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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万历搜秘

作者:高阳 当前章节:1512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1:09

1、幼帝不读书太后令长跪

明朝的帝系有两次改变,第一次是由建文帝转入成祖,第二次是由武宗转入世宗。武宗就是民间熟知的正德皇帝,是个法鲁克型的顽童,身死无子,由太后与大学士杨廷和定策,迎立兴献王的世子入承大统,是为世宗。兴献王为宪宗第四子,武宗的父亲孝宗为宪宗第三子,所以武宗与世宗是共祖的嫡堂兄弟。

世宗在位四十五年,此君性情严刻,私心甚重,十五岁继位,首先就为他自己和他父亲争名分,演成“大礼议”一重绝大的纠纷,为明朝党争之始。中年以后好道,数十年不朝,在宫内建坛设醮,祈求长生,平日又服方士药,慢性中毒而死。

世宗传位穆宗,在位六年;太子即位,是为神宗,年号“万历”。神宗是穆宗的第三子,名翊钧,即位时十岁,受顾命的张居正当国,为明朝第一权臣。

神宗幼时,因为“慈圣”与“张先生”督教过于严厉,反感甚深,对他一生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慈圣”者,神宗的生母李太后;“张先生”者,张居正。《明史·后妃传》:

孝定李太后……教帝颇严,帝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每御经筵入,尝令效讲臣进讲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为盥面,挈之登辇以出。帝事太后唯谨,而诸内臣奉太后旨者,往往挟持太过。〓〓内有严母,外有严师,而严母又每以严师来吓幼帝,《明史·张居正传》:

帝常赐居正札,称“元辅张少师先生”,待以师礼。……帝初即位,冯保朝夕视起居,拥护提抱有力,小扞格即以闻慈圣,慈圣训帝严,每切责之曰:“使张先生闻,奈何?”于是帝甚惮居正。及帝渐长,心厌之。乾清小珰孙海、客用等,导上游戏,皆爱幸;慈圣使保捕海、用,杖而逐之。居正复条其党罪恶,请斥逐……因劝帝戒游宴……帝迫于太后,不得已皆报可,而心颇慊保、正矣。

“保”是冯保,为司礼秉笔太监,与张居正深相结纳,以后的结局都不好。

2、冯保宣旨逐首辅高拱

神宗对张居正的反感,固不仅因为他辅教严厉,而且在知人事以后,发觉他满嘴仁义道德,而行事不符所言。先谈顾命一事:当穆宗驾崩时,召内阁大学士受顾命,照资望以高拱为首,其次张居正,再次高仪。明朝首辅权重,而张居正又是不甘居于人下的,因此与高拱平日就不睦,坏在高拱不了解张居正居心深刻、手段毒辣,以致甫受顾命即遭斥逐。《明史纪事本末》记:

上(穆宗)不豫,己酉大渐,召阁臣高拱、张居正、高仪至乾清宫受顾命……上困甚,太监冯保宣顾命。翌日,上崩。六月甲子,皇太子即位,年始十岁,时太监冯保方居中用事,矫传大行遗诏曰:“阁臣与司礼监同受顾命。”廷臣闻之俱骇。一日,内使传旨至阁,拱曰:“旨出何人?上冲年,皆若曹所为,吾且逐若曹矣!”内臣还报,保失色,谋逐拱。拱与居正俱负气不下,居正乃结保自固。……拱内虑保专恣,与居正、仪谋去之。居正阴泄之保,乃与保谋去拱。六月既望,昧爽,拱在直,居正引疾。召诸大臣于会极门,促居正至。拱以为且逐保也,保传皇后、皇贵妃、皇帝旨曰:“告尔内阁、五府(高阳按:前后左右中五都督府)、六部诸臣,大行皇帝宾天先一日,召内阁三臣御榻前,同我母子三人,亲受遗嘱曰:‘东宫年少,赖尔辅导!’大学士拱揽权擅政,夺威福自专,通不许皇帝主管。我母子日夕惊惧,便令回籍闲住,不许停留。尔等大臣受国厚恩,如何阿附权臣,蔑视幼主?自今宜洗涤忠报,有蹈往辙,典刑处之。”拱即日出朝门。

冯保此举自然出于张居正的主谋,而成事的关键,在于神宗生母要结外援才能强化她的母以子贵的地位。清朝咸丰十一年“辛酉政变”,慈禧太后与恭王取得联络,回銮之日出密诏捕诛肃顺,整个谋略就是此案的翻版。

神宗最初敬礼张居正,颇见至诚。万历元年,也就是神宗十一岁那一年,命成国公朱希忠、大学士张居正知“经筵”——为皇帝进讲诗书,称为“经筵”;以神宗冲年而论,则张居正实为“师傅”,与平常的“经筵讲官”性质大不相同。有一天张居正忽然不舒服,大概是感冒之类,在直庐休息,神宗亲到暖阁,手调椒汤以赐;夏天进讲,特命太监为他打扇,冬天则以毡片铺地。

3、张居正死后抄家

张居正的本质是法家而非儒家,他的相业,自有可观,虽聚敛太过,大伤本源,而知人、用人,以中枢而驾驭疆吏,真所谓万里如见,确有了不起的才具。但他个人的行为,实在不堪“夺情”之举,已使神宗鄙视。而侍经筵有失人臣之礼,更使神宗畏惮愤恨——有一次神宗谈《论语》,把“色勃如也”的“勃字”读作“背”字,张居正突然厉声纠正:“要读‘勃’字!”同列失色,神宗亦大吃一惊。

