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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51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41

吃人肉

西太后就是慈禧太后,她虽是咸丰皇帝的老婆,但不是大老婆,大老婆是慈安太后。传说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皇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是她的亲姊妹,对亲姊妹,还要密令干嘛?决定把密令烧掉。谁想到慈安把命令一烧,慈禧再也不买她的帐了,再也不听话了。后来传说慈安的暴毙,还是被慈禧下毒的。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当时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吃人肉,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一件荒唐的事情,真没想到这种荒唐的事情,竟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那么多的血淋淋的纪录。现在人唱“满江红”,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竟然洋洋自得,大概是传统老毛病的发作吧?不然的话,怎么这样莫名奇妙?

——吃人——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娱乐并非大逆不道

中国传统文化看轻娱乐,是一件很不幸的演变。中国的正统思想家们,他们的普遍特点是鼓吹严肃哲学,他们铸造的标准人像是正襟危坐、肃穆森严的君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没有轻松也没有娱乐。他们的习惯是把一切都纳入“道德”的规范,常常用道德标准量来量去,甚至量到跟“道德”并不相干的事物上。例如吃一块切不正的肉,有何道德问题?可是古人却坚持“割不正,不食”!又如吃的东西的好与坏,又有何道德问题?可是古人却责备吃好东西的人,认为只有吃着“恶食”,才能“志于道”!

——寻乐哲学

师道之下无是非真理

在中国传统内,名分底下无真理,辈分底下无是非,师道底下无直道。唯一“当仁不让于师”的牌子,只是能看而不能摸,更不能摘下来耍。凡是傻头傻脑,便将《论语》的教条拿来实行,不想“托诸空言”而要“见诸行事”的,那他一定是傻瓜,一定要被围剿。

——师道与是非

中国“赌”

“赌”这个字,它的原始意义叫“钱戏”,见于“一切经音义”。“赌博”两字连用,见于唐朝诗人李商隐的文字,赌就是“博”。“博”是最早的一种赌具,靠打射投掷定输赢,这种赌博,至少远在殷商时代就有了。到了南北朝时候,才不流行。中国古书中有很多记“博”的材料,如《家语》中“哀公问孔子曰:‘吾闻君子不博’”;“管子”中“……发五政,一曰‘禁博塞’”;《史记》中“荆轲与鲁勾践博,争道”等等,都是指赌而言。这些材料,都证明了中国人尚赌历史之早,证明了我们的老祖宗们,除了大谈仁义道德者外,固不乏有大赌徒存在。

另有一种流行的赌叫“摴”,照《博物志》的说法,此物乃老子李耳所发明,如果属实,倒真是士林佳话。老子不但写《道德经》,还发明大赌具,这种赌具,最为晋朝的陶侃所恨,陶侃说:“圣人惜寸阴,众人当惜分阴。……摴者,牧猪奴戏耳!”所以他要把这种赌具丢到河里,以示痛绝。其实当时的赌徒们大可提出异议:“你陶先生喜欢搬砖头,难道算惜分阴吗?把砖头由屋里搬到屋外,再由屋外搬回屋里,难道比赌更有意思吗?”

——中华大赌特赌史

国粹

中华民族是一个喜欢“国”字当头的伟大民族,别人有内外神经,我们有“国医”;别人有拳击角力,我们有“国术”;别人有声光化电,我们有“国学”;别人有交响重奏,我们有“国乐”。——总之,凡是别人有两下子过来的,我们都有两下子回敬。但回敬尽管回敬,有时候,我们未免觉得实在不如人。例如我们的“国医”还在寸关尺阶段,我们的国术还在打花拳阶段,我们的国学还在理气一元阶段,我们的国乐还在丝竹入耳阶段。……这些国粹,在世界性的标准面前,我们都称不上唯我独尊,想来想去,有一件真正可称得上舍我其谁的“国宝”,那就是“麻将”。

