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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流血的政治”与“不流血的战争”

作者:余华青 当前章节:153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27

——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受到了其他社会领域的一些因素的广泛影响。其中影响最大者,则非兵家权谋莫属。因此,我们在考察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时,不能不对中国古代的兵家权谋及其两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略作探讨。

“诡道”与“正道”的对立

一位当代伟人曾经说过:“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战争是流血的政治。”

①这段名言简洁形象地表述了战争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各自的特点。战争是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是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的一种最高斗争形式。

“战争无非是政治交往用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战争是政治的工具,战争必不可免地具有政治的特性”

②。

无庸讳言,战争不等于一般的政治。战争有着自己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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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性,有着自己特殊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但是,由于战争与政治之间水乳交融的密切关系,在谋取军事斗争的胜利和谋取政治斗争的胜利的手段方面,也存在着极其相似的方面以及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正如近代德国资产阶级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所指出的那样:“改变了的政治提供了不同的手段和不同的力量,因而使战争产生了在其他情况下难以想象的威力。因此,就连军事艺术的实际变革也是政治改变的结果,这些变革不但远不能证明两者是可以分割的,反而有力地证明了两者是紧密结合的。”

中国古代的战争,极为丰富多彩。自从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后,战争这个人类互相残杀的怪物便降临人间。从夏商周奴隶制时代的早期战争、春秋争霸战争、奴隶起义战争、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的战争、战国兼并战争,一直到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中的农民起义战争、割据政权之间的战争、封建王朝更替的战争、民族之间的战争,抵御外来侵略的战争等等,各类战争的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持继时间之长、动用人数之众,都是举世罕见的。

在这些战争实践中,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不断总结战争胜负的经验,探索战争发展的规律,创造出了许许多多运用谋略手段夺取战争胜利的战例。

同时,适应战争的需要,中国古代的军事科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仅《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兵书,即包括有兵权谋、兵形势、兵阴阳、兵技巧四大类,“五十二家,七百九十篇”。

西汉初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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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

④,其中大部分是战国时代的作品。秦汉之后,兵法继续发展。

《隋书。经籍志》著录了南北朝以前的兵书共“一百三十三部,五百一十二卷”。

《明史。艺文志》中收录了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兵书目录“五十八部,一千一百二十二卷”。清代编修的《四库全书》中,兵家类共有六十七部、五百四十一卷。

在上述兵法书目中,特别是在今存的《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尉缭子》等中国早期封建社会的一些著名的军事理论著作中,有关兵家权谋的内容占有相当的比重。这充分反映了古代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们高度重视兵家权谋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

兵家权谋的早期发达,对政治权术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首先表现为在军事道德中确立了“诡道”的地位。

战争是你死我活的血肉拚搏,不仅需要斗力、斗勇,而且需要斗智、斗谋。

运用诡诈的权谋手段去争取战争的胜利,这本是军事斗争中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这种观念在中国古代的奴隶制时代尚未形成,只是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才开始为人们所接受。

东汉人班固清楚地看到了这种变化,他指出:夏商周三代的军事“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

;“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

⑤。

春秋战国时代之所以发生这种变化,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历史现象。

“变诈之兵”和“诡道”的盛行,是同当时战争方式以及社会其他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密不可分的。

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战争方式,主要是车战。

据有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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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末年“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

⑥,与夏人大战。

在考古发掘中,商代战车的遗物也屡有出土⑦。周代初年,武王伐商,“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

⑧。这些都是当时车战的例证。到了春秋时代,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铁器的使用、井田制的破坏以及军队士兵成分的改变,车战面临着将被历史淘汰的命运。

“车战发展到春秋时期曾经达到了它的鼎盛时代,但也即刻衰亡在这瞬息的繁荣之中。一个崭新的兵种——步兵,在战场上出现了,并立即以它高度的机动性和密集的战斗队形向陈腐不堪的车战提出了挑战”

⑨。

春秋战国时期,机动灵活的步兵和骑兵的出现,对“陈列而鼓”

、陈腐呆板的车战方式以及传统的军事道德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强调兵家权谋的“诡道”

,与讲究“仁义礼让”的“正道”之间,形成了对立。

从有关记载来看,“正道”

的观念在当时的战争中还具有相当的影响。晋国中行穆子率军攻鼓,久围不克。鼓人中“或请以城叛”

,愿作内应。穆子认为,虽然“可无劳师而得城”

