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道他们,包括在北京的BLUE,FAT,和正在准备为祖国 国防事业贡献青春的梁爽,还有固守西南的FOOT,王云刚,远在东 北的尧舜,你们好吗?还记得一起在学校新年晚会把班上女生感动哭的那些歌吗? 相信不会忘的,那些闪亮的日子.
今后的日子,我们依然且歌且行......
大三以后
词曲、演唱:张璐
午后的太阳 照在我的脸上
这是我今天第一次感到还有阳光
睡完了我的午觉 就去吃我的晚餐
顺便去看看那些也去食堂吃饭的姑娘
从小到大的生活 还不就是这样
三点一线连着教室宿舍还有食堂
可是上了大三以后 我的生活有些变了样
仿佛除去了教室只剩下其他的两项
难道我能象班长那样整天脚步匆匆忙忙
难道我能象平凡的人一样的成队成双
难道就不能不经过磨练就变得很坚强
难道我就不能走向那我早已寻找好了的方向
午后的太阳 照在我的床上
上一次我醒来 天还没亮
吃饭的时候 看到我从前漂亮的女朋友
可惜有一个胡子拉茬的男人坐在她的身旁
大三以后我觉得自己再也不可能走进天堂
偶尔想想我的未来心里也不免紧张
的确的确的每个日子都是非常非常的平常
思念也最象一首老歌不会来
也不知道自己手里还有多少可以浪费的时光
难道我能象班长那样整天脚步匆匆忙忙
难道我能象平凡的人一样的成队成双
难道就不能不经过磨练就变得很坚强
难道我就不能走向那我早已寻找好了的方向
那些让我动情的歌
《橄榄树》——齐豫
曾经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心理测验,让你按着要求写几首喜欢的歌,我就写上了《橄榄树》,得到的结果是这首歌预示着我的生活态度。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昭示着我渴望流浪?
流浪吗?听过齐豫的这首歌,就被她引诱了,一根敏感的心弦,随着她的天籁之音,早被系在了天那边的橄榄树上,悠悠荡荡,悠悠荡荡,从此我的心再也没有片刻宁静,我把我所有最瑰丽的幻想都给了流浪,想象中看到了山间的小溪,看到了飞翔的小鸟,遇的了此生的知音,再去寻找我们生命中共同的橄榄树。
我是个骨子里不肯安分的人,无时不刻在找一种在路上的感觉,这首歌若不被唱出来,我恐怕也会用生命去实践,流浪是什么,于我来说更象一种心境,一种灵魂不甘心被束缚的勇气与激情,一种在喧闹都市中不肯随波逐流,默默承受的心灵体验。
《青春无悔》——老狼、叶蓓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你说亲爱的亲爱永远,永远年轻的脸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青春是否真的可以无悔?还是悔太多,便做无悔?也许失去的东西都觉得完美!
其实真的是希望青春无悔的,听这首歌时很感动,一桩桩往事, 一串串过去的梦想,涌上心头。我不断在想,走在青春的路上我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关于青春有太多的困惑,青春是不是一个很实在的梦境?我们唱着歌声入梦,在梦中做梦。在梦境青春中做梦,一中鸟儿在风里飞的感觉。
但终于我们要慢慢长大,尽管你拒绝。你丢掉一些梦想,不再唱歌,走出梦境,走出那个叫青春的东西。梦醒后,迷惑、沉思、麻木的脸庞,有人叫他成熟。
成熟了的我们回过头去,许多留恋,一点无奈,说道:“青春无悔!”因为梦是美的,梦境中的梦无悔,岁月一逝不归,逝去的东西是美的,所以青春无悔。
开始的开始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我们在行走。
再最后我们叹息,无悔的青春太短暂!
