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社会的客体、社会利用的对象,为了更好地诠释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我们有必要先对自然有所认识。
一、 自然的意义
自然是人类社会存在的物质基础。人类脱胎于自然,但是却离不开自然,自然向人类提供了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源和自然环境,如果没有自然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人类一秒钟也活不下去,没有了水、空气、食物、地球……,人类的生存是不可想象的。
二、 自然的根本结构
自然的根本结构就是前面讲过的事物的根本结构——层级结构。
“自然,从广义上说,就是整个宇宙,包括人类社会,从狭义上说,把它同人类社会并列起来,它不包括人类社会,而是指人类社会以外的宇宙”(北京大学哲学系:《人与自然》,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2月第1版,第1页)“人类社会从广义说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或一层次,是矗立自然之上的最高层次,从狭义说它不是自然,是与自然并列的。我们考察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是从狭义上说的。”(同上)
三、 自然的本质——自然法则
自然的本质是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自然的需要,所以是自然的本质。自然法则是自然存在的理由,没有自然法则就无所谓自然,自然就不存在。人类要征服自然、把握自然、揭示自然的本质,就是说要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自然法则。
自然的本性是客观性。客观性的意思是,它天生就是那个样子,不会因为其他事物的意愿而改变。客观性代表了自然的利益,是自然的利益性。自然法则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自然法则的外在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