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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52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57

史密斯外号「快乐战士」(Happy Warrior),他是美国民主党的掌门人,四任纽约州长,同时也是民主制度的热情拥护者,有的人发觉民主有流弊,主张来点别的,史密斯笑起来,他说下千古名言:『治好民主的所有毛病是更多民主一点。』(All the ills of democracy can be cured by more democracy. )

这句名言,国民党曾加以剽窃,说是他们祖师爷说的。事实上,这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因为只有对民主有深刻理解与信仰的人,才会说出这种话,国民党差得远!

国民党差得远,民进党又如何呢?民进党是国民党的公开学生或私淑弟子,许多民进党员对民主的理解与信仰,其实也是可疑的。可疑中最有趣的,是他们对民主的行动诠释。民进党争民主,我双手赞成;争民主付诸行动,我也双手赞成。但是行动起来,必须「更多民主一点」,才能无负初心。可是,事实上,一次又一次的,民进党却在以行动作贱民主,对民主作走火入魔的行动诠释,这样子干法,又比国民党高到那儿去呢?

例如民进党式民主,动辄搞群众大会声讨 ,进行请愿。群众大会是最欠理性的,是独裁国家的煽情法宝,本来就容易对民主构成伤害(yubar按:发动集体签名运动 , 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民进党搞群众大会于先,再进行请愿于后,配合之妙,无异火上加油。请愿并没有什么不对,「请愿权」(right of petition)是今日各国宪法(包括所谓中华民国宪法)所承认的人民权利之一,当然可以行使,但是请愿的本质,有它的历史背景,那就是向统治者陈情。英国国会在起初并不能制定法律,法律是国王制定的,议员仅能向国王陈情,请求制定法律以纾民困。由于同类案件过多,所以请愿开始合并,以集体作业行之。进而演变成国王根据两院的献议(by and with the advice)制定法律,而国会于是取得制定法律之权。进而在1689年,以『人权清单』(Bill of Rights)规定向国王请愿为人民权利。这一观念与制度,自此风行世界,形成了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之一。正因为请愿的历史背景是向统治者陈情的,所以在气氛上,它是一种心平气和的陈述行动,而不是一种慷慨激昂的暴乱行动。今日各国宪法所规定的请愿权,立法原意,都是要求下情上达、有话好说,这样才符合民主风度的规格。

以前在大陆,安徽学生向军阀请愿,军阀开枪,有的竟被打死了。后来胡适写了一首诗,诗中有一句话是「请愿而死,究竟是可耻的!」意思是说,人要作战而死,不要求情而死。请愿基本上是一种陈情行动,被陈情者如果顽如军阀,就该革他的命,而不要向他求情;相对的,如对「更多民主一点」有所理解与信仰,就该有民主风度的去请愿。一方面向立法院请愿,一方面又粗暴的拆立法院招牌,这不是民主风度,这种人,有种就去革命,实在不必作贱民主如此。国民党打着民主行独裁,固为我们所痛心;民进党打着民主反民主,也为我们所疾首,热爱民主的人,务必保持警觉,别被他们带入歧途。

邓朴方忆受难岁月/ 李敖

邓小平长子邓朴方在文革时被红卫兵折磨,自楼上推下,以致半身瘫痪。日前他接受香港明报访问,今日中国时报转引内容如下:

邓朴方忆述文革时父亲被软禁,相隔四年多再度见到老爹时说:当时大家开心地笑,也开心地哭,当天晚上,邓小平和卓琳夫妇在儿子的床边,代他脱下又臭又脏的衣服,擦了澡,父亲还用手巾替他擦身,并细心地垂询他的病情。

邓朴方告诉父亲:“从胸口以下都不是我的了,已经没有知觉。”话完,母亲卓琳和祖母都忍不住哭了,父亲却凝视他,一言不发。

邓朴方忆述在江西一段日子时透露:父亲每天都给他擦澡、翻身,父亲每次先把热水烧好,再动员两位老人将自己抬进洗澡间,在热腾腾的蒸汽中,一遍又一遍儿子擦身,天天如此,不马虎也不间断。

邓朴方告诉明报记者自己当时躺在海滨医院走廊时的心情:当时奄奄一息等待医生检查,面部虽带笑容,但眼神依然是黯然之色,当知道自己会瘫痪的时候,心情还很平静,但心如死灰,因反正没希望,伤和不伤完全一样,一点儿也不觉得伤残以后有更多的痛苦。

1979年年初的一个早上,躺在北京三0一医院接受治疗的邓朴方,被护士发现他的背后鼓起一个大包,他自己运动身体完全没有感觉,体内脊椎咔吧咔吧作响,检验结果,发觉他的脊椎再度骨折,一旦骨头刺破脊椎两旁的动脉,会导致内出血,如骨折后的脊椎刺穿皮肤,露出体外,可能会感染致命的脑炎,当时大陆医学界束手无策,邓小平的太太卓琳为此忍不住而痛哭,直至1980年,他才以保密方式邀得美国新奥尔良儿医骨外科主任马昆医生代他检查。

