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性”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男人的本钱
男人的本钱
男人吃亏,不能靠原始的本钱占便宜,尤其是现代的男人,连“面首”也没机会做了,除非是做拳王,但是拳击宝座的得来也良非易事,要鼻青眼肿几千次才行,最后若不及时耍狗熊退休,还得鼻青眼肿地被打下来。呜呼!本钱饭岂是男人所配吃者乎?
——中国小姐论
奴才味的男人
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尾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一封神气的情书
学文史的男人
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农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
——假如我是女人
异端的独身之道
不论在“绣幌”里做少奶奶也好,在“尘土”中做窑姊儿也罢,反正女人总是叽叽喳喳的。
有人专门喜欢她们那种叽叽喳喳的骚劲儿,我非神父,当然也未能免俗,只是年来看破红尘,颇萌出世之想,出世未成,遁世倒做到了:独个儿迁居碧潭,与埤腹慎思堂遥遥相对,令人油然而起仰止之忱,且自思神父可独身,为什么我不能?Quo Vadis中那个不信教的名士向那个基督徒说:“我们也有我们的死法。”套他的话,我也可以说:“我们(异端)也有我们的独身方法。”我反对娼妓制度;反对“不愧衾”式的理学家禁欲法;反对中国这种“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式的浆糊式的婚姻,但我同时又找不到开化的爱情至上的女人来做爱;找不到逼真的橡皮女人来性交,只好仍旧过着“李敖式的自淫生活”,这就是人生,我忽然想到动物园中那只自遣而手淫的黑猩猩,人与它们有什么不同?
——上帝与手淫
独身主义
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遨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耶!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二
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棍,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三
“老而不死谓之贼”,先贤早有明训,垂暮之年,虽然“戒之在得”,可是孤家寡人,毕竟形迹可疑,说不定那天出了什么盗宝案,受了牵连,落得老扒手之谥号以殁,忝为盛名之累,那又何苦来?
——独身者的独白
不亦快哉
一、 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决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快哉!
二、 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三、 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四、 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快哉!
五、 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六、 有帐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七、 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忻然色喜,面向本人做“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
婚变是小俩口自己的事
所谓“婚变案”,“双方家长”都出面说了不少话,甚至说了太多的话,我看不论孰是孰非,“老一辈”出面总是不好的。因为这本是当事人和小俩口自己的事,老一代们根本管不着。如今事情闹起来,双方老者皆慷慨陈辞,反倒令人不乏有双方家长介事其中的错觉,这是我们的时代,不是我们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公公婆婆泰山泰水的时代,你说对不对?
——论婚变
红帖子
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帐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独身者的独白
军人生活
在许多方面,军人生活更接近男子汉的生活,因为只有男子汉,才能过那种需要靠“坚忍”来挺下去的生活。
——牛肉面老板的七封信
抄袭情书
男女间事,本来都该在床上办的;不在床上办而在纸上办,总难免抽象,缺乏动态,缺乏立体感。情书云者,一言以蔽之,都该总批为“可爱的废话”。虽云“废话”,可是却不得不说,不该不说。“霸王”对女人是“不打话”的,所以只是“硬上弓”;公鸭对母鸭也是“不打话”的,所以也只是按倒在地。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文明的男人——不是“霸王”也不是公鸭,那么你总该买一本《情书大全》或《情书十日通》之类,抄它几封算做文明。当然在抄袭过程中,你不能抄我的,这就如同小偷可以偷别人,却不能偷贼祖宗一样。我李某人写情书,本是十段以上之人,你偷抄我的情书,就好像偷印吴清源的棋谱一样,任你改头换面,也是欲盖弥彰。职是之故,李敖的情书,对一般叫春成性的人说来,只合荣居高山仰止的地位,可望而不可即。你若傻不鸡鸡,硬抄几段给你的情人,她不给你耳刮子吃才怪!
