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社会的真谛》作者:韦涛【完结】 > 社会的真谛.txt

第一节 社会至善原理

作者:韦涛 当前章节:834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07:21

一、 什么是社会至善原理

“善”的意思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了,社会的好、社会关系的好就叫做善。“至”在这里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最、极,二是达到,加在一起就是达到至极。因此,社会至善原理就是使社会达至最好的原理。

二、 社会至善原理——竞争合作

社会如何才能够变好、达至最好呢?社会要好,社会关系就必须好,社会关系要好,就必须竞争合作,不竞争就是垄断,不合作就是冲突。从价值角度讲,竞争才公平,不竞争就不公平;合作才秩序,不合作就不秩序。所以,社会至善原理就是竞争合作,竞争合作就是使社会至善、达至最好的根本方法。

和谐的关系才是好的关系,社会关系的好就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只有竞争合作才能够使社会关系达至和谐,竞争合作才能够利己利他,利己利他才能够同时满足社会关系双方的需要,社会关系双方的需要都得到满足社会关系才和谐,社会关系和谐则社会至善。因此竞争合作是使社会关系达至和谐的根本方法,所以社会至善原理就是竞争合作。

三、 竞争合作悖论之解决

竞争与合作的悖论应该如何解决呢?应该竞争多一点儿还是合作多一点儿?答案是竞争与合作都应该多一点儿,竞争与合作都应该尽量多。

竞争与合作其实并不矛盾,之所以看似矛盾,是因为概念含糊、概念定义有误所致,是以往对竞争与合作概念的理解有问题。传统的竞争其实是本书中所讲的竞合,传统的合作其实是本书中所讲的垄合,竞合包含竞争,垄合包含垄断,竞争和垄断是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所以传统的竞争与传统的合作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因此就形成了悖论。

真正的竞争与真正的合作并不矛盾,目的方面的竞争其实并不是竞争,而是冲突;手段方面的合作其实并不是合作,而是垄断。在澄清了竞争与合作的概念之后,竞争而不垄断、合作而不冲突,竞争与合作就不矛盾了。所有的悖论、两难其实都是因为矛盾的双方在预先设定的时候就不对而造成的,是问题本身就不对所导致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