马昆医生告诉明报记者忆述当年检查邓朴方病情时说:他曾经由苏联医生动过手术,取出体内脊椎骨断片,用一种特殊的骨科材料把脊椎固定,但下半身自腰部以下已失去知觉,动作失调,坐起时身体向前倾,脊椎没有支撑作用,瘫痪部分已经无法治疗。

马昆医生发觉大陆的医学器材无法为邓朴方进行脊椎手术,因此建议邓朴方到美国就医,但手术费及住院费共50万美元,而邓家无法凑出,最后获世界著名脊椎外科专家哥顿·

岩士唐,他当时任加拿大渥太华私立医院主任医生的协助,并获加拿大总理杜鲁道批准由政府支付医疗费才告解决。

哥顿·岩士唐医生说:1980年9月底,他从机场接邓朴方,过了九天,进行第一次手术,主要清理他的胸腔与脊椎的旧况,固定胸部,手术一直进行十多个小时,输血达9000毫升。一周后,再动一次大手术,这次是把邓朴方的左腿的骨移植到他的胸腔背后,再用钢钉和螺丝锁定,让他整个胸部有支撑力量,手术后他离床半年不能坐起。

邓朴方忆述那段日子说,经过手术后,自己身体很瘦,但胃口很好,因此拼命吃,希望体力能早点恢复,一个月后,为了省钱,自己也搬到大使馆居住,两个月后才返回北京。

1991年1月19日

把敌人出版

骆宾王(约六四○——约六八四),浙江义乌人。他年轻时就会写文章,尤其精于五言诗,“尝作《帝京篇》,当时以为绝唱”。唐高宗时候,“为长安主簿。坐赃,左迁临海丞,怏怏失志,弃官而去。”

徐敬业起兵讨武则天,他参加了,代徐敬业主持宣传与军中书檄,最有名的《诗武曌檄》,就出于他手笔。传说武则天刚看到这篇骂她的妙文时候,满不在乎,并且还嘻嘻哈哈的,但是读到其中“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两句时,睁着眼睛说:“谁写的?”左右告诉她骆宾王写的,武则天埋怨说:“宰相安得失此人!”(宰相怎么把这样的人才没给注意到!)

徐敬业起兵失败后,《新唐书》说:“宾王亡命,不知所之”。《旧唐书》说“伏诛”,显然是被杀了。

骆宾王死后,武则天找人寻访他的作品,找到了十卷,“盛传于世”。

骆宾王任侍御史时入狱,写了《在狱咏蝉》,说:“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他死后,决没想到“表”他“心”的竟是他的头号政敌!武则天的度量,真不简单!

像武则天这种度量,在后代的统治者中,也有效法者可寻。明末清初时候,明朝的孤臣孽子史可法(一六○二——一六四五)复多尔衮书,拒绝招降,终于以四十三岁盛年,乱军之中就义而死。他死后,他这封复多尔衮书,淹没不彰,清初修《明史》,在史可法传中甚至不载此事。到了乾隆皇帝时候,敕修《历代通鉴辑览》,开始出现“先是我睿亲王多尔衮今南来副将韩拱薇参将陈万书等赍书致史可法,可法旋遣人答书”的话。乾隆“御批”说:

幼年即羡闻我摄政睿亲王致书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见其文,昨辑宗室王公功绩表传,乃得读其文,所为揭大义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辞严,心实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报书语多不屈,因未尝载其书语也。夫可法,明里也,其不屈,正也,不载其语,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语不载,则后世之人将不知其何所谓,必有疑恶其语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今儒臣物色之书市及藏书家,则亦不可得,复命索之于内阁册库,乃始得焉。卒读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慧,有如此巨而不能信用,使权奸掣其肘,而卒致沦亡也。夫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长江为南宋之偏安与否,犹未可知,而况燕雀处堂,无深谋远虑,使兵顿饷竭,忠臣流涕,顿足而叹无能为,惟有一死以报国,是不大可哀乎?且可法书语初无诟谇不经之言,虽心折子睿王,而不得不强辞以辨,亦仍明臣尊明之义耳!余以为不必讳亦不可讳,故书其事如右。而可法之书,并命附录于后。夫可法即拟之文天祥,实无不可,而明史本传乃称其母梦文天祥而生,则出于稗野之附会,失之不经矣!

汲修主人(清礼亲王昭木连)《啸亭续录》卷三也记此事,说:

纯皇帝(李敖按:乾隆被尊为“法天隆运至诚先觉体元立极敷文奋武钦明孝慈神圣纯皇帝”。)尝阅睿忠王传,以其致明文忠正公书,未经具载回札,因命将内阁库中所贮原稿补行载入,以备传世,真大圣人之用心,初不分町畦也。尝闻法时帆言,忠王致书,乃李舒章(雯)捉刀,答书为侯朝宗(方域)之笔也。二公皆当时文章巨手,故致书察时明理,答书义严词正,不惟颉颃一时,洵足以传千古,亦有赖忠王阁部—人之名节昭著故也!

