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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490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41

——李语录二七五

论抽烟

抽烟乃因人类有玩火的本性。

——一九五九年七月十二日日记(第十五条)

研究

所谓“研究”是看别人看到的,想别人想不到的。

——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

讨论与争辩

讨论是智慧的代换;争辩是无知的相加。

——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

说得太迟

当一个人说“扼要点说”,已经迟了。

——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

工作

工作要做到“被饭催”而不是“等吃饭”,这样才及格。

——李语录二三

第一流作家

第一流商人不论景气不景气,都要赚钱;第一流作家不论畅销不畅销,都要写书。

——李语录二二二

必须牺牲

Life is too short to be little.对一切不该浪费生命的,一律用去他妈的和一无表示处理。必须牺牲这个,才能成全那个。

——金兰琐碎

勉强也要做

你不能等有了热情才救人、你不能等有了灵感才作文。一如妓女不能等有了性欲才接客。——属于你该做的事,纵属勉强,你也要做。

——李语录一○三

打击魔鬼

我的特色是打击魔鬼,不怕麻烦,是为产品;麻烦中找银子与乐子,是为副产品。

——李语录一二五

笔上功夫

我在写作上,大体都能坚守经世致用的检定标准,我总是用大学问“大手笔上显功夫”(本题),紧接着就是画中有话(借题发挥),我的真正目的不在泼墨,我的真正目的在使敌人全军尽墨。

——封建主义是海峡两岸的共同敌人

赌真牌

我所能做的是同魔鬼赌真牌,等他们出错;魔鬼所能做的是除非做假牌,再也做不出对的事。

——李语录六六

政治人物

我生平不喜欢任何政治人物,因为一成为政治人物,你把他们在台上和在台下的“秀”一对照,你就会有被人消遣了的感觉,因此我不喜欢他们,当然也不相信他们。

——寄刘辰旦谈党外内史

道德

道德是一种有机体,道德也会生老病死。

——对敌人的道德

三大名眉

我发现有三大名眉:陈香梅之眉、杨宝琳之眉、宋能尔之眉。陈眉妖、杨眉妖妖、宋眉妖妖妖。

——李语录四七

政工

政工是蝎子。有敌人,螫敌人;没敌人,螫同志;没同志,螫自己(饿慌了的时候)。他们被训练成了政战怪人,即使反了老K,也不会变回正常人了。

——李语录七○

反对学院派

我并不否定知识的价值,但我反对把知识做严肃、高贵、麻烦的使用,而这应是“学院派”,我有的是“流氓气”。

——花花公子访问李敖

政客巨贾的家中特色

台湾政客与巨贾的家中特色是:洋酒比西装多,西装比名人字画多,名人字画比书多,书没看过的又比看过的多。

——李语录二七四

非翻案不可

不复仇,可以;不翻案,不可以。

——李语录三○二

宰他几个

我不能等最后审判时才收拾所有的小人与敌人,在半道里,我也要随手宰他几个。

——李语录五九

咆哮生财

我从不和气生财,我只是咆哮生财。——狮子从来不和气,和气就吃不到lions share。

——李语录七二

不离开的理由

我不愿离开台湾。——因为从外国旅行归来,台湾更丑得不能住了。

——李语录二六一法治观念李敖语萃法治观念

——一个进步的社会,有赖于大家对法律的信任。法官不一定是好人

中国人以为清廉的官都是好人,大错特错,清廉的官可能是个不爱钱的坏蛋,他们酷爱权力,捕鼠机式的权力,不但不识大体,并且鼠目寸光,整天以残忍为事,还美其名曰仁政、曰法治、曰大有为,这不太好玩了吗?(其实这种人,是值得精神分析的残忍变态人。)

——从“歌林多后书”到“二十一号窗口”

打官司的必要

我现在逐渐了解为什么社会上要有那么多暴戾之风了!匹夫匹妇们不相信法律,法律也真的不能为他们辩冤白谤,他们有冤抑无处申雪或发泄,又没有唾面自干的混帐修养,自然最后要被逼到绝路上去,“官逼民反”,此之谓也!

但是我们这些“知识人”却不可灰心,我们要宣传、要鼓励,要使群众普遍的知道寻求合法途径的重要,一旦大家普遍的认真去打个明白、追究个明白,混帐的法官自然不敢再混帐,自然要睁开睡眼,把官司正确的判个曲直。

人民相信法院、法院认真判案的时候,才是真正“法治”的起点,否则“法治”、“法治”,只是党棍子宣传的口号,只是“司法行政部长”邀功的谎言!

