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对象是存在,存在包括了宇宙中的一切事物。
存在可以分为现象与根本,现象与根本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现象与本质。
一、 存在
什么是存在?存在“与无相对,指有。”(《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编写组:《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现代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第55页)那么,什么是有?什么是无?有就是不同;无就是相同。存在就是不同;不存在就是相同。不同也称差异或者差别,完全相同称为同一,全部相同称为单一。不存在除了与存在有差别之外,自身是单一的、没有差别的。
为什么存在是不同呢?
首先我们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从逻辑上讲,只有一种东西的情况和什么东西都没有的情况是一样的。有差别才能存在,没有差别就等于不存在;有多少差别就有多少存在。比如只有一种颜色就等于没有颜色,我们无法用白色的笔在白色的纸上写字,也无法用红色的笔在红色的纸上写字,写了也和没写是一样的。而一个纯白色的世界和一个纯红色的世界的效果是等同的,这就是说单一的东西都是等效的。不仅单一的东西是等效的,单一的东西和没有东西也是等效的,即一个只有一种东西的世界就和什么东西都没有的世界是一样的。所以说,不同才存在,存在必然不同,单一就等于不存在。
“纯粹的没有任何差别的物质不可能存在,因为一个系统不断减少自己内部差别时遇到了一个极限,越纯粹的物质,差别对它来说影响就越大,当‘纯粹’物质容纳不了‘纯粹’差别时,‘纯粹’物质就会崩溃,也就是说物质永远达不到绝对的纯粹状态。因此,任何物质都是有差别的,只有差别的物质才是具体的物质。”(郭绍华著:《物质与元间的世界》,湖北辞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22页)
我们可以用数字来比喻存在和不存在。0以外的所有数字——1、2、3、4、5……,它们都彼此不同,所以它们都存在。0是所有这些数字的对立面,是对所有0以外数字的否定,所以0就表示无、表示不存在。
对于“不同”的理解,需要说明的是:不同并不仅仅指找不到两片相同的树叶,而是指即使是看似完全相同的两件东西,它们也是个体不同、时空不同的。个体不同、时空不同也是不同,包含在“不同”的涵义之中。
其次我们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从价值上讲,有差别才有意义,有差别才有存在的价值。价值、意义都是对象性的、相对而言的,价值需要价值对象,有价值对象才有价值。所以有差别才有主客体之分,有主客体之分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则意义和价值相对于谁?
个体不同也是一种不同,个体不同本身就是意义所在,比如你和我、人和人都是人,有何不同?个体不同决定了个体之间的利益不同,彼此利益不同就是意义所在。聚沙成塔就是个体不同的意义所在。
最后我们从发展观的角度来看。从动态角度讲,不同才有前途,不同才有未来;相同、单一的东西是没有前途、没有未来的。单一的东西不可能产生出新的事物,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才能碰撞出新的火花,不同的事物相互结合才能够产生出新的事物。“一些古代思想家认为,不同事物结合在一起,才能产生新的事物,不同作料调和在一起才能烹出味美的羹汤,不同声调配合起来才能奏出动听的音乐,君主兼容并蓄不同意见,才能弥补不足,消除过错,制定出治国良策。”(《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编写组:《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现代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第151页)《淮南子》说:“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单一的东西产生不出新的事物,只有分成阴阳之后,阴阳相互碰撞结合,才产生出世间万物来。阴阳是最基本的不同,世间万物都彼此不同,宇宙的发展历史实际上就是一个从最基本的不同演化出千姿百态的不同的过程。
二、 现象与根本
(一) 现象与根本的概念
什么是现象与根本?存在是不同,现象是不同的不同;根本是相同的不同。从存在的角度讲,根本是根本性的存在、相同的的存在;现象是非根本的存在、不相同的存在。
根本是相同的不同,相同的不同就是不同中的相同,从某一类事物中抽取出相同的东西,这些相同的东西就是这一类事物的根本,某一类事物的相同之处就是这一类事物的根本。比如,所有人的相同之处就是人的根本,每个人都彼此不同,但是每个人都要喝水,所以喝水就是人的一种根本。从动态的角度看也是如此,不同时间上的相同之处就是根本。“在观察事物的过程中,我们从不断变化的现象中挑选出那些不变的东西,即从持续变动的东西中挑选出那从不变动的和所有人都承认其具有同一性的那部分,把它认作是本质。”([日]牧口常三郎:《价值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第36页)
我们再来看现象。现象是不相同的不同,是不相同的存在,对于某一类事物来讲,只是部分个体所具有的,而不是所有个体所具有的东西,就是现象。比如每个人的外貌不同、性格不同,外貌、性格就是现象。
不同的存在是现象,再多的不同、特点也不能够让我们确认某一事物,让我确实抓住、捕捉到这一事物;反之,相同的存在是根本,再少的相同之处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东西,有一点就是一点。
(二) 现象与根本的来历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存在与不存在是相同与不同、现象与根本也是相同与不同,两种相同与不同有何区别?
其实两种相同与不同本身并无区别,只是层级不同而已。那么,什么是层级不同呢?因为“一而不生”,单一是产生不出新的事物的,是不存在的,所以最基本的存在必然是二,二就是存在与不存在,我们用0和1来表示。对于最基本的存在要这样来认识:存在就是不同,相同与不同就是不同、存在与不存在就是不同,所以存在与不存在就是最基本的存在,0和1是存在与不存在,也就是最基本的存在。有了最基本的存在之后,接下来,最基本的存在、最基本的不同如何能够产生出更多的不同、更多的存在呢?因为最基本的存在就只有存在与不存在、相同与不同,宇宙中再无其他东西可以加入,所以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最基本的存在与最基本的存在自己与自己进行交合,即相同与不同自己与自己进行交叉结合才能够产生出新的存在,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于是0和1自己与自己进行交叉组合就得到了00、10、01、11,分别代表相同的不存在、不相同的不存在、相同的存在和不相同的存在。相同的不存在和不相同的不存在都是不存在,还是不存在,就好象任何数乘以零都得零一样。所以就只剩下了相同的存在和不相同的存在还存在,相同的存在和不相同的存在这两种存在才真正存在。相同的存在就是根本,不相同的存在就是现象,这就是现象与根本的来历。
(三) 现象与根本的相对性和层次性
现象与根本具有相对性。相对于更为深刻的根本,比较不深刻的根本就是现象;相对于更为浅显的现象,比较深刻的现象就是根本,这就是现象与根本的相对性。之所以现象与根本是相对的,是因为相同和不同是相对的。
现象与根本相对性最终表现为现象与根本的层次性。一个事物的现象与根本并非是绝对的一分为二的两个部分,而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分为了许多的层次。“本质具有层次性,本质之中含有更深刻的本质。”(《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编写组:《简明哲学百科辞典》,现代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