——霸王·公鸭·情书
思想家的老婆
思想家是不宜有“对我丈夫的思想一点也不懂”的太太的,思想家讨错了老婆,在他死后,对他思想的流传必是一种妨碍,从托尔斯泰到胡适,无一例外。
——我的殷海光灵肉问题李敖语萃灵肉问题
——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唯灵论
基督教的理论家和“文字警察”们,认为人类灵魂的永生,有赖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肉的控制。对肉的控制,本是哲学家宗教家的一个老题目,但到了中古教棍手里,却变得走火入魔。中古教棍提出一种毫无根据的怪论,叫做“唯灵论”,或叫“灵魂至上论”,或叫“崇灵贬肉论”。这种怪论,不论怎么巧立名目,怎么叠床架屋,怎么演绎,它的基本论调,不外“灵”是高的、圣的、好的;“肉”是低的、邪的、坏的。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崇灵贬肉
崇灵贬肉
唯灵论的种种怪相,它的基本魔障,就在将人“灵”“肉”二分。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膈膜”。膈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膈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
——灵肉可以分家吗?没有上下
真正开明智慧的人物,当他起居饮食寻欢作乐的时候,绝不背着灵上肉下的错误思想去苦恼自己。所以,一旦当他有机会去摸修女的乳房,他没有大道理,也没有罪恶感,他是快乐、温柔而一致的,他的灵魂,就在他的手上。
——寻乐哲学
灵肉平等
最早坦白承认灵不比肉高肉不比灵低的开路人,该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勃朗宁。勃朗宁曾用美丽的诗句,巧妙指出:
“……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
这是何等灵肉平等的伟大提示!勃朗宁又指出:肉乃是“愉快”的象征,是可以给灵来做漂亮的“玫瑰网眼”的,这种卓见,实在值得满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卫道者的反省。崇灵贬肉的论调,早已是落了伍的论调。只肯定灵的快乐而否决肉的快乐,乃是对寻乐本身的一种残缺、一种怪症,并不值得神气活现。
——寻乐哲学
灵肉应合一
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江山楼的“卡紧卡紧”(快快)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分,后者泄欲太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
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忏情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幸名”了。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不可二分
人的生命是一个有机体,各部的功能虽异,同体共济的运作则一。除了盲肠等捣乱鬼外,没有器官不该发挥它的功用,或不该得到它的休息、营养或满足。
最明显使人惊异的态度,就是所谓“灵肉二分”。中部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中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经典文化;可是一到北部来,他却用下部去反对《诗经》中“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人性论史。所谓灵肉(如果还有灵可说的话),对这种人说来,只是以灵骗钱,以钱买肉而已。他们的灵肉一致,只是在卑鄙上一致,并不在和谐上一致。
——寻乐哲学
一致的愉快
有灵固然高级,有灵有肉又何尝不高级?一般说来,唯灵者常常过度自豪他们灵的成分,甚至武断的抹杀有灵有肉者中灵的成分——总以为“那些人只是一堆肉,只是一幅裸肉横陈的春宫图”!殊不知灵肉一致的愉快,远不是一般“芽芽爱情”者所能领略的。
——又见灵肉
处女膜主义
在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中,有一个重要的主义,它曾被人信奉遵行,却未曾被人一语道破,这个主义,我把它定名为“处女膜主义”。
所谓“处女膜主义”,用抽象的字眼,就是“处女主义”。“处女”,照传统说法,它的定义该是指没跟男人性交过的女人。这个定义,除了对耶稣的妈妈不适用外,按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麻烦出在对“处女”的鉴定上面,传统的鉴定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反之,就是“守礼谨严之处子也”!
——论“处女膜整型”
处女膜主义之二
“处女”与“非处女”之分,端在一“膜”耳!一“膜”之存否,端在“落红”“流丹”耳!这种看法本是毫无生理常识的皮“膜”之见,因为用处女膜来做贞节的证明,是大有问题的。处女膜的存在或不存在,大小与厚薄,根本是因人而异的。跌跤、碰伤、意外、手淫等等缘故,就可以使某些女人的处女膜破裂;在另一方面,生理上的因人而异,甚至在妓女身上还有处女膜!
