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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王道”与“霸道”

作者:余华青 当前章节:1537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27

——论愚民之术

历史常有这样的情形:一个仿佛是天经地义的真理,到头来却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当谎言被历史揭穿以后,人们在恍然大悟之余,会觉得那骗术好像也并不怎么高明,甚至简单笨拙得令人可笑。然而,就是这些容易被后人认为是荒唐可笑的骗术,在其生存的时代里,却以它令人目眩的神圣光环,骗取了多少代人虔诚的信奉与崇拜。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就是这种骗术的典型。

关于君权的神话

自从中国迈进了文明时代的门坎,愚民之术便随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应运而生。历代的统治者为了欺骗愚弄人民,编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神话。这些神话,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产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中的典型代表,莫过于关于君权的神话。

在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掌握着全部的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最高的政治代表。因此,愚民的最高水准在于使臣民对君主达到迷信的程度。由于凡人之间很难产生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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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所以愚民之术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在人民的心目中将君主神化。古代人工“造神”的基本手法大致有三种,即君主人种神异化、人身神秘化、人格神圣化。

其一,君主人种神异化。

早在奴隶制时代,统治者就利用人们对于“神”的崇拜与畏惧,将君权同神权紧密结合在一起。商周时代的君主称为“天子”

,君主自称“余一人”。这种称呼表明:君主是上天之子,具有人神结合的性质,是凌驾于一切人之上的“人上人”。神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君权就是由神授予的。

君主作为神的子孙、神的代表、神在人间的化身,与神同享尊荣,共执权柄。

“神”是天上的上帝,君主是地下的“下帝”。君主的统治,也就是神的统治。如此这般,谁还敢藐视神的权威?谁又能违背神的意志?这种神权政治的谎言,就是奴隶制时代最早出现的一种愚民之术。

整个封建时代,“君权神授”

论继续得到统治者的广泛宣扬。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故号为天子者”

①之类的论调,仍然在政治思想领域和社会舆论中被大肆鼓吹。封建时代的君主,同样处在半人半神的地位。这种地位,由于各种更加精细和具体的神话,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

在中国古代的史籍中,几乎每一个君主都有一段关于自己血统来源的神异记载。

汉高祖刘邦的母亲“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

,“交龙于上,已而有娠”

②。前赵君主刘聪之母“梦日入怀”乃生刘聪③。北齐后主高伟之母“梦于海上坐玉盆,日入裙下,遂有娠”

④。南朝梁武帝萧衍“母尝梦抱日,已而有娠”

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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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君主不是“凡胎”

,其出生之际免不了会有各种神奇的异兆。

隋文帝杨坚出生时,“紫气充庭”

⑥。宋太祖赵匡胤出生时,则是“赤光绕室”

⑦。后周太祖郭威呱呱坠地之际,更有一番热闹:“载诞之夕,赤光照室,有声如炉炭之裂,星火四迸”

⑧。元朝末年,又有一个“神异”的婴儿出生。当他从母腹中挣扎而出时,带来“红光满室”

,其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

⑨。这个婴儿便是未来的明太祖朱元璋。

关于君主受胎及诞生时的种种奇异的传说,当然都是出于“愚民”的需要而有意编造和刻意渲染的结果。

从上文所例举的各种神话中,我们能够看出些什么呢?

无非有两点共同之处。首先,各种异兆集中发生在历代开国君主身上。

这种状况,绝不是偶然的。

在君位世袭的制度下,对于那些依靠血缘关系承继大宝的君主来说,编造异兆的需要并不强烈,因为他们继承君位的同时,已经从乃祖乃父那里继承了已得到社会认可的现成的“龙精龙血”。

对于开国君主来说,情况大有不同。他们不仅需要开创一个新的王朝,而且需要创造出一个能够被社会认可的帝系血统。他们没有现成的君主父祖可资利用,只好否认身为凡夫俗子的亲生父亲,宣扬自己是母亲与神交合的结果,从而产生出了一个新的高贵的来源于神的君主血统。

其次,新君主对于血统来源对象的选择标准,是十分固定和明确的。中国远古关于人与非人交配而妊娠产子的神话传说相当普遍,例如女脩吞玄鸟卵,生秦人祖先大业;姜嫄“践巨人迹”