《把悲伤留给自己》——陈升
听这首歌时候,场景刚好——月朗星稀的夜,空旷的大操场。心境刚好——刚刚失恋后支离破碎的心情。情节就象部俗套的电影,一个老朋友陪着神情恍惚的我,说出来给我解解闷,就席地而坐,弹吉他唱歌,无意间就唱到了这一首,“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听到这里的时候,我终于按耐不不住哭出声来,我在人前所谓的坚强,就那么一泻千里的塌方了。为了挽回一些自尊,我曾经不露声色的悲伤,可是就是这么一首歌让我泄露了所有的秘密,让我也有了个宣泄的机会,吉他声一直没停,我也哭了个痛快,这以后心情就真的好多了。很感谢那个善解人意的朋友和陈升的歌。
《飘洋过海来看你》——娃娃
子涛说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是我唱的。还说我边唱边写写画画记了歌词下来,又说虽然歌被我唱的乱八七糟的,但是词很好,足以让他感动。
为了偿还他听我唱歌时所受的折磨,我拿来了娃娃的原版给他听 。每每听到“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反复练习。”我们都要相对感慨半天,感慨娃娃这份渗入骨子里的深情,笑着猜我们之 间谁会有这份好运气,赢得一片飘洋过海的真情,我说是我的哥哥,他说是他的妹妹。
都爱这首歌,这首歌居然就成了我们之间的一份默契就象那次, 去朋友家聚会,我去的晚,一进门就听见了大笑声,我忙问怎么了,子涛笑着说:“左等你不来,右等也不来,正好磁带放到了飘洋过海,我说这下她总该到了吧,您小人就进来了。”原来是这样,真是妙的不可思议。
后来子涛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为了一份承诺,我北上去看他,为了这次相聚,我到是没用半年的积蓄,只是当掉了他两个月的工资 。坐在松花江畔,我们不由自主的又想起了这首歌,为了应歌中的意 境我们也曾拿着地图,执着的寻找我们彼此城市间是否可以通条水路,可以体会什么叫飘洋过海。
其实我和子涛之间一直在努力的固守一份真纯友谊,只是我们都觉得有些好笑的是,纪念我们友谊的居然是首抒情歌。
《闪亮的日子》——罗大佑
其实ALL OF罗大佑都是那时候我们的最爱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就象一个即成的模式,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都得听罗大佑的歌,得读垮掉的一代的书,得喜欢现代派的绘画,得有点理想,得穿的有个性,作有思想状,说莫名其妙的话,冷眼旁观,凡人既俗。
那时候很少有罗的正版磁带,我们通常都是通过各种途径找来盗版,在缕清他创作的脉络后,用一套品质俱佳的音响重新组合录到空白带上,那时我恰好在广播台,利用工作之便,我COPY过无数的这样的拼盘。
不用我多说,罗的歌首首经典,既有动人的旋律,又有犀利深刻的词,让我们叛逆的时候更叛逆,深情的时候更深情,我们就是在他的歌声的指点下,成长!
而《闪亮的日子》就象所有的那些的日子的一个总结,让我还记得我们过去的梦想,还记得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我们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这就是我们拥有过的闪亮的日子,经得岁月的擦拭,愈久愈迷人。
今天我们还再听罗的歌象是怀旧,今天我也还在追逐一些理想, 只是不知道今天的追逐是否崇高的能在明天的记忆中再闪亮。
从齐秦的《世纪情歌》开始随想
下午在整理碟片的时候,音箱里一遍遍地放者齐秦的《世纪情歌》,突然发觉,听齐秦已经是一件很长时间的事情了,想起前段时间在湛江和黄花菜的讨论,觉得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齐秦是个优秀的歌手,极其优秀。想着那场没有结果的辩论,突然玩心起想记点什么说明自己的看法,或者按照时间的顺序回忆一遍自己听歌的历史和喜爱的歌吧,那将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我最早接触的台湾的磁带应该是费翔的吧,那是一个盛行霹雳舞的年代,现在想来已经没有太多的记忆了,唯一确定那时我是念初一,那时候在我们这里开始流行我们所谓的流行音乐——港台歌曲,好象那时最流行的还不是费翔,是一些什么《粉红色的回忆》之类的歌曲,但我说不清我为什么那么不喜听那些歌曲。到了我念初三的时候,一个好友的同学从城市里带来很多引进版的磁带,最集中的是张国荣、谭咏麟和陈百强,好友的同学经常借好友两盘听听,而我也就一天到晚跟在友的屁股后面混了。那几个歌手里,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的是陈百强,那时候隔壁班有个我暗恋的女生,一天到晚在唱陈百强的《烟雨凄迷》,你知道,那是一个畏怯害羞的年纪,我认为我狂恋着那个女生,可在她大方地在路上叫住我的时候,我竟然害怕地跑开了。但是,这不妨碍我在夜里的时候勇敢地听着她喜欢的歌并想她,我从没想过在她前面唱歌给她听,但我情无反顾地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把她喜欢的歌(粤语)注上音标并反复练习到熟背为止,也许爱情的力量真是无穷的,在那个根本没听过“爱情”两字的我,竟在那一晚学会了唱粤语歌并从此习惯,多年后有一次在歌厅里唱歌,甚至有个广州人以为我是他老乡,这令我不胜地虚荣并怀念那个我暗恋到毕业的女孩,她从毕业后就再无消息了。