乾隆皇帝不但为史可法出版了遗作,并且在乾隆四十一年(一七七六),史可法就义以后一百三十一年,赐谥“文正”,建祀立碑,题像赋诗,在敕赐专谥文里,乾隆说史可法“砥行能坚,秉诚克裕,遭时坎坷,恒仗节以无挠;殉义从容,竟捐生而不悔。朕览披信史,轸念忠徽,予褒显于崇祠,用隆秩祀;示表章于往籍,载锡嘉名,象厥生平,溢为忠正。于戏!溯流芳于顽廉懦立,节或重于泰山;彰定论于世远风微,荣更逾于华衮,幽光特阐,鉴当年白敫日之心;正气咸伸,励万古疾风之节,钦兹茂典,慰尔英灵。”

虽然史可法死后,被他所反对的敌人如此礼遇赐谥,未免滑稽,但是古代统治者对敌人的度量,比起小气的国民党来,却足以发人深省了!

一九八四年九月七日

[附记]关于史可法答多尔衮书,捉刀者有不同说法,据邓之诚《史忠正答摄政工多尔衮书》(《骨董琐记》):“摄政王致史忠正书,为华亭李舒章雯笔,见《啸亭杂录》。史复书,乐平工纲笔也。纲字乾维。见南昌彭士望《耻躬堂集》。按谈迁《枣林杂俎》云:出自沔阳黄曰芳笔。曰芳庚辰进士。忠正俾答书,词颇峻。忠正手删之云:‘不必角口。’曰芳曾刻其原草。《借庵偶笔》云:乃新建欧阳五敕笔,江都强惟良脱稿。未知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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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聲討『法輪功』 /李敖

宗教可分兩類,一類是舊有宗教,就是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回教等傳統宗教;一類是新興宗教,就是五花八門種類繁多的民間宗教。傳統宗教都有源遠流長的發展,雖然也不脫荒誕與迷信,但因為行之有年,發展成了型,尚稱穩定。馬克思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就是這些傳統宗教的寫照;但新興宗教就不同了,它的走向極不穩定,一旦發展到走火入魔狀態,後果不堪設想,美國70年代的“人民聖殿教”,最後集體自殺時一死就是914人,還包括276名兒童!美國90年代的“大衛教派”,最後集體自殺時一死就是86人,還包括17名兒童。如果走火入魔到只是自殺,也就罷了,日本“奧姆真理教”最後從化學實驗室制造出了毒死上千萬人的毒氣,根本就是要殺人了。非常明顯的,這些宗教都是邪教。它們不算是“人民的鴉片”,它們是“人民的迷幻藥”,鴉片有害,還是飄飄然的,有個譜兒;迷幻藥可就離譜了。

“法輪功”是中國的新興宗教,它的教主在1998年12月25日寫信明說︰“我們不是健身氣功,我們是修煉,但是我們能夠使修煉者達到祛病健身”。如果純粹是“祛病健身”,沒人要反對它,問題出在它要“修煉”,這就是禍源。中國歷來的民間宗教,從漢朝的“五斗米道”開始,邪教無不以“修煉”起家,到頭來以動亂禍國。它的走向,連邪教自己都掌握不住,都收拾不了。更恐怖的是,它的擴散能力,由于現代科技的幫助、廣播、電視、網絡、電影、傳真等等,已經爆發出驚人的“運動戰”能量。想想看,中國共產黨成立77年的時候,黨員才5000萬,可是“法輪功”創辦了只7年,就號稱弟子一億人了,一旦弟子走火入魔了,“白蓮教”和“義和團”又算老幾呢?再加上唯恐中國不亂的洋人介入,( yubar按: 從美國的洛杉磯支援大游行到美國的46名參議員簽名推廣“法輪功”教主進軍諾貝爾和平獎) ,我們不難看到這一走向。所以,我贊成聲討“法輪功”,因為它有爆炸性的禍害,它太不穩定了。

“那就大反特反吧”

《美国独立宣言》虽然是一七七六年发布的,但是美国革命的历史,早在独立宣言前一百五十多年就开始了。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晚年回忆说,革命本身远在革命战争前就开始了,“革命早就存在人心里。”

从大陆泛海的革命先驱者们,他们航行到美洲,虽为的是争取信仰上、政治上与经济上的自由。但对祖国,并非不眷念。约翰*亚当斯虽说“革命早就存在人心里”,但那种革命,并不是独立性的,而是自由性的、平等性的。当时他们要求的,只不过是要与祖国的英国人得到同样的权利,而不要祖国大员到他们头上颐指气使。不幸的是,祖国大员竟昧于情势,仍旧变本加厉的欺负他们,从《食糖条例》,到《印花税条例》、到《驻军条例》、到《茶税》、到《魁北克条例》,此起彼落,一味蛮横,不知人心为何物,最后,终于惹起了独立革命。 在独立革命之前,有这样一段历史:当最高局送《印花税条例》到议会,一个个老资格的议员成立表决大队,护航通行的时候,三十四岁的派垂克*亨利坚决反对,护航派议员群起攻之,说你简直造反了、造反了!派垂克*亨利忍无可忍,回答道:

“如果这样也算造反,那就大反特反吧!”