,生周人祖先弃;舜母见彩虹而生舜;女嬉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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苡而生高密;等等。

这些传说都是母系氏族社会“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原始婚姻状况的遗迹。当古人的男性祖先世系无法追溯时,玄鸟、彩虹、“巨人迹”等图腾崇拜的对象,也就成了他们男性祖先的象征。

后世关于君主人种神异化的传说,与上述情况根本不同。新君主在编造自己血统的来源时,并不是随意选择诸如玄鸟、彩虹、“巨人迹”之类的图腾,而是集中选自神和君权的特定象征物——“龙”和“日”。这当然是抬高新君主血统地位的必然需要。

其二,君主人身神秘化。

人种的神异化,使君主处在某种介于人神之间的特殊位置。然而,无论血统来源有着什么样的“神异”

,都无法改变君主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这样一个事实。于是,愚民之术又要出了新的花招,采用各种手段,为君主人身笼罩了种种神秘的色彩。

君主即便是人,其人身体貌也有异于常人之处。唐高祖李渊“体有三乳”

A B ;明太祖朱元璋“奇骨贯顶”

A C ;前赵刘聪“左耳有一白毫,长二尺余,甚光泽”

A D ;晋武帝司马炎竟然“发委地,手过膝”

A E ;更可笑的是隋文帝杨坚,据说曾“头上角出,遍体鳞起”

A F .这些经过大肆宣扬的生理上的奇异之处,并不说明君主都是些“畸形人”

,或者是出现了“人类返祖”

现象,而只是为了论证君主早已具有上天赐予的“非人臣之相”

,使其人身显得奇特神秘。

神秘感往往来源于无知,无知又须借助于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维持君主在臣民心目中的神秘形象,君主与臣民之间隔离着深不可越的鸿沟。深宫如海,成为君主隔绝臣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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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障。严格的宫禁制度,使寻常百姓无法一睹“天颜”。这种深居简出、与世隔绝的状况,不仅是为了保护君主的人身安全,更重要的则是为了掩饰君主凡身肉胎的真实面貌、人为地制造和增添神秘的气氛。古人有云:“人主,天下之有势者也,深居则人畏其势”

A G .一句话便暴露了君主深居简出的真正目的。

此外,在维护君主的尊严与神秘方面,中国封建社会有着许多繁琐细密的形式主义的规定。例如君主的命令称为“制”和“诏”

,君主的住所称为“宫”

,君主的坟墓称为“陵”

,君主的印章称为“玺”

,君主自称“朕”

,君主死亡称为“薨”

,文字中不准提及君主的名字,君主有专用的称呼、专用的器物、专用的服饰,……这一切规定,严格划清了君主与普通臣民之间的界限,君主的一切其他任何人不得僭用。

君主人身的神秘色彩越是浓厚,也就越是容易引起人们的敬畏尊崇。

其三,君主人格神圣化。

神化君主,还需要极力美化君主的人格。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君主对臣民的精神感召力量。

“神圣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长,此天之道、人之情也”

A H .“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

A I .统治者总是力图使人民相信:君主的人格是完美无缺的,君主即代表着伟大、睿智、圣明、仁德、英武。

事实上,古代君主不仅不可能具备上述美德,而且也不需要在实际上去追求这些美德。他们所要做的,仅仅是一番虚伪的表演,只要在臣民心目中造成君主人格神圣完美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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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就算达到了目的。

意大利16世纪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在其著名的《君主论》中,对此有一段犀利深刻的说明。

他认为:对于一位君主来说,事实上没有必要具备全部的美德,“但是却很有必要显得具备这一切品质”。

“要显得慈悲为怀、笃守信义、合乎人道、清廉正直、虔敬信神”。尽管君主在政治实践中“常常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违反神道”

,但应当十分注意,“千万不要从自己的口中溜出一言半语不是洋溢着上述五种美德的说话,并且注意使那些看见君主和听到君主谈话的人都觉得君主是位非常慈悲为怀、笃守信义、讲究人道、虔敬信神的人”

A J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对于这一套愚民之术是熟知谙练的。

西汉末年,每逢遇到水旱自然灾害,都为野心家王莽提供了表现“美德”的机会。

“每有水旱,(王)莽辄素食”

,皇太后大为感动,特下诏褒扬慰劝:“闻公菜食,忧民深矣。今秋幸孰,公勤于职,以时食肉,爱身为国。”