我提到这个是想说明,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我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一些朦朦胧胧的情感并且开始用听歌来寄托那种情怀了,这对一个生长中的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我从此凭自己的情感和心情来挑选我要听的歌了,而我们这个狭隘的小镇,也慢慢开始出现了一些引进版的磁带了,这真是件幸福的事,尽管所接触到的磁带还是很狭隘,比如没有英文歌和港台早些时期的歌曲了,但起码这让我生长期间没有寂静的日子,(我总认为一个人的青春期如果没有歌听是件恐怖的事情)而且实际上那些都是我受的最早的音乐熏陶了,重要。
在我印象里,这时候开始出现了一些真正的能够打动我的,令我感觉有意义的歌,其间首推的当然是齐秦。我想任何一个八十年代已经懂事的人应该都对《狼》、《大约在冬季》、《外面的世界》等有着深刻的记忆吧,它的出现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体验,尤其对于学生而言,我很清楚地记着那时候我见到的第一披留着长发抱着吉他在台上以一种沉思的姿态唱歌的人,他们在我心底留下了一片一直打动我的光芒,如果让我来编辑一本吉他弹唱在中国的发展简史,里面一定会很重要地提到齐秦,因为在很多人的印象里,齐秦的歌曲在大陆流行以后,才出现了普遍的吉他弹唱。对我而言,那是一个伟大的年代,那时候的流行代表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文化,一个流行歌手能够真正凭借自己的歌来推动着流行文化,一件流行的作品也不依赖现在的华丽包装而成为流行。当然,再后来的时候我们知道那时候其实还有罗大佑、还有齐豫,但是由于我的年龄和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关系,那时候打动我的,只有齐秦。毕竟那个时候温州还不是太开放,何况我是在温州最南端的一个小镇里面度过我的少年。
从高中开始,我进入了一个动荡的时期,高中三年,我几乎每个学期转学,每到一个地方,真正能让我安静的还是听歌,由于那时我极端的性格和因此频繁转学带给我的孤独感,整个人显得极其的烦躁和一点悲伤,所幸每到一个地方,那里能够买到的磁带和家里总是不尽相同,我也便有机会听很多我能买到的磁带,家里给我的零花不少,我又不喜游玩,大部分的钱还是拿来买各种我认识的不认识的磁带。这个时期听的东西就多多了,虽然还是局限于港台的歌曲,我几乎已尽所能听遍了每个时期流行的不流行的和过去我没能听到的磁带,磁带多又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一种苦恼,就是同学来问我借磁带的时候,我总是毫无保留地献宝,而最后能够拿回来的几乎只有百分之一,由于我没有问人家要东西的习惯,整个高中下来,我都随时处在一种没有安全感的难过之中,这些磁带到现在已经绝无保留,有些特别打动我的磁带我便周而复始地重复买。由于那时候已经有了独处的习惯,我便开始注意对自己所听的歌曲保持看法,也许是对音乐的懵懂吧,每首歌我最注重它的歌词,歌词好了,这首歌就喜欢,旋律差一点也无所谓,歌词差的磁带,总是开了以后看过歌词就丢在一旁,当然,那个时候看歌词并不分析它的文学价值,只看这首歌词所记的和所抒发的感情深不深,那么整个高中下来,给我印象最深的歌手即是罗大佑了,我最喜欢他的歌词如《光阴的故事》、《童年》这些符合我哪个时期的环境和心情的歌,最喜欢他的旋律如《你的样子》、《乡愁四韵》、《摇篮曲》等,那时候对他的歌欣赏没有现在深,许多优秀的歌曲在我那时候听来很难听。
听罗大佑,竟然是在郑智化之后,这无意是我感觉错过的惭愧,郑智化刚流行的时候,我觉得很激动,他歌曲中浓厚的“忧伤”使我无比地共鸣,尤其是一些缓慢的歌给我很深的印象,那时候我很尊敬他,直到后来他出了《水手》,让我感觉不太真实,尤其是再后来的《星星点灯》,让我终于甩头离他而去,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罗大佑的一盘老磁带,最初的印象是他唱歌很象郑智化但比郑智化真实,在后来在我读过他的歌词并且听过他的许多歌以后,开始认定他的伟大。罗大佑的每一个新东西都让我感觉激动,他不象一些歌手容易让我失望,尤其是《恋曲2000》,很多人都认为他开始到了一个倒退的阶段,我却认定他的作品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宽广,那是高中之后的事情了,顺便提一下,我认为罗大佑最有价值的作品是他改编的王洛宾的民歌集(似乎也叫《世纪情歌》),那盘引起他和王洛宾纠纷的磁带给我无比的感动,尤其是黄耀明唱的《在那遥远的地方》和娃娃唱的《眼泪花儿》,这两首歌让我一听到就止不住得掉泪,我花了三个晚上把《在那遥远的地方》的钢琴伴奏扒了下来,那时我还没学琴,现在听来竟然也没发现错误。对于罗大佑和王洛宾的纠纷我说不出谁对谁错,我对这个似乎也并不关心,最让我关心的是那盘磁带早几年前丢失了一直没能再买,最气人的是半年前我在我妹妹的床头找到一盘也在不久以后被人借走了,借的人是谁至今仍想不起来,实在让我咬牙切齿。那是我认为极有价值的一盘磁带。
