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树字里行间,显然有把台湾关系法的订出归功于他自己之意,一如彭明敏几年前也归功于彭明敏自己一样。事实上,从彭明敏到高玉树,全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并且故意捏造历史。台湾关系法的订出,根本是杨西昆的功劳,如今彭明敏和高玉树都贪天之功,不可耻吗?(1999/11/12)
· 改人者人亦改之
桑塔耶那为美国自然主义哲学家与美学家,在台湾曾有【美感】一书,西洋美学史里也算是一派宗师,记得好象朱光潜【谈美】(或宗白华的【美学散步】)里曾经有篇章介绍。至于他的美学主张是些什么我从没印象,只记得有则故事说桑老有天在课室中忽然看见窗外阳光清朗,便举步外出,不再走进教室──可以想见其人吧!桑公此诗是首传统十四行(商籁,sonnet)诗体的悼逝诗,对象显然是诗人生命中很有量的一位。诗节形式为4-4-4-2,韵脚为abba-cddc-effe-gg。商籁体诗正如同中国的五七言一样,讲究的是格律形式中吟念出来的韵味与美感,因此译诗时,除非译者一点也不想赏玩和传达它的音韵形式之美,否则当然大可自由意译之;若要遵从它,限制自然无处不在,也难免「戴着枷锁跳舞」。由于语言体系的不同,译者要追随严谨的音韵事实上常有困难,甚高明者,至多猎其韵脚而遗诗行的内在音步,甚至只能勉强求部分气味,但求没有误读。余光中的译诗中显然是有意以服从英诗的格律为先,但在无法追猎每一节韵脚的情况下,配之以中国古典诗aaba的押韵。相对的,李敖的译诗全不玩这一套,先取其境而把部分长音节锯短或把短音节接肢,以至于十四行诗译成十三行,全诗念起来是顺畅得多了,但商籁体诗的游戏规则也被牺牲了。以李敖向来志在自由,当然不愿曲从枷锁,其译诗如此也无可厚非。但可以想的是,李敖虽是文人,毕竟不是文学中人,尤其并不以诗为职志,为什么会想译桑老的这首诗?诗中的平淡和苍老,原都不是执剑战斗的李敖心有所之的情境,我以为对于一个非专业的译诗人,要不是某一首诗让他有特别的感怀,通常他只要念过就可以了,必不至于特别想要把它翻译出来,换句话说,诗中没有他想要传达的意思。因此我可以想到的是,李敖舞剑,意不在桑公,而只在于对诗坛祭酒余光中的挑战,对权威的挑战。而这样的出发点距离桑公的伤逝心境其实是不着边的。再者,译诗时,误读尤其应该避免。
台大彭镜禧教授最近就曾说译诗首在求没有误读,再求其境界。误读包括整个意思的误读,以及对原诗部分美感的忽视,甚或超越其原有的安排。桑公原诗用语朴素,除了将第二句将心中人影喻为森林以及挚爱的消逝如一树凋零外,全诗并不追求意象之营造,第四行的green
array原指树上绿叶扶苏,余译却为了押韵的需要而刻意以「嫩绿的春装」扮之,显然在时序及意象上并未完全依循原诗。至于李敖叫倒装的英文立正站好,又叫绿装卸在心里,其实是完全歧出桑公的树林了。两诗一者为人着装,一者叫人脱衫,孰为诗人,孰为湿人?对比之间,大有其趣!复次,桑公原诗第二段前两行承第一段而来,说港湾与村路等也失去了友谊,原有将彼等拟人化的作用,可见怀念逝者的并不只是诗人一人,但在李译中,虽然「情味都今非昔比」语韵俱佳,但也因少了原诗的拟人作用;而第三行似指追寻另一份挚情,又似乎指港湾村路等之外的其它与逝者曾有深厚友谊但已难明确指认的具体场所,第四行一日内老去说明难寻其余的因由,也再度强调逝去的难忍。李译「虽有余情,已难追寻」,虽有其味,但把未逝的部分(余情)当成追寻的对象,似乎未尽明确把握客体。余译「在一日之内」,「在」字赘余;人因悲伤而黑发变白者有之,至于「白发加长」似乎又蹈言过其实之弊了。原诗第三段指出逝者的品质,用语极平淡,译诗也没什么好计较的,但这却也是最难译的部分了。至于【无论】诗中的破鞋是从他年轻时?quot;Blowing
in the wind"而作的【江湖上】之中「一双鞋能走几条街 / 一辈子能穿几双鞋」走过来,而那双鞋又从嵇康(?)的「平生几两屐」中走来,以今日观之,回顾之情不可谓无,但用语极淡,又强求七言之工整,算不上好诗,按余光中确有很多好诗,而李敖独钟情这破鞋以及六言形式,倒也奇怪也哉?批评别人容易,自己做起来难,也姑且在前人的肩膀上试译之:(韵脚零乱,先自承舞功尚浅)
部分之我已随你俱逝;
我心中人影如林
冬风吹拂,一树凋尽
不复绿意披离。
教堂与炉边、村径与港湾
它们也同失旧谊;
