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产盐的主要地区有六,运销的地区有明确的规定,洛阳一带行销河东即山西的解盐。而福王的盐是两淮的盐,因为淮盐品质最好,盐价较贵。福王把淮盐运了来,在洛阳开盐店,为了让老百姓只买他的盐,奏准洛阳改食淮盐,而淮盐只有“福记”的盐店才有。这一来解盐就少了个大市场。
既无销路,商人自然不买解盐,边饷随之支绌。于是户部和兵部奏请将福王府的盐改由河东支给,希望打开解盐滞销的局面,同时请求福王府不可与民争利。所得到的结果,依然只有两个字:不报。
关于庄田,原就是明朝的一项秕政,《明史·食货志》:
明时草场颇多,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太祖赐勋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多者百顷,亲王庄田千顷。……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其后庄田遍郡县。给事中齐庄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贫民较利?”弗听。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以灾异上言,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余顷……武宗即位,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诸王外戚求请及夺民田者无算。
及至世宗以外藩入承大统,御极之初,力除弊政,正德以来侵夺的民田,还给百姓的很多;又废除皇庄的名目,改称“官地”,征银解部。穆宗更进而定“世次递减之限”,好比爵位降封那样,勋臣受赐的官田,每继承一次,减少若干,一直减至二百顷为度。同时规定,不论什么人的田都要纳税,否则没收,所以“民害少衰止”。
到了神宗手里,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的庄田,虽经群臣力争,减半两万顷,仍旧是个破天荒的巨数。
20、福王终于赴河南就国
因为河南的良田不足两万顷,在山东、湖北另外再找田补充,这下又给那两省的百姓带来了极大的灾难。福王府的“伴读”、“承奉”等官,驿骑四出,所至骚动。照会典所载,王府的赐田仍由原来的佃户耕种,每亩征银三分,作为租税,这原是古代封建“衣租公税”之制,历代奉行不改。而福王要自己管业,自己派出人去清丈、划界,借故断人家田地的水道、挖人家的坟墓,借以敲诈勒索,地方官纷纷奏陈,一概不得要领。
这样搞了有半年才大致定局,湖广的田不足,又减一千顷,福王实得庄田一万九千顷。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场风波,《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六月己丑,锦衣卫百户王日乾讦奏奸人孔学与皇贵妃宫中内侍姜、庞、刘诸人,请妖人王子诏诅咒皇太子,刊木像圣母、皇上钉其目,又约赵思圣在东宫侍卫,带刀行刺。语多涉郑贵妃、福王。叶向高语通政使,具参疏与日乾奏同上之。向高密揭:“日乾、孔学皆京师无赖,诪张至此,大类往年妖书。但妖书匿名难诘,今两造俱在法司,其情立见,皇上第静俟,勿为所动,动则滋扰。”上初览日乾疏,震怒,及见揭,意解,遂不问。东宫遣取阁揭,向高曰:“皇上既不问,则殿下亦毋庸更览。”太子深然之。
这是郑贵妃的亲属及她宫中太监所设的一条“苦肉计”,目的在平地起风波,预备指东宫诬陷郑贵妃。这样做法,往深处看,可以导致废立;往近处看,有了纠纷,福王便可借故不就国。过去匿名者所散布的“忧危竑议”、“续忧危竑议”等所谓“妖书”,指神宗虽立东宫而终必见废,用意是一样的。“妖书”案发生时,正为沈一贯当政,他想借此打击同僚,几兴大狱。而叶向高则能洞烛其奸,加以神宗不愿多事,于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到了第二年——万历四十二年,福王终于不能不就国。
亲王就国见太子辞行,照规矩,太子坐受四拜;而福王就国,太子常洛特别客气,起立辞谢,受了两拜,又执手送至宫门,殷殷话别。此亦出于叶向高的调护。
21、福王最后被流寇杀死
太子这样做法是受了叶向高的教导,目的是要争取郑贵妃的好感,使他能够处于比较安全的地位。果然,太子这番友爱,神宗和郑贵妃都非常高兴,而且也颇感意外,想不到太子居然丝毫不念旧恶。
在福王临走以前,神宗和郑贵妃对爱子的难舍难分,不但帝王之家空前绝后,就是求之于民间亦所罕见。据正史及野史记载,有如下的过程:
一、郑贵妃想留福王不遣,找到一个理由,说留他过了太后万寿再走。李太后不领她的情,说是:“你要留福王为我拜生日,我的潞王是不是也可以叫他入朝呢?”郑贵妃语塞。按:潞王是李太后的小儿子。