接着得说两个香港的乐队,一个是Beyond ,另一个是太极,很商业的两个乐队。Beyond的歌从我听过唐朝以后就再也没有听过了,现在已经回忆不起他们最初给我的印象,太极乐队是我认为比较高水平的乐队,那时候打动我的歌有两首现在能记起歌名,一首是某英文歌改编的《一切为何》,一首是首忧伤的慢歌《留住我吧》,后来的太极乐队出了许多打动我更深的歌,有首《天安门的风筝》到现在还给我很深印象,我的柜子里也应该还能找得到。这两个乐队给我最大的意义是第一次让我知道音乐原来不是单单根据伴奏唱出来的,在这之前由于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我一直就感觉歌人唱出来的歌曲,从来没想过伴奏也是音乐的一部分,也人做出来的,我想你们一定会笑我,但我从前真的没想过这个问题。这两个乐队促使我后来学习吉他并且开始组建乐队,也算是我的“启蒙老师”了。我比较喜欢台湾的音乐,认为台湾的歌词比香港的歌词更有乡土的清新气味,而对于乐队,我一直没遇到一个打动我的台湾乐队,直到后来我无意听到一个叫“红蚂蚁”的校园乐队的磁带,里面的一首歌《祭》让我感觉十分尊敬,那是一首极好的作品,从写作到演绎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也是我极爱的一首歌,虽然一盘磁带这样的作品只有一首,但我的原则是只要一盘磁带里有一首有价值的东西就必须肯定地买下来,因为毕竟太多的磁带根本没有半首的价值,而这占我花费的大部,因为我是个极端的人,每到我没感觉的歌时一定会略过,所以真正能够整盘磁带都让我每首必听不按快进的太少了,在我个人的印象里,这样的磁带包括国外的只有几盘,估略算一下大概罗大佑的《世纪情歌》、齐秦的《暗淡的月》、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窦唯的《黑梦》、艾敬的《追月》、金武林的《严肃音乐》、《Queen精选集》、Pink Floyd的《The Wall》、Nirvana的《In Newyork》、和Sinead O'cornor的两张磁带才是。(还有马格的《女孩与四重奏》,但由于是单曲带不算在内,《高晓松作品选》里面有两首让我按快进而不算。)
再回过头来说齐秦的《世纪情歌》,整个阶段下来,齐秦的歌一直就没有在我耳边停过,他总是出一些比较优秀的作品,直到后来他自己不大写歌了之后,我慢慢不主动去找他的磁带了,然而紧跟着不久,我发觉他作为一个歌手,同他作为一个歌曲作者一样优秀。要从齐秦唱的这么多歌里找出两个磁带证明他作为歌手的杰出,我得把《暗淡的月》和现在的《世纪情歌》找出来,《暗淡的月》里的《雨夜花》和《世纪情歌》里的《走在雨中》是我最能按快退键的,由于《暗淡的月》是由台语演唱的,很多人不听这张专辑。其实虽然我的母语是闽南语(即台湾的台语),却也和别人一样讨厌《爱拼才会赢》这种恶俗的曲调(我自己写过一首闽南语的歌曲《春暖花开》,希望证明闽南语并不全是《爱拼才会赢》),但是!!——虽然由于闽南语是属于古语言被保护得较完整的语言,里面的一些属于古语的俚语和词汇对于现代歌曲的写作造成相当难度,但是既然语言能够良好表达语意就应该能被作成良好的歌曲,语言是无法完全统治音乐的,这在《暗淡的月》里得到很好的一种体现,其中的《雨夜花》属于台湾被日本统治时期的本土创作的精神进步的流行歌曲,由于影响之广甚至一度被填词为日本军歌,但是其音乐上的意义一直到今天听来,仍然是一首优秀的歌曲,黄耀明把它唱成颇有影响《四季歌》,但是更深的艺术价值,还是在齐秦唱的原台语歌曲里得到最好的体现,从前的时代里此曲被视为台湾本土创作一扫腐糜的里程碑,在今天的时代里,仍然应该可以起同等的价值,尽管它没有造成影响,但是对于听者个人而言,足以一扫耳边滥调堆积的耳鸣,希望我这么说并不刻薄。再说《走在雨中》,这是首老歌,齐豫唱过多年了,但是在我听来,具有无比的新意竟然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是老歌而误以为是齐秦的新作,这或许说明我对齐豫听得不深,但是齐秦的演绎,的确有动人之处,起码对我个人,造成相当的震撼。词曲作者是李泰祥,这当然应该算是公认的大师,但是在听了齐秦唱的这次以后,我才真正地感到尊敬,曲作的不同凡响使整盘磁带显得反差太大,我按进退键按得心中起毛,齐秦的声音听来显露出一种沉淀后的十分纯净,也没有表现出任何花俏的演唱,众所周知,齐秦和庾澄庆特别喜欢在歌唱时加入几个音即兴的吟唱,歌曲的编配也相当的不俗,比较衬托歌曲的意境,除了间奏的吉他显得有些不协调,映影了一些齐秦的习惯,我们本来试图拿它作编曲练习,总无法涂抹掉整个曲子在脑子里的印象而作罢。另外,早时的老歌《月亮代表我的心》的编曲更显简单而完整,钢琴简洁的前奏,和全曲中透明的织体相当一致,短小而控制良好的间奏中弦乐和吉他、鼓的融合成熟稳健地推出高潮,齐秦略带沙哑的嗓音也保持一种相称的自然的颗粒感和不矫柔的力度,全曲唯一的不足是似乎两个齐秦对原曲的即兴变动似乎不太成功。其他的曲子水平一般,没有太好的作品和太差的作品,其中印象较深的是《一无所有》似乎显得有点失败,一定程度地破坏了整个专辑的整体性,尽管结尾十分的新颖和巧妙。
都能玩摇滚了,我们还想要什么
——“甜蜜的孩子”访谈
成立于中国美院的摇滚乐他“甜蜜的孩子”,现职已成为杭州音乐家圈内较有影响的几支乐队之一,下面是《音乐小虫》记者与乐队成员之间的一次访谈录。在场的有乐队主唱於阗,吉它手吴勤勇,贝斯手郑宇和《音乐小虫》记者李春长,宋海敏,王蕾。
记者:你们当初组建乐队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什么想法呢?
