿,遂在《容斋四笔》里记为四年,也就是清人吴衡照《莲子居词话》所说的“绍兴甲寅”。序中说“至遇莲竣知非之两岁”,莲瑷(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可证李易安当时是五十二岁。)在序中李易安历数她从丈夫葬后,“无所之”的苫况,由于想投奔她丈夫的妹婿到投奔她的弟弟李迹迒,受尽了病困苦恼,这样一个可怜的老太婆,那里还改什么嫁?无怪乎吴卫衡照要在《莲子居词话》里说:
“岂有就木这龄已过,隳城之泪方深,顾为此不得已之为,如汉文姬故事?意必当时嫉(哲宗)元桔君子者攻之不已,而及其后(人);而文叔之女(敖按:李易安的父 亲李格非字文叔)多才,尤适供谣诼之喙,致使世家帷薄,百世而下,蒙垢抱诬,可概也已!”
这些文件,可以成为她没有再嫁的第二个证据。
从李易安寡居后的作品中(如“感怀”诗、“晓梦”诗、“武陵春”词等),我们看不到她改嫁的原手史料。再从宋人朱烹、洪迈等的片语或著作品中,也看不到有关她再嫁
的微辞或记载。(寡妇再嫁在朱嘉眼中是何等严重的事!可是《词综》记朱嘉提到李易安,却只称赞她是“本朝妇人”中的“能文者”。我怀疑李易安若改嫁了,朱老夫子会
不揭她的疮疤!)又从《宋史》李格非的传中,更看不到她的女儿改嫁再适的证据。又如帮过李易安大忙的綦崇礼学士,他的女婿谢伋,在高宗绍兴十一年辛酉。(一一四一)写《四六谈尘》的自序时,李易安已五十九岁,谢伋还称她为“赵令人李”,她若再嫁张汝舟、怎么能有这种称呼呢?所以俞正燮认为:”若(綦)崇礼为处张汝舟婚事,伋(为)其亲婿,不容不知。”俞正燮又提到百年后、理宗淳祐元年,一二四一)张端义《贵耳集》中称“易安居士,赵明诚妻”的话,同样可证“易安为嫠行迹,章章可据”,因为张端义也是宋朝人,《贵耳集》也是不算太晚的史料,至少比《建灸以来系年要录》还早)。这些文证,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三个证据。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说:
“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清人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里细味这段话,怀疑“汝舟妻李氏”可能不是李易安,也许是李易安的本家,也许是一种讹传或牵合。李慈铭又说“讼其妄增举数”一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明发生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的九月朔,但《金石录后序》却明明还记着绍兴二年十月朔“易安室”的字样,“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妇,忽在张氏讼其夫”?其实这是李慈铭自己的错,他不知道《金石录后序》中的绍兴二年该是绍兴四年,所以这种反证,虽然在替李易安辩护,却不能驳倒李心传。驳倒李心传的办法,除了前面俞正燮举出的李心传有作伪行迹外,还可从社会史的观点来看这件事:原来赵明诚死的日子是建炎己酉三年(一一二九)八月十八日,李心传指出的李易安与后夫涉讼则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九月朔,前后不到三年。李易安死了丈夫,必得守“三年之丧”,她若不先守丧三年,改嫁不但要判“徒三年”的罪,而且婚姻是无效的,这种规定,“宋刑统”中著有明文,读书知礼世门望族的李易安绝不敢不守这种礼法,也不可能不守这种礼法。即使三年之丧按照二十六个月来算,则她为亡夫守
丧完毕时已在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十八号了。从这天朝下算,直算到李心传所谓的与后夫涉讼公庭为止,前后不到十个月,在这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若照诽谤她的
