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与《明史·后妃传》所记的事实相同,唯一的差异是赵氏的封号,依《后妃传》载,在“光宗时未有封号”,则“选侍”系熹宗所封,如是便又产生有两个疑问:
第一,嗣君封先帝所眷的宫人,不外三种原因,一种是普遍加恩,如明初诸帝对殉葬先帝的宫女往往追封为妃,荫其亲属;一种是虽为先帝所眷,而以某项特殊原因,先帝在日未能加封,此时仰体亲心,特予封赠;再一种是于己有恩,以封号为报答。但不论哪一种,传中一定可以看得出原因;只有熹宗封赵选侍的原因不明。
第二,《后妃传》说赵选侍有“光宗赐物”,《纪事本末》则更指明此“赐物”为“珍玩”;果如所言,则赵氏亦为光宗所宠,何以未有封号?
这两个疑问,要看杨涟在天启四年六月奏劾魏忠贤二十四款大罪的原疏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其“大罪八”:
传闻宫中有一旧贵人,以德性贞静,荷上宠注,忠贤恐其露己骄横,托言急病,置之死地。
两相参看,可知这个“旧贵人”就是赵选侍,而“赐物”非光宗所赐,实为熹宗所赐。客氏“恶之”,当然有吃醋的成分在内。
“宠注”先帝所曾幸的宫人自为失德,《明史》于此以隐笔为之讳,说“光宗时未有封号”,却又不明言为熹宗所封,更不提她因何得封,无文字处有文字;而所谓“西向礼佛,痛哭”,则是曲笔,因赵氏以先帝选侍的身份,则必居仁寿殿,其地在故宫东面,即今寿宫原址,所以“西向”者,是遥叩乾清宫帝座。礼佛固可以西向,但不必陈设御赐珍物;陈“赐物”而叩别,是谢皇恩,历朝宫嫔受雨露之恩而临死不得一见君王的,往往有此举动。但此“物”如为先帝所“赐”,谢恩为谢先帝的恩,则当北向,不当西向。
客、魏第二件坏事是杀裕妃张氏,《明史·后妃传》:
裕妃张氏,熹宗妃也,性直烈,客、魏责其异己,幽于别宫,绝其饮食。天雨,妃匍匐饮檐溜而死。
按:裕妃其时有孕在身,因为有孕,方得封为妃子,而客氏务绝皇嗣,所以裕妃一怀孕,性命就难保了。
20、成妃被幽禁幸未死
裕妃之死,亦见《明史纪事本末》及《甲申朝事小记》,所记皆同。在此以后,又有李成妃被祸,但幸而未死。
成妃被祸,起于为慧妃乞怜。慧妃姓范,替熹宗生过一个儿子——熹宗三子皆不育,慧妃生的是皇次子慈然,慈然夭折,慧妃失宠。一夜李成妃侍寝,在枕上为慧妃讲好话。此时熹宗左右,莫非客、魏的耳目,第二天去打了“小报告”,客氏大怒,照对待裕妃的办法,矫旨革封,幽于别宫,绝其饮食。成妃有裕妃的前车之鉴,“预藏食物于檐瓦间”,经过半个月不死,客氏的淫威少杀,斥成妃为宫人,迁住大内西北的“乾西王所”。
当时宫中最骇人听闻的一事,是客、魏陷害皇后,《明史·后妃传》:
熹宗懿安皇后张氏,祥符人,父国纪,以女贵,封太康伯。天启元年四月,册为皇后。性严正,数于帝前言客氏、魏忠贤过失。尝召客氏至,欲绳以法。客、魏交恨,遂诬后非国纪女,几惑帝听。三年,后有娠,客、魏尽逐宫人异己者,而以其私人承奉,竟损元子。帝尝至后宫,后方读书,帝问何书,对曰:“《赵高传》也。”帝默然……
按:此当是张后读《史记》,仅从这一点来看,可知是个了不起的皇后,关于她的戏剧化的结局,将以别篇记之,这里只谈“诬后非国纪女”及“损元子”。
谈到客、魏所以能把熹宗包围得密不通风,为所欲为,必须先谈一谈当时帝后的住处。清朝的皇帝,自康、雍以后,很少住乾清宫,皇后则除大婚以坤宁宫东暖阁为洞房以外,平时绝不住在那里。明朝不同,依照传统规矩,帝、后分住乾、坤两宫,此两宫各有配殿,寝兴之所就在配殿内。
乾清宫的配殿,在明朝万历以前,东为弘德殿,西为雝肃殿。万历十一年改雝肃殿为弘德殿,改名的原因不详,照我的猜想,大概由于张居正曾上《雝肃殿箴》,而此时正是张居正死后“夺官”之时,神宗讨厌张居正的“箴”言,连带也就讨厌雝肃殿这个名字,把东殿“弘德”一名挪了过来,原来的弘德殿则改名为昭仁殿。
21、客氏在交泰殿监视帝后
由于明朝对外朝、内廷的区分很严,同时也不像清朝那样,军机大臣、南书房翰林、上书房的师傅都是“内廷行走”的差使,三品以上的大臣更有“赐吃肉”、“赐入座听戏”的恩典,得以深入禁闼,瞻仰九重,因此所记禁宫情形,多不甚清晰,大致凡说皇帝住乾清宫东暖阁、西暖阁云云者,都是昭仁殿、弘德殿之误。
万、泰、天、崇四朝,万历、天启住弘德殿,泰昌、崇祯住昭仁殿。如万历曾召见辅臣于弘德殿;崇祯殉国前,手刃公主于昭仁殿,凡此都是信而有证的。所以会这样东、西交替着住,因为大行皇帝原住之处要停柩供灵——灵堂称为“几筵”,如是,光宗的几筵设于原住的昭仁殿,则熹宗自然只能住弘德殿了。
