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变是统治阶级内部政治斗争的一种重要手段。翻开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册,章章节节都可以看到政变之术的阴影。
一次次皇袍加身,一顶顶王冠落地,多少件宫闱秘闻,多少个冤魂升天……都不过是政变之术略施锋芒的结果。诡秘阴险、毒辣狰狞的政变之术,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独特的印迹。
政变的特点
政变不同于其他政治斗争手段。它是由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所发动,以夺取最高统治权为目标,采用非常手段,在较短时间内,以较小的代价,迅即完成政权的更迭。政变的这些基本特点,使其与一般的社会革命、军事暴乱、人民起义等等有着明显的区别。
中国古代的政变,主要有如下特点:第一,就政变的目标而言,一般表现为直接夺取君位。
与其它一般的权术手段不同,政变的着眼点不在于一城一地、一官一职的争夺,也不在于一毁一誉、一生一死的得失。
政变从开始策划的时候起,就是直接把君位视为猎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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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最高的统治权集中为君权。君主独裁,“朕即国家”。
君主对人民、臣属以及皇族其他成员拥有生杀予夺之权。
天下所有财富,归君主支配,君主的“金口玉言”
,便是法律。
高度集中的君权,使觊觎者垂涎。君权的争夺,便成为皇族成员之间以及统治阶级内部不同政治集团之间政治斗争的焦点。
正是出于争夺最高统治权的需要,政变之术才得以发明和发展。得君位者得天下,失君位者失天下。如此前景,激起了觊觎者的欲望和胆量。历代政变成功的先例,又使后世有了更多的跃跃欲试者。
第二,就政变的参与者而言,一般是统治集团的上层人士。
策划和发动政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绝非草头小民或普通官吏所能为之。从中国古代的政变来看,其参与者大致有三种情况。
一是皇族成员。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共同的世系血统,自以为有资格问鼎大宝。传统的宗法观念使他们通过政变成为新君主之后,更容易为社会舆论与民众心理所接受。中国古代的宫廷政变,多数是由皇族成员所发动或参与其间的,例如秦二世的“沙丘之变”
、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
、明英宗的“夺门之变”等等。
二是天子近臣。这部分人主要由宦官、外戚以及君主的亲信心腹所构成。他们同旧君主有着密切的关系,当面临着即将失宠或旧君主即将亡故的时刻,便企图通过政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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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立扶植新的君主,借此改换门庭,保持和提高自己的权势地位。在东汉后期和唐代末年一系列新君主登位过程中,天子近臣们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是朝廷权臣。这部分人既包括执掌实权的朝臣,也包括手握重兵的悍将。
他们或是“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
①,企图推翻旧君主,自己取而代之,其中的成功者有北宋赵匡胤之辈,失败者则有西汉韩信者流;或是通过政变,开创新的王朝,即使本人不可能成为新君主,至少也可跻身于“开国元勋”之列;或是策划改变继承位序,拥戴年幼或懦弱的新君主上台,以便自己成为执掌权柄的辅佐大臣。
以上三类人员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的利害关系。
在政变对立的双方阵营中,都各有三类人员参与其中。
第三,就政变的手段而言,一般具有冒险性和诡秘性的特点。
在封建社会中,弑君篡位是大逆不道之事,历代封建法律无不将其列为极刑之首。秦代的“谋反”罪,要处以“具五刑”
、“夷三族”的酷刑②。汉代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对君主可能造成一些假想的危害,亦构成死罪。因诅咒君主而处以腰斩者,《汉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③。自北齐开始,直至明清,“谋反”始终是“十恶不赦”中的“首恶”
,处刑极为严酷。清律规定:凡谋反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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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④。