A K 王莽是否真的为“忧民”

而不食荤腥,时人不得而知,但这番沽名钓誉的表演,却是收到了效果,大大增加了王莽的政治资本。南齐君主萧鸾凶狠残忍,为独揽大权,先后将先皇子孙们一个个斩尽杀绝。

每一场屠杀之前,萧鸾总要当众“辄先烧香火,呜咽涕泣”

L B ,借以表明自己的“仁慈怜悯”之心。

为了维护君主在臣民心目中圣明伟大的光辉形象,任何缺点与过错都不可能与君主有缘。

每逢天灾人祸降临以后,为缓和人民的不满与反抗,中国古代的君主们有时也会颁布“罪己之诏”

,做一番轻描淡写的自我检讨。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即所谓“罪己以收人心”

L C .不过,真正实质性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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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能由君主来承担,往往是由臣属来替代君主承受的。于是,在政治斗争的舞台上,便出现了“替罪羊”的角色。

“吾皇永远圣明,罪责全在臣躬”

,这就是古代政治的必然逻辑。

《君主论》中曾记载了16世纪初期意大利的一段历史。

瓦伦蒂诺公爵占领罗马尼阿后,为了使当地恢复秩序并服从王权,选择了一个冷酷无情而又机敏能干的人物雷米罗去治理这块新占领的地区。雷米罗以残酷的手段在短时期内恢复了地方的安宁,本人因此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公爵既担心过分残酷的手段会引起人们的仇恨,又对雷米罗的声誉忌恨在心,一条一箭双雕的毒计便开始施展:公爵“要涤荡人民心中的块垒,把他们全部争取过来。他想要表明,如果过去发生任何残忍行为,那并不是由他发动的,而是来自他的大臣刻薄的天性。

他抓着上述时机,在一个早晨使雷米罗被斫为两段,曝尸在切塞纳的广场上,在他身旁放着一块木头和一把血淋淋的刀子。这种凶残的景象使得人民既感到痛快淋漓,同时又惊讶恐惧。“

L D类似瓦伦蒂诺公爵杀害雷米罗的实例,在中国古代历史中是屡见不鲜的。早在公元3世纪的中国政治舞台上,就曾演出过相同的一幕。三国时的曹操因军粮不足,与粮官密谋以“小斛”克扣士卒口粮。结果引起军中一片混乱,士卒皆言“太祖(曹操)欺众”。面对这种形势,狡诈的曹操自然不会自己承担罪责,便对粮官说:“特当借君死以厌众,不然事不解。”

粮官被砍下的脑袋为曹操所借用,传首示众并附加了文字说明:“行小斛,盗官谷,斩之军门”

L E .我们可以想象出,当那些因口粮不足而群情不安的士卒们看到粮官血淋淋的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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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同样会“既感到痛快淋漓,同时又惊讶恐惧”。

关于君权的神话,使一般臣民养成了对专制君主诚惶诚恐、敬畏卑顺的习惯心理。既然是神,自不必去考虑君主是否尚有不可信之处,更不敢有半点的怀疑与不恭。于是,在神异、神秘、神圣的君主面前,人民只能顶礼膜拜、心悦诚服。君主便可以安然无忧地稳坐在宝座上继续作威作福了。

愚民之术的其他手法

除了在君权问题上编造种种神话之外,中国古代统治者欺骗愚弄人民的其他常用手法还有如下几种:第一,“攘外安内”的骗术。

这是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在国家问题上编造的又一个神话。国家,自诞生之日起,就以其神圣的光环对人民产生着天然的迷惑作用。国家本来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L F .国家不可能是超阶级的国家,它既不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意志,也不代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而只是一定统治阶级用来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但是,由于国家作为“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

L G ,这就使人们容易产生一种误解,仿佛国家是全社会的代表。统治者利用了这一点,常常把统治阶级的私利装扮成国家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并借此欺骗愚弄被统治阶级,使他们放弃本阶级的要求,屈从所谓的“国家利益”。

“攘外安内”论就是这种骗术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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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中国古代的春秋时代,“攘外安内”论即已出笼。在晋楚两国的争斗中,晋国统治集团中有人主张:“惟圣人能外内无患,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盍释楚以为外惧乎?”