於:就因为我们都喜欢这个,所以就凑到一块来了。你情我愿,水到渠成的事,也没什么别的想法。
记:乐队为什么叫“甜蜜的孩子”呢?
於:现在有些摇滚乐队的名字不是都挺黑的吗?我们不喜欢那样,我们不是很愤世忌俗,心态上还是蛮健康的(笑)
吴:我们的英文名原来叫“HONEY BOYS”,现在就只叫“HONEYS”了,给人一促挺腻的感觉,但听听我们的音乐,发现反差很大,就容易留下深刻印象
记:你们乐队刚组建的时候就开始写自己的歌了吗?
於:是的。我还不会弹出它的时候就开始写自己的歌了(笑)
记:那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确定自己的风格的呢?
於:其实也没确定。风格是会随着潮流,随着时间变化的。像我们听NIRVANA。METALICAR的时候和听HARD ROCK的时候风格就不一样,听GUNS AND ROSTS和听OASIS的风格也不一样。我估计下一步会玩“电子”了。(笑)
记:那就是说风格还是随着时间在不断变化。
於:当然,因为摇滚乐是流行音乐,你不能说:“我的东西就永远这样.”再说不这样,时间长了自己也不爱听。
记:一般人都认为摇滚不应该是流行的.
於:那就错了。
吴:这个问题让我来解释吧,其实流行音乐就只有两种,一促是吵的,一种是不吵的。
於:这个“吵”应该是潦草的“草”。那些一天随便就能写出十首的歌太多了,至少在中国是太多了,写出来都是一个样,流行也流行,那也得看在谁的嘴里流行啊,是不是,摇滚乐去掉这层外壳,其实也就只是音乐。喜欢摇滚乐也就是喜欢这种音乐形式,人家喜欢钢琴曲,喜欢萨克斯的,是喜欢另一种音乐形式,归根到底都是喜欢音乐。
记:那你觉得喜欢摇滚乐的人和喜欢钢琴曲的人有什么不同?
於:没什么不同,都是有好的也有坏的。
记:你们经常往上海跑,觉不觉得不同地域对你们有不同影响?
於:有,虽然我们身在杭州,但我们应该说是一支上海的乐队。我们很多想法都是适应那边的。但我们并不介意在哪,在哪能儿发展,关键是先得把自己的东西做好。
记:说到发展,你们有没有什么目标?比如说出专辑,演出什么的?
於:这方面我们没有想得太多,什么事情都是一步一步来的,我们把自己的东西做好了,自然会有人找你出专辑,演出。
记:那你们怎样看待这种商业行为呢?
於:我们当然不是从商业角度考虑事情,我们写出的东西主要是要让自己觉得好。至于出专辑,那是人家觉得你的东西能替他赚钱,但我们也得推广了自己,所以我们也不排斥商业性。
记:你们现在自己开了个洒吧,自己在自己的洒吧里演出,好像挺“乐此不疲”的,下一步打算干什么呢?
於:我们其实对生活没什么过高的要求,上次我们当中谁说过一名话:“都能玩摇滚了,我们还想要什么呀?
编后:从对“甜蜜的孩子”的采访中可以看出他们是一群很现实的人,不喜欢讲空话,更多的是实干,他们现在正着手经营他们的洒吧,大家有时间尽可在周末的晚上去现场感受一下他们的音乐.
我们忘了
——浙江大学乐队“忘了”访谈
这是一个需要激情的时代,所以我们有了摇滚乐;求是园更需要摇滚乐,以打破这沉闷的气氛,于是我们有了"忘了"乐队。对很多人来说,如果没有”忘了”乐队,浙大的求是之路就会显得有些枯燥;对另外一些人来说,没有“忘了”,就没了生活的激情;而对更多的人来说,"忘了"于他们或许只是一股噪音,一帮不务正业的人。"忘了"不在乎他们,只在乎用心聆听的人。
出于对音乐思想的探索,最近我就一些问题向其主唱顾大宇作了采访。
MW:对于摇滚乐,它的含义并不是很明确,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你对摇滚的理解又是怎样的呢?