杀身灭族的前景,使政变的发动者们不能不望而生畏。
不到万不得已或利令智昏,政变不会轻易发动。一旦政变开始策划并实施,他们也就将生死置之度外,破釜沉舟,志在必得,这就造成了政变之术具有冒险性特点。西汉中期权臣霍光曾发动了一场成功的宫廷政变,废黜了即位不久的新君刘贺。关于这场政变进行过程中的紧张气氛,《汉书》中有不少绘声绘色的描写。政变密谋策划时,预闻者“惊惧,不知所言,汗出洽背,徒唯唯而已”
⑤。朝廷公议时,“群臣皆惊愕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霍光的死党持剑进行威胁:“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
⑥若干年后,霍光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后怕不已,“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
‘“
⑦可见,即使是在双方力量对比相当悬殊的情况下,强大的一方要发动政变仍须冒极大的风险。
既有风险,就须保密。政变往往是在诡秘的情况下策划并实施的。唐中宗死后,其侄李隆基发动政变。虽然他在政变成功后,暂时将皇位拱手让给了自己的父亲唐睿宗李旦,但在政变策划实施过程中,他对李旦也严格保密,生怕事泄后“吾计失矣”
⑧。政变之术的诡秘性,于此可见一斑。
诡秘不仅是为了保证政变的顺利进行,有时也是为了对政变在道德上进行掩饰。一些政变之术由于过于卑鄙,为人们的道德观念所不齿,即使在政变成功后,新君主也会闭口缄言,对其手段秘而不宣。于是,史籍中只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真相难以细究,成为后世史家迷惑难解的千古之谜。
宋太祖赵匡胤之死,便是其中一例。宋太祖与其弟赵光义(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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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宋太宗)夜饮,“宦官宫妾悉屏之,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可胜之状”。
饮酒结束,已是“禁漏三鼓”
,宋太祖以斧玩雪,“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
“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更,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
⑨。
“帝(太祖)
崩“的结果,自然是赵光义登位。如此神秘的烛影斧声,是否是一次诡秘的政变呢?是邪?非邪?只能说:又是一个千古之谜。
第四,就政变的时机而言,一般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政变屡屡发生于在位君主临终之际和即位君主君位尚未稳固之时。
例如在秦始皇刚刚死去时、武则天临终之际、西汉昌邑王刘贺即位27天后、唐殇帝即位的第14天,均有政变发生。这种时刻,为既定的继承人、企图改变既定位序的其他继承人以及在未定状态下的诸多可能的继承人,均提供了合法继位或非法夺位的机会。由于这种时刻事前难以准确把握,政变往往随着事态的变化和机会的突然降临而骤然爆发。当然,这并不排除另一种情况:长期预谋,早有准备,耐心等待或积极创造有利的机会,在位君主死亡的本身,也许就是政变的结果之一。
此外,一代豪杰的君主的庸懦子孙或年幼无知的新君一旦登位,也是诱发政变的一种时机。唐代统治者曾深有感触地说:“良古草创之主,至于子孙多乱”
,其原因一方面是“幼主生长深宫,少居富贵,未尝识人间情伪、理国安危”
,另一方面则是“功臣子弟多无才行,藉祖父资荫,遂处大官,德义不修,奢纵是好”。在“主即幼弱、臣又不才”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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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思报效、翻行弑逆”的事情,显然是不足为怪的AB.第五,就政变的后果而言,一般具有“成者王侯败者贼”的必然结局及其相应的道德评价倾向。
政变有成功有失败。成功者一举跃入龙门,成为新主或拥立新主的功臣;失败者身触“谋逆”之律,成为“乱臣贼子”。除此之外,极少有第三种下场。政变未遂而又能安然无恙者,极为罕见。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对于政变的历史道德评价,也存在着同样的倾向。政变的成功与否,政变成果的巩固与否,成为封建正统观念评价政变者的最主要的标准。
政变成功者,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恶劣,动机多么可耻,手段多么卑鄙,仍然不失有开国“英主”
