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谈谈情装装傻》作者:画眉【完结】 > 谈谈情装装傻.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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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画眉 当前章节:1518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7

但问题是,就算凯瑞房子住得狭小点,食物吃得将就点——好像也并没有,人家照样连早午餐都在豪华餐厅吃鱼子酱——而作为“日渐滑落的奢侈品牌的下一根救命稻草”,中国的绝大部分消费者却是“年龄比欧美小5岁,提前消费奢侈品”的普罗青年。

鉴于“月入不过三千,却敢买万元以上的MaxMara”、“拎着LV四处蹭饭”、“买不起宾利728或者欧米茄,买得起两千元一把的裁纸刀也是好的”之类的尴尬遍地开花俯拾皆是,在此我就不赘述了。之所以把自己择出来,绝非我有多么地立场坚定斗志强,面对如此盛筵兀自岿然,要说开经济车、住单元房,而穿TOD’S豆豆鞋、挽HERMè'S凯莉包,开源节流一点也不是完全办不到,我所担忧的是,自己缺乏逢人便得解释“我这真的、真的不是A货”的勇气与精力。

当然,我毫不怀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这样一把鲜嫩多汁的胡萝卜在眼前拴着,驴子拉起车来无疑会更有力气……但是,人干嘛要把自己当驴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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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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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是:胖,先胖肚子;瘦,先瘦胸?!

《今年13,明年30》算不上是一部特别出彩的片子,但却以好莱坞小制作片惯用的"读者文摘手法",再次点拨了一把永不知足,因而永难快乐人们:30岁熟女与13岁淑女的忧伤,虽然论质是天壤之别,其实说量实难分伯仲。然而个人以为,事实上,有一点却是熟女们哭着喊着巴不得以身家性命般的全橱名牌礼服置换,而终于不得的:小淑女们任如何胡吃海塞,汤糖躺烫,也绝无一丝走样之虞的窈窕身姿。

是的,面对上帝老儿的残忍熟女们完全可以进行如下抗争:软件工程师小笺每天的最后一粒米不仅务必要在下午6点以前吞下——为了呵护肌肤,她雷打不动的上床时间是晚11时——而且一定只控制在7成饱;化妆品公关Cecilia每周的健身时间绝不少于6小时;大客户部经理阿萱没有这样毅力,所以她特地养了条狗,她吃过饭可以只想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但她的狗狗不答应;而法语翻译俳俳,每年秋冬春3季从来与塑身内衣如影随形;至于专栏作家Joyce,饭后2小时就不曾试过安坐的滋味,反正书上说,一天要站立起码4小时,才能保证肌体优良运转……

然而很可惜,以上绮景只是上周我看到的一套有关女白领幸福生活肥皂剧中的一幕。别人我不清楚,但我和我女友的真实情形如下:基本上每天晚上9点才得从Office踉跄而出,眼睛饿得发绿时分,鬼才记得什么“七成饱”;每日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发现所费不赀的健身卡已然过期那天,除了即刻冲出家门请自己大吃一顿,何以泄愤?胳膊扭不过大腿,狗狗们只得唧咕着,不情不愿地与奔忙了一天的主人一同蜷在沙发上;给塑身内衣箍到第3天时,不想自杀才怪;而面对电脑前永远赶不完的工作,是窝腰站着进行以伤害脊椎和眼睛,还是坐在那里囤积腹部脂肪,悉听尊便……Miss忽然坏笑:“听说良好的#%&*!¥能使女人愈发该凸的凸,该凹的凹哦——”遭顿众女痛斥:“没听说食色性也,而缺啥补啥?若有良好#%&*!¥,我们还须吃恁多,以致时时自危若此?”

或者只要不拿放大镜吹毛求疵,不是不曾尽力的我们如今看起来还算过得去,然而印制精美如梦的杂志上,那个同样精美如梦的模特儿笑眯眯地说了:“想想看,就算每月只肥难以知觉的50克,那么1年便是眼错不见的600克,而20年后……”念及过年时老爸买回的那只肘子,近日,我最后一个酒肉朋友阿炳也离我而去了,去往美容院交银子挨针——据说扎一针可瘦一斤,当然,在下午5点以后禁食的前提下。一个人闷闷用筷子搅着满锅红喷喷咕嘟嘟香气四溢的美味,忽然笑出来:呵阿炳她可还记得,自己白纸黑字的铿铿宣言:“这分明是商家给女人下的套!大众媒体现在简直就是暴君,它要求所有的人都向某些完美的目标靠近,而且完美体形的理想目标实际一直在上移,是大多数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对美的追求已经成了一种世界性的灾难!”