张居正死于万历十年,其时神宗胞弟潞王的婚礼所需珠宝未备,太后向神宗提及,神宗答道:“年来廷臣无耻,尽献了张、冯二家。”张居正抄家之祸,起于此时。

万历十二年,辽府次妃王氏奏请籍没张居正家。按:辽王植于成祖即位后改封荆州,正为张居正的家乡。隆庆末年,袭辽王宪,颇为骄横,不理会张居正已为阁臣,对他家多所侵侮,张居正是个有怨必报的家伙,且又羡慕辽府壮丽,便存下了要扳倒辽王的心思。

不久,有人告辽王谋反,刑部讯治,侍郎洪朝选按验并无反迹,坐以“淫酗”,辽王禁高墙,废府,张居正夺辽府以为私第。至是辽王次妃修前怨,神宗降旨:

张居正诬蔑亲藩,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占废辽地亩,假以丈量遮饰;骚动海内,专权乱忠,罔上负恩,谋图不忠。本当斫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伊属张居易、张嗣修、张顺、张书俱令烟瘴地面充军。

此诏已在张居正抄家以后,史称其籍没地产不及严嵩二十分之一,那也十分可观了。《天水冰山录》记严嵩籍没财产清单之后,附“籍没张居正数”,仅金银器皿首饰之数就有:

金器皿六百十七件,重三千七百十一两;金首饰七百四十八件,重九百九十两;银器皿九百八十六件,重五千二百四十两。

至于冯保,自张居正死后,太后亦久已归政,已失奥援而窃权如故,此因神宗从小由冯保扶掖提抱,别有惮畏;然而终亦由于朝臣的鼓励力请,把他发到南京居住,久之乃死,死后亦不免抄家。

4、养士厚薄不同之报

神宗是张居正的学生,学生抄了老师的家,自然不会是个好学生,而老师的教育亦必定破产。神宗所得的严母严师之教,激出完全相反的作用:

第一,张居正的劝以节用,在神宗变成看重财货;张居正的理财,在神宗变成聚敛——他是明朝最贪财的一个皇帝。

第二,张居正以峻法治国,在神宗变成以峻法对付臣下。

第三,张居正所讲的仁义道德,在神宗都认为是骗人的,而且以幼年束缚过甚,来了一次彻底的“解放”——历史上有许多荒淫无道的皇帝,不外淫酗暴虐,而神宗的怠荒别具一格,可用一个字来形容:懒!

明朝中叶以后的皇帝,懒理政事是出了名的,而以神宗尤甚。最基本的一个原因是明太祖所定的制度有问题,他所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他以为他的子孙都像他那样雄才大略、精力过人。洪武十三年罢相,集君权与相权于一身,这是如何沉重的负担,他没有考虑过。以后虽以建文朝齐、黄“参国政”启变相复相之端,而至“三杨”入阁,确立了大学士为真宰相的传统,但皇帝与宰相之间的联系,及君臣从容商略国事的规制,不如清朝的皇帝与军机大臣的关系那样密切,更不如宋朝君臣那样亲切。内阁“票拟”,即或详尽,毕竟不如面对面易于了解;因为不了解便感到批章奏吃力,也因为不了解,不得不假手于人。于是发生两个结果:一个是委诸太监的头脑“司礼监”;一个是搁置在那里不闻不问,神宗便大致如此。

照这样子,自然有御史犯颜直谏,神宗的办法是:疏陈政事得失,留中不报,也可能根本不看;谏陈他个人行为的,用高压手段加以处分,命内阁拟旨定罪,而又往往在他那里改为“廷杖斥为民”。万历年间,御史被打屁股的,不知凡几。

“廷杖”是明朝皇帝对待读书人最刻薄的手段。唐宋待士最厚,所以末期迭遭宗社之危,都还有人撑持;明朝失国,南明不旋踵而亡,虽说福王不似人君,其实亦是无耻士大夫太多之故,这就是养士厚薄不同之报。

5、神宗失言向母长跪赔罪

明朝末年的廷杖,尤其是在崇祯年间,有许多怪事。崇祯用人,滥施祸福,进退无常,一下子杖斥为民,一下子复又起用,因此,地方官遇到闯道的老百姓,常会出现很尴尬的趣事。

县官的威权甚重,老百姓闯了他的道,可以当街打屁股,有时拉翻了褪下裤子一看,是个“羊毛皮”,可能就会打出祸来——廷杖的官员受了重伤,狱吏有个急救的方法:活剥一块羊皮,覆在伤者的臀部,伤愈以后,自留痕迹,称为“羊毛皮”;此辈有一天复起被用,官职一定比县官大,可能会施报复。所以县官遇到“羊毛皮”,特具戒心。

万历年间的言官,最易获罪者,莫如“争国本”一事;所谓“国本”,指立储而言。在万历十年八月,皇长子常洛生,颁诏赦天下。到了十四年正月,皇三子常洵生,二月间,常洵的生母郑妃即进封为贵妃。