,的桂冠;政变失败者,则不论其政变的性质多么进步,动机多么“高尚”
,手段多么“光明正大”
,都难以逃脱人们对于“逆臣”的谴责;政变一时得手旋即又复失位者,因其王祚短促,新的帝系血统尚未得到社会传统心理的认可,所以只能蒙受“僭主”的恶名。
政变的类型
中国古代的政变,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王室内乱式的政变,新君主取代旧君主,旧王朝及旧君主的血统世系未变。
二是改朝换代式的政变,新王朝取代旧王朝,从而建立新的君主血统世系。三是社会革命式的政变。不论王朝的名号和君主的血统世系是否改变,新君主的即位,即标志着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和一个新的历史时代的开始。
前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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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特定的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同政治集团和个人之间权力再分配的斗争;而后一种类型,则是阶级斗争的一种特殊手段。
王室内乱式的政变,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发生的次数最多,生存的历史最长。上起奴隶制时代,下迄明、清,自始至终未有绝迹。
王室内乱的发生,有其必然性。自奴隶制时代开始,实行君位嫡长子继承制,封建制时代沿用未变。这种制度虽然确立了君位继承的合法原则,但在实施中却面临着各种复杂的情况。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有识之士,从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极力主张传位“以贤不以长”
,这与“立长不立贤”的宗法观念产生了对立。这种争论,往往成为改变既定继承位序的借口。在位君主对待自己众多的妻妾子女亲疏喜恶有别,宠姬之爱子自然有着更多的继位的希望,但同时也更容易受到其他“龙子龙孙”们的嫉恨。专权的君主贪恋权柄,“君老而晚置太子”
,储君的名分未能尽早确定,亦易引起有意者的非分之想。诸位皇子的周围,各有一批阿附的权贵近臣,纵使皇子本人庸懦无大志,也难免在野心家的鼓动下怦然心动。以上种种情况,都潜伏着宫廷政变的危机。
王室内乱大多发生在旧君主“驾崩”前后。越是享国年久、威权素著的君主,身后出现的权力真空越大,因而越是容易出现激烈的宫廷政变。
春秋前期的齐桓公,在位40多年,九合诸侯,称霸天下,可谓一世英雄。
待齐桓公刚刚咽气,诸公子各树党羽,相攻争立,“内宠杀群吏”
,“以故宫中空,莫敢棺”
,齐桓公的尸体在床上停放了67天,身上的蛆虫爬出了门外,竟然也无人收葬AC.赫赫大名的女皇武则天,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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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叱咤风云整整半个世纪。
自她晚年病重被迫退位后,骨肉相残的宫廷政变接二连三地发生。
短短8年间,历经中宗、殇帝、睿宗、玄宗,君位四易其手。每一次易位,都是一场血腥政变的结果。
类似齐桓公和武则天身后所发生的事件,哪一朝、哪一代的历史中都有记载。
宫廷内乱是剥削阶级极端自私和凶恶残酷本性的集中暴露。在权力之争面前,丝毫没有什么骨肉亲情。秦二世即位之初,即“行诛大臣及诸公子”
A D .武则天身后的一系列宫廷政变中,充满了子逼母、父诛子、妻鸩夫、女弑父、兄害弟、侄除姑之类的丑闻。李隆基诛灭中宗皇后韦氏,韦氏家族凡身高“马鞭以上皆斩之”
A E .西晋的“八王之乱”
,司马氏自相残杀,几乎造成了皇族的灭绝。通过这些血腥的屠杀,新君主扫除了自己即位的障碍以及对君位潜在的威胁。
改朝换代式的政变,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期之前多有发生,尤其是在割据分裂的状况下(例如魏晋南北朝和五代时期)
发生更为频繁。宋代之后,此类政变基本绝迹。这与封建专制主义特别是皇权的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的激化以及宋明理学对于人们观念形态上的毒化作用不无关系。
此类政变的主角,大多是由前朝的权臣悍将来扮演的。
他们或缘祖荫,或因军功,或凭才干,或恃实力,在发动政变之前,即已掌握了朝政实权。在位君主早已大权旁落,形如傀儡。王朝的更迭,只不过是在合适的时机,履行一道正式手续罢了。王莽取代西汉政权、曹丕取代东汉政权、司马氏以晋代魏、赵匡胤以宋代周,都是此类政变的实例。
