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造把泛宏碁集团分为三个集团之后,王振堂面对的挑战最大。明基独立运作已久,一直都是赚钱的,当然没有问题。纬创的挑战虽然很大,但问题比较单纯,只是竞争对手强劲而已,生存不是问题。王振堂面临的则是能不能生存下去的问题。他本来领导宏科,业务范围是三人当中最小的,只有台湾和大陆市场而已,新宏碁成立后,他的责任突然加重很多,而且问题一大堆,可说是内忧外患。对内而言,宏碁跟纬创和明基都各有冲突,在外又有一堆”藩王”,全球各个市场的藩王不仅割地为王,而且有很多海外组织并不健全,需要整顿。
面对内忧外患,王振堂的首要任务就是确立新宏碁的价值观。原本总公司的心态就像菩萨一样,普渡众生,不阻止子公司来母公司拿好处,子公司好母公司自然功德圆满。但是分家后情势不同了,现在总公司是泥菩萨,自身难保,所以王振堂坚持所有伤害母公司利益的事全都不能做。也就是说,现在必须以宏碁的利益为优先,所以为了产品要有竞争力,就要外包,不再拘泥于纬创独家生产,而明基如果要阻挡宏碁,宏碁绝对不能闪躲退让。
王振堂的挑战最大,所以二造之后我花最多工夫的地方就是新宏碁,我必须为他排除困难。他的新措施,我全力支持;他决定外包的时候,我也同意,纬创就比较没有话说;他跟明基起争执的时候,我不能打击他;他把外地的藩王变成帐内的将军时,我要出面到海外替他讲话。
新宏碁从制造业转型为服务业,时空环境也不同于以往,所以整个企业文化和价值观都要改变,这方面更需要我的协助,因为整个宏碁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都是我带出来的,解铃还须系铃人,所以实际是由我来发动这些改变,只是王振堂必须在场,确认这些改变都是他需要的。
为了配合新宏碁转型为营销服务导向的公司,我们在2002年6月22日举办了”新宏碁主体意识强化营”,与会的都是处级以上的主管,经过与会主管的深入讨论,确立了新宏碁的共同信念是,以服务为荣,以宏碁为傲,同时也提出五项核心价值:获利、服务、专业、效率、活力(表1-3)。
“三一三多”的营运模式
二造在第二个层面的改造就是营运模式改采”三一三多”策略。”三一”是指单一公司、单一品牌、单一全球团队,目的是为了集中、简化、专注;”三多”则是指多供货商、多产品线、多渠道,目的是避免受制于人。
“三一”策略
“三一”当中的单一公司是指,公司里面虽然可能有很多子公司,但是所有的子公司原则上都是宏碁百分之百拥有的,我们把他们整个视为一家公司来经营,如此才能统一指挥权,不像以前各自为政,鼓励”21in21”(21世纪在全球有21家上市公司)。
至于单一品牌,以前宏碁除了Acer之外还有很多品牌,例如AOpen(建碁)、Apacer(宇瞻)、ALI(扬智)等,现在除了明基已经更改品牌之外,扬智、第三波、宏碁戏谷等全都不能再用Acer,并且限期改名。现在不管泛宏碁集团有多少个品牌,宏碁公司就只经营Acer一个品牌。
第三个”一”就是一个全球团队。虽然宏碁有各个不同的产品事业群,但我们都视为一个团队,海外的总经理也视为总部的一员,参与总部的决策。我们成立了一个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各产品事业群的总经理、各地区的总经理、王振堂和我。这是中央集权式的运作,大家都要按照总部的决策去执行。以前各地区自行决定产品线,采购也是各自负责,现在为了要创造经济规模,增加谈判的筹码,同时也方便管理,所以产品线尽量由中央决定,尤其是笔记本电脑,采购也是集中决定。
解决ITP所衍生的问题
为了达成全球是一个团队运作的目的,很重要的一个关键是把总部变为成本中心,各地区则是利润中心,而且总部的成本是透明的,各地区都知道。
以前的做法是采取ITP(InternalTransferPrice,内部转移价格),总部的SBU(策略性事业单位)把成本加上2%~3%的利润作为报价,让各地的RBU(地区性事业单位)去销售。当时的想法是,台湾应该要有合理的利润,也就是SBU要能赚钱,同时各地的RBU也要有合理的利润,才能运作。由于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要赚钱非常不容易,当地有利润当然好,打平也不错,因为当地虽然没有赚,至少台湾还有赚。如果当地有亏损,小亏还好,因为台湾还是有利润,若是当地大亏,总公司就受不了。
然而这样的做法有很大的问题。SBU的心态是,反正已经有3%的利润,而且如果报价里再多藏一个百分点,利润还可以提高到4%,所以总部没有压低成本的诱因;RBU方面则是缺乏责任感,他们的心态是尽量卖卖看,反正卖不掉可以推说是因为总部订的价格太高。这个问题一直很难解决,全球很多跨国企业也一直很困扰ITP的问题。.
为了解决ITP衍生的问题,我们让总部成为成本中心,而且成本透明化。我们能够这么做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们在二造之后没有制造,如果还有制造,亏损时销售和制造部门就可以互相推卸责任,很难厘清亏损的真正原因。
总部变为成本中心之后,台湾的成本就是各地销售单位的成本,如果各地区认为总部的成本太高,总部就要想办法降低成本。如此一来,国际的运作总共只赚一次钱,就是各地销售单位赚的钱,如果各地亏损,整个公司就亏损。如此一来,创造利润的责任就完全落在各地区销售单位的身上,为了鼓励他们,我们提供足够的诱因和激励措施鼓励他们为公司赚钱。
我想出一个办法,就是用总公司的股票股利作为激励的工具,从2002年开始实施,每季都订出业绩目标,包括营业额和利润的目标,如果达成目标,我们就预支未来可能分红的股票,等于是我知道那一年台湾可以分红多少,就先预支来发放季度奖金。这个措施必须要能长期运作,当作诱因的红萝卜不能一次用光,所以不够的时候就预支,够的时候先保留以备日后之用。按照台湾现行的法令制度,要实施这个新措施很不容易,但是为了公司的运作能够成功,公司内部研究出一套合法的做法。
我们采取渐进式的做法,公司承诺发给季度奖金的对象都是关键的人,他们都是在前线打仗,开拓业务的人,原先有资格领奖金的人数较少,然后再慢慢增加。但实际上还有更多的人没有参与季度奖金的发放,这些人还是会有年度分红,我们在年度分红的时候会作整体的考虑。比如说,有一个人每一季领的奖金依序是10、10、15、15,加起来是50,年底分红再加10,他全年领到的奖金就是60,而另外一人没有参与季度奖金的发放,可是我认为他的表现和贡献和前述领季度奖金的人一样,在年底分红时我就一次给他60。两者的差别只是在于领季度奖金的人每一季就可以先有奖金入袋。这个激励措施的大架构是我提出来的,执行的细节则由王振堂负责。
这个创新的做法,全世界没有人这么做,所以刚开始实施时,大家都不相信行得通,尤其海外的人更是没有信心,为了建立大家的信心,大约花了一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