坤宁宫在乾清宫北面,也有两座配殿,但无专门名称,只叫做“东暖殿”、“西暖殿”。皇后随皇帝行动,熹宗既住弘德殿,则张后一定住“西暖殿”。两殿遥遥相对,往来甚便。
在乾、清两宫之间,有座“交泰殿”,渗金圆顶,规制与中和殿相同。交泰殿两翼有屋,“奉圣夫人”的“直房”就在交泰殿西庑屋内,地处弘德殿与坤宁宫西暖殿之间,正是一个最扼要的监视位置。
既有所谓“奉圣夫人直房”,则客氏日常亦有公事要办,她的公事,就是管理宫女。明朝宫内,除太监有二十四衙门以外,另有女官的编制,共分六局,每局四司,永乐以后,名存实亡,只剩下“司宝”等四史,而御宝、御玺藏交泰殿,此为客氏所以在交泰殿旁有“直房”的由来。而其“职守”,实在是无所不管,管理宫女仅其小焉者也的一端而已。
皇后怀孕生子则为嫡子,也就是所谓“元子”。历来皇朝都重嫡子,而以明朝尤甚,成祖为了夺位,甚至讳言他的外国血统,冒充马皇后所生。因此,客氏在“务绝皇嗣”的阴谋之下,张后即使与客、魏无忤,她的“元子”也是保不住的。
客氏所用的“损元子”的手法,是使张后流产。明朝宫中既有假太监,则宫女必有私生子,自有一套处理的方法。
22、宫女为张后捻背使其流产
这一套方法从史书上去研究,可以了解其大略,原则上是尽快使其流产;真的把孩子生了下来,就是哺养,亦非太难。但不论如何处置,万变不离其宗的一个原则是:团结以保密。
明朝宫女、太监在这方面的“团结互助”,我可以举明孝宗的出生为例。孝宗的父亲宪宗,年号“成化”,他受万贵妃的控制,较之客氏控制熹宗有过之无不及,所不同者,客氏与魏忠贤勾结甚密,而万贵妃比较孤立,如是始有孝宗。《明史·后妃传》:
孝穆纪太后,孝宗生母也,贺县人,本蛮土官女,成化中征蛮,俘入掖庭,授“女史”,警敏通文字,命守内藏。时万贵妃专宠而妒,后宫有娠者,皆治使堕。
按:“皆治使堕”者,无不治亦无不堕。这当然不能请教太医院,然则明宫精于此术,并视此不足为奇,都可以从此四字中想像得之。
帝偶行内藏,应对称旨,悦幸之,遂有身。万贵妃知而恚甚,令婢钩治之。婢谬报曰:“病痞。”乃谪居安乐堂。久之,生孝宗,使门监程敏溺焉。敏惊曰:“上未有子,奈何弃之?”稍哺粉饵饴蜜,藏之他室。贵妃日伺无所得,至五六岁未敢剪胎发。
按:程敏为金门人,《金门县志》有传。其后程敏泄此事于帝,孝宗得立为太子。“万贵妃日夜怨泣,曰:‘群小欺我!’”请试想,以万贵妃的势力,竟“日伺无所得”,则太监、宫女联合一致,何事不可瞒?以孝宗养至五六岁尚不为人所知,亦可想见宫中必有类似之事;如到十岁开外,则不妨冒充自外选入的小太监,就此在宫内当差。大和尚生小和尚,大太监生小太监,都未必无其事。
至于宫中堕胎,不外用药物与手术,宫中的御药房,各种稀奇古怪的药都有,要配成一副堕胎药,不必外求。张妃的“损元子”,意料中必暗进堕胎药;而堕胎的手术,则有相当明确的记载。见于《甲申朝事小记》:
客氏以乳母擅宠,不容后有子……张后有孕,暗嘱宫人于捻背时重捻腰问,孕坠。
23、投闲卅年后复起
这个阴谋相当毒辣,出于阉党邵辅忠、孙杰的设计,而由一个自以为可死在魏忠贤之先的人来做凶手。
这个人叫刘志选,浙江慈溪人。明朝从方孝孺、王阳明到张煌言,浙东不知出过几许耿耿精忠的名臣,只有这个刘志选是败类。他与叶向高是同年,万历中期,因为抗疏争郑贵妃册封一事,贬为外官,当合肥知县时,以“大计”罢归。按:明朝对于官员的考核,京官六年一考,谓之“京察”;外官三年一考,谓之“大计”。考核的结果分四种:称职、平常、不称职、贪污阘茸,依此四种结果,而有五种不同的处分:称职者升,不称职者降,平常者不升亦不降,而贪污者付法司,阘者罢归。又规定:“计处者不复叙用,定为永制。”
明朝的人事制度是相当好的,所以世宗、神宗数十年不朝,政务能够照常推行;间或有奸臣严嵩之流卖官鬻爵,但只要贤者在位,此一良好的制度就立即可以恢复作用。因为明朝的人事制度最大的优点是制度的本身具有权威,考核可以不公,但既经决定,该如何便如何,不会破坏制度来迁就现实。因此,刘志选以阘茸罢归,在家乡闲了三十年。光宗即位后,建言得罪的人,相继起复,而他以大计丢官,格于“计处者不复叙用”的定例,独独向隅。
其时叶向高奉召复起,由福建经过杭州,刘志选特地赶来招待这位老同年,游宴盘桓了一个月之久,叶向高为人虽正直,但处事也有圆滑融通的一面,到了京里,以首辅的资格,破坏成例,起用刘志选为南京工部主事。此时刘志选已经七十多岁了。
大概是三十年赋闲赋怕了,所以刘志选老而复出,穷凶极恶,一心想向魏忠贤卖身投靠,起初是追论红丸案,痛诋孙慎行,魏忠贤大为高兴,升了他的官,召入京当“尚宝少卿”。在路上,他迫不及待地又上一疏,继续攻孙慎行以外,把他的老同年、且为举主的叶向高也牵涉在内。刘志选固为忘恩负义,无耻之尤,而叶向高亦是自作自受,君子行事,万不可徇私坏法,如叶向高者,足资殷鉴。