即使我想,余者已难追觅,
一日之内我已老去恁许。
但在记忆中我仍珍惜
你良善的天性、轻悦的童心、
和你受人尊敬的可亲;
这些都曾是我的,我因之而充实。
而我已难分辨何者较多──
是我留住的你,还是你带走的我?(林听,民国88年11月09日17:52:48)
为李敖辩解如下:诗,是一种表达人类情感的简化文句的一种文体。其意境只有当事人最为明了,而后来之诵诗者(或译诗者),大概只体会其七八成。但体会是体会,能不能明白表达又是另外一回事。由其是在翻译别人(老外)的诗词,除了本身的外语要有个程度,文学素养也要有相当的能耐。以李敖"破书十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能耐,想要质疑、甚至批评他老人家的文学造诣不佳,其实是像螳臂挡车一般的。这位"林听"先生说,「…但可以想的是,李敖虽是文人,毕竟不是文学中人,尤其并不以诗为职志,为什么会想译桑老的这首诗?诗中的平淡和苍老,原都不是执剑战斗的李敖心有所之的情境…」。我想这位"林听"先生,可能真不了解李敖的文学素养。我建议他,不妨看一看"李敖大全集",其中如第15册李敖情书集、第17册波波颂等,就可以明白李敖的浪漫(『想要打倒一个人,要从全盘了解他做起』-李国谦)。而其文中提到「李敖虽是文人,毕竟不是文学中人」,这样的逻辑真是不敢领教。苏轼(东坡)是北宋著名的文人(文学家),其诗、词、文皆脍炙人口,但他在文学以外的表现,却也是不可否认的优秀。所以苏轼既是诗人、词人、古文家、艺术家、评论家,亦是政治家。而这就是一流人全面性的境界,正所谓『大器晚成』,意即在此。故身为第一流人物的李敖,必不以单为诗人为满而划地自限的。毕竟,第一流人物是另有更伟大的志向的。无怪乎起兵抗秦的陈胜在未腾达时,曾喟叹曰:『燕雀焉知鸿鹄之志』!奉劝这位"林听"先生,有空多看一看书了,尤其是"李敖大全集"。(李国谦,民国88年11月09日20:59:03)
亲爱的李国谦先生: 我当兰不否认李敖读破万卷书,只是说李敖毕竟不以文学为职 志,(当兰,他也不想只钻在文学书堆中),完全没有否定李 敖读书的功力。只是,能不能就诗论诗呢?您觉得这位战士对
桑塔耶那诗的翻译真的妥当吗?好过余光中又代表了什么呢? 读书多而下笔可以如神、出口可以成章,大抵是不会错的,但 这也不表示他没有误读的可能啊!李敖毕生为挑战权威而奋斗
的精神是令人钦佩的,也许教主寒和教主的信徒也该有同样的 信仰吧!(林听,民国88年11月10日12:52:21)
我是提倡理性思想的人,但我也不掩饰我有一点非理性的偏见和成见。譬如说,我一直觉得语文学家、文法学家、一般教授、学者、批评家们,尽管他们谈理论头头是道,可是一旦自己下海写东西,就一塌糊涂,坐实了他们的理论都是空中楼阁。好象古代的那种兵学家,谈作战,头头是道,一实际作战,就抱头鼠窜而归。
看了李敖电子报意见交流版中林听先生的两封来信,我就有上面的感觉。林听先生谈诗理论,学究气十足,也自成一说。但他最后自己下海译桑塔耶那的诗,就一塌糊涂洋相毕现了。既不押韵,又不成真正的十四行,文字又难读,跟余光中的译诗半斤八两,正好凑成宝一对。我的总体感觉是:林听先生对文字的高下辨别能力太弱了,他把余光中和我的译诗等量齐观,即可证明他在高下辨别能力上出了问题,最后他又拈出他自己的译诗,不知其烂自彰其丑而不自知,可见他的问题所在。最后的评语是:林听先生真正的故障所在似乎不在语文方面而在心智方面,他竟大胆到敢评改大师李敖的译诗,更进而敢把他自己那样烂的译诗自投网上,这种作法,我看已不是心智不成熟了,而是他疯了。(1999/11/12)
· 台大短命、校长长寿
「中央日报」注销「国立台湾大学校庆启事」,劈头就说「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为本校五十四周年(创校七十一年)校庆」云云,这太可笑了吧?台大前身明明是日据时代的台北帝国大学,成立于一九二八年三月,台湾光复后,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由中国接收,计算学龄,当然要从日据时代的台北帝国大学算起,一如北京大学的学龄要从清朝的京师大学堂算起,岂可前面的不算?试看今天成功大学也正庆祝校庆,可是庆祝的标明是六十八年校庆,就是从日据时代起算的。如今台大明明七十一年学龄,却算得比成大六十八年还短,这不是荒谬吗?