人所描写的,她必须又要脱下丧服,又要疗养重病,又要找到新欢,又要听新欢“如簧之说”“似锦之言”,又要再婚燕尔,又要双双闹翻,又要整天挨打”,又要上达皇帝,又要“被桎梏而置对”,又要“同凶丑以陈词”,又要“友凶横者十旬”,又要“居囹圄者九日”,……不到十个月的日子,要接二连三发生或凑足这么多的事件,实在不能不说有点牵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些推断,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四个证据。 朴人先生说:“张汝舟的身世无可考,读上面一段文字,知是易安嫁他,甚为勉强,是受了他的哄编和勒逼。所谓持官文书来辄信’,大约仍牵涉到诬明诚馈璧北廷一案,汝
舟的伪造文书,欺骗易安姊弟,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的。”据我所知,朴人先生这种结论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当时宋朝的法律,“官方”不但不会”命令”寡妇改嫁,甚至明文禁止主婚人以外的任何人来干涉寡妇再嫁与否的问题:“宋刑统”中硬件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这,徒一年,周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即使寡妇被“祖父母、父母”强迫改嫁,她若不肯,长辈们也无法可施,在宋人文集如毕仲游《两台集》、洪迈《夷坚乙志》,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乃至《宋史》列女传中,都叫以找到佐证。因此李易安“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张汝舟)”的说法,是站不住的。这是李易安没有再嫁的五个证据。 再从常理判断,堂堂一个南渡偏安的朝廷,整天为女真人的侵略闹头疼,那里还有工夫来研究一对男女之间的隐私,研究这些“闺房鄙论”?俞正燮说得好:“夫南渡仓皇,海山奔窜,乃舟车戎马相接相时,为一驵侩之妇(敖按:造李易安谣言的人,说她上綦学士启中,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的话。)(皇帝竟)从容再降玉音(旨),宋之不君未应若此!” 这是很平允的议论,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六证据。
上面这些证据,还只是就外在的证据而言。从内在的证据来说,若仔细分析李易安的“人格品质”和她个人的成长背景,也极难令人相信她有改嫁的可能性:一个“素习义方,粗明诗礼”的女人,一个“文章落纸,人争传之”的女人,一个“忠愤激发,意悲语明”的女人,是很难不为旧社会“从一而终”的思想模式殉道的。 关于李易安再嫁一,案,历史上谈论的人很多,除了上面所举的以外,如陈振孙、陆心源、沈寐史、刘声木等都有所论列。由于方法论的牵制,关于这段史实,闹错误的人大多了。即以相关年代一点而论,从俞正曼、吴衡照、李慈铭,到胡适。陈东原,人人都有不精确或失检的地方,因此更使我们觉得,做历史考据真是不容易!
李易安这件事,牵涉到的已经不止一个历史真相的问题,它还牵涉到一个道义的和观念的问题:一个女人,再嫁也好,守寡也罢,都是她个人的私事,别人没有用泛道德的字眼乱骂的权利,更不可造谣。再嫁并没有什么不得了,可是没再嫁却硬说她再嫁,这就太不对了。 (五二、四、十五。)
[后记〕 这篇文章原登《文星》第六十七号(五十二年五月一日台北出版)。五月八号的台北《民族晚报》上,雍叔先生以“再嫁夫人”为题,也谈到李易安再嫁这个问题,他认为“这本是一件不确实的历史记载,虽然由李敖先生不惮烦劳地详细作了一番考证,但是总不能因此就完全廊清了许多人所已经造成的错误印象。李易安所受的谤诬,似乎还会继续传下去。这诚然是李易安的悲哀,也是女人的悲哀。”