顾:我认为摇滚乐是一种严肃、认真、负责的音乐,它对自由的追求更发自于人的本性。
MW:很多人认为,搞摇滚的人就是反叛的人,你对此有何看法?
顾:对!反叛就是摇滚的本质。
MW:你们乐队创作的宗旨是什么?
顾:真。对于摇滚,这几年来我的看法稍微有了一些改变。以前我认为摇滚就是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写自己想做的歌。崔健说过:你可以丑陋,但绝不可以虚伪。丑陋在所难免,但不要因为丑陋就用虚伪掩饰。只要是真的,就能打动听众的心。但是我现在认为,撜鏀是一种矛盾的东西,虚假掩饰也可以是真的一种表现。就如METALLICA和Today and Tonight某些作品中的掩饰部分,使我同样的喜爱。正如一个孩子要装出大人气时的可爱,是一种善意掩饰的真。但若一个大人要装出一副小孩样,则是可恶的,因为他的目的在于欺骗。当然,每个人对撜鏀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关键在于追求自己的撜鏀。
MW:就你个人来说,你欣赏哪样的人?
顾:刚入大学时,我讨厌只爱认真念书的人,比较喜欢会玩的人;后来认为一个执著于某一件事的人是比较好的,无论是学习,还是搞摇滚;现在则认为能自由支配自己行为的人是好的,当然这种自由是受一定限制的自由。
MW:音乐需要感性,而现实需要理性。对于感性和理性,你是怎么看待的?
顾:音乐的终极是感性。但在实际中,我们的感性都是变味的感性,因为它不可避免的受着理性的约束,比如说音乐就不能摆脱音阶、拍子的束缚,所以它不能是完全感性的。从这一点来说,音乐是假的。凡是艺术都是假的。
在这几年中,"忘了"乐队不断创作、排练、演出,不断寻求进步。不管以后的路怎么样,能在短暂的生命中留下这段值得骄傲的回忆,无疑是永无后悔的。
幸福大街序
当我还是一个中文系自以为是的文学青年的时候,我常常是因为整个学期都不能够写出一部专业的风月小说而感到深深遗憾。我总是衷心地希望这一次不要那么生硬和阴森,反之它应该是如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温煦的艳情——魏晋南北朝的一个士大夫和南方的獠族女子,一个房地产记者和一个企图拯救地球的女博士——看起来有点庸俗,实际上也可能非常庸俗。其实什么东西到我的手里都会变得难以置信的庸俗。当我企图涉及色情时,它往往纯情得惨不忍睹;而当我下决心令它成为一部异常纯洁的小说时,它反而处处流露出色情的味道。这充分证明了我毫无写作的天分,不但想象力枯竭,而且词汇极度贫乏。所以整个冬天我只好勤奋地翻看旧书,反复揣摩村上春树、杜拉斯、马尔克斯和张爱玲的开端和结尾,而这些色彩艳丽和凄清的故事,和一个末路穷途的小资产阶级的心情暗中谋和。岁月如此虚度,从那所二流大学毕业后,渐渐地我离开了校园傍晚的落叶、水洼、栅栏的影子,离开了弗洛伊德、smashing pumpkins、性手枪、福柯、学潮,以及和固定女友定期的性交,无中生有的疼痛回忆。我把我全部的家当装进了一个2000元的集装箱,而我本人如同一棵连根拔起的树一样,轻轻地落在了北京——所有外乡人的梦想中的天堂和心脏。我用了四年的时间来清算了我身上的学院派文人的气味,最后我成为了一家周刊的房地产的记者。我很忙,即便是做爱也用1/16的节奏。我决定放弃写不入流的小说,而如鱼得水地投入真正的生活。
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电脑、手机、房子、信用卡,成为了一名中产阶级。在渐渐拥有名声的同时,和一切的房地产记者一样,不可避免地发胖。31岁那年,如一名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放弃了多少有些许放荡的自由生活,和一位丰满的北京姑娘结了婚。如一切称职的丈夫一样,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三年之后,和一切突然发现婚姻的徒劳的夫妇一样,离婚。原因复杂,到现在我也没有彻底弄清楚过究竟是为了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一个城市里,人们象赛龙舟一样离婚。由于有了律师从中作伐,一切变得简单而迅速。但是生活是无限宽容的,不管伤口是否愈合,它如同一位历尽沧桑的年老妓女一样,随时充满温情地准许我们重新开始,如同一篇新小说的开头。所以我平静地接受了我应该得到的生活。按部就班,毫无怨言。作为一个称职的房地产记者,今天的任务是,到幸福大街的818路站牌接一个房地产商——我的采访对象。