——论打官司的必要

政治犯也是终身职

层出不穷的法外法,层出不穷的单行法肆虐,都显示了“黑法律”对政治犯的虐待。政治犯所犯的,都明定在内乱外患罪上,“黑法律”纷纷来了剔除规定,即无异在刑法第三十六条褫夺的范围与时效之外,另来了“杠上开花”的长生枷!所以在“大有为政府”的统治下,一个人一朝做了没被枪毙或没判无期的政治犯,出狱后,若有“褫夺公权”熬过了,就一切恢复正常了的想法,他可就太天真了!事实上,他一重返社会,就发现简直什么都不准做:不准做公务员、不准做老师、不准做医生、不准做药剂师、不准做产婆、不准做律师、不准做会计师、不准做技师、不准做引水人、不准做代书、不准做公司负责人、不准竞选、不准助选。不准这个,不准那个。他竟发现大有为政府对他“千刀万里追”,跟他没完没了,跟他大规模的“永不录用”。……这些法律和现象,告诉了我们一个冷冰的事实,就是:

国民党统治下的政治犯是永不折旧的,因为国民党的政治犯一如万年国会的“立监委国大代表”,也是终身职的!

——论褫夺狂——兼论政治犯是终身职

论“教育部”的“发”令

十一日报上,登出中学女生致“教育部”大官人的信,请求规定不可烫头发就够了,不可披肩就够了,何必一定要规定中学生剪短头发,剪成“西瓜皮”呢?

第二天,“教育部”大官人谈话:女学生头发可以蓄留至耳根下一公分与衣领平齐,男学生可以蓄留三公分的规定,和以前的规定相比,已经放宽许多,没有必要再做更张,“一封投书并不能代表其他中学生意见”。

诚然,一封投书并不能代表其他中学生意见,但是一次谈话就能代表其他主持树人大计者的意见吗?我看也不见得。

我们清楚的知道,过去在大陆的时候,没有任何教育部大官人敢发表“令人发指”的发型谈话,也没人能“心细如发”的发表这种谈话,他们都识大体的知道,这根本不是问题。民国六年昭华女校的女学生留辫子,和民国三十六年贝满女中的女学生留垂肩,小丫头们爱怎么留,就怎么留,有什么好规定的呢?没人这样无聊!

有人这样无聊过,汉朝的张敞,给老婆画眉毛,打小报告的报到皇帝那里去,皇帝问张敞:“你在家里,给你太太画眉毛吗?”张敞说:“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私生活的部分,有比给老婆画眉毛还精彩的呢!)”张敞的回话,点破了属于私生活的和大官人该插手的分际,画眉毛是女人的私生活,大官人该管的正事可多着哪,何必插手根本不该他管的?

——发网恢恢·法网恢恢

拾零篇·话天南地北人生拾零--进步的社会赖法治

进步的社会赖法治

该知道一个进步的社会,必须有赖于法治,有赖于大家对法律的信任。中国过去太偏重人治和礼治,所以搅得乱七八糟,毫无客观可循的是非与体统,也毫不实际。所谓的“文人竟不知自爱,不能宽大为怀,多具容忍的气度”三点,在一个有现代法治观念的人面前,都是“碰不到头”的论调。“正直的建议”固然很令人感动,但是在方法学上和基点观念上,却根本“碰不到头”。

——刻薄的批评与正直的建议

不可法外杀人

宋朝时候有一个坏蛋,大家皆曰可杀,可是没有杀他的法律根据。但是大家还是要杀。当时范仲淹看不过去了,他说:“你们‘法外杀人’,会杀得‘手滑’!”

什么是“手滑”?“手滑”是杀得开心、杀得痛快,迟早杀出毛病,乱杀一气,最后连无辜的好人或不该杀的人也跟着宰了,闹得人人自危,法统全无,社会不像个社会。

稍知历史的人,都知道法国大革命时候的“恐怖时代”。所谓“恐怖时代”,就是人人都保不住脑袋的时代,人人都可能被硬按上一个罪名,然后移请阎王老爷管训。那时候,光在巴黎一个地方,就被杀掉两千五百人;全法国的杀人纪录,大约有一万人。这一万人中,谁是坏蛋,谁是好人,大家根本分不清了,大家只是杀得眼红,哪顾得许多!

叫犯人逃掉也要守法

当罗案发生的时候,梁启超正在南京东南大学讲学,有人同他谈到罗案,问他:“政府抓罗文干,用的是非法手续,可是时机太迫切了,若等合法手续,手续办好,犯人早逃掉了。那怎么办?”梁启超说:“宁肯让犯人逃掉。不然的话,犯人抓到了,可是法律却逃掉了!”

守法的人“宁纵毋枉”,他们不但注意不“枉人”,更注意不“枉法”,如果贪图一时一地方便,任意“枉法”,要想达到不“枉人”的目的,就要枉费心思了!