说这话后十年,派垂克*亨利又以“不自由,毋宁死”一句名言,给了爱好自由者无限的鼓舞。在他“不自由,毋宁死”后一年四个月,《独立宣言》通过了。 派垂克*亨利认为,如果合理的要求还被曲解为造反、曲解为叛乱、曲解为大逆不道,那么从事这会种合理要求的人,就大可痛快一点。两百一十七年后重温这段历史、重读这段虎虎有声的话,真觉得有劲极了!

从另一方面看,即使在独立战争的岁月里,赞成独立的,也只不过占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反对独立,剩下三分之一没意见。约翰*亚当斯所谓人心里的革命,其实不过占人口的三分之一而已,并不是全面的要求。只以祖国处理不当,三分之一最后也就决定大局了。设想祖国处理得当,不乱抽税,不乱藐视人权,不乱制造事件,自然人人都是爱国的,谁他妈的还要独立、还要革命呢? 美国史家尼文斯和康麦格在《袖珍美国史》专论道:

一个以争取“英国人的权利”和稍微改善处境而开始的斗争,经过一年多一点的时间,变成了争取独立的战争,这是非常自然的。大陆会议起初还热烈表示效忠英王,可是流血与破坏带来的痛苦,乔治第三的蛮横态度激起了愤恨,加上美洲人认为他们天生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遂一发而不可收拾。

历史家的知人论事,是很无情的。有情人不要做历史家,只要读读历史,就好了。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有意栽花,当然要发/李敖

受苦受难的中国人,禁不住老天爷一再开玩笑,最后喟然长叹——“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听其自然了、认命。

可是有人反对。这个人硬说:

无心插柳,尚且成荫;

有意栽花,一定要发!

这个人,就是被称为“一个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的中国思想家——胡适。

胡适给人题字,喜欢写“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喜欢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喜欢写“功不唐捐”。

“唐捐”是佛经里的话,意思就是泡汤了、白费了。“功不唐捐”就是努力绝不泡汤、绝不白费。一个人的努力,在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会生根发叶,开花结果。

人间万象,都深受“因果律”的支配,兴亡荣枯,强弱盛衰,都不是偶然的,都不能逃出因果的铁律。人们今天所受的痛苦,都只是过去种种恶因种下的恶果,人们要收将来的善果,必须努力种瑞的善因。种因的时候,要认清成功不必在我,但努力必不唐捐。你可能等不及了,但你无心插的柳、有意栽的花,却迟早一一兑现,给后人“寻花问柳”。

头颅无价,师出有名 / 李敖 1989.07.15

今天路透社电讯说:「1789年7月14日法国大革命爆发,代表法国王朝的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1989年7月14日,法国庆祝革命200周年的庆典上,法国总统密特朗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把他处死是件悲剧,但也是不可避免的。」「路易十六是否罪当该死,一直是法国大革命历史中备受争议的焦点。许多同情皇室的人以为,革命激烈的手段并不可取,推翻王室可以,但不一定要处死路易十六。就像密特朗所说,路易十六领导的王朝虽是革命推翻的目标,但是谈到王朝的腐败,路易十六所要负起的责任还远不及他的前任者。」「事实上,现在大多数法国人也都这么认为。去年法国电视举办一场审判路易十六的仿真审判,百分之五十五的观众就反对处死路易十六。」「密特朗在1981年上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死刑。他表示,如果是他,他现在一定不赞成处死路易十六,况且目前法国法律中也禁止死刑。」「但密特朗以为,处死路易十六虽是个悲剧,但是处死他的人同时也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因为路易十六的死亡代表与过去王朝时代一刀两断,新时代的来临。以1793年的时代背景而言,无疑是不可避免的。」

法国总统公开表示「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但在当年竟不得不被处死,因为处死他,使对手「成功地达成埋葬过去的愿望」。这一公开表示,使我忍不住一谈我的感想。

「路易十六是个好人」,他是个仪态平庸的胖子,在国务会议上会打瞌睡。他爱国家、信宗教、对老百姓也不错。他的毛病在优柔寡断,即使在大臣堵哥(Turgot)提醒他英国皇帝查理一世(Charless I)因优柔寡断而最后上了断头台,他也无法汰旧立新。法国大革命起来后,他在25个小时的表决中,以叛国罪定了死刑,曾经引起许多人们的不满。一个投赞成死刑票的议员圣法哥(St. Fargeau),晚上碰到禁卫军的军官,这军官当场用刀把他扎死,以示痛恨。

