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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丽娟/贺安黎 当前章节:152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5:22

当然,我不是说只注意部属的优点,却忽略了他的缺点;应该适度地指正缺点,以“四分缺点、六分优点”的角度去观察,才是一个懂得欣赏部属的上司。也就是说,应假定每个人都有百分之六十的优点,百分之四十的缺点。如果反过来,假定部下有百分之六十的缺点,而只有百分之四十的优点的话,这个人显然不会是个好上司。

我因为身体不好,必须请部属代劳的事情很多,所以,我向来都是以“七分优点,三分缺点”的观念看人。所以,我经常比别人更能大胆用人,无须怀疑部属的能力,而这可能也就是我比别人成功之处。

不过,我这种大胆用人的方式,偶尔也会失败。譬如说,当我对某人优、缺点的判断不够正确时,就无法适当地用人,而遭致失败。当然失败的责任不在对方,只怪自己没有明确的判断。我一向对员工的缺点,严格纠正。例如,不必要的浪费,即使是5张纸,我也会立刻告诉他:“节俭才是致富的捷径,浪费必然会招致失败。”

可是,如果是经过审慎的决策和努力的推动之后,因为某些不能控制的因素而失败,就算是亏损了1000万元,我也决不会责备部属,反而会安慰他,鼓励他说:“虽然这次失败了,但不要灰心,只要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

的教训,就必能反败为胜,将功抵罪。“同时,我更会和他一道研究失败的原因,作为自己宝贵的经验。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经营者不能拘泥小节而忽略大事,应该以关心和达观的态度,经常和部属研究工作方法。用人也是一样,对部属的缺点应清楚了解,但不可斤斤计较,对他们的优点应该想办法去发挥出来。这才是真正积极的方法。

这也是部属们对我充满信心和爱戴,使我这个无才无学的人,还能带动那么多部下的原因。

重举轻打

据说,美国对于犯法的人处罚非常严厉,例如强盗等恶劣的犯罪,因它严重破坏社会的治安,所以不论有何背景,有些州的法律判处至少90年的徒刑,我初次听到这件事时大吃一惊。

刑期这么长,监狱不会人满为患吗?我得到的答案却非常简单,“不会的,他们会陆续被放出去”。这到底怎么回事呢?强盗罪犯被判90年徒刑后送监狱执行,依驿适应性分别受各样的职业辅导训练,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就让他们陆续假释出狱,判决本身是相当严厉的,但其运用却很有弹性。

因为这样而被释放的人会想:“我是被判了90年徒刑的,所幸被假释,还有一段很长的刑期,绝不能再做坏事了。”这点我觉得很有意思。

在日本这样做的话又将如何呢?我对法律了解得不多,如,果犯罪,我想大概最多判刑3年,日本的刑法比美国轻得多,所以在日本只要服完3年刑期就会说:“这样就结束了,没什么了不起。”而且会有重犯倾向,究竟哪一边是合理的,并不能一概而论。将犯罪者关入监狱的目的就是期望犯人能改过向善,如果让他有重犯的倾向产生,一定是惩罚不适当。

赏人的方式很难,罚人的方法也不简单,这是由于人的本性深奥而复杂,不容易了解的缘故。虽说信赏必罚,可是除了神以外要做到完全无缺点的境界是不可能的,甚至连神也会因一时迷惑而有错误的判断。何况是人对人,错误的比率应当更高。

不管如何困难,求取适用性,实在地努力是最重要的。消除私心,培养才识,这个国家的文化及繁荣才能进步。所以信赏必罚可说是一个国家文化的准则,也是繁荣的最大根源。

率先垂范

我觉得,当你聘用10个人时,几乎不可能使这10个人都按照你的意思工作。一般来说,常有一个总是反对你的意见,有时甚至妨碍工作的推动;另外,又可能有两个人,处在可有可无的地位。

因此,我认为经营者应该事先有一种觉悟,那就是,如果你雇用了10个人,其中会有3个人对于工作的推动不一定有益,但你却不得不让他们3个人跟大家一起工作。如果你事先没有这种觉悟,遇到这种情况时,就难免发牢骚而减低经营的热情。

据说,圣人亲鸾也为自己的儿子伤透了脑筋。他的长子不仅引起许多是非,还到处扬言父亲的管教方式不对。自己亲生的儿子如此不孝,是多么令

人难过,可是亲鸾尽管悲伤,却一直忍受着。

一般人如果遇到这种蛮横无理的人,一定更是一筹莫展。但是用人的时候,总是不能如愿地“精挑细选”的。

这好比一个人的身体,不可能一年到头健康。有时候,胃不舒服,有时候,有血压高或某些器官失调的毛病。如果疾病是暂时性的,很快就能治好,也就不成什么问题,但如果必须长期调养,只好随时注意保养,以免疾病恶化或再发作。

