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相互抵销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企业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2.企业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为简化结算,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往来款项定期以净额结算。这种情况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净额列示相关的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
在理解抵消条件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1.抵消权是债务人根据合同或其他协议,以应收债权人的金额全部或部分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在少数情况下,债务人可能拥有以应收第三方的金额抵销应付债权人的金额的法定权利,前提是三者之间签有明确赋予债务人抵销权的协议。
2.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执行权的存在,本身并不足以构成互相抵消的基础。在企业确实打算行使这项权利或同时结算时,以净额为基础列报资产和负债能更恰当地反映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以及这些现金流量承受的风险。
企业拥有相互抵销权但并不打算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的,该项权利对企业信用风险的影响应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的情形
1.将几项金融工具组合在一起模仿成某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例如将浮动利率长期债券与收取浮动利息、支付固定利息的互换组合在一起,模仿或“合成”为一项固定利率长期债券。这种组合内的各单项金融工具形成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作为某金融负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担保的金融负债抵销。
3.企业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多项金融工具交易,同时签订“总抵销协议”。根据该协议,一旦某单项金融工具交易发生违约或解约,企业可以将所有金融工具交易以单一净额进行结算,以减少交易对手可能无法履约造成损失的风险。如果只是存在这种总抵销协议,而交易对手尚没有违约或解约,则不能说明企业已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互抵销的条件。
4.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不能与相关保险责任准备金抵销。
5.金融工具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具有同样的基础风险(例如,远期合同或其他衍生工具组合中的资产和负债),但涉及不同的交易对手,不能相互抵销;
6.债务人为解除某项负债将一定的金融资产进行托管,但债权人尚未接受以这些资产清偿负债,例如偿债基金安排,不能将相关金融资产和负债相互抵销;
7.导致企业发生损失的事项而承担的义务,预期可根据保险合同向第三方索赔而得以补偿,不能相互抵销。
二、金融工具一般信息披露要求
企业在披露金融工具(包括已确认和未确定的金融工具)信息时,应当根据所披露金融工具的性质和特征将金融工具进行恰当归类,同时还应提供足够的信息使之与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反映的信息有机地联系起来。例如,在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披露时,应当将其归为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和以其他基础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又如,对衍生工具进行披露时,也应当将其恰当归类,如按外汇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等归类。
(一)企业应当披露编制财务报表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计量基础等信息,主要包括:
1.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指定的依据;
(2)指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性质;
(3)指定后如何消除或明显减少原来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企业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说明。
2.指定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3.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以及计算确定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所使用的具体方法。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得和损失的计量基础。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6.其他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政策。
【例38一4】某金融企业20×57年年报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有关的会计政策作了如下披露: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符合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标准的金融工具(不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此类,公司管理层也将其作这类指定:
——公司的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此标准,公司所指定金融工具主要包括:
(1)发行的长期债券
若干已发行的固定利率长期债券及次级债务的应付利息,已与“收固定/付浮动”利率互换的利息“匹配”,并在公司利率风险管理策略正式书面文件中说明。如果这些债务证券仍以摊余成本计量,则会因为相关的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产生“会计不匹配”的现象。通过这项指定,公司将按公允价值对这些债券证券进行后续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合同项下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偾
这些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且内部报告给管理层时相关的管理数据也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在投资联结合同项下对客户负债的计量,按联结合同项下资金所购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应该对客户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在投资联结合同以外的其他投资合同项下对客户的负债却以摊余成本计量。如果对与客户负债相关的资产不直接指定,则这些资产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而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总体上看,难以真实地反映对客户负债与相关资产的风险对冲关系。因此,公司将投资合同项下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使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于利润表中在同一项目下列示。
——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咯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偾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根据此项标准,为履行公司保险合同项下的负债而持的某些金融资产是此类被指定金融工具的主要项目。公司有正式、书面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文件明确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管理这些金融资产,其中考虑了这些资产与相关负债之间存在分散市场风险的关系。有关这些金融资产的报告也会报告给管理层。而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些金融资产与这些保险业务适用的监管规则下的监管报告要求是一致的。