L H 这就是说,从统治阶级的角度看来,适当保持国家的“外惧”

,对于缓和国内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宋太宗对此说得更为露骨:“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

L I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实践中,鼓吹并实行这种骗术的君主大有人在。特别是在国内阶级矛盾和其它方面的矛盾尖锐激烈的时候,统治者甚至主动地挑起“边事”

,人为地制造“外忧”

的假象,欺骗国内人民。

这种骗术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统治者企图用国家的对外职能来掩饰国家对内职能的阶级性,用国家的外部矛盾来冲淡国内的阶级矛盾,从而转移人民的视线,转移矛盾的焦点。同时,在所谓“超阶级”的国家利益的幌子下,统治者可以肆无忌惮地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残酷的剥削和高压的统治。

第二,“仁政”与“王道”的诱惑。

施行“仁政”和“王道”

,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经常向被统治阶级伸出摇晃的橄榄枝。所谓“仁政”和“王道”

,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强调“亲民”

、“爱民”

、“安民”

、“惠民”

,重视“民”的作用,重视民心的向背;二是适当减轻剥削压榨的强度,改善吏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长远的根本利益。

从春秋时代开始,随着“民”在社会生产和政治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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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用的加强,统治阶级的一些思想家不断提出了“亲民”

、“爱民”

、“安爱”

、“惠民”等等政治主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无疑是一种进步的社会思潮。但是,所谓“爱民”

、“惠民”

,绝不是统治阶级的目的,而只是一种统治策略和手段。君主“亲其民,视民如子,辛苦同之,将用之也”

L J ;“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

L K 上述言论表明,统治阶级的“亲民”是为了“用民”

,“惠民”则是为了“利君”。目的是为了统治阶级的私利,表面上却要打出“爱民”

的旗帜。不管在实际上干出了多少鱼肉百姓的勾当,官府公堂上却常常高悬着“爱民如子”之类的牌匾。这充分表明了所谓“仁政”

、“王道”的虚伪性和欺骗性。

在实际施政措施方面,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所鼓吹的“仁政”

、“王道”的主要内容,包括有轻徭薄赋、赈济灾荒、抑奢崇俭、改善吏治等等。无庸讳言,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轻剥削强度和缓和阶级矛盾的作用,造成相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条件。但是,统治者的所谓“仁政”

,并非出自“仁慈”的“善心”。他们的根本出发点在于维护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

“仁政”和“王道”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它给被统治阶级造成了一种虚幻的希望,使他们把改变现实和寻求自身解放的理想寄托在“圣君贤臣”

、“清官循吏”身上,从而在客观上起到了模糊阶级意识、掩饰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实质的作用。

第三,道德绳索的束缚。

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就其本质来说,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思想武器。

“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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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

M B .道德的武器,受到了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除了运用政治、法律等手段之外,还通过道德来论证现存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利用道德的力量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汉代儒学大师董仲舒对此有一段明确的论述:“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

“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

,“故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

M C .从上述言论中可以看出,统治阶级“以教化为大务”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被统治阶级思想上的统治和奴役,设置精神枷锁和堤坝,防止人民“犯上作乱”。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道德问题上玩弄的花招,主要是抹煞道德的阶级性,企图把代替统治者利益的阶级道德装扮成整个社会的大众道德,把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转化为群众性的传统习惯和行为准则,造成一种广泛性的社会风尚和社会心理,使其成为维护既定社会制度的巨大的精神力量。

从历史实践来看,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道德问题上玩弄的愚民之术是颇有成效的。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由于历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维护,封建道德的影响十分广泛而深刻。从早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简单道德说教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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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系统化、理论化的“三纲五常”

,都在一定程度上腐蚀和束缚了被统治阶级的斗争意志,并作为历史发展的一种隋性力量,对社会的进步形成了巨大的阻力和障碍。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长期停滞不前,封建道德的深刻影响应该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道德本身所固有的稳定性特征,即使在封建制度被推翻之后,封建道德的影响仍将长期存在。对于今天中华民族的奋进和崛起来说,仍需努力彻底清除历史遗留下来的这种精神毒瘤。