(五二、五、二十。)
中国小姐论
论到吸收洋鬼子的文明,日本鬼子真有他们一套。他们对西方文明,一直有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像什么,明治天皇学会了西方的船坚炮利,斋藤秀三郎学通了英文的文法,原田康子也学到了法国的微笑与晨愁。
咱们中国总是个老大,汉家自有章法,根本就不屑学人家,何况东洋倭人学过的剩货,我们更不高兴再去学,所以我们一直能够保持中国本位,恪守华夏宗风。可是有一部分不争气的假洋鬼子却不这样想,他们一定要学洋人,起码要学东洋人,他们暗中酝酿,明白鼓吹,首先就把中国的女人说动了,太太小姐是最不顽固的,她们逐渐发现,洋婆子的一些玩意实在有模仿的价值。于是:新式高跟代替了三寸的小木屐;新式胸罩代替了杨贵妃发明的诃子;新式烫发代替引日有的堕马髻。虽然辜鸿铭那老怪物拼命劝阻“如何汉臣女,亦欲做胡姬”,但是他终于失败,他感慨,他诅咒,他悲叹“千古伤明纪,都固夏变夷”!可是大势所趋,群雌所好,又有什么法子呢?在巴黎香水面前,辜老头子不能强迫每个中国女人都多多爱用挂花油! 中国女人的思想模式完全与咱们中国男人不一样。男人好吃,所以抢先吸收了西方的玉蜀黍、花生米;好抽,所以吸收了纸烟和鸦片;好看,所以吸收了眼镜和电影;好生病,所以吸收了六O六和奎宁;好曲线,所以吸收了欧几里德的几何学。……可是在另一方面,中国女人也在向洋婆子学习,她们逐渐知道:缠了一干年的小脚应该解开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大道理应该环疑了;“香钩”、“弓鞋”、“莲步”、“帘底纤纤月”的肉麻文 学也应该滚蛋了。……民国九年的二月里,居然有两个女学生跑到北京大学上起课来了,这在“男女坐不杂”、“妇女无才便是德”的文明古国里,真不能不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在“摩登”和“日寸髦”的集体领导下,夏娃的后人不但扶摇直上,并且早就把我们亚当的子孙丢在后面了。在收音机刚传到中国来不久,北京大学就有过女学生抱着一个大收音机上课的妙举!现在她们虽用电晶体收音机代替了那个大号的,可是她们那种抱收音机的心理,却是从同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女人最大的功用是软化身性增加爱情,最大的使命是驭(不是“相”)夫教子,搞政治究非所宜,武则天的终于垮台和西太后临死前的仟悔可为殷鉴,娄逞虽然能诈为丈夫仕至扬州议曹,可是到头来终有“还作者抠”之叹。故女人之欲耍身手,必限于厨房之内、丈夫背后、婆婆面前,明矣!但是有些女人却不这样想,她们在控制男人一方面非常熟练,游刃有余之余,她们总想利用余暇出而问世,“公不出山,奈苍生何”?否则做了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笔下青苔石畔的紫罗兰,幽居空谷,芳华虚度,岂不太“那个”了 吗?
生为现代中国的女人真是幸福,若在古代,多少美女,都在贫贱江头浣纱低泣,或在小茅屋里为他人作嫁衣裳,不知有多少个颜如白玉的吴姬越女都被埋没掉了,因风飘堕了。偶尔脱颖出了一个褒拟,可是不爱笑也不行,周幽王干方百计要使她发笑,结果只笑了一下,就把亡国的账都记在她头上了,三千年来,她一直背着狐媚魅主的恶名!还有些女人,也以姿色端丽,被皇帝的爪牙与特使当香女“选”到宫里去了,当时的选美只为天子一个人,若不幸碰到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皇帝,那就算倒了大霉,禁宫深锁,羊车不来,白天望昭阳日影,晚上看章台残月,晴天伴寂寞宫花,雨天想野渡无人,斜倚熏笼,自叹薄命而已。这样下来,二十年后能够白头宫女谈天宝遗事的,还算是幸运的,碰到个孝感动天的皇太子,说不定心血来潮,要把你活生生的为先皇帝来殉葬!
