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孟津看中了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驹,便做主买了下来,寄养在马场。
若系朝着小马走去,小心翼翼的摸着马背。马的个个头不大,不过很漂亮,枣红色的马鬃柔软顺滑,面部的皮毛比身上的枣红色稍稍浅了一些:略带些白色,尤其是嘴巴、眼睛周围特别明显。
“我对他一见钟情,第一眼看到他就不想放她走”,程孟津指着小马驹得意的炫耀。草原上的紫外线强烈,他的脸庞也开始呈现些许的古铜色。他从来都不涂抹任何防晒的产品,他喜欢让阳光一点点的搓揉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他说他这是和温暖亲密无间。
“漂亮吧?”程孟津又说道。
“漂亮是漂亮!不过这个宠物太大了些吧?”若系说话时,拽住马耳朵的手不自觉加重了力道,小马驹顿时奔蹄前扬,长嘶哀鸣一声,一句话还没有说完的若系,吓了一跳,慌忙松开手,跳到一边,一把抓住程孟津的手,长吁一口气,“你的大宝贝好像不太友善?”
程孟津听着若系的话呵呵笑了起来,“谁说是我的大宝贝?明明是我们两个人的大宝贝?” 他的右嘴角有一颗酒窝,笑起来倒是平添了几分可爱和稚气。
“我们?”若系一脸的不可思议,慌忙摇手,“不不不,你知道,我从来都不喜欢长毛的动物。”
“那喜欢不长毛的动物?”程孟津蹙眉,低下头望着脚底的葱茏的绿色,眼神里闪过一丝狡黠,突然抓住若系,大叫一声,“小系,小系,看脚底下!蛇!蛇!”
“啊?蛇?”若系面色一白,倏的跳了起来,低下头脚底下是郁郁葱葱,满眼满眼的绿色,看不清楚蛇在哪里,“那里?那里啊?你们也小心啊!”
程孟津,王嘉禾还有周为听着若系带着颤抖的哭腔,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后面!后面呢!小心!”三个人齐声喊道。
若系抬起头了,看见三个大男人都乐的牙齿见太阳,知道自己被捉弄了,习惯的撅起有一点点倔强的嘴唇,伸手推开身边程孟津,说了一声“讨厌啦!” 说话时将太阳帽倒扣在孟津的脑袋上,瞪了小菜一眼,晃着耳边复古风格大耳环去找乔灿和翁琪雅了。
“讨厌啦!”,若系难得的娇嗔,竟让程孟津半瞬的失神。
“小系,小系”,回过神来,看着若系远去的背影,程孟津追了上去,“你还没有给小马驹起个名字呢?”
“为什么是我?”若系蹙眉,似乎不怎么乐意。
“你不是搞文学的吗?这理应成为你的份内事。再说小马驹是我们俩的呀!”
“我们俩的?它可不欢迎我!”若系想起刚才小马驹的长嘶哀鸣,还心有余悸。
“慢慢就好了嘛!就像我们俩”,程孟津扬扬下巴,眨着眼睛,堆起满脸笑容的说道,“我好好的对你,你也好好对它,好不好?那是我们的纪念啊!”
若系不置可否的继续向前走,程孟津在一边跟着有些着急,“我跟你道歉,刚才是我不对,对不起”,小菜边走边鞠躬作揖。
若系还是面无表情,恢复到平常的冷冰冰。
程孟津看着若系一脸骤雨将至的表情,继续好脾气的赔不是,“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不要吵,好不好?打扰我想名字!”若系怒目圆睁。
“啊?”孟津歪着脑袋问道,“那想好了没有?”
“叫‘今昔’好不好?”若系突然兴高采烈起来,拍着手问道。
“‘今昔’?是什么意思?”程孟津有些诧异的摸着脑袋,“是不是太文艺了点?”
“你好笨啊!就这么定了,就叫这个名字了!”若系不无鄙视看着皱着眉头的孟津。
“‘今昔’?‘今昔’?”程孟津突然灵光一闪,“是不是程孟津的‘津’和郄若系的‘系’,是不是?‘今昔’,‘津系’,‘今’(津)在前,‘昔’(系)在后,‘今’胜过‘昔’,我说的对不对?”
若系看着程孟津头头是道的分析着名字,突然想起其实在孟津日常的相处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彼此捉弄的乐趣,怎么自己都忘记记在心上呢?怎么那么轻易的就遗漏掉身边的真实的快乐呢?
真的会是今胜过昔吗?面对第二次爱的人,当激情和单纯已经不在。年少的时候,那些榕树下想着的心事早已化为日记本里夹着栀子花瓣,一瓣一瓣,或者随风散乱,或者在火焰中化为灰烬。谁又能许谁一个“今胜过昔”?
是呀,谁又能许谁一个“今胜过昔”?
从内蒙回到北京,程孟津总是很忙。平常都回家做饭的他,现在连晚饭都很少回来吃。若系问他时,程孟津总是说,不是要去马尔代夫吗?走之前总是要安排好工作呀!
若系心里本来是有些狐疑的,但听程孟津那么一说,也就相信了。再加上最近她的写作状态一直很好,也就没有什么精力管别的。两个人每天都忙忙碌碌,程孟津回家的时候,若系还在夜以继日的写作,若系刚刚睡着的时候,孟津却上班去了。就这样,内蒙草原上,已经开始慢慢熟稔的一对恋人,维系感情的热度竟又慢慢淡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