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春天,在沉寂2年多之后又一次突然出现在中国的舞台中央时,有备而来的邓小平带来了一副新魔杖:市场经济。他以几乎是决斗的姿态宣布: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就这样,这位高龄的共产主义领袖用他毕生的最后一搏,为市场经济在中国的意识形态正统之中争得了一席之地。
在中国,即便魅力如邓小平,为市场正名也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业。我们无法判断邓小平是从哪里获得了市场经济的灵感和决心,但有两件事情肯定启发和鼓励了他。一是农村改革,它几乎魔术般的消灭了食品短缺,二是沿海地区的开放城市地区的“搞活”,它第一次让中国人有了消费繁荣的体验。这种经验无疑让邓小平看到了“市场”力量在经济增长中的巨大潜能。市场,是一种独立于传统官僚体系的动员和组织力量,是一种来自底层的自发力量。在1992年之前,由于仍然存在严厉的管制,中国的市场潜能只是若隐若现的一种希望。但这毕竟是一种最能托付的力量。所以,当中国改革和增长在90年代初双双陷入泥淖的时候,邓小平就毫不犹豫的将全部希望托付给了市场。事实上,这也是他手上剩下的唯一王牌。在其他的增长机器几乎全部失灵的情况下,邓必须飞快的转动市场这只轮子,才可能让经济增长重新上路。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市场——这只看不见但法力无边的巨手,正式成为中国经济(与中国官僚体系并行的)另外一种关键的动员力量并推动经济增长。从此之后,在中国被幽闭了40年的市场机器开始像发了疯似的高速运转。
从本质上讲,所谓经济增长就是将各种要素和资源不断动员并组织到经济活动中来的过程。正如我们在中国改革尤其是1992年之后所看到的那样,市场在这方面的动员能力是相当惊人的,其所到之处就像一个磁场,将人力、土地、资本统统吸入它的势力范围,并通过企业或者个人的形式生产出各种商品和服务。事实上,除了官僚系统不断以强制方式投入各种要素之外,中国25年的经济增长也是市场动员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这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另外一个显眼的侧面。与官僚的强制和命令动员方式所不同的是,市场动员具有某种“自愿”的性质,换句话说,它能够为市场的参与者带来福利的增进。也正是因为这种福利增进的性质,市场具有了扩散和深化的可能。市场诱致型经济增长的福利增进性质是中国最近25年经济增长与毛泽东时代的最大不同之处。这也已经为中国人的生活经验所证实。在短短的25年中,中国几乎跨越了发达国家一个世纪的消费体验,中国人不仅迅速拥有了温饱,而且还拥有了互联网(当然是一部分人),拥有了汽车(当然是更少一部分人)。显然,这种经济增长比毛泽东时代的经济增长要让人信服得多。
1990年代至今,是市场化在中国攻城掠地,迅猛席卷的时期。到现在,我们的视野所及,市场化的影响已经无孔不入,遍及中国人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不仅有了充分竞争的商品市场,也有了充分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我们不仅拥有了资本市场,也有了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甚至,我们还以一种无人企及的“想象力”超常规地发展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市场”、“卫生医疗市场”。一份由中国北京学者李晓西主持的研究认定,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69%。据此,这份名为《2003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的研究认为中国已经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果这个所谓的69%仅仅是指市场化(或者更准确说是商业化)的范围,而不涉及有效性以及交易成本等更加重要的市场特性,那么这份报告的估计不仅是真实的,还可能是相当保守的。有许多强有力证据表明,中国的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物品的市场化程度(虽然是以极度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最为重要的是,在中国,政府机构不仅有极其强烈的市场化冲动,而且本身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市场化了。这方面的例证不胜枚举,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一个就是:中国监狱一直就是利用廉价劳动的盈利机构。将提供公共物品的政府机构普遍的变成盈利机构,可能不是中国的发明,但其范围和程度,中国恐怕已经将绝大多数国家远远甩在了后面。在这个意义上,利用“别斯兰悲剧”盈利的丑闻主角是一家国营公共媒体,就一点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市场发展其实就是交易的扩大,而交易扩大就必然伴随着经济活动货币化过程,所以经济活动的货币化程度也经常被用来描述市场化的程度。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那么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可能已是世界第一。截止2000年,通常用来表达货币化程度的指标M2/GDP在中国已经达到了152%(这是中国经济又一个令人迷惑的指标),是美国的两倍。而这个指标在1985年仅仅为60.8%。虽然这个指标未必能完全反映中国的市场化程度,但它至少说明,中国90年代的市场扩散速度,的确相当惊人。
