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斯密的经济学研究对象——国民财富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中,研究的是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产生和发展的条件,目的在于找出促进或阻碍资产阶级财富增长的原因,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和重商主义的斗争提供理论武器。
亚当?斯密在确定经济学的目标与课题时指出:“被看作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两个不同的目标: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足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
斯密所说的“富国裕民”,也有其明确的社会的、阶级的含义,是指正在发展和壮大的新兴产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其根本利益的国家。要实现“富国裕民”的目标,在斯密看来必须要具备“国民财富”,即供给一国国民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于是,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便成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主题。从而确定了他的经济体系研究对象是国民财富。
二、 斯密关于财富的正确界定
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虽然都以财富为研究对象,但是,他们把财富仅仅归结为货币或农产品是片面的。亚当?斯密的财富概念与前者是不同的,他既不把财富仅仅看作为货币,也不把货币仅仅看作为农产品。他认为,国民财富是一个国家所生产的商品总量,并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斯密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种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类产物从外国购进来的物品。” 总之,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不仅正确地阐述了财富的内涵和外延,更为重要的是他第一次论证了任何生产部门的劳动都是财富的源泉的思想。
三、 斯密对重商主义财富理论的批判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批判了重商主义的种种错误观点:
一是斯密指出,重商主义把一国国民财富仅仅看成是货币或金银的观点是荒谬的。他说,一国国民财富是该国国民的劳动所创造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它们或由自己生产而来,或由别处交换而来,货币或金银不过在这种交换中起了一种媒介作用,而不是财富本身。
二是斯密指出,重商主义把外贸顺差看作增加国内金银量,即增加财富的唯一原因,因而只重视对外贸易的观点是片面的。他指出,重商主义者没有看到,国内贸易虽然不能增加国内金银量,但是,国内贸易是促进生产,增加财富的有力手段。
三是斯密指出,重商主义者要求政府直接管制货币或采取对贸易差额的监督的政策主张是不可取的。他认为,金银和其它商品一样,都要受供求关系的调节,而无须政府操心。他说:“金银像其他一切商品一样,必须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正因为它们是其它一切商品的价格,所以其它一切商品也都是那些金属的价格。……,自由贸易总会按照我们所能购入或所能使用的程度,给我们提供用以流通商品或用于其他用途的全部金银。”“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保持或增加国内货币量的关心,都是不必要的。”
四是斯密指出,重商主义把金银的输入,看成是一国得自国外贸易的主要利益观点是错误的。他说:“经营国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毫无例外地都可以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那就是,输出他们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来满足他们一部分的需要并增加他们的享受,这种贸易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
五是斯密指出,重商主义是一种限制和管理学说。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各种政策和措施,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批判。斯密说:“这种学说(重商主义),就其性质与实质说,就是一种限制与管理的学说”。“消费是一切生产的唯一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能在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这原则是完全自由的,简直用不着证明,但在重商主义下,消费者的利益,几乎都是为着生产者的利益而被牺牲了;这种主义似乎不把消费者看作一切商业的终极目的,而把生产看作是工商业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