——该项指定运用于某些包含一项或一项以上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工具,其中嵌入的衍生工具会重大地改变该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形成方式。公司拥有的这类金融工具包括发行的债务工具和持有的债券证券等。
公司对上述公允价值指定,一经作出,将不会撤销。
(二)企业应当披露下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L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其他金融负债。
(三)企业将单项或一组贷款或应收款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资产负债表日该贷款或应收款项使企业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金额,以及相关信用衍生工具或类似工具分散该信用风险的金额。其中,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2.该贷款或应收款项本期因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相关信用衍生工具或类似工具本期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及自该贷款或应收款项指定以来的累计变动额。
【例38一5】某商业银行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有关的信息披露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和垫款:
——截止20×67年12月31日使企业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3696300
——信用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35410
(四)企业将某项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该金融负债本期因相关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
2.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到期日按合同约定应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
【例38一6】某商业银行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有关的信息披露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表38一2 金额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指定的金融负债
20×67年公允价值变动额
因相关信用风险变化
引起累计变动额
(1)投资合同项下对客户的负债
l04 356
123 119
(2)发行的普通债券
1 236 358
1 034 610
(3)发行的次级债券
3 693 000
3 000 600
合 计
5 033 714
4 158 329 20×67年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超过到期日按合同约定应支付金额58 300万元。
(五)企业将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使该金融资产后续计量基础由成本或摊余成本改为公允价值,或由公允价值改为成本或摊余成本的,应当披露该金融资产重分类前后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和重分类的原因。
(六)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2.仍保留的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性质。
3.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披露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4.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披露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继续确认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七)企业应当披露与作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1.本期作为负债或或有负债的担保物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担保物有关的期限和条件。
(八)企业收到的担保物(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在担保物所有人没有违约时就可以出售或再作为担保物的,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 所持有担保物的公允价值。
2.已将收到的担保物出售或再作为担保物的,披露该担保物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是否承担了将担保物退回的义务。
3.与担保物使用相关的期限和条件。
(九)企业应当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详细信息,包括前后两期可比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数、本期转回数、期末余额之间的调节信息等。
【例38一7】某国内上市商业银行对客户贷款及垫款相关减值损失准备作出如下披露(金额单位:万元):
A. 减值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表38一3 金额单位:万元
20×37年 20×48年
1月1日
208 000
55 860
本年/期计提
9 500
6 100
贷款和垫款因折现值上升导致转回
(1 900)
(500)
本年/期转出
(3 500)
(400)
本年/期核销
(58 000)
(6 300)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2 110
650
其他因素导致的转回——因出售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100 000)
—
——因出售向一家被投资公司发放的贷款和垫款
(350)
—
12月31曰
55 860
55 410
B.20×37年度客户贷款及垫款及准备
表38一4
20×37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以组合方
式评估减
值损失准
备的贷款
和垫款
其减值损
失准备按
组合方式
评估
其减值损
失准备按
个别方式
评估
总额
已减值贷款
和垫款占贷
款及垫款总
额的百分比
发放给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总额:
——金融机构
2 000
—
—
2 000
—
——非金融机构客户
1 900 000
52 000
33 000
1 985 000
4.28%
合计
1 902 000
52 000
33 000
1 987 000
4.28%
减:.
对应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的减值
损失准备
——金融机构
(20)
—
—
(20)
——非金融机构客户
(20 000)
(13 800)
(22 040)
(55 840)
合计
(20 020)
(13 800)
(22 040)
(55 860)
发放给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净额:
——金融机构
1 980
—
—
1 980
——非金融机构客户
1 880 000
38 200
10 960
1 929 160
合计
1 881 980
38 200
10 960
1 931 140
C.20×48年度客户贷款及垫款及准备
表38一5
20×48年12月31日
已减值贷款及垫款
以组合方
式评估减
值损失准
备的贷款
和垫款
其减值损
失准备按
组合方式
评估
其减值损
失准备按
个别方式
评估
总额
已减值贷款
和垫款占贷
款及垫款总
额的百分比
发放给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总额:
——金融机构
600
—
—
600
——非金融机构客户
2 100 000
53 000
33 000
2 186 000
3.93%
合计
2 102 600
53 000
33 000
2 186 600
3.93%
减:.