这一来魏忠贤更赏识他了,第二年把他调升为顺天府府丞。照定制,府丞为府尹之副,兼领学校,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首都特别市副市长兼教育局长。
24、客、魏不容熹宗有子
“捻背”不是捶背,即俗语所说的“提筋”,活络筋骨,以去疲劳,属于推拿术的一种。张后是个很精明的少妇,能在施行腰部推拿术时暗下毒手而不让她本人发觉,自是因为习用此术,所以才有如此精娴的技术、“优越”的效果。
写到这里,我们要谈报应了。料想张后流产,元子既损,客、魏必定庆幸得计,谁知此举可能正送了他们自己的性命。历史的改变,常常出于一种偶然的机遇。如果张后能安然生下皇子,则熹宗崩逝,嫡子嗣位,张后垂帘,宫中大权自然仍旧操在客、魏手中;即令张后有才,充其量能裁抑客、魏的恶势力而已,绝不可能大伸国法。从来太后听政,必须内有得力的宦官,外有强干的大臣,内外相维,始可有所作为。在熹宗崩逝时,阉党密布,张后再能干,孤立少援,在形势上自然斗不过客、魏,则唯有妥协,先求自保。
因为客、魏不容熹宗有子,所以天启七年八月,张后得以一手主持,授信王入承大统,是为思宗。国有长君与主少国疑的情形大不相同,此为客、魏终于伏法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由此看来,客、魏务绝皇嗣实为自绝其命。各地城隍庙里的那把大算盘,道出一句俗语:“人有千算,天有一算”,真是对此辈的当头棒喝。
至于“诬后非国纪女”,这重公案要分两段来说,前一段的情况不详,大致是阉党嘱狱卒教唆一个死刑的囚犯孙二,说张后是他的女儿;后一段是到了天启四年秋天魏忠贤恶性大发时,想借此以摇中宫。倘或阴谋得逞,则历史又是一个写法,客、魏或许亦可不死。
这话怎么说呢?长话短叙是如此:客、魏的打算是,废掉张后,另立魏良卿的女儿为皇后,魏良卿是魏忠贤的侄子。按:客氏得宠未久,她的儿子、与熹宗年龄相仿的侯国兴,她的娘家兄弟客光先,以及魏忠贤的哥哥魏钊,俱荫授为锦衣千户。魏良卿当是魏钊的儿子,这时的官衔是“佥书锦衣卫掌南镇抚司事”,南、北两镇抚司是属于锦衣卫的“司法机构”,为魏忠贤荼毒朝士的一个活地狱。如果魏良卿成了“国丈”,她的女儿又有了儿子,则明朝天下势必改姓为魏。
25、刘志选上书辱及皇后
刘志选既受魏忠贤的“知遇”之恩,先意承志,务投其好,于是而有攻击后父张国纪之举。此事之起,是有人在宫门上贴了一张匿名榜,暴露魏忠贤种种谋反恶迹,以及他的同党姓名,一共七十余人。魏忠贤疑惑是张国纪干的事,阉党邵辅忠、孙杰便设谋,借此兴大狱杀尽东林,借张国纪以动摇中宫,事成则立魏良卿的女儿为皇后。
这个大阴谋要由参劾后父太康伯张国纪开始。邵、孙两人拟了一个疏稿,想找人出面来上,这就是所谓“买参”,也就是有言责的人公开出卖自己的人格。但被收买的人可以无视于清议,却不能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弹劾一个官吏,言者无罪,即令有罪也不重,而现在辱及中宫,是“大不敬”的罪名,在这个罪名之下,不论什么人都有被砍头的可能,所以都不敢“应征”。
最后找到刘志选——刘志选混蛋,他的家属更混蛋,不忠再加上不孝,预备出卖他的老骨头以求富贵;他的家属是这样一个想法:此疏一上,有魏忠贤在,可保无虑,但将来一定不得了。不过刘志选已经七十多岁,一定死在魏忠贤之先,则及身而止,可以免祸。他的家属居然把这番话说了给刘志选听,而刘志选亦居然听了进去。至于将来追论大逆不道的罪名,可能会把刘志选开棺出尸,剉骨扬灰,他的家属就不谈了,这不是出卖他的老骨头是什么?于此见得王夫之的话有点道理,他认为“族诛”这种苛刑是有由来的,凡是谋反,如无家属参与,或者家属知道了能够规劝阻止,则逆谋必不发,所以“族诛”是除恶务尽之意。这话在现在来看,当然是危险的,但照刘志选家属的情形,则知王夫之的论调实为有感而发。
刘志选“极论国纪罪”的奏疏中,说他“谋占宫婢韦氏,矫中宫旨鬻狱”,这些话是不是空穴来风,无可究诘;而最后辱及皇后,则真是伤天害理,“毋令人訾及丹山之穴、蓝田之种”这句话,是极厉害的一枝冷箭——丹山之穴出朱砂,“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是指张后流产的“龙种”言,而所谓“訾及”者,就因为死囚孙二自言张后是他的女儿,然则张后之子,岂非成了死囚的外孙?