第四,宗教的麻醉。

宗教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地位。辉宏的寺庙、浩繁的经卷、虔诚的僧侣、深奥的教义……这一切都曾被统治者所利用,成为剥削阶级从精神上麻醉和奴役人民的有效统治手段之一。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产生于原始社会后期,最初是自然力量在人们意识中的歪曲和虚幻的反映。进入阶级社会之后,随着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类社会矛盾的发展,支配人们命运的,除了原来不可理解的自然力量之外,又加上了同样神秘莫测的社会力量。在可怕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面前,人们疑惑不解,便向宗教寻求答案。

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看中了宗教的法力,极力利用宗教做为巩固阶级压迫和剥削的精神工具。

他们借用宗教的外衣,传播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宣扬现世的痛苦来自前生的“罪恶”

,受苦受难的人们应当俯首贴耳地甘心忍受今生的痛苦,只有忍耐和顺从才能走向来世永恒的安乐和幸福。

宗教对于被统治阶级斗争意志的腐蚀麻痹作用是显而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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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因此,宗教的发展,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和支持。佛教在中国的命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汉代才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在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期获得了迅速的发展,短短数百年间便所向披靡,广泛地占据了古代中国的精神文化市场,取得了几乎与儒学平分秋色的地位。其间,虽然有人从儒家的人伦道德和世俗地主的国家利益出发对佛教进行过批判,最高统治者也曾几次发动过禁断佛教、坑杀沙门的较大规模的毁佛运动,但佛教毕竟在中国稳稳站住了脚跟。自从公元一世纪后半叶东汉明帝在洛阳建造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座佛寺,至200年后的西晋时洛阳已有佛寺42所。到了公元6世纪的北魏末年,耸立在洛阳的大小佛寺达到才1367所之多,全国的佛寺则数以万计。

佛寺数量的大量增加,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佛教的迅速发展。与佛教的发展相比,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反倒有些相形见绌。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佛教“绝欲”

、“劝善”的教义比起道教的修仙炼丹更能适应统治者麻痹人民的需要。

第五,思想文化的禁锢。

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思想文化上的禁锢,这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愚民之术”中最直截了当的一手“杀手锏”。如果说统治者利用道德和宗教的目的是促使人民“无欲”的话,那么思想文化上的禁锢则是他们企图使人民处于“无智”状态的一种手段。

芸芸众生“无智无欲”

,统治者便可安然无忧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在许多问题上各执己见、争辩不休,但在实行“愚民”政策方面,似乎找到了共同点而众口一词。道家的老子谆谆告诫统治者:“古之善为道者,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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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M D 儒家的孔子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M E 法家的韩非子则不仅宣扬:“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M F ,而且主张思想、言论、行事一并禁断,即所谓“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M G .在他看来,实行思想禁锢和控制,是最重要、最有效的“禁奸”手段。总之,上述言论都是从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出发,企图使被统治阶级没有自己的思想,只能永远处在被欺骗和愚弄的地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这些先生不仅憎恶发展和斗争,而且憎恶思维”

,“人民勿须乎关心明天,可以从脑子里除去一切思想……这个放弃思维的号召是专门直接欺骗最受压迫的阶级的企图。”

M H老子、孔子、韩非子之流毕竟只是思想家,他们的“愚民”主张,多数不过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真正付诸实践者,历史上另有人在。历代的统治者都是愚民政策的身体力行者,为了达到使人民永远处于愚昧无知状态的目的,他们总是运用各种手段,严格实行文化统治,箝制人民的思想言论。西周厉王不允许国人发表意见,敢有“谤王”者一律处死。

凶残的刑罚造成了“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M I 的恐怖局面。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避免“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竟然将非秦记之外的史书和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统统付之一炬,“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

M J .秦始皇焚书之举,是中华民族文化史上的一场浩劫,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书籍被烧残,其实还在其次,春秋末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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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蓬蓬勃勃的自由思索的那种精神,事实上因此而遭受了一次致命的打击。“

M K运用法律的手段,剥夺人民的思想言论自由,这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自秦汉时代开始,封建法律已经有了关于思想言论方面的犯罪种类。秦代已有“以古非今”罪、“非所宜言”罪、“诽谤”罪、“妄言”罪、“妖言”罪等等名目。汉代又增加了“直言”罪、“诬罔”罪、“欺谩”罪等新的种类。更有甚者,自西汉时起,发明了所谓“腹诽之法”