在一个产权制度阙如,信任瓦解、法治匮乏的社会,市场能够在短期内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一直是许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谜团。然而,如果我们了解中国市场化的初始起点,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被理解。中国的市场化是在一个市场处于完全抑制的状态下开始的。
在这种状态下,存在着广泛的通过市场交换来增进个体福利的机会,所以只要解除抑制,市场增进福利的示范作用,就足以使市场交换在广大的领域内得到拓展。在这种时期,交易资格的获得,要比市场的交易成本以及保障市场有效的其他条件(比如交易双方的权利平等、信息对称以及社会信任的程度等等)更为重要。作为一种建构性的权利,市场交易给(为一直被禁锢在传统命令体制中的)中国人所带来的,不止是一种自由,而且还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福利改进。这是市场在1992年全面解除抑制之后,在中国迅速扩散的原因之一。我们可以将此称作市场的恢复性发展。原因之二则是,作为一个后发国家,中国对市场有后发的学习优势。这种学习优势足以导致市场在短时间中获得极大的发展。事实上,中国的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电信市场、IT市场等等市场的迅速发展,无不建立在这种后发优势之上。而发达国家建立这些市场则经过上百年漫长的摸索和实践。以房地产市场为例,在经过仅仅十多年(更确切的说是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之后,中国自有住房比例已经达到了70%以上,一些城市更超过80%,这比美国、英国的60%的比例还要高出很多。这种发展速度就包括了对信用贷款、楼房预售等市场销售技术的模仿和学习。在手机市场上,中国目前已经拥有6亿部手机,而在十年之前,这个数字还不到中国人口比例的1%。这说明,在一个初级的市场社会,无论法治如何糟糕,交易成本如何高昂、市场的有效性如何低下,市场机会的广泛存在和后发国家的学习优势都足以使市场迅速扩散。这在市场发展的初期几乎与制度优劣完全无关。这种粗放型的市场发展,究竟为中国的经济增长贡献了多少份额,我们无法准确计算,但它肯定是中国25年经济增长中最令人记忆深刻的部分。而正是这一部分,为中国的经济增长提供了福利改进的经验证明。
不过,只要我们深入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内部,并将中国的市场化置于官僚利益最大化这个具有显影功能的时代逻辑中时,中国的市场化真相就会逐渐浮现出来。这个真相就是,中国的市场化是官僚(政府)主导型的市场化。这就是说,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后,还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官僚之手。虽然中国的市场化(在大多数情况下)符合中国民间的期待,因而也受到民间内生力量的推动,但没有官僚集团这只手的许可、诱导、推动和控制,是不可能得到迅速扩展的。就像小岗村的个别试验如果没有得到官僚体系的认可和推广,便永远不可能成为系统性的农村改革一样。在中国这样一个官僚体系全控的社会中,这一点是非常容易理解的。然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官僚体系对市场化的允许、诱导、推动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官僚集团在市场化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设置这样一个隐含的前置条件,实际上就是要保证中国官僚利益集团在市场化过程中的优先参与和对中国市场化红利的全面控制权。由此观之,中国的市场化应该被更加准确的称之为特许的市场化。事实上,中国的市场化过程,只是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的一两年之中,短暂地逸出了中国官僚集团的控制范围,而具有某种民间主导的特点。但随着朱鎔基以加强中央政府控制力为主要目标的宏观调控的开始,中国民间自主市场化的进程迅速烟消云散。无论是从金融安全、市场秩序还是从打击腐败的角度,朱鎔基都有足够的理由实施那一次宏观调控,但在中国当时的环境中,这也必然意味着官僚集团对市场化的重新控制。作为一个行政管理大师,朱鎔基凭借和仰赖的都是现行体制所赋予他的行政资源。他所关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的通过现行的行政资源甚至是个人魅力来维护宏观稳定,至于其他目标则在他的关注之外。这就几乎注定了,朱鎔基的宏观调控将必然演变为中国官僚集团对市场化的全面控制。这实际上是1993年宏观调控给中国经济带来的一个最为重要的遗产。遗憾的是,这个隐藏至深但在后来一直对中国市场化过程起着关键作用的遗产,也是一个从来没有得到认真审视的遗产。作为一种体制性的冲动,官僚集团对市场化的控制权争斗是必然的,但如果不是朱鎔基,这场艰苦的战役就未必能够如此成功。在这个意义上,正是朱鎔基杰出的行政能力、超凡的人格魅力和道德感召力,为中国的市场化进程留下了长期的隐患。当然,朱鎔基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他的努力恰好符合了中国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的这个中国改革的核心逻辑。