,但却“非事君之礼”

,因而没有接受鼓人内叛的建议,导致了在战斗中坐失良机AB.类似这种迂腐的典型,还有春秋前期的宋襄公。宋襄公不顾国小兵少的现实,不自量力地与强大的楚国争锋,企图称霸。在实战过程中,宋襄公妄想凭借所谓“仁义”

、“正道”去战胜敌人。

当两军隔河对阵之际,他顽固地坚持“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

、“君子不困人于阸、不鼓不成列”的“正道”原则,在楚军渡河未济、列阵未齐的时刻,按兵不动,屡失战机。待楚军从容渡河列阵完毕,宋襄公才下令出击,结果“宋师大败,襄公伤股”

A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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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的实践教育了人们。虚伪迂腐的“正道”逐渐在战争中被摒弃。

《淮南子。人间训》中保留了这样一段记载:晋文公在城濮之战前夕问计于咎犯,咎犯回答:“战陈之事,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又问于雍季,雍季则对“以诈伪遇人”不以为然,主张“君其正之而已矣”。晋文公“不听雍季之计而用咎犯之谋,与楚人战,大破之”。由此例可以看出,当时的人们已经开始重视在实战中有意识地运用“不厌诈伪”的“诡道”

,并认识到了“诡道”在克敌制胜中的效力。

符合战争发展规律的“诡道”

,取代了落后过时的“正道”。

这不仅表明人们对战争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反映出当时传统的军事道德观念开始发生变化。

“兵以胜为功,何常言与?”

A D “战阵之间,不厌诈伪”

A E 之类的言论,在春秋战国时期屡屡出现。春秋晚期的著名军事实践家和军事理论家孙子明确指出:“兵者,诡道也”

A F .“诡道”

,不但在军事实践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而且光明正大地迈进了军事科学的殿堂。当“诡道”

,取得了在军事道德领域畅通无阻的权力之后,宋襄公的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反而受到了人们的责难和耻笑。西汉时人即指出:“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

A G春秋战国时期军事道德观念的变化,无疑会对传统政治道德观念产生一种相应的冲击作用,从而有助于政治权术在一定程度上摆脱道德的束缚。为军事斗争服务的兵家权谋和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政治权术,犹如一对同时从阶级社会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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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脱胎而出的孪生姐妹,从诞生之日起,它们就受着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和禁锢。因此,在反对传统道德的斗争中,它们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天然的同盟军。尤其是在春秋战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各诸侯国家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紧密交织,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浑然一体。所谓“诡道”

,即同时作用于政治和军事两种斗争的场合,它在迫使传统军事道德观念做出让步的同时,也就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政治道德观念所设置的防线。

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之所以在战国时代走向成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一时期的政治道德观念对于权术相对持有宽容的态度。申不害、韩非子等权术理论家毕竟拥有公然在政治论坛为权术大肆鼓吹的自由,而且在当时并未受到道德的责难。传统政治道德观念的一度“松绑弛禁”

,促成了权术发展过程中“黄金时代”的到来。这种有利于权术走向成熟的良好外部环境的形成,兵家权谋“诡道”的“功劳”不可埋没。

“设变诈而灭仁义”

A H 的“诡道”

,不仅为自身争取了在军事道德领域合法生存的权利,同时也使政治权术受益非浅。

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整个政治形势与战国时代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各自运用的场合和范围逐渐有了明确的区分,两者的分野日趋明朗,那种彼此交触、浑然一体的状况已不复存在。与此相适应,两者在道德领域内也走向各不相同的命运。军事道德观念仍然对于兵家权谋采取宽容的态度,“兵不厌诈”始终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兵无常形,以诡诈为道”

A I 之类的言论,在历代兵书中继续公开发表。相比之下,政治权术的遭遇却大为不同。传统的政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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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观念恢复了常态,对于政治权术依旧是一副严峻的面孔。

人们在赞同“以奇用兵”的同时,仍然坚持“以正守国”的观念AJ.战国时代对于政治权术优容宽松的道德环境,已经成为昙花一现的往日美景。

不同的道德环境,造成了不同的发展结果。兵家权谋似乎是聪明睿智的代表,可以理直气壮地、无所顾及地在军事战场上施展自己的身手;政治权术则好像是邪恶阴险的化身,只能在道德观念的谴责非难下乔装打扮地暗中使用。兵家权谋作为军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走向系统化和理论化,成为历代兵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政治权术却很难再有被诉诸笔墨的“荣幸”