1793年1月21日执行路易十六的死刑。死刑前一天,律师告诉了他这一判决。路易十六根本不相信,他说律师听错了。因为他一生并没做过对不起国家的事,何况法国大革命后,他无意恋栈王位,表示愿退隐国外、不问国事。可是,他却不知道,政治是没有是非的。正如罗伯斯庇尔所说:「判处路易十六死刑,是基于政治需要,非关任何法理与人道问题。」也正如崇拜罗伯斯庇尔的议员圣朱斯特(Juste)所说:「光凭路易十六是法国国王,就该判他死刑。」可见在政治挂帅之下,没有是非可言。要路易十六这个好人的具代表性的头颅,目的只在满足一些人的政治需要。在政治需要之下,好人又算老几呢?

路易十六死后,38岁的皇后,7岁的小太子,后来也都不能自保。小太子在母亲也上断头台后,被关在小牢之中,一天只送一回食物给他,大小便就地解决,恶臭扑鼻,他蜷伏其中,背驼肢肿,头和身体都已化脓生虫。劳伦(Laurent)为监理人时,诉请国会请准小太子洗澡就医,可是国会拒绝,因为基于政治需要,把小太子虐待以死,是为原案。最后,这小孩10岁年纪就夭折了。

这种基于政治需要,祸延无辜的局面,并非路易十六一家是倒霉鬼。古往今来,史例颇多。俄国革命后,末代皇帝尼古拉二世(Nicholas II)在1918年7月17日,包含皇后、四个公主、一个小太子,都被惨杀并毁尸在政治需要之下。政治没有是非,此又一证。

又如明朝的于谦,处理「土木之变」,于国有大功,对被掳皇帝明英宗的保全,也尽了大力。不料明英宗复辟之日,竟决定要杀于谦。一开始明英宗尚有点犹豫,他说:「于谦实有功。」可是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意思是说,不杀他,则反证我们复辟的理由,师出无名了。正因为杀于谦是基于政治需要,所以,好人又算老几呢?

我生平不喜欢政治,因为一政治就没有是非。路易十六的惨死,使我们重温这类的史实与至理,在法国大革命200年后的今天,不妨从这一角度,吸取教训。

我要评论

朋友的没落 / 李敖 1974.05.04

时代变了,朋友的定义好象也不同了。对某些行业的人说来,朋友是奢侈品。

古人说「大夫无私交」,只讲公益的人,几乎不需要私人的友谊,至少不需要较亲近的私人友谊。可以进你家门的朋友,一定会知道太多没有必要知道的,而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把你出卖。敌人永远不会出卖你,因为他知道你太少。所以敌人有一个长处--他不会使你伤心。

有人认为保持距离是不够朋友的一种征象,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是不够味儿的,因而主张亲近。我认为:很多因亲近而发生的流弊都会一一发生,从大的观点、长远的观点看,是得不偿失的。

老话说「富易交」,其实这不是势利眼,而是同一层次的人容易做朋友。当你水准愈高的时候,你的朋友的水准若老是很低,就会发生距离。真正的友谊一定要靠人格和公益结合,全凭旧情和私利,是对生命的浪费。

基于人格和公益,无须彼此是朋友仍可成事而对国家人类有益,且在一个过于重视人情的社会,朋友反倒是种累赘和阻力,对某些行业的人说来,水准若不够,倒不如宁缺勿滥。

清朝的学者说「交友以自大其身」,但「自大其身」的方法很多,朋友反倒是最不实际的一种。

一个人需要朋友的真正原因,恐怕还是耐不住寂寞。耐得住寂寞的人,尤其以寂寞为他行业条件之一的人,在这种时代里,一定会承认朋友的没落。朋友是历史的遗迹,自己的朋友是自己历史的遗迹。时代变了,古典的交友方式,必须改正。时代往往把维系朋友情味的条件摧毁,这是必须承认的现实。

皇帝好象从来不交朋友,至少跟朋友保持很大的距离。大概皇帝最知道朋友对他的超然地位有妨碍。

革命以后干什么? /李敖

國民党党營書店正中書局出版了一冊《宮崎滔天論孫中山与黃興》,第三十頁中明載孫中山答复犬養毅的話,說他生平的第一興趣是“革命”,第二興趣是“女人”,第三興趣是“書”。可見國民党党營書店對孫中山喜歡女人的事,尚予以梓行問世,當然,這极可能是國民党的一項疏忽。