26、魏忠贤提拔刘志选
照《明史》记载,此居心叵测的奏疏到达御前,熹宗以与张后“伉俪情笃,但令国纪自新而已”。这是熹宗在位所做过的少数可以称道的聪明事之一。
看看这样一道奏疏亦不曾惹出祸来,刘志选的胆子更大、依附更甚。孙慎行、王之寀、杨涟、左光斗都为所攻,魏忠贤大悦,擢他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这个职位正四品,在都察院算是第三号人物,但加上“提督操江”的头衔就大不相同了。按:明朝的御史权柄特重,十三道监察御史官位不过七品,而代天巡方,所至皆为钦差的身份,称为“巡按御史”,地方大吏尊称之为“按院”,平剧《玉堂春》中的“王三公子”当时就是这样一个身份。至于刘志选的“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驻南京办事。明朝跟清朝一样,在开国最初建都之地,都设有一套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机构,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规定由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独握实权。
何谓“操江”?最初是水师每年在长江操练,派御史看操,考察训练情形,到后来就不同了。《明史·兵志三》:
洪武初于都城(按:此时都城为南京)南新江口置水兵八千。已,稍置万二千,造舟四百艘,又设陆兵于北岸……凡盗贼及贩私盐者,悉令巡捕,兼以防倭。
永乐时特命勋臣为帅,视江操,其后兼用都御史。
故事:操江都御史防江……其后增上、下两江巡视御史,得举劾有司将领,而以南京佥都御史兼理操江,不另设。
按:自明朝到清初,所谓“上、下两江”,指安徽、江苏而言,操江御史负责长江江防,得“举劾有司将领”,这就仿佛是清朝的两江总督了。苏州小书《顾鼎臣》,其中“绍兴师爷”与“毛少爷”辨罪,有“你尽管到南京操江衙门去告”,听者往往不知是怎么回事,其实就是指此而言。
操江御史既等于安徽、江苏的地方长官,所以刘志选上任时极其威风。可惜,好景不长,不久魏忠贤就垮台了。
27、刘志选最后上吊自尽
魏忠贤垮台,阉党自然要论罪,这就是崇祯初年的所谓“定逆案”。刘志选最严重的罪行是“倾摇国母”——皇后“母仪天下”,谓之“国母”,而律无“倾摇国母”的罪名,因而援用“子骂母律”,论死。这是非常公平的一个判决。按:法律贵乎有弹性,尤贵乎言简而意赅,汉高入关的约法三章,定四百年上下信守之基,而至今精神不失,乃由于此三章约法出于人人谓然的人情。“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在中国流传了千百年,而实不如英美之见诸实践,有罪无罪、死刑与非死刑,诉诸但有良知而不一定深懂法律的陪审团,此非“法律不外乎人情”而何?所以律无明文,而准酌比附,有当于人情,才是真正的法治;因为定律不能预拟目前未有而将来可能的情况,而犯罪则因时空的不同可常有“创意”。未有外销退税条例,法律不可能预定假出口的罚则;既有外销退税条例,奸商乃因而萌生真退税的盗心,此而不罚,犹如悬榜国门,只要不抵触法律明文,虽有国人皆曰可杀的行为,可以不顾。执法如此,大悖人情,不如无法。吕不韦早已慨乎言之,固不可因人而废言。
刘志选听了他家属的话,以为可死在魏忠贤之先,结果是死在魏忠贤之后,定逆案时他自知不免,上吊自尽。举此阉党之一的悲惨结局,以概其余。回头再来看天启三年。
天启三年正月有两个人入阁,沈虽去,来了这两个人更坏——一个叫顾秉谦,江苏昆山人;一个叫魏广微,河北南乐人,他们是老牌阉党,此时以资望够了,经魏忠贤的提携,相偕入阁。《明史》记此二人,说“秉谦为人庸劣无耻,而广微阴狡”。魏广微是名父之子,他的父亲叫魏允贞,字见泉,立朝颇见风裁,而魏广微与魏忠贤却认了同乡同宗,甘愿为虎作伥,无怪他的父执赵南星要感慨说:“见泉无子!”
