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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作者:鲁友章/李宗正 当前章节:8915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44

一、 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

(一) 劳动价值论基本观点的确立

马克思在早期研究古典经济学时,曾经在政治经济学笔记里摘引了李嘉图关于劳动决定价值以及市场价格围绕价值而变动的原理。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在私有制统治下,地主和资本家支付地租和利润,“由劳动时间衡量的相对价值注定是工人遭受现代奴役的公式”。 劳动决定价值的规律是资本主义剥削的基础。可见,马克思在早期是否定古典经济学派的劳动价值论的。

马克思在分析蒲鲁东的“构成价值论”时曾经指出,物品的价值“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但是,他当时仍然认为只有在未来的公有制社会里,物品的价值才能在本质上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从马克思对詹姆斯?穆勒著作的摘录(1845年)里我们看到,马克思当时已经基本上肯定了劳动价值论,并指出价值和价格的背离不是对价值的“破坏”,而正是价值规律的必然表现,是同劳动决定价值原则一起形成的一个规律。

在《哲学的贫困》一书里,马克思确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他指出:“只要承认某种产品的效用,劳动就是它的价值的源泉。劳动的尺度是时间。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这种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来确定” 。“竞争实现了产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这一规律” 。“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的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变化”。“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二) 不同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因素,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要点。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是不同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区别是:

一是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考察价值,为的是解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古典经济学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考察价值,关心的是价值量,以便计算利润量。

二是马克思把价值看作商品生产的社会关系的反映;而古典经济学把价值只看作物和物(商品和商品)之间的关系。

三是马克思把价值看作历史范畴,看作历史上一定生产关系的反映;而古典经济学把价值看作永恒的,自然存在的经济范畴。

四是马克思揭露了在资本主义等价交换之下掩盖着不等价的占有,即掩盖着剥削。马克思指出:“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这种做法和现存的阶级对抗、和劳动产品在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平等分配是多么不相容”; 而古典经济学只是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但看不到“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矛盾。

(三) 价值规律及其作用的论证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系统地阐述了价值规律及其作用问题。他指出,由于供求的波动,每次都把商品价格引导到生产费用的水平,虽然商品的实际价格始终是高于或低于生产费用,但是上涨和下降是相互抵销的,因此总的说来它们的价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供求的平衡,生产费用和交换价值的协调是相对的、短暂的,而供求的变动,生产费用和交换价值的不协调则是绝对的、经常的。“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就等于说价格由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

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对价值和价格的关系的两种片面的看法:一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平均价格等于生产费用是一个规律,而把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这种无政府状态看作偶然现象;二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价格的波动看作规律,而把价格由生产费用决定这一点看作偶然现象。马克思指出:“实际上只有在这种波动的进程中,价格才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

马克思认为,价值规律对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作用在于 “这种波动起着极可怕的破坏作用,并像地震一样震撼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这种无秩序状态的总运动就是它的秩序”。

二、 商品二因素理论

(一) 使用价值和价值构成商品体

马克思认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其中包含着资本主义社会一切矛盾的萌芽。而这些矛盾又起源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要素,它们彼此对立统一,构成商品体。价值是商品经济的一个最重要、最根本的范畴,分析商品必须从区分使用价值和价值开始。

(二) 价值和交换价值是不同的范畴

马克思纠正了古典经济学把价值和交换价值混为一谈的错误,第一次把价值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来,从而确立了价值范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在对交换价值考察时,实际上已经划分了价值和价值形式,他从内容上把交换价值当作抽象劳动的表现(价值的内涵),又从形式上把交换价值当作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另一商品中的表现(交换价值的内涵)。

