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什么严格要求适当惩罚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谁也不怕,谁的话也不听,恣意横行,为所欲为,社会能容他吗?我想肯定不会。因此,要想孩子能很好地适应社会,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能更多地成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就得对孩子提出要求,要求孩子按要求行事。如果孩子不按要求行事,就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才能很好地生存和发展,才能更多地成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否则,家庭教育的目标和目的都无法实现,严重时孩子就废了。
对孩子严格要求适当惩罚,是中国教育孩子的传统,自古就有“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说法。“规矩”中的“规”和“矩”是两种工具,“规”是画圆的工具,“矩”是画方的工具。“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是说要想画出圆形和方形的就得有“规”和“矩”,没有“规”和“矩”就画不出来。把“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用于家庭教育就是要想孩子成才、成器就得有规矩,没有规矩约束孩子,孩子就成不了才、成不了器。
惩罚所体现的是使孩子敬畏的力量。“敬畏”包括敬重和畏惧两个方面。
“敬重”是尊敬和重视。家长不能只要求孩子而不要求自己。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要先做到,要通过自己的言行让孩子实实在在地感觉到家长是对的,才能获得孩子的尊敬。只有获得了孩子的尊敬才能受到孩子的重视,孩子听家长的话才是真心实意的,家长才能有威力。否则,靠武力,靠高门大嗓,以势压人,结果只能是压而不服,甚至把事情闹僵。
使孩子对家长有所畏惧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在一个家庭中,家长一点威力(威信和力量)也没有,孩子谁也不怕,像小皇帝一样,这孩子就没有办法教育了,也就不可救药了。
为了使读者对严格要求适当惩罚有进一步的了解,下面举几个例子。
事例1:一根冰棍
不让孩子吃独食是培养孩子尊重他人、与人友好相处的一种有效的方法。为了不让孩子养成吃独食的习惯,常启先生的做法可供借鉴。
孩子小的时候,常启先生的家里很穷,商店里也不像现在有那么多的小食品,只有冰棍、糖果、水果、点心什么的。一次,常启先生给女儿买了冰棍,对女儿说:“给我吃一口好吗?”女儿听了爸爸的话,不但没给爸爸吃,反而把头扭了过去,给了爸爸一个后脑壳。常启先生见状,对女儿说:“你这次给我吃了,下一次我还给你买,如果这次不给我吃,就再也不给你买了。”女儿听了爸爸的话还是没给爸爸吃,常启先生也没有多说什么。
第二天上街,女儿又看见了卖冰棍的,想吃冰棍,常启先生装作没看见,没有理她。女儿说:“爸爸,我想吃冰棍。”
爸爸说:“今天不能给买。昨天爸爸给你买了冰棍,你没给爸爸吃,爸爸说了,以后再也不给你买了,所以今天不给你买,以后也不会再给你买了。”
女儿委屈得哭了,常启先生还是没给女儿买。这就是常启先生给女儿的一次“权利剥夺”式的惩罚,剥夺了孩子吃冰棍的权利。
有人对常启先生的做法颇不以为然,对常启先生说:“为了一根冰棍,几分钱的事,惹得孩子哭哭啼啼的,值得吗?自己想吃多买一根不就结了嘛,不就两分钱的事吗?”
常启先生说:“这不是两分钱的事,也不是我不吃一口冰棍就会怎么样,我这是在教育孩子。教育孩子关心父母、关心他人,要从孩子小的时候教育,小的时候不教育,养成了独霸的习惯,长大了就不好教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