赵南星与邹元标亦为东林创始者,与顾宪成合称“三君”。天启三年朝局的纷争与赵南星的关系甚大。
28、东林党人正气凛然
东林名流的特色是正气凛然,毫无假借,但政治之为政治,有其艺术,守经从权,应付甚难,不是一味硬干所能办得通的。说是刚正不阿,无非独善其身,有作为的政治家则在“不阿”以外,还能够影响别人“守正”,甚至为了一个远大的目标,不惜屈己从人,如王阳明之应付明武宗的左右、胡林翼之笼络官员,都是第一流政治家的胸襟和手法。可惜东林名流,除了少数如邹元标等人以外,都不免书生之见。
孙慎行和赵南星都是这样的人,正气可敬,却微嫌刚愎,行事直道而行,不说后果,因而把一些游离分子都逼到了阉党那面。“东林未必皆君子,阉党未必皆小人”,为清初对天启朝局的定评,何以君子亦归于阉党?其故可思。
以赵南星与魏广微为例,魏在入阁后,修后辈之礼,去拜父执的赵南星,如果赵南星不是崖岸自高,正可以利用这层关系,影响魏广微,使其不致为恶;谁知“三及其门”,“阍人辞而不见”。结果魏广微发了话:“他人可拒,相公尊,不可拒也。”本来做此官行此礼,布衣可傲王侯,做了官须守朝廷的体制,宰相拜尚书,三往而不纳,是赵南星无礼。东林名流,常有这种过分的言行。
由于东林看不起顾秉谦与魏广微,处处予以难堪,顾、魏“决意倾善类”以为报复。人非圣贤,报复不足为奇,只是君子以直报怨,而小人则常会迁怒无辜。顾、魏两人就是如此,他们找了一册“缙绅便览”,在名字上面做了记号,一个是“邪党”,一种是“正人”——东林中人自然是邪党,一共一百多;阉党及其同路人为“正人”,共六十余人。照数字上看,君子多于小人,应该邪不胜正;问题就在于君子疏而小人密,除非“沉默的大多数”能够发生作用,否则君子总不是小人的对手。
这册“缙绅便览”成了魏忠贤手里的黑名单,东林就惨了。而顾、魏二人上了这个黑名单,无异表示与所有的正人君子为敌。正如俗语所说的“横竖横”,小人索性一面倒,整个儿投向魏忠贤,正邪决裂之势,在此时已充分形成。
29、赵南星打落水狗
顾秉谦和魏广微的一面倒,使得魏忠贤能逐去叶向高、韩等辅臣及掌握人事大权的赵南星,这是天启四年的事。在这一年,东林已经落了下风——东林和阉党的大规模斗争是在天启三年,东林这面的主将就是赵南星,所以赵南星的升沉最可以象征东林的兴衰。
赵南星字梦白,河北高邑人,进士出身,资格很老。他做过吏部文选员外郎,这个职位在六部司官中可以居首席,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人事行政局长,而权犹过之。万历二十一年,因处事认真,为人所攻而落职。东林的根据地在江苏,在北方则有赵南星为桴鼓之应。光宗即位,起用为太常少卿,升迁甚速,到天启二年,邹元标以左都御史告老,赵南星接替他的遗缺。一年以后,调为吏部尚书。
这年是癸亥年,逢京官大计之年——即所谓“京察”,六年一次,逢巳、亥之年举行。赵南星大权在手,毫不客气,以给事中亓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等四人,“先议结党乱政议黜之”,那四个人的直属长官吏科都给事中魏应嘉力持不可,赵南星著《四凶论》,终于在“下等”的“八目”中,以“不谨”的考语,把这四个人淘汰掉。
按:我以前谈过万历末年政治上的派系,当时有齐、楚、浙三党,亓诗教是齐党,赵兴邦是浙党,官应震和吴亮嗣是楚党,这些人的靠山是神宗郑贵妃娘家的郑皇亲,凭借言官的身份横行霸道,其作风之恶劣,可从《明史·李朴传》中所载的奏疏中看出来:
深结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请寄,广纳赂遗。亵衣小车,遨游市肆,狎比娼优。或就饮商贾之家,流连山人之室。身则鬼蜮,反诬他人。
照这个样子,加以“不谨”的考语看来毫不冤枉。但事实上不是如此:
第一,自光宗做了一个月皇帝,乐极生悲,死于女色时,郑贵妃已经垮台,冰山一倒,齐、楚、浙三党无形中销声匿迹,大可不理旧案。
第二,如果真的要公事公办,那“四凶”是过去之凶,眼前若干阉党比他们更凶,何以放过?所以赵南星此举,即使不是打落水狗,也难免意气用事之讥。
30、东林与阉党相火拼
由于赵南星曾受三党排挤,所以他的“四凶”论不免予人以借故报复的印象;同时援引东林被废诸人重登朝班,升迁亦似乎太快,这都是可议的地方。
至于魏忠贤,起先对赵南星与众不同,这或许因为同是河北人的缘故,结果因赵南星的书生习气搞坏了关系,《明史本传》:
魏忠贤雅重之,尝于帝前称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应星介一中书贽见,南星麾之去。尝并坐弘政门选通政司参议,正色语忠贤曰:“主上冲龄,我辈内外臣子,宜各努力为善。”忠贤默然,怒形于色。