现代的中国女人就没有这种危机了,如果她“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就可以报名参加男人主办的中国小姐选拔会,若有幸而当选,立即一登龙门身价十倍,第一名可亮相长堤,名利双收,固是美事,即使亚军季军,也可献花朝圣,做空中小姐,自第六名以下,起码可把照片履历宣诸于报章,腾之于众口,不但日后转业方面,而且可借此理由,敲老子竹杠,多添两件时装和旗袍,等到徐娘半老之日,还可动辄拈出当年中国小姐的候选证,以骄远邻近舍的三姑六婆。由此看来,竞选中国小姐实有百利无一害,千载良机,失之委实可惜。
有人看到选美大会,竟联想到古代东方的女奴市场,又有人联想到叫价的拍卖行,真是大逆不道的联想!须知当今之世,即使夷吾再世,孔明复生,若想得君行道,也必须高考及格参加竞选不可,你若再想南阳高卧,草堂春睡方起,有个三顾茅庐的大耳郎来跪地哭求你去做那相桓公霸诸侯使孔夫子不披发的大事业,天下还有这种人才主义的傻瓜政治家吗?老实说吧,现在这时代,你要想出人头地,捷径有干百,正途却只有两条,一条是考,一条是选。至于这两条路是否公平客观,是否清高之士所能忍受,那就非我所知也,你只好去问考选部长。总之,流风所被,这年头简直成了一个考选的世界:留学要考,议员要选;书记要考,教皇要选;电影明星要考,中国小姐要选,凡是孤芳自赏矜而不争的家伙,那你只好做不识时务的人下人了,连冷猪肉你也吃不到。但是考选制度的可贵,乃在替上天做不负苦心人的善举,古人十载寒窗,悬梁刺股,三年不窥园,用这么大的代价来换取布衣将相的享受,其志即使可卑,其努力总是可以评价的。但是若以“自然的本钱”轻易盗得大名大利,未免使那些苦心人看得眼红。我们看不起世袭即位的皇帝,看不起祖荫与裙带的官儿,其理由也即在此。所以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今天,我们还看到以人民的税捐去养孔子孟子曾子的七十几代的重孙子,去设置连专制时代的帝王都不肯设置的道教天师府,我们真忍不住要叹口气!
不过,从另外一个观点来看中国小姐的选拔,倒不失为一件有趣的事情。盖选美者,匹夫匹妇之天性也。晋朝时候桓温娶了李势的妹妹做姨太太,他的原配夫人为之大妒,特操刀来找小姨子,非分尸“李阿姨”而后快。想不到老娘一见李阿姨,审美之心油然而生,不但泄了腾腾的杀气,反倒说:“我见汝犹怜,何况老奴!”这位原配夫人真是要得!在感情冲动磨刀霍霍之时,仍不忘美学原理,若生当今之世,足可敦聘为中国小姐评判员矣!
不庄重地说,选美本是吃饱了饭没有事干的高等男士们所发现的消遣女人的艺术。因为女人绝不会想到选美,这倒不是因为恐惧什么,乃是因为镜子一照,她立刻感到“美不由外来音”,立刻发现她自己不就是天下第一美人么?维纳斯已在此,还有什么好选的?故凡是参加角逐的小姐们,无一不是兴致冲冲地抱着必售的信心而来;而那些不肯参加或不屑参加的幽谷百合们,也无一不带着“天下莫能与之争”的骄傲作壁上观,设想女生宿舍群雌粥粥围看报纸品头论足之情景,以及在时装表演或选美大会上在座女性很少鼓掌的事实,我们实在不难揣度她们那点小心眼儿了。
古代邯郸大道,为贵族豪俊所标题;咸阳北版,是诸侯子女所麇聚。现代高等男士们筹办中国小姐选拔,除了可收佳丽云集举国触目之效外,另外还有两个副作用,一个是可使女人内哄,盖女人本来都是一致联合起来对付男人的——虽然她们一回宿舍就吵架,现在选美大会一举行,第一名只有一个,有你无我,既生瑜,何生亮;卿不垮,孤不安,个个蛾眉障妒,争把双眉斗画长,这是男士们看来最开心的事;另一个副作用是女人在这时候才最听话,最不能钓男人的胃口,一一鱼贯展览,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人人在“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品评下规规矩矩地答话,诚惶诚恐地做态,平时那种骄横的气概一点也没有了,男士们绝对不会在其他场合同时看到这么多的美女,也看不到这么多的谦虚。
有人说参加选美好像是做买卖,在古代是小本经营,女的只为悦己者容,现在却是大企业,需做大广告,公开看货色以广招徕,并且正相反的是,女人冶容是为了群众的悦己,需做大众情人才称快。其实这种心理是未可厚非的,就连我们男性中的孔圣人,也有过叫价心切的流露,所谓“有美玉于斯,……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只是男人吃亏,不能靠原始的本钱占便宜,尤其是现代的男人,连“面首”也没机会做了,除非是做拳王,但是拳击宝座的得来也良非易事,要鼻青眼肿几千次才行,最后若不及时耍狗熊退休,还得鼻青眼肿地被打下来。呜呼!本钱饭岂是男人所配吃者乎?