——中华大赌特赌史

“麻将”东征记

麻将军征服了中国还不过瘾,在光绪三十三年(一九○七),又继薛平贵之后,开始东征。不料日本这个民族,却与咱们迥异:第一、日本人勤劳,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浪费,所以麻将流行不起来;第二、日本人入“道”之风太浓,本来赏花、钓鱼、喝茶、写字、下棋等等清爽之事,都被日本人“花道”、“钓道”、“茶道”、“书道”、“棋道”等等认真起来,麻将一门,也不例外。日本有“麻将联盟”,有最高手川崎备宽,高居“麻将八段”,在马虎成性的中国人看来,麻将被这样送入“魔道”,有何趣味?至于佐藤弘人写什么《麻将哲学》,在中国人看来,更属自找麻烦。大概日本人的认真,使人倒掉了胃口,麻将之不能取代“角牴”而成为日本国戏,理当在此。

至于麻将军西征的情形,比东征更糟。洋鬼子们更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吃碰和”、来“海底捞月”、来“杠上开花”,所以“麻疯”无法广被。——麻将军只会害我们,却害不了人家!

——中华大赌特赌史

“国”字号

咱们国内“国”字号的“国粹”太多了,外国有戏剧,咱们有“国剧”来挡;外国有拳击,咱们有“国术”来挡;外国有绘画,咱们有“国画”来挡;外国有音乐,咱们有“国乐”来挡;外国有新学术,咱们有“国故”、“国学”来挡。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床

话说我大中华老祖宗,从树上下来以后,到底拿什么东西当床用,这个答案,可真不简单。要了解这个真相,首先得放弃我们现在对床的定义。不放弃这种定义,我们无法了解老祖宗和他的床。

老祖宗给床下定义,说:“人所坐卧曰床。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下一句一看就很邪门,有问题,“床,装也,所以自装载也”,这种定义,与其说是指床,倒不如说是指棺材。好,不再说不祥之言,就通过这种定义吧。

就这样的,问题的开始,就是学问的开始。有学问的答案是:——古人没有板凳、椅子、沙发,古人坐在地上,坐了好久好久,才学会坐床;一坐上床,床就坐卧两用;所以才叫“人所坐卧曰床”。

——床上功夫

古人坐在地上,屁股底下有块长方形的草垫子,叫做“席”(蓆),席是老祖宗表达尊卑、区分人我、划清势力范围的一个妙单位。这个单位,可以在必要时候一分而二,叫“割席”。任安与田仁在平阳公主家,被安排“与骑奴同席而食”,两人大不高兴,就把席一割,表示不同席;管宁与华歆在一起念书,门外有车马之声,华歆起来去看热闹,回来就被管宁割席,说你格调这么低,“子非吾友也”!这两个故事,都含意很深,都说明了“同席”是有规矩的。

不但同席有规矩,同席的细节也多得很,东边主位的是“首席”,西边敬陪末座的是“席末”,我们现在常用的“出席”、“入席”、“筵席”、“酒席”、“离席”、“逃席”、“缺席”、“主席”等等,都是从这儿变出来的。因为席有这么多名堂,所以有“避席而请”、“越席而对”、“侧席而坐”、“父子不同席”、“男女不同席”、“席不正不坐”等种种典故。

——床上功夫

椅子的由来

床的体积太大了,总是难免惹人同坐或鼾睡,殊嫌美中不足;何况庙堂之上,摆个大床,实在也不好看。这时候,西方文化帮了大忙,一种叫做“胡床”的东西,传到了中国,时间在二世纪尾、三世纪初。胡床并不是床,而是一种像胡金铨他们专用的导演椅,只能老子一个人坐,这就是椅子的前身。中国人接受了椅子的西方文化,到了北宋末年,全国大流行,统治者有御椅,大富翁有檀香椅,大强盗有第一把交椅,于是,全国男女老少,都从此坐有坐样,卧有卧样,不再坐在床上,更不席地而坐了。床和椅子,从此也变成两件家具,不一物两用了。

——床上功夫

中国人喝酒的故事

一个三国时代的郑泉(孙权的吴国人),临死以前,要求把他尸体埋在做陶器的工厂旁边。他说:“以后我的尸体真成了土,土又可被陶器工厂做成酒壶,那样我多过瘾呵!”