常洛的生母是王恭妃,生元子数年未进封;而皇三子一生,郑妃即被封为贵妃,则神宗的爱憎,殊为显然,将来可能由于郑贵妃恃宠而争,立常洵为太子,因而大学士申时行等上奏,请早立东宫,又举前朝成宪,英宗两岁、孝宗六岁、武宗一岁被立为太子为言。神宗的批示是:“元子婴弱,少俟二三年举行。”

这一批,神宗的想法越发明白——竟以为元子可能幼殇。存此想法,易启人毒害元子之心。于是给事中姜应麟等上言:“贵妃虽贤,所生为次子,而恭妃诞育元子,至鬯承祧,顾反令居下耶?乞收回成命,首进恭妃,次及贵妃。”

这个说法,表面上看,是为王恭妃不平,实际是为了尊重元子的地位。神宗大怒,姜应麟等被贬为典史。

李太后知道了这件事很不高兴,一天神宗进宫问安,李太后问起立储,神宗贸然答道:“他是都人的儿子。”宫中称宫女为“都人”,王恭妃由宫女进封,所以神宗这样回答。

李太后亦是宫女出身,当时便生了极大的气,说神宗:“你也是都人的儿子!”

神宗惶恐,长跪赔罪。但也因此,神宗虽想立常洵为太子,却一直迟迟不敢有积极的行动,只是拖延着不肯决定储位。

6、神宗携皇长子与辅臣见面

从此年年有请立储,或则获罪,或则不得答复。到万历十八年,皇长子九岁,大学士申时行、王锡爵等人于召见时,面申前请,神宗始有一个比较具体的表示。《明史纪事本末·争国本》叙其事:

时行等出,上遽令司礼监追止之云:“已令人宣皇子来与先生一见。”辅臣还至宫门内。有顷,皇长子、皇三子(按:皇二子常淑生一岁而殇)俱至,引至御榻前。皇长子在御榻右,上手携之,向明正立。辅臣等注视良久(按:此为申时行等,以宰相而第一次得见皇子),因奏曰:“皇长子龙姿凤表,岐嶷非凡,仰见皇上昌后之仁。”上欣然曰:“此祖宗德泽、圣母恩庇,朕何敢当?”辅臣奏:“皇长子春秋长,宜读书。”且云:“皇上正位东宫,时方六龄即已读书。皇长子读书已晚矣。”上曰:“朕五岁即能读书。”复指皇三子曰:“是儿亦五岁,尚不能离乳母。”遂手引长子至膝前,抚摩叹惜。辅臣叩头奏曰:“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使之成器?”上曰:“朕知之。”时行等叩头出。

此是“争国本”数十年中,君臣之间第一次平心静气议论大事,叙述相当生动。康熙时修《明史》,亦颇采其语。照当时的情况来看,神宗对皇长子亦颇钟爱,而于常洵五岁不能离乳母,则有不惬于心的表示。由此益可证明,不立储为郑贵妃作梗。

到了这年十月,阁臣合疏以去就相争,申时行引疾辞官;神宗不悦,传谕指廷臣“沽名激扰”,悖逆犯上,大学士王家屏从中调停,神宗终于提出一个条件:明年春夏,廷臣无所奏扰,即于冬天建储,否则即于皇长子十五岁时再说。接着又改定万历二十年春天举行。以廷臣“奏扰”而为不立储的理由,这是皇帝与言官闹意气,持大体者,自有戒心;但这十年间,言者纷纷,已存门户之见,那些只顾自己激切快意、哗众取宠的人,不会体谅辅臣的苦心,沉寂一段时期后,终又上言,神宗除了治言者以罪而外,命展延一年立储作为报复。

万历二十一年春天,该是神宗践诺之时,却无动静,大学士王锡爵还朝,密疏建言,劝神宗不可失信。

7、神宗手诏王锡爵问大计

神宗答了他一通手诏,还是拿嫡庶来推托,王锡爵便又上疏,为拟“传帖”两道;这两道传帖,是两个不同的办法,一个是即时立储,另一个是先封两王:

朕虽有今春册立之旨,昨谈皇明祖训,立嫡不立庶,皇后年尚少,倘复有出,是二储也。今将二皇子并封王,数年后皇后无出,再行册立。

他拟是拟了,仍希望神宗采取即时立储的办法。这个希望几乎是妄想,等“并封”的传帖一出,士论大哗,传言此议出于王锡爵的密疏,所以颇受攻击。

这未免有些冤枉王锡爵,他的用意是,与其让神宗空言搪塞“皇后生子”再说,不如采取渐进的策略,目前两皇子并封王,数年以后奏请将皇长子册立为太子,岂非顺理成章的事?