相对的,台大校长陈维昭上台后,非法擅定自肥条款,把他的任期 --拉长再拉长,长到比李歪嘴做总统的任期还长,其无信无耻,足使斯文扫地、士林痛恨。两相对照,真是台大短命、校长长寿了。(1999/11/12)
991113
· 小马哥太天真了!
李登辉勾引日本鬼子「东京市长」石原慎太郎来台湾,十三日清早报上出来消息,下午新党党主席李庆华就约我召开了临时记者会,我在会上「警告」了台北市长小马哥,我说你是「保钓健将」,而石原却说钓鱼台是日本领土,又否认南京大屠杀与慰安妇,你不可以见他,否则我跟你没完没了。晚上十点二十分,小马哥电话打到我家,向我解释,谈了半小时,我劝他注目在最高层次,我说客人不是你请来的,并且是李登辉秘密作业直接请来的,你何苦为他背书、蹚这浑水?何况,「行客拜坐客」,这是起码的规矩,现在变成石原在他住的国宾饭店等你,你去拜访他,说得过去吗?小马哥说我不到国宾饭店石原住的房间,而在国宾饭店中另一间房见面好吗?我说又有何不同?小马哥说他尽量改在国宾饭店以外的第三地见面。我说我根本反对你见他。
十四日晚上,我在高雄演讲后北返,路上接到我太太来电说,小马哥又来电话了,解释他总算不在国宾饭店跟石原见面了,改在第三地晶华酒店见面了。意谓接受我的建议,做到「个人不失身分、团体不失立场」了。
今早见「台湾时报」报导:「马英九昨天傍晚以首都市长身分,在晶华酒店设宴欢迎石原慎太郎,不过,因飞机误点,会面时间比原订晚了三十分钟,又因石原晚间六时与李登辉总统有约,马英九与石原的会面时间只得缩短。」缩短结果,只谈了二十分钟。小马哥最后还是被摆了一道!
小马哥前天告诉我四点半见石原,我说为什么时间这么紧凑,他说要迁就石原在台湾忙。我说石原来台湾有三天行程,再忙也不会只跟你从四点半见到六点见李登辉这么短的时间吧?现在报上注销了,原来石原不但叫小马哥白等他三十分钟,并且只花二十分钟就谈完了。前天晚上我特别叮咛注意别被日本人在程序上占了你便宜,果然不出我所料,小马哥太天真了!(1999/11/15)
· 小马哥与「城市外交」
十三日晚上十点二十分,台北市长小马哥打电话来,向我解释他明天要见日本「东京市长」石原慎太郎的事,谈到「城市外交」的必要,我说你去过日本,要把台北跟东京外交成姊妹市,结果行不通,石原到台湾,就行得通了吗?你太天真了。
我手边有陆以正大使的一篇旧作,叫做「怪哉!所谓『城市外交』」,现在摘出几段,给小马哥看。陆以正说:「台风过境,台北市、县境内两次发生人民遭土石活埋惨剧之时,竞选连任的陈水扁市长却在电视上大力推销所谓的『城市外交』。我在民视新闻上看到,他说不必怕中共封锁我国的国际空间,因为台北市今年主办世界市长会议的成功经验,既然能抵挡住中共压力,可以补正外交之不足云云。我的资质愚鲁,实在想不通外交实务或者大陆政策,与台北市长的选举有什么关联。TVBS有一位美国人包杰生,先前已经在节目上说过,他不懂竞选县市长的人,为何喜欢谈国家大政与统独问题,因为这与他们所竞争的职位,无论怎样也扯不上关系。陈市长志在更上层楼,因此他在评论辜汪会的时候吹嘘城市外交,或许比别人多一点理由,但所举的例子与说法仍然不太恰当。台北与世界许多城市都结为姊妹市,是历任市长一贯承继下来的关系,与市长所属党派沾不上边。……向选民暗示,我的『城市外交』很成功,足以取代正式外交,更是有违常识之言。台北市出飞机票,招待住五星级旅馆,礼车出入再加警车开道,各国市长自然高兴携眷来游。我无意抹黑请来的贵宾,在中共打压台湾无所不用其极的时候,有人替我国仗义执言总是好的;因为我们主办了今年年会,中共杯葛不成,也是事实。但大家仔细想一想,一个台北市民如果在国外遭遇任何问题,当地市长能帮得上忙吗?不论是失落护照、签证逾期、遭遇偷窃、或车祸受伤,这些事都只有中华民国驻外单位才有责任、有能力及时驰援。保护国民的工作与有无邦交都没有关系,我们在无邦交国家所设的任何单位都能办得到。如果迟了一步,外交部还会追究责任。」陆以正最后说:「也许陈市长暗示的意义更高一层,但举世任一国家,还没有一个市长能影响他本国外交政策的先例。即使是纽约市长,最多只在开违规停车罚单一件事上,能不理会国务院的意见。因此如说『城市外交』可以代替正式外交管道,那是把选民的常识过分低估了。以陈市长的学问与修养,我很难相信他会犯这样的错误。」