他对魏忠贤说的话自是正论,但魏忠贤不识字,哪里懂得这些道理?而况以魏忠贤的作风,又岂是大庭广众之间,片言可以使其愧悔改过的?所以赵南星的对牛弹琴,是“不可与言而与之言谓之失言”。明朝的宦官用事,由来已久,这种政治形态上的畸形存在,是一个不能不承认的现实,赵南星如果懂得政治艺术,正应该珍视魏忠贤对他的好感,设法规过私室,则必能有所匡正,那一来可能历史又是一种写法了。
由于天启三年京察的不免失平,因而三党人物如王绍徽、阮大铖、崔呈秀、冯铨等人都成了阉党。崔呈秀后来成了魏忠贤最亲近的心腹,那是天启四年九月间的事。
东林与阉党大规模开火的第一个高xdx潮,起于天启四年六月,此即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之一举。杨涟自光宗泰昌元年拥立有功,有个后来成为阉党的御史贾继春,说他与王安相勾结,“图封拜”。正人君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说法,而小人又最喜欢用这种说法来诬侮君子,结果杨涟不胜愤慨,抗疏求去,意志坚决,这年十二月就已出都。天启二年复起为礼科都给事中,一年多的工夫升到左副都御史,这一半就是赵南星的力量。
《明史本传》:
是时魏忠贤已用事,群小附之,惮众正盈朝,不敢大肆。涟益与赵南星、左光斗、魏大中辈激扬讽议,务植善类,抑邪。忠贤及其党衔次骨,遂兴汪文言狱。
31、汪文言被逐出都
《奉圣夫人》写到这里,开始要谈有名的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被难的经过。从来君子与小人之争,未有如这个冤狱悲惨壮烈,而汪文言为其中的一条脉络分明的导火线,所以应从此人谈起。
汪文言是个奇士,才气行径与清末红极一时的张荫桓相仿佛。他是安徽歙县人,出身狱吏,多计谋,有侠气,在万历末年,为地方大吏遣到京城当“坐探”,刺探朝中消息,先期驰报,好做准备。
吏与官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为了交游方便,他捐了个监生,并且倾心结纳王安,要借贤者的势力以伸志。当时政治上的派系,如前所述,为齐、楚、浙“三党”,汪文言找到“三党”之间的空隙,使他们扩大裂痕,互相攻击,大破“三党”。及至光宗即位,王安用事,短短一个月之间,尽罢万历年间的秕政,即出于汪文言的献议。而王安与刘一燝、杨涟合作,得以逐郑贵妃、李选侍,扶立熹宗,亦以汪文言居中联络之功居多,因而颇为东林所重。
等魏忠贤杀了王安,顺天府府丞阉党邵辅忠便弹劾汪文言,褫夺他的监生,驱逐出都,复又逮捕下狱;但此时东林的势力方盛,汪文言终得无事。而经此一番波折,注文言的名气却越发响亮了,交游公卿之间,成了个大名士,其门如市,“舆马尝填溢户外”。
叶向高复起,用汪文言为“内阁中书”。这个职位比清朝的军机章京还重要,仿佛现在的行政院秘书长或副秘书长。韩、赵南星、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人都跟他往来,行踪甚密。
那时左光斗当左佥都御史,他是安徽桐城人,把他的大同乡阮大铖援引入京当给事中。按:给事中依六部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御史按省分为十三道,合称“科道”,皆指言官。就言责而论,清朝重御史,明朝重给事中。给事中职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由此可见,给事中不但稽查六部百司,而且亦考查到皇帝的行事。六科给事中的长官,称为“都给事中”,权柄更重。
32、汪文言廷杖褫职
其时吏科都给事中出缺,照年资推论,该一个姓周的迁补,其次是阮大铖,再次是魏大中。阮大铖想谋这个缺,活动到魏忠贤左右,请他发一道“中旨”,借故不准那姓周的迁补,好让他成为第一优先。赵南星知道了这件事,很讨厌他,于是援用规定,预备以阮大铖例行调任,连原来的给事中都将当不成。阮大铖疑心这是左光斗在捣鬼,因而结了怨,当然也恨魏大中。
另一方面,有熊明遇、徐良彦都补佥都御史,而赵南星引左光斗补这个缺,熊、徐二人跟左光斗又结了怨。至于魏大中则冤家更多。
魏大中是浙江嘉善人,受业于高攀龙,家里极穷,而不以穷为恶,慨然有天下之志;天启四年春间正当礼科的副长官左给事中。六科稽查六部,其时礼部请封荫恤典的奏疏甚多,这都是客、魏为了培植私人预先取得资格的一种手法,魏大中公事公办,多加裁抑,因而结了许多冤家。