,在政治学领域毫无立足之地,除了一部《韩非子》,则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兵家权谋在实践中发展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多地扮演起政治权术的先生的角色;政治权术则在道德观念的禁锢下,难以自由运用和发展,只得越来越多地向兵家权谋拜师请教。

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这对孪生姐妹在道德领域中的不同遭遇,是由争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尽管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同样都是诡诈欺骗的斗争手段。但两者的运用场合和目的毕竟有着明显的差别。战争是发生在对立的阶级、国家、政权、民族或政治集团之间的行为,战争的胜负总是关系到某种意义上“公”的利益。为了这种“公”的利益而运用“诡道”

,似乎也就容易得到道德的容忍。

政治权术则往往带有比较浓厚的个人或小集团的色彩,为“私”的成分似乎更加明显一些。

人们对于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的道德评价宽严有别,两者的目的的不同恐怕是其中原因之一。另外,战争终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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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政治,交战的双方生死攸关,战场上的形势又是瞬息万变,使用“诡道”有其必然性。政治则毕竟是“不流血”的战争,在致命性、残酷性、随机性、急迫性等方面与战争相比总还是稍逊一筹。因而,政治权术的必要性显现也就不够直接和明显。这大概也是权术容易招致道德的非难的一个原因。

总之,由于兵家权谋较少受到道德的束缚,它的发展也就相对更加丰富、更加系统、更加灵巧、更加公开。虽然在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一面,但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无疑是更多一些、更大一些。

政治权术不仅在克服道德障碍、促使自身走向成熟的过程中曾受益于兵家权谋的“拔刀相助”

,而且在具体手段方面也直接从兵家权谋的“武库”中吸取借用了不少现成的武器。

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在政治斗争中的运用

中国古代的兵家权谋具有早期发达的特点。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军事理论家,就已经从战争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了一整套符合战争规律的克敌制胜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提出,丰富了中国古代军事艺术的宝库,指导了后世的战争实践,同时也启迪了人们的政治智慧,开拓了古代政治家们在政治斗争手段方面的视野。

古代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的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对政治权术的影响较为直接和明显者,主要有如下几种。

第一,出奇制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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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法十分重视出奇制胜的原则。

《孙子兵法》中对此曾有一些十分精辟的论述:“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A K .《尉缭子》也高度强调:“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

L B 意即善于用兵者,用兵有如藏于地隐于天,不露形迹,高深莫测。

从上述引文可以看出,所谓“出奇制胜”的原则,包括有如下要点:一是诡秘。在战争中,己方的真实意图绝不能轻易泄露,从战略目标、行动时机、作战地点、进军路线、粮草兵力等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加以掩饰和伪装。通过己方的藏形隐迹,使敌方处于不明真相、不知底细的状态。二是欺诈。

即有意识地制造迷惑敌方的假象,虚虚实实,真真假假,以虚隐实,以假乱真。主动诱导敌方上当受骗,使他们产生虚幻的错觉,做出错误的判断。三是出奇。利用各种偶然的机遇和意外的巧合,不拘泥于常规常法,不为成见定见所束缚,突破习惯的逻辑思维程序,大胆地采取出人意料的行动,使决策及实施过程神奇莫测而无定迹可循。

出奇制胜的威力,在于它所造成的军事行动的突然性。

通过诡秘、欺诈、出奇的手段,可以达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效果,在敌方意想不到和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实施迅雷不及掩耳的突然打击。

古代兵法上的出奇制胜的原则,既是来源于战争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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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又是指导战争实践的韬略权谋。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出奇制胜的成功战例。

东汉初年,耿弇率军攻打齐郡境内的西安城以及相邻的临淄城。

“西安城小而坚”

,“临淄名虽大而实易攻”。耿弇根据这种形势,采用了“声东击西”的计谋,故意扬言“后五日攻西安”。当敌方“晨夜儆守”西安而放松了临淄的守备之时。耿弇兵锋一转,直指临淄。

“半日拔之,入据其城”。西安城的守敌闻风弃城而逃。

耿弇终于实现了“击一而得二”