,即使口中不言,只要心里不以为然,亦须论罪。

“腹诽”无言无形,没有任何证据,统治者可以用此罪名随心所欲地加罪于人。大臣颜异在别人非议汉武帝的货币政策时,“不应,微反唇”

,即未敢发表议论,只是嘴唇稍微翻动了一下,结果被加上了“不入言而腹诽”的罪名,“论死”

N B .“腹诽”之法的凶残专横,于此可见一斑。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盛行的各类“文字狱”

,亦是统治者实行思想禁锢和文化统制的毒辣手段。他们从知识分子的作品中寻章摘句,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有意制造了一起又一起荒唐无稽的冤狱。

如果作品中果真流露出什么“异端”

思想,就更是会被心虚的统治者视为洪水猛兽而严加防范。明代思想家李贽,公开以“异端”自居,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和猛烈的抨击,终被统治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迫害致死,“其书籍已刻未刻者,令所在官司尽行烧毁,不许存留”

N C .在这种极端专横严密的统治下,岂能容忍人民思想言论的自由?

文人学士们动辄获咎,人人自危,谁还敢信奉和宣扬“异端邪说”呢?他们的下场,或者是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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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鹰犬奴才,或者是耽于放浪麻醉。清白正直的知识分子也只能走上“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N D 的道路。

这种结局,正是统治者大兴“文字狱”所要达到的目的。

愚民之术的作用和后果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的愚民之术,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政治权术的万宝囊中,愚民之术大概是最具分量的一件“宝物”。其他各种权术,大多在统治阶级内部使用,主要用于调整和解决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矛盾。愚民之术则有所不同。它的用武之地,是对统治者更为生死攸关的阶级斗争的场合。它的本质就是为统治阶级所专用的一种阶级斗争手段。

统治者欺骗愚弄的对象,主要是被统治阶级,在一定范围内也包括统治阶级的下层。愚民之术的特殊用途,使它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格外青睐。

愚民之术的产生,有着历史的必然性。人类历史上的一切剥削制度,都是建筑在尖锐的阶级对立的基础上的。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占人口极少数的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水火不相容的。

他们的统治;理所当然地遭到人民群众各种形式的反抗。

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剥削阶级不仅需要依靠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而且需要运用种种诡诈的政治手段,欺骗和愚弄人民,论证现存社会制度的合理性,掩盖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实质,麻痹和腐蚀被统治阶级的反抗意识。所以,愚民之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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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种必然的统治手段,将始终活跃在一切实行剥削制度的社会形态中。

自从人类进入到阶级社会之后,统治阶级便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愚民”的需要。早期的愚民之术,往往带有很大程度的原始粗拙的色彩。这是同当时人们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思维能力的发展水平以及政治斗争的经验程度相一致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阶级斗争的深化,统治者对愚民之术的运用更加趋于自觉,其具体手法也日益精巧化、广泛化和理论化。

在运用愚民之术的自觉性方面,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通过前代王朝盛衰兴亡的历史事实,逐步认识到了维护统治不能仅靠血腥的镇压,因而不断总结和发展了“软”

、“硬”两手杂糅交替使用的统治经验。早在先秦时代,就有人主张:“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N E ,“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N F .这些言论表明了统治者正在摸索更有效的治国之道。秦王朝因残暴而迅速亡国的事实和人民群众在推翻强大的秦政权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巨大力量,无疑给后代的统治者敲响了警钟。继秦而起的汉王朝,从入关之后的“约法三章”

,到建国初期的“轻徭薄赋”

,似乎开始清醒而自觉地改变着统治的手段。

汉宣帝曾宣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N G 应该说汉宣帝的这个评论是颇为符合事实的。所谓“霸道”和“王道”的结合,确实是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基本统治方式。

汉代之后,随着儒家学说正统地位的确立,统治者更多的是宣扬“仁政”和“王道”

,实际存在的“霸道”在官方言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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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521

退居到了次要的地位。这当然并不意味着统治者从此放下了“屠刀”

、舍弃了暴力,而只是说明他们采用了更加虚伪因而也更富于欺骗性的统治方式,更加自觉地用表面上的“王道”来掩饰实质上的“霸道”。

在愚民之术的具体运用方面,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经过实践中的反复揣摩钻研,逐步老练成熟。其主要表现:一是形式的多样化,诸如刻意编造种种蛊惑人心的神话、宣扬欺骗性的“仁政”和“王道”

