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西斯蒙第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物质福利
(一) 经济学的对象是物质福利
西斯蒙第认为,人用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和需要,而不是为财富而创造财富,只有增加了国民享受,国民财富才算增加。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西斯蒙第把政治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研究“精神幸福”的高等政治学,包括法律学、道德伦理学、教育学、宗教学等;另一部分是研究“物质福利”的经济学。他在《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中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物质福利。
(二) 经济学是政府的事业和责任
西斯蒙第把经济学看作是政府的事业和责任。他说:“从政府事业看,人们的物质福利是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政府应该通过政治经济学来为所有的人管理全民财产的利益;它应当设法维持秩序,使富人和穷人都享受到丰衣足食的安宁的生活,这种秩序不许国家里有任何人受苦,不许有任何人为自己的将来感到忧虑,不许有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本人和自己的家庭所需的衣、食、住;要使人的生活变成一种享受,而不是一种负担。”
(三) 对古典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批判
西斯蒙第批判了古典经济学把研究对象规定为财富和财富分配的观点。他说,亚当?斯密把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定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固然可取,但他“所考察的只是财富”而忘记了只有使全体人民都富足才说得是财富的增加,这是增加国民财富的唯一目的。他对李嘉图及其学派进行了严厉的批判,指出他们“陷入了抽象,这就使我们把人忘记了,而财富正是属于人民而且为人所享受的。他们的科学过于空洞,甚至可以说脱离一切实际。他们起初认为使理论摆脱一切次要问题,可以显得更清楚,更容易理解,结果适得其反。” 他说,李嘉图及其学派忘记了“财富正是属于人而且为人所享受”。
(四) 经济学的基础是收入分配论
西斯蒙第说:“我相信我给政治经济学奠定了一个新的基础,因为我确定了全民的收入,和研究了这种收入的分配;收入既然给国家带来莫大的幸福,那末通过研究收入就能够最好地达到这门科学的目的。” 他认为,在这个基础上,经济学应当注重研究以下各种关系:收入与资本、人口与收入、消费与人口、再生产与资本和人口等。他指出: “根据事物的自然发展进程,增加一份财富,就应增加一份收入,增加一份收入,就应增加一份消费,随后是应该增加一份再生产的劳动,和增加一定的人口;最后,这种新的劳动反过来又增加财富。但是,假使措施不当,以致这些活动中的某一环节加快了速度,不能同其他环节相配合,就会打乱整个系统,于是,预期使穷人获得怎样的幸福,反而给它们造成了同样深重的灾难。” 他所论述的这些关系问题实际上是收入分配问题,也就是他的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西斯蒙第把收入分配论作为他的经济理论基础,并进行了论证:他首先认为,人的消费先于生产和决定生产。这是指在孤立的个人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是出自他的需要和愿望,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他不仅生产当时所消费的东西,而且积累和保存以后所消费的东西,这样就形成了财富。
他接着指出,需求先于供给。这是指在交换经济的社会,不能直接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满足消费,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达到消费的目的。在交换经济中,生产依然取决于消费,财富还是为了满足人的消费,不过有了交换之后,消费决定生产表现为社会需求先于供给。也就是说,交换使消费先于生产变为需求先于供给。
他最后得出结论,消费依存于收入,资本主义不公平的分配是一切灾难和贫困的原因,是各种矛盾形成的根源。他希望分配应该按照各人的情况给予物质福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的物质福利合乎伦理要求的分配,才能使社会得以顺利地发展。西斯蒙第企图“通过改进的办法保留这种制度,而不是推翻它”。 即通过改善分配关系来改变社会经济发展道路。
二、 马尔萨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财富
(一) 经济学研究对象财富及其定义
马尔萨斯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确定的研究对象是财富,并且批评了斯密的把财富定义为劳动产品的正确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财富定义。他说:“斯密的定义,是有缺点的:它在还没有说明什么是财富之前,就提出了财富的来源;而且也不够清楚,因为它既可以包括人们所占用和享受的土地产品,也可以包括所有无用的未被占有的土地产品。”那么,马尔萨斯是怎样给财富下定义的呢?他说:“财富是个人或国家自愿占有的、对人类必需的、有用的和合意的物质的东西。”他又补充说:“财富是需要一些勤劳才能占有或生产出来的、对人类是必需的、有用的和合意的物质的东西。”
应该指出的是,斯密把财富归结为土地和劳动的产品,纠正了重商主义把财富与货币及金银相等同的错误观念。正确地指出财富不是从流通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形成的。斯密并强调了土地和劳动是财富的源泉。马尔萨斯的财富定义的错误就在于把斯密的富有时代特征(当时还是农业经济时代)的财富定义否定了。不过,马尔萨斯在“补充”中还是提到了“财富是需要一些勤劳才能占有或生产出来的”。
(二) 有效需求论及其理论价值
马尔萨斯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财富增长必须以有效需求为条件的理论。他认为,财富增长的因素除了生产供给方面以外,还应当考虑消费需求方面,即是否有足够的有效需求。他认为,经济学家们提出的人口增殖、资本积累、土地肥力、技术改进和发明等促进财富增长的因素,只不过是生产供给的因素。“他们不可能单独地或者共同地对财富的不断增长提供充分的刺激。”“生产能力无论怎样大,总不足以单独保证财富按比例地增长。为了使生产能力充分发挥作用,似乎还必须有其他的因素。这就是不受阻碍的对全部产品的有效需求。” 他认为,供给和有效需求结合才能促进财富增长,并决定产品价值。
马尔萨斯在有效需求是财富增长的必要条件的理论中,关于需求是保持一国经济增长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的论证是正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以销定产就是这一理论的佐证。但是,这一理论的科学性直到20世纪3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出现才逐渐为西方经济学界所认识。