——论“处女膜整型”
得不到正常待遇
由于“处女膜主义”到“泛处女主义”的作祟,一个把“处女膜”给了男人的女人,再想凭无膜之身,博有膜之报,自然就难难难了。所以寡妇再嫁也好,离婚改嫁也罢,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与讥讽。
——论“处女膜整型”
羞忿自杀
“处女膜主义”的抽象扩大与建构化,变成了“泛处女主义”,“泛处女主义”的最大流毒是它导引出一个错误的思想——被强奸后的错误思想。
按照中外的传统,一个女人不论未婚已婚,如果不幸被人强奸,她最该走的一条路,就是所谓“羞忿自杀”。
——论“处女膜整型”
男女之事,一如饮食
中国的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明明指出男女之事,乃一如饮食之事。试问饮食之事,是道德的呢?还是不道德的呢?我们必然会答说:这是不可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至少是不可全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按照中国圣人的说法,男女之事,也正是如此。完全拿道德的眼光来看男女之事,是会把自己也搅乱的。曾国藩一直以克欲存诚告诫友朋,并以自勉,但终为了讨姨太太惹得自己气沮,朋友不欢。这一混乱,也就是不明男女之事本质的混乱,把道德标准硬来搅到“人之大欲”里去,其结果必是吃力与伪善,道德的约束有它一定的范围,超过了这范围,道德就失效,人就难能、人就气沮。道德可以约束人杀人越货,但道德约束不了人不吃不喝,约束不了男女方面的要求与满足。
——论淫
国粹思想与强暴
在国粹里,一个女人被强奸,摆在她面前的路,有这样七条:
一、 她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奸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才是烈女。
二、 不得已而求其次,她应该在“清白被污”之后,“羞忿”一番,然后自动“自尽”。
三、 如果她不肯自动魂归离恨天,她的父母等便该出面,责备她真不要脸,还活着干嘛?所以“逼令自尽”。
四、 再不得已的办法是,这女的应该“就奸而嫁”——就干脆嫁给那强奸犯,因为这样,总算符合可“不事二夫”的大规范,总算没有跟第二个男人打过炮,总算生殖器只让一个男人“专利”,——虽然在“专利”之前,歉未“申请”。
五、 再不然,就要讨价还价了,反正父母觉得女儿总归是女人耳,早晚还不是在聘金和红饼下嫁出去?所以既然这强奸犯不能和自己女儿白头偕老,干脆就要“遮羞费”。因为被强奸是“羞”,这个“羞”,只有可爱的钞票才能“遮”得住。
六、 另一个办法是,一个被强奸的女人最好聪明点,干脆就别声张,死心塌地吃哑巴亏算了,因为这是“丑事”,以“一切都遮盖”为上策。所以,一切强奸的累犯便因此一再横行了。
七、 最后一着是“不甘受辱”,诉诸法律。结果呢,最占便宜的是“舆论喉舌”的报纸,而这女的本身此后若想嫁人,因“已非完璧”,所以受了很大的影响;若已经结婚,那就要看她丈夫大脑的构造了。
上面七种,都是从国粹思想层层蜕变出来的众生相,都是会使瑞典人、法国人、美国人感到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众生相,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再深入研究的题目。
——论“处女膜整型”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中国的娼妓文化
中华的娼妓文化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分,只做为“提倡”“倡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征的文化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且从青史看青楼
废娼与性开放
娼妓制度是人类最可耻的制度。废止娼妓制度的呼声,是近代文明中的主要呼声之一。今日世界中,废止娼妓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是北欧的瑞典。这个国家是有名的现代化国家。她的社会福利,全世界第一;她的性开放,也世界第一。
性开放并不是“寡廉鲜耻”,相反的,它是文明开化的象征。在瑞典的国境里:少年人有性教育;青年人有恋爱自由;父母们自己整天忙着去恋爱做爱,当然更没工夫去干涉青年人的自由;人人都有开旷的心胸去爱人,去被人爱,他们不需要刀子和毁容液,不需要强制性的控制不满意婚姻的法律;极少强奸案;但是丈夫不能欺负太太,太太可以告丈夫强奸,瑞典人在不愿做爱的时候,不接受强迫;愿意做爱的时候,玉皇大帝也管不着。
瑞典人性的信条是男欢女爱,只要在互相热爱的状态下,他们可以发生性行为,这种性行为,很显明的,是基于爱情,而非基于买卖。
在这种洒脱的气氛底下,娼妓制度在瑞典,已经自然的在解体、在消逝。他们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需要靠金钱来买卖肉体,他们已清楚的知道这是落伍的和可耻的行为。
——瑞典与废娼
赶紧废娼
在全省各地“有伤风化区”的弱女呻吟声里,在她们被一再蹂躏、一再贩卖、一再拷打的残忍现状里,在国际废除娼妓协会再开会的时候,坦白说,我怀疑我们还有脸面去参加。是时候了,我们不要再自欺了,我们该拿出新的改革办法,来重新向龟儿子们宣战!