二、临行以前,父母惜别爱子,不知哭了多少场。明朝从太祖手里立下的规矩,亲王难得入朝,两王不相见,平时亦不得出城,限制其行动极严;此时约定福王三年一朝,而三年也有千日,时间还是太长,于是彼此又为会少离多而哭。
三、崇祯朝,白头宫女为思宗及田妃话万历旧事,说福王已经出宫,神宗及郑贵妃难以割舍,三次召还,每次留数日再遣行。
四、宰相要见神宗一面,难于上天;而福王留京的王府官员,特准“通籍中左门”,要见皇帝有所陈述,“朝上夕报可”。按:通籍的制度起于汉朝,意谓持有出入宫廷的通行证。
因为有这样的特权,走福王的门路是最靠得住的,《明史·福王传》:
福藩使通籍中左门,朝上夕报可,四方奸人亡命,探风旨走利如鹜,如是者终万历之世。
而福王在洛阳所务:
日闭阁饮醇酒,所好唯妇女倡乐。秦中流贼起,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籍籍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
如是享了整整二十年的福,到了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河南,洛阳城内的守军勾结流贼,以致城陷,福王常洵遇害,死状极惨。
22、洪承畴调蓟辽备边
按:明末流寇旋起旋灭,至崇祯元年十一月陕西高迎祥自称“闯王”开始,终以亡明。高迎祥的外甥就是李自成,他承袭了“闯王”的名号,所以亦称“李闯”。思宗先后命杨鹤、陈奇瑜、洪承畴办贼。杨鹤主抚,陈奇瑜再抚,与虎谋皮,贼势坐大;洪承畴则与陕西巡抚孙传庭追击不舍。崇祯九年七月,孙传庭在陕西盩屋活捉高迎祥,献俘阙下,凌迟处死。贼党共推李自成为“闯王”。崇祯十一年春天,洪、孙联军大破闯贼,李自成只剩下刘宗敏等十八骑,窜伏函谷道中深山,做抢劫行人的小强盗。这一年张献忠亦为左良玉所败而投降,局面本已好转,但内忧未弭,边患又亟——清太宗由善峰入关,蹂躏畿辅,京师戒严。洪承畴调蓟辽总督备边,孙传庭被劾下狱,委熊文灿办贼,陷杨、陈的覆辙而变本加厉,终于送了大明天下,凡此皆出于杨嗣昌的调度。
杨嗣昌是杨鹤的儿子,其时任兵部尚书,深得思宗的信任。明朝的六部权重,而以吏、兵两部为尤甚。兵部尚书称为“本兵”,命将调兵,策定战略,集军政、军令大权于一身,仿佛以国防部长兼参谋总长。杨嗣昌才具有限,而最大的缺点是与思宗犯了同样的毛病:苛责他人,而又无知人之明。信任熊文灿即是件很莫名其妙的事,因为熊文灿主抚,而杨嗣昌主剿,在根本上就是矛盾的。
孟心史先生的《明代史》述熊文灿:
文灿贵州永宁卫人,徙家蕲水,由进士历官至布政司,崇祯元年以福建布政司就迁巡抚。福建濒海多盗,郑芝龙为盗魁,颇愿受抚,当事谕降之。文灿至,善遇芝龙,使为己用。芝龙屡败他盗,文灿以功擢总督两广军务,仍借芝龙力。最后,击海盗,刘香死,盗尽平,时崇祯八年。文灿官闽广久,积赀无算,厚以珍宝结权要,谋久镇岭南。会帝疑刘香未死,且不识文灿为人,遣中使假广西采办名,往观之。文灿厚有所赠遗,留饮十日,中使喜。
这不是很好吗?“久镇岭南”的愿望,看来一定可以达到;哪知酒能误事,熊文灿酒酣耳热,意气慷慨之时,吹了几句牛,就此搞出一场大麻烦,不但误国,他自己也送了性命。
23、酒后大言弄巧成拙
当时是谈到中原寇乱,熊文灿拍桌大骂庸臣误国,慷慨自言:“如果是我去,何致使鼠辈横行?”那太监一听他这话,大为兴奋,站起来说道:“老实奉告,我不是往广西采办什么,而是奉旨来考察熊先生的情形。我公真是才大如海,非我公不足以办贼!”
熊文灿做梦也想不到有此一着,大悔失言,酒也醒了,于是说了剿治流寇的“五难四不可”,其中主要的“难”处是要重兵、要巨饷,作为遁词。
那太监同样也是做梦都想不到熊文灿根本不肯离开岭南到中原去剿匪,只当他说的都是真话,当时拍胸脯担保:“不要紧,见了皇上,我替你力请。只要皇上肯允许你的要求,你就不必再辞了。”
弄巧成拙,事情搞成僵局,熊文灿只好硬着头皮答应。太监回京,果然照他所说,奏报思宗。这时有个湖北蕲水人叫姚明慕,与熊文灿是亲戚,跟杨嗣昌也是好朋友;他是东宫的官属,宫内的消息很灵通,晓得了这件事,便劝杨嗣昌保荐熊文灿,说熊有“内援”,保荐了他,不但先意承旨,可得皇上的欣赏,且将来可结熊文灿为奥援。杨嗣昌采纳了他的建议,一荐就准,于是熊文灿以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的官衔“总理南畿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川军务”。
受命以后,熊文灿即请调左良玉一军归属节制,另募粤军及“乌蛮”精于火器者一两千人作为亲军,弓刀甲胄,色色整齐,军容甚壮。经过庐山,他去看一个法名空隐的和尚,两人有如下一段对话:
僧:“公误矣!”(熊文灿屏人问故。)
僧:“公自度能制贼死命乎?”
熊:“不能。”
僧:“诸将有可属大事、不烦指挥而定者乎?”
熊:“未知如何也。”
僧:“上特以名使公,厚责望;一不效,诛矣!”
熊(却立良久):“抚之如何?”