——宁肯让犯人逃掉

判案不是猜谜

一件人命关天的大案子,用“想像的情况”来“猜”出谁是凶手,这种“执法”,是我们绝不敢领教的。我们认为这是一切冤狱和人权侵犯的祸源。

犯罪之认定全凭客观的证据,这本是近代证据法则的公理,不容任何什么训练班讲习班出身的法官乱来曲解的。不根据证据而根据荒谬的类推方法来判案,这种流弊,是最危险的。以下面命案为例,刘堂坤在初审中被判死刑,洋洋万言的判决书完全是一篇“猜谜示范”的范文,并不是咬得紧紧的有力证据书。用这样“想像的情况”来判人死刑,它的毛病,在二审判决中立刻就暴露了!二审判决推翻初审判决,并不是不把刘堂坤判死刑,二审判决照样把这个可怜的医生判了死刑。所不同的是,二审判决又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编织“想像的情况”,来“猜谜”。这无异是说:初审的法官呀!你们的年资太浅,想像力不够,你们猜得不好!还是看我的!

于是,洋洋万言的二审判决书里,刘堂坤又被描写成另一种想像杀人的方式。

但是,事实上,刘堂坤再恶性重大、再神通广大,他“杀人”的情况,在实行过程中只有一种,绝不可能有两种。而我们“高明光大”的法官,却居然能构想出两种出来!这不是大笑话吗?

——判案不是猜谜!

各国律师资格

日本的律师(辩护士)的资格之一是必须要通过司法试验,然后充司法修习生至少两年才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国会议员三年就可以当起来的;他们的法官(裁判官)检察官也要这种条件,要有“法律素养”。昭和二十二年(民国三十六年)四月十六日公布的“裁判所法”第四编中对这些有详细的规定,他们的进步与严格,都不是我们的立法老爷们所能借鉴的。

再看美国。美国的法律教育是绝不随便的。一个学法律的人大多先修完两年至四年的大学教育,然后再读三年法学的本科。事实上,治疗人们身体的医生都要受七年教育;何况保障人们权益的律师和法官?美国律师公会规定的律师资格,一定是法律学院的毕业生而又通过律师考试的。此外在各州又有单行法,有的已近乎“苛求”的境界!例如许多州对于本州以外的律师的认可,除了要到本州住过一定的时间以外,还要要求该律师必得在他州的最高法院执行业务三年以上。

在英国方面,不论是“大律师”和“律师”,都要经过法律教育和考试,还要跟别的“大律师”和“律师”实习。

在德国,律师的资格正好和英国相左——要先有了法官的资格才能当律师。这种严格是可以想像的。法官资格的取得要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必须在大学学了三年法律以后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必须第一次考试通过后,在法院、检察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等处实习三年半至四年,再提出四篇法学论文,才能参加。

写给老迈的民意代表

我们忍不住又要责备“政府”大官和民意代表,我们要质问你们整天干了些什么?干了几件不开倒车的好事?自大陆撤守十五年来,你们看看你们闹了多少笑话出来了?反对简体字、提倡中医、强奸医师法、扼杀高等考试、强制中文直排、非法援助唐荣、提倡写毛笔字、通过出版法、扰乱国家名器、签名拥护密医与算命先生,……这一切一切,哪一件不代表你们的混帐风度和大脑构造?哪一件能证明你们是在替我们小百姓办事,代我们小百姓说话?多少陋规恶法,是你们订出来的?多少伤风败俗,是你们干下手的?你们何不想想看?你们日暮途穷不足惜,因为你们做了孽,把大陆弄丢了,你们早该自杀以谢国人;可惜的是,这一代民族幼苗和青少年,竟不得不吃你们的恶果,为你们去殉葬,他们又有何辜?

这个问题你们已经没有资格来答复,因为你们的心早死掉了,还是留下眯眯老眼,去泪洒林黛、意淫凌波吧!

——一九六四年八月“文星”杂志编辑室报告

麻木的“舆论喉舌”

“民意代表”(?)的立法委员的混帐不足惜,“舆论喉舌”(?)的新闻报纸总该表示一下清醒了吧?可是,没有,他们比立法委员还混帐。他们整天用大量的篇幅、大量的噪音、大量的图片来报导这一阵子来的亚洲影展、中国小姐选拔、民航飞机失事、林黛自杀等等漪欤盛哉的大事,……这些就是混帐的“自由中国舆论界”,对李敖先生把立法委员“导入正途”的呼吁的一个麻木答复!