如今小马哥陈规马随,也把「城市外交」当成了牌来打了,我认为对外交部而言,又犯了越俎代庖的错误。更何况这一外交,根本涉及内交,因为石原慎太郎所象征的,明明不是「东京市」与「台北市」市与市间的层次,而是「日本」与「中国」(包括台湾)国与国间的层次,小马哥此时不知深明大义,反倒斤斤以「城市外交」做着眼点,深令我们为他惋惜。小马哥是优秀的人,他该有更高的层次啊!(1999/11/15)
· 小马哥「城市外交」不成事
十五日「中央日报」报导小马哥见石原慎太郎后的「成绩」如下:「台北市长马英九昨日趁着与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会面的机会,主动进行城市外交,表达双方缔结姊妹市的意愿,不过在中共可能出现的压力及东京与北京已结为姊妹市的情况下,石原并不愿正面答复,只表示,透过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实质交流比形式上的姊妹市更有意义。为尽地主之谊,马英九昨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在晶华酒店安排茶会欢迎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不过,因行程延误,石原慎太郎迟至五时十分左右才在行政院经建会主委江丙坤的陪同下抵达茶会会场。在近二十分钟的会谈中,双方分别就文化、建立救灾体系及推动公害防治等议题交换意见,并未谈及外界关注的保钓及慰安妇等敏感话题,随同的人士包括台北市政府副市长欧晋德、文化局长龙应台、新闻处长金溥聪、消防局长张博卿及律师王清峰等人。马英九主动表达台北与东京缔结姊妹市的意愿,他说,台湾和日本每周飞机往返五十九个班次,每年旅客各有七十至八十万人次,来往相当频繁,他建议双方进行更深度的往来及实质交流。不过,石原慎太郎并未正面响应,只表示,他赞同首都之间进行城市与城市经贸及文化各方面的交流,而与其进行形式上的交流,不如在文化、经贸层面展开实质交流。」
我「警告」小马哥会得不偿失,证明了我又一次是先知。(1999/11/15)
· 萧条异代却同时
古人诗说:「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我却想改为:「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却同时。」我常常感到:我竟和这么多混人烂人同时处在这一岛上,岂非怪事?是怪他们妈妈小产呢?还是怪我妈妈早生?想来必有一怪。最大的差异是,我是未来的先知,他们却是今之古人,他们的肉体活在现在,但大脑却「萧条异代」,根本是前朝人物或汉唐人物或史前人物,把根本不该同居一岛的人塞在一个岛上,此天之作弄我,非我骂人之罪也!(1999/11/15)
991116
· 许信良论李敖来台五十年
李敖最喜欢谈论的中国思想家是胡适,而胡适最常提到的是写「国民公敌」剧本的剧作家易卜生。在「国民公敌」中,斯铎曼医生最负盛名的一句台词是「世界上最强而有力的人,就是那个最孤立的人」。我把这句话送给李敖先生。
个人在一个时代、在一段历史里有多少角色呢?人类在过去大多数的时刻,寻求一种「集体」,寻求集体的记忆,寻求集体的意志。因此,根据血缘,而有了家族;根据土地上某一群人的特殊利益,而有了国家;根据国家内部某一群人特殊的政治想法,而有了政党。大多数时候,人类以追求最大利益为理由,创造了这些集体的概念。但也在创造集体概念的过程中,逐渐背叛而失去了自我。
在人类历史上,意识到集体对个人这种消灭的人,非常多。在许多创作者中,易卜生只是其中的一个,其它还有像卡夫卡的小说等,不胜枚举。但是能够真的用一个孤立的人、孤立的一生,来见证一个时代的人,放眼大历史,几乎没有成功的例子。
小说家卡夫卡写「公务员之死」,这位公务员寻找自尊的最后方法,就是自杀。可是李敖的有趣是,他不只杀自己,还差点把别人都给杀了。
李敖「快意恩仇录」的书背介绍文字明白的说,「李敖不是宽容社会下的产物,他是不宽容社会的见证」。一个社会出现一位李敖,那里是容易的事,又那里是平白得来的事?