僧:“吾料公必抚。然流寇非海寇比,公其慎之。”
空隐的警告,熊文灿未能记取。初到安庆,招降张献忠有效,对自己的做法益发有信心了;又倡行坚壁清野之策,说把百姓与粮食移入城内,寇无所掠自当退去。以对付外敌入侵的办法对付流寇,荒唐可知。
24、李自成攻陷洛阳
思宗得奏大怒,下旨切责熊文灿,而杨嗣昌为之多方维护。到了崇祯十二年五六月间,降贼张献忠在湖北谷城复叛,罗汝才等贼共十三家群起相应。以下的演变,如《明史纪事本末》所记:
(崇祯十二年)七月,二贼(按:谓张献忠、罗汝才)合于房县,左良玉追及之,大败而还,良玉失其符印。事闻,革文灿任,仍视事;降良玉职,戴罪杀贼。初,文灿与大学士杨嗣昌深相结纳,嗣昌冀文灿成功以结上知。文灿既偾,嗣昌内不自安,请督师南讨,上甚慰劳之。
八月壬戌,命大学士嗣昌以兵部尚书督师讨贼,赐尚方剑并“督师辅臣”银印,给帑金四万,“赏功牌”千五百,蟒纻、绯绢各五百。
九月丁卯,嗣昌陛辞,上宴于平台后殿,平觞三爵,赐诗,勒诗于各文庙。嗣昌南征,会兵十万,本折色银二百余万两。
十月,嗣昌至襄阳,入熊文灿军中,诏逮文灿入京,论死,弃市西。
按:熊文灿正法于崇祯十三年十月,距其拜命办贼只三年半。及至杨嗣昌督师,又错失了机会:
当是时官军新胜,贼又闻宰相亲出督师,大军并集,颇惧。乘此声势,诸将推锋急击,宜可歼贼;嗣昌申养锐之戒,诸将遂无斗志。虽遗将,但遥相遏,未会合击。……嗣昌迁延至岁暮未一战。(孟著《明代史》)
过了年就是崇祯十四年,这时李自成已成气候。李自成与张献忠其实大不相同,张但暴戾而李有谋略。《明代史》记:
嗣昌自出督师,入蜀多与献忠接触,而自成独收群贼走河南,得阉党尚书李精白子信,以曾发粟活饥民,为民所德,归贼为之号召。……又有卢氏举人牛金星、卜者宋献策皆归贼……减杀戮以结民,又散所掠财物赈饥民,且为之造谣曰:“迎闯王、不纳粮。”使儿童歌以相煽,从自成者日众。福王常洵封于洛阳,拥厚资不恤士。营卒勾贼陷其城,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
25、流寇大散福王资财
福王的血,做了“福禄酒”的原料;福王的资财,则做了李自成造反的资本。福王府富甲海内,李自成叫人打开仓库,把大量的银米物资散给饥民。神宗以天下肥爱子的结果,适以资敌,自食恶果而已。
吴梅村有心成一代诗史,歌行中写明末时事及人物者甚多,有一篇《雒阳行》即专记福王。按:雒阳就是洛阳,想来因光宗名常洛,为了避讳,所以用西汉的称呼作雒阳。其中述福王被害,噩耗传至禁宫,思宗的悲痛:
今皇兴念穗帷哀,流涕黄封自手裁,殿内遂停三部伎,宫中为设八关斋,束薪流水王人戍,太牢加璧通侯祭。
这六句诗要看下面两段注解:横云山人(王鸿绪)《明史稿·诸王传》:“福王遇害,帝闻报大恸,袍袖尽湿。”《绥寇纪略》(吴梅村本人所著):“福王既遇害,事闻,上震悼,辍朝三日,泣谓群臣曰:‘王,皇祖爱子,遭家不造,遘于闵凶。其以特羊一告慰定陵,特羊一告慰于皇贵妃之园寝。河南有司,改殡王,具吊襚。世子在怀庆授馆馈餐,备凶荒之礼焉。’上发御前银一万,坤宁宫四千……俱著……赍往,以慰恤福藩世子。”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思宗的另一面,他为人刻薄,然而“厚道”之处又过于别的帝王,但令人莫名其妙。论私,他与他的这个叔父不可能有什么感情;论公,福王拥厚资而不能养士,事急时又不能散财募兵为国家分忧,转以巨资资敌,像这样的亲藩,死有余辜。而思宗居然“袍袖尽湿”,居然“辍朝”,并且发内帑银而以皇后、妃嫔、太子的名义,致赠“福藩世子”作慰问金。这种举动除了使正臣失望、将士寒心、百姓悲愤、后世讪笑之外,并不能表现思宗的忠厚和他对“皇祖”的孝心。相反地,倒使得“福藩世子”可能有这样一种错觉:生来就该是享富贵的!
这“福藩世子”就是后来被拥立的弘光帝。倘或思宗当时能够有一道上谕,在悼慰福王以外,申明亲藩不能急国家之难而身受恶报,足为昭戒,可能会唤起福藩世子若干责任感,不至于像后来那样守着一盏将尽的灯而又泼上一杯水,自己浇灭了它!