实行“僭篡”的权臣,与旧君主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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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取得封建法统认可的合法继位权。正因为如此,此类政变不同于王室内乱,突发性较少,尽管实施政变的时间不会很长,但事先往往经历了一段长时期的苦心经营,积累名望权势,制造各种舆论,以便造成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形势。
王莽在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即为大司马,开始执掌朝政。其后,历经成帝、哀帝、平帝、孺子婴诸朝,“爵为新都侯,号为安汉公,官为宰衡、太傅、大司马,爵贵、号尊、官重,一身蒙大宠者五”
A F ,权势声望日隆。
他采用种种权术手段,沽名钓誉,伪造“天意”
,培植党羽,诛灭政敌,毒死平帝,册立年仅2岁的孺子婴为傀儡,攫取“摄皇帝”
、“假皇帝”的名号,……经过这一系列的步骤,为实施政变,正式完成政权的转移,铺平了道路。初始元年(公元8年)
,王莽废黜孺子婴,正式称帝,改国号为新。从王莽执政到即真为帝,其间长达16年之久。曹魏末年,司马氏专权。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司马炎一家三代四人,先后废黜或杀害魏帝曹芳、曹髦、曹奂。
自司马懿于嘉平元年(公元249年)杀曹爽、专国政之时起,至司马炎于咸熙二年(公元265年)
废曹奂、正式代魏称帝,其间也经历了16年的漫长时光。
在改朝换代式的政变中,权臣与废君之间力量对比十分悬殊。早已成为傀儡的废君,命运为他人所摆布,很难阻止王朝更迭的发生,也无力对新君构成有效的威胁。在这种并非势均力敌的斗争中,强者出于其它的意图,有时也会表现出一种“宽宏大量”。胜券在握的新君主,无须从肉体上消灭毫无反抗能力的旧君主;王朝的更迭,更多的是采用“禅让”的方式;失位君主的身家性命,或能苟免。
王莽代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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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帝孺子婴为定安公;曹氏代汉,封废君献帝为山阳公;司马氏代魏,封废君曹奂为陈留王;赵匡胤代周,封废君恭帝为郑王,等等。这同血腥署杀的王室内乱稍有区别。
“宽宏大量”
毕竟是有限度的。
西汉废帝孺子婴两岁即位,同年被废。其后,虽仍贵为“定安公”
,但实际上始终被王莽所软禁,“常在四壁中”
,不得有所见,不得与人语。年长后,成为“不能名六畜”的低能儿AG.南朝刘宋顺帝刘准被南齐高帝萧道成废黜后,封为汝阴王。这位被软禁的废君唯恐被暗中鸩杀,每日“自煮食于床前”
A H ,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刘宋皇族也在劫难逃,“宋之王侯,无少长,皆幽死矣”
A I .大权旁落的君主,为了夺回权力或避免被废黜的下场,也会利用政变的手段来对付“擅权逆篡”的权臣。年幼的君主成年后,“亲政”与“辅政”的矛盾,亦常常付诸政变来解决。
此类政变的成功者,如秦王嬴政诛灭吕不韦、清代康熙帝拘捕权臣鳌拜等;失败者则如汉献帝谋除曹氏、魏帝曹髦谋除司马氏等。
在这种权力争斗中,在位君主处于劣势的地位,没有过人的胆略才干,没有精心的策划准备,只凭一时意气用事,政变很难取得成功。魏帝曹髦为司马昭所挟制,忿然而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于是亲帅“僮仆数百,鼓噪而出”
,企图攻打司马昭的府第。以临时拼凑的乌合之众,与重兵在手且早有预谋的权臣悍将相抗衡,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
这场以卵击石的轻率政变,迅即破产。
曹髦本人被司马昭的部将所刺,“刃出于背”
,一命呜呼AJ.社会革命式的政变,在中国古代史上只发生在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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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际的特定历史时期。此类政变,实际上是不采取社会革命方式的社会革命。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通过政变推翻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旧君主,而后完成新旧社会制度的变革。
这种变革方式,较之大规模的长时间的武装的社会革命,可以用较小的代价,较短的时间,迅即取得革命的成功。春秋晚期的鲁国“四分公室”
、晋国“三家分晋”
、齐国“田氏代齐”
,都是此类政变的实例。
政变的手段
中国古代政变所采用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前代的政变手段,易被后世所仿效。新的政变事件,又不断地创造出了新的手段。有效、迅速、隐密、安全、表面合法化和道德化,能为社会舆论和民众心理所接受,这些都是决定政变采用何种手段时必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古代的历次政变中,常用的手段有如下几种。