我认为,在推动工作或用人时,也应该事先了解:一定会有问题不断发生,增加你某种程度的负担,甚至扯你后腿的人。经营者必须先有这种了解,然后以身作则地处理事情。本身要最早上班,并工作到最晚,做大家的模范,这比什么都重要。与其为了顾虑员工的想法而伤脑筋,倒不如自己一心一意地工作着。

只要你自己尽全力专注地工作,这种认真的态度必能感动周围的人,使他们自动帮忙或积极工作。不论大、中、小型企业我都经营过,我觉得,不论企业的规模如何,经营者以身作则的作风是最重要的。

古代兵法篇

一石三鸟

中山国相国司马熹很得国君的信任,但国君的宠姬阴简很憎恨司马熹,在国君枕边常说他的坏话,这些话要是国君都信了,那就不得了。因为得罪了君主的宠姬而下台的历史事例很多,这一点,司马熹心里当然清楚。

当时中山国有一个名叫田简的智者,他看出了司马熹正处在这种两难的境地。一天,他悄悄地向司马熹献策说必须如此如此。

不久,从邻国赵国来了位使者。赵国是战国七雄之一,中山这样的小国自然不敢怠慢。相国司马熹几乎是寸步不离地陪着这位使者。在宴会上,司马熹随便问使者:“听说你们赵国擅长音乐的美女很多,在我们中山国,也有一位足可以使贵国各位大吃一惊的美女。她是国君的宠姬,叫阴简,简直像天女一样……”《战国策。中山策》中是这样写的:“其容貌颜色,固已过绝人矣。若乃其眉目准顶权衡,犀角偃月,彼乃帝王之后,非诸侯之姬也。”

大意是说,她的相貌之美,人品之好,犹如仙女一般,称得上绝代佳人。她那眉眼、鼻子、脸蛋、眉宇,那头形,那天庭,真乃帝王之后,绝非诸侯妃姬也。

果然,赵王听到这些话,虽然没见到本人,就已经动心了。于是派遣使者到中山国,请求把阴简送给赵王,这正中了司马熹的计。如果中山国答应了赵王的要求,把阴简拱手相让的话,对司马熹来说,就可以轻易脱离困境。

这就是田简所教的“第一步”。

但是,最初国君没有答应。这下子重臣们可慌了,弄不好,中山国很可能要蒙难。中山王束手无策,暗自欣喜的只有司马熹一人。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就得走第二步了。司马熹看准了时机,向国君进谏说:“我有个办法,既可回绝赵国,又可确保我国的安全。”

“什么?你竞有这样的万全之策?”

“您不如索性把阴简正式封为王后,这样回绝赵国也不会惹他们生气,他们也就死心了;除此之外我看没什么好法子了。”就这样,中山国保全下来。那以后,阴简对使自己升到王后出了大力的司马熹,自然是感恩戴德了。

田简之计,既使司马熹摆脱困境,又使阴简成为王后,使阴简不再仇恨司马熹。阴简和司马熹各为自身利益而前怨顿消,同时,又阻止了赵国讨要阴简,维护了中山国尊严。真可谓“一石三鸟”的万全之策。

一鼓作气

春秋时,齐国发兵攻打鲁国(两国都在今山东省境内)。当时,齐国强大,鲁国弱小,双方实力悬殊。可是结果鲁国却以弱胜强,把齐军打得大败。

这次鲁国的胜利,是曹判谋略思想的一次实际体现。

曹刿是一个深通兵法的爱国者。他得悉齐国发兵来犯,鲁庄公准备抵抗,便主动要求面见庄公。他的亲友邻人都劝他。“国家大事,自有那些天天吃肉的大宫们管着,你何必瞎操心呢?”曹刿说:“不,那些大官们目光很短浅,他们不会有深谋远见的。”

曹刿见了庄公,首先提出:取信于民,是战前重要的政治准备,也是获

得胜利的可靠保证。并且要求作战时允许他一块儿去。

到时候,庄公便叫他同车出发。齐、鲁两军在长勺(今山东省曲阜县北)

列阵,战斗即将开始。只见齐军擂鼓进兵。庄公也准备擂鼓迎击。曹刿阻止道:“等一等。”齐军见鲁军方面没有反应,于是又擂一通鼓。齐军擂鼓三通,鲁军总是按兵不动。直到齐军三通鼓罢。曹刿才说:“现在可以进兵了!”