于是廷臣交谏,有两种反驳的理由相当有力,一种是说:

皇上正位东宫之日,仁圣亦青年,庄皇帝不设为未然事以语大计。

庄皇帝为穆宗,“仁圣”指穆宗的陈皇后。当神宗六岁被立为太子时,陈皇后年纪也还轻,但穆宗并不假设皇后生子如何如何,来作为定立储大计的根据,则神宗又何可如此?这一疏是根本反对须立嫡之说。

另一种是:

皇上顾念中宫良厚,顾中宫春秋方盛,前星一耀,则所册元子自当避位,何嫌何疑?今以将来未期之事,格见在已成之命,恐中宫闻之,亦有不安者。

所谓“前星一耀”,指皇后生子。倘有嫡子,则先册元子自当避位,无所谓“二储”之虑。而现在诏谕皇皇,说要等皇后生嫡子,继承大统,则皇后心理上所感的压力甚重,自然不安。再则,皇后能不能生嫡子,其权操诸皇帝,皇帝不临中宫,皇后何能生子?历史上皇后失宠,徒拥夫妇虚名的事例甚多,只是禁帏之事,不可形诸章奏而已。这一疏是反对两皇子并封之议。

因为话说得委婉而有力,同时最主要的是,神宗亦根本无意于两皇子并封,那一道传帖原是为了敷衍王锡爵,所以见此诸疏,亲自封缄,手札致王,问他的意见。

8、并封之议廷臣大哗

神宗的手札如何说法,王锡爵的密奏说些什么,虽无文献,亦可想像得之。在神宗,并封之议还算是对王锡爵“放交情”,则此时朝列有所质难,当然要责成王锡爵来应付;而王锡爵则“责无旁贷”,必定有所自辩,并坚持其原议,因而并封之旨如故。

于是廷臣大哗,在朝房当面诘责王锡爵,大吵一架。其时有个庶吉士——会试礼部一榜、殿试午门一榜,此即所谓“两榜进士”。进士中一大部分内用部曹,外用州县;一小部分朱笔亲点为“庶吉士”,入翰林院肄业,表示才堪大用,责其深造。到此地步,就被艳称为“翰林”,可以公然言天下事。上书王锡爵的庶吉士名叫李腾芳,字子实,湖南湘潭人,万历二十年的进士。他上书宰相,不必如后世在信封上写上“亲钧启”的字样,重重转递;亦不必顾虑不达宰相,或虽达而不得复,或得复而以“奉交下”字样开头,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他是赴朝房当面向王锡爵投书,王锡爵当场开读。

读不到数行,王锡爵就拉着李腾芳的衣服说:“大家都骂我,都未得事实真相,而我无以自明,所以我不服。像你所说的这番话,我受教。请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王锡爵如此动容,因为李腾芳说中了他的心事;而李的论列,亦确是读书有得、深明史事的警辟之论:

闻古贤豪将与立权谋之事,必度其身能作之,身能收之,则不难晦其迹于一时,而终可皎然于天下。公欲暂承上意,巧借王封,转作册立。然以公之明,试度事机,急则旦夕,缓则一二年,竟公在朝之日,可以遂公之志否?恐王封既定,大典愈迟。他日继公之后者,精诚智力稍不如公,容或坏公事、隳公功,而罪公为尸谋,公何辞以解?此不独宗社之忧,亦公子孙之祸也。

“贤豪与立权谋”这一段话,是绝好的史论。古来忠臣,相度事机,非屈身降志、“晦一时之迹”不足以斡旋大局时,常不计个人荣辱祸福,毅然自任,如我在《华阳教主》中所记,立宋高宗的吕好问,即为一例。但终得以“皎然于天下”,实非容易。

9、王锡爵痛悔失算

历来储位为国本所系,宰相不得不言、不得不争,但所争所言,必须一本大公,使天下共见共闻;一涉隐秘,便有操纵的嫌疑,最易获罪于嗣君,亦最易为政敌资为口实。这就是王锡爵所犯的错误。

所谓“巧借王封,转作册立”,诚然是王锡爵的苦心,但外间并不明了。推断将来大位的继承,不归于皇长子即归于皇三子。如果归于皇长子,则依传统,他原该被册立为太子,王锡爵身居宰辅,不能力争,他是不会见他的情的;如果属于皇三子,那就更坏,因为王锡爵的密疏实在是曲护皇长子,基本立场正为抑制皇三子取得帝位,总而言之,王锡爵这个做法,将来会弄得两面不讨好。

当然,王锡爵也想过这些道理,只是想得不够透彻,他以为皇长子将来被立为太子,继统即位,自然会看到他手书的密奏,了解他的苦心。于是李腾芳点醒他说:“揭帖手书,人何由知?异日能使天子出公手书,传示天下乎?”这就是说,即使皇长子继统即位,不翻此案,但如有人攻击,说他建议“并封”的用意在拥立皇三子,嗣君以王锡爵当时不能为他力争,便未见得肯为他出示这些密疏,解释他的苦心。换句话说,王锡爵这个可以“皎然于天下”的证据,扼在别人手里,如果嗣君不肯出示,则追论前罪,足以祸及子孙。

这一下,王锡爵才如梦初醒,痛悔失算,竟至泪下。第二天上疏自劾,请改前议。神宗不允。下一个月再上疏请册立太子,神宗索性下了“俱停封”的诏谕。这一年,王锡爵为此事总计六次上奏,后来争得了一个皇长子于下一年“出阁讲学”的结果。

自万历二十二年到二十九年,为了皇长子册立为太子,以及表示成人的“冠礼”,还有婚礼等等,廷臣交谏,不知凡几,神宗大都置之不闻不问。然则要探索的是,神宗持此态度的用意到底何在?