——公娼的黑暗
男女之事
道德家严格限定男女之事仅限于“阃房之私”,故偶一殒越,即生悲剧。从秋明戏妻到孟子出妻,都不乏例子。其实男女之事是天下的大问题,男女之乐是人间的至乐,岂是三言两语就摒绝得了的?又岂是草草了事就带过去了的?男女之乐,不但“有甚于画眉者”,并且还有甚于草草性交者,道德之士可以想到吗?再按圣人标准,以饮食做比喻,人于吃饭,如果只是以一种责任感去填饱肚皮,试问有何意思?唯有美食当前,情调优雅,吃起来,才算不负此腹,大快朵颐。男女之事,亦复如此。公鸡对母鸡是不打话的,按倒在地,拔而起,试问有何情调?人若混到这步田地,道德再高,也无趣味。故男女之乐,理当把它艺术化、把它多彩多姿、把它千奇百怪、把它出神入化、把它淋漓尽致,惟其如此,才算不负此“生”。(生字是双关语,一为生命,一为生殖器)。
从这些角度来看男女间事,只要以男欢女爱做基础,两情缱绻做要件,没有买卖也没有胁迫(因为买卖和胁迫倒是道德的乃至法律的问题),则其他一切都可置之度外,其情可纵,其性可驰,不厌细腻,花样愈多愈好。最重要的,在这些领域里没有所谓“淫”字,有也不做卑下的解释。
——论淫
动力
性是一种最原始、最有趣、最伟大的动力。
——五十而不知天命
天命谓之“性”
古人今人乱把“性”解释一通,其实性最该有的解释还是男女那一面。“性”的古字本来没有,最早本是“生”字,在殷商及周初,都是如此。
——五十而不知天命
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
翻开日本平凡社的洋洋巨册《世界裸体美术全集》,第一使我们惭愧的,就是没有一张中国的裸体画,也没有一张裸体雕刻的图片,其中代表东方的有日本的出浴图,印度的暴露画,可是却没有中国的作品占一席地,这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再翻开中国的美术史,你可以看到什么“美人图”、“明妃出塞图”、“唐后行踪图”,可是你绝对找不到一张光着屁股的女人,绝对找不到对裸体艺术欣赏的观念。中国人没有这些,他们压根儿就不画正视肉体的图画,也不画一个脱衣出水的女人。他们要画就画两个,——例如仇十洲的春宫图,这就是中国人的“裸体艺术”!
中国人的“裸体艺术”表现都是变态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纪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了衣裳的伟大,所谓“蔽形,表德劝善”,此“圣人所以制衣服”也!
把衣裳既看得如此神圣,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禽兽”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
——由一丝不挂说起
西方的“肉体美”
西方人继承了古希腊的对肉体美的尊重观念,这种观念最具体的表现是他们创作的艺术品,在绘画、壁画、皿画、织品、雕刻、浮雕、木雕等艺术品上,他们流露了各种对肉体的欣赏与礼赞。这种传统的代代相传,自然发展到近代的模特儿、脱衣舞、裸体会、日光浴运动,以及身上衣服的缩减、电影检查的放宽。
——由一丝不挂说起
裸体艺术
肉体暴露一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指法;一个运动家,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盖它吗?
——由一丝不挂说起
胸围发展史
在过去,中国女人最缺乏胸围观念,大家都觉得乳房丰满并不好看,所以要束胸,束到“胸乳菽发”,才算好看。等到西洋的三围尺码来了以后,“大奶奶主义”油然兴起,乳房乃得解放,其上围小者不欲再小,上围大者志在更大,于是不得不乞灵于所谓“胸罩”和“义乳”,而杨贵妃时代的东方“诃子”一类的东西遂被丢掉了。“义乳”观念刚流行时,得风气之先的当然是那些在上海的名女人,当时因为用的是棉花,所以容易露马脚,名女人徐来、徐琴芳等,都有过“不幸一乳遗失”的纪录。后来“义乳”慢慢改进,由棉花而橡皮,由橡皮而塑胶、乳胶,并与“胸罩”合流,任凭女士们扭扭或恰恰,再也不必有泰山其颓的顾虑。当我们看到今天的女人们,挺着不辨真假的乳房,傲然自道她的三围数字的时候,我们怎么能不惊喜:这是何等现代化!