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央与地方矛盾看上去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朱鎔基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显然,1993年的宏观调控是官僚集团内部的一次妥协,而不是官僚集团与中国民间的一次妥协。这种吊诡的历史结局,显然不是朱鎔基的本意,但却非常符合中国改革的核心逻辑。于是,在经过了短暂的失控之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悄悄回到了官僚主导型的模式。所谓主导,实际上就是官僚集团对市场化过程中利益流向的控制和操纵。由陌生而熟悉,由熟悉而驾驭,终于在1990年代末期之后,中国官僚系统对市场化的操纵和控制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不理解这一点,我们就还远远没有理解中国的市场化。
从市场化的起点看,中国的市场化是在国家权力十分强大的情况下开始的,这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情况正好是一个相逆的过程。这种起点上差别,决定了国家权力在市场化中具有的某种主宰作用。
1992年之后,是中国市场化迅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在市场化进程中全面展开的时期。官僚集团对中国市场化进程的广泛卷入和隐形控制,为中国的市场化在性质上的畸变提供了温床。
这首先表现在中国市场奇高的交易成本上。我们先来看房地产市场。在中国的房地产成本中,政府征收的地价及各种税、费合计,占总成本的50%,而在国外这三项合计只占总成本的20%。很明显,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由政府设置的交易成本要远远高于国外的水平。在中国的汽车市场上,这种成本也同样高得惊人。在中国的购车费用中,政府征收的税费占购车总费用的40%,据称已是世界的最高水平。与此构成对照的一个数据是,1998年中国汽车行业利润为40亿元,而相关的政府收费却达到1626亿元。然而,这种高昂的成本并不仅仅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以及汽车市场上的独特现象,而是广泛弥散于中国的经济活动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只要我们愿意,我们就会很清楚的看到,从创业、到融资、到生产、到销售,到中介服务,这种远远超出正常水平的交易成本几乎遍布中国市场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之中。这说明,这已经是一种结构性的制度现象。出于这个原因,这个所谓的交易成本应该更加准确的称为制度成本。而这个制度成本的确切含义就是官僚体系收取的市场化红利,或者市场化的特许权租金。这个成本虽然都是政府或者政府经纪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的,但绝大多数时候则是一种赤裸裸的设租和寻租。中国手机市场的例子大致可以描述这种情况。中国共有手机生产厂家100多家,手机生产牌照49张,但真正拥有牌照同时也有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只有10多家。所以,很多生产企业必须为租借牌照付出一笔可观的费用。那么这笔费用究竟有多大呢?据一位手机生产厂家负责人估计,每台手机约50—100元人民币。简单换算的结果是,一个没有牌照的生产厂家如果每年生产1000万台手机,出租牌照者可以坐收5~10亿元的暴利。而在所有牌照出租者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拥有四张手机牌照,被称为“专业借牌者”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一家行政色彩明显的中央级公司。在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设置如此高的制度成本,其效率损失是显而易见的。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种成本带来的市场利益流向的扭曲。因为负担成本而受到损害的一方是消费者、生产厂家和企业员工,而因为设置成本而获得暴利的一方则是人数极少的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合谋者。一个更加荒谬的类似例证是,辽宁省文化厅竟然对“东北二人转”(一种广受欢迎的民间演出形式)也设立了所谓准入制度。这项荒诞不经的准入制度规定:“为了积极发展健康向上的二人转,所有的二人转演员都要持证上岗,并不定期接受培训。……”似乎是嫌寻租还不够赤裸裸,这项规定还暗示:“未来的准入证也不是永久性的,很可能一年重新核发一次。”
显然,这是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合谋者对市场活动的一种抽取,是一种无法通过市场自身力量加以消除的硬成本。
对中国这样一个市场需求被压抑很久的后发国家来说,在市场恢复性发展的初期,高制度成本并不会对市场扩展构成明显障碍。这个时候,潜在市场需求规模决定了,无论是厂家、消费者都能够通过市场恢复获得福利改进。但是当市场规模接近饱和状态的时候,这种高制度成本就会对市场深化和进一步扩展构成致命的阻碍。这种致命性,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在中国范围广泛的市场活动中看到。在那里,丝毫没有降低迹象的昂贵的制度成本,与生产者不断降低的利润率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的低效率本质,却还被新兴市场迅速扩张的繁荣景象暂时掩盖着。
除了从外部设置高昂的交易成本之外,官僚体系对市场的广泛参与也从内部破坏了市场的权力平衡。市场内部权力的失衡,对中国的市场质量(市场有效性)有非常严重的腐蚀作用。