在人类历史中最具影响力的,第一个都是思想家。而这些思想家,如果又是一个行动者,他对思想的影响更加深远。我的一生,一直把自己界定为一个思想的行动者,而在我人生实践的过程中,也经常不断地循环在集体与个人意志的反省与选择中。即使是像我这样一个坚强意志的人,或者被许多人称为「绝对自信」的人,都没有能力让自己成全出像李敖这样一个彻彻底底的生命力。
李敖曾经很自豪的说,「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台湾社会比李敖痛苦的是,他们想找佩服的人,却不能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面出现的不是李敖。今天李敖来台五十周年,五十年的历史里头,李敖历经各种不同的阶段。在大学时候,就已经才华横溢到连他的老师都不得不低头,可是他却进不了研究所。他一个人单干!不管他说他认不认同台湾,不管他是不是嘲笑台湾只是个岛国,他住在这里五十年,而且有一段时间居然还为台独坐牢。
他在那个年代里头,把所有压抑的思考,像翻石头一样,把那些封建的石头全翻开来。像李敖这样一个人,放在任何其它国家或土地上,都会被当成一个社会中难得的思想天才,可是在台湾,他的处境却刚好见证了那个时代很深刻的悲哀。但之后的李敖,他所对抗的就不只是那个时代,而是这个社会中用各种方式所创造出来的虚伪道德、甚至对抗他自己的年龄。
许多人说我不擅长媒体政治,而且他们说我愈老愈不适合。我看到李敖,就不服气。我虽然不如李先生会讲话,当然也不如李先生聪明,但他又不是美女,整天只穿著一件红夹克、拿着一些资料,却竖立了台湾在各种主流媒体中不可取代的舆论王国。我只能够说,有些人的确是超越时代的。在压抑的时代对抗压抑,在虚伪时代对抗虚伪。
最后还是用这句话送给李敖,「世上最强而有力的,就是那最孤立的人」。以前他不需要学术界捧他,后来不需要政党捧他,现在也不需要大媒体捧他,他照常活得高高兴兴、快意恩仇。
上面这篇五个多月前许信良的大作,他把原稿送给我留念。我感到信良和我萧条同代又同时,特别把它发表在「李敖电子报」上,以显示两个最孤立的人的孤立之交。前几天,我把我们全家有投票权的三个人(妈妈、太太、我)的身分证影本连同印章都交给李永萍转为许信良竞选总统连署了,李敖式的做人方式,洵如是也。(1999/11/16)
· 建国党捧李敖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日,建国党发了一则「新闻稿」,全文如下:「作家李敖先生捐出百件珍藏义助台籍慰安妇,本党对李敖先生的义举表示肯定,并呼吁同胞共同关心慰安妇及妇女安全的问题。本党认为:一、台籍慰安妇的发生是因为台湾被当成日本战胜满清的战利品,台湾妇女被强迫为日本军人泄欲工具的悲惨事实。要避免似此悲剧再发生,台湾应建立自己的国家,不再受到任何国家的侵略,否则,台湾的妇女有可能还会被强迫为慰安妇。二、日本无耻,台湾政府无能,是因为『中华民国』不被认为是一个国家,根本无法与日本政府进行交涉,想要日本道歉与赔偿可能无法达成,台湾人的女儿不仅在殖民地时代悲惨,『中华民国』据台的今日,正义依旧无法获得伸张,尊严何能得偿?三、李敖先生的意识与本党虽不同,但其以行动支持慰安妇的精神可嘉,值得肯定与支持,希望国人也共同为我们台湾的女儿尽一点心力。」
以上新闻稿中,最凸出的正确见解是:1. 它肯定「李敖先生的义举」、肯定李敖先生「以行动支持慰安妇的精神可嘉」。2. 它指出「日本无耻」,进而造成「台湾妇女被强迫为日本军人泄欲工具的悲惨事实」。但在新闻稿中,也凸出一个不正确的见解,就是它认为「要避免似此悲剧再发生,台湾应建立自己的国家」,我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日本人强征慰安妇,在亚洲国家所在多有,都发生在已建立的自己的国家之中,自己的国家不能抵御日本人,虽建立又有何用?试看今日,钓鱼台本属宜兰县头城镇的领土,现为日本人所占据,勇敢的台湾人至今不能驱逐日本、光复钓鱼台,若说此中关键在台湾有没有建立自己的国家,岂非自欺欺人?难道自己的国家没建立,就可任它发生慰安妇被奸、钓鱼台被占的事实吗?台湾没建立自己的国家前,勇敢的台湾人就一无作为,任日本人欺负吗?所以我说,这种逻辑是自欺欺人的。
一件奇闻该大书特书的是:建国党发新闻稿肯定外省反独大元帅李敖,真可说破天荒,新闻稿点破「李敖先生的意识与本党虽不同」,但「值得肯定与支持」,这一现象,一方面看出建国党的无奈与风度,一方面看出李敖的强势与声势,势能使人授首的,才能使人俯首,今于建国党赞美李敖新闻稿上见之!(1999/11/16)
· 陈水扁给李大哥的信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我五十岁生日的前一天,我发出「五十闭关宣言」给朋友们,这天我有日记如下:「酆大夫来聊天。南榕托小邱送花来。老孟问情况。我说老二正常就好。老孟说:『老大也重要。老大打老K,老二慰劳老大。』发出『五十闭关宣言』给诸老友。一点李宁来送礼物,与文茜午饭,谈四小时,文茜送We
Are The World唱片。午后我不在时,维贤来过,留下杂志。小魏、盖世来过,留下『生根』全体同仁贺片及『老板娘』(许荣淑)送来蛋糕水果。峰松来过,候我良久始去,送来我生那年旧版书,尤珍贵。夜世煜夫妇、小痴来医院。夜登恩送蛋糕,棠仪送卡片。」这天日记中我提我「五十闭关宣言」,是我吃不消朋友太多、太占我工作时间,因而发出的通知,颇有息交绝游的味道。
宣言发出后,我收到当时担任台北市议员的陈水扁老弟的一封信,全文如下:「李大哥勋鉴:很高兴看到 您的『五十闭关宣言』,相信在 您『专心写作』下,于『老死台湾』前,必有不朽的成就。做为朋友不一定要见面,有时只要读一读您的大作,得到启示,就终身受用无穷了。有时批评尽管严厉一点,未尝不是善意的期许。感谢您最好的方法,就是努力再努力,改进再改进,永无止境。敬祝闭关成功!