政变常用手段之一:暗杀在隐密的状态下,直接将政敌从肉体上加以消灭,从而实现政权的转移,这是中国古代常见的政变手段。暗杀的目标,首先是在位君主。当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或者在继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者急于皇袍加身而迫不及待时,谋杀便成了迅即实现即位的有效捷径。野心勃勃的唐中宗皇后韦氏,企图早日临朝做第二个武则天,她的女儿安乐公主也幻想成为“皇太女”。
母女俩便在饼馅中掺放毒药鸩杀了做为丈夫和父亲的中宗。
当合法继承人的储君地位受到严重威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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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会导致政变的立即发作。隋代杨广利用阴谋手段得立为太子,其父隋文帝晚年颇悔,欲易太子。杨广先下手为强,派遣亲信张衡入宫“拉杀”病中的文帝,“血溅御屏,冤痛之声闻于外”
A K .杨广遂登大宝。
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是其他觊觎君位者谋杀的目标。刘宋末年,权臣萧道成为了减少政权更迭的阻力,竭力使傀儡皇帝断子绝孙,“恭帝每生男,辄令方便杀焉,或诱赂内人,或密加毒害,前后非一”
L B .西汉成帝的宠姬赵飞燕姐妹二人,欲已生子为太子,每逢其他姬妾生子,“子隐不见”
,皆被暗害。时有意谣曰:“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
L C .在位君主为防止政权易手,有时也会发动防患于未然的反政变,谋杀那些对君位造成威胁的权臣悍将。
西汉初年,皇后吕氏与丞相萧何密谋定计,以庆功会为名,将悍将韩信骗入宫中,谋杀于长乐宫钟室。类似的实例,多见于历代开国君主诛灭那些功高震主、才高危主的功臣。
尽管谋杀是一种简捷迅速的政变手段,但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首先,暗杀的策划者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绝不会为他人作嫁,他们事先必须肯定自己能够成为暗杀结果的直接受惠者,否则便不会贸然从事。毫无合法继承君位希望的人们,一般不会无端采用暗杀君主的手段。这就限定了暗杀策划者的范围。
其次,暗杀的对象大多身居高位,戒备森严,高度重视自己的安全。
例如明代崇祯皇帝即位之初,政局未定,形势微妙,“王(指崇祯)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大官庖也”。
L D 唐代权相李林甫“自见结怨者众,忧刺客窃发”
,“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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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关复壁,络板甃石,一夕再徙,家人亦莫知也“
L E .如此警觉,暗杀谈何容易。
没有合适的时机和条件,暗杀不会轻易成功。
这也限制了那些没有必须理由和成功把握的随意暗杀。
暗杀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
暗杀的策划者得手之后,一般都要极力掩盖暗杀的真相。
“暴崩”的死者仍然不失有“先皇”
应享的哀荣,皇袍刚刚加身的新君则用丧事的悲戚来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只有那些洞晓内幕的知情者预感到灭口的危险而惶惶不可终日。了解君主不可告人的隐秘,自然会对君主形成一种无形的威胁,这就意味着知情者本身的危险已迫在眉睫。曾经帮助隋炀帝杨广弑父登位的张衡,最终被杨广“赐尽于家”。
张衡早知不免于死,临死之际高声叹呼:“我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事关宫闱秘闻,在场者谁敢闻知?于是“监刑者塞耳,促令杀之”。
L F政变常用手段之二:兵变凶残的兵变不同于阴险的谋杀,它是在合法的借口下,公开地运用军事手段,逼宫弑君,实现政权的更迭。
兵变是公开的军事行动,无法掩人耳目,如果没有合法的外衣,则“名不正言不顺”
,容易失去号召力,得不到社会舆论的赞同和认可。中国古代兵变常常借用的“外衣”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驱除伪主,匡复社稷”。这种手法,通过否认在位君主的帝系血统,否定现政权的合法性,从而使兵变得到封建正统观念的认可。
西汉初年,专制的吕后“驾崩”不久,丞相陈平与太尉周勃等人发动兵变,诛灭诸吕,“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复共诛之,尊立文帝”
