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批判
十月革命前,列宁在一系列著作中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基本原理,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广义经济学及其研究对象的理论。
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文中,列宁批判了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消费和收入分配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错误观点,明确指出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他说:“政治经济学对象决不是像通常所说的那样,是‘物质的生产’(这是工艺学的对象),而是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关系。”
列宁在1898年为苏联经济学家波格丹诺夫的《经济学简明教程》(1897年第一版,简称《教程》) 所作的书评中认为,波格丹诺夫的《教程》把经济学定义为,“从发展中研究社会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科学是一个又清楚又确切的定义” 。列宁肯定了《教程》按照广义经济学研究对象所构成的体系,指出:“叙述不是教条式的(如大多数教科书所做的那样),而是按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顺序讲下来的,也就是依次叙述原始氏族共产主义时期,奴隶制时期,封建主义和行会时期,以及资本主义时期。政治经济学正应该这样来叙述。” 在这里,列宁坚持了广义经济学的观点,明确表达了经济学必须研究各个社会形态生产关系的思想。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苏联急需创建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经济学。但是,由于以布哈林为代表经济学家宣扬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因而,出现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对象客观性的激烈争论。
在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完全支配了苏联经济学界,这种观点“被确信到了这种程度,以至简直可以说具有教条的性质,任何经济学家要重新考察一下这个问题,就会被认为是亵渎的行为。”
否认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对象客观性的主要观点十分明确:布哈林说:“理论政治经济学是关于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的科学,也就是关于无组织的社会经济的科学。”因此,“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末日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告终。” “我认为政治经济学就是资本主义的经济理论。” 留比莫夫认为:“政治经济学所应当研究和阐明的,只能限于在资本主义这一制度下发生的现象”,它只“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下人们之间会形成什么样的相互关系,即研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结成的社会劳动关系。”
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斯捷潘诺夫和波格丹诺夫等经济学家一直持反对态度。斯捷潘诺夫指出,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科学,也是研究其他社会生产关系的科学。他说:“用研究商品(交换)经济关系和揭示它的‘自发规律’来限制经济学的范围是不正确的。对于经济科学来说,在‘自发’产生的经济关系和社会为了一定目的而创建的关系之间没有原则性的区别。”
苏联共产主义科学院于1925年就经济学对象问题召开了专题讨论会,斯捷潘诺夫作了题为《什么是政治经济学》的报告,尖锐地批判了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是经济学的对象的错误观点。在报告中,系统地阐述了广义经济学的理论,他强调指出经济学是历史的科学,“它应当提供的不是某个个别经济发展时代的理论,而是各个不同社会经济形态运动和更替的理论。”它不仅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理论,而且“是对未来的、新的生产和分配组织的各种因素在日益瓦解的经济运动形态中间形成方式所作的理论研究。”因此,经济学应当“把眼界向两个方面扩大:既向前又向后……既向社会主义,又向封建主义” 。
二、 列宁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形成的基础
列宁对于布哈林的“理论政治经济学是关于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的科学,也就是关于无组织的社会经济的科学”的论点进行了批判。列宁指出:“(1)定义比恩格斯的倒退了一步;(2)商品生产也是‘有组织的’ 经济!” 。对于布哈林的“资本主义商品社会的末日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告终”的断语,列宁说:“不对。甚至在纯粹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不也有Ⅰv+m 和Ⅱc的关系吗?还有积累呢?” 列宁的这些论述,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存在,对于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这些论述中我们看到,列宁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形成的基础。一是列宁捍卫了马克思主义广义经济学的观点,强调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各个社会形态中的经济关系。二是列宁肯定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社会生产关系即劳动者在经济活动中结成的生产关系,仍然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关系。三是列宁明确指出,客观存在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即生产关系。四是列宁论证了,既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关系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也是客观存在的。
列宁在对布哈林等人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 的批判中,科学地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研究对象存在的客观性,教育了苏联广大的经济学家,使他们自觉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广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研究对象存在的客观性的观点。
三、 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确立
从社会主义经济学体系的研究对象的发展史来看,它的产生和初步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完成其狭义经济学体系基础,阐明了广义经济学的对象,为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的产生和形成提供了理论基础。这是广义经济学及其对象的形成阶段。
其次,在20纪20年代前后,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的争论中,列宁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及其对象的存在,为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形成基础的奠定阶段。
再其次,从20世纪30年代初,“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概念的明确提出到第一部经济学教科书的出版,初步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对象,为社会主义经济学体系发展和进一步深入认识其研究对象提供了基础。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的初步确立阶段。
列宁在《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一书的评论》中,对以布哈林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取消论的观点批判之后,苏联经济学界开始从社会主义经济学的角度研究苏联的经济问题,把苏维埃经济理论的研究和社会主义经济学联系起来。加托夫斯基在《论苏维埃经济理论的对象和方法》(1930年)一文中提出,苏维埃经济理论是一门“理论性的经济学科”,“是关于过渡时期的生产关系的学说”,是研究“苏联生产关系变迁”的学科。 他还认为,不应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而应从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紧密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他说:“在研究苏联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时,苏维埃经济理论就不能不把由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引起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作为自己的分析对象。”