现在,你们可以看到,一名单身汉,34岁,微胖,职业记者,穿一件旧的仔服,在幸福大街的站牌下耐心地踱来踱去,吸烟。所谓的幸福大街,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窄窄的街,两旁是矮矮的树、商店、平房和出来乘凉的老人。在这一个日新月异的都市里,这条街异乎寻常地保持了一种亲切、破败的旧貌。“幸福”这个充满润湿的诗意的词,在这里仅仅是伤感地成为一条窄窄的街道的名字吗?一条窄窄的街道和幸福有什么异乎寻常的令人疼痛的相关吗?不过是一次心血来潮的命名罢了。但是它的确是这样,令人充满关于乌托邦的幸福的遐想。太阳已经收走了最后一抹余晖,行人的背影越来越黯淡,佝偻的老人开始在树下缓缓挪动——什么时候,衰败的暴露已经越来越没有顾忌。我感到恍惚起来。有些遗忘已久的记忆蛮横地闯进来。真不应该啊,我对自己说,怎么可以和那些浅薄无知的少年人一样!我其实很少去回忆。但是这个地方,这个地名我是记得的。有多少名叫幸福的街呢?只要把记忆中的时钟轻轻往回一拨,就回到七年前,仍旧是我——那时侯还没有开始发胖,站在幸福大街的车牌下。仍旧是等人。
我等的是红喜。
那天红喜要来。
她没说为什么。
一切从那个夏末的下午开始。我是说,七年前。1999年,一个神经质的脆弱的世纪末。充满世纪末隐喻的夏日的末梢。我在等她。在幸福大街。这个年份发生了很多多少有点出人意料但又合乎情理的事情,比如:彗星坠落,桃花早开,日月全食,某块陆地的战火,某个岛屿的地震,某地的下岗女工在电视的感恩戴德,某地在富于象征意义的无邪童声中回归。我这么回忆往事并不是想赋予这个年份一种特殊的含义——其实所有的大事和我们都没有切肤之痛,无论是工人、农民还是知识分子,都已经习惯于对一切的世界大事无动于衷。我只是和一切漂流在外,自力更生的外乡人一样,多少有一点世纪末的恐慌和莫须有的伤感,急于抓住一点什么。我实在不能解释什么。那时侯我还没有老去。我还在竭力地保证自己不会麻木。
没错,是我,就是我。在27岁的夏末的一个下午,我刚刚写完城市北郊某个小区的房地产的报道,参观完美术观的一次新锐画展,并且在单位收到了一位古怪少女的恐吓信,中间夹着一只蝴蝶的尸体,她极其甜蜜地扬言要嫁给我并杀死我,因为我毫无道理地拥有过多的CD和影碟,但我的确没有兴趣和一个初三的少女发生任何艳遇。当我在一个文人典型的斗室中,在70年代的德国电子音乐中心急火燎地撰写永远写不完的稿件时,电话铃和往常一样,神经质地响了。我抓起话筒,我听到一个声音。这个声音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它很柔和,有一点沙哑,南方口音,这个声音形成一个柔媚的轮廓,影影绰绰的,媚媚的,有点轻浮,甚至可以说是放荡,但又有一些迟疑,一点矜持,一点撒娇的意味,或者,索性是调情。什么都是一点点,什么都是不完全。摸不透的,不着边际的。一个柔媚的三十岁的女人和一个娇憨的孩童的结合起来的声音。她说出我的名字。我说,我是。我等她说话。她却笑起来,低低地,仿佛很害羞,不知所措,象小小的草的尖,撩你。很过份,真的是有一点过份了。她迟疑了一下,说,我是红喜。我关小了电子乐的音量,沉住气,用我最好的最自信的声音说:你好,红喜。
那时候,我们已经有很多办法认识我们从来不认识的人。想象力和好奇心会促使我们虽则素昧平生却促膝长谈,甚至通宵达旦。和一个你想象中的人说话是富于刺激和挑逗意味的。有一次我在E-MAIL中告诉她,一到夏天我就会在屋子里裸行,写作。她说,这样我会脸红的。那时我尚且和我的女友住在一个屋子里,每晚做爱,但我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这个女人是在挑逗和暗示我她是我想要的。理所当然她是一个女人。她的话总是包含一种极为神经质的痉挛式的激情和叹息。我给她的每一封E-MAIL都很短,但都是细细斟酌的,不能暴露出雕琢过的痕迹。这是一种调情的工夫和技巧。她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地落入这一个圈套中来。她在若有若无,若即若离地倾诉什么,用一种乌托邦的、空想的语气,充满智慧和宽容。我想她在和我调情,因为陌生所以肆无忌惮。她是老练的,我想。无疑这激发了我的斗志和耐心。我不急于认识她。我照常上班,赶稿,认识女孩子,和女友作爱。我想象着她。真好。我喜欢想象女人。不仅仅是在床上。她会来。她不停地说话她就会来。
她说,啊你在工作,你真的好无耻。
是的,对于向往游手好闲和四处游荡的生活的人,工作是最不可忍受的。
我说,你来吧。
她在犹豫。揭开一个想象中的人的真面目是需要勇气的。
如我所料,她在一点点的犹豫之后说好吧,我去找你。