L 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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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成功的兵变结束将近100年之后,历史又演出了相同的一幕。年幼的汉昭帝刚刚即位,其兄燕王刘旦心怀不满,“谋为奸书,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传行郡国,以摇动百姓”。可惜刘旦并无陈平、周勃等人的才干,这场兵变以流产而告终。
刘旦本人的下场颇为可悲,奉旨“以绶自绞”
,临死前尚哀歌一曲:“归空城兮,狗不吠、鸡不鸣,横术何广广兮,固知国中之无人。”
L H二是“请除奸臣,以清君侧”。此种手段,在兵变的起始阶段以讨伐奸臣为旗帜,避免把矛头直接指向君主本人,从而使兵变师出有名,“义正词严”
,减轻舆论的阻力。然而,“项王舞剑,意在沛公”。兵变发动者的“创锋”所指,实乃君主身下的宝座,而非君侧之奸臣。在其真正的目的尚未达到的时候,即使奸臣已除、君侧已清,兵变仍然不会就此罢休。西汉吴王刘濞以“请诛晁错”为口实,发动了吴楚七国兵变。
汉景帝“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L I ,企图以此平息兵变。不料刘濞已称“东帝”
,连景帝的使者也不予接见。只是在刘濞军事失利、被斩首“驰传以闻”后,兵变才告平息。
明代初期,燕王朱棣发动兵变,“传檄天下,自比周公,上书帝阙,欲清君侧,呼忱日月,指誓河山”
,仿佛毫无觊觎君位之心。但实际上,朱棣“横贪天位”的野心,“早形于咨议”
,“久暴于路人”。当兵变成功、在位的建文帝被逐后,朱棣又经过一系列“南向让三、连章劝进”的表演,终于实现了皇袍加身的宿愿LJ.“清君侧”
,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手段被发明以来,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多次发挥了作用,特别是为王国或潘镇发动反对中央朝廷的兵变提供了合法的现成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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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天命转移,皇祚有归”。兵变的发动者经过长期的预谋和准备,声誉鹊起,羽翼渐丰,已拥有左右政局的实力,并造成了一种必然而归的形势。当此之时,兵变的发动者便无须借用“清君侧”之类的手段,而是直截了当地宣布旧王朝命数已尽和新君主理应登基。后周晚期,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掌握了统率禁军的实权。关于他出生时“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体有金色、三日不变”的神话,被广为宣传。书写有“点检作天子”的木板,也作为“天降符命”而被人发现。这一切,都预兆着一位新的“真命天子”即将降临人间。
经过周密策划,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推翻了后周政权,年幼的小皇帝周恭帝被迫禅位。尽管赵匡激假惺惺地“呜咽流涕”
,大作一番“违负天地、今至于此”的自我谴责,但这并不影响他立即“升崇元殿,服衮冕”
,做了北宋王朝的首任皇帝LK.此种手法,并非赵匡胤的发明。后周开国君主太祖郭威也是用同样的手段夺取了后汉的天下。
梁、唐、晋、汉、周五代的更迭,基本上都是通过兵变得以实现的。
这种兵变,以军事实力为后盾,所以多由兵权在握的将领和藩镇所发动。
后晋一位节度使就曾露骨地说:“天子宁有种耶?
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M B .但是,为了使兵变所建立的新王朝具有“受命相继”
的合法性,兵变的发动者们也不得不借助于“鼎革斯契,图箓有归”
,“天禄在躬,神器自至”
M C 一类堂而皇之的谎言。
四是浑水摸鱼、嫁祸于人。兵变的发动者有意造成一种混乱的局势,使自己以平息变乱的面目出现,趁火打劫,乱中取胜,然后将弑君谋逆的罪名推卸于他人,至于兵变成功的果实,当然留给自己享用。
南朝宋文帝打算废黜太子刘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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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劭闻讯后抢先发动兵变。
他以宫中发生兵变、“受敕有所收讨”为名,勒兵夜闯皇宫。
是夜,宋文帝与其亲信徐湛之,江湛等人议事,“至旦烛犹未灭”
,在“直卫兵尚寝”的情况下,三人一同做了刀下之鬼。刘劭兵变得手,随即倒打一耙,公开宣布:“徐湛之、江湛弑逆无状,吾勒兵入殿,已无所及,号惋崩衄,肝心破裂”