但当然,我是理解阿炳的,正如我理解所有常年只吃半饱,大暑天在身上缠塑胶布,提起韩国抽脂师如述再生父母的女友们一样——或者1000个人点着头顶声讨,你会坚持自己的信仰,但当1000,000个人异口同声呢?估计哈姆雷特生于此世,对人生的质问恐怕也将不是:“生或者死?这是一个问题!”而是:“为什么总是:胖,先胖肚子;瘦,先瘦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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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前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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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揭开盖头,发现娶的不是朝思暮想林妹妹,而是冷香淡淡宝姐姐的贾宝玉,如遭雷击,呆瞌瞌地走了出去……

群访张曼玉,有同行问,每回出镜都那样美丽得体,衣妆是早前就悉心搭配好的吧?但见张一怔,面上闪过一丝尴尬:“啊这个,基本上靠出门前40分钟搞定。”想一想,终于失笑,“否则衣裳挂在架上一个月,还没穿呢,已觉如旧衣;而且配衣那天的心境,灯光乃至肤色与穿衣当日可能完全不同,穿上仿佛借的。”

呵有时候我疑心,上天之所以万寿不老,乃是因为,他老人家能常常在半空中睇见女人出门前40分钟之盛况——笑一笑,十年少——那真是:人仰马翻春衫乱,锣铿鼓锵步点忙。

因而常被妈妈骂得臊眉搭眼,她说我是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40分钟后,伊人已乘香车去,但见作案现场顶灯雪亮,衣橱如遭劲劫,鞋柜似台风过境,梳妆台如怒发冲冠,首饰盒像疯牛踏过,还好手袋架比较齐整,仅如大厦将倾,未及揿掉的CD机里,为配合此前大幅运作而放出的啁哳鼓乐尚在轰鸣……怨不得我妈生气,说并不是咒我,这要万一在外出点事,教人都无从凭吊起——有这么外嫩里焦的伊人么?

对此也很苦恼,立志做个表里如一的条理新人;并且,到底有何人何事,值得如此连滚带爬兵荒马乱?于是下回有约,提前一周便好整以暇自衣橱拣出自以为是的行头特别高悬,搭调项链,腰环,手袋等均偎挂其边,鞋子则学习时尚橱窗设计,斜斜倚在架下,化妆因为简单倒还不必如造型专家建议,“先在脸上试一遍”——又不是终嫁心上人。

好了,这一回,因为胸有成竹,出门前20分钟才开始捯持。结果?结果我发现自己从没这么难看过:肤色黯淡,眼神萎落,因觉得衣裳像是赁来的,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搁,更兼当日忽降喜雨,惟一适配这套小礼服的镶缎白皮鞋看来要毁……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接我的车子已在下面按喇叭。我如揭开盖头,发现娶的不是朝思暮想林妹妹,而是冷香淡淡宝姐姐的贾宝玉,如遭雷击,呆瞌瞌地走了出去……

不用说那车子没再来过。我妈从此放任自流。其实是个好玩的游戏呢,仿佛看客已乌鸦鸦拥了一屋,只待大幕张开的戏台;又像敌军已埋坑伏谷,除了磨刀霍霍别无选择的战场——为求糊口,不得不喋喋同行继续追探,怎有把握在40分钟内不致失手落下笑柄?满屋女子登时一齐目光灼灼,力求偷师一二唬人,特别是糊男新招——张微笑:“想要好好活下去?你就能。”哈哈不愧是戛纳影后,真是妙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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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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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报上说现今流行“小徐俱乐部(徐非徐静蕾,虽然31岁的她也算小徐俱乐部成员,而是……唉徐娘)”,第一反应就是上下其眼逡巡报名电话。