——由一丝不挂说起
模特儿的过去与未来
在对肉体的观念上面,最正常的合法开放是艺术家眼前的模特儿。模特儿的出现最早是在私人的画室里,到了民国八、九年,上海有人发难了,最有名的是常州怪人刘海粟,他公然呼吁:“模特儿到教室去!”主张公开在教室里做人体写生。当时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老顽固们大骂他、新闻记者攻击他、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捉拿他,人们把他跟写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目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全国各地的美术学校一个一个的成立了,光着屁股的模特儿也一个一个的合法了,在道统与法律的夹缝中,模特儿几乎变成唯一的漏网者。第二个漏网者是什么,我不能想像,看到目前的所谓“歌舞团”,我想迟早大概是脱衣舞了!
——由一丝不挂说起
养女与妓女
最早来台的大陆人,不论是流民、亡命徒、海盗或猪仔(荷兰人招募的劳工),都是男性;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带来的部队,有两万五千人,也都是男性,后来虽下令搬眷,但是女性仍有限,无家眷者约占百分之六十到五十之间。清朝消灭郑家王朝后,下令来台湾的,不准携带家眷,直到七十六年后,才准携眷来台,但限期一年。虽然官方这样不爽快,但是民间偷渡的,却大有人在。到了一七六九年,台湾已有福建移民数十万、广东移民十余万,在这样大规模的移民下,两性比例的悬殊,虽有改善,但是恶俗的形成,还是无法阻止了。
恶俗之尤者,就是养女。养女的兴起,主要原因是小户人家,为了宗祀大计,预先为自己的儿子收来童养媳,既可在家帮助工作,又可将来免付聘金;另一原因是穷苦人家生了女儿,养不起,因此送人或转让给别人家去养。以上两种原因,都不外是宗族的、伦理的、经济的,也算常态。但这一风气,在台湾蔓延的结果,却因男女比例悬殊而走样,于是,“乡间之人,至四五十而未有室者,比比皆是。闺女既不可得,或买掠贩之女以为妻、或购掠贩之男以为子”的怪现象,便应运而生。在大陆,一般着重在养子,不在养女,收养了别人女儿,也多化为家中一员,并不突出养女的身分;养女地位不佳的,也不过在家如婢,变来变去,多在家门里;但在台湾,却着重在养女,养女的作用,慢慢走了样,居然越过了宗族的、伦理的、经济的基本原因,摇身一变,变成了摇钱的,——养女作用变成了妓女作用,家门里的变成了家门外的,这种堕落,是中国文化在台湾的荒腔走板,真是台湾人的耻辱!
——台湾的妓女传统
台湾妓女的特殊传统
在养女作用变成妓女作用的过程中,日本文化的杠上开花,更加重了这一恶俗。日本本是很淫猥、又不尊重女性的民族,在台湾,为了巩固它的殖民地统治,对于淫业,诸多大大的方便,虽然它禁止人口买卖,但以养女名义,登录户籍而从事淫业的,它都悉听尊便。这样的宽大,更使台湾养女沦入悲惨的境地。当年在台北大稻埕做艺妓的一○五名中,养女占九十二名;做酒女的五十七名中,养女占四十七名,其他各地等而下之的妓女,更可想而知了。
台湾在经过日本人半世纪的统治后,人口方面,两性比例虽逐渐减低,而接近男女约等;但是,养女恶俗的流风,却有得消受。国民党接手后,一九五二年有养女十三万,但到六年后的一九五八年,就滚到十九万!九年后,一九六七年五月八日的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公然承认“私娼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养女,而这些养女非但是被迫卖身,更可怜的大都是些未成年的少女,小的只有十二、三岁。……”可见台湾投回祖国怀抱后二十年,养女犹在嫖客怀抱中!国民党师承了日本人的娼妓政策,从民间妓院到军中乐园,无一不以日本为师且青出于蓝之,以致台湾今天淫业之盛,不但外销日本,且为日本观光客的温床。常言说事事“日本第一”,但在这方面,日本人差得远哪!
台湾妓女有它的特殊传统,那就是清朝以后中日提携下的娼妓政策,这政策使养女变成了妓源,恰像黑奴成为劳力来源一样。不同的是,台湾养女的遭遇,在身心摧残上,还有甚于当年美国黑奴,谁说今天是二十世纪?
——台湾的妓女传统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泛处女主义
泛处女主义
一、女人被强奸也好,被调戏也罢,被流言所害也罢,都不必自杀或自毁;
二、这不涉及羞辱的问题;
三、于她的贞操,根本不发生丧失问题。
既然这样,我们来重看“处女膜整型”的现象,就发现很可笑了:以“处女膜整型”为号召的密医们,他们妄想“修补”处女膜,使它“童贞回复”,目的在用一点表皮的联接手术,使被修补者能重新“落红殷褥”或“流丹浃席”,从而满足对方的“处女癖”,使对方在欢畅之后,浩然有“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之叹,诸君试想,这是多可笑的作伪举动!