神宗的用意是要等他的皇后去世。神宗的皇后王氏,余姚人而生于京师,不知道是不是阳明先生的本家。王皇后贤而多病,神宗打算等她一死,便要立郑贵妃为后;这一来皇三子常洵就变成中宫嫡出,名正言顺地得立为太子。神宗之所以一再强调“立嫡不立庶”,是有这样一番深心在内。

10、册立常洛为太子

但天佑善人,王皇后偏偏活得很好,她很孝顺李太后,恪尽子妇之道;李太后亦很爱重这个贤媳,而皇长子也多亏中宫维护。她的贤德终于感动了神宗,晚年颇敬重皇后。万历二十八年四月王皇后崩,神宗并未将郑贵妃进位中宫;这是他处骨肉之间,罕有的比较贤明的一件事。

在万历二十九年八月,大学士沈一贯一疏忽生奇效,这是因为巧于立言之故,原疏如此说:

《诗·既醉》之篇,臣祝其君曰:“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继曰:“君子万年,永锡祚胤。”则愿其子孙之多。又曰:“厘尔女士,从以孙子。”愿酬淑媛而生贤子孙也。《斯干》之篇曰:“筑室百堵,西南其户,爰居爰处,爰笑爰语。”奚新宫也。继曰:“吉梦维何,维熊维罴,男子之祥。”言吉祥善事,当生圣子神孙无穷也。今称觞万寿,两宫落成(按:这年神宗四十整寿,重修乾清、坤宁两宫将竣工),在廷同祝;而启天之祥,实自圣心始。皇上大婚及时,故得圣子早。今皇长子大礼,必备其仪,推念真情,不如早偕伉俪之为适。是上孝奉圣母,朝夕起居,不如早遂含饴弄曾孙之为乐。乞今年先皇长子大礼,明春后递与诸皇子礼。子复生子,孙复生孙,坐见本支之盛,享令名,集完福矣。

用多子多孙的话来相劝,神宗果然动心了,“启天之祥,实自圣心”这句话亦颇有力,诏复即日举行册立太子礼。

一念转移,欢声雷动,唯一不悦的是郑贵妃,以至于神宗的心思又有些动摇,十月初以“典礼未备”为理由,要改期册立。沈一贯封还手诏,力言不可。神宗总算下了决心,十月十五册立皇长子常洛为皇太子。其余诸子,常洵封福王、常浩封瑞王、常润封惠王、常瀛封桂王。不久,太子及福、瑞两王行成年的“冠礼”,大赦天下,上皇太后尊号。下一年二月,册立郭氏为皇太子妃。看来大事已完,其实纠纷正多。

11、各处矿监无恶不作

不久就有所谓“妖书”案,此是党祸已成,有人故意指神宗立太子无诚意,后将更易,希望激起大政潮,好从中取利,报复政敌,实与深宫无关,不入本文。

深宫所务,诚如《明纪》所言:“神宗万历年间,皇帝唯酒、色、财、气之是求。”而求财则为明朝亡国之因,在立太子的那一两年,正是搜刮最力、举国汹汹之时。

神宗的贪财是本性,从万历二十四年,奸民与太监勾结,用开矿之说打动神宗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派出监办的太监称为“矿监”,后来通都大邑又普设“税监”,复有“两淮盐监”、“广东珠监”等名目。其中最凶横的是陈增、马堂、陈奉、高淮、梁永、杨荣等人。《明史·宦者传》记这些人的行为,令人发指。试摘录数条如下:

陈增开采山东矿,兼征东昌税,纵容党羽程守训等大作奸弊,宣称“奉旨搜金宝”。又找人告密,诬赖富商巨室私藏违禁物,因而抄家杀人。县官被诬劾,下诏狱。在山东作恶十年。

马堂是天津税监,兼辖临清。一到辖区,就有数百亡命之徒相从,各携带手铐铁链,白昼放抢。恶仆告主,没收财产后,赏给十分之三,破家者不知凡几。因而远近罢市,上万的百姓烧掉马堂的“衙门”,杀其党羽三十七人。结果朝廷大捕暴民,株连甚众。有王朝佐其人,自承为首谋,临刑神色不变,当地老百姓为他立了祠堂。

梁永在陕西监税,陕西为数朝帝都,梁永便在那里掘开历代陵寝,搜摸金玉。又纵容亡命之徒抢劫,以致县令都逃光。陕西老百姓大愤,要杀梁永,梁永逃回京师。

杨荣在云南,肆行威虐,连知府都被抓入监狱。百姓恨之入骨,杀了一名税官,杨荣杖毙数千人作为报复,结果激起民变,杨荣及其同党二百余人被杀。神宗得到消息,痛惜杨荣,好几天吃不下饭。

此外暴虐骚扰的行为不计其数,地方官多怕极了他们。但也有能干的官吏,如上饶县令李鸿听说太监潘相要来勘矿,下令有人敢卖食物给潘相的,处死。潘相到了那里,只好挨饿,无奈离去,愤而报复,奏劾李鸿去官,依然是太监得到胜利。

12、神宗震怒几乎手刃田义

当时封疆大吏为民诉苦的奏疏,不知凡几,凤阳巡抚李三才所言尤为痛切:

自矿税繁兴,万民失业,陛下为斯民主,不唯不衣之,且并其衣而夺之;不唯不食之,且并其食而夺之。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刮之全,密如牛毛,今日某矿得银若干,明日又加银若干;今日某处税若干,明日又加税若干;今日某官阻挠矿税拿解;明日某官怠玩矿税罢职。上下相争,唯利是闻!如臣境内抽税,徐州则陈增,仪真则暨禄,理盐扬州则鲁保,芦政沿江则邢隆,千里之区,中使四布;加以无赖亡命附翼虎狼,如中书程守训,尤为无忌,假旨诈财,动以万数。昨运同陶允明自楚来云:彼中内使,沿途掘坟,得财方止。圣心安乎?不安乎?且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皇上爱珠玉,人亦爱温饱;皇上爱万世,人亦恋妻孥。奈何皇上欲黄金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粃升斗之储?皇上欲为子孙千万年,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试观往籍,朝夕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哉?