这是中国人爱酒的故事,也是中国人的幽默。

喝酒一件事,本来是一种享受,但是中国人却把它过度礼节化,弄得反倒不自然,反倒逼出些纵酒吐酒的酒鬼。一个攻击酒礼的故事,很有意思:钟毓和钟会兄弟小时候,以为爸爸睡觉了,一起偷酒喝。其实爸爸没睡,正在偷看他们的偷酒表情:钟毓喝酒的时候,“拜而后饮”;钟会呢,却“饮而不拜”。爸爸奇怪了,便起来问理由。钟毓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可是钟会却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历史上,用酒来办事、来避祸的例子也很多。曹参为了怕官吏打扰老百姓,整天喝酒示范,表示我们做官的,只要喝酒就好了,别去找老百姓麻烦;陈平也为了对政事不表示意见,整天喝酒装糊涂。很多人很多人,他们在酒中得到了真理与存在。历史上禁酒的工作都没有成功,也永远不会成功,因为酒——如果喝得好、喝得少、喝得巧,到底是一个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说“酒”

“酒”字的历史既然这么久,喝酒的人既然这么多,所以,在历史上,酒所占的重要地位,所发生的微妙影响,自然也就多得不得了。

酒在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大的作用,是它一开始就弄亡了两个朝代。中国夏朝最后的皇帝叫姒桀(姒是他的姓,桀是他的名),据说,他后来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叫做“酒池”,整天喝呀喝的,结果把国家喝丢了。

夏桀和商纣的故事,本来不必轻于相信,因为很可能是他们的敌人编造的。但故事的一种作用,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喝酒过度的害处。

由于一开始,酒就在中国历史上闯了大祸,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警告喝酒的文献。文献中最有名的就是《酒诰》,就是劝人戒酒的文章。

尽管劝来劝去,古代人还是喜欢喝酒,喝酒如故。

古代人喜欢喝酒,所以喝酒的名堂也最多,喝酒的家伙比现代人还丰富。以商朝而论,当时光是酒杯和装酒的,就有许许多多花样。

——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中国人的婚姻观与恋爱观

我们从老祖宗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讲道统的社会,在上层社会里,婚姻是一个合二姓之好的外交关系,有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大使命,在下层社会里,婚姻又带给婆家一个不花钱的小女工,完全脱不掉宗法和经济的目的,从来没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别提什么恋爱了。

所以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里,在“男女不杂坐”的纪律里,在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的风俗里,卓文君固然是淫妇;贾充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

人人都限定要“以礼自防”,没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经书里告诉我们叔嫂不但不能通问,寡妇甚至也不能夜哭!几千年来,感情早就被我们放到冰箱里!所以在中国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几个正常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罗曼蒂克的真情。

——爱情的刽子手

中国传统“爱情”

中国过去的爱情传统,是不平等的、缺少相对主体的、人格分裂的、胆怯的、娼妓本位的、男色的、没有人权的、缺少罗曼蒂克的、病态的。我读古书,少说也有三十年,我实在无法不做出这样令人不快的结论。

从古书中,我实在找不出中国男人有多少罗曼蒂克的气质,所以,根本上,严格说来,他们形式上的“爱情”也简直不成其为“爱情”。吴伟业、陈其年歌颂的“王郎”、曾国藩歌颂的“李生”,我总恶心的感到,这些都是变态,不是爱情。一如《红楼梦》里演戏过后的柳湘莲,被薛氏之子误为相公,而要按倒在地一样。你不能说这些是爱情,爱情不该这样陈旧、这样粗鲁、这样拙劣。只要稍用水准,稍讲情调,你就会发现:过去中国式的爱情,实在不及格、不及格。中华文化复兴吗?在爱情的范畴里,我们能复兴到什么?