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她要来。毫无道理地。她穿过这个城市。穿过下班的人群,地铁和初上的华灯。去找一条名叫幸福的街。她甚至一这个地名是杜撰的。她听到这个名字时不相信地笑了。夏末的太阳仍然是毒的,路上很多车,车上又挤满满了人。她要倒三趟车,她出了很多汗,而平时其实她很少出汗,汗水毁掉了她脸上淡淡的脂粉。最后她死了心,知道自己不可能奢望比平日更美丽一点。她看着窗外。与其说她在赶路不如说她在等待。她总是在等待。很安静,也很耐心。她什么都愿意相信,尽管其实她早已经不再天真。她不是无辜的。岁月赋予了她邪恶的、造作的秉性,埋藏在她多年积累的陈旧的天真之下。她不清楚它到底有多少。对她而言,她去干什么?仅仅是去看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一名在夏天在屋子里裸体写作的男子?她凭什么相信他?直觉吗?这一中神经的运行方式是否可靠?对我而言,她是什么样子?她来干什么?她是否已经有了预期的幻想?她是天真的,还是淫荡的?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来了,我是说,红喜,她来了。这很重要。这是开始。这仅仅是开始。它令人激动,充满幻想。这么多年,其实我很少去试图想起那个夏日的傍晚。而七年后我再次回忆起来,它居然如此清晰可辨,如同一次庸俗的昔日重来,充满了事后的修补和一相情愿的刻意美化。但是毫无异议,红——喜,这个健康、美丽得甚至乡气的名字,她来得如此轻快、灵巧,象一切玲珑、喜人的事物,我无法描述她来临的时候我的喜悦。七年前,就是我,看着红喜从最后一趟818路车上跳下来,动作象少女一样敏捷、优美。她穿着薄薄的白色圆领短袖衫,外面是一件薄薄的深蓝色背带裙,裙子很长,仅仅露出了她的脚。她的脚上穿一双银灰色的凉鞋。头发绞得很短,微微有点凌乱上面别了一只银色的蝴蝶发卡——而她本人就象一只蝴蝶,轻盈,脆弱,扑闪着小小的翅膀。她向我走来,微笑。她是我想象的。普通得让我充满喜悦,就象街上任何一位美丽的少女。她看见我,却不认识我。她别过头去,东张西望。她害羞,但是不安分。她是脆弱的,象蝴蝶。她盖住了她丑陋的一面,她身上过分的激情和欲望在沉默。她因此是悲伤的。我叫了她的名字。她回头看我,她还在微笑,然后她再次向我走来。头上的蝴蝶一闪一闪,她逃不开,她的宿命和我的强大的想象。一开始她就不是我的对手。我高估了她。她比我想象的要脆弱地多。我忍不住抬手触摸她的蝴蝶。她机灵地把头一偏,笑了。她想显出落落大方的样子,但她脸红了。
事实证明,我不厌其烦的描写只是一种想象,与其说是回忆不如说是一场恬不知耻的良心的忏悔。我赋予她虚幻的光环,只是企图证明她的非现实性,取消她的确凿的存在。 她确实太普通。她甚至没有我描述的那样美丽。她的到来并不是让我去描述她。她来是她要把她交给我。其实一开始她就下定了决心。这是她精心策划的一次对抗不可知的强大命运的一次徒劳的阴谋。但是她事先并不知道。七年前和七年后在同一个站牌下等人,我不知道这是否仅仅是一种巧合。但是我知道,不可能在幸福大街第二次等待红喜,因她的到来只有一次。象彗星一样,她在我27岁夏天的也空中,只划亮了一次昙花一现的幸福。而在她,因为对乌托邦的幸福的壑欲难填,注定是永恒、决绝的悲伤。当她后来迟疑着把手放在我的手中,我确实相信她是命运所赐。我竟然相信了她就是我想要的那根27年疼痛的肋骨。原谅我在这里滥用了命运这个词,因为它是最不可描述的。
不,这个冗长的开端并不是你们想象的,一此邂逅,一次城市里索然无味的艳遇和注定的伤害。事实上,无论是我还是红喜,我们都不会是这一篇小说的注定要相爱的男女主人公。这只是一个引言,我还必须以后的叙述中慎重地反复考虑我的意图。我多么希望,这是一篇名副其实的小说,博得你们的交口称赞。
有关张盈
张盈现就读于北京中央音乐学院,攻读作曲硕士学位。研究及创作方向:爵士乐作曲. 从师著名作曲家郭文景。1997年夏赴法国参加作曲大师班,获得成绩优异的证书。
除演唱爵士乐之外,张盈自中学时代起开始进行流行音乐的作词、作曲、制作并演唱。 也为歌手专辑和电影电视作品创作主题歌和配乐如:金海心和满江合唱的主打歌《昨天晚上的分手电话》 电视连续剧《同路人》等。 经常参加北京原创音乐的演出及到各大院校演出自己的作品。
在1998年底由Channel[V]举办的X2000跨世纪新音乐发表会上,以一曲《邀舞》独得最佳新人奖、金曲奖两项大奖。演唱及作品风格混合JAZZ、POP、ROCK、R&B等多种元素,有独特的个人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