弟陈水扁拜上74.4.26」
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到陈水扁十四年前对李敖的恭敬与友善。随着岁月的流失,政治人物陈水扁也今非昔比了,政治人物的势利与现实,足可醒世也。日记中提到的「酆大夫来聊天」的那位名医酆特曾先生,现住在中心诊所医院里,已近乎植物人了。我前几天还去看过他,也是今非昔比的一例,不过,那是温馨的,政治人物差远了。(1999/11/16)
· 智仁勇和钱
李翰祥北平艺专的老同学毕丽娜(歌星费翔之母)说:「李翰祥满脸骄气,李敖一身傲骨。」这种看法很传神。骨子里,我李敖一直都是最看得起我自己的,或者说,不太看得起别人的。一般人以为李敖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写文章,其实我自己看来,写文章固然李敖「中华独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文章背后,若没有伟大的人格(仁)、超凡的智能(智)、过人的坚毅勇敢(勇),和不靠人吃饭、不靠人支持而能独立存在的本领(钱),文章也无从好起,也无从发挥作用。这是我坦白、务实之论,一般人不知也。(1999/11/16)
991117
·
望梅不如寻梅
十一月十七日James YU 在李敖个人信箱里寄我一信,标题「望梅却难止渴 ~ 话硅胶娃娃」,信中说:「李敖大师您好:拜读『充气娃娃功德无量』一篇至表赞同,除了您文章所提的各种理由之外,在台湾尚有一群为数甚多的壮年菁英,亦渴望有一干净性爱玩偶能陪伴身旁以解生理所需!!这群人(包括我在内)都算是社会的中坚份子,有家小、有正当工作,诚实纳税,原本也该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只为了不满此地日渐败坏的社会风气以及学而无用的教育环境,不得已远渡重洋,将妻儿子女送至国外而自身留在国内续做牛马。若非因为从小在此所接受的教育去到海外根本难以谋生,任谁也不愿过这种妻离子散的?quot;独"生活.......
每思及此,感慨万千,国家社会何时才能清明,人人得以安养晚年 是男人就有其本能的需要,而充气娃娃,不谛是还给妻子一个忠实丈夫的权宜之策,我曾跟太太认真的讨论过这个问题,她也极表赞同,惟坊间贩卖的充气娃娃粗糙得实在不堪使用,一不小心,还有刮破皮的可能且乏味至极。国外(美国)就有种拟真的硅胶娃娃,美丽至极,这是它的网址
: http://www.realdoll.com/cool/index.html
虽然售价不菲,但却胜过外遇代价或花钱还得病的风险。不过在这号称自由民主的国度里,这类东西咱们海关老爷是将之当成伤风败俗的淫秽物品不得入关的......
所以可怜的台湾男人们只有望图兴叹,继续在肉欲横行的灯红酒绿中一解苦闷,还得自求多福以免得镖!!!生为男人,尤其是身在台湾的男人,还真是一件苦事
,您说呢 ?」
这封James YU呼应我的信,很能写实。我想我会进一步要求能够从立法上、或解释上,放宽这种硅胶娃娃的心结,望梅止渴太消极了,踏雪寻梅才是积极的,在我的推动下,我想一定会成功,并且为期不会太远。(1999/11/17)
· 法官郑堤升提升了我们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郑堤升,在「八十七年度北简字第九四六号」的一件妨害风化案的刑事判决里,做了一件划时代的宣判。判决二十八岁的被告陈信佳无罪。无罪的理由是:
一、本件公诉意旨略以:陈信佳基于概括之犯意,自民国八十七年四月间起,以每具新台币(下同)一千元之价格,向不详姓名之「张先生」男子贩入供人泄淫之吹气娃娃猥亵物品,再使用0九三六一五五四五六号之行动电话对外联络,在台北市一带,以每具一千五百元之价格售予不特定人,嗣于同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上十时三十分许,在台北市金山南路、济南路口等候买主吴先生取货时,为警查获,并扣得其贩售之吹气娃娃猥亵物品一具云云。
二、按检察官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之案件,经法院认为有第四百五十一条之一第四项但书之情形者,应适用通常程序审判之,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五十二条定有明文。本件公诉人原就被告所犯情形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惟经本院审理后,认应为无罪判决之谕知,爰依通常程序审判,先予叙明。
三、讯据被告陈信佳虽不否认其有公诉人所指之贩卖吹气娃娃情事,惟辩称其不知为犯罪行为?就本件被告贩卖吹气娃娃之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贩卖猥亵物品罪,依现今之社会通念,非无审究之余地,兹一一分述如下:
(一)就法律面而言:按散布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或其它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千元以下之罚金,固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所明文。而所谓「猥亵」系指奸淫以外,足以兴奋或满足性欲之一切色情行为而言。(最高法院六十三年台上字第二二三五号判例参照),至是否为猥亵文字、图画或物品,应依当时实际状况,视社会对于善良风俗之评价尺度如何及在客观上是否足以使人兴奋或产生性欲而定。参诸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四0七号解释,则有关猥亵物品,应指一切在客观上,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并引起普通一般人羞耻或厌恶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碍于社会风化而言。又有关风化之观念,常随社会发展、风俗变异而有所不同。盖以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之贩卖猥亵物品罪系规定于刑法第十六章之妨害风化罪章,其规范之目的则当以行为人之行为使猥亵物品流传于社会公众,足以助长淫风,破坏社会善良风俗,其可罚性甚为显著,始有处罚之必要,此与猥亵物品仅供己用或极少数人购买,未达危害社会秩序而属个人自由权限范畴之情形有别。经查本件被告所贩售之吹气娃娃,观其材质系以塑料布制成,虽具有人之形状,然依外观视之,未吹气前仅系一堆塑料布而已,吹气后,纵具有人之整体形状,然就与真人相差甚远,依目前社会通念,显难令人望之即产生兴奋或性欲。次查被告贩卖吹气娃娃系以刊登行动电话于杂志媒体方式为之,其交易系以秘密方式为之,就社会大众而言,虽引起一般人之羞耻,然尚非达厌恶之程度,且无侵害性的道德性情感,况一般人尚难以知悉如何购买,其流通于社会之机会显极微小,购买者亦显系少数之特定人,若谓其将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然比之目前坊间充斥之各式「写真集」、有线电视台及电影院审核通过合法播出之限制级影片,吹气娃娃之情欲挑动性实难与渠相比,况以有关「性爱大全」一书、「小泽圆写真集」情色刊物,目前司法实务上均已不认为系属猥亵之书刊,则就法律面而言,吹气娃娃亦仅属一堆塑料布制成之物品,又盍能指为猥亵物品而构成妨害风化罪。
(二)就生理面而言:人有七情六欲系与生俱来,欲既而生,自应求其宣泄管道。就一般男子而言,有配偶者,自得与配偶行雨水之欢;而无配偶者,必寻求泄欲之管道。观以我国对于娼妓尚未如其它国家为合法化,而若召私娼,对一般人而言,不仅有法律上之顾虑,亦有健康安全上之顾虑,是以自慰行为即为现今医学上所容许最简易之泄欲之道。有为求增加情趣,遂有情趣用具之产生,以资为自慰行为之辅助用具。再就正常男子而言,通常必先有性欲望产生,始生寻求宣泄之意念,对于无配偶又忌召私娼者,其以购买吹气娃娃为其宣泄欲望之辅助工具,又有何不可。复就本件具体情况,依扣案之吹气娃娃而言,并无使人望之即受其挑动兴奋情欲之感,此观扣案之吹气娃娃经本院当庭检视,客观上确无任何足使一般人产生欲望之虞,则人之性欲既非因吹气娃娃之挑动而生兴奋或性欲,且无任何侵害性之道德情感,依前述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及最高法院判例而言,实难谓吹气娃娃为猥亵之物品。
(三)就社会面而言:我国目前既无合法之娼妓,以提供有生理情欲需要者宣泄之处,则有欲望且忌于召私娼者,藉由情趣用具辅助自慰予以宣泄情欲,自有助于减低社会上强奸妇幼、不伦之奸等犯罪行为,此二者虽无必然之因果关系,然相对地发生率将随之而减低。环顾目前社会上单身女子独自行走时偶遭人掳掠强暴、学童幼女遭不识男子为性侵害等讯息时有所闻,若得使欲望者藉吹气娃娃等类似辅助自慰用具加宣泄生理欲望,则对社会而言,亦难谓无正面之帮助。况以现今社会风俗,比之民国二、三十年代,甚至六、七十年代之民风,对于色情之定义,已较当时开放,坊间四处充斥各种合法写真情色书刊;有线电视台各种情色节目亦得播放,或有综艺节目公然陈列俗称假阳具之物品,亦已为司法实务所不罚。则就吹气娃娃而言,以目前社会通念对于色情之认定,客观上已无再认定其为猥亵用品之必要。
(四)就侵害法益面而言:本件被告贩卖吹气娃娃之方式,系以登载于跳蚤杂志或报纸小启广告为之,而扣案之吹气娃娃亦仅以一塑料袋为包装,并无记载任何足以使人产生兴奋及性欲之文字,其交易方式亦仅属买卖双方私下为之,由此足认不仅系争吹气娃娃并无鼓动他人兴奋情欲,且购买者尚属少数之特定人,就刑法妨害风化相关规定而言,其既着重于处罚侵害社会法益之人,贩卖吹气娃娃者,其贩卖行为,并未有任何行为煽动他人情欲之文字或图画,亦未告使购买者得公然使用,而就买入者,多以带回私下自行使用,则就买卖双方而言,并无任何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自无侵害任何社会法益可言,若论以刑法之罪刑,显非允当。