市场交易之所以能够产生所谓“合作”剩余,并具有福利改进性质,乃是因为市场交换是在自由平等的主体之间“自愿”发生的。一旦交易中失去这种“自愿”性,那么不管它以什么样的名义,都可能成为另外一种形式的剥夺。不幸的是,这种以市场形式出现的剥夺在今天的中国几乎随处可见。而其根源,就是权力在市场交易中的普遍泛滥。在这方面,房地产市场中的拆迁问题极具典型性。拆迁,本来是土地需求方与土地占有者(被拆迁者)之间的交易。只有当拆迁价格让双方都满意的时候,拆迁才会发生。也只有这种拆迁才具有福利改进的性质。然而,在中国现实中的拆迁与这种理想模型大相径庭。原因在于,政府作为这桩交易中的第三者出现了。于是,土地需求者与被拆迁者之间的交易变成了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一桩简单的交易,变成了政府与土地需求者以及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两桩交易。政府在拆迁交易中的出现,并不仅仅是在这桩交易中增加了一个无关的第三者(当然,这样可以增加交易次数,提高GDP。需要提醒的是,类似这种增加交易次数,膨胀交易规模的做法,是中国经济活动中的一个普遍现象,也多少可以解释中国经济规模膨胀),而是使这桩交易的性质陡然间发生了变化。一桩本来应该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自愿交易行为在瞬间变成了权力对无权者的强制、变成了权力对权利的剥夺,而市场交易本来意义上的福利增进性质也因此荡然无存。家住中国南京的残疾人翁彪的自焚抗议(这是中国一起极为知名的因为拆迁而导致的悲剧事件),将隐藏在这种交易中的剥夺性质揭示得一清二楚。对于中国的官员集团,以政府名义介入拆迁和房地产市场,其动机主要有如下几端。一是可以迅速改变城市面目,以换取政绩上的表现。1990年代中国许多地方官员,正是通过城市面目“几年大变样”的政绩秘诀得以快速晋升的。其二则是可以膨胀地方财政实力。事实上,通过变卖土地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地产业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第二财政”。第三,官僚利益集团可以在膨胀的房地产泡沫中获取巨大的个人利益。换句话说,官僚利益集团及其合谋者经常就是土地的潜在买方。如此强烈的利益驱动,难怪在遇到拆迁“钉子户”时,湖南嘉禾县的地方官员会恶狠狠地喊出:“谁挡我一程,我灭他九族”的惊世骇俗之语。
与城市拆迁问题类似,以公共利益名义对农村土地的征用,则是权力败坏市场的又一例证。农民是农村土地的实际拥有者,本应成为土地转让价格的主要决定者,然而,当中国的官僚集团以政府名义用极低的(按农业用途评估的)土地价格从农民手上征用土地,然后又以极高的(按商业或工业用途评估)的价格转让,或者干脆出于政绩和私利将土地白白送给外商或者其他合谋者的时候,农民的权利顷刻之间化为齑粉。显然,这是在“自愿交易”掩盖之下的又一场欺诈和剥夺。其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整体福利的改进,有的只是利益的转移以及对全社会公平基础的损害。我们可以强烈的感受到,在新世纪大规模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土地征用与城市拆迁问题一道,正在成为频繁引发群体抗议事件又一根导火索。事实上,这也是导致中国农民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却不断滑向绝对贫困的主要原因。发生这样的反常现象并不奇怪,因为被剥夺了土地权利的农民,实际上就是已经被彻底剥夺了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可能的农民,就是完全被抛弃在经济结构之外的农民。鉴于中国农民人数之多,农民人均拥有土地之寡、土地要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之重,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剥夺将是一个影响更为深远的问题,毫不夸张的说,它可能影响中国未来100年的历史,其意义远远超过城市拆迁问题。如果任其发展,它引发的将不是一两场零星的骚乱,而可能是一次此起彼伏的长期革命。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将在本书的其他部分论及,但现在就必须指出的是,当内部的权力结构完全失衡的情况下,市场同样可能产生剥夺,甚至是更加深刻的剥夺。这可能是中国为数众多的市场浪漫主义者所不屑于看到的。但显而易见,此类强买强卖,巧取豪夺的“市场剥夺”,在中国的市场活动中已经是一种俯拾皆是的经验事实。
一般而言,所谓交易,就意味着“自愿”和“一致同意”。不过,由于交易各方在起点上存在着天然的不平等,“一致同意”的市场交易经常成为智力上的愚弄、信息上的欺诈、和权力上的强制。在这种“一致同意”的交易中,剥夺(而不是福利改进)是更加通常的结果。正是为了弥补前现代经济中交易各方普遍存在的实力不均衡以及由此导致的市场缺陷,现代权利概念才得以勃兴和发展。现代市场经济之为“现代”,并不是因为交易本身发生了变化,而是交易各方在力量上变得更加均衡,更加对称。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权利经济,是平等权利主体之间的交易。可见,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而言,权利绝非是可有可无的一件装饰,而是作为其制度基础的一种必须。