自从五十一年的冬天到今年的夏天,“文星”杂志一直在呼吁并代拟办法来请立委和舆论界反省,可是他们仍旧执迷不悟,并且变本加厉。对这种可耻的现象,我们只好让历史延续他们的死相了。

——一九六四年八月“文星”杂志编辑室报告

著作权

人类开始写书的时候,只是写书就开心了,压根儿没想到什么“版权”什么“著作权”,这种念头,是近代财产权观念精益求精以后的事,也就是说,这是近代“正其谊又谋其利”的先进繁荣社会的产物。以英国论,英国形成先进繁荣社会,为时很早,当她形成这种社会以后,她的一切,都要有板有眼的来,一切都要制度化、习惯化。英国祖先虽是北欧海盗出身,可是一旦沐猴而冠起来,也不得不装成人样——至少自己人对自己人,要装成人样。换句话说,自己人对自己人可不能再海盗了,要海盗,要朝外海盗,不能在家里海盗,“家里光棍”是不行的。

就这样的,英国慢慢形成了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著作权就是其中之一。著作权的定义就是:老子编印的书,是老子的,你小子除了乖乖去买以外,休生歹念,不可盗印!书价也是老子定的,老子高兴定多少,就多少,你买不起,活该!穷人还想读书吗?屁!

——海盗万岁

人身攻击是一种瘟疫

在论辩场合里,“人身攻击”像是一种瘟疫,每个人都怕碰到它,它又可能碰到每个人,一个人不幸被它染上后,立刻又会传染别的人。

例如近来这笔公案,胡秋原先以“人身攻击”的方法,骂居浩然“钱多,如何得来,能‘全盘托出’吗?”(“世界评论”第十年第四期);而居浩然也就投桃报李,以“人身攻击”回敬,说胡秋原的“丑史”,“我们要毫不容情地加以揭发”(“文星”五十九号)!于是胡秋原更火了,除了大骂居浩然,同时使居浩然“祸延显考”,——连居正的“人身”也被“攻击”起来了(“世界评论”第十年第十三期)!

这个故事可以证明我的话:“人身攻击”像是一种瘟疫。

——澄清对“人身攻击”的误解

好讼之徒与法治

长坤先生你说你“曾遭受司法不法的戕害”,而“愿意提供一切真实资料”,以便“不白之冤,能够平反”。你这种对恶势力、坏遭遇的不甘心、不屈服的精神,很令人敬佩!中国能够进步,能够走上法治,必须有赖你这种锲而不舍的认真精神,去追究、去抵抗,去弄个清楚明白、去搞个水落石出。换句话说,中国一定要有一些“刁民”出来,去“以身试法”,不畏强暴不怕麻烦地硬要得到满意的结论才成。中国非蔚成这样的风气,不能走上真正的法治;非蔚成这样的风气,不能养成信任法律的习惯。

我个人就是这样的“刁民”之一。目前台湾有“刁民”性格的“好讼之徒”,颇有几位,跟我有的相识,有的有联络。我都很佩服他们,并且早就发愿要把他们的“放刁史”,一一写出来,不但公诸同好,泽及百姓,还要垂诸青史,光照百代。

——刁民万岁

“戒讼”思想是法治的大敌

我要写一两部《刁民传》、《好讼学大纲》、《打官司典范》、《司法黑暗史》等类的小书,用做普遍的宣传。我要使人知道传统中“戒讼”的言论,乃是真“法治”的大敌,是敷衍不求真的民族病,是不讲求是非的混哲学。中国人要有进步,必须从“认真”、“不甘休”、“争个明白”、“不让人”等类型的进取观念开始。换句话说,中国人必须练习放弃退缩的观念;如“得过且过”、如“让人三分”、如“讼则终凶”、如“相忍为安”等等等等,因为有这类观念并且成为习惯的人,绝不是工业社会里的人,他们该退到用牛耕作的农村去,去做任人宰割的“顺民”!

——论打官司的必要

什么是“刑”

先看什么是“刑”。法学家们说刑是法律中的名目,却不知道刑远在法律之前就出现,同时远在法律之外逍遥着。我们看不到殷商的法律,却看到殷商的刑罚,我们现在用的字,像“执”字、像“囚”字、像“圉”字,都是甲骨文中吓人的字。“执”是用刑具抓人,“囚”是抓到人放在牢里,“圉”是放在牢里还挂上手铐脚镣。从原始的意义来说,刑不是法律的名目,而是无法无天的名目。后来法律出来,把刑开始文明分类,摩登的分法是:一、生命刑(死刑——电椅、绞架、枪毙),二、自由刑(徒刑、拘役、假释等),三、财产刑(罚金、易服劳役、没收),四、资格刑(褫夺公权)。以上四类,比起固有文化来,形式上人道,实质上有的也难说。例如古代的自由刑里有“流刑”,流刑是“摒诸四夷而不与同中国”,就比较意义上说,很像“驱逐出境”,是叫你捣乱鬼出境而不是“限制出境”。所以,复兴中华文化,若不是口号,就该复兴“流刑”,使流刑流行起来。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古代用刑