鲁军战鼓一响,同时下令冲杀,士兵们一声呐喊,直扑敌阵,锐不可当。齐军大败,狼狈而逃。

庄公正想下令追击,曹刿却又阻止道:“且慢。”说着,跳下车去,先从地面细看齐军兵车辗过的轮迹,又攀上车前的横木,注意了望敌人退走的情形,然后说:“现在可以追击了!”庄公当即下令,鲁军乘胜前进,把齐军全部赶出了国境。

鲁庄公却不明白曹刿为什么这样指挥,曹刿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刿又说:“齐国这样的大国,不能低估,说不定会设下伏兵,诈败引诱我们,我视其辙乱,望其旗靡,这才放心追击。”

“一鼓作气”的谋略,实际上是一种统御艺术,它使部属的士气达到一个爆发的临界点,这种士气的生长和敌方士气的消减恰成反比,敌之锐气既消,己之士气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挥军攻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队的战斗力。

一鸣惊人

淳于髡,战国时齐人,滑稽多辩,身材矮小,是历史上有名的矮子,但屡次出使他国,未尝受过屈辱。《史记。滑稽列传》说,那时,齐威王荒淫无度,常常通夜饮酒作乐,不理国事,因此,局势混乱,诸侯都来侵伐,国家危在旦夕,而没有人敢进谏。淳于髡知道齐威王爱猜谜语,便说:“国中有大鸟,止王之庭,三年不飞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齐威王答道:“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齐威王于是勤于政事,加紧治理国家,厚赏忠于职守、管理地方卓有成效的即墨太守,烹杀重贿王室左右以求虚名的何大夫。齐国上下大兴务实之风,大小官吏无敢文过饰非,竭尽全力管好各自的政务。同时,整顿兵马,加强国防,抵抗侵略。诸侯都畏惧起来,纷纷把侵夺的土地,归还给齐国。

又《史记。楚世家》载,春秋时的楚庄王,即位三年,不出号令,日夜为乐,终日沉醉于女色歌舞之中,下令说:“有敢谏者死无赦!”伍举以谜语谏楚庄王道:“有只鸟栖于山上,三年不飞不鸣,是何鸟也?”楚庄王说:“三年不飞,飞将冲天,三年不鸣,鸣将惊人。伍举你出去吧,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了。”仍然我行我素,更加荒淫无度。大夫苏从冒死以谏,楚庄王说:“你不知道进谏杀头的命令吗?”苏从说,“如果身死而能使君王明白,臣死而无怨。”楚庄王于是开始尽心政务,诛杀佞人,任用贤才,用伍举、苏从治理国家,全国庆幸,楚国大治。

《韩非子。喻老》、《吕氏春秋。重言》都有关于“一鸣惊人”的记载,文字略有不同。楚庄王说:“这鸟三年不动,说明意志坚定;三年不飞,是为了让翅膀丰满;三年不叫,是为了体察民情。”叙述情节亦有不同。

从统治术角度来看“一鸣惊人”,主要是说成竹在胸,平时无特殊表现,

默默无闻,实际上准备着,一旦酝酿成熟,开始行动,就能使国人拥护。下属振奋。

胸有宏图大略的政治家、谋略家,绝非每日喋喋不休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的人,而是深谋远虑,持重老成,看准机会再讲话,并且不讲则已,讲则服众。

从卧龙先生久居南阳僻壤,未出隆中而提出三分天下,到明太袒的谋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见解,无不证明“一鸣惊人”是一种重要的韬略。

一诺千金

作为一个领导者,“一诺千金”实际上也是强调以信为主,使士卒部众对统领他们的人产生一种信任感,从而达到有效统御的目的。语意出自《史记。季布来布列传》。秦未楚汉相争时,楚人季布任侠仗义,在楚地很有名气。他曾在项羽军中,多次围困汉王刘邦。后来项羽被围自杀,刘邦建立汉朝,做了皇帝,悬赏千金捉拿季布,如有敢于收留隐藏者,罪连三族。后来汝阴侯夏侯婴劝谏刘邦撤销了对季布的通缉令,并让他担任官职。

有个名叫曹邱的,也是楚人,有辩才,多次借重权贵获取钱财。季布很看不起他。曹邱一再纠缠汉文帝窦皇后哥哥窦长君介绍他去见季布,季布不理他。曹邱即揖季布曰:“楚人谚曰:”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足下何以得此声于梁、楚间哉?且仆楚人,足下亦楚人也。以仆游扬足下之名于天下,顾不重邪?何足下距仆之深也?“季布大悦,引为上客。

曹邱所言的大意是:楚人常言“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你在梁、楚一带的名声为何如此之大?这都是我替你到处宣扬的结果啊!而你为何却要拒绝我呢?季布听了,非常高兴,便把他当作上宾来招待。据说,曹邱住了几个月才走。临走时,季布还送了他一份厚礼。后来曹邱继续替季布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因此,后人形容宣扬别人长处并乐于荐贤的这种美德,就叫“曹邱之德”。

“一诺千金”就是从此演化而来的。作为一种赢得被统治者信任的艺术,它在统御谋略中应有重要位置。

谋略家在对敌斗争中,则多采用“兵不厌诈”的办法,但在对待朋友和自己阵营之内部,如果仍用诡诈之术,则会众叛亲离。因此,占今谋略家,无不强调信誉第一,忠诚为上。把“信”作为立身之本。只要答应过的事情,就要“言必信,行必果”,所谓“一诺千金”,赢得信任,对施展各种谋略具有奠基的作用。