所谓权力(power),简单说就是支配他人或他组织的强制力。在现代社会中权力一般由国家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组织掌握并加以实施。所以,在一般的意义上所谓权力更多的是指“公权力”,是一种至上而下的纵向的强制力量。而权利(right)则不同,它是指公民社会中个人和组织平等并普遍享有的从事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一种安排,是法律赋予公民个人或者独立于国家的组织的一种不可剥夺的自由能力。它更多的是描述公民社会中个人及组织之间的横向关系的一种范畴。与垄断的、独占的,只有少数人享有的权力相比,权利则是平等享有的、普遍的。权利概念虽然来自于理论的抽象,但却被赋予了越来越具体的现代内容。也正是这种权利,为现代人进入市场提供了相对平等的地位。可以说,权利概念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抗权力所导致的市场不平等地位而兴起的。由此,中国计划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实际上就应该是“权力经济”到“权利经济”的转型过程,即组织经济活动的主体由权力主体转变为权利主体的过程。
中国的分权改革的一个侧面是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种政府组织之间的分权,但另一个侧面则实际上是公权力不断被官僚集团劫持、挪用、盗窃并合法地私有化的过程,是公权力以特权阶级的个人利益为依归在经济活动中不断膨胀、不断泛滥,不断被带入市场活动的过程。(政治改革的停滞使得这一不幸的发展成为现实)。中国庞大而顽强的官僚阶级不仅层层拦截了至上而下的权力下放,也抑止了由下而上的权利的勃兴。在这个层面上,中国经济改革就不是伪现代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演进,而是向前现代的特权市场经济的退化和复归。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私下里将中国看成前资本主义(另外一些人更愿意将此坦率的称呼为野蛮资本主义或者强盗资本主义)的原因。这种被市场繁荣和经济增长所掩盖着的退化实际上也是中国20多年经济改革的另一条隐蔽线索。如此,中国浩浩荡荡的市场化历史中就很难不充斥着一股逼人的野蛮气息。权力对权利的剥夺、强者对弱者的钳制就一并成为这部市场史不能分割的典型特征。
在市场交易中,权力的强制是容易分辨的(正如上面拆迁和征地案例中的那样),不容易分辨的是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对信息的操纵。现代市场经济的复杂程度,已经远非“你买我卖”那种一对一的简单交易模型可以概括(明白这一点非常重要)。由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交易范围的扩大和交易的非人格化特征,都使信息问题上升到现代经济中极端重要的位置,其重要性与交易的复杂程度成正比。权力对权利的剥夺可以导致市场的失效,信息的不对称和人为操纵也可以导致同样的结果,因而也会在根本上扭曲市场“一致同意”的本来意义。换言之,没有尽可能充分的信息对称,市场交易就不能被看成是“一致同意”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药品市场、证券市场等领域有强制信息披露的原因。完全可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对信息的知情权作为一种平等权利已经被普遍接受下来。在这里,自由交易的权利已不再仅仅是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权利,也包括了获得充分信息的权利。而保障这种信息权利的,就是充分竞争的自由媒体和政府对某些特殊行业的适度监管。讽刺的是,在中国20多年的市场化过程中,中国的官僚系统不仅没有恪守其看守者的监管责任,而且凭借对媒体的控制,成为了市场信息不折不扣的操纵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中国看到如下荒诞的现象也就丝毫不值得惊奇了。在2003年上海房地产已经经历了多年的火爆牛市之后,上海的一位主要官员在接受福布斯杂志的采访时,毫无顾忌地引诱投资者:“我在这里可以提个建议,如果你们在上海没有房产,可以听我一句劝告,投资房地产绝对是高回报的。”大概是受到了上海房地产样板经济的激励,中国南方海南省的一位新任省长,在2004年甫一上任就发出了更加惊人的预言:5年后海南房价有望翻番!作为地方政府首长,对市场价格做出如此明确的预测(这是任何严肃的学者都不敢做的预测),显然不能理解为他们对地方经济的信心,而只能被理解为一种赤裸裸的信息操纵。这样鲁莽的发言,当然不是出于无知,而显然是出于房地产市场对地方经济巨大的短期推动作用。一句话,官僚利益集团在这个市场中有着巨大的利益。然而,这种信息受到操纵的市场交易,是很难瞒过老道的外国投资者的,其最终的受害者只能是那些耗尽一辈子储蓄而盲目投资房地产市场的中国投资者。地方首长如此,各种宏观管理部门同样如此。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尹中立先生的实地调查,上海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布的房地产价格与上海的实际房地产价格有着惊人的差距,其落差高达67%,此外,政府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走势也与市场价格走势有着极大的差异,甚至截然相反。与此同时,作为中国房地产的最高宏观管理当局之一的中国建设部也加入了这种信息操纵。就在人们普遍质疑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时候,2004年10月建设部公布一份报告竟然称:“并不存在房地产行业泡沫的问题”。无疑,官僚集团出于个人和地方利益在有意地操纵信息,以期塑造一种房地产稳步温和上涨的预期。