身体刑在执行方面,倒多少有今古之分。现代派偷偷摸摸,古典派却光天化日,光天化日到公然立法为之的程度。中国古代的身体刑,修理面极大,甚至在生命刑上也大做手脚,使死刑变得花样百出。古代法律上大致把刑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叫做“五刑”。前四种是纯身体刑,后一种是死刑(“大辟”)附加或不加身体刑。不加身体刑的,一般是斩(杀头),身首异处,一了百了。由于中国人忌讳身首异处,喜欢全尸,所以别开死面,死刑出了优待。优待又分“公优待”和“私优待”,公优待是赐死(绞死或强迫自杀、刎颈、服毒之类);私优待是买通刽子手,把人头还给家人,找皮匠再和尸体缝在一起(这种皮匠,只缝三针,就可复原,是专门人才,不是普通修皮鞋的)。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拾零篇·话天南地北人生拾零--中国的“墨”刑

中国的“墨”刑

五刑里面,“墨”刑是最轻的一种。墨刑是在受刑人脸上割出刺出字来,然后在伤口上揉进颜料,颜料是黑色的,所以叫做“墨”,也叫“黥”。它的作业,很像文身。墨刑最早说是蚩尤发明的,后来虞舜把它确定,放在五刑之首。它在古书中经常见到。在《庄子》里面,甚至编成故事,洗耳的许由挖苦意而子说:“唐尧既然用仁义给你施了墨刑,用是非给你施了劓刑,你怎么还能自在逍遥呢?”最后意而子说:“怎么知道老天爷不把我墨刑的伤、劓刑的伤补好呢?”可见墨刑已用到哲学的讨论上面。由于在古书中一再出现,可以想见它的普遍性、它的源远流长。

照《书经》的说法,统治者有错,下面人不能帮忙改正,要用墨刑来罚,这是一个有趣的标准,等于是专罚扶同为恶的小人的。其实这只是乌托邦的法律,若真的实行起来,任何统治者都要被脸上有字的人包围了。但在其他方面,墨刑在古代,动不动就来一下,是可以确信的。所谓“墨罪五百”,所谓“墨罚之属千”,都是明证。大将军英布年轻时就被墨刑过,大家都叫他“黥布”,墨刑的名流中,他考第一。秦朝太子犯了法,商鞅歉难把字刻在太子脸上,结果“黥其师”,老师倒了楣。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中国的“劓”刑

“劓”刑是割鼻子,也说是蚩尤发明的,反正蚩尤打了败仗,一切“好事”都算到他头上。劓刑是广义解释的,包括割耳朵。劓刑方面,所谓“劓罪五百”,所谓“夏有劓墨各千”,所谓“我乃劓殄之,无遗育”,所谓“又曰劓人,无或劓刵人”,可见此刑的普遍使用,就好像“违警罚法”似的。劓刑的外一章是割耳朵(),在《易经》中,有“何校灭耳,凶”的卦,“何校”是一种使耳朵跟人分家的刑具,何是背,校是枷,加起来,就是背在背上的一种枷,可以把耳朵“灭”掉,其“凶”可知。这种刑具的发明家认为:耳朵的用处在使人因听而聪明,犯罪的人,显然因不听而笨,所以,耳朵该罚。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中国的“刖”刑

五刑中排名第三的,是“刖”刑,也叫“”刑。是砍掉脚或脚趾(重刑砍右趾,轻刑砍左趾),当然还是蚩尤干的缺德事。它的最早名字是“膑”,后来被第一任司法行政部长陶给改了,但还通用。不但通用,并且像黥布一样,出来一位“孙膑”。他被老同学庞涓陷害,黥了面又砍去脚,他虽然最后得到了胜利,可是却失掉了名字,大家都叫他“孙膑”,谁也不知道他本名了。古人用刖刑整人,范围也不下于“违警罚法”,偷车的,刖;跳城墙的,刖;向统治者扯谎的,刖。《韩非子》记楚人和氏璧故事,和氏得到了宝玉,向统治者拍马屁,可是统治者不识货,先后被“刖其左足”又“刖其右足”。他哭的时候,人家还告诉他:“天下之刖者多矣!”可见这种整人法多普遍。《左传》、《晏子春秋》、《孔子家语》、《说苑》、《庄子》等古书里,到处都有刖的纪录,写不完的。我们现在说“踊跃”,不知道“踊”字就是被刖的人所穿的鞋,普通人穿的鞋叫履,古书里有“踊贵而履贱”的话,意思是说:没脚的,比有脚的流行,法法法法法,太黑暗了!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中国的“宫”刑