26、“梃击案”的经过
福王生前如此享福,而郑贵妃还一直以爱子未得大位为憾,据王鸿绪《明史稿》的《后妃传》,说神宗曾经应诺郑贵妃立福王为太子,所记如次:
大内北上西门之西,有大高元殿,郑贵妃要帝谒神,设密誓,立其子为太子,因御书一纸,缄玉盒中,赐妃为符契。
按:大高元殿所祀者为玄天上帝,清朝诸帝每于此祈雨雪。在明末,由于世宗崇奉道教的缘故,大高元殿是个极神圣的地方,在此设誓也是件相当严重的事。神宗如果真曾有这样的许诺,则不惜违誓以保国本,出于怎样的想法,值得研究。
神宗之所以不立福王,实亦由于形势所格,爱莫能助。第一,李太后及王皇后保护太子;第二,群臣坚请立长。未立之前犹可假嫡庶为托词,既立欲废,更为困难。因此,到后来唯有设法不使福王就国。《雒阳行》中屡屡以郑贵妃母子比作汉高的戚夫人和赵王如意,其事甚类。按:汉高不废太子得力于“商山四皓”,所谓“羽翼已成,难动矣”。神宗明白这个道理,而郑贵妃及附郑贵妃者不懂,因而有“梃击”的怪事。是为导致邪正如水火,党争反复,报复惨杀,以迄于亡国的所谓“三案”之一。
这件怪事,发生在福王就国一年以后,时为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太子居慈庆宫,忽然有一天,有个不知姓名的男子,手持枣木棍,直入宫门,打伤守门的太监李鉴,走到前殿檐下,为别的太监抓住,交付东华门守卫。第二天太子奏闻,命交法司审问,巡视御史奏称,此人名叫张差,蓟州人,“语言颠倒,形似疯狂,臣再三拷讯”,而“语非情实,词无伦次,按其迹若涉疯魔,稽其貌的系黠猾,情境叵测,不可不详鞫重拟者”。
其时福王虽已就国,神宗待太子甚薄,因此“梃击”一案发生,举朝惊骇悲愤,都疑心郑贵妃与她的弟弟郑国泰谋害太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神宗不能不采取严格的态度,准奏交刑部严讯。刑部复奏,“拟依殿宫殿前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律斩决不待时”,这在死刑上名为“斩立决”,一俟定谳,即时执行,而奏定未上,案情有了极大变化。
27、王之讯问张差
张差被囚禁在刑部,刑部的监狱名为“诏狱”,俗称“天牢”,诏狱的狱政归“提牢厅”管,直属长官是一名主事,名叫王之寀,他上了一道奏疏,初次揭开内幕的一角:
本(五)月十一日,散饭狱中,末至新犯张差。见其年壮力强,非疯癫人。初招“告状着死撞进”,复招“打死罢”(按:所谓“初招”、“复招”,即指巡城御史及刑部两次审问时张差的供词)。臣问:“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即置饭差前。
差见饭低头,已而云:“不敢说。”臣乃麾吏书令去,止留二役夫,问之,招称:“张差,小名张五儿,父张义,病故。有马三舅、李外父叫我跟不知姓名老公,说事成与尔几亩地种。老公骑马,小的跟走。初三歇燕角铺,初四到京。”(按:“老公”为对太监的尊称。梃击案即发生在五月初四,是则一到即行凶。)
问:“何人收留?”复云:“到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与我饭,说:‘你先冲一遭,撞着一个,打杀一个;打杀了,我们救得你。’遂与我枣棍,领我由厚载门进。到宫门上,守门阻我,我击之堕地。已而老公多,遂被缚。小爷福大!”(按:“小爷”指太子。于此可见张差对其入宫要干些什么事先已有充分了解。)
又招:“有柏木棍、琉璃棍、棍多人众”等情。(按:此指慈庆宫守卫的太监所持用的棍子名称。)臣看此犯不癫不狂,有心有胆,惧之以刑罚不招,要之以神明不招,啜之以饮食始欲默欲语,中多疑似。愿皇上缚凶犯于文华殿前朝审,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会问,则其情立见矣。
这道奏疏一上,朝中得知消息,无不惊骇,一时议论纷纷,猜疑不止,而神宗尚无裁示。于是有个户部郎中陆大受上疏抗言,认为“大奸之奔走死士,或出其技之庸庸者,姑试之于死地,以探其机,而后继之以骁桀,用其死力于不经意之处,有臣子所不忍言者。”这个看法相当深刻,以张差为试探,倘或不加追究,糊里糊涂了结,则对“大奸”为一种鼓励。因而陆大受主张彻底追究,问道:“张差业招一内官,何以不言其名?明说一街道,何以不知其处?”