M D .兵变的受害者反被诬为兵变的发动者,而兵变的真正策划者摇身一变,却成了兵变的平息者。
如此这般,刘劭的即位便成为顺理成章之事。西晋惠帝皇后贾氏专权狠毒,为了翦除政敌,她与掌管禁军的楚王司马玮合谋,使惠帝下诏诛杀了辅政的汝南王司马亮等人。
政敌既除,贾后又以“伪造诏书、杀戮大臣”的罪名处死司马玮。此后,大权尽归于贾后。
政变常用手段之三:伪造遗诏伪造遗诏是有效的政变手段之一。
在君主专制的条件下,君主的个人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
在位君主的诏令,可以决定储君的置立与废黜。即使是“驾崩”了的君主,其临终遗诏对于君位的传授,仍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吞位争夺者们的命运,系于一纸轻飘飘的“先帝遗诏”。
生死攸关,诱使了多少阴谋家在“遗诏”问题上大做手脚。
中国古代历代君主的遗诏,有多少是真正出自“大行皇帝”之手,是很值得怀疑的。骤然“驾崩”的君主,自然不可能留下真正的遗诏。
即使是那些对后事预作了安排的君主,其遗诏也难免身后不会被人篡改或伪造。
不论多么伟大的君主,一旦死去,不过是一具听人摆布的僵尸。
他们的临终遗愿,常常成为阴谋家们强奸的对象。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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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借助“大行皇帝”
的余威,确认自己继承君位的合法性,阴谋家们如同变戏法一般,总能适时地拿出对自己有利的遗诏。
中国古代君主“驾崩”之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秘不发丧”。
其中的奥妙,自不待言。
伪造或篡改遗诏的直接目的,在于用先帝的名义决定符合阴谋家自己心愿的君位继承人。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死于巡行途中,随行的赵高、胡亥、李斯等人不顾秦始皇临终前召公子扶苏“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的遗诏,秘不发丧,“相与阴,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
M E 唐代韦后毒死亲夫中宗后,“秘不发丧,自总庶政”
,并“谋草遗制”
,立幼帝,韦后自己“临朝摄政”
M F .这些都是历史上伪造遗诏的实例。
另据清代人传说,康熙帝临终遗诏:“传位十四子”
,皇四子胤禛暗将“十”字改为“于”字,于是成了“传位于四子”。当康熙圣躬不豫时,胤禛“进一碗人参汤,不知何如,圣祖(康熙)皇帝就崩了驾,皇上(即雍正胤禛)就登了位”。
M G 这则传说虽然不一定完全符合史实,但反映出篡改遗诏在政治斗争中是屡见不鲜的。
杀害政敌、确保政变成果,是伪造遗诏的又一重要目的。
新君主通过阴谋诡计登上了皇帝的宝座,难免产生不安全、不稳定之感,迫切需要清除各种潜在的威胁,特别是对那些原先竞争君位的对手,更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秦二世胡亥伪造始皇遗诏,除确认自己即位之外,没有忘记加上“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M H 的内容。
隋炀帝杨广谋杀了生父文帝之后,“矫称高祖(文帝)之诏,赐故太子(杨)勇死,缢死之”
M I ,然后乃发丧。
伪造遗诏,为新君主提供了翦灭异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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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隐患的有效而“合法”的手段。
伪造遗诏的手段,只有那些皇后皇子、宦官太监、顾命大臣们才有可能使用,知情的范围极小。这一方面为伪造遗诏提供了便利,但另一方面也容易使人对遗诏的真实性产生疑问。西汉权臣霍光,受武帝遗诏,辅佐少主昭帝。霍光根据自己拿出的武帝遗诏,将自己和其他两名亲信封了侯。这封遗诏的真假,受到人们的怀疑。侍中王忽四处扬言:武帝驾崩之时,“(王)忽常在左右,安得遗诏封三子事!群儿自相贵耳”。
M J 究竟是“群儿自相贵”
,抑或是武帝真有其诏,不仅两千年后的今天,人们难以定论,就连当时不知内情的朝廷群臣,谁又能够说得清呢?反正多嘴多舌的王忽,最终是被霍光逼死了。
政变常用手段之四:设置骗局这种手段不同于诡秘的暗杀,也不同于公开的兵变,它是通过设置骗局,诱使政敌及其同党在毫无警惕的情况下进入事先布置好的特定场合,然后一举全歼,从而以较小的兵力,实现政变的目的。
“鸿门宴”式的酒席,常常是政变的极好场合。霍光辅佐汉昭帝执政时,其政敌即企图以宴请为名,伏兵格杀霍光。
这场预谋中的政变,因事前被发觉而未能实施。唐文宗时,宰相李训与节度使郑注等人密谋铲除专权的宦官仇士良集团。
他们以某官衙石榴树上夜有甘露为名,诱使仇士良等宦官前往观看。不料“风吹幕起”
,但见幕后“执兵者甚众”