的战略设想LC.在这个战例中,耿弇正确贯彻了出奇制胜的原则,事前掩饰了真实的战略意图和攻击目标,迷惑了敌方,使他们错误地布置了防御重点。楚汉相争之际,韩信“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也是运用了“声东击西”的办法,故意用明显公开的行动迷惑欺骗敌方,掩饰了真实的进军路线和方向,取得了出奇制胜的效果。元朝末年,朱元璋起义军的将领邓愈镇守刚刚攻克的徽州城。当元朝大军反扑而来之时,徽州“守御之器未备”

,“城中守兵甚少”。在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邓愈干脆“大开四门以待之”

,元军怕中埋伏,“疑不敢入”

L D .这种“空城计”

,实际上是一种心理战术。在危境之中,利用敌方的慎重多疑心理,虚而虚之,疑中生疑,以“出奇”来解救危难。中国古代还有运用所谓“增兵减灶”

、“减兵增灶”计谋的战例,通过有意增减军灶的数量,诱使敌方错误估计己方的兵力。

上述战例表明,出奇制胜的原则在中国古代的军事战场上运用十分广泛。这种原则的提出以及在这种原则指导下所取得的成功战例,从谋略原则和谋略手段两个方面极大地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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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政治权术的发展。首先,出奇制胜原则所具有的“诡秘、欺诈、出奇”等要点,在确立谋略手段的指导思想方面,同样适用于政治斗争的战场。政治斗争同样需要出奇制胜。但是,由于道德环境的不同以及其他方面的差异,政治权术绝不可能如同兵家权谋那般可以公开地对谋略原则进行凝练总结。换句话说,在谋略原则的理论抽象方面,当时的兵家权谋总是出政治权术有可能先行一步的。在兵家权谋将出奇制胜原则系统化和抽象化之后,政治权术则扮演了“凿壁偷光”的角色,自觉不自觉地将其移用到政治斗争的领域。其次,就出奇制胜的各种具体手段而言,军事战场上的成功战例显得更为丰富和直观,从而可以为政治权术提供模仿的蓝本,使其从中得到启发和教益。

从古代政治斗争的实践来看,许多权术手段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出奇制胜的原则。兵家权谋主张:“用兵之道,示之以柔而迎之以刚,示之以弱而乘之以强,为之以歙而应之以张,将欲西而示之以东,先忤而后合,前冥而后明,若鬼之无迹,若水之无创。故所乡(向)非所之也,所见非所谋也。举措动静,莫能识也。若雷之击,不可为备。所用不复。

故胜可百全“

L E .这些原则,并不仅仅只是“用兵之道”

,实际上也贯彻在政治斗争的许多权术手段之中。例如,所谓“韬晦”之术,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示弱隐强”

、“声东击西”

、“前冥后明”等出奇制胜的原则。韬晦者通过掩饰自己的志向、才能、声望以及真实的感情和身体状况,迷惑和麻痹政敌。他们或者以“弱者”的形象出现,隐藏起“强者”的本色;或者以“沉缅酒色”

、贪图“田宅园池”作为“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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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段,掩饰真实的“主攻”方向。种种韬晦表演,目的都是为了诱骗政敌,使其放松警惕,从而增强政治攻讦的突然性。这同军事战争中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原则显然是一脉相承的。古代政治斗争中的其他一些权术手段,如谄媚之术、诬陷之术、政变之术等等,就其谋略原则而言,也都与兵家权谋“出奇制胜”的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第二,知己知彼的原则。

早在春秋末期,中国古代伟大的军事学家孙子就曾以简洁的语言指出:“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

;“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L F .这段名言,指明了战争指导者对敌我双方情况的了解与认识同战争胜负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指导战争的普遍规律。知己知彼,就是要充分了解和清醒认识敌我双方的情况,克服指导战争中的盲目性和被动状态。

就己方情况而言,一般来说“了解”并不困难,关键在于“认识”

,既要防止不自量力、妄自尊大的倾向,又应防止低估己方实力、缺乏必要的信心的倾向。

就敌方情况而言,了解的难度相对较大,其意图、实力等重要情况往往处在高度隐秘的状况并会用种种假象加以掩饰,使人难识“庐山真面目”。因而,“知彼”更需要使用各种诡诈的权谋手段。

在《孙子兵法》中,除了论述了一些普通的获取敌方军事情报信息的手段之外,高度强调了“用间”即使用间谍在谋求“知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孙子认为,用间“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那些不用间因而“不知敌之情者”

,则乃“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军事情报信息的获得,不应依赖鬼神占卜和主观猜测,而应主要依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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谍:“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孙子还进一步论述了使用间谍的五种主要方法,其中包括利用敌方乡里百姓做间谍的“因间”