四、综上所述,本件被告虽有贩卖吹气娃娃之行为,然就法律面、生理面、社会面及侵害法益面而言,均难认定吹气娃娃为猥亵之物品,自与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之构成要件不符,此外,复查无其它事证足以证明被告所贩卖之物品为猥亵物品,自应为无罪之谕知。至有关吹气娃娃或其它供男女使用为宣泄性欲之情趣物品,现今并无明确之主管机关予以管理,对于所制造或进口之上开物品种类、贩售对象、材质是否对人体有所影响等情形,应尽速由主管机关制定相关法令予以管理。
五、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判决如主文。
我李敖骂了三十多年的法官,极少法官被我赞美过,可是,做这篇判决书的法官郑堤升,我却要特别赞美他,赞美他做了这样开明的判决,提升了我们的视界与方向。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位法官在判决书最后,曲终奏雅,来了一段与被告无关的议论,他写道:「至有关吹气娃娃或其它供男女使用为宣泄性欲之情趣物品,现今并无明确之主管机关予以管理,对于所制造或进口之上开物品种类、贩售对象、材质是否对人体健康有所影响等情形,应尽速由主管机关制定相关法令予以管理。」这段尾语,太有建设性了,他真是用心良苦又含意深长的法官哟!(1999/11/17)
991118
· 章孝严「急流勇退」?
「联合报」今日社论,以「章孝严应拒绝出任总统府秘书长」为题,指出:「章孝严的处境,正是许多国民党高层党政大员的处境。他们完全失去了自主性,不能响应良知的呼唤,亦不能反映民意的期望,只能作为执行当局意志的一颗棋子。正因他们不能自由地判断与选择,所以他们往往不能『做对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而只能勉力『把事情做对』(do the things right),并以此为能事。因而,像章孝严这类的人,连闭着眼睛打压『连宋配』、睁一眼闭一眼玩弄『延任案』,及玩一场假情假义的云林补选这类的事情,他们都敢作、都肯作,而且作得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正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人格的矜持,失去了响应民意的能力,所以在他们眼里根本看不到如此胡作非为会给党及国家带来什么危机。这种本事,正是章孝严这类人物能够维持至今日的原因,但也是国民党落到今天这种地步的原因。章孝严再也玩不下去了。绝非缘于他在技术层次的操作不佳,而只是因为,像『延任案』及『补选案』这类的事情,在理念上根本不能被社会所接受,且在实务上亦根本不可能出现正面的效应。今天倘若要将全部的责任怪罪到章孝严这类技术层次的操作问题,那不但是倒果为因,而且简直是想拉章孝严来顶罪了!」
「联合报」的结论是:「章孝严应当拒绝出任总统府秘书长。总统大选已经迫在眉睫,国民党竟在这个敏感时段将主持辅选操盘的党秘书长调职;不论国民党如何解释这个人事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必是认为章孝严对选情是一个负数。章孝严面对这样的政治评价,实在应当急流勇退,不宜再转任总统府秘书长。」「章孝严现在或会觉得,为了方便国民党明天处置宋楚瑜,所以当局必须先调整他的职位,以免给宋留一个箭靶。章孝严若到了这个时候还有这种自我安慰的想法,那就是一错再错了。这几年来,国民党内有太多前例,陷入政潮中者将自己的人格空间压缩到最后地步,而最后却仍不能换得政治生命的幸存;以章孝严目前的处境而言,似乎也即将步此后尘。章孝严若婉拒出任总统府秘书长,或许能为自己维持最后一点自尊;如果仍将自己作为他人手中的一颗棋子,一切就再也由不得自己了。
在我看来,「联合报」劝章孝严「急流勇退」,其实是对牛弹琴。「联合报」的最大错误是它根本误判了跟着国民党走的知识分子的基本性格。能「急流勇退」的人,首先得不「勇进」才成,而跟着国民党走的知识分子,当初都是「勇进」者,他们已像出卖灵魂给魔鬼的浮士德,又何来「急流勇退」的能力呢?三十六年前,在美国新闻处副处长司马笑(John
Alvin Bottorff)的家里,前国民党外交部长叶公超就向我说,他加入国民党,原希望他两脚踩到泥里,可以把国民党救出来,结果呢,他不但没把国民党救出来,反倒把自己陷进去,言下不胜悔恨。一九七七年,他约我到他家,他的悔恨,溢于眉宇外,又加上衰老了。中国知识分子想同国民党合作、想做官,下场一至于此!第一流的知识分子如叶公超者,都下场如此,又何况不入流的章孝严呢?「联合报」对章孝严的期勉,完全看错人了!(199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