作家张弛在我一本书的书评里,称我为“中年少女”,因为彼时他尚未见过我,漏了个“美”字我也不怪他,嘻嘻。

唉,岁月如婊子,翻脸赛翻书,纵你如何为她倾家荡产耗尽血脉,所余亦往往不过是许久许久以前的那个冬夜,她曾予你的那盏暖意融融琥珀酒、那抹滑不留手旖旎腮……的些许记忆残渣——还是忘了的好。

但,怎么舍得忘,这一生,再也不会有那样的惊心动魄欲死欲仙——于是,只好堕为中年美少女。

所谓中年美少女,顾名思义,就是将近或者业已中年,仍哭着喊着,扎挣着往少女堆儿混的女人。混成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态度。目下中年美少女的盛,行,也不全是女性个人懒惰心——再也不肯好好进取,开创人生第二春;虚荣心——平生最怕,便是万人丛中出尽滑稽,也没人动丝眼皮——作祟,而是,现如今这社会,啧啧,女人稍略显疲态,勿提男人眼光之恨不能飞出飕飕小刀——或干脆更狠,只当你透明;连同性都落井下石,板着19岁似铂如玉脸:“这把年纪了还好意思在外面蒲——一点环保意识都没有!”

其实这概念并不特别新鲜,多年前就有“老黄瓜刷绿漆”之形象概述,只是由于彼时美女经济尚未起步,终于没成气候。我们这一代女人要幸运些,因为随着科技的进步,绿漆质量显著提高,如果刷漆技术足够精湛,有时候竟能够以假乱真。但说实在话,真正混迹成功的概率仍然很低,因须日复一日持之以恒,稍有疏忽便功亏一篑。并且代价惨重——整个华语演艺界也就出了个张曼玉,据说她打了数月一次的肉毒素,正渐渐失去大笑的权利。而前次她们告诉我,在某大型时尚派对中,她看起来不那么肉紧皮光了,大概与永恒耐心微笑着的岁月相比,人类那点小伎俩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如少女时代一样,“中美少”亦终有开到荼蘼的时候。看新近出版的前中美少三毛私家像册,起头还好,30出头的少妇,身材保持得不错,波西米亚风的打扮使她气息灵动,说她一句二十五六也不算恭维。但后来就越来越不对劲了,腰身日益臃肿,沧桑尽收眼角,而她的装扮却越发衣不惊人死不休——大概她以为除了这个,“中年”又何以“美少女”?然而那些娇嫩的泡泡袖,怪异的松身裙,似乎只是为了更加深刻地映衬出浑身满面洗不尽仆仆风尘。大概她自己也看出来了,但尝惯了美少女(管他是否中年)左拥右抱锋头滋味,哪里轻易舍得塌下身子去做甘为人梯慈祥祖母——谁敢说她之赴死与此毫无干联?

没错,我之如此喋喋不休,确是因为我快了,看见报上说现今流行“小徐俱乐部(徐非徐静蕾,虽然31岁的她也算小徐俱乐部成员,而是……唉徐娘)”,第一反应就是上下其眼逡巡报名电话。按说这也没什么,盖因人人有份,任如何皇亲贵胄英雄红颜都脱不掉这个劫,只是我不服气的是,缘何国人——当然也包括咱那一衣带水友好邻邦——自古爱病梅?骨折的金莲,厚如面具的浓妆,捂或漂出来的腻白,饿出来的小蛮腰……

女友梅子因为一直不肯屈就——事实上她也实在没法儿屈就,前男友一个患ED;一个大概有SM倾向,喜欢隔三差五胖揍她,然后倍加温柔抚恤,周而复始;一个嗜好借钱,特别是向女人;一个看她比看贼还紧;一个开始与她打得如火如荼,她还以为时来运转,使出浑身解数死命迎合,谁知对方不久便油尽灯干,换地儿打枪去了,只余她一人原地空燃熊熊怒火——遂老大不小仍然单漂,因此多年来一直为小徐俱乐部骨干。你知道,任何一支队伍都有一定服役期,时间长了而提不了干只得走人,近年眼见服役期将满,梅子急得越发面黄肌肥中年而不美少女——就算她甘当祖母,也得先打有个老公开始哇。