《苏维埃经济理论基础》(1930年,苏维埃党校教科书),充分肯定了广义经济学的观点。并指出:“苏维埃经济理论,研究的是……过渡经济的特种生产关系是如何在其发生、运动和完成中得到发展的;随着社会主义基础的确立,苏维埃经济理论要转而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规律性。” 这里已经明确了社会主义经济学和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沃兹涅辛斯基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及其研究对象。他认为,苏联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要求从理论上予以总结概括,建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沃兹涅辛斯基阐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他说,马克思曾经指出,经济学应当研究物质生产,把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物质资料生产作为研究的出发点。列宁也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研究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生、发展和没落。要依据马克思和列宁的这些论述,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学,确定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沃兹涅辛斯基说,社会主义经济学“所研究的对象也是物质生产,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和发展。根据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当和能够阐明将在各国重现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某些基本特点。”
在谈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辩证关系时,沃兹涅辛斯基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学要联系生产力来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他说:“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所能采用的唯一方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研究对象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首先要从阐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同生产力的相互关系开始。” 此外,他对社会主义经济学应当包含的内容也有明确说明。
1936年,联共(布)中央通过了《关于政治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决议,第一次规定了在高等院校中要开设广义经济学课程,以取代原来的经济政策课程,要求真正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1937年,苏联经济学家鲍?波里林发表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讲授》 一文,坚持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规律为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样,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得以确立。
斯大林在1941年初接见一些经济学家时谈了包括经济学对象在内的若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理论问题。根据斯大林的观点,以苏联《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社编辑部名义发表了《政治经济学讲授中的若干问题》(1943年第7—8期)一文。文章所确定的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定义是:经济学是关于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科学。
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初步确立。1951年11月,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就教科书未定稿修改工作召集了讨论会。斯大林审阅了根据讨论会的材料整理而成的几个重要文件,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并用书信形式回答了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问题。斯大林的意见和书信集中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1952年)一书中。在这本著作中,斯大林用一定篇幅,论述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对象问题。
斯大林还明确阐述了包括社会主义部分在内的广义经济学的对象,他说:“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斯大林关于经济学对象的一系列论述,肯定了《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正确观点,澄清了各种混乱思想,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学系统地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1954年,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改以后正式出版,《教科书》从广义经济学的观点出发,阐明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是关于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科学。它阐明人类社会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的规律。” 并把这个定义应用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明确指出经济学要研究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这部教科书的出版,是社会主义经济学发展史、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形成史上的重大事件,标志着社会主义经济学初步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确立为研究对象,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四、 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的新探讨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没有基本建成,经济学界依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和恩格斯《反杜杯论》中的有关论述来理解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观点,基本明确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历史上一定时代生产关系的科学。在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发表和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出版后,我国经济学界基本上接受了斯大林和《教科书》关于经济学对象以及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的观点。
20世纪60年代,苏联经济学界就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否包括生产力和消费关系,生产关系包括哪些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并于60年代中期、普遍抛弃了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三分法的观点,认为应从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 交换和消费的全过程对社会主义经济学开展研究。
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界不断深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研究。就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是否包括经济政策和非生产领域的经济关系进行了探讨。1988年3月苏联《经济问题》发表了最新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样本的结构,提出经济学是关于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的科学, 强调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能仅仅归结为生产关系,还应该包括生产力组织和管理关系、经济机制等一整套综合的问题要注重对人的研究。甚至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学是经济行动效果的科学的观点。
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济理论界脱离生产力的状况,片面地强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倾向极为严重,致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遭到了严重挫折。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有的学者提出了把生产力纳入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观点,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起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此引起了60年代初期学术界关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大论战。
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 我国经济理论界围绕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掀起了新的讨论高潮。对于生产关系的涵义问题,特别是对于如何看待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等问题讨论得更为热烈。