五刑中第四是“宫”刑,是强迫去势,割生殖器。古书中始终没能说明白如何割女人的,但对男人的,却割得无微不至。割了以后怕着凉,要放在像养蚕一样温室中复原,所以宫刑又叫“下蚕室”。宫刑普遍性如何呢?只要一看数字,就知道了。秦始皇盖阿房宫,动用的宫刑犯人,高达七十二万!其他可想而知。割得老百姓大势去矣,统治者自己也大势去矣。

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这种刑,照《周礼》说法,是“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什么是“义交”呢?就是要合乎当时道德法律的性交。就是说,任何非法的性交,被发现了,就要割家伙。但这只是理论,因为古书中有大量的“不以义交”,公然为之以后,家伙依然健在。而《左传》里记楚子想割羊舌生殖器的故事,却明明和“义交”无关,而是政治问题。何况古书中明明有“夏刑宫辟五百”、“宫罪五百”、“宫刑之属三百”等话,宫刑使用的范围,自然绝不止于“不以义交”。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中国的肉刑外一章

以上所说墨、劓、刖、宫四种肉刑,只是正统的、依法有据的、代表性的大刑,是刑五刑以内的。在这些以外,夹带的、附送的、巧立名目的、自我作古的、杠上开花的、何足道哉的、推陈出新的种种身体刑,也不知有多少。像鞭、杖、笞、拶、挺棍、夹棍、脑箍、竹签、掌嘴、断舌、背花、烙铁、灌鼻、钉指、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带根板、水杖、生树棍、磨骨钉、寸寸紧、穿耳鼻、割脚筋、立枷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以及叫都叫不出来的无名英刑,当然也都是肉刑的附录、肉刑的外一章、肉刑的第二辑。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奸妇下场

用“私刑”来惩罚犯奸的女人,历来的例子太多了!一般中国的英雄好汉们,他们对付自己或别人戴绿帽子的难题,似乎不愿诉诸法律,他们宁愿亲自动手,以达到“一对人头落地,两腔鲜血冲天”的境界!在这个境界的追求中,武大郎是失败者,武松则是成功的英雄。这一类事件在历史、小说和传闻里,简直多得不得了,《元曲选》己集下里的“酷寒亭杂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另一种规模较大的私刑是“宗族制裁”,所谓家法、族规是也。族人对“淫妇”的制裁似乎比正式的法律还普遍!单在《刑案汇览》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奸妇”、“淫女”被“活埋”、“勒死”和“砍杀”的例子。

——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

用刑“科学化”

有一种叫“身体刑”或“体刑”或“肉刑”的,在摩登的法律条文中是禁止了,虽然事实上,全世界许多极权国家还日新月异的流行着。这里说日新月异,是说极权国家虽然在自由思想上大落其伍,但在专制道具上却超越前进,并且完全合乎最新的“科学方法”。从希特勒式的招供药丸,到史太林式的浑身通电,这是古人们再也发明不出来的科学花样。何况还有现代的内科医生一旁伺候,保证可使任何人死去活来到极限境界而不致暴毙,这比古人修理专家动辄使人死去而不能活来的笨手笨脚,的确高明万分。何况“科学方法”还有不落痕迹的妙用,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干净利落,证据完全没有,煞是厉害。《孟子》里说“威武不能屈”,《正气歌》里说“鼎甘如饴”,但把孟夫子交给希特勒,文天祥交给史太林,老希老史祭起“科学方法”修理老孟老文,不但文天祥可以把知道的都说出来,孟夫子还可以把不知道的也都说出来,外加检举文天祥是蒙古间谍!

——“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

中国传统强奸罪

必须一提的是关于强奸罪。此罪的鉴定非常令人惊异。按唐宋元明清律,都说被强奸的妇人无罪。可是按清律小注,必须合乎下列四条件才能以强奸论:

一、 有强暴之状。

二、 妇人有不能推脱之情。

三、 须有人闻知。

四、 须损伤肤体,毁裂衣物。

这是何等荒谬!在左近无人之处,或一点点麻醉剂,就可以强奸女人而以和奸论罪!这是多么不合理!更荒唐的是:清律小注又说,虽具备上面四条件,最后若让强奸者达到了目的,仍以和奸论!这样说来,天下几乎无强奸情况而言了!我们不能想像,在我们这礼义之邦中,有多少可怜的女子在遭受暴行之后,竟又被目为淫妇而加以判刑!