28、外戚郑国泰主谋
神宗因为原疏中有“奸戚”二字,意指郑贵妃的弟弟郑国泰,心中不悦,便置之不理;而流言籍籍,多以为是郑国泰的主谋指使。
那么,郑国泰到底是不是主谋呢?当然是的。历来谈“三案”的,于“梃击”的背景语多含混,或者完全把它归入东林,亦是未曾深考的说法。东林与阉党固曾以梃击一案展开争斗,但那是事后翻案,以当时的情形来说,把持梃击一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是所谓“三党”。力持正义的一些正人君子,此时亦犹未有明显的东林之迹,其后汪文言用计击破三党,东林得握政权,而三党失意分子归入魏忠贤手下,才有东林与阉党壁垒分明的态势出现。
所谓“三党”是以地域区分,结党者多为言官。神宗不览章奏,或览而不报,因而把言官纵容得放言无忌。同时,明朝的御史是参与实际政务的,如“巡按御史”代天子巡方,大事奏裁,小事立决,威权极重;“巡城御史”等于京师的地方官。而御史台又为“三法司”之一,可以按狱,集监察、行政、司法于一身,所以因缘为利,能结成极有势力的政治集团。
《明史·夏嘉遇传》:
台谏之势,积重不返,有齐、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齐则给事中亓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则给事中官应震、吴亮嗣;浙则给事中姚宗文、御史刘廷元,而汤宾尹辈阴为之主。
又《明史·孙丕扬传》:
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埈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埈昆山人也。御史……给事中……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埈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
由此可知,汤、顾是从顾宪成的作为中得到启发,收召门徒,结党自固。但“祭酒”、“谕德”是讲学之官,无法直接干预政事,于是他在台谏中的门徒,自然而然分成齐、楚、浙三党。而为郑国泰在“梃击”一案中大卖气力的是浙党。
29、十三司郎中会审
自张差被捕,第一个审问他的就是浙党的巡城御史刘廷元。张差的供词如何,没有人知道,只知刘廷元奏复有疯癫之说;此说是否倡于刘廷元,也不知道,只知袒护郑国泰者,持此说甚力。
第二次审问张差的是刑部郎中胡士相和岳骏声。胡士相亦是浙党,且为刘廷元的亲戚,自然维持疯癫之说。及至王之寀奏上,揭开内幕,群臣纷纷奏请彻查严审,神宗一概不报。事在未定,郑国泰颇为恐慌。于是有个叫过庭训的御史移文蓟州,讯查张差的底细,而蓟州知州的复文则详述张差所以得了疯癫症的始末——这是一套预先安排好的双簧,想铸成张差疯癫为铁案。
刑部依十三行省区分为“十三清吏司”,“梃击”一案虽归山东司郎中胡士相主办,但重要案件,各司郎中都可向长官提出处理办法。这时有两个有正义感的郎中傅梅和陆梦龙发现胡士相在捣鬼,便去见“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的张问达,主张不必等皇帝有所批示,传提张差所供的“马三舅”、“李外父”等等,彻底追究。张问达接纳了要求,派定胡士相、劳永嘉、赵全桢、陆梦龙、傅梅、王之寀、邹绍先等七名司官会审。这七个人中,分成两派,除了王之寀与傅梅、陆梦龙以外,其余都是帮郑国泰的。
审问的情形,据《明史》卷三百四十一所记,是如此:
将讯,众咸嗫嚅。梦龙呼刑具三,无应者;击案大呼,始具。差长身骈胁,睨视傲语,无疯癫状。梦龙呼纸笔,命画所从入路。梅问:“汝何由识路?”差言:“我蓟州人,非有导者安得入?”问:“导者谁?”曰:“大老公庞公,小老公刘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银壶各一。”梦龙曰:“何为?”曰:“打小爷。”于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问矣!”遂罢讯。
庞、刘两太监豢养张差三年,早有杀害太子的密谋,此如何“不可问”?陆梦龙要追出庞、刘二人的名字,张问达亦不肯默尔以息,于是下令十三司郎中会审,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一种极为罕见的执法方式。
30、奸逆有所畏惮顾忌
除了十三司郎中以外,另外还有些司官,如提牢主事王之寀等,一共是十八个问官。这一次会审,张差的供词更具体了。
《明史·王之寀传》:
(张)差供: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铁瓦殿之庞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刘成。二人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吃有、著有。(小爷者,内监所称皇太子者也。)