“一诺千金”必以诚信为本,它决不能开空头支票,那种说大话,空许愿,轻然诺的做法,最终只能失去别人的信任。《墨子。修身》讲“行不信者名必耗”,就是这个道理。

八征之法

将帅为国家辅佐之臣,任命将帅,必须加以慎重的审察。考察人,必须通过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去鉴别。然而,人的言行举止却不一定就是内心的真实反映。《龙韬》认为一个人的外在表现与内心不一致时有15种情况。考察

将帅,是统御艺术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怎样才能考察外在表现和真实思想的一致程度,有8项验证方法,这是重要的统御谋略。八征法的原理就是使人进行某种活动。根据其反应来认识其真正的面目。《六韬》中列举了8种这样的测验法。

一曰:问之以言,以观其辞。提出某些问题来考察其理解的程度。

二曰:穷之以辞,以观其变。详尽追问而考察其反应。

三曰:与之间谍,以观其诚。间接打探以考察其是否忠诚。

四曰:明白显问,以观其德。坦率交谈以考察其德行。

五曰:使之以财,以观其廉。让他管理财务以考察其是否正直廉洁。

六曰:试之以色,以观其贞。用女色来试探以考察其操守。

七曰:告之以难,以观其勇。告之以危难形势以考察其勇气。

八曰:醉之以酒,以观其态。使其醉酒来考察其神态。

根据其行动的后果来考察人,这是人们平时普遍采用的方式。这种“八

证法“并不等待后果即加以判断,其特征在于投石入池,有意识地令其漾起

波纹,在动中识人。

作为统御艺术的用人,具体的考察方法并不限于以上8种。

但《六韬》把识将用将置于为“王者举兵”而“简练英权”的高度来认

识,确实是抓住了统御谋略的最关键问题。

与众相得

语出《孙子兵法。行军篇》:“令素信以教其民,则民服;令素不信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信著者,与众相得也。”孙武把“道”看作军事行动的依据、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他在第一篇中就首先提出了:“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并把“道”摆在“五事”之首。“与众相得”也是强调上下同心,“令素信”“即国家法令、政令使官民、上下一样遵守,这样教育士卒,他们就会服从。平素使士卒养成服从的习惯,政令、法令、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将帅和士卒关系融洽。这样的军队,当然能无往而不胜。

殷纣无道,暴虐淫侈,为臣民所愤恨。周武王伐纣,深得民心,同仇敌汽。武王左持黄锁,右秉白旌,亲自指挥战斗,各族兵力上下一心。所以,纣玉虽有兵17万(一说70万)。却不抵武王戎车300乘、虎贲3000人,甲士4.5万人,牧野一战,殷商灭亡。周武王“与众相得”,则胜;殷纣与众相离,牧野战中,前徒倒戈,大败。

楚霸王力拔山,气盖世,而在垓下兵败逃跑时,被一老人故意指错方向,竟陷大泽之中,被汉军追赶上,只好刎颈自杀。也是因其不得众,不得人,以致走入绝境。

《三略》提出“良将之统军也,怒己而治人”。《百子金丹》要求“将贵取胜,尤贵得众心”。《管子》指出,“上下不和,虽安心危。”明朝张居正说过,“和,则一可当百;不和,虽有众,弗能用也。”都反映了“与众相得”的统御思想。

孙武的政治主张是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在剥削阶级统治人民的社会条件下,人民在本质上不可能“与上同意”。但孙武把“与众相得”作为军事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提出来,是符合战争规律的。我们在理解和运用这一原则时,应该赋予它新的内容。例如对于经营者来讲,如不能“与众相

得“,和部属貌合神离,孤家寡人打天下,业绩必不能拓展。

上下同欲

《孙子兵法。谋攻篇》所载5种制胜之道的一种。《孙子兵法》首篇就提出了“令民与上同意”的问题,战争实践证明,大凡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的部队,都可以在实战中取得胜利。张预曾对此注曰:“百将一心,三军同力,人人欲战,则所向无前矣。”(张文穆《孙子解故》第136页)《六韬。文韬。文帅》云:“同天下之利者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失天下。”也是强调上下一致。两军相敌,争战厮杀,虽然决策定计权在将帅,但战争最后胜利,仍然靠全体官兵奋战。军队的基础在士兵,没有全体士兵的奋战,再高明的决策也难以实现,任何战争也无法取胜。因此,孙武把“上下同欲”作为胜道之一种。确实是总结了一条治军作战的重要规律。

公元前周郝王年间,燕昭王用乐毅力上将军,联合六国之军伐齐。燕昭王与乐毅意见统一,方略一致。乐毅在前线征战,燕昭王不但赏赐乐毅家衣物,并派人带大批礼物送给乐毅,立为齐王,以示信任。乐毅不受,回书向燕昭王表示誓死效忠。燕军仅半年时间,连夺齐70余城,仅剩2城未下。