孫中山不掩飾他對“女人”的興趣,顯示了他至性的一面。

他一直把第一興趣“革命”和第二興趣“女人”兼顧,在他早年革命中的陳夫人(陳粹芬),是革命党兼女人;在他晚年革命中的宋夫人(宋慶齡),是女人兼革命党。雖然,這种一貫作業,有時并不為人所贊同。陸丹林《革命史譚》中有這樣的故事:

民國十年,總理親率大軍,出發廣西,實行北伐。此役孫夫人宋慶齡女士沒有偕行。其原因傳為廖仲愷諫阻。蓋廖以中國古來出征,多不攜帶家眷,女子在軍,視為不祥,且恐惹起其他誤會。總理本大無畏之精神,打破一切對封建陋習思想,即答廖說,此為不可為訓的惡習,革命党人不該存此思想。并引梁紅玉輔佐韓世忠大破金兀術故事來說明女子在軍中的貢獻。但因部屬既存有此种思想,故亦勉從眾意,孫夫人乃暫留廣州,未即隨同入桂。

由此可見,孫中山的“韓夫人”革命法,有時會給他惹來觀點上的歧見。

我生平看了不少以“革命”為第一興趣的故事,他們在“革命”以后,有的轉入第二興趣,像富蘭克林(Benjain Franklin),他晚年派赴法國,折沖尊俎之余,与洋婆子尋歡以為樂,在溫柔鄉以終老;但有的卻轉不過來,像富蘭克林的朋友潘恩(Thomas Paine),他卻仍舊為第一興趣中風狂走,在美國革完命,又跑到法國去革命。我想這种“革命狂”未免興趣太窄了一點。又如格瓦拉(Ernesto‘che’Guevara)也是一樣。

他在古巴革完命,放著“中央銀行總裁”和“工業部長”不做,又跑到玻利維亞去革命,最后被”美帝”派人來,予以圍捕槍決,其一生第一興趣過顯,第二興趣欠明,最后“大頭對不起小頭”

而去,亦可哀矣!

也許,潘恩和格瓦拉的毛病,都出在第一興趣的“不知止”,這种人應該知道,第一興趣在成功以后,應該立刻收斂他們的“革命狂”,真正從事革命以外的大業,而不要以為除非他繼續革命,革命就尚未成功。以為天下非他不可、必須靠他一革再革的人,其實是一种悲劇角色。有“革命狂”的人,如能從第一興趣轉為第二興趣,功成身退,退而老去尋春而不悲秋,才是喜劇的扮演者。革命并非不好,但是做了職業革命家可就不太好。一旦做了職業革命家,革命就會變為“國民革命”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而被革命的國民就吃不消矣,最后這种人令人厭煩,也就不在話下了。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五日晨

至今犹忆李将军 / 作者:李敖

唐朝高适「燕歌行」:「…….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君不见沙场争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这个李将军,是指李广,有的书说是指李牧,是错的。李广在历史上,以与匈奴作战闻名。但是,从博大的角度看,匈奴其实也是中国民族之一。当时汉朝与匈奴的作战,未尝不是同室操戈。这种同室操戈,有比它更明显易见的史例,那就是美国的南北战争。

照无知的柏杨在「南加州第一次文学座谈会」中的谈话,说「南北战争表面上是为了黑奴」、林肯「未出来当总统时,就决心解放黑奴」云云,这种柏杨式妙论,是与真的历史不合的。林肯在第一次总统就职演说中,就开宗明义说:「我没有意思,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国内现有的蓄奴制度。我相信我没有合法的权利那样做,而我也没有打算要那样做。」正相反的,林肯的解放文告,是南北战争后十八个月才出现的。摩理斯(Richard B. Morris)在「美国历史文献」(Basic Documents in American History)中说这文告事实上并没比国会业已制定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更进一步,只是增进了英国各工人阶层中偏袒美国北部的情绪而已。千古历史真相,不过如此;大历史家柏杨的历史程度,原来如此!-------他在美国谈话出此洋相,真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南北战争的基本原因在「南方独立」,南方要跟大陆脱离。林肯总统为了统一,因而同室操戈。当战争伊始,林肯邀请当时最出色的李上校(Colonel Lee),也就是罗勃李(Robert E. Lee)来率领中央政府的军队,但是罗勃李痛苦的辞谢了,他说他虽然反对分离、反对不必要的战争,但他是南方人,他不能率领军队,对我的亲戚、子女及家庭作战。我要回去和同乡一起受苦受难。于是,他回到了南方。

在「南方独立」的历程里,李上校变成了李将军。由于他的卓越领导,使南北战争延长了两三年。中央政府一直打不过他,直到第四年由格兰特(Ulysses Grant)将军出马,才把他打败。一八六四年四月九日,李将军向格兰特投降之日,李将军看上去像由雕画里走出的庄严战胜者,格兰特却像个卖猪的。