又言:有姊夫孔道同谋,凡五人。
虽然如此,张差的供招单仍为浙党所增改删减,埋没了一部分真相。天启二年,王之寀复起,上一通所谓“复雠疏”,其中揭露:
其后复谳,差供同谋举事,内外设伏多人。守才、三道亦供结党连谋,而士相辈悉抹去之。当时有内应、有外援,一夫作难,九庙震惊,何物凶徒,敢肆行不道乃尔?缘外戚郑国泰私结刘廷元、刘光复、姚宗文辈,珠玉金钱,充满其室,言官结舌,莫敢谁何。……劳永嘉、岳骏声等,同恶相济。张差招“有三十六头儿”,则胡士相搁笔;招“有东边一起干事”,则岳骏声言“波及无辜”;招“有红封票高真人”,则劳永嘉言“不及究红封教”。今高一奎见监蓟州,系镇朔卫人。盖高一奎主持红封教者也,马三道管给红票者也;庞保、刘成供给红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诸奸增减会审公单,大逆不道。
于此可知,“梃击”一案的背景异常复杂。所谓“红封教”,是一种邪教,“三十六头儿”之说,显然袭自梁山泊的三十六罡星。明末的邪教作乱,为人所熟知的是“白莲教”徐鸿儒,以及“闻香会”、“棒槌会”等,“红封教”之名罕见,但可断定必与白莲教有关。河北西部自蓟州以迄山东的梁山泊、巨野一带,自汉末黄巾到清末义和团,每逢衰世,邪教作乱之事最多。红封教有郑国泰及宫中巨珰支持,而不成气候,实在要归功于王之寀等人追究“梃击案”,奸逆有所畏惮顾忌,因而销声匿迹。
31、逆谋牵涉郑贵妃
除了隐匿红封教谋反的迹象以外,胡士相还想替庞保、刘成开脱,由于陆梦龙的坚持,这一部分总算照实具奏。案情内幕当然也泄漏了出去,成为一条轰动的“新闻”。朝野之间,对郑国泰颇有严正的批评,郑国泰大起恐慌,做了一个“揭帖”散发,作为自辩。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拙谋,于是给事中何士晋上疏攻郑,措辞极为犀利:
张差之口供未具,刑曹之勘疏未成,国泰岂不能从容少待?辄尔具揭张皇,人遂不能无疑。若欲释疑,计唯明告宫中,力求皇上速将张差所供庞保、刘成立送法司拷讯;如供有国泰主谋,是大逆罪人,臣等执法讨贼,不但宫中不能庇,即皇上亦不能庇。
试看“执法讨贼”、“皇上亦不能庇”两语,可知中国固有的法治观念是如何彻底!而亦正因有这样虎虎有生气的言官,才能了解国父监察制度列入五权宪法的本意及价值。
何士晋接下来又说:
设与国泰无干,臣请与国泰约,命国泰自具一疏,告之皇上,嗣后凡皇太子、皇长孙一切起居,俱系郑国泰保护,稍有疏虞,即便坐罪,则人心帖服,永无他言。若今日畏各犯招举,一唯荧惑圣聪,久稽廷讯,或潜散党羽,使远遁,或阴毙张差使口灭,则疑复生疑,将成实事,唯有审处以消后祸。
按:这段话初看似乎蛮横无理,倘使张差的逆谋“与国泰无干”,如何又要责成郑国泰保护太子及皇长孙?而且身为外臣,又如何保护?其实,此乃针对郑贵妃所发。玩味语气,何士晋是提出了一个调停的办法:只要郑贵妃能负责太子父子的安全,不妨大事化小,仅将郑贵妃宫中的太监庞保、刘成法办,此外从宽不问。假如郑贵妃连这样最起码的保证都不愿提供,那么,为了替太子消除隐患,非彻底追究不可。
神宗对何疏虽照样置之不理,但亦知道事情麻烦,真个连“皇上亦不能庇”了,所以对郑贵妃表示,要她自己想办法去解决问题。郑贵妃大窘,“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向太子乞怜,自己极力剖白,希望取得太子的谅解,为她出面料理。
32、郑贵妃求援于太子
太子这时的心理很复杂,一方面因为郑贵妃亲来乞怜求援,不无受宠若惊之感;另一方面由于案情牵连甚广,颇有惧意,也希望风波能平伏,所以表现得非常合作。
有个为太子“伴读”的太监叫王安,是明朝末叶极少数的好宦官之一,他是雄县人,在太子身边已经二十年,郑贵妃一再在神宗面前谗害太子,多亏王安多方保护,此时为太子结好于郑贵妃,代草“令旨”颁示群臣,为“梃击”一案替贵妃“辟谣”,神宗及贵妃对此都深为满意。
为了“释疑”,神宗又采取了一个不平常的行动,《明史纪事本末》载:
癸酉(按:为五月二十八日)驾幸慈宁宫,召见百官……辅臣方从哲、吴道南暨文武诸臣先后至。内侍引至圣母灵次(按:神宗生母李太后崩于前一年的二月,这亦是“梃击案”所以发生的原因之一,如李后在,郑贵妃不敢如此胆大妄为),行一拜三叩头礼时,上西向,倚左门柱,设低座,俯石栏。百官复至御前叩头,上连呼曰:“前来。”群臣稍膝而前,在御座不数武。上练冠、练袍,皇太子冠翼善元冠、素袍侍御座右,三皇孙雁行立左阶下。上宣谕曰:“朕自圣母升遐,哀痛无已。今春以来,足膝无力;然每遇节次朔望忌辰,必身到慈宁宫圣母座前行礼,不敢懈怠。昨忽有疯癫张差,闯入东宫伤人,外廷有许多闲说。尔等谁无父子?乃欲离间我耶?适见刑部郎中赵会桢所问招情,止将本内有名人犯张差、庞保、刘成即时凌迟处死。其余不许波及无辜一人,以伤天和,以惊圣母神灵。”