对应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的减值
损失准备
——金融机构
(10)
—
—
(10)
——非金融机构客户
(19 490)
(14 100)
(21 810)
(55 400)
合计
(19 500)
(14 100)
(21 810)
(55 410)
发放给下列客户的贷款及垫款净额:
——金融机构
590
—
—
5900
——非金融机构客户
2 080 510
38 900
11190
2 130 600
合计
2 081 100
38 000
11190
2 131 190
(十)企业应当披露与违约借款有关的下列信息:
1.违约(本期没有按合同如期还款的借款本金、利息等)性质及原因。
2.资产负债表日违约借款的账面价值。
3.在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就违约事项已采取的补救措施、与债权人协商将借款展期等情况。
(十一)企业应当披露与每类套期保值有关的下列信息:
1.套期关系的描述。
2.套期工具的描述及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3.被套期风险的性质。
(十二)企业应当披露与现金流量套期有关的下列信息:
1.现金流量预期发生及其影响损益的期间。
2.以前运用套期会计方法处理但预期不会发生的预期交易的描述。
3.本期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额。
4.本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5.本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直接计入预期交易形成的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初始确认的金额。
6.本期无效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十三)对于公允价值套期,企业应当披露本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十四)对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企业应当披露本期无效套期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十五)企业在披露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信息时,除非这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短期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者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否则应当按照每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披露下列公允价值信息:
1.确定公允价值所采用的方法,包括全部或部分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采用估值技术等。采用估值技术的,按照各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分别披露相关估值假设,包括提前还款率、预计信用损失率、利率或折现率等。
2.公允价值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而该估值技术没有以相同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开交易价格和易于获得的市场数据作为估值假设。这种估值技术对估值假设具有重大敏感性的,披露这一事实及改变估值假设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披露采用这种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的本期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数额。
企业在判断估值技术对估值假设是否具有重大敏感性时,应当综合考虑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适用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情形)等因素。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应当以总额为基础披露(在资产负债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净额列示的除外),且披露方式应当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比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
企业在作上述披露时,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其计量不是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而是采用更公允的相同金融工具的公开交易价格或估值结果计量的,应当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类别披露下列信息:
1. 在损益中确认原实际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形成的差异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该项差异的期初和期末余额。
【例38一8】某商业银行在附注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作了如下披露(金额单位:万元):
A.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下表列示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包括了那些在资产负债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同时,在该表后,对相关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作了说明。
表38一6 金额单位:万元
20×58年12月31日
20×47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未实现利
得(损失)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未实现利
得(损失)
现金及存放同业款项
540
540
600
60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 360
3 360
3 540
3 540
拆出资金
30 030
30 020
(10)
22 020
22 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 930
49 930
38 950
38 950
衍生金融资产
33 380
33 380
15 900
15 9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 440
40 450
10
35 710
35 710
应收利息
3 010
3 010
2 830
2 830
客户贷款及垫款
97 000
97 060
60
93 220
93 360
1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3 380
33 380
28 460
28 46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0
120
70
70
负债
同业存放款项
12 430
12 430
12 000
1 2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7 730
7 730
6 150
6 150
拆入资金
3 030
3 030
2 390
2 39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8 860
18 860
17 100
17 100
衍生金融负债
96 300
96 300
69 300
69 300
卖出回购证券款
47 850
47 850
42 260
42 260
吸收存款
45 150
45 150
37 610
37 610
应付职工薪酬
33 770
33 770
30 37
30 37
应交税费
11 740
11 740
6 580
6 580
应付利息
1 330
1 330
1 630
1 630
应付债券
36 860
36 990
(130)
34 530
34 640
(100)
小计
(70)
30
税前在所有者权益中反映的未实现利得(损失):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的衍生工具
未在收益表中确认的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
110
(90)
(50)
100
(40)
90
说明: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清偿的金额。对于活跃市场中的金融工具,本银行将市场价格或者市场利率作为其公允价值最好的证据,以此确定其公允价值。
但是,本银行持有或发行的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不存在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对此,本银行采用现值或其他估值技术来确定这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无论是采用现值还是其他估值技术,均考虑了资产负债表日与所估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市场情况。
估值技术通常应用于场外交易(0TC)的衍生工具、未上市的交易资产或负债组合,以及未上市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银行最常用的定价模型和估值技术包括:以现值为基础的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期权定价模型(如Black- Scholes以模型或以其为基础的创新模型等),以及信用模型(如违约率模型或信用价差模型等)。
本银行使用这些技术估计的价值,显著地受到模型选择和内在假设的影响,如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流入时间、折现率、波动性和信用风险等。
以下是本银行用于确定上表所列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方法和重要假定:
(1)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已作为抵押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衍生工具,以及为了交易目的而发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参照其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则其公允价值应以定价模型或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估值技术确定。对于这些项目,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参照其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不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应以定价模型或其他被普遍认可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等于这些项目的账面价值。
(3)活期存款和没有具体到期日的储蓄账户的公允价值,假定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如存款人要求支取即应付的金额。通知存款的公允价值,不低于存款人要求支取时应付金额从可支取的第一天起进行折现的现值。
(4)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大致相等。因此,仅就浮动利率贷款而言,其公允价值不反映其信用质量的变化,原因是其减值损失的影响已通过为其确认的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单独作了确认。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固定利率贷款和抵押贷款的公允价值,通过比较这些贷款发放时的市场利率与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发放类似贷款所能获得的利率确定。贷款组合中的各项贷款的信用质量变动在确定该贷款组合的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原因是其减值损失的影响已通过为其确认的贷款(信用)损失准备单独作了确认。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
第一,本银行在作上述公允价值披露时,如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附有利息,其应计利息包括在金融工具账面价值中。
第二,本银行一致地运用了上述估值技术和假定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但是,由于其他机构在运用估值技术估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也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方法和假定。因此,所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
第三,上表没有反映非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固定资产、商誉、预付和非应计利息等)的公允价值。
第四,本银行的几乎所有延期信贷承诺均采用浮动利率。相应地,本银行不存在由这些承诺有关的利率波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重大风险。
第五,本银行的固定利率、发行的中长期票据和中长期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大部分由衍生工具套期。其中,衍生工具又主要是利率互换,具体说明见附注Xl。没有具体到期日的资产负债头寸中内含的利率风险,也运用衍生工具作了套期,具体以银行管理层对其平均现金流量和重定价方式的判断为基础。
用作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具体金额见上表。当固定利率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在公允价值套期中以衍生工具套期时,该固定利率金融工具或被套期的那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仅以与利率风险有关的公允价值反映,没有考虑信用风险因素,具体说明见附注X2;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的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说明见附注X3,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至本报告期末,尚未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开市场价格或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1)对于交易性证券和挂牌交易或以其他方式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以及其他在活跃市场上挂牌交易的其他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直接根据其挂牌的交易价格确定。
(2)对于那些不能以公开市场价格直接取得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或者模型确定,其中所使用的假定以资产负偾表日可获得的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为基础。绝大多数OTC衍生工具、许多尚未上市的工具以及其他没有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项目,其公允价值就是这样确定的。
(3)对于小部分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能根据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或间接地运用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为假定的估值技术或模型确定。通常情况下,因私募方式取得的未上市证券投资就属于这类金融工具;另外,一些复杂或结构化的金融工具,也属于这类金融工具。对于这些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间接地运用估值技术或模型估计,所使用的假设或参数根据当前市场条件进行合理的推定后确定。
下表列示了确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或方法:
表38一7 金额单位:万元
20×58年12月31日
20×47年I2月31日
公开市场价格
估值技术——可观察到的市场变量
估值技术——不可观察到的市场变量
合计
公开市场价格
估值技术——可观察到的市场变量
估值技术——不可观察到的市场变量
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320
22520
90
49930
22840
16010
100
38950
衍生金融资产
1360
31340
680
33380
3400
9050
3450
159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000
15000
5380
33380
13600
6460
8400
28460
资产合计
41680
68860
6150
116690
39840
31520
11950
83310
交易性金融负偾
17120
1740
18860
16130
970
17100
衍生金融负债
26000
50200
20100
96300
980
27010
2380
30370
负债合计
43120
51940
20100
115160
17110
34560
2380
54050
C公允价值对重大假设改为合理可能替代假设的敏感性
1.本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有些完全是按活跃市场上公开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确定的,也有一些全部或部分是根据将非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为基础的假设运用于估值技术或模型确定的。用于后者所指情形中的模型,在确定使用之前,经过了严格的内部确认程序。
2.估值技术可能会存在不确定性,其源于所选用的特定模型、所使用参数数值的大小、所使用的市场不可观察数据的范围,也可能源于影响估值的其他因素,比如流动性。为充分反映这种不确实性,应进行估值调整,并将调整金额从根据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中扣除。
3.根据本银行运用的控制及程序性保护措施,管理层认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运用模型或其他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以及在利润表中列示的该公允价值变动具有合理性,而且是资产负债表日本银行作出的最佳估计。
4.将合理可能的替代假设运用于估值模型会产生潜在影响,其定量情况为:
(l)20×47年12月31日:
使用不利假设,公允价值减少最大金额为1 094 00万元
使用有利假设,公允价值增加最大金额为117 600万元
(2)20×58年12月31日:
使用不利假设,公允价值减少最大金额为57900万元
使用有利假设,公允价值增加最大金额为92 700万元
本银行在确定合理可能的替代假设时运用了相当多的职业判断。对于以模型为基础的估值,本银行通过提高(针对不利假设)或降低(针对有利假设)适用的置信水平,使合理可能的替代假设的估值技术,与确定估值调整所使用的技术保持一致。改变假设时,假定不同金融工具与模型之间的相关影响非常小。
D.运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本期发生的变动
本银行20×47年12月31日和20×58年12月31日的交易净收益总额分别是799 600万元和490 200万元,其代表了在不同经营活动中交易的一系列工具的净经营成果(包括外币折算形成的汇兑损益),既有已实现的部分,也有未实现的部分。未实现的收益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确定,既包括根据活跃市场中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确定的公允价值,也包括使用估值技术等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