在《资本论》巨著中,马克思明确地区分了价值和交换价值范畴,指出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和二者的相互关系。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马克思写道:“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对后者的进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换价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价值的‘表现形式’,独立的表达方式,而后我就来分析价值”。“我们曾依照通常的说法,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严格说来,这是不对的”。“‘商品’,一方面是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价值’——不是交换价值,因为单是表现形式不构成其本身的内容”。 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来,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是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由于古典经济学家在研究价值或交换价值的时候,只是把自己的着眼点放在商品交换量的比例,看不到不同物的量在化为同一单位后,才能互相比较。因而错误地把价值形式,即交换价值视为价值本身。马克思从商品交换比例的表象进入难以理解的相等的实质;从交换价值进入劳动,从劳动进入到价值。在明确了价值是人类劳动的物化,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后,他才进一步考察价值量的测量。这样,就区分了价值、交换价值,同时明确了价值、交换价值、价格三者之间的关系: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态;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三) 价值的本质是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通过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社会性质的分析,揭示了价值的本质是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创造价值的劳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颠倒地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其根源在于私有制的商品生产,私人劳动只有通过物与物的交换才能表现为社会劳动,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劳动和劳动之间的交换表现为商品和商品之间的交换。马克思指出,价值在本质上是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关系,是隐蔽在商品的物的外壳之下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三、 劳动二重性理论

(一) 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创立

19世纪50年代末,马克思创立了劳动二重性的学说,从而揭示价值的本质和实体,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劳动价值论。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里,马克思对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商品内部矛盾的分析,揭示了商品的二因素。并指出,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交换价值(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值)的矛盾必然发展为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它包含着资本主义制度一切矛盾的萌芽。马克思进而分析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社会性,指出劳动的社会性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表现出来。这时,马克思已经把创造价值的劳动,抽象为无质的差别的抽象劳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 中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细胞商品开始的。马克思分析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开始的,揭露了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从而阐明了商品二因素原理。马克思进而分析生产商品的劳动,说明了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从而创立了劳动二重性学说。马克思说:“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 马克思还指出,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建立是对古典学派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得出的批判性的最后成果”。 马克思正是运用自己所创立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完成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改造。

(二) 劳动二重性决定商品二因素

马克思指出: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劳动产品成为人与人之间生产关系的物的表现,采取商品形式。这时,生产商品的劳动才形成为价值。这种凝结在商品中形成价值的劳动是没有质的差别的劳动,即一般人类劳动。一般人类劳动,具有平等性这种社会性,它在和一切其他个人的劳动发生交换关系时,由个人劳动表现为社会劳动。这样,生产商品的劳动也有二重性:“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一般的和相同的劳动,而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的和特殊的劳动”。

在《资本论》里,马克思更详尽地说明了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他指出,从商品二因素方面考察,“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 从劳动二重性方面考察,“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多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 由劳动生产力的变化所引起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量之间的对立运动,实际上来源于劳动二重性。

(三) 劳动二重性学说揭露了商品的内部矛盾

马克思说:“要理解交换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必须把握住下列几个主要观点:劳动化为简单的、可以说是无质的劳动;生产交换价值因而生产商品的劳动借以成为社会劳动的特殊方式,最后,以使用价值结果的劳动和以交换价值为结果的劳动之间的区别”。 这就是说,根据劳动二重性学说,能够科学地阐明创造价值的劳动的社会特性,认识决定价值量的不是个人的劳动而是社会必要劳动,解释劳动生产率和价值量及使用价值量的关系,揭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关系,揭露商品的内部矛盾。

(四) 商品拜物教及其产生的原因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阐明了商品拜物教就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马克思说:“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人与人的关系所以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那是因为在私有制下“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此,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 同时,价值规律的运动不以商品生产者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在商品生产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

因此,这种物与物的关系反过来就对商品生产者发生强制作用,而商品生产者则拜倒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运动的面前,从而产生了商品拜物教。

四、 价值形式及其发展理论

(一) 价值形式理论是劳动价值论的组成部分

价值形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的前夕,就曾经指出,价值形式“这部分对全书来说是太有决定意义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向都忽视价值形式只是货币形式的未经发展的基础,它“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 正如马克思在批判古典学派时所说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形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这就使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类型,因而同时具有历史的特征。因此,如果把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误认为是社会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那就必然会忽略价值形式的特殊性,从而忽略商品形式及其进—步发展——货币形式及资本形式等等的特殊性”。 所以对价值形式学说的分析,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价值论,而且为创立科学的货币学说和资本学说建立了理论前提。