——大中华·小爱情

中国人的“贞节”观念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颢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泛处女主义

在已婚妇女中,有的为一言之“辱”而自杀(如秋胡妻);有的为被劝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脸上涂大便(如崔绘妻);有的为证明不怀二心而割耳朵(如刘长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为人所污矣!”而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如杨炯妻);有的耳闻别人说她闲话,她就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白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是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论“处女膜整型”

娼妓是中国文化的特色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

——且从青史看青楼

中国的娼妓业

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分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且从青史看青楼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可耻的娼妓制度

可耻的娼妓制度

在号称“礼义之邦”的中国,我们还背负着祖宗们遗传给我们的可耻的娼妓制度,这是很没面子的事。但是我们比祖宗强,我们在改善。例如祖宗们以“平康狎妓”为士人“雅事”,甚至把这种事“诗酒唱和”,恬然不以为耻;今天的士人们呢?他们再也不会如此这般的蔚然成风了,他们再也不敢在小报上公然为名妓颂诗代启了,他们逐渐知道这是既不名誉又很残忍的事了。这些现象,岂不是观念的进步吗?

——瑞典与废娼

工业社会与大家族

中国传统的理想家庭是大家庭,家庭愈大愈好。所谓“九世同居”、“三代同堂”等是。但是这种大家庭,在农业社会里就麻烦丛生,进入工业社会,自然就更无法适应。工业社会家庭的基本型态是两代血统关系(父母和子女),而中国传统的理想大家庭则是两代以上血统关系,即所谓“族”(clan)制。而中国的许多道德标准、社会规范,也就从此而来。

但这些道德标准和社会规范,在许多方面,显然已跟工业社会发生冲突。例如工业社会的家庭经济,只是两代,只能下“蓄妻子”而仰不足“事父母”,这时候,道德标准(例如“孝道”)就不得不被逼得打折扣。不了解这种变化,而硬以“孝道”律人或以“不孝”自责,是很不公平的事。

——中国的家

中国家族的流弊

由于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太强,它的流弊,也就多得不得了,变成了中国进步的障碍。综合它的大缺点是:

一、 年轻一代没有自由。

二、 年轻一代容易养成倚赖心,缺少开创精神。

三、 男女不平等。

四、 婚姻不自由。

五、 容易伤感情,把八十岁到十八岁的女人,挤在一起,自然“妇姑(姑是婆婆)勃溪”、“妯娌不睦”、“姑嫂口角”、“兄弟阋墙”了。

六、 太重“家法”,忽视法律。

七、 太重自己家族的利益,缺乏公益和爱国观念。

中国家族的流弊,可真不少。家族观念走火入魔的时候,还要进一步“开祠堂,执家法”,包括依“族规”第几条第几款,应该打多少大板或别的。

——家族——人愈多愈好

中国家族关系

中国人喜欢称道的亲属关系是“九族”,九族的关系是: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一个人,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家族;他不代表他自己,代表的也是他的家族。所以,当一个人犯了罪,惩罚的对象并不止于这个“罪人”自己,而要连累他的家。秦始皇帝时代就有“诛三族”的法律,要杀一个“罪人”的时候,他的父母一族,他自己和太太一族,他的儿女一族,都要杀得光光光。这种残忍而不人道的法律,一直流传着,甚至还变本加厉。隋朝时候,杨玄感造反失败,所受的惩罚,就是“诛九族”。明朝方孝孺为了反对明成祖篡位,大骂成祖。成祖问他说:“你难道不怕杀九族吗?”方孝孺说:“就杀我十族,又怎么样!”成祖说“就杀你十族!”于是,除了方孝孺的九族外,连他的学生,也当做一族被杀光了!