从来犯颜直谏,无有如此疏的不客气的。李三才也是唯一可使此辈畏惮的一个人,前引奏疏中的程守训,就不敢到他的辖区。《明史·李三才传》:

歙人程守训,以赀官中书,为陈增参随,纵横自恣,所至鼓吹盛仪卫,许人告密,刑拷及妇孺。畏三才,不敢至淮。三才劾治之,得赃数十万。增惧为己累,并搜获其奇珍异宝,及僭用龙文服器。守训及其党俱下吏伏法,远近大快。

然而尽管李三才一再奏谏,神宗只以置之不理作为答复。到了万历三十年二月,神宗不知怎么“不豫”,突有大限将至之感,于是急召首辅沈一贯,“谕以勉辅太子,并及罢矿税、起废、释禁诸事”。到了第二天忽又无事了,说过的话也就算了,但停税的诏谕已发,神宗失悔,急令追还。太监田义便劝他:“谕已颁行,不可反汗。”神宗大怒,几乎要亲手杀田义,田义不为所动,而沈一贯大为惶恐,赶紧把手谕缴还。这样的宰相,田义看不起他,吐了他一脸的唾沬。

13、停止矿税旋复食言

因为这是一个造福苍生、千载一时的良机,而沈一贯竟毫无心肝,暂易错失!除立储一事外,沈一贯的相业无闻;而其人则真如崇祯帝所说的“亡国之臣”。《明史本传》记其事极生动,值得为读者介绍:

自一贯入内阁,朝政已大非。数年之间,矿税使四出为民害,其所诬劾逮系者,悉滞狱中。吏部疏请起用建言废黜诸臣,并考选科道官,久抑不下,中外多以望阁臣,一贯等数谏不省……一贯虽小有救正,大率依违其间,物望渐减。迨三十年二月,皇太子婚礼甫成,帝忽有疾,急召诸大臣至仁德门,俄独命一贯入启祥宫后殿西暖阁。皇后、贵妃以疾不侍侧,皇太后南面立稍北,帝稍东,冠服席地坐,亦南面,太子诸王跪于前。一贯叩头起居讫,帝曰“先生前。朕病日笃矣,享国已久,何憾?佳儿佳妇付与先生,唯辅之为贤君。矿税事,朕因殿工未竣,权宜采取,今可与江南织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所遣内监皆令还京。法司释久系罪囚,建言得罪诸臣咸复其官,给事中、御史即如所请补用。朕见先生止此矣。”言已就卧。一贯哭,太后、太子、诸王皆哭……是夕,阁臣九卿俱直宿朝房。漏三鼓,中使捧谕至,具如帝语一贯者。咸喜。翌日帝疾瘳,悔之。中使二十辈至阁中取前谕,言:“矿税不可罢,释囚、录直臣唯卿所裁。”一贯欲不予,中使辄搏颡,几流血,一贯惶遽缴入。……当帝欲追还成命,司礼太监田义力争,帝怒,欲手刃之;义言愈力,而中使已持一贯所缴前谕至。后义见一贯唾曰:“相公稍持之,矿税撤矣,何怯也?”自是大臣言官疏请者日相继,皆不复听。矿税之害,遂终神宗。

明朝之亡,亡于流寇、党祸,而此二事皆起于矿税。诚如田义所言,局面可以改观,以此推论,沈一贯岂非亡国之臣?

何以说矿税造成党祸?所谓党祸,即是正人君子集团的东林与阉党的势不两立。东林是江苏无锡一个书院的名称,而东林“党魁”则公认为顾宪成。

14、顾宪成讲学东林书院

顾宪成官只做到“文选郎中”,确切地说,是“吏部文选司郎中”,这个职位相当于目前铨叙部管人事的一个司长,但权柄之大,连人事行政局长也不能比。“吏部文选司郎中”和“兵部职方司郎中”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任命调迁,如果想要红包,那是太方便了。严嵩当国,卖官鬻爵,必须经这两个郎中的手,所以特地设法安插了私人,号称“文管家”、“武管家”。

明朝的人事制度原来是相当完善的,循序渐进,不怕好人不能出头。中级以下的文武官员,由“文选”、“职方”两郎中递补;高级官员,包括宰相之任的大学士在内,由吏部主持“廷推”,依资历提出候补人选,朱笔钦点。万历二十二年,廷推阁臣,神宗先有一道上谕,说是“不拘资品”,于是吏部推了七个人,第一名是王家屏。而王原是大学士,因为争立储而为神宗所驱逐,所以神宗大为不悦,下旨诘责,说“宰相奉特简,不得擅专”。吏部尚书陈有年,也是个骨鲠之士,上疏力争,说吏部尚书和左都御史廷推阁臣自有例规,王家屏为宰相有名,既奉上谕“不拘资品”,所以推荐;如果宰相不廷推,将来会开一条捷径,方便了幸进之士。力争不允,陈有年摔纱帽,神宗便把他撵回家。