,仇士良等人“惊骇走出”
,政变遂遭到失败MK.在兵变力量不足、暗杀不易得手的情况下,诱杀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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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受到政变发动者的青睐。通过诱杀敌对集团的头面人物或实力人物,使双方的力量对比发生有利于政变发动者方面的变化,并利用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对方措手不及的有利时机,迅雷不及掩耳,趁机实现政权的转移。这就是此种政变手段的主要特征。
总之,中国古代的权术家们创造出了多种多样的政变手段,其中血腥毒辣者有之,诡秘阴险者有之。在政变实施过程中,或一计而定乾坤,或数种手段同时并用。这些政变手段,既表明了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凶残虚伪的本性,也反映出古人政治斗争的经验和狡黠的智慧。
政变的后果和影响
政变是一种复杂的历史现象。自从它在人类社会政治斗争史上崭露头角以来,当权者为之恐惧不安,野心家为之心驰神往。千古风流人物俱往矣。多少惊心动魄的古代政变故事,如今都湮没在历史的故纸堆中。当我们企图为政变盖棺论定的时候,才发现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政变毕竟不过只是一种手段而已,脱离政变发生的时代背景和经济政治条件、脱离政变对当时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便无从对政变作出正确的评价。
政变是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一种爆发形式和手段,矛盾的焦点是争夺最高统治权。在阶级社会中,阶级之间的斗争无疑是社会最主要的矛盾,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巨大杠杆。但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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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当阶级矛盾激化、社会危机加深的时候,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会趋于激烈。统治阶级内部的不同集团,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统治方针、政策和策略方面产生尖锐的分歧,各派政治力量企图通过夺取最高统治权来贯彻自己的政见。在这种时刻爆发的政变,往往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广泛的影响,加速或延缓历史前进的步伐。
当然,也还有另一种情况:个人野心是政变的唯一动因,政变纯粹是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争斗,政变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决定皇帝姓张还是姓王,新君主应该是哥哥还是弟弟,如此而已。
政变是剥剥阶级统治集团贪婪凶残本性的集中暴露。在权力的诱惑面前,在野心的驱使下,“忠孝仁义”
、“亲亲尊尊”之类的道德说教,统统撕下了伪装,失去了效力。骨肉之情和君臣之义,面对兵变的屠刀和暗杀的毒药一筹莫展。
前赵的一位君主对此深有感触,无可奈何地发表了一番痛心疾首的言论:“吾欲以纯灰三斛洗吾腹,腹秽恶,故生凶子,儿年二十余便欲杀公”
N B .南齐的一位君主在临终之际告戒即将登位的新君:“宋氏(指刘宋政权)若不骨肉相图,他族岂得乘其衰弊?
汝深戒之!“
N C 然而,用石灰洗腹也罢,以前朝为戒也罢,这些都无法改变剥剥阶级的本性。就王室骨肉相残而言,南齐较之刘宋实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宋政权后期,宫廷政变连续发作。孝武帝共有28子,除10人早夭外,其余16子均死于骨肉相残之中。南齐明帝萧鸾在位时间不足四年,其间“凡三诛诸王,每一行事,高宗(明帝)辄先烧香火,呜咽涕泣,众以此辄知其夜当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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戮也。“
萧鸾曾有一次将诸王扣押在皇宫,“其夜太医煮药,都水办数十具棺材,须三更当悉杀之”。
N D 这场集体鸩杀虽未实行,但幸免于难的诸王并未能苟延残喘几日。在萧鸾“呜咽涕泣”之后,皇子皇孙们一个个人头纷纷落了地。齐高帝和齐武帝的儿子中,在《南齐书》中有传者共有29人,除死于萧鸾即位之前的7人外,其余22人全部死于萧鸾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