,收买敌方官吏做间谍的“内间”

,诱使敌方间谍为己方效力的“反间”

,派遣己方间谍故意给敌方泄露虚假情报的“死间”

,派往敌方侦察并返回报告情况的“生间”。使用上述五种间谍,便可收到神妙莫测的效果:“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另外,孙子还提出:“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

,意即使用间谍必须注意亲信、厚赏、保密三个方面LG.中国古代兵法所提出的“知己知彼”的原则以及为了达到“知彼”的目的而强调“用间”的思想,不仅在军事谋略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而且对于政治斗争的谋略同样具有指导的意义。兵家权谋的各种具体的“用间”手段,也在实践中能够推而广之,被政治权术所仿效和借用。

知己知彼,首先就是要正确了解和掌握敌方的真实意图。

在政治斗争中,争斗的双方为了占据主动和有利的态势,无不需要使用各种手段去探测对方的真意,并以此作为确定己方策略的基础。例如在君臣之间的勾心斗角中,作为君主的一方必然离不开察臣之术,需要运用各种手段去督察臣属的忠诚程度。战国韩非子为了使君主能够“知己知彼”

,煞费苦心地提出了“倒言反事”

、“挟知而问”

、“疑诏诡使”等等一整套阴险诡诈的办法。君主通过明知故问、故意说错话和办错事以及下达莫名其妙的诏令的手段,一方面掩饰自己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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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意图并使自己显得神秘莫测,另一方面则以此对臣属进行探测督察。作为臣属的一方,同样需要想方设法探知君主的本意。其常用手法有:察颜观色,揣摩窥测君主心理;收买君主身边之宠姬近臣,暗中掌握君主的动态;首鼠两端,模棱两可,诱导君主先行表态;等等。在预知君主本意的基础上,臣属方能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对策,或投其所好、顺阿迎合,或编织谎言、蒙蔽欺骗,或预作准备、抢先发难。

总之,政治斗争如同军事斗争一样,只有“知彼知己”

,方能“百战不殆”

;只有做到“先知”

,才可“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

知己知彼,还必须对敌对双方的实力对比情况有清醒的了解和认识。

《孙子兵法》提出:“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L H ,强调要根据双方兵力对比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战法。

在政治斗争中,同样需要根据双方实力对比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斗争策略。对立的政治集团之间,各方不仅需要积极探明对方的真实政治意图,还必须深入了解对方的“后台”

、党羽、势力范围以及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情况。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或谄媚投靠、或拉扰笼络、或一网打尽、或各个击破等不同的选择。

尽管政治权术没有从理论上明确提出“知彼知己”的原则,但兵家权谋关于这一原则的阐发,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总结了古代政治斗争的经验。知己知彼的原则,无形中也指导了后世人们的政治斗争实践。春秋楚成王打算废黜太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

,即有所风闻但尚未查证落实。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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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彼”

,商臣运用诡诈手段,终于取得了即将更易太子的信证;为了“知己”

,商臣又分析了自己既不能卑身服事新太子、又不甘心只身逃亡的现实;在“知彼知己”的基础上,商臣最终作出了“行大事”即举行政变、弑君夺位的决定LI.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天下大乱。诸葛亮不为表面上错综复杂的局势所迷惑,深入了解和认真分析了各方的实力,从而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为刘备制定了“联吴抗曹、三分天下”的正确的战略决策。在上述两例中,前者着重从意图方面谋求“知彼知己”

,然后有针对性地作出了自己的行动决定;后者则主要是从实力对比方面做到“知彼知己”

,并以此作为制定政治和军事战略决策的依据。

第三,弱敌强己的原则。

在军事战场上,交战双方的实力对比固然是一种客观的现实,但其中又包括有诸多的可变因素。强、弱之间总是相对而言的,在某些情况下,两者常常可以互易其位。中国古代兵法深知强弱转化的奥妙,主张必须运用诡诈的手段以及通过其他形式的主观努力,改变双方的实力对比,使敌方由强变弱、弱而更弱,使己方由弱变强、强而更强。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在战争实践中广泛运用了各种骄敌、惰敌、慑敌、诱敌、分敌等诡诈的手段,借以达到削弱敌方实力和增强己方实力的目的。