公元前279年,在乐毅伐齐将要取得最后胜利时,燕昭王死去,燕惠王即位。燕惠王为太子时,对乐毅不满。齐国田单乘机施离间计,使燕惠王派骑劫代替乐毅。乐毅知道燕惠王居心叵测,怕回国后被杀,向骑劫交出兵权便投奔了赵国。燕军将士因此愤愤不平,军心涣散,齐国转败为胜。

这一段历史,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上下同欲者胜,上下不同欲者败”。

以一儆百

《汉书。尹翁归传》:“翁归治东海明察……其有所取也,以一儆百,吏民皆服,恐惶改行自新。”

没有纪律的军队,是不堪一击的。这里的“以一儆百”,旨在告诫为将者,要善恶分清,奖惩分明,并非只靠杀人来治军打仗。军纪是军队凝聚力的重要保证,没有纪律,任何制胜的谋略都无法实施。从这个意义上讲,以一儆百确实是治军制胜的谋略之一。

孙武斩杀吴王宠姬,司马穰直斩杀齐景公亲信,都使被统御者震惊。

孙武和司马穰苴都是历史上著名的大军事家,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治军从严,执法从严。对违反军纪者绳之以法,起到了以一儆百的作用。吴王西破强楚,北威齐晋;齐景公转败为胜,威震晋燕,光复国土,和两位军事领袖的从严治军有着直接的关系。

以一儆百,既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治军的谋略。古往今来,有成就的军事家无不重视它的作用。古代军事家讲,重罚对上,重赏对下,对于那些有身分的违法者施以军法,能严肃军纪,使广大士兵认识到在纪律面前无尊卑,从而增强遵守约束的自觉性。

以暴易暴

《史记。伯夷列传》载,叔齐,是殷商时代孤竹国国君的第三个儿子(孤

竹,在今河北卢龙县和辽宁朝阳县一带)。孤竹君临死时嘱咐:他死后,由叔齐继任为国君。

可是老头儿死后,叔齐却不肯即位。他说:按通常规矩,君位应由长子继承。长子伯夷也不同意,他说:应当服从父亲的遗命。两人推让来推让去,没完没了。伯夷索性逃走,叔齐见伯夷逃走了,也就跟着出走。后来,就由孤竹君的第二个儿子继任为国君。

伯夷、叔齐兄弟俩,当时也都上了年纪了。有的人因为他俩“相亲相让,不争富贵”,称颂为“贤人”、“君子”。他俩听说“西伯”(西方诸侯之长,即周文王)敬老,便去投奔他。不料到达周的都城丰邑(在今陕西户县东)时,周文王刚死,文王的儿子武王,正在积极准备讨伐残暴无道的商纣王。伯夷、叔齐极为不满,认为商纣王是天子,周是诸侯国,周起兵讨伐商,不就是背叛吗?而且文王刚死,一不安葬,二不守墓,却妄动干戈,打起仗来,实在是“不忠不孝,大逆不道”!

当周武王出兵的那天,满城人民热烈欢送军队东下,而伯夷、叔齐两人,却当街拦住周武王的车马,破口大骂。要不是军师姜大公劝阻,这糊涂的老兄弟俩差点儿给武王的卫士杀了。

周武王的正义之师,军容整肃,军纪严明,到处受到群众的拥护。失去人心的商纣王,无法挽救失败的命运,牧野一战,纣王的兵士纷纷倒戈,京城朝歌接着便被攻破,纣王终于自杀,商朝从此灭亡。

这时,伯夷、叔齐仍然坚持他们的观点,把周武王领导的这场正义战争,看作是残暴的行为,对周武王建立的新政权周朝,采取顽固的对抗态度。他们不愿住在周朝的京城里,便隐居到城南的首阴山里去了;也不愿吃周朝的饭,便在山里采些野菜充饥。

据《史记。伯夷列传》说,伯夷、叔齐后来就饿死在首阳山。临死前他们还时常唱着这样一首自编的歌:“登彼西山兮,采其薇兮。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这是以暴易暴的出处,后人借用它,在含义上已经发生了变化,通常把以强暴代替强暴的韬略叫做“以暴易暴”。或是说,用强暴的方法来对待强暴。只要用得恰当,这也不失为一种重要的谋略。

今天人们常用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等等韬略,都与“以暴易暴”一脉相承。

自从社会有阶级以来,战争无不带有强烈的阶级性。被压迫者以暴力反对压迫者的暴力,以革命的战争反对反革命的战争,成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如果从军事统御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以暴易暴”对于被压迫的那个阶级或集团,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鼓舞力。因为,这种暴力活动的直接目的是使被压迫者自身得到解放。从古至今都是压迫愈深,反抗愈烈。历史上历次农民起义之所以取得成功,甚至推翻封建王朝,统领起义群众的领袖们也旨在“以暴易暴”,以武力的反抗对付武力的镇压。

以火救火

《庄子。人间世》载有一段故事,大意说:

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去见孔子,说是向老师辞行。孔子间他上哪儿去,他说准备到卫国去,并且说:“我听说卫国的国君很年轻,他的作风却很糟糕。他滥用国家的权力,不顾百姓的死活,没有人指出他的过错,更没有人

帮助他办好国家大事。我想本着治病救人的精神,去给他当个‘医生’!“

孔子听了颜回的话,不禁冷笑了一声,说道:“嘿,你这不是去送死吗!