最坏的是东林内部亦有以地域来分的派系,魏大中曾驳了苏松巡抚王象恒和刘一燝的弟弟浙江巡抚刘一焜的恤典,所以王的同乡山东人、刘的同乡江西人亦都对魏大中大为不满,其中有个江西人给事中章允儒性情尤其忮刻,必欲去魏大中而后快。
于是同恶相济,由阮大铖与章允儒定计,熊明遇、徐良彦等人一起教唆给事中傅櫆奏劾左光斗、魏大中与汪文言朋比为奸。魏忠贤大喜,当时把汪文言抓到镇抚司监狱。左光斗与魏大中则上疏自辩,御史袁化中等人纷纷申救,同时大学士叶向高因为汪文言是他所引进,所以引罪辞官。这正反两种手段的压力也很大,而且镇抚司刘侨又听了御史黄尊素的话,以为不宜兴起大狱,所以处理得很谨慎,只把汪文言办了廷杖褫职的罪名,其他无所株连。左光斗照旧供职,迁补了吏科都给事中的魏大中,亦准许履任。
京官到任,向例由鸿胪寺转奏报名,完全是备案性质,从无批谕。魏忠贤心有不甘,矫旨批复,说魏大中与傅櫆“互讦未竣,不得赴新任”,这个史无前例的举动,满朝诧异,甚至连傅櫆都替魏大中讲话。
33、杨涟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
魏忠贤此举原是杯葛魏大中,所以经群臣一争,魏大中还是接了新职。但魏忠贤对镇抚司刘侨颇为不满,借故把他调走,代以锦衣卫都指挥佥事许显纯。此人是客氏的同乡、驸马都尉许从诚的孙子,略通文墨而秉性阴残,为阉党“五虎”之一。这个“刽子手”接掌镇抚司,东林所被之祸就不是什么斥逐回籍了。
汪文言之狱和许显纯代刘侨,事在天启四年四五月间。到了六月里,杨涟疏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此为东林与阉党的“决战”,杨涟的“火力”虽猛,可惜发之太迟,一败涂地,但其事之壮烈,亦实在可以说是惊天地而泣鬼神。中国读书人所信奉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两句话,在杨涟他们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能不令人衷心拜服。
原疏是如此开头:
高皇帝定令,内官不许干预外事,只供掖廷洒扫,违者法无赦。圣明在御,乃有肆无忌惮、浊乱朝常如东厂太监魏忠贤者,敢列其罪状为陛下言之。
那二十四款大罪,当然也有可以归纳的,但以每一款皆有具体的事实,所以可视作魏忠贤奸恶的“实录”,择要叙录如下:
一、侵夺内阁拟旨的大权。大罪一。
二、剪除顾命大臣刘一燝、周嘉谟。大罪二。
三、光宗“宾天,实有隐恨”,孙慎行、邹元标追论红丸案,不容于魏忠贤,而对党护李选侍的沈“曲意绸缪”。大罪三。
四、任用辅臣的大权,魏忠贤“一手握定”,孙慎行等人照资格应该入阁,魏忠贤借故排斥,“岂真欲门生宰相乎?”大罪五。按:这是指魏广微而言,“门生宰相”一语为魏广微所深恨,因而他也起了杀杨涟之心。
五、因建言得罪的臣子,被贬斥后,虽有恩典,而魏忠贤阻隔不行,所以京城有“天子之怒易解,忠贤之怒难调”的传言。大罪七。
六、杀赵选侍、杀裕妃。大罪八、九。
七、“中宫有庆,已经成男,乃忽焉告殒”,传闻实为魏忠贤与客氏的阴谋。大罪十。
八、杀王安及其他内监。大罪十一。
34、魏忠贤修祖坟僭拟皇陵
九、要挟奖赏,又于河间起建牌坊,镂凤雕龙,干云插汉;茔地僭拟陵寝。大罪十二。
十、滥邀封荫,其亲属魏良弼、魏良材、魏良卿、魏希孔、傅应星等,或则黄口小儿,或则目不识丁,无功而得恩荫。大罪十三。
十一、诬陷国戚,动摇中宫。大罪十四。
十二、给事中周士朴纠正织造太监,魏忠贤竟停其升迁,使吏部不得专铨除、言官不敢司封驳。大罪十七。按:周士朴即为应升吏科都给事中的第一优先者,因阮大铖的活动,才有此“停”,结果反而魏大中升了上去。这是赵南星处置之失。
十三、北镇抚司刘侨,不肯杀人媚人,忠贤以不善锻炼成狱,遂致罢官,示大明之律令可以不守,而忠贤之律令不敢不遵。大罪十八。
十四、东厂之设,原以缉奸,忠贤受事,日以快私仇、行倾陷为事。大罪二十。
十五、祖制不蓄内兵,原有深意,忠贤与奸相沈,创立内操,薮匿奸宄,安知无大盗刺客为敌国窥伺者,潜入其中?一旦变生肘腋,可为深虑。大罪二十二。
十六、忠贤进香涿州,警跸传呼,清尘垫道,人以为大驾出幸。及其归也,改驾四马,羽幢青盖,夹护环遮,俨然乘舆。大罪二十三。按:此即为平剧《法门寺》的张本,张冠李戴,把他套到了刘瑾头上。刘瑾在正德年间专权,但犹未敢出警入跸,妄拟乘舆。又:“九千岁”的称呼,出于蓟辽总督阎鸣泰,以示魏忠贤与“万岁”仅差一层。刘瑾并无“九千岁”之称。
十七、今春忠贤走马御前,陛下射杀其马,贷以不死,忠贤不自伏罪,进有傲色,退有怨言。大罪二十四。