(二) 价值形式学说的建立和完善

马克思从商品生产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的视角考察商品,能够从价值的分析中揭示价值形式问题,科学地阐述价值的表现形式及其辩证的发展过程,从而创立了严整的价值形式学说。

马克思在考察商品交换时看到了价值与价格之间的矛盾,在《哲学的贫困》里,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关于消灭货币的谬论时就分析了价值同价格以及货币之间的内在联系,指出“价格是产品的相对价值的货币表现”。 对于蒲鲁东认为“把金银做为货币的特性运用于由劳动时间衡量价值的一切商品”的观点,马克思指出,一个商品的价值只能在交换中由另一个商品来表现,它不能直接由劳动来衡量而必须用货币来衡量。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里系统地论述了价值形式。他指出,一种商品的价值当作一般社会劳动时间的物化来看,要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把自己表现出来,等价物实际上就是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表现出来的某种商品的价值。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表现在一系列的代表同样多的劳动时间的其它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而且只有在一系列的交换等式的总和中,才当作一般等价物表现出来。一旦把交换等式的两端简单地倒置过来,一个特殊商品当作一般等价物的存在就从单纯的抽象变为交换过程的社会结果,辩证地发展成货币,商品内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也就在交换过程中发展为商品和货币的外在对立。

马克思阐明了货币是商品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是交换价值的结晶,进而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从物物交换所遇到的外部困难去寻找货币的起源,而忽视它来自交换价值的发展,不知道交换价值和货币的内在联系,从而也就不知道货币本质,不能正确地理解货币的职能多只把货币看作是流通手段。

马克思并认为:“只是当价值表现已经以发展的形式即作为货币表现出现时”,“才对价值表现作应有的分析”。 在《资本论》里,马克思对价值形式的发展做了更严密和更深刻的阐述,主要包括∶

一是依据唯物辩证法论述了价值形式的辩证发展进程。在对价值形式的发展的论述中,把抽象分析的思想进程加以细分,使其辩证的发展进程更加明确。他阐明了价值只能在交换中表现出来,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的商品的价值关系。深刻地揭示了价值表现的两极,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内容以及它们的辩证关系,深刻地论述了一个商品的价值何以由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出来。阐述了由简单价值形式、扩大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的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发展过程。

二是依据唯物历史观论述了货币的产生以及货币和商品的对立。在对价值形式发展过程的抽象分析中,结合对交换过程的历史分析,用历史分析对抽象分析加以补充。依据唯物历史观阐明了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产物,阐明了商品内部的二因素的矛盾发展为商品和货币的对立,解决了包括古典学派在内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商品如何变成货币之谜。

三是构建了价值形式的有机理论体系。在对价值形式的论述中,紧密地联系对于价值的本质和实体、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等原理的分析,构建了价值形式的有机理论体系。对简单价值形式的剖析,是从价值的本质出发的。价值形式的发展是同商品内部矛盾的发展一致的。对等价形式的特点的分析,同时贯穿了对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的分析,说明了在等价形式中,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社会劳动的形式。

五、 生产价格理论的创立

(一) 生产价格理论解脱了李嘉图的困惑

如前所述,李嘉图在批评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购买来的劳动决定价值的错误,承认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价值,即承认劳动价值论的同时,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使商品价值量不再仅仅同生产所花费的劳动量成比例这一事实大惑不解。当萨伊、马尔萨斯等人攻击劳动价值论的时候,李嘉图虽然力图论证劳动仍然是决定价值的主要因素,而资本是次要的因素来说明他的劳动价值论。但是,这并不能摆脱他在劳动价值论上的困惑。