这种信息操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是一种标准的信息欺诈。不独于房地产市场,官僚集团出于特殊目的而操纵信息的现象在GDP数据、物价数据、失业数据等方面普遍存在。一位国家统计局的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中国2004年7月,中国国家统计局计算得出上半年GDP增长数据为9.3%。各省统计局上报的数据进行加权计算,却表明中国的GDP增长已经达到13.5%,相差竟达4.2个百分点。而经济总量(GDP总额)中央和地方数据亦相差19.8个百分点。”18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国际笑话还是在中央政府对统计独立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息的重要性体现得最为充分得莫过于金融市场。可以说,金融市场几乎完全是一个依靠信息而做出交易预期的市场,信息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信息操纵在这个市场中屡见不鲜。但考诸金融史,由政府直接出面进行信息操纵的,中国可能创造了历史典范。在这方面,中国官僚集团表现出了超人的“勇气”和罕见的天赋。其操纵之频繁、方式之多样,可谓证券史上的奇观。其中最有名的就是1999年发生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所谓“5·19”行情。在这一段时间中,为了摆脱亚洲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低迷以及为某些特殊企业融资,中国官僚集团以《人民日报》社论的方式煽动人们买入股票。了解《人民日报》在中国地位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但却非常有效的信息操纵方式。就这种对证券市场中信息作用的透彻理解而言,中国官僚集团似乎颇为老道,一点都不像一个后来者。于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就充斥了各种类似“5·19”的纪念日,如“6·24”,“9·14”等等,而其标志无一不是政府发布的某个重大利好或者利空信息。由此一例,中国金融市场的信息操纵程度可见一斑。然而,了解中国金融问题的人都清楚,中国金融市场的重大积弊并非信息操纵一端。其中还存在着广泛的权利剥夺问题,其严厉但显然不符合逻辑的准入制度,就是权力剥夺权利的明确例证。
信息操纵,权利不对称、集体谈判能力的缺失问题,我们也还可以在国有资产买卖等诸多交易领域看到,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自由媒体提供的竞争性信息。
与土地市场一样,金融市场作为一种要素市场,在现代市场经济结构中有举足轻重的基础性作用。如果这个市场的信息是受到操纵的,那么无论用这个指标或者那个指标衡量的市场化程度有多么高,这种市场化都是非常可疑的。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基础的平等权利不仅仅是指自由退出和自由加入的权利,也不仅仅是尽可能充分的信息权利,而是包括一组权利。在我们的视域中,另外一种重要权利应该被包括在这一组权利之中,这就是自由组成合法团体,从而形成集体行动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对于在能力上天然出于弱势的群体来说,自由的交易就可能变成自由的奴役。这一点,在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上表现的得尤其明显。在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中,分散的、单个的、弱势的劳动者总是面对着在力量上远远超过他们的企业主。常识告诉我们,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双方之间的交易,很难是“一致同意”的交易,而只能是“被迫同意”的交易。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上,这种“被迫同意”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的经验事实。当农民工(远远不至于农民工)遇到强大得多的企业主的时候,他们被迫同意接受只能满足简单再生产的工资,被迫接受恶劣的劳动环境、被迫接受毫无保障的口头契约。中国的市场原教旨注意分子经常想当然的论证这种待遇给农民工带来了“福利”,但他们却无法证明这种交易是“一致同意“的。能够改变这种不对称交易的唯一办法,就是弱势群体自由的结合成工会组织,从而形成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能力。这也是现代社会最为基本的权利之一。荒唐的是,在一个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中,劳动者自由结成工会组织却被视为政治上的非法。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的低工资并不是市场自然形成的,而是一种政治安排的结果。换言之,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根本上就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市场,至多也只能算是一个古老的市场,一个遭到了政治强制阉割过的前现代市场。推而至宏观,那种被许多经济学家推崇备至的中国的所谓(为现代文明所不齿的低劳动力价格)比较优势,其实质就是一部分(无权利者)可以被任意剥削的优势。这种优势可能为微观的企业带来某种效率改进,但绝对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公平及合作气氛,两相权衡,社会整体效率和整体福利的降低自不待言。