由以上罪状,可以明显看出,熹宗的生死都操在魏忠贤手中,不篡位只是怕民心不服而已。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大罪之大罪,在于开内操。明朝原有太监监军的制度,但至嘉靖年间尽罢不设。魏忠贤想掌军权,而须有懂兵事的太监为爪牙,所以开内操的真正用意,是魏忠贤借此养成军官,固不仅有“变生肘腋”之虞。
35、阉党排斥正人君子
杨涟的这道奏疏,自然有人参与,而且参与的人可能还不少,但叶向高事先并不知道,击奸不成,此为关键所在。
《明史·杨涟传》:
先是,涟疏就欲早朝面奏,值次日免朝,恐再宿机泄,遂于会极门上之。
按:因为参与的人多,所以要防备泄漏机密。此疏既上,魏忠贤大惧,求援于韩,韩不理,魏忠贤只好在宫里想办法了。
他的第一个办法是避重就轻。熹宗不大看奏折——也可能看不懂,都由王体乾跪着念给他听,杨涟的奏疏中,最重要以及最容易激怒皇帝的部分,王体乾都略而不念。
第二个办法是哭诉御前,请辞提督东厂的差使,再由客氏从旁劝解,王体乾附和着敲边鼓,熹宗糊里糊涂地也就置而不问了。
第三个办法是包围皇帝,不让杨涟接近。当杨涟知道了魏忠贤的手法,越发气愤,预备第二天上朝面劾。魏忠贤得知消息,借故使熹宗三日不朝;第四日临朝,无数太监如临大敌般,带着刀剑,重重遮护皇帝,杨涟始终得不到面奏的机会。
这时廷臣交谏,攻魏忠贤的奏疏有数十通之多,有人劝叶向高趁此时下手,而叶向高有他自己的想法:
《明史·叶向高传》:
向高念忠贤未易除,阁臣从中挽回,犹冀无大祸,乃具奏称忠贤勤劳,朝廷宠待厚,盛满难居,宜解事权,听归私第,保全终始。
这已经是帮魏忠贤了,而魏忠贤不但不领情,且深为不快,矫旨驳复,连篇累牍都是称赞魏忠贤有功的话。这不是太监所能做的文章,一打听,出于阉党绍兴人徐大化的手笔。
魏忠贤那时虽又气又恨,想尽杀东林,但还怕外朝正臣讲话,不敢畅所欲为,但阉党知道那班正人君子和而不同,有可乘之机,极力煽动,于是魏忠贤放手大干了。
这年十月,借故驱逐了杨涟、左光斗等人,接着便是对付叶向高。
36、叶向高难安于位
叶向高的不安于位,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件是管理皇陵的工部屯田郎中万燝上疏痛诋魏忠贤,措辞犀利,十分痛快。引录其中精警的片段如下:
忠贤性狡而贪,胆粗而大,口衔天宪,手握王爵,所好生羽毛,所恶成疮痏。荫子弟则一世再世,赉厮养则千金万金,毒痡士庶,毙百余人;威加缙绅,空十数署。一切生杀予夺之权,尽为忠贤所窃,陛下犹不觉悟乎?
且忠贤固供事先帝者也,陛下之宠忠贤,亦以忠贤曾供事先帝也,乃于先帝陵工,略不厝念。臣尝屡请铜,靳不肯予。间过香山碧云寺,见忠贤自营坟墓,其规制弘敞,拟于陵寝,前列生祠,又前建佛宇,璇题耀日,珠网悬星,费金钱几百万。为己坟墓则如此,如先帝陵寝则如彼,可胜诛哉!今忠贤已尽窃陛下权,致内廷外朝止知有忠贤,不知有陛下,尚可一日留左右耶?
魏忠贤见疏大怒,矫旨廷杖一百,斥逐为民。叶向高等极力谏劝,要救万燝。魏忠贤不但不听,而且听了王体乾的话,用暴力立威,派一批东厂的太监到万燝家,把他拖了出来,一路拖,一路揍,拖到宫前,已经气息奄奄,一顿大杖,死而复苏。魏忠贤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叫太监轮流在万燝身上乱踩乱踢,等抬回家,怎么救也救不活了,拖了四天,终于一命呜呼。而身后还有灾祸,诬陷万燝曾受贿银三百两。万燝是个廉吏,他家悉索敝赋,变卖一切才凑足三百两银子,交了这项“赃款”。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所谓“辅臣”已毫无作用,所以叶向高决意求去,连上了十余疏,没有下文,而另一个间接的打击却又发生了。
叶向高的外甥林汝翥,其时当巡城御史——这个职位的实权,到清朝还保持着。他的职责是维持京师的治安和宁静,又称巡街御史,出巡时极其威风,前面用两条“响鞭”在街面上打得“吧嗒”、“吧嗒”地响,小偷流氓,只一听见这清脆的响声,无不躲得远远的。有时达官贵人的车夫争道,相持不下,只要巡城御史将到,立时解围,否则就有当街被打屁股的可能。
37、林汝翥杖责不法太监
林汝翥就因为行使职权,当街杖责了两名不法的太监,为魏忠贤矫旨廷杖。“光棍不吃眼前亏”,具有万燝的例子在,怕这一顿打会立毙杖下,所以林汝翥弃官而逃,一逃逃到遵化巡抚杨渼那里,杨渼胆小怕事,据实呈报,结果还是被捉了来打屁股,幸而未死。
当林汝翥开溜时,有人告诉魏忠贤,说他是叶向高的外甥。于是魏忠贤派了一批太监,跑到叶向高家去大闹,要叶家交出林汝翥来。这是有意令人难堪,叶向高辞官的意志越坚,而这也是魏忠贤所希望的,终于奉旨“加太傅,遣行人护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