马克思指出,由于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李嘉图等人不能说明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怎样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混淆了价值和生产价格。因此,他们不能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说明为什么投资于不同有机构成、不同资本周转速度的不同部门的资本家同量资本却得到同量利润,也就是说,不能解决劳动价值论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之间的矛盾,也就难以解脱李嘉图在劳动价值理论上的困惑。加之李嘉图的门徒詹姆斯?穆勒、麦克库洛赫在为李嘉图劳动价值论辩解时,歪曲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终于导致李嘉图学派理论体系的瓦解。

(二) 生产价格理论的创立

马克思在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分析中,揭示了价值范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发展和变化。指出了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转化为生产价格。解脱了李嘉图等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解决了价值规律和平均利润规律之间的矛盾,创立了生产价格理论,使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更加完善。

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初步地涉及了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问题,马克思说:“在同一社会,与不同工种的工资相比,资本的平均利润率更接近于同一个水平”。 “根据李嘉图的学说,一切物品的价格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费用,其中包括经营利润,” “资本家间高度发展的竞争必须使利润达到同一水平”。 “地租是由于使不同的生产费用所得到的产品的价格平均化而产生的,但是这种市场价格规律不过是资产阶级竞争的规律而已。”

在19世纪50年代末,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即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基本建立。因此,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是在19世纪60年代逐步建立起来的。在1857—1858年手稿里,马克思明确地把资本分为不变资木和可变资本,真正带来剩余价值的是可变资本。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他并指出:“如果资本的总价值不变,那么生产力的提高就意味着,资本的不变部分(由材料和机器构成)与资本的可变部分相比,即与资本中同活劳动相交换并构成工资基金的那部分相比会增长”。 在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结合资本有机构成论述了利润的平均化,阐明了利润的源泉只同资本的各部分保持比例,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竞争使不同部门的利润平均化而形成“共同的利润率”;“在各个不同部门中,数量相等的各个资本的利润不相等,即利润率不相等,这是竞争的平均化作用的条件和前提”。 因此,利润“不是某一单个资本靠牺牲另一个资本所获得的利润,具体地说,是资本家阶级的利润,——这样的利润,决不能大于剩余价值总额。利润作为总额,就是剩余价值总额”。 这些观点已经接近于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理论了。

在1861—1863年手稿里,马克思更明确地论述了生产价格理论。他在评论李嘉图的地租理论时,指出其缺陷是没有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概念,假定平均利润的存在而看不见商品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区别,看不见“利润的平均化必然产生不同于商品价值的费用价格。” 马克思在1862年8月2日给恩格斯的信里指出,生产价格等于“已耗费的资本+平均利润”,它“按资本的有机构成或高于或低于或等于它们的价值。” 马克思并指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是从资本家阶级的总资本来考察的,个别资本是总资本的一个股份,它依据自己的数量按比例从总利润量(即总剩余价值量)中支取股息。

在《资本论》第三卷(1865年)的手稿里,马克思系统地论述了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资本论》第一卷即将出版时,即在1867年6月,马克思已经预见到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将会利用李嘉图曾经陷入的价值和生产价格的“矛盾”,来攻击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当时曾向恩格斯表示,他不在《资本论》第一卷里谈生产价格问题。因为要阐明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必须先阐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等问题,从而首先必须阐明资本的流通过程。因此,这个问题只能在第三卷里加以叙述,如果“把所有这一类怀疑都预先打消”,那就会“损害整个辩证的阐述方法。”而先不谈这个问题就可以给那些庸人“设下陷阱,迫使他们过早地暴露出他们的愚蠢”。 后来,庸俗经济学家们果然愚蠢地发出了所谓《资本论》第一卷同第三卷相“矛盾”的反动叫嚣。这时,马克思科学地论证了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详尽地说明了生产价格理论不是对价值理论的否定:利润总额等于剩余价值总额;价值总额等于生产价格;市场价格由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转为围绕生产价格上下波动。指出生产价格理论是价值理论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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