这就是由中国畸形的家族关系,演变出来的畸形法律和残忍事实。

——家族——人愈多愈好

五代同堂

中国的家的特点——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大家庭的结构”。所谓大家庭,就是家中不只父母子女两代几个人的小家庭,而是要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住在一块儿,大家谁都不要跑。“大家庭”的理想型态是“五代同堂”,堂是家里的大庭,大庭中有五代的亲属,才算过瘾。……中国人对这种大家庭,最着迷不过,他们对“五代同堂”的希望是“五世其昌”——五个世代代代代代代都繁荣而有福气。当然,搞不好,也可能五世其“娼”。

“五代同堂”,只不过是一个标准型态,当然还有“四代同堂”、“六代同堂”等等。反正代愈多,愈证明了老公公老婆婆们的长寿,和小孙子小孙女们的早婚。

——家族——人愈多愈好

牵骆驼——中国民族的托古病

我们中国的湖北人,有一句土话,叫做“牵骆驼”。

谁都知道骆驼有两种,一种叫“单峰骆驼”,一种叫“双峰骆驼”。

湖北人大惊小怪的原因,一来是因为他们少见多怪;二来是骆驼本身也着实令湖北人惊怪。骆驼是个庞然大物,斜鼻孔、慢吞吞,又有唐朝好汉的本领,可以力托千斤,看起来的确叫人惊佩。骆驼除了有这些特征之外,还有一个大特征,就是虽然它的外表巨大古怪,心地却非常顺良。顺良得可让任何三尺童子牵着鼻子走,绝不会像湖南驴子一样的反抗。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掌握一条骆驼,毫无难事。但是,这个秘密,聪明的湖北人竟不知道。于是,一二走江湖的湖北人,便利用他们同乡的无知,开始诈欺,开始做买卖。

例如,一个卖草药的,他做走方郎中,没有人信他的草药能医百病;可是当他背后牵了一匹骆驼来卖的时候,情形就完全不同了,——人们看到他能把这么又大又怪的家伙“驯服”,心里立刻肃然起敬,心想此公一定神通广大。于是,在五体投地之余,自然连带对他的草药也相信了。

因此,流风所及,在湖北卖草药的人,经常总是牵了一匹骆驼,湖北人一看骆驼,立刻就狂起俄国老毛子巴甫洛夫所搬弄出来的“连锁反应”,自然也就狂买草药。

用上面这个“牵骆驼”的故事,来印证中国的民族病,最有意思。中国的一个民族病是“托古病”。中国人一说话,最爱上托古人。例如孔夫子牵尧舜为骆驼,卖草药;朱熹又牵孔夫子为骆驼,卖草药;钱穆又牵朱熹为骆驼,卖草药。……又流风所及,“今”人总是爱牵“古”人为骆驼,卖那与骆驼毫不相干的草药。

——“古今”与骆驼

中国人相信“人事感天”

研究中国人想什么,怎么想,一定得注意中国人的怎样想什么。中国人有时候会发伟大的奇想,这种伟大的奇想,想入非非,使人怎么也想不透人为什么要这样想,能这样想,这样想又何苦来。

中国人怎样想什么,七想八想,其中妙的很多。最妙的一则是,中国人相信“人事感天”,相信自然现象有时是受了人的感动而生,感动到火候十足的时候,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可以“天雨粟,乌白头”,可以“天地含悲,风云动色”。

别以为这是中国民间愚夫愚妇的迷信,别以为这是我开玩笑,中国的第一流知识分子,的的确确把这种怎样想什么,郑重其事的认真处理。我举一代大儒顾炎武为例。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有一篇“人事感天”,……就是第一流知识分子满纸荒唐言的第一号证据。

——人能感动蝙蝠论

“中国”太难了解

中国人不了解中国。为什么?中国太难了解了。中国是一个庞然大物,在世界古国中,它是唯一香火不断的金身。巴比伦古国、埃及古国,早就亡于波斯;印度古国,早就亡于回回。只有中国寿比南山,没有间断。没有间断,就有累积。有累积,就愈累积愈多,就愈难了解。