在李将军投降之日,中央政府军队中颇多喧哗,要加报复,但格兰特说:「反叛者现在又成为我们的同胞了。」而严加禁止。格兰特承林肯之命,在谈笑之间,以最宽大的条件,做了受降: 李将军的将官仍可保留军械、兵士释放回家。第二天,李将军写了一封【第九号军令--向军队告别】,他告诉他们:『因我认为英勇与牺牲不能补偿继续作战所遭到的损失,才决定使战功彪炳受人敬爱的人不再做无谓的牺牲。』虽然李将军是败军之将,但是由于他的仁慈、勇敢、卓越与风度,他赢得了美国人的尊敬。「战后的李将军」(Lee After the War)作者费施维克(Marshall W. Fishwick)总结说:「北方得胜,南方得李。」(The North had the victory,but the South had Robert E. Lee.)可谓一语传神。

李将军解甲归田后五年间,直到死去,一直尽瘁于恢复南方的创伤,并敦促人民跟过去的敌人合作,因为敌人本是同胞。在教堂中歧视黑人的紧张时刻,他走过去,搂住黑人的肩,一同跪下祈祷。

搞「南方独立」的李将军,死去一百多年了,他的故事,值得搞台湾独立者的深沉思考。

我要评论

好人坏在那里? /李敖 1988.11.05

人们从小就被教育做好人、训练做好人,长大以后,有的自信是好人、有的自许是好人、有的自命是好人,他们从少到老、从老到咽气,一直如此自信、自许或自命,从来不疑有他,但是,好人、好人,他们真是好人吗?深究起来,可不见得。

事实上,世间所谓的好人,其实他们坏得真够瞧的。好人怎么会坏呢?会坏,我举出三点主要的,证明给你---好人---看:

好人的第一坏:不敢与坏人争。

好人的第一坏处是,他们怕坏人,因为怕,所以不敢与坏人争。1965年,吴相湘因反对黑暗势力辞去台大教授的时候,他对我说:『我这回「退让贤路」了!』我回答他说:『吴老师,你错了,你退让的不是贤路,而是道道地地的「恶路」!』什么叫「退让恶路」?退让恶路是好人用消极而退缩的办法,自承斗恶人不过,最后下台鞠躬,关门叹气,听任坏蛋们昏天黑地的乱搞。最后如张伯苓(yubar按:过去南开大学校长)所说的:『这个年头儿,就是因为「坏人都在台上唱戏,好人蹲在屋里叹气。」才越来越糟糕!』

天下坏事的造成,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坏人做坏事;另外一个是好人容忍、坐视、甚至默许坏人做坏事。结果呢?有能力或可能有能力的好人,在有机会或可能有机会的时候,放弃了打击坏人、阻止坏人做恶的行动。于是天下的坏事,也就一件一件的蔓延起来了。

所以,不客气的说,坏事不全是坏人做出来的,其实好人也有份,容忍、坐视、甚至默许坏人做坏事,乃是使坏事功德圆满的最后一道手续,好人之罪,岂能免哉?

好人的第二坏:以为「独善其身」便是好人。

好人最大的毛病,乃在消极有余,积极不足;叹气很多,悍气太少。结果他们所能做的,充其量只是「独善其身」而已,绝不是「普渡众生」的好汉。但是最后,坏人并不因为好人消极叹气就饶了他们,坏人们还是要欺负好人、强奸好人,使他们连最起码的「独善其身」也善不好、连佛教中最低级的「自了汉」也做不成。最后只得与坏人委蛇,相当程度的出卖灵魂,帮着坏人「张其恶」或「扶同为恶」。这真是好人的悲哀!

好人所以「独善其身」,其实是一种相当成分的自欺。这种自欺,原因在好人以为「独善其身」便是好人人格的完成,其实这一完成,还差得远啊!

为什么?因为好的完成,必须是向外性的,而不是向内性的,顾炎武说他不敢领教置四海穷困而不吭气,反倒终日讲道德教条;林肯说他无法认同一半是奴隶一半是自由人的长久存在,都在说明了道德上的向外性。老罗斯福打击「财阀」,推动反托辣斯政策,坚信如果不能使个个过得好,单独那个也过不好。(This country will not be a really good place for any of us to live in if it is not a really good place for all of us to live in.)就是这种向外性的伟大实证。

以「独善其身」自欺的好人,他们自欺到以为「独善其身」便是好人了,其实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坏人是向外性的。好坏关系是一种此长彼消的互斥关系,自以为「独善其身」便是好人了的,就好象踩在粪坑里而高叫自己不臭一样,这是不可能的。