近日大伙却发现她的气色好得多,以为她终于红鸾星动,可以体面地脱离“中美少”队伍,原来却是正在忙着出国——洋人们猜东方女人年龄,素来至少短10岁;并且那边厢对中美少的规格宽松得多,眼角的一点风霜,腰间的几块赘肉,用得好那都是风情——真是替梅子高兴,对于一名即将被迫退役的中年美少女来说,那几乎等同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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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发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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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韩剧《我叫金三顺》的大热,意味着美女下野,“没女”当道。我倒不那么乐观,以为一夕之间,男人纷纷由下半身动物进化到了上半身,在韩国,该剧之所以赢得如此高的收视,主要在于受到了众多女性观众的追捧。  唉说白了,该片走红的原由其实是:亦舒笔下的绝色美女都叫玫瑰,而我们……我们都叫金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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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啊你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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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钱,当然。这根本毋须赘言,从前稿费走邮路时,隔着并不那么明亮的橱窗,将一叠绿色单据递进柜台去的瞬间,是我平生最大欢喜之一——简直恨不能认里面那工装懈怠的懒洋洋出纳员当姐……

写下这个题目,我特地跑开去量了量体温:嗯,36.7℃,不烧。

也绝非因为所谓“文章憎命达”。虽然自从我的半个同行,余华们住进别墅以来,文字表现无论张力还是感染力已今非昔比,但显然,我离那种富贵闲人似的烦恼还远着哪,何必杞人忧天;就算有一天果然杞梦成真,我还可以学牛根生哪不是?身为蒙牛乳业当仁不让的创始人,他将名下部股份悉数捐出,只拿一点年薪——身轻才能飞。

我爱钱,当然。这根本毋须赘言,从前稿费走邮路时,隔着并不那么明亮的橱窗,将一叠绿色单据递进柜台去的瞬间,是我平生最大欢喜之一——简直恨不能认里面那工装懈怠的懒洋洋出纳员当姐;大部分杂志采用打卡付费制度后,我又落了个但凡看见取款机,就忍不住想要趋前查询余额的病根儿——听说从明年起,这项服务将不再免费,跨行服务更要收钱,TNND。

但有时候——不,简直是很多时候,我像一个自私的情人,口口声声诉说着一腔爱恋满腹相思——当然,这委实比世上任何一段爱情都千真万确,但事实上,我为之付出的太少太少了。有朋友在MSN上问,你现在一个月能赚多少?我呆了半晌,只得嗫嚅:啊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他多半以为我在搪塞吧——为了供人人钦羡的“两套房”,他曾累得捱到公司楼下硬是上不去,只得先找个旮旯眯一会儿——遂搭讪了几句就匆匆下线了,可天知道,我是真的没算过!

显然没算并不是因为赚得太多,而是恰恰相反——有什么可算的呢,反正一共就那么点钱:房屋贷款一份,吃饭,或者说享受美食一份,穿衣打扮一份,打车一份,社交一份,出门旅游一份,小恩小惠于父母一份,如果竟还有节余,我就顺手存起来——不过这一份常常很可疑,因为如果这个月我心情不好,或者大好,就会以平息心情为由将其花掉:一袭比想像中还要柔软的皮草,一盏古典风味的红灯,一瓶年轻店员殷勤推荐的新款香水,一大盒味道诱人的比利时巧克力……总之都是些不买绝对死不了,但对我个人来说,却可能活不长的莫名物什,请勿怪我意志力薄弱或虚荣心炽盛,这座都市太过华丽而空洞,总得有些什么令我不致望眼欲穿,或凌空蹈虚。

我知道理财专家看见我一定眉花眼笑,因为这样典型的物质狂样板也并不是那么好找的。当然不是一点不惭愧,有一阵子致力于“零存整取”就是明证,只是后来收入越来越碎,有现款有汇款有打卡,又加上懒,终于对所谓理财失去信心——还是等请得起会计时再说吧。

这样疏懒的态度,当然不会换来深情的回报。事实上,我也知道,无论怎样努力地开源,这样地毫不节流都是不可能变得“有钱”的,而“有钱”——呵那是一对多么盛大芳香的字眼儿:森林牧场,私人游艇,18世纪的名画,屋顶的直升飞机降落场……没错,“有钱”自有“有钱”的烦恼,但无论如何,无庸置疑,综合比值都比“没钱”强。何况我也不贪,以目下物价水准来看,年薪50万,也就是中产足矣——在不致忙成一盏“没人抽,也狂转不已的陀螺(一位时尚杂志主编女友的MSN题名)”的情形下。