从地下挖出的“北京人”起算,已远在五十万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山顶洞人”起算,已远在两万五千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彩陶文化起算,已远在四千五百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黑陶文化起算,已远在三千五百年以前。这时候,已经跟地下挖出的商朝文化接龙,史实开始明确;从纪元前八四一年(周朝共和元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年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从纪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月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中国人有排排坐的文字历史,已长达两千八百多年。

——快看“独白下的传统”

中国人巫医不分家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若要病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问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中国人的“文化沙文主义”

所谓“沙文主义”,它的来源是法国那个名叫沙文的老兵,这个老兵在拿破仑失败后仍然效忠而狂热,盲目而排外,是个标准的义和团哥儿们。“文化沙文主义”的目的,无非在想用中土之光,光被四表,使万国衣冠,尽拜中华冕旒之下。有这种如意想法的人,他们最初的目的是想用“武功”征服世界,在“武功”所及的边缘,再开始用“文化”来招降,这时候司马相如等御用文人便派了用场;可是事实上,往往“武功”并不称心,“武功”所碰到的,不完全是有眼不识泰山的“夜郎”国,所碰到的,不是“夜郎自大”而是“夜郎真的很大”,大到鸦片战争时被金发碧眼的“夜郎”打进家门来,这时候情况自然严重。最后八国联军一次,“夜郎”们逞尽了威风,于是中土沙文之士,乃纷纷宣告打洋鬼子们不过,于是又想出自慰的法宝,放弃束“补亡诗”中所谓的“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政策,改行“文化外悠”政策。掩武功以和平,敷文化以柔远,“文化沙文主义”,便于头破血流之日,开始大行特行了。

“文化沙文主义”和“义和团思想”,在二十世纪开始以后的六十五年来,我们都随时可见,随处可见。“文化沙文主义”的表现是“文场”,是托诸空言;“义和团思想”的表现是“武场”,是见诸行事。

——写在居浩然“义和团思想和文化沙文主义”的后面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中国女人的小脚传统

中国女人的小脚传统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实”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四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纵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改名学

“改名学”,就是“老子改你小子名字的学问”。

“改名学”是对抗“命名学”的一种思想战兼宣传战。“命名学”本就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人给人起名字,要讲究排行、讲究笔画、讲究字形、讲究音调、讲究犯不犯冲、……一名之立,有时真经过旬月踟蹰,所以立定之后,相沿不改,也不宜改、不必改。随着统治技术的推演与方便,衙门又有了自行立法,由官方强制严禁,竟一变而成不准改,如果我李敖不叫李敖,而叫“李万林”,我发了财,想在名字上来点泽被群生,而想改名“李万霖”,衙门是不准的;又如我李敖不叫李敖,而叫“李万财”,我当了民意代表,想把大名学术化,减少一点金玉满堂,而想改名“李万才”,衙门还是不准的。如果我能改成,那是我另有神通,内幕自非你“张乞食”之流所能洞鉴,不必多言。

——罗斯福路该改名罗斯祸路

罗斯是“祸”不是“福”

当年用罗斯福路做路名,的确莫测高深,我们自己的民族英雄,像黄兴、像蔡锷,都在大街上分不到路名,怎么有余额“挟外人以自轻”?所以,罗斯福路是该改的,但改的理由该和当年根本不该用的理由一样,而不该随一时一地的政治情绪而转移。如果一切都要符合政治情绪,那我就要提议改名“罗斯‘祸’路”,以为口诛,以为笔伐,以为知过必改,以为上当学乖,以为复兴固有的“改名学”文化。

——罗斯福路该改名罗斯祸路

中国人与游泳

中国古代的雅人们,对水的看法,可有点特别。“沧浪之水清”的时候,他们要“濯我缨”(洗帽子);“沧浪之水浊”的时候,他们却要“濯我足”(洗脚),他们从未想到要洗洗身体,更甭谈“游泳”了!