好人的第三坏:以为「心存善念」便是好人。

当「独善其身」大行其道以后,伦理学上的「动机派」(motivism)便成了好人的护符。「动机派」的走火入魔,判断一件事,不看事的本身,反倒追踪虚无飘渺的动机,用动机来决定一切。孟轲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俞正燮直指孟轲说的「情」,就是「事之实也」。无异指动机就是事实,一切要看你存心如何;存心好,那怕是为了恶,也「虽恶不罚」;存心不好,就便是为了善,也「虽善不赏」。这样不看后果,全凭究其心迹的测量术,一发而不可收拾,就会变得舍不该舍之末,而逐不该逐之本,以为人在这种本上下工夫,就可得到正果。这真是胡扯!王阳明说:「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他全错了!善绝非一颗善心,便可了事。善必须实践,必须把钱掏出来、把血输出来、把弱小扶起来、把坏蛋打在地上,才叫善;反过来说,「想」掏钱、「准备」输血、「计划」抑强扶弱,都不叫做善。你动机好,没用,动机是最自欺欺人的借口,十七世纪的西方哲人,就看出这点,所以他们点破---「善意铺成了到地狱之路」(Hell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这就是说,有善意而无善行,照样下地狱,阎王老爷可不承认光说不练。

可怜的是,好人在「独善其身」之余,竟自欺到以为只要「心存善念」,便是行善了、就问心无愧了,其实这是不够的。问心无愧算什么!要问的是行动。没有行动同步作业,空有一颗好心,只是自欺而已!

关公曹操三角恋爱论

曹操刘备联合平了吕布以后,一起向汉朝的皇帝表功。刘备虽说他排行起来,是皇帝的叔叔,可是这回却是第一次见皇上,并且还是曹操介绍的。

曹操的谋士程昱向他说:“今明公威名日盛,何不乘此时行王霸之事?”曹操答道:“朝廷股肱尚多,未可轻动。吾当请天子田猎,以观动静。”于是汉庭上下,便展开了一次庞大的打猎大会。

打猎开始的时候,曹操抢尽了大子的风头。《三国演义》记当时的情形如下:“群臣将校,见了金鈚箭,只道天子射中,都踊跃向帝呼万岁。曹操纵马直出,遮于天子之前以迎受之。众皆失色。玄德背后云长大怒。剔起卧龙眉,睁开丹凤眼,提刀拍马便出,要斩曹操,玄德见了慌忙摇手送目。关公见兄如此,便不敢动。”

这段故事,《三国演义》的作者并未写尽事实的真相。

关公这次要杀曹操。他的理由,并不止于他自己说的,“操贼欺君罔上,我欲杀之,为国除害”。也不止于刘玄德说的“舍弟见操僭越,故不觉发怒耳”。关公这一次“要斩曹操”,实在是因为“吃醋”的缘故。

我说关公“吃醋”,决不是瞎说,有古史为证。在晋代常琼的《华阳国志》卷六《刘先主志》里,就有这样一段秘辛:

“初,(关)羽随先主(刘备)从公(曹操)围吕布于濮阳。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不是电影明星那个张扬)。羽启公:“妻无子,下城乞纳宜禄妻。”公许之。及至城门,(羽)复白(于公)。

公疑其(秦宜禄太太)有色,自纳之。后先主与公猎,羽欲于猎中杀公。先主为天下惜,不听。故羽常怀惧。”

这个故事还分别见于《蜀记》和《魏氏春秋》,内容大同小异,都分明是说,关公以有妇之夫,打秦宜禄太大的主怠,并且一再叮咛曹大官人,千万把这个美人赏他,那知曹操见色忘义,说话不算,竟把美人儿“自纳之”,无怪乎关公醋火二丈,要在打猎时杀掉老情敌了。

关公一度被曹操俘获,整天予以优容,三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上马一锭金,下马一锭银,可是关公仍是不肯跟曹操合作,终于过关斩将,千里走单骑,复归于刘备。

《三国演义》中说关公够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其实历史上根本没有这件事。华容道那个战略据点,赤壁战争时刘备根本没有派兵,当然也没派关公去。设想当时:的派了关公去,关公见到者情敌,岂不分外眼红吗?按照现代的尺码,“华容道”岂不要变成“毁容道”了吗?若真来那么一次,我们的“民族英雄”,岂不更要丢脸了吗?

秦宜禄的大太被关公曹操合抢以后,做了王八头。张飞劝他不要这样窝囊,他于是改跟张飞做事,后来又想离开,被张飞所杀。可怜的一对夫妻,在乱世中,竟先后做了“英雄”“奸雄”随意宰割的人肉!

(一九六五、八、十四。)

(附录〕

磨刀集(黛郎)

挑袍别裁李敖在他报倡“关公曹操三角恋爱”说,因此想起一出河南戏“挑袍”,关公戟指曹白脸唱道:

“俺白天上山打柴烧,晚上还要铡马草,我阴天抱孩子,半夜防强盗,说着想着心头恼,举刀要杀好曹操!”这时曹操的太太拦在中间,把丈大数落一顿,又向关公挤眉弄眼:“哎哟,二叔,你就看在俺俩的交情份上,饶了这个龟孙吧!”关公跺足,香香孩子的面孔,作英雄气短状……全剧于焉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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