、发挥道德的束缚作用和宗教的麻醉作用、焚毁书籍、实行文化统治、禁锢思想言论等等,各种形式的愚民手段无所不用。二是内容的系统化,愚弄人民的内容由早期粗拙简单的形态向精巧复杂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封建伦理道德和宗教迷信方面,更是形成了各自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体系,从而大大增强了迷惑人心的效力。三是运用的广泛化,统治者的愚民之术活跃在法律制度、施政措施、经济政策、精神文化生活等各个社会领域,并在各个社会层次发挥作用,具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手法的时代化,统治者为追求愚弄效果,总是根据当时科学文化的发展水平和人们认识能力的程度,不断调整和变化欺骗手法,使其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例如,古代天文学的成就,导致了以观察星辰运行来预言人事祸福的占星术的出现,于是乎来自上天的各种“谴告”和“符瑞”

,仿佛也就有了科学的依据。古代医学的知识,又为上天有意识地按照自己的模型塑造人类的神学理论提供了“证明”。

西汉董仲舒煞有其事地振振有词: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十二大骨节,天有十二月;人有三百六十六小骨节,天有三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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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权术论

日;这一切并非巧合,因为人本身就是天的复制品,“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

N H .骗术披上了时髦的科学外衣,面对着一知半解的人们,其效力的倍增则是可想而知的。

在中国历史上,愚民之术对被统治阶级产生了强烈而持久的思想毒害作用。中华民族曾经因此而在漫长的岁月里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桎梏。直至今天仍在被人们抨击指责的所谓“丑陋”的“民族劣根性”

,其实很大程度应该归之于统治者愚民之术的“功劳簿”下。那种被欺辱而不自耻、被愚弄而不自知的麻木混沌的思想状态,那种划地为牢、不敢越雷池一步、唯恐触犯“天条”的自我精神封闭,那种不食人间烟火、压抑人类正常欲望、逃避现实生活的社会现象,那种知天达命、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和进取的人生态度,难道不都是同统治者长期的愚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吗?

愚民之术不仅造成了所谓精神上的“劣根性”

,而且导致了行动上趋于保守的社会环境。

中国历史上任何进步的改革,总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阻力和障碍。

古老的中国,在统治者所造成的愚昧无知的严密罗网的笼罩下,老态龙钟而步履维艰。古代中国的发展所无法摆脱的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近代中国所走过的艰难而屈辱的历程,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所遇到的曲折磨难和反复折腾,这一切都可以从历史上的愚民之术中找到至少是部分的答案。

统治者的愚民之术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是,历史的辩证法是无情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绝不会以少数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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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721

管骗术往往可以得逞于一时,但绝不可能从根本上阻挡历史前进的脚步。

“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N I .当年秦始皇焚书坑儒,自以为从根本上铲除了威胁新王朝生存的隐患。然而,未等焚书的烟尘消散,一个庞大的强盛帝国便在火山爆发般的农民革命战争中迅速土崩瓦解了。那些“愚昧无知”的“群氓”们,毕竟是历史舞台上叱咤风云的真正主人。

愚弄历史者终将被历史所愚弄。中国古代统治者所玩弄的愚民之术,从反面启发了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智慧。许多欺诈性的手法,反而被古代人民群众所利用,成了他们反抗统治者的有效斗争手段。例如,统治者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奴役人民的思想工具,人民群众在深受宗教毒害的同时也认识到了宗教的力量。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常常利用宗教作为宣传工具和组织形式,农民的革命理论也经常披着宗教的外衣。东汉末年农民起义对太平教的利用、元末农民起义对白莲教的利用、近代太平天国革命对基督教的利用,这些实例都表明宗教在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中发挥了鼓动、宣传、组织的积极作用。又如,所谓“天谴”

、“符瑞”

、“谶纬”之类,本是统治者欺骗人民的花招,但在实践中也常常被人民群众所借用。在秦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前夕,潜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强烈反抗情绪化作了种种来自上天的预兆:“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石,“今年祖龙死”的传言,“陈胜王”的鱼腹藏书,“大楚兴、陈胜王”的篝火狐鸣。这些带有神秘色彩的斗争手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毫无疑问起到了动员群众和制造舆论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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