选美这件事,本无客观标准,古代《杂事秘辛》等书太落伍了;而洋婆子的尺码不尽合东方的美人儿;同时身为评判,对燕瘦环肥的喜爱又各自不同,他头天晚上受了自己环肥老婆的气,第二天就可能投了燕瘦小姐的票。且身为候选诸佳丽,不自量力而迹近滥竿者亦不乏人,有的甚至是赝品,当年日本小姐就有隆乳的纪录,在美国亦有台下大叫妈妈的窘事,其为处子的程度可想而知。不管真伪杂糅也好,良萎不齐也罢,选举下来,一阵嚎陶之声是免不了的,落选者固悲从中来,当选者亦喜极而泣,不过身为败者不必沮丧,不能当选乃评判之亡我,非美之罪也!且机会尚多,今年不行,来年请早,只要善自珍慑,抓紧推荐人,明年卷美重来,重作冯妇于华灯之下,轻颦浅笑,搔首弄姿,又有何难哉?
——1961年6月。
好斗杂感
一九七六年二月号的(Pellth)[按:这个英文单词可能拼得不对,但无从修正]杂志上,有一幅漫画,画一个斗牛士,斗牛斗得全身是伤,到饭店吃饭。侍者问他吃什么,他说:“牛排!”
也许有人以为这是阿Q心理或是什么别的补偿心理之类,我却认为此公此举倒也恰如其身份——这是十足好斗的人的作风,不是吗?
好斗的人,一如好赌的人,是不分赌注多少的,斗的重点在时时处处发扬斗的精神,而不在斗的目标的大小。有好斗精神的人,他总是时时处处要跟你干,要做一个战士。
做一个战士,甚至到死亡边缘,也是活力十足的。诗人勃朗宁写道:
我永远是一个战士,
所以——再打这最好的最后的一位。
我厌恶死亡蒙住我的两眼。
叫我领教他的死相。
晋朝的王敦,在生命最后,以散打动作,说出“老梁伏沥,志在于坚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话,这种气魄有恃了入尼生笔下的希腊英雄尤利西斯门可以辉映:
虽然用掉很多,
但剩下的也还不少,
虽然不像从前那样掀天动地了,
但我们毕竟还是我们。
光阴和命运削弱了几分壮志,
但止不住那不老的雄风,
去努力,去追求,去寻找,
永不退却,不屈服。
有这种强烈性格的人,最后会像圣保罗那样的朝死亡要毒药,或像克里蒙梭那样的以立姿进坟墓。我喜欢战士,即使他们遍体鳞伤,即使他们不能免于死亡。《楚辞》上说:“子魂魄兮为鬼雄”,即使他们死了,也会变成鬼雄的。
头颅无价,师出有名 / 李敖 1989.07.15
今天路透社电讯说:「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代表法国王朝的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1989年7月14日,法国庆祝革命200周年的庆典上,法国总统密特朗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把他处死是件悲剧,但也是不可避免的。」「路易十六是否罪当该死,一直是法国大革命历史中备受争议的焦点。许多同情皇室的人以为,革命激烈的手段并不可取,推翻王室可以,但不一定要处死路易十六。就像密特朗所说,路易十六领导的王朝虽是革命推翻的目标,但是谈到王朝的腐败,路易十六所要负起的责任还远不及他的前任者。」「事实上,现在大多数法国人也都这么认为。去年法国电视举办一场审判路易十六的仿真审判,百分之五十五的观众就反对处死路易十六。」「密特朗在1981年上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死刑。他表示,如果是他,他现在一定不赞成处死路易十六,况且目前法国法律中也禁止死刑。」「但密特朗以为,处死路易十六虽是个悲剧,但是处死他的人同时也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因为路易十六的死亡代表与过去王朝时代一刀两断,新时代的来临。以1793年的时代背景而言,无疑是不可避免的。」