政治斗争具有许多与军事斗争基本相似的共同特性。政治斗争同样存在争斗双方的实力对比问题,同样需要贯彻弱敌强己的原则,兵家权谋的许多弱敌强己的具体手段也同样适用于政治斗争的场合。中国古代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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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中,政治权术曾与兵家权谋共同做过弱敌强己的诡诈表演。

就主要的表现形式而言,两者也是相一致的。

择要简述如下:表现形式之一: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整体实力上占据优势,无疑是夺取战争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却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唯一因素。整体上处于优势,并不意味着在每一个局部都能够占据优势。所谓“弱敌强己”的原则,就是要将敌方的整体之“强”转化为局部之“弱”

,使己方的整体之“弱”演变为局部之“强”

,以己方的局部之“强”

,去战胜敌方的局部之“弱”

,逐步实现整体上的以弱克强和转弱为强。

在实现整体或局部的转弱为强的过程中,政治权术和兵家权谋常用的诡诈手段主要包括:将整体集中之敌分割为孤立分散之敌,以便各个击破;在局部集中优势兵力,避实而击虚,集中攻击敌方的要害或空虚薄弱的部位;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时机和地点采取行动,使己方在较弱的情况下也能占据有利的态势;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敌方阵营,促使敌方内部讧争,削弱敌方整体实力;借用他方力量,挑动他方与敌方之间的争斗,即所谓“借刀杀人”

;等等。

春秋末期,吴越争雄。越国在己弱敌强的形势下,成功地奉行了弱敌强己的战略方针,最终由弱转强,灭了吴国。

据有关史籍记载,越国伐吴主要依靠了“九术”

即九种手段。

在这“九术”当中,为“弱敌”者有“六术”

,即:多献财宝,以骄吴王之心;高价收买吴国粮食,“以空其邦”

;进献美女,以泄吴王之志:“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以尽其财,以废其力”

;“贵其谀臣,使之易伐”

;“疆其谏臣,使之自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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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三术”则是为了“强己”

:“尊天事鬼”

,以专国内百姓信仰;“邦家富而备器利”

;“坚甲利兵以承其弊”

L J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中,这种从整体上“弱敌强己”

的战略方针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例如战国时期的韩国,面对日益强大的西邻秦国,恐惧不安而又无奈其何,不得已使出了疲秦之计:派遣水工郑国前往秦国进行游说,极力怂恿秦国建造大型水利工程,企图以此削弱秦国的国力,使其无力杀伐LK.除了从战略意图出发在整体上“弱敌强己”之外,更常见的情况是:从战术目的出发在局部“弱敌强己”。

此类战例,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不胜枚举。

政治斗争中的实例也不罕见。

例如所谓“阿附结党之术”

,就是要拉帮结派、引以为援,实际上也是一种“强己”的手段。所谓“谗毁诬陷之术”

,则是一种“弱敌”的手段。在己方从实力上无法轻易压倒对方的情况下,通过谗毁诬陷,借助于君主或上司的力量,给对方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表现形式之二:在实质与表面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实质上的强与弱,同表面上的强与弱,有时也会产生某种背离。

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常常有意制造和利用这种背离,使敌方对双方的实力对比产生错误的估计。或者故意示弱,将己方实质之强掩饰在表面之弱的背后,借以骄敌、懈敌;或者制造“强”的假象,以表面之强掩饰己方实质之弱,借以慑敌、沮敌。

从实质上弱敌强己,需要付出大量艰巨实在的努力。而从表面上制造“强”或“弱”的假象,则相对简捷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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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972

只需借助于狡猾诡诈的手段即可达到目的。因此,这种谋略原则具有广泛的战术实用价值。常见的情况包括有:当己方处于优势和主动地位时,或公开显示实力、震撼敌方,或以弱隐强、麻痹敌方,或有意暴露薄弱环节和破绽、诱歼敌方;当己方处于劣势和被动地位时,或故意虚张声势、恫吓敌方,或虚而虚之、疑惑敌方。

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体现上述谋略思想的有声有色的实例。南北朝时,刘宋政权的将军檀道济率军与北魏军队对阵。宋军“粮食已罄”

,“士卒忧惧,莫有固志”。檀道济为了稳定军心和欺骗敌方,在撤退前夕,使人在夜晚以斗量沙,同时高声唱数计筹,并将所剩余的少量粮食覆撒在沙堆上。天亮时,成堆的“粮食”出现在军营里,收到了稳定己方军心和动摇敌方斗志的双重效果。北魏军队果然中计,以为宋军“资粮有余,故不复追”