呵呵问题就出在这“……情形下”。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飞速发展社会,如果说非要找一个相对公认的幸福定义,非“一点钱+很多的时间”莫属,而事实上,我们中的大多数是很容易做到这一点的,只是问题在于:多少钱才算如上幸福公式中的“一点”?这一场几乎永远来回偏沉的拉锯尚在呕呀,我们的半生已经过去了。

于此北京文化圈素有“八旗子弟族”与“进京人口派”之争:前者讥笑后者,为赚零敲碎打几个钱“姿态难看”,“面目狰狞”,真正的钱是定下心来信手赚的懂不?没见所谓业内精英正一个接一个为钱累趴?最为经典的段子是某人口派男,好容易胼手胝足手段尽展地赚了点钱,赶紧忙不迭地充当业主,听说他买的是幢4层别墅时,子弟族们都快疯了,后来弄清那别墅居然位于河北交界处,又差点儿疯了一把——前者是气的,后者是笑的——据说那家伙每天要倒4趟车,挤5个小时上下班;后者鄙夷前者,不就靠点祖业过日子么还权充卧龙散淡,若不是老爸老妈在前灯尽油枯地赚下套房子,就你们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不得睡地下通道……两边掐得如火如荼,我在旁看得乐不可支:嘿嘿既然那两条路都有地雷阵,不如我试试中间这条?

其实现如今我更倾向于子弟族们的气定神闲厚积薄发,当然,前提是,我曾跟人口派们一样,昼夜不停地同时做3份工。但无论前一种还是后一种赚钱方式,都是我彼时彼刻,所能安妥身心的最好表达:没有后一种,前一种就不可能有底气;没有前一种,后一种就是眼光短浅急功近利——谁见过急眉赤脸真能赚着钱的?

呵如果赚钱非需披头散发人仰马翻,抑或机关算尽目眩神迷,以致面黄肌肥早更频发,我宁愿它来得慢一点——我是当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睡到自然醒,而能够安然落入袋中的钱。当然,这需要更加别样的头脑,更加瑰奇的蹊径,而这些,之于一个休息充分,智商中上的大脑,绝非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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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时你已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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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所谓幸福,基本上就像我的损友赵一一说的:当你在时你已离开——就跟性高潮似的,为大家面子起见,遂不得不时而伪装……

说起伪装幸福,就想起曾经在一本知名女性杂志上看到的一个可怜女人。

那阵子,那本杂志每期都会推出一个活得乱七八糟的可怜女人的自述——其中一些附有照片,但据说都是真的:拼命打工替丈夫供养情妇的,在同性恋尚不得昭白的天底下搞双性恋的,费尽周章嫁了一个阔老公,却花不到那只铁公鸡一分钱的……总之都是些活得既狂热又迷乱的女人。当然,狂热与随之而来的迷乱,相对冷漠及不可避免的凄清,谁幸福谁不幸福,得看各人的偏好与承担,但遑论结局的话,究竟前者更容易使人感觉是在“活着”,而不是“眼珠间或一轮,才表明她是个活物”。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作”。我所念念难忘的那个女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她出身贫寒而不幸,8岁时,再嫁的母亲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接受完继父的例行殴打后,抱住她说了这样一句话:“遭人嫉妒,总比遭人怜悯得好——我干嘛要让邻居免费看笑话?!”从此以后,她那张清秀白皙的脸在人前即使露出过一丝阴云,也是镶着金边的。

小时候,考个不坏的成绩,混两件漂亮衣裳,对于一个铁下心来伪装幸福,而又有几分姿色与心机的女孩来说并不太难,关键是长大以后:她住的是本埠高尚住宅,所有的包包都是LV的,英俊体贴的男友开的是Benz,她居然还混到一张法国电影学硕士的文凭……