试想,如果那位国君肯听贤臣的忠言,那么何必要你去,他那里难道就没有贤臣吗?他一定是专听奸臣的谗言,排斥良善,压制正派,所以没有人敢谏劝他。你去了之后,恐怕也只能一味顺从他,否则他周围的那一伙人,就会打击你,迫害你,甚至还会杀死你,所以,你还是不去的好。再说,你去了之后,如果不能劝他改正错误,而一味顺从,那就等于同意他作恶,使一个暴君的罪行,又多得到一个人的默许和支持。‘是以火救火,以水救水,名之曰益多!’“

今天,人们对以火救火有了更深一层的实践和理论。在扑灭大兴安岭的森林大火之时,沈阳军区某部队的确采用了根据风势迎火头放火的办法。实践证明,对于大面积的森林火灾,在消防器材无法扑灭大火的时候,以火救火反而能减弱火势,减少损失。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以火救火也逐渐形成一种韬略。如领导者为了成就某一事情或制止某一事端,如采用正常的疏导办法,常常引起众多人的反对。如果顺其势而动之,把某一认识行动引向极端,充分暴露其弱点,再纠正起来反而使人心悦诚服,这是一种因势利导的统御艺术。

用人不疑

《三国志。魏书。郭嘉传》裴松之注引《傅子》:“用人无疑,唯才所宜。”宋代欧阳修《论任人之体不可疑札子》:“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任何时候,人才都是胜利的决定性因素。

选准了,就要信任他。放手使用他。不疑的前提是知人。封建社会里,明君用人不疑,使谋臣忠于内,将帅战于外,都能尽心竭力,报效朝廷。现代社会,用人不疑,使人才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就能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据《尼克松回忆录》载,基辛格原本是洛克菲勒的密友,在洛克菲勒与尼克松两次竞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角逐中,基辛格都是全力支持洛克菲勒,公开反对尼克松的。可是尼克松当选总统后,不计前嫌,仍然委以重任,聘用基辛格为权势炙手的国家安全顾问。基辛格成为尼克松外交决策的高级智囊。

《人民日报》1989年1月31日载,某化工厂厂长李子彬任这个万人大厂厂长4年,企业发生了惊人变化。和他采取“用人不疑”的策略是分不开的。对待人才,他不计个人恩怨。

总经济师王新生在担任基层干部时,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指责李子彬,说总厂搞的合同很不象样子。“这叫合同?简直是逼着杨白劳写卖身契!”他拒不签字。开始李子彬对此人的直率感到吃惊,可他反思以后,觉得这个基层干部话说得虽然有点不恭,可合同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修改后,王新生签了字,执行合同认真,超额完成了承包指标。李子彬认为王新生正直,有见解,有工作能力,把他选进了总厂领导班子。

一位著名高等学府毕业的高材生与李子彬曾有过芥蒂。李子彬当厂长后,这个同志思想特别消沉。可李子彬认为他基础知识扎实,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打算提拔他为总厂技术负责人。有人说:“算了吧,提谁不行,你提他,人家听你的吗?

别自找罪受了。“李子彬还是把那位同志提到了技术领导岗位,并晋升了工资。那位同志深受感动,工作奋力进取,使厂里的科研攻关项目有了突破性进展。

白龙鱼眼

《楚辞。天问》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河伯(黄河之神)化为白龙,在水滨游玩。后羿见了,一箭射伤了他的左眼,河伯上天告状。天帝说:“你若深守神殿,后羿怎样射你?谁叫你变作虫兽?后羿射的是动物,难道有什么罪吗?”

西汉刘向编撰的《说苑。正谏》也记载这样的神话:有一“条白龙,变成一条鱼到人间游玩。渔人豫且看见这条游鱼,一箭射去,中其一目。白龙负痛而逃向天帝告状,要求惩治豫且伤害神龙的大罪。天帝间明原委,说渔人本来是以捉鱼为业的,豫旦射的是鱼,你是龙,为什么要穿鱼的衣服呢?