法国总统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但在当年竟不得不被处死,因为处死他,使对手「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这一公开表示,使我忍不住一谈我的感想。 「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他是个仪态平庸的胖子,在国务会议上会打瞌睡。他爱国家、信宗教、对老百姓也不错。他的毛病在优柔寡断,即使在大臣堵哥(Turgot)提醒他英国皇帝查理一世(Charless I)因优柔寡断而最后上了断头台,他也无法汰旧立新。法国大革命起来后,他在25个小时的表决中,以叛国罪定了死刑,曾经引起许多人们的不满。一个投赞成死刑票的议员圣法哥(St. Fargeau),晚上碰到禁卫军的军官,这军官当场用刀把他扎死,以示痛恨。
1793年1月21日执行路易十六的死刑。死刑前一天,律师告诉了他这一判决。路易十六根本不相信,他说律师听错了。因为他一生并没做过对不起国家的事,何况法国大革命后,他无意恋栈王位,表示愿退隐国外、不问国事。可是,他却不知道,政治是没有是非的。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判处路易十六死刑,是基于政治需要,非关任何法理与人道问题。」也正如崇拜罗伯斯庇尔的议员圣朱斯特(Juste)所说:「光凭路易十六是法国国王,就该判他死刑。」可见在政治挂帅之下,没有是非可言。要路易十六这个好人的具代表性的头颅,目的只在满足一些人的政治需要。在政治需要之下,好人又算老几呢?
路易十六死后,38岁的皇后,7岁的小太子,后来也都不能自保。小太子在母亲也上断头台后,被关在小牢之中,一天只送一回食物给他,大小便就地解决,恶臭扑鼻,他蜷伏其中,背驼肢肿,头和身体都已化脓生虫。劳伦(Laurent)为监理人时,诉请国会请准小太子洗澡就医,可是国会拒绝,因为基于政治需要,把小太子虐待以死,是为原案。最后,这小孩10岁年纪就夭折了。
这种基于政治需要,祸延无辜的局面,并非路易十六一家是倒霉鬼。古往今来,史例颇多。俄国革命后,末代皇帝尼古拉二世(Nicholas II)在1918年7月17日,包含皇后、四个公主、一个小太子,都被惨杀并毁尸在政治需要之下。政治没有是非,此又一证。
又如明朝的于谦,处理「土木之变」,于国有大功,对被掳皇帝明英宗的保全,也尽了大力。不料明英宗复辟之日,竟决定要杀于谦。一开始明英宗尚有点犹豫,他说:「于谦实有功。」可是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意思是说,不杀他,则反证我们复辟的理由,师出无名了。正因为杀于谦是基于政治需要,所以,好人又算老几呢?
我生平不喜欢政治,因为一政治就没有是非。路易十六的惨死,使我们重温这类的史实与至理,在法国大革命200年后的今天,不妨从这一角度,吸取教训。
评论此文
政治椅子學 /李敖 1989.08.13
立法院议场最近动工拆除部分椅子, 是以整修内部为口实, 趁机拆除的。事实上,是因为「老成雕谢」,人数今非昔比的缘故。
拆椅子并不从今日起。最早是五百个座椅的设计,减为四百六十个,再减为四百零二个,再减为三百一十七个。尽管如此,还是比实际需要多出四五十个。可见「老成雕谢」,与日俱增;敬陪末座,为数益少。拆椅之日,有老贼立委(yubar按:指随蒋来台的国会议员 , 这批委员来台三四十年未曾改选 , 干国会议员一直干到死为止。)临场感叹,甚至看不过去,要求「就拆一排好了。……保留后两排,让新闻记者坐。」--缺额缺到想由记者吃空缺,其充数心理,亦云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