——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

拾零篇·话天南地北人生拾零--让自然做你的老师

让自然做你的老师

自然对人的意义,应该只有两点:第一点,自然本身是变化无穷的壮观,不论是朝晖夕阴,不论是暴雨明霞,不论是飞絮满天或落叶满地……种种奇景,都值得人在恬静中或快乐中赏心悦目。第二点,自然应带给人对宇宙的远大看法,物换星移,时序代谢……都是使人了解宇宙真相的凭藉。西方的诗人从一粒沙中看世界,从一朵花中看天国;东方的诗人从长江中看逝者如斯,从明月中看盈虚者如彼,……这种种观察都可在赏心悦目以外,别有妙悟:人与自然本是一体。圣经上说:“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但说这话的先知并不了解这一现象的科学原理。现在我们知道了“氮化循环”等化学现象,知道了万物都要复归原始,人生只是过眼云烟,“自己乃是不断的在死亡中”。有了这种达观的心胸,再回过头来看人世,人才会觉悟到这辈子该怎么活才不虚此生,才会觉悟到此生已为错误的安排浪费许多,实在不应该再浪费下去。这时候人会活得更积极起劲,肯定适合自己的,摆脱不适合自己的,使自己的生命愈来愈发光,而不是愈来愈黯淡。这种炉火纯青的人生看法与做法,人都可以从孤独的面对自然中学到。诗人华兹华斯说:“让自然做你的老师。”(Let Nature be your teacher.)我想就是这个意思。

感伤一类的情绪,是对短暂生命的浪费,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对自然要自然

寻乐

寻乐哲学里头的第一块绊脚石,不是“该寻何乐”的项目,而是一种“不肯寻乐”的心境。

这话怎么说呢?

自古以来,就有这么一派人,他们“天生”恹恹如病,以郁郁不乐为常,甚至更进一步,认为郁郁不乐乃是睿智的标记、超人的象征。最后,他们竟以郁郁不乐自豪,骄傲于他们的苦脸与愁眉。

——寻乐哲学

智慧与烦恼

任何有点方法训练的新时代人物,都该清醒的觉察到“智慧愈多,烦恼愈多”的理论是无法成立的,因为“烦恼愈多”的原因乃在于智慧的不足与不真,并不在于智慧之多;同样的,“娱乐无用”与“人生乏味”之论,也都属于没有开阔心胸的反动,都属于胃口不好却责备食物的愚蠢,而与娱乐等等本身的功能无关。

——寻乐哲学

不快乐的因素

人在一天生活中,完全在快乐里毕竟极少,人有苦闷的时候,也有完全平静的时候(这时候并不苦闷,但也没什么快乐)。

有些不快乐的因素是人所不能控制的,如血型类别、如情绪周期、如生老病死、如天灾人祸,……这些遭遇到头上来,任何人都没法不受影响,只是程度的深浅而已。高人安之若素,或逆来顺受、或鼓盆而歌、或三号而出、或相忘江湖。……低手则寝食俱废,简直无法生活。(低手并非指智慧低的人,而是指无法处理自己情绪问题的人。贝多芬是天才,可是在情绪处理上一塌糊涂。乡下老农是凡夫,可是常常一辈子高高兴兴。)

有些不快乐的因素虽为人所不能控制,但在“讨价还价”方面,人却有很多的争取余地,这一争取,要依靠智慧和冷静,以及许多技术上的细节。不依靠这些途径,而横冲莽撞,心绪烦躁,所得只是更糟,更不快乐。把自己陷入这一局面,是蠢人,是所学为无用的人,是该惭愧的人。

——论“快乐律”

意志力

人总该有些意志力,意志力可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意志力可促使自己有一种豪迈气概,一种殉道气魄,一种“本不植高原,今日复何悔”的浩然胸怀,一种大丈夫的勇敢与从容,一种好汉硬汉的坚苦卓绝(坚忍)。苦其心志是一种男子汉的必要磨练,磨得过的人,愈坚强;磨不过的,愈狼狈。这是男子汉的升等考试,要硬碰硬才成。人不论如何软弱,也得有一些起码的信仰,要维护这些起码的,总得有一些牺牲精神,一些决绝精神。

——论“快乐律”

从容

苏轼以“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写周瑜,写出了这位大人物一派从容的风度,这种手上有羽毛的从容,我最喜欢。大丈夫立身行事,为什么要那样紧张、那样严重、那样不洒脱呢?国家大事,也可以在女人大腿上办的。

——万古风骚一羽毛

知识的债务人

读书而不写书是一种逃避责任,……有学问有见解的人,你以追求知识探讨知识为专业,你不断的读书,已二三十年。你的责任就是要把你二三十年的见解写出来给人类,这样你才不欠人类的。你有责任写出这些见解,你是人类知识上的债务人。