“游泳”在中国传统中,不属于正统运动范围,也不属于一般娱乐范围,“游泳”这玩意,至多是“浪里白条”式水上人家的专技,任何身强体壮的大汉,只能在陆地上展览他的阔臂肌,一旦不幸下水,就只有口吐白沫的分。《水浒传》里的黑旋风李逵,本何等威武,可是一落清波,就被浪里白条张顺灌得“喘做一团,口里只吐白水”!李逵皆如此,其他大汉可以想见!其他大汉皆为此,其他小娘子更可想见。故总而言之,中国古人对“游泳”这一门学问,实在差劲,因而从尾生以下,被淹死的记录,也就颇多。奇怪的是,尾生明明不会游泳,却偏偏跟女朋友在“水门”旁边约会,结果竟送掉老命一条,真是哀哉!

——写给模特儿看的

中国思想史里的“泛孔系统”

“泛孔系统”是中国思想的“正宗”,它的特点当然是“子曰”、“诗云”、“圣人言”的逻辑。在这个系统里面,一个人,不论说话、放屁、写文章,都要先顶上孔子的帽子才开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如方东树所说的,“得圣人之真”。于是,你戴着孔子制帽厂的帽子骂我,我也戴着孔子制帽厂的帽子骂你,闹做一团,大家都咬定自己说的才是真正的“圣人之真”。

“圣人之真”云云,早就在中国人的脑袋里打了转,大家都分别来了一番加工或改造,故同一个孔子,刘邦可以利用,董仲舒也可以利用,其他的人自然也可以利用。

所以我说,所谓“泛孔系统”,并不一定是孔夫子的原装系统,它是代孔子立言的系统或托孔子说话的系统。这个系统笼罩了两千五百年来的中国思想界,在它里面虽然有孟子派和荀子派的对立,有今文派跟古文派的争执,有儒、道、佛的混同与吵架,有理学和反理学的斗法,……其实全不妨碍这一系统的确立,原因很简单——他们都戴着(正戴着或歪戴着)孔子制帽厂(本号或分店)的出品,而孔子制帽厂又都是皇帝们投资保护的对象。

——中国思想趋向的一个答案

避讳

中国人这门学问,叫做“避讳学”。

“讳”是什么?讳就是“不敢说”,为什么“不敢说”呢?有的因为顾忌的缘故,有的因为隐匿的缘故,把一个名字,或一件事实,知道了却不说,反倒说成别的,这就叫做“讳”。

为什么一个名字,一件事实,知道了要不说呢?照中国传统的高见,是因为说了就是不吉祥或不恭敬或大逆不道,所以才“不敢说”。“不敢说”的意思,用文言文的说法,是“讳言”、是“讳莫如深”,这一类的说法,还有很多。

对一件事实的“讳”,大部分是指隐匿一种真相。比如说,死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可是古人却忌讳提到它,认为不吉祥。所以古人说一个长辈快死了,用的表达法是“倘有不讳”。“倘有不讳”的意思翻成白话是:“假若有隐瞒不住的时候”,就是“倘若死的时候”。

除了认为不吉祥的意思外,还有一种是指对某种事实的隐瞒。

——避讳——“非常不敢说”

中国儒家经典

儒家经典本是些空泛的大道理,除了《论语》、《孟子》和《礼记》的一部分外,其他只不过是一些治古史用的獭祭材料。《论语》只不过是一万一千七百零五个字的空疏东西,而古代宰相竟想用半部《论语》治天下,这未免把“治天下”看得太容易了。即使加上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个字的《孟子》,九万九千零十个字的《礼记》,一共还不到十五万言。想凭这点两千年前的“菁华”来包罗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万象,用来应付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种种繁复困难的新问题,天下哪有这等便宜事!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经典救世是串假戏