M B .东汉宦官张让权倾一时,“宾客求谒(张)让者,车恒数百千两”。扶风人孟佗与张让本无深交,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价,便使用了一条“自重”之计。他以重金馈赠张让的亲信家奴,唯一的交换条件就是要其当众“为我一拜”。

当众多的宾客拥挤在张让家门前等待召见时,那个家奴果然对孟佗“迎拜于路”

,并共车入门。结果“宾客咸惊”

,误以为孟佗与张让的关系非同一般,“皆争以珍玩赂之”。

孟佗用凭空得来的钱财珍玩贿赂张让,官拜凉州刺史。

M C上述两例,一个属于战场上的兵家权谋,一个属于官场上的政治权术。前者唱筹量沙,以假象掩饰了己方“粮食已罄”的虚弱实质,蒙蔽和恫吓了敌方,使己方得以在危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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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权术论

安全撤退;后者通过家奴的当众一拜,制造了自己与权臣具有特殊关系的假象,掩饰了缺乏政治资本的事实,大大提高了自己在“宾客”心目中的身价和地位。两者之间虽有种种差别,但谋略原则却是基本一致的,都是运用诡诈的手段,以表面之“强”掩饰实质之“弱”

,诱导争斗的对方对己方的实力做出了错误的估计。

为了达到掩饰实力强弱对比的真相的目的,除了上述两例所体现的示“强”隐“弱”

、虚而实之的手段之外,示“弱”隐“强”

、实而虚之的手段也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战国齐魏马陵之战中,齐军军师孙膑成功地运用了‘减灶诱敌“之计。

“齐军人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三万灶”。

通过主动逐日减少军灶的数量,诱使敌方错误估计齐军实际的兵力。魏军主将庞涓误认为“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

,麻痹轻敌,孤军深入,结果被孙膑诱入包围圈,主力尽数被歼MD.政治斗争中的韬晦之术,体现了同样的谋略原则。韬晦的主要特点就是表面上“示弱”

,以此松懈政敌的警惕。三国曹魏政权后期,权臣司马懿在权力争斗中运用韬晦之术,装扮出老弱病笃、风前残烛的假象,诱使政敌曹爽误以为其不足为故,从而掩饰了司马懿的勃勃野心和兵变企图。

总之,不管表面上“示强”还是“示弱”

,实际上都可以起到弱敌强己的战术作用。敌方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对双方实力对比产生错误判断,或麻痹大意,或盲目畏惧,本身就已经从军情和士气方面削弱了他们的实力。

表现形式之三:在实力与士气的关系方面弱敌强己。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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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术论182

方的实力对比,不仅是物质力量的对比,同时包括精神力量的对比。近代资产阶级军事学认为:军队的战斗力包括“紧密地交织在一起而不可分割”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两个方面,“荣誉心”和“爱国心、追求理想的狂热、复仇心以及其他各种激情”都能“鼓舞和提高广大士兵的士气”

,从而增强军队的战斗力ME.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的军事家们就已明确指出了民心士气在决定战争胜负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实践中提出和运用了从士气角度弱敌强己的原则及其具体手段。

通过激励士气,可以达到“强己”的目的。中国古代兵法十分强调“励士”的原则。

“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

,这就是说:不“励士”

,士卒就不会尽忠效死和英勇作战。所谓“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死丧相救、兵役相从”

,则是具体的“励士”

之道MF.从实际战例来看,中国古代激励士气的基本方法和诡诈手段主要有:(1)宣扬己方战争的正义性和己方强大的实力,使士卒具有必战之心和必胜之志。

(2)揭露敌方的残暴凶狠,激发士卒的仇敌情绪。

这也就是古代兵法中的“杀敌者,怒也”

M G .例如战国燕齐即墨之战,燕兵大军压境,齐将田单困守孤城。在强弱对比十分悬殊的情况下,田单故意诱导燕军割去齐兵俘虏的鼻子、烧毁城外齐人祖先的坟墓。燕军企图以此摧垮守城齐军的士气,结果适得其反。燕军的残暴行径,被齐军“从城上望见,皆涕泣,俱欲出战,怒自十倍”

M H .田单利用高昂的士气,终于以弱胜强,战胜了强大的燕军。

(3)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迫使己方士卒为求生路而拚死作战。此即兵法上的“置之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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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权术论

而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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