这种作伪,对中国的“处女迷信家”说来,常常是要上当的。因为在过去,科学技术的运用,还嘉惠不到处女膜,许多女人为了骗老公,只好偷偷把鱼鳔中装了血,偷偷放在要害,在黑暗中老公色急求试,只顾销魂,当然不疑有“他”,于是在仓皇之间,稳稳的戴上了绿帽子。今天在台湾的花街柳巷中,还有数不尽的逐红老公,不惜以一两千元以上的破身钱,买一个女孩子的初夜权,其实他买到了什么?真正的处女的贞操是拿钱买不到的,他们买到的不是密医手术下的杰作,就已算是狗运当头了。
——论“处女膜整型”
泛处女主义之二
以前我读六百多年前的一本老书——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里面记柬埔寨的“阵毯”风俗,由僧道来把女孩子“去其童身”;现在我环顾六百多年后,报纸上这些“复其童身”的各种广告,我真要惊讶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更惊讶在现代化的中国,竟还有这种丑恶的现象!但是当我把这种丑恶现象的来龙去脉,做一番探源的工作以后,我就不再惊讶。我只是在心头抑止不住一种叫喊,要我向这个社会呼吁:
“任何不幸的女人不必再悲叹她们的不幸。如果她不能逃脱丑恶的现实,那她至少也不必有玉玷花残的幽伤。——须知同床可以异梦,恨海并不难填。在处女膜问题上,实在有发挥纯粹唯心思想和高度精神文明的必要。到那时候,王阳明先生如重新活过来,他不会再说‘满街人都是圣人’了,他会改口说——‘满街人都是处女’!”
——论“处女膜整型”论女性·论选美李敖语萃论女性·论选美
——不要信仰理想的美人,要享受现实的美人。女人的本质
如果“真”“善”“美”三者不可得兼,一定要女人选三分之一,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都会宁愿不做真女人,不做善女人,而要做一个美的女人。女人宁愿是个假女人、坏女人,也要是个美人。
这就是说,女人的本质是唯美的,女人实在不适合求真、不适合责善,女人把感觉当做证据,这种人,怎么求真?女人把坏人当成好人,这种人,怎么责善?所以女人追求真相,真相愈追愈远;女人择善固执,善恶愈择愈近。
——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女人是被看的
我不从外表来论断一个女人的程度,如同我不喜欢女人这样论断我,女人是被看的,不是被了解的。
——一封神气的情书
做女人是艺术
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
——假如我是女人
中国传统的妇女地位
按照我们的旧礼教,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当然是“既嫁从夫”(“仪礼”丧服子夏传),因为女人乃是“从人者也”(《礼记》效特牲),这是很明显的父权家族制度。这种制度表现在法理上,则是“夫妻同体主义”,所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班固《白虎通》)。
因此,在婚姻关系上,我们的老祖宗攫获了一个绝对优势的地位。一个结了婚的女人所处的地位是异常不平等的。她没有权力、没有意志、没有职业、没有名位、没有财产、甚至没有知识、没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换句话说,结婚后的女人是没有“人格”的。她的人格已被丈夫的人格所吸收、所合并,她只能在丈夫的专权下同其荣或共其辱,完全居于附属的地位。
——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
汉朝的“女诫”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的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
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在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邈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蓝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狭窄的单行道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一个女人的路线,只是“贤妻良母”的路线。这是一条单行道,一条非常狭窄的单行道。夹在这条单行道两边的,是丈夫的拖鞋、子女的尿布、厨房的锅碗瓢盆、邻居的八舌七嘴。故中国的女性,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她的一切生老病死、富贫荣枯,都以丈夫的变化为函数。她自己,并没有真正的自己。中国的传统观念,也从不允许女人有她的自己。传统的女人,在“贤妻良母”以外,多认识一些字,多写一首小词小令,已属难得,并且也接近“大逆不道”的边缘,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的“完成”,并不以“才”为充要条件,甚至“才”还是她“不守妇道”的张本。所以流风所及,中国历史上至多只有伟大的“母性”,并没有伟大的“女性”。中国历史上不会有“女思想家”、“女社会改革家”、“女叛徒”、“女飞行家”……中国的传统不鼓励女人去走这些路,要走也走不成。中国的女人不论长得多么高,也要被男人踩在肩膀上。正所谓女高一尺,男也高一尺,因为女人那一尺,就是间接为男人高的。
