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个社和谐原理——公平秩序
个社和谐原理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达至和谐的原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要想和谐,社会就必须公平秩序。社会要公平,社会规则就不能对个人行为的手段方面进行约束;社会要秩序,社会规则就必须对个人行为的目的方面进行约束,所以从操作层面概括个社和谐原理就是八个字——目的约束、手段放开。秩序是社会的需要,公平是个人的需要,做到了目的约束、手段放开,实现了公平秩序,也就同时满足了个人与社会双方的需要,从而实现了个社关系的和谐,所以个社和谐原理就是公平秩序,就是目的约束、手段放开。
著名的“猫论”——“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就是目的约束、手段放开的最好例子。黑猫白猫是手段,抓到耗子是目的,抓到耗子的要求是对目的的约束,不管黑猫白猫是对手段的开放。
懂得了个社和谐原理,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悖论就不难解决了。在应该个体主义的地方个体主义,在应该整体主义的地方整体主义,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矛盾就不存在了。具体来讲,社会行为的手段方面是应该个体主义、个人本位、社会服从个人的方面,这样才是真正的个体主义;社会行为的目的方面是应该整体主义、社会本位、个人服从社会的方面,这样才是真正的整体主义。在手段方面做到个体主义,在目的方面做到整体主义,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就协调好了。
二、 社会价值悖论之解决
(一) 自由与秩序悖论的解决
自由与秩序的悖论的形成原因也是因为概念不清。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目的约束的自由、合法的、受社会规则保护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是合法的、规则之下进行选择的权力,而不是非法的、没有任何约束限制的肆意妄为。所以,自由与秩序不但不矛盾,而且秩序还是自由的必要条件。自由看起来好象是单向的价值,其实是指双向关系的一种和谐状态。我们把秩序的自由称为真正的自由,把非秩序的自由称为绝对自由,真正的自由与秩序是不矛盾的。
自由按照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针对社会的自由和针对自然的自由,称为社会自由和自然自由,本书要讲的是社会自由。社会中的自由就是竞争,社会中的必然就是垄断。在社会中,秩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并不是毫无约束的自由,这就如同针对自然的自由必定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自由,只有符合自然规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然自由,真正的自然自由不是背客观规律的肆意妄为,违背客观规律的绝对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然自由。
(二) 公平与效率悖论的解决
公平与效率的悖论的形成原因还是因为概念不清。公平的正确含义是手段公平,而非结果公平。结果公平就是目的公平,手段公平与目的公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两回事。真正的公平——手段公平与效率不但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的,手段公平就是竞争,而竞争正是效率的源泉,所以公平与效率是不矛盾的。我们后面会对竞争与效率的关系做更多的论述。
公平与效率不矛盾就意味着政府与市场也是不矛盾的。诺思悖论——政府与市场的悖论的解决方法就是:在手段方面要少干预,在目的方面要多干预;目的方面的政府干预是合理的,手段方面的政府干预是不合理的。“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解决之道就是“目的抓则不乱,手段放则不死。”
(三) 关于结果公平的问题
下面我们来讲一讲结果公平的问题。既然手段公平与结果公平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那么结果公平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首先,结果是无所谓公平不公平的,因为公平是手段方面的价值、手段方面的评价标准,手段公平则结果公平,手段不公平则结果不公平,也就是说尽力而为之后就应该坦然接受,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结果是无所谓公平不公平的。其次,既然结果无所谓公平不公平,那么结果方面的问题又是什么问题呢?结果方面的问题其实是人道不人道的问题,公平是手段价值;人道是目的价值、结果价值。结果不人道的问题应该由人道行为、人道价值、人道主义来解决,应该用人道援助、慈善捐款、行侠仗义、乐善好施之类的行为来解决。
在解决结果不人道的问题上,平均主义是一种错误的倾向。平均主义不但没有使穷人变富有,反而使富人变贫穷,更重要的是平均主义使所有的人都失去了变富有的机会。平均主义的错误在于因噎废食,人们在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时候往往会犯这样的错误。人道主义才是解决结果不人道问题的正确出路。
人道行为其实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众乐乐”需要的行为,人道行为的基础就是人的“众乐乐”需要,“众乐乐”行为的价值就是人道价值,“众乐乐”主义就是人道主义。具体来讲,慈善行为、社会保障等都属于人道行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人道行为不仅限于个人行为,更主要的应该是政府行为,即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和设施,因为国家、集体、政府的行为不过是个人需要上升为国家、集体、全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行为,社会需要是个人需要上升至社会的产物,而这其中就包括有“众乐乐”的需要和行为。
人道行为的数量是否足够呢?多少才够呢?有人会担心慈善行为不足的问题。足够不足够是相对的,人道行为的多少、社会人道程度的高低取决于人们的良知,取决于人们的人道精神的多少,也就是人们对于不人道的结果、对于别人的困苦生活的忍耐度的多少。人类对社会结果不人道的容忍度就决定了人类人道行为的多少,人道行为就是用来弥补这种忍耐度的。人类能够容忍多少就会容忍多少,容忍不了了,看不过去了就会采取人道行为,就会用人道行为来补足。
因为结果不公平,所以社会上就出现了所谓的“仇富”现象。其实所谓的“仇富”与“结果不公平”一样都属于用词不当。人们实际上并不仇富,而是仇不公平,人们仇的是使用不公平手段的致富,人们并不仇恨白手起家的勤劳致富。所以,所谓的“仇富”其实应该是“仇不公平”,即仇恨一切不公平的手段。
结果问题、社会分配问题、贫富差距问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社会秩序,因而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结果的不均等、不人道并不能够成为人们仇恨社会、反抗社会的理由,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而且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限制,比如因为贫穷而被迫偷窃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贫困问题应该通过正常的途径来解决,应该由个人以及全社会的“众乐乐”的行为来解决。与之相反的是,手段不公平的问题才是真正的社会不公平的问题,手段不公平是人们仇恨社会、反抗社会的正当理由,对于手段不公平的社会,人们有权使用一切手段加以打破,如果统治阶级不自觉的朝向更公平的方向改革的话,人们就应该起来造反,把那些垄断者、独裁者都拉下台,建立起新的更公平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