总之,20世纪60-80年代,通过对社会主义经济学对象问题的研究,我们得到不少有益的启迪。
首先,使我们重新认识经典作家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的论述,明确了生产力在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中的地位。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绝不能脱离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孤立地进行。研究生产关系要联系生产力,即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研究生产关系。在我国,曾经出现过的不顾生产力的落后状况,搞“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刮“共产风”,实行“穷过渡”, 急于消灭一切私有制经济,建立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过早地超越了新民主主义阶段。甚至出现批判“唯生产力论”错误倾向。这种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政策给我国经济建设带来严重危害的教训是应该记取的。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原理,生产力标准是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后所恢复的马克思主义的又一基本原理。改革开放以来,明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恢复和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我们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的实践中认识到的。
中共十五大提出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我国现实的生产力状况的。这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不再是社会主义的异己的东西,而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进一步消除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空想成分。社会主义作为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中介,不能不兼有两种社会形态的特征。而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非公有制经济仍然适合并促进着生产力的发展。中共十六大在十五大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调,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就公有制而言,既然要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特别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收缩国有经济,集中国有资本,提高其效率,使之能在市场竞争中靠自己的力量生存和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其次,使我们重新认识经典作家关于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的关系的论述,明确了消费关系在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学术界较为普遍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是广义的生产关系,应包括消费关系。既要看到生产决定消费,也要看到消费为生产创造动力,促进生产发展的反作用。马克思关于社会再生产诸环节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对处理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的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的关系具有理论与实际意义。在诸环节中,生产具有支配和决定作用。关于这个方面,过去在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强调得比较多。但是对于分配、交换与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对生产的决定作用,则认识不足,往往只轻描淡写地讲一句“反作用”了结。然而,马克思的有关原理是:“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 就是说,其他环节或要素对生产也会起决定作用。所谓“单方面形式”的决定作用,是相对于生产在总体上和多方面形式上的决定作用而言的。比如,消费不能从总体上对其他诸环节及其相互关系起决定作用,但对生产这一方面来说可起决定作用。马克思指出:“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就没有目的。”“消费的需要决定着生产”。
马克思还论述了“消费从两方面生产着生产”的道理。一方面,“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方成为现实的产品,例如,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就不成其为现实的房屋”。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出现了超常的生产过剩,大量产品积压,不能被用于消费,它们就不是现实的产品,等于没有生产,其实还不如没有这部分生产,因为它浪费了资源。另一方面,“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 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 。这一原理也表明,生产应根据社会的消费需要而进行,生产规模与生产结构应与消费需要的规模与结构相一致。
同理,交换与分配也会在“单方面形式”上决定生产。市场扩大,交换范围扩大,生产规模也就扩大。允许私人资本参与分配,才有私人资本参与生产。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是表现得很明显的。
这些年来,我国通过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明显地体现了消费需要对生产的决定作用。在过去“左”的经济政策影响下,片面强调生产的决定作用,而忽视消费的需要,为生产而生产,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再其次,日益重视经济运行机制的研究。在我国,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中,甚至将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与经济可持续增长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
经济运行机制是指经济有机体各构成要素在有机联系的运行中发生的相互作用及其调节功能。它是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组织形式借以实现的具体形式。经济运行机制要以一定的经济体制为其载体和条件,并且通过经济体制实现经济运转。不同经济体制是适应经济运行机制的需要而形成的,而且以其运行机制的功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和环节,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从而生成新的运行机制,使社会主义充满生机和活力,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我们要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逐步显现市场经济运行的作用。
一是要使市场机制调节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为此,要发挥市场供求、价格信号和竞争功能,提高微观基础各单位的资源配置的效率。要打破地区封锁,建立通过开放式、竞争型的全国统一市场,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二是要在总体上构建经济运行的市场经济运行框架。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之成为具备“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还要深化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经济体制改革,使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能适应市场机制的调节,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纳入市场经济运行轨道。
三是要完善市场运行秩序,遵循共同的市场法规。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配置资源是由微观基础单位分散化决策实现的,价值规律调节的自发性容易造成市场交易行为、市场竞争行为无序状态,甚至发生违法经营。这就需要制定共同遵守的市场法规,以保证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四是要在市场机制调节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市场经济运行的自发性、滞后性和对“外部不经济”调节失灵等问题,都需要发挥包括计划在内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对市场运行起导向、矫正、补充、规范的作用。即要通过计划等宏观调控手段导向市场经济运行总体目标,合理地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矫正市场调节出现社会资源配置失衡,对社会供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进行宏观计划调控,以弥补市场机制调节之不足。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宏观调控要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计划手段和行政手段。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