旧经典绝不配解决今天的社会问题,提倡经典救世就等于提倡串假戏,提倡把已经多边的自我搅得更多边。并且,事实上,鼓吹固有文化的人只是耍笔墨游戏而已,他们的为人作文与日常生活,一点也不像安贫守素叔度汪汪的“儒”,他们只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贩子罢了!并且狗肉也只是当做羊肉卖给别人吃,他们自己是不吃的,——他们吃“美援”。

我们被经典害了两千年了,“空洞”、“浮夸”是我们民族的特征,也是我们民族的死症。这种特征与死症表现在市井小民身上,是可以饶恕的;表现在好话大话的官儿身上,也是不必见怪的;可是若表现在新时代的知识分子身上,我们就不能不叹气了!这些知识分子的最大心愿是把固有文化往新世界的头上套,又拿儒家经典往固有文化头上套,他们的失败是必然的。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去他的“万古纲常”

我们总相信有个包医百病的万灵丹,总喜欢有个“简单的确定”,用来“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老实说吧,凡是有着这种“万古纲常”头脑的人,绝不配谈如何使中国走向现代化!我们不肯睁开眼睛看看,看看人家在辛辛苦苦夜以继日的做什么?人家已经迈向理智的爱国主义了,我们却还在“事君以忠”观念上兜圈子;人家已经对社会人类学都不满意了,我们却还在“天理”、“气运”、“太极图”上翻斗;人家论自由与权利的大书已经出了几百本了,我们却还高谈大学中的“絜矩之道”!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穿”固有文化

“夷狄”早就进入中国了。时至今日,连最贩卖“历史精神文化”的人士在内,哪个人不在物质上崇洋媚外?哪个人在精神上真真相信东方的精神文明?封疆大吏们穿了三百六十四天半的西装,只在每年祭孔的时候,穿起长袍马褂来亮亮相,这正代表我们的可怜——和“‘穿’孝”一样,这可叫做“‘穿’固有文化”。对固有文化,大家只想“穿”它,对它并没有很真诚的眷恋;固有文化的本身也无法使我们有深深的体感。大家只是为了情面、为了随和、为了不招忌、为了“学而时习之”的顺口,只好一齐串假戏,一齐重采黄花来做锦囊儿!

如果我们肯睁开眼睛,看看我们的“平均公民”——用“大量观察”的法子看看他们:年轻一辈的明星狂和爵士乐,中年一辈的奖券迷和轿车梦,年老一辈的麻将风和强力睾丸片,……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经典中的真精神?

——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

中国人的“征兆”传统

征兆是中国人五千年来的只此一家大传统,当然也是五千年来只此一家的大骗局。它的历史太深了、太远了,深远得变成了一个坚固的骗人公式,大家一提到某某名人,就会公然用公式套他一下,明知是鬼话,可是谁也不敢说破,只要有利,谁也乐得相信,或者叫别人相信。你别以为这些是历史了,才不呢,就是这套大哲学,使中华民国袁大总统世凯先生抛弃了总统,想改行当皇帝,为了他相信他自己曾以“五爪大金龙”的正身,睡在床上过。“真龙转世”的大哲学,在上为帝王将相,在下为王元龙李小龙,以至看相摸骨的龙海山人,人人都多少反射到。你老兄一定也有这种传统的荒谬反射,不然的话,你为什么老是在浴室镜子里,偷偷看你“主贵”的那颗痣?

——征兆——来头可不小

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讲理与讲礼

讲理与讲礼

中国民族对“讲礼”很拿手,对“讲理”却不在行。

“礼”在古典解释里,虽然也有“理”的意味,但是两者你东我西,愈分愈远。“礼”变成人与人“交接会通之道”,变成仪规,变成俗套,甚至变成虚情假意。在这种方向的演变下,“礼”在许多点上,就跟“理”发生冲突。冲突的原因在“礼”是讲谁大谁小的;“理”却是讲谁对谁错的。讲谁大谁小,就没有是非可言,一切都是听凭摆布,一切都和稀泥,这就叫“礼之用,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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