于是有好些人上疏救陈有年,顾宪成也是其中之一。神宗不纳,而且革了顾宪成的职。顾宪成回到无锡,以当地县官之助,修复了东林书院,在其中讲学。一时罢废为民的直臣,以东林为中心,讲学以外兼论朝政,形成了很有力的舆论。

李三才为了争废矿税不得,便想利用东林来鼓吹,刻意结交顾宪成。李是个所谓“豪杰之士”,行事与嘉靖年间防倭有名的浙江巡抚胡宗宪相差仿佛,清朝末年的张之洞也有些学他们的样,才气迫人,不受绳墨。李三才对于君子人用“欺其以方”的手段及权术来结纳,《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

三才多取多与,收采物情,用财如流水。顾宪成之左右誉言日至,宪成信之,亦为游扬。三才尝宴宪成,止蔬三四色;厥明,盛陈百味,宪成讶而问之。三才曰:“此偶然耳,昨偶乏,即寥寥,今偶有,故罗列。”宪成以此不疑其绮靡。

15、周延儒拜相要听东林意旨

因此,李三才被劾,顾宪成为他致书宰相叶向高申救。李的被劾起于工部郎中邵辅忠说他“大奸似忠、大诈似直”,有“贪、伪、险、横”四大罪;御史徐兆魁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于是一面李三才上疏自辩,也有人为他说话,一面是攻者不绝,而神宗一概不理,牵延数月,纠纷越闹越大。叶向高奏言:“三才已杜门待罪,宜速定去留。”神宗依然“不报”。此时顾宪成致书叶向高,称李三才廉直;在野名流致宰相的这一私函居然见于“邸报”,传播海内。此虽是异闻,而亦足见东林已隐操天下清议。

李三才的案子,最后的结果是:他自请罢官的奏疏“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帝亦不罪”,变成不了了之。但党争在这一案中已充分表面化,门户壁垒亦在这一案中充分形成。

顾宪成自谓:做京官志不在君父,做地方官志不在生民,“居水边林下,志不在世道,君子无取焉”!这是他在东林于讲学以外,“讽讥朝政,裁量人物”的理论根据。中国读书人的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他有权这样做,也应该这样做;衡之现代民主政治的法则,更非有此批评的自由不可。但如实际干与政治,就是件非常危险的事,顾宪成为李三才一案开了一个异常严重的恶例。今天我们论明朝党祸,以为东林亦不得辞祸国之咎,主要的原因就在此。

在顾宪成时代,徐兆魁攻东林有言:

浒墅有小河,东林专其税为书院费,关使(按:指浒墅税使)至,东林辄以书招之,即不赴,亦必厚馈。讲学所至,仆从如云,县令馆谷供亿,非二百金不办。会时,必谈时政,郡邑行事偶相左,必令改图。

徐兆魁的话,在当时认为“恣意诬诋”,而至末流,却成事实。东林最后的领袖为张溥,学者称“西铭先生”,力量足以产生宰相:崇祯十四年周延儒复起,即是张溥的操纵。《明史》三百八《周延儒传》:张溥说延儒:“公若再相,易前辙可重得贤声。”其后诏起入京,“溥等以数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既入朝,悉反(温)体仁辈弊政”。于此可见东林在政治上的影响力。英国有“影子内阁”,张溥此时,可谓“影子宰相”。

16、福王一再延误就藩

李三才的免官在万历三十九年,其时矿税之弊已不可胜言。由宫中直接派出去的太监,搜刮之苛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只要某地有某物稍为著名,无不为追索的目标。地方官及言官不断有所呼吁,而神宗十有八九“不报”。据《明史纪事本末》,试摘数条如下:

万历三十年五月,礼部侍郎冯琦上言矿税之害:“滇以张安民故,火厂房矣;粤以李凤酿祸,欲刃其腹矣;陕以委官迫死县令,民汹汹不安矣;两淮以激变地方,劫毁官舍钱粮矣;辽左以余东翥故,碎尸抄家矣。土崩瓦解,乱在旦夕,皇上能无动心乎?”不报。

三十一年九月,云南税监杨荣责丽江土官木增退地听开采。巡按御史宋兴祖上言:“丽江古荒服也,木氏世知府,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不宜自撤其藩,贻误封疆。”不报。

三十二年八月,武骧百户陈起凤请采大木,以觊利除名,尽逐其党。时大雨,都城坏,户部尚书赵世卿言:“苍生糜烂已极,天心示警可畏。矿税貂珰掘坟墓、奸子女。皇上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日。’今将索元元于枯鱼之肆矣。”不报。

凡此“不报”,并不表示神宗不知其事,他内心自然亦有所省悟,但任何自省自振的念头,敌不过郑贵妃的要求。古来偏听之主,至神宗至矣尽矣;而明知不善,因循自误,至神宗亦至矣尽矣!