(三) 创造有效需求的关键是分配方式
马尔萨斯认为,要使财富增长必须创造充分的有效需求,而创造充分的有效需求的关键在于要有“一种能使全部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断增加的产品分配方式,并使这种产品能适应消费者的欲望”。 这种分配方式的内容包括:地产的自由分割;国内外贸易的发展;“使社会中占适当比例的一部分人从事私人服务,或者可能以其他方式提出对物质产品的需求,而不直接参与产品的供给。” 他的结论是,资本家和工人不能够把全部社会产品消费掉,也不能实现其全部价值。必须有一批从事私人服务的人,这些人不生产物质产品,但可以消费物质产品,并实现其价值。
马尔萨斯说:生产并不一定会为自己创造全部需求,“每一个社会都必须有一批从事于各种私人服务。”“一批非生产性消费者的特殊作用在于保持产品与消费的平衡,使全国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获得最大的交换价值,从而促进财富的增长。” 如果没有不直接参与生产的供给而从事私人服务的人的消费,就有发生生产过剩的可能性。他说,非生产性消费者除了下等仆役、政治家、军队、法官和律师、医生、牧师等之外,还“必须有一个相当大的阶级,他们愿意也能够消费掉比他们所生产的数量更多的物质财富……在这个阶级中,地主无疑居于显著的地位;但是,假如地主没有他们所养活的大批从事私人服务的人手的帮助,单靠他们自己的消费就不足以保持和增加产品的价值。”
显而易见,马尔萨斯的财富增长理论是为不劳而获的地主贵族辩解的。
三、 萨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
(一)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
萨伊在《政治经济学概论》中开宗明义地写道:“严格地局限于研究社会秩序所根据的原则的政治学,在长久时间内,和阐明财富是怎样生产、分配、消费的政治经济学混为一谈。” 将该书的内容分为财富的生产、财富的分配和财富的消费三部分。他认为“政治学”是“阐述政府和人民的关系以及各国相互关系的科学。” “政治经济学考虑到农业和工业,但它所考虑的只是各行业中和财富的增加与减少关系的方面,而不是所使用的方法。” 可以看出,萨伊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
(二) 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的评价
萨伊在评价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时指出,斯密所说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作为经济学的对象的一种提法,虽然比重农主义的认识进了一步,但还不明确。斯密关于“富国裕民”的说法也只是指这门科学的目的。萨伊认为,只有明确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才能使这门科学取得进展。
(三) 萨伊的“三分法”是一种首创
萨伊把斯密的古典经济学划分为生产、分配和消费三个部分,并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萨伊关于经济学的“三分法”。这种“三分法”被后来的大多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接受,并认为这是萨伊的一个功绩。它的意义不仅在于马克思沿用了这种划分,而且在于至今人们还不能越出这种划分。但是,他更没有把生产、分配和消费作为一种社会关系进行研究,即不能把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分配和消费当作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进行研究。
四、 巴斯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个人利益
(一)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个人利益
巴斯夏在其《和谐经济论》中指出:“政治经济学的主题是人,但是,政治经济学并不研究人的一切……(它所研究的是)个人利益这个冷冰冰的领域”,“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是从需要及满足需要的手段这个角度来考虑的人,因此,当然应该从人和人的本性开始我们的研究。”
他认为,个人利益是人类的巨大动力,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无可争辩的事实,它源于人的本能。他认为,不能把人们追求个人利益视为自私,更不意味着社会因个人利益的存在而导致矛盾和冲突。
(二) 追求个人利益不可视为自私
巴斯夏的《和谐经济论》的中心思想就是资本主义是一种和谐社会组织。他认为,经济生活的各种要素之间、各种领域之间、各个方面之间、各个阶级和阶层之间等,在自然的不受干扰的条件下都充满着和谐的关系。他说,尽管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他对资本主义社会持乐观态度,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最终会走向和谐。
五、 约翰?穆勒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分配规律
(一)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财富的分配规律
约翰?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确定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财富的分配规律。约翰?穆勒认为,由于分配规律是可变的,因而它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他说:“与生产规律不同,分配规律在某种程度上是人为的制度,因为某一社会中财富分配的方式取决于通行于该社会的法令或习惯。但是,虽说政府或国家有权决定应该有什么样的制度,可他们却不能任意确定这些制度起作用的方式,它们对财富分配拥有的权力依赖于哪些条件,社会所接受的各种行为方式是如何影响分配的,这些同任何自然规律一样是科学研究的主题。” 应同时,约翰?穆勒把分配关系说成是由人的意志和习惯决定的,也是错误的。
(二) 生产规律是永恒自然规律的错误结论
约翰?穆勒认为,财富的生产规律与财富的分配规律具有不同的性质:财富的生产规律是永恒的自然规律,它不依社会制度的改变而变化。他说,“财富生产的法则和条件具有自然真理的性质,它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他认为,财富的生产规律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物理的因素,这取决于物质的性质 ,取决于人们在特定地点和时间对这些性质的了解程度,这些是自然科学的对象,经济学不研究这些,而只是予以默认;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制度、道德、心理和人的本性。
我们不禁要问,分配规律的变化难道不是由生产规律变化引起的吗?其实生产规律的变化比起分配规律的变化往往是带有根本性质的变化。因为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规律的变化决定分配规律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