自我肯定

自我肯定自己,这最重要。“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此之谓大丈夫。”

大丈夫不能靠别人掌声活,大丈夫自己给自己鼓掌。大丈夫不怕别人封锁他,——人能从容把自己封锁的人,没人封锁得了他。

中国伟大的特立独行者,大丈夫王安石,曾写过一首七绝小诗“飞来峰”——

飞来山上千寻塔,

闻说鸡鸣见日。

不畏浮云遮望眼,

自缘身在最高层。

这是何等孤高、何等卓绝、何等气魄!我不怕你们浮云挡我,并不因为浮云挡我我就不存在,我好得很,我最高。

——大慈大悲李敖菩萨

功不唐捐

胡适给人题字,喜欢写“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喜欢写“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喜欢写“功不唐捐”。

“唐捐”是佛经里的话,意思就是泡汤了、白费了。功不唐捐就是努力绝不泡汤、绝不白费。一个人的努力,在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在看不见想不到的地方,会生根发叶、开花结果。

人间万象,都深受“因果律”的支配,兴亡荣枯、强弱盛衰,都不是偶然的,都不能逃出因果的铁律。人们今天所受的苦痛,都只是过去种种恶因种下的恶果,人们要收将来的善果,必须努力种现在的善因。种因的时候,要认清成功不必在我,但努力必不唐捐。你可能等不及了,但你无心插的柳,有意栽的花,却迟早一一兑现,给后人“寻花问柳”。

——有意栽花,当然要发

拾零篇·话天南地北人生拾零--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

你心里觉得自由,自由就在;你心里觉得不自由,桎梏就在。

哲学家斯宾塞说:“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这种伟大的透视力、伟大的胸襟,我给它下了一个描绘,这叫“自由的不自由”。

“自由的不自由”的特色是民胞物与,是把受苦受难的人当兄弟,又使自己有责任感。夏禹感觉天下有淹在水里的人,就好像自己把他们淹在水里一样;后稷感觉天下有没饭吃的人,就好像自己使他们挨饿一样,有这种抱负的人,后天下之乐而乐,众生不成佛的时候,他自己不要成佛。“新约”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里,为这种心境做了动人的总结:“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有这种心境的人,他自己坚强,却感受兄弟的软弱;他自己站起,却焦急兄弟的跌倒;他自己自由,却念念不忘兄弟的不自由。

——由不自由的自由到自由的不自由

智者随遇而安

智者深明人生乃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祸福相依等交纵而成,有浮有沉有荣有枯,得不足喜、失不足忧。故智者只是随遇而安、不徐不疾、不烦不躁,智者爱护朋友、尊重敌人、珍宝女人和小孩。智者是“新约”里对比文字下的人物。智者是甘地、是金格、是吕坤所描写的化身。智者修养功深,喜怒哀乐少激于外而深得于内,智者即是强者,是上通古今伟大人格的榜样。智者善于超以象外,静观万物和自己,智者坐井仍能观天,不出户仍能知天下。

——论“快乐律”

奋笔争自由

奋笔争自由是争自由的第一步,也是争自由的最后一步。第一步在使今人觉醒,最后一步在使子孙觉醒。这两步都不可缺。顶礼那奋笔争自由的人,他们比起搞政治的,伟大得太多了。

——李语录一四八

沉默的自由

在马屁阵阵的时代里,想要维持不拍马屁的自由,也大不易。因为不拍马屁的自由,属于沉默的自由之一。没有沉默的自由,就不会有不拍马屁的自由。

以隋朝的王胄案为例。隋炀帝是喜欢自己舞文弄墨的皇帝,他写了作品,喜欢别人叫好。一天,他写了《燕歌行》,大家都拍,可是王胄不吭气,在没有沉默的自由里,不吭气就是抗议。最后王胄因此送了命。

没有沉默的自由的成立,无须等你说什么才犯罪,你不说什么,就已犯罪。这种大狱,是不立文字的文字狱,比文字狱还凶。

——不拍马屁的自由

传奇人物的特质

传奇人物的特质就是生命力的莫测,生命力的跑野马。

传奇人物生命力极强、智慧极高、勇气十足。他的充沛的生命力,无法把他按在一个固定的角色上,碌碌一生。传奇人物不拘一格,他不是书生,也不是剑客,但他是书剑飘零型的人物。他也许是一阵子书呆、一阵子军人、一阵子怪杰、一阵子作家、一阵子商人、一阵子投机者、一阵子情场浪子、一阵子赌台常客、一阵子热如火、一阵子冷如冰、一阵子老僧入定、一阵子顽若狡童。……或整年在温柔乡里,或终岁在离群索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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