如果一个人处在很高的统御地位上,要具体了解真实情况也会有一些困难。从古至今,帝王将相中一些有识者常以微服私访的方法了解真实情况。

这种活动有时确实能了解到真实情况。为统治者作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人们把这种统御手段称为“白龙鱼眼”。这种方式只能限于地位很高、统御范围很广、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普通人很少接触的那种统御者。

因形用权

一个领导者,能否做到因形用权,是衡量其领导水平和统御艺术的测量器。在政治上因形用权,必须深诸统御原理,活用领导原则。在军事上因形用权,还必须迎合敌方指挥员的个性特征才能生效。这也是“知彼”的重要内容。一个成熟的军事指挥员,不但要了解自己,更要了解敌方将领的特点,才能根据其特点制定对策。有一则军事趣闻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相传在宋朝时,有一年,北辽政权的八个侯王带领十万番兵进犯中原。

辽兵在距边关十里之处安营扎寨,随后派两名番兵到宋营下战书。八个大工个个都是骄横跋扈,不把宋军放在眼里。这份战书只有一副对联的上联,说宋朝如果有人能对出下联,就自愿收兵,决不食言。

宋营接到战书,拆开看那上联写道:

张长弓,骑奇马,琴瑟琵琶八大王,王均在上,单戈能战。

宋营三军将领相互传阅,无人能对。有一私塾先生听到消息后星夜赶到宋营解围,对出下联:

伪为人,袭龙衣,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都犯边,合手便拿。

下联对仗工整,且在内容上对八大王给以有力回击。番兵取回战书,主将一看,恼羞成怒,不但不收兵,竟连夜出兵偷袭宋营。宋营知战书送回必定引起八大王暴怒,预先设好了埋伏;并乘番兵偷袭之际,分兵攻打空虚的番营。番兵偷袭遭伏击,营盘被偷袭,进退无路,不战自溃,八大王有的阵亡,有的被擒。据说自此一战,辽政权三十余年不敢窥视中原。

这个战例正是建立在对敌将个性特征深刻了解基础之上的,针对敌将目空一切的骄傲情绪,用计谋挑起敌将怒气,又巧妙地陈兵布阵而取得了作战胜利。

因利制权

《孙子兵法。计篇》云:“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即根据是否有利而采取相应的行动。或者说,怎么有利怎样行动。在领导者活跃的舞台上,特别是领导军事斗争,无不以趋利避害为基本原则。怎样衡量是否有利,《孙子兵法。计篇》提出了“五事”、“七计”。

“五事”者,道、天、地、将、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孙武把“道”置于五事之首,说明政治因素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之一。“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指的是自然条件,是客观存在,应该善于把握它,运用它,使它有利于己。“地者,高下、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这也是客观条件。孙武认为地理形势对战争有重大影响,如何利用地理条件,是军事家不可忽视的问题。“地”的概念,在现代战争中较之古代要广阔多了。陆地、海洋、空中乃至太空都成了战争之手可以达到的地方。“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这是讲指挥员的品质。“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曲制,指军队组织编制等方面的制度。官道,指各级将吏的职责区分、统辖管理的制度。主用,指军需物质、军用器械、军事费用的供应管理等制度。“七计”:“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根据“五事”、“七计”判断对我是否有利。进行计算、比较之后,方能定下决心,制定计划。而后要“为之势”,即调动、部署兵力。在布势过程中,根据有利作战的原则,灵活机动地调动和使用兵力。这就是因利制权的谋略思想。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1944年,美、英军队为开辟第二战场在法国西北部发动了诺曼底登陆战役。这次战役,美、英出动舰艇5千艘,飞机5千余架,登陆部队150万人。艾森豪威尔在拟定登陆作战计划时,除对双方基本情况作了比较外,还考虑到部队上陆后,盟军的增援速度是否能胜过德军的增援速度。盟军37个师登陆需一周时间,在这一星期中;德军可能有多少援军来,来自何方,距战场多远,其交通状况如何,怎样牵制德军,如何破坏阻止德军的战略交通和战场交通以阻止德军增援,以及陆上基地应有多大规模才能足以容纳日益增多的援兵的活动空间等一系列动态情况,都作了分析研究。

而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盟军,不利于德军的措施,最终取得了登陆胜利。

这些都属于因利制权谋略在实践中的运用。

刚柔并用

《军谶》中提出了“柔能制刚,弱能制强”的观点,《黄石公三略》作了发挥,认为“柔者,德也;刚者,贼也。弱者人之所助,强者怨之所攻”。

这并不是一味只讲以弱制强,而强调刚柔强弱都要得当,做到“柔有所设,刚有所施,弱有所用,强有所加。兼此四者,而制其宜。”

张良的高明谋略,据说来自黄石公所授的《三略》。张良给刘邦筹划过许多关系到大业成败的重要谋略,其中以弱制强、刚柔并用之例颇多。如:当秦主力与项羽会战时,刘邦决定由南阳入武关攻秦,张良反对硬拼,劝刘邦以重宝招降秦将贾竖。而当贾竖同意投降时,张良又恐士卒不从,乘敌懈怠之机,一举破之。结果直下咸阳,擒秦王子婴。后来楚汉相争,汉弱楚强,