每次她和朋友在那间高尚住宅区门口挥手道别后,待他们渐行渐远,她转身便向恢弘大门的阴影里走去——那里有一些揽客的黑车,那些司机跟她都很熟了,他们知道,只要拐两个弯,就可以到达这个一身名牌女人的廉价出租屋;说起来她的薪水并不低,毕竟她也算“海龟一派”——人都知道昔有冒充克莱登大学哲学博士的方鸿渐,却未曾想到她在法国不过是端了11个月的盘子——公司中餐免费,只要早晚坚持啃方便面,买几只LV的包包并非难事,何况偶尔搀几只A货,衬着她的一脸不晃都要掉下来的得色,谁会起疑呢?同事们总听见她关于那名此人只应天上有的钻石男友的幸福喋喋,不禁动了好奇心,以“行事低调”再也搪塞不住时——谁会相信,请他们共进豪华晚餐的,是个重金聘请的不得志男模,显然,晚餐及租车费均由她付……

没错,如你所料,由于“作”得太过,她已经遭到了“现世报”:她没有一个朋友,更不用说爱情和存款,而万一那男模窥见了她的秘密一角,要敲诈她……她活得像个阳光下的鬼,但天知道,她周围有多少人在为她夜不能寐,哀叹乃至憎恶着自己“平庸的一切”,甚至还有趋炎附势的时尚杂志要为她做专访!

有人可能以为这不过是个病态的女人,就像那个百年难遇的自恋狂芙蓉姐姐,为了平衡内心深处极度的自卑和虚荣,而自欺欺人地为自己编织了一层虚妄的面纱,当她们发现这袭华美的面纱除了能为她们带来一时的艳羡或瞩目,更使她们头晕目眩力所不逮,而试图揭下来时,却发现它已经深深嵌在脸上了,想要去除?呵除非——除非连皮肉血脉一齐剥下来。

问题就在这儿——谁没有哪怕很少一点儿的自卑和虚荣?所以,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没有一个人不曾伪装幸福。都市女白领文艺小说鼻祖亦舒曾为此发明许多因为悲凉过甚,而不禁引人发噱的字句,比如:折臂藏袖,和血吞牙,逃避现实,鸵鸟政策……她将它们归结为都市女子生存之“全褂子的武艺”——说白了就是伪装幸福的能力。据说这是为了防范“亲者痛仇者快”——当年迈的母亲千里迢迢打电话来问候安康,你敢不欢呼雀跃得宛如刚从奥斯卡领奖台上下来?——我所诧异的是:这人本身在哪里呢?

这种以他人眼光来决断自身幸福与否的习性倒也并非我国独善专宠,曾见国外一则报道云:伦敦有位巨有名的时尚评论家,有名到他钦点到谁,谁在圈中立刻鸡犬升天。该君镇日游走于伦敦上流社会花样繁多的酒会派对,穿世界顶尖品牌当季新款,有回如厕,给人瞥见连内裤都是Versace。谁人不艳羡,哪个不倾倒?如果不是他突发心脏梗塞抢救无效死亡,谁也想不到,他住的地段倒是市中心,而府邸是——一间地下室,里面设施极其简陋。他的银行帐户上余款是负数,而房租尚欠着两个月的……叹声造孽之余,我等俗人也只得边痛斥商业社会名利场的泯灭人之初性本善,边打听他穿的那款Versace哪里有售吧。不过,“望子成龙”这道伪装幸福的强劲源泉之一却是我国特产——如果说,当慈母打电话来,尚可仅告安康,那么之于严父,谁敢,或者说谁忍不将自身纵然揎拳捋袖四脚朝天,仍然微渺可怜的一点业绩添油加醋?

幸福之所以需要伪装,终是因为它的稀缺与不可捉摸吧,就算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万人歆羡极少数幸运儿,也难以逃脱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悲伤的谶语:幸福在彼岸。或者你以为,你可以倾尽全力拼尽身家地去渡河,江,乃至海,洋?哈,当你披头散发满目沧桑抵达梦想中的彼岸——请放心,幸福一定会很守约地,在你出发的地方向你含笑招手。

也许我们可以拿百年来的宠儿,小姑娘波丽安娜的理论作为几乎惟一,同时也是最光明的出路:如果你本来想吃羊肉汤,但得到的是牛蹄冻,那么为什么不把发牢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发掘牛蹄冻的美好呢?——如果人人都是波丽安娜,