——从“秀信箱”到“上下古今谈”
中国人的“重男轻女”
在古代,有一件怪事:男人离不开女人,可是男人又看不起女人;更怪的是,不但男人看不起女人,连女人也看不起她们自己。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床上;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地下。或者放在水里,干脆淹死。这是因为养不起,又没有“安无妊”或“乐普”,只好即时生杀了事。这种风俗,叫做“溺女”。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穿漂亮的衣裳;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穿背心式的内衣。
为了奖励生男孩,汉朝章帝发明了“胎养令”,对生儿子的有优待,生女儿的就不行,除非生杨贵妃,生杨贵妃可以“不重生男重生女”。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杨贵妃好生?何况万一生不好,生出了黄承彦家的丑丫头,除了嫁给诸葛亮,也没人要。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的诸葛亮?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难养”的性格
中国思想中最早论女人与小人的文字,见于《论语》阳货篇。阳货篇里记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孔子这段话的现代表达法该是:“只有女人和小人才是最难同他们相处的:你对他们好,他们便不知天高地厚,试探你、冒犯你、搅你;你对他们板下脸来,他们便埋怨个不停,说你对不起他。”
孔子这段话的最大缺点,乃在他只能从一个被“不孙”、被“怨”的人的立场发为感慨,却不能从女人与小人的身上,反过来看他们性格上的主动一面。实际上,女人与小人的性格是很主动的,他们并不因为你对他们“近之”或“远之”而那么被动,他们在个人利害的斟酌上,有极现实的考虑与行动,凡是有利于他们的,他们立刻能笑脸迎人、能下人、能取媚人;但是,凡是考虑之下,对他们无利或不再有利的时候,他们便会在一夜之间,采取行动,把人际关系既无情调又无趣味的戛然毁掉。这种行动,会令你非常倒胃。
所有的男子汉、所有的高人,必须在内心深处,对这种“女人性格”和“小人性格”有悲剧性的准备和领悟。准备和领悟以后,他才会带着宽厚博大的心胸,面对一切或背对一切,对任何悲欢离合,都不以为异。这就是人生,你无法避免不与女人和小人打交道,但你若在不可高估、不可倚恃的对象上过度动情,你就难免是狗娘养的了。
——论难养的
衣饰比赛
女人重衣饰,百分之十是为了吸引男人,百分之九十是为了跟别的女人争奇斗艳。争斗的结果无非是比阔,这真太麻烦了。我有一个建议:不如大家订个“美人协定”,大家都脱光衣服,每人手里捏它一大把钞票,干脆数钱就得了!
——离谱女人
诗人的话
爱神呀!月老呀!你们是吃什么的?你们只帮助女孩子爱市侩,却不鼓励女孩子爱诗人,人生至此,天道宁论。
——一封神气的情书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我与女人
我与女人
大丈夫、奇男子,为了找个女人,还要求别人帮忙,这能算是好汉吗?于是,我穿上外衣,开始在雨中漫步,吸引女人。可是我跑了一下午,一个女孩子也没吸引到,反倒在新生南路三段的转角地方,吸引了一条癞狗。它不声不响地,贼头贼脑跟在我后边,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不知是“仰之弥高”呢,还是“狗眼看人低”,总之,它鬼鬼的,非常讨厌,令人油然而生后顾之忧。最后我忍无可忍了,只好折腰一次,抓起石头,这下子它识相了,掉转狗头夹尾落荒而走,伴同着数声狂吠,表示它所追随的夫子不过乃尔!我这时还站在街心,却满面杀气,手里还紧抓着石头,正在庆祝全面性胜利,忽然想到那酷好石头战术的“钟楼怪人”,于是赶忙把石头丢了,糟糕的是,又太晚了,终于被一个女孩子看到了,她笑了一下,笑得很美、很甜、很“看我没有起”,我尴尬极了,心想这么一场斯文扫地的战斗,竟被这么一个动人的小丫头看到了,这不太难为情了吗?于是我又恨了,我恨那只混帐的癞狗,我真恨不得剥它的皮、吃它的香肉,何况自“政府”禁止以来,我很久没吃狗肉了,不吃狗肉身上就不发热,身上不发热就没有热情,没有热情还能谈情说爱我为卿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