由自由进出的权利,到充分信息的权利,再到集体行动的权利,实际上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中“自由交易”能够成立的几个基础条件或者权利。没有这些条件和权利,就没有现代意义上中的自由交易。中国的主流经济学家将自由交易仅仅理解为“自由进出”的权利,显然是将现代经济错置在一个非常古典的熟人社会环境中而导致的一种错误理解。而正是理解让他们得出了“中国市场化程度已经非常高”的荒谬结论。以我们上面为现代市场经济自由交易确立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的市场化,我们就很容易发现,中国的所谓政府(官僚)主导型市场化实际上就是一系列交易条件受到控制和操纵的市场化,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市场化真意,相差又何止十万八千里?不仅如此,正如我们上面三个案例中分别暗示到的那样,当土地、资本以及劳动力这三个最基础的要素市场都受到操纵和控制的时候,整个经济体系本身实际上就受到了潜在的操纵和控制。这种被操纵的畸形市场结构,无论其在表面上具有如何激烈的竞争表象,都绝对不能称之为市场化的。我们或可将其称为伪市场化,而这种伪市场化所具有的欺骗性以及在财富分配上所带来的长期后果,将很有可能使我们因为麻痹而蹈入一场更深的灾难。
在更大的视野中,政府主导型的市场化,也可以用来解释中国90年代愈演愈烈的农民问题。中国的农民问题实际上是如何将农民纳入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问题,以交易的眼光看,这个问题就转换为,处于传统农村经济中的农民如何以其资源与城市经济体系进行交换的问题。大致算来,农民可以用来进行市场交换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土地,另一样就是劳动力。如果这两种要素能够被纳入一个公正的市场中进行交换,那么中国的农民问题就不是一个死结。事实上,无论从台湾、日本的经验,还是从90年代之后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本土经验来看,在高速工业化时期,劳动力以及土地都是不断增值的。这种“增值”足以让中国农民以体面的姿态融入中国的现代经济体系之中。但我们看到,中国农民无论是以农民工的形式进城务工,还是以土地所有者的形式与现代工商业进行交换的时候,他们的权利(无论是个人自由进出市场还是在市场中的集体谈判权利)都受到了人为的剥夺。加上农民在信息及知识能力方面与城市人口在起点上的巨大差距,农民与城市经济体系的交换实际上就完全变成了一场残酷的掠夺。显然,今天中国农民出卖土地以及出卖劳动力的价格实际上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市场价格,而是一种受到了操纵的市场价格,是一种权利受到了剥夺而导致的不公平交换的价格。掩藏在这种不平等之后的,就是中国政府的城市性质。中国官僚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都是在城市并通过城市来实现的(无论是GDP指标、地方财政利益、还是个人经济利益都如此),而中国农民对这个官僚利益集团又缺乏选票(以及潜在的民意)的有力制约,所以,城市官僚利益集团所运作的政府,实际上就变成了一个城市政府——一个利益倾向上严重偏向城市的政府。不管中国最高领导人出于道义原因对中国农民寄予了多少同情,也不管他们出于这种同情发出了多少指示,都没有改变中国行政当局的这种“城市”性质。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本来应该尽量弥补农民与城市人口之间天然就存在起点差距,以便农民享有更平等的交换地位,但中国的官僚利益集团反其道而行之。这实际上就是1990年代之后中国农民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被抛出现代经济体系之外,并导致中国农民问题急速恶化的一个潜在原因。这种恶化并不是必然的,起码我们在台湾和日本类似过程中没有目睹。
1978年的农村改革基本上是在一个熟人社会中展开的,在这个颇为“古典”的社会环境中,权利的形态相对简单,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交易很难受到操纵。所以在一个较短的恢复性时期,农村改革看上去似乎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农民问题一旦越出熟人地域,越出农村范围,开始牵涉到农村与城市经济体系的要素交换的时候,(这是80年代后期中国农村问题的主要性质),中国农民问题就以更加激烈的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展现出来。原因无他,农民(不管是作为一个整体,还是作为单独进入市场的个体)的权利受到了剥夺,农民在进入现代经济体系的交易条件受到人为的操纵。这样看起来,中国农民问题其实根本上就是一个政治结果,而不是一个市场结果。这种理解,可以为中国农民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解释。它既解释了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也解释了这个成功在同样的政治约束条件下必然遭到吞噬的原因。改变这个“必然”的唯一办法,就是松动或者改变这种政治约束条件:以政治的形式捍卫农民的权利。
市场的权力是一组权利,这一组权利是一个整体,任何其中一个的缺损都可能影响到其他权利的行使。