张良劝刘邦处处退让,以柔制刚,不但避开了鸿门之宴的生命危险,而且取得了汉中、巴蜀之地。接着又火烧栈道,使项羽屡屡上当。刘邦转弱为强,终于以布衣取天下。

同舟共济

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敢问:‘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共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若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己也。“”同舟共济“本来的意义,只是大家同乘一条船过河,而现在的意义则是指在遭到共同敌人攻击或遇到困难时,彼此互相救助,同心协力,战胜困难。孙武用它来说明军队在作战时,犹如同乘一条船在遇大风时,能互相救助。”率然“,这是传说中的一种蛇。《神异经。西荒传》载:”西方山中有蛇,头尾差大,有色五彩,人物触之者,中头则尾至,中尾则头至,中腰则头尾并至。名曰率然。“《晋书。孙绰传》云:”若身手之救痛痒,’率然‘之应首尾。“传说这种蛇多产于常山。常山,即恒山,主峰在今河北曲阳西北,为我国五岳中的北岳。西汉时,为避讳汉文帝刘恒的”恒“字,改为”常山“。

到了北周武帝时,又改为恒山。《神异经。西荒经》注:“会稽常山最多此蛇。”孙武设问,军队打仗可不可以使之象“率然”这种蛇一样,攻其前而后至,攻其后则前至,攻其中则首尾至。回答是肯定的。实现的办法是使之“同舟共济”,共同面临危难之中,共同对敌以求必胜,提携三军若使一人。

《黄石公三略。上略》云:“良将之养士,不易于身,故能使三军如一心,则其胜可全。”《孟子。公孙丑下》云:“地利不如人和。”明朝张居正说:“和,则一可当百;不和,虽有众,弗能用也。”(军事科学院《中国古代兵法选辑》第273页)古之用兵,强调将士团结一致,强调使三军如使一人。在强调部队团结一心这一点上,与“同甘共苦”的要求是一致的。

古代将帅强调这种治军御众之术,是有其局限性的,与一切无产阶级军队里的官兵关系不可同日而语。

同舟共济,从孙武的原意讲,并非是说使将帅和士兵自觉团结一致,共同对敌,而是把军队置于不得已而互相救援、奋力拼杀的境地。相互仇恨的人同乘一条船遭遇风险时,尚能相救如左右手。在面对共同敌人的战场上,有组织有约束力的军队就更当如此了。这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携手若使一人”的情况,确实反映了那个时代将帅用兵的实际,在当时的战争中,把战士赶到战场,“如登高去其梯”,上得来,下不去,能进而下能退,象赶羊群一样,驱来赶去,而且,象孙武、孙膑、吴起这些军事家,都强调不惜杀戮大量士卒来驱使部队作战。士卒惧伯严刑,惧怕涉及家庭利害,因而不得不奋勇作战。另一方面,古之战败,大量杀害俘虏,败也不免一死。不战则必死,后退则必死,战则有求生之可能。在这种情势下,只有“同舟共济”,共同对敌一条路。因而,孙武所强调的“同舟共济”,完全是一种被动性质的。

公元450年,沈璞守盱眙(今江苏盱眙),南朝宋将臧质兵败,要求入城。僚佐认为,如果让他们进来,城里地狭人多,主张闭门不受。沈璞却说,

舟揖之计,固己久息。敌人的残害,古今未有,屠剥之苦,众所共见。就是那些幸存者,也要驱逐到北国去作奴婢,臧质士卒当然害怕,认为应该同舟共济,共同退敌,于是开门接纳败退来的部队。合兵一处,共守盱眙。魏军进攻,三旬不下,只好烧攻具而退。

这和我们在治军问题上所强调的“同舟共济”有很大不同。我们强调的是将帅士卒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人与人之间,情同手足,要求每个人树立全局观念、整体观念,严格执行命令,树立密切协同的思想,形成完整的战斗力。

同甘共苦

《淮南子。兵略训》:“将必与卒同甘共苦,俟饥寒,故其死可得而尽也。”《医时六言》卷一《将篇》:“势在危急,上下同命。主将必与士卒同甘苦、均劳逸,问病抚伤,如家人父子,民始归心。”“凡为将之道,要在甘苦共众。如遇危险之地,不可舍众而自全,不可临难而苟免,护卫周旋,同其生死。如此,则三军之士岂忘己哉!”《黄石公三略。上略》:“夫将帅者,必与士卒同滋味而共安危,敌乃可加。……与之安、与之危,故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疲。以其恩素蓄,谋素合也。故曰:蓄恩不倦,以一取万。”《经武要略》:“与士卒同甘苦,得众心谓之众,失众心谓之寡。”《纪效新书》卷首《纪效或问》:“所谓同滋昧者,非独患难时同滋味,平时亦要同滋味。”《尉缭子。战威第四》:“勤劳之师,将必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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