接着,神宗执着太子的手,又对群臣表示他这个儿子很孝顺,他极爱惜;又说,从小养到大,如果有别意,当时何不另立太子,到现在大家还有什么可怀疑的,而且福王在数千里外,倘非宣召,他不能忽然飞了来。这些话是一再强调他本人并无废立之意,并且极爱长子;对于郑贵妃只字不提。用这样的手法开脱郑贵妃,近于掩耳盗铃,至多只能证明神宗对“梃击”之谋事前毫无所闻而已。
33、太子为庞保、刘成缓颊
神宗不但援子以明心迹,而且援孙以示重固;不但自己极力辩解,而且示意太子辟谣,《明史纪事本末》载:
命内侍传呼三皇孙至石级上,命诸臣熟视。谕曰:“朕诸孙俱已长成,更有何说。”顾问皇太子:“尔有何语,与诸臣悉言无隐。”皇太子曰:“似此疯癫之人,决了便罢,不必株连。”又曰:“我父子何等亲爱,外廷有许多议论,尔辈为无君之臣,使我为不孝之子。”上因谓群臣曰:“尔等听皇太子语否?”又述东宫言,连声重申之,群臣跪听未起。上屡顾阍者,令续到官皆放进无阻,以故后来者踵趾相错,班行稍右,与帝座远,上又持皇太子而向右问曰:“尔等俱见否?”众俯伏谢,乃命诸臣同出。
这一番做作,效果是有的:多少可说明神宗和太子的父子之情还是有的。而令臣下印象特别深刻者,神宗此时已二十五年不朝,二十五年中除了少数宰辅以外,许多大臣从未见过神宗的面。世宗与神宗都曾数十年不出禁宫一步,在中外历史上是个极其特异的纪录。
由于圣谕皇皇,张差在第三天即被凌迟处死。据王之寀以后透露:“张差以首抢地,谓同谋做事,事败独死。”这是狂悖愚恶者自速其死,虽可怜、不足惜。
再下一天,神宗命司礼监及九卿三法司审庞保、刘成于文华门,因为张差已经处决,死无对证,刘、庞二人不肯招供。在文华殿前,亦不便用刑,一时不能有结果。
此时太子派人传谕,为庞、刘缓颊:
张差持棍闯宫,至大殿檐下,当时就擒,并无别物,其情实系疯癫,误入宫闱,打倒内侍,罪所不赦。后招出庞保、刘成,本宫反复参详,保、成身系内宫,虽欲谋害本宫,于保、成何益?此必保、成素曾凌虐于差,故肆行报复之谋,诬以主使。本宫念人命至重,造逆大事,何可轻信?连日奏求父皇,速决张差,以安人心,其诬举庞保、刘成,若一概治罪,恐伤天和,况姓名不同,当以雠诬干连,从轻拟罪,奏请定夺,则刑狱平,本宫阴骘亦全矣。
按:庞保原名郑进,刘成原名刘登云,所以有“姓名不同”的话。太子所以出此,自是受了压力所致。
34、神宗三年三次加赋
会审庞保、刘成,就因为太子这道出于王安手笔的令旨无结果而散。此外案内有名的马三道、李守才、孔道等人,刑部定了充军的罪名,神宗准如所请。而庞保、刘成则在宫内被处死;这自是郑贵妃在取得神宗的许可以后,杀以灭口的手段。
梃击一案,到此告终,时为万历四十三年六月。此后数年,太子得能安然无事,无疑地,是王之寀等人的功劳。但齐、楚、浙三党的恶势力依旧猖獗。在此三党专政之际,外患日亟,国事益坏,兹简记清太祖努尔哈赤崛起的过程如下:
万历四十四年正月朔,满洲诸贝勒大臣奉表劝进,尊努尔哈赤为覆育列国英明皇帝,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定都兴京。(按:清为女真族,所以不久又改国号为“后金”,以为区别;至清太宗时因为清人对金夙具恶感,所以改为声音相近的“清”,且颇讳言“女真”及“金”的字样。)
四十六年二月,清太祖以“七大恨告天”为借口而伐明。五月,抚顺失陷。九月,神宗加天下田赋,每亩三厘五毫。
四十七年,辽东经略杨镐由沈阳四路出师,兵员号称四十七万,大败,死四万五千余人。八月,清灭叶赫,从此海西四部尽属于清。十二月,神宗再加天下田赋,仍为每亩银三厘五毫。
四十八年三月,再议加赋,每亩二厘。
三年三次加赋,每亩的赋税共计增加了九厘,并且由临时的加派转变为永久的定额,而内库之积如山,神宗不肯拿出来供作军费,有个叫张铨的御史有段极沉痛的话:
譬之一身,辽东肩背,天下腹心也。肩背有患,犹借腹心之血脉滋灌;若腹心先溃,危亡可立待。竭天下以救辽,辽未必亡而天下已危。今宜联人心以固根本,岂可朘削无已,驱之使乱?且陛下内廷积金如山,以有用之物置无用之地,与瓦砾粪土何异?乃发帑则以阍不应,加派则朝奏夕可,臣殊不得其解。
万历三次加派,所谓“民失其乐之心”,为造成明末流寇的主因。内忧招致外患,外患加深内忧,明朝就亡在这样一个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之下。
35、神宗病中召见大臣
前代之失,后代之鉴,鉴往知今,以清初为最彻底、最成功。明朝宦官为祸甚烈,所以清初严禁太监干政;明朝以加派失民心、生盗寇,所以康熙有永不加赋的令。及至洪、杨军兴,军费浩繁,亦不过开办厘金,病商而未病农,此为乱后地方得以迅速复苏,以及造成同光中兴的一大原因。
神宗在位四十八年,他一生最好的时候,几乎无一善政,而临死的那一年,却颇有思过的模样,《明史纪事本末·争国本》篇:
(万历)四十八年夏四月,皇后王氏崩。后贤而多病,国本之论起,上坚操“立嫡不立长”之语,群疑上意在后病不可知,贵妃即可为国母,举朝皇室。及上年高,后以贤见重,而东宫益安。至是崩,中宫虚位数月,贵妃竟不进位。
按:如果是比较明白而又没有宠妃挟制的皇帝,高年失后,中宫任其虚位,而以皇贵妃统摄各宫,是不足为奇的;在神宗此时,却是难能可贵。因为郑贵妃觊觎中宫,已非一日,这时有此顺理成章进位的机会,自然要力争,是可想而知之事;则又可想见神宗力拒所请,必亦大费一番口舌。神宗所以靳此虚位而不予,当然是为了消弭隐祸——因为郑贵妃被册为后,则进一步必然会提出嫡庶的问题,要求废太子、立王,又将掀起极大的波澜。所以不再立后是极明智之举。
其次,王皇后一死,神宗亦得病,此不能说没有伤逝的伉俪之情在内。但神宗为国事着想,不能不保护太子;而在天伦的情分上,对太子仍然甚薄,卧病三月,不召太子。到了七月间,病势已甚沉重,而太子依旧不得一视疾,此亦亘古少有的事。
由以后的“移宫”一案来看,神宗病中而父子隔绝,一半亦出于郑贵妃的有意作梗,而所以如此,居心不可问。当时东林的巨擘杨涟、左光斗等看出端倪,便劝唯一的宰辅方从哲,应该进宫请安,探视究竟。
方从哲这样回答:“皇上讳疾,即使进了宫,左右亦不敢奏闻。”杨涟便引《宋史》说:“宋朝文彦博问仁宗疾,内侍不肯奏报。文彦博质问:‘天子起居,你们不教宰相知道,难道有异志?下中书省行法!’”按:仁宗无子,说太监有异志,即指责其别有拥立的异心。
36、光宗即位发内帑犒边
当然,明朝的宰相不能比宋朝的宰相,后者权重,外而国事、内而皇帝的家事,皆可过问。所以杨涟亦并不期望方从哲能像文潞公那样,他接着所引宋朝的典故之后又说:“今诚日之问,不必见,亦不必上知;第令内臣知大臣在门,且公当宿阁中。”意思是让太监知道“大臣在门”,便可发生吓阻作用;而“宿阁中”则为了备变。由这些话中,不难看出郑贵妃和那些大珰心怀叵测,所以杨涟有此建议。
到了七月十七日,神宗自知不起,召集大臣,勉以勤职。七月二十一日入于弥留状态,而太子还徘徊于寝宫之外,于是杨涟和左光斗遣人告诉东宫伴读王安,说皇帝病重,不召太子并非本意,太子应自请入侍,以备非常;这一夜不要轻出。凡此都是预见到将有非常之变的预防措施。
当夜神宗崩逝,太子即位,是为光宗。光宗第一件大得人心的举措,即是发帑金百万犒边,继又发帑金百万充边赏,此为他即位后三天以内的事。
光宗这样做,是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遵奉遗诏;真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神宗错了一生,到临死才彻底改悔:
比缘多病,静摄有年。郊庙勿亲,朝讲稀御;封章多滞,寮寀半空。加以矿税烦兴,征调四出,民生日蹙,边衅渐开。夙夜思维,不胜追悔。方图改辙,与天下更新,而遘疾弥留,殆不可起。盖衍补过,允赖后人,皇太子常洛,可嗣皇帝位。
按:南郊祀天、岁时祭太庙,是皇帝必须亲临的大典,也是做皇帝的最起码的责任。神宗因有二十五年不召见群臣,也就是有二十五年不出宫一步的破天荒纪录,自然“郊庙不亲”。所谓“朝讲稀御”的“讲”是指讲学,皇帝讲学称为“开经筵”或“御经筵”。大致常开讲筵的皇帝必是有道之君,因为人不可不读书,做皇帝宰相,尤其不可不读书。
37、遵遗诏尽罢敝政
关于“盖衍补过”的办法,遗诏中有明确的指示,分条注释如下:
一、“内阁辅臣,亟为简任。”按:自永乐年起,大学士大致为四人,资望最深的为“首辅”。自万历四十三年起,只有方从哲、吴道南两人,吴道南丁忧,只剩下方从哲。神宗不补辅臣,没有别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
二、“卿贰大僚,尽行推补。两咨考选,并散馆科道官,俱令授职。”按:卿者部院大臣,贰者副手,侍郎等官俱皆为“堂官”。科为六科给事中,道者各道御史。六科给事中及各道御史都为言官,在清朝的区分较微;而在明朝,两者的职权区分得很清楚:各道御史巡按地方,兼有行政官的性质,而各科给事中掌封驳,纯为纠正政令的言官。就此一方面而言,自军机处成为制度后,清朝的给事中权力远不如明朝的给事中。“万历末年,怠荒日甚,官缺多不补。旧制,给事中五十余员,御史百余员。至是六科(吏、户、礼、兵、刑、工)只四人,而五科印无所属(每科的首席称为‘掌印’,印无所属,是说没有‘掌印给事中’以为主持),十三道只五人(御史以十三行省区分,称为十三道,计为浙江、江西、河南、山东、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湖广、山西、云南等十三省,河北为北直隶,江南为南直隶,不专设而由各道分管,都察院衙门归河南道御史监察,在十三道中格外突出),六部堂官仅四五人,都御史数年空署。”此见《廿二史札记》所述,可以想见当时政务的废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