以消费特征来观察中国的市场化进程,我们可以将中国的市场化粗略的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波是农产品以及普通消费品的市场化阶段,这对应与中国的农村改革时期。第二波则是以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的市场化阶段,这对应与中国的城市改革时期。第三波则是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以房地产、金融要素市场以及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市场化阶段。1990年代中期第二波消费浪潮之后,中国在一般消费品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之高,市场竞争几近残酷。这个时候,市场化自主带动经济活动增加的能力日趋减弱。表现在GDP上,就是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这本来是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但这对于视GDP为唯一合法性的中国政治来说,却是一个反常的危机局面。由于市场化有增加可计量交易活动,从而增加GDP的特性,所以,市场化就开始成为一个与经济增长等价的政治目标。而市场化一旦成为一种政治目标,市场化的推动力就从民间开始转变为政府,市场化的福利增进色彩开始逐渐减弱。换句话说,这个时候的市场化已经不再是由于福利效应所导致的市场自然扩展,而是受到某种程度的政治强制的市场化。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在1990年代中后期,在土地、金融、教育、医疗、媒体、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等领域的所谓市场化,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零和博弈色彩。而这些市场恰恰又是信息高度不对称、供给方高度垄断的领域。这就为官僚利益集团操纵这种市场化提供了极大的可能。事实上,1990年代中后期在所有这些市场化过程中获得巨大利益的,几乎清一色是那些在本质上属于官僚利益集团的垄断机构及其外部合谋者、如高校、医院等等。除了他们之外,在这个所谓的市场化过程中,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其他受益者,市场的福利增进性质荡然无存。
从1999年开始,中国高等院校扩大招生规模,由此拉开了所谓中国教育市场化的序幕。中国在1999年开始搞所谓教育市场化,并不完全是出于中国教育主管们一时的头脑冲动,与中国1990年代末期的经济现实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中国的教育主管者看来,教育市场化不仅可以推升中国社会的大学普及率,也是一个提高中国高校人员待遇的可行渠道。但某些经济学家那里,教育市场化的意义就要宏大得多了。据这些经济学家言之凿凿地推测,教育市场化不仅可以缓解失业现象,还可以大幅度增加内需,提高GDP。很难说中国教育市场化是某一位具体经济学家怂恿的结果,但明显的是,扩大内需,增加GDP这样令人耳热心跳的目标,对苦于内需萎靡、增长减速的中国领导人来说,肯定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基本可以断定,教育市场化在拉动经济增长上的预期肯定增加了中国领导人在教育市场化上的决心。而更加隐秘也更加重要的一个原因则是,教育市场化符合中国教育官僚们的利益。不然,我们就难以理解这个遭遇激烈反对的“教育革命”怎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中能够进行得如此彻底。事后的事实也证明,一轮疾风暴雨式的教育市场化下来,中国的垄断教育体系也迅速成为最肥的部门之一。据湖北中南民族大学的一位孙姓院长估计:仅湖北一省的独立学院(中国高校改革中的一种寻租怪物),在2004年的招生中,保守估计就有10亿元被少数人中饱私囊。他形容:高校招生成为批量制造百万富翁的又一渠道。而这种致富游戏的代价则是:由于无法支付昂贵学费而导致的自杀事件频繁发生。(就我们的耳闻目睹,有理由推测,这很可能在整体上提高了中国社会的自杀率。)所谓教育市场化在让一部分教育官僚及其合谋者以光速致富的时候,也以光速掏空了诸多中国家庭一辈子的储蓄。与这个过程相对应,本来就已经声名狼藉的中国高校,也迅速变成中国社会极端冷酷、道德极度堕落的最有力见证,沦为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杀人”行业。
且不说教育市场化本身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就算可以市场化,在教育供给高度垄断、信息极端不透明的中国,中国高等教育又如何可能市场化?在本质上属于官僚序列的中国高等院校,一边享受着政府赋予的特许地位、享受着政府的巨额拨款,一边却以(毫无弹性的)市场需求的名义进行市场化操作,这就让中国的所谓教育市场化看上去更像是一场大规模的教育讹诈,一场蓄谋已久的财富洗劫。在有着深厚重教传统、对文凭有着畸形崇拜的中国,这种讹诈是非常容易得手的。将一种本来就享有的福利用货币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甚至用更高(经常是数倍)的货币价格表现出来,当然可以拉动内需,并大大增加GDP的数字(这显然满足了宏观经济数据的需要),但其中哪里还有半点“福利增进”气味?事实证明,这种所谓市场化根本就具有反福利的性质。这其实就是中国所谓教育市场化的本质。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同样也是1990年代末期中国诸多领域市场化的本质。可以肯定,导致福利减少的市场化,绝对不会是自然扩展的市场化,而定然是出于某种信息诱导、垄断胁迫、权力强制。而能够全速推动这个进程的,也必然是某种全能性的政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