以矿税之名苛扰天下的太监,后面都有郑贵妃的支持。奇珍异宝,日有所奉,月有所进,为古今来几次大聚敛之一,而终于大半散去。民间的格言是:“积财以遗子孙,不如积德以遗子孙。”因为积财则一定产生不肖子孙,而在败家的过程中,常会招致奇祸。此道理在帝王家亦同样适用。

神宗的不肖子孙,第一个当然是福王,被祸亦最惨。福王的封地在洛阳,起造邸第,花了二十八万两银子,廷臣请王就藩,而神宗和郑贵妃一直把爱子留在身边不放。到了万历四十年,福王已二十七岁,宰相叶向高上疏力争,神宗答应第二年春天举行。到时候却又失信了。

17、郑贵妃为福王争田庄

万历四十一年正月,礼部奏请东宫开讲、福王就国,神宗不报。四月间兵部尚书王象乾复行奏请,神宗的答复是:“亲王之国,祖制在春,今逾期矣。其明年春举行。”这算是比较充分的理由,但也到了拖无可拖的地步。

于是福王提出要求,也是条件,请拨巨额庄田。明初亲王除岁禄外,偶尔也拨给土地,大多为属于国有,仅堪畜牧的草场牧地至多不及一千顷,而吏、户两部亦可斟酌实际情形表示异议。到了嘉靖四十年,世宗第四子景王载圳就藩湖北德安,屡请拨给庄田,部议照准,因而开了个恶例。及至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镠,在卫辉亦常请拨庄田,并请发“盐引”,自西淮、河东运盐行销,无不如愿,福王即援以为例,要四万顷庄田。

景王、潞王当初的所求多遂,一方面固由于皇帝优容,另一方面也因为有官田可给。尤其是潞王就藩,正当张居正抄家之后,籍没田地,本是额外收入,户部不必为难,所以一请即准。但在福王提出要求的时候,情况已大不相同。宰相叶向高据理力争,说:“各直省田土,大郡方有四万亩,少者止一二万。祖宗以来,封国不少,使亲王各割一大郡,天下田土已尽,非但百姓无田,朝廷亦无田矣。”又说:“如田顷足而后行,则之国何日?圣谕明春举行,亦宁可必哉?福王奏称祖制,谓祖训有之乎?会典有之乎?略朝之功令有之乎?”又说:“自古开国承家,必循理安分为可久。郑庄爱太叔段,为请大邑;汉窦后爱梁孝王,封以大国,皆及身而败。”引用郑庄公、汉文帝时代的故事,其言警切,郑贵妃颇为不满。

据《表忠记》载,郑贵妃遣太监去看叶向高,说:“先生全力为东朝,愿分少许,惠顾福王。”叶向高正色答道:“此正是全力为王处。趁此宠眷时启行,资赠倍厚,宫中如山之积,唯意所欲;若时移势改,常额外丝毫难得。况积年语言可畏,王一之国,百口冰解,更得贤声。老臣为王,何所不至耶?”这是提出警告,要福王知趣,万一宫中“出大事”,皇太子即位,那时会发生怎么样的事就很难说了。

18、请淮盐一千三百引

太监回到宫里,据实回报郑贵妃。叶向高说的是老实话,郑贵妃深有所感,决定遣爱子就国,但仍旧提出很苛刻的条件:

第一,庄田四万顷减半,仍须两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的良田凑足。

第二,籍没张居正的财业,尚存官的拨归福府。

第三,从扬州到安徽太平,沿江各种杂税拨归福府。

第四,四川盐井的一部分收益划归福府。

第五,请淮盐一千三百引。

以上五项,尤以最后一项影响国计民生、及于边防军饷,后果异常严重。按:明朝的盐法是如此:沿海产盐人家称为“灶户”,政府自灶户收买的盐称为官盐。招商运销有特定的地界和数目,这类商人称为“引商”,运销的地界称为“引界”。“引”有好几种意思,可以解释为“运销官盐的许可证”,亦可以解释为“盐的重量计算单位”。

盐的收买方法是:各盐场定出每年生产的数目,由公家收买,称为“正盐”,支给工本。正盐每引四百斤,支给米一石。洪武十七年以后,改米给钞,两淮两浙每引两千五百文钱,其余各处两千。

官盐的运销,招商承办,以引为单位,每引纳米若干,收米入仓后,发给盐引,注明数量、取盐地点、运销区域。贩卖完毕,五日内应将盐引缴销,以防一引两用。

在正盐中又分“官盐”与“客盐”两种:运至官仓,以供政府正用的,称为官盐;由引商凭引支取,合法运销的,称为客盐。此外便都是私盐。客商贩盐,盐不离引;否则亦作私盐论,处罚甚重,贩卖者处绞刑,买私盐食用的,罪减一等,也要充军。

明初定制,以盐课收入充当边境军饷及水旱饥馑救灾之用;情况与需求常有变动,因而有“开中”及“计口配盐”两种方法。福王得淮盐一千三百引,以致边饷不足,就因为与“开中法”发生了严重抵触的缘故。他所得的盐引,自然照官盐算,每引四百斤,合计便有五十二万斤,而事实上远不止此数。

19、福王运淮盐与民争利

所谓“开中”,简单地说,只如《明史·食货志》上的一句话:“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边境军粮,如由内地运去,费用甚巨,现在叫贩盐的商人在边境粮仓缴粮,给予盐引,赴指定地区运销,则公私两便,所以说“有明盐法,莫善于开中”。但至正德初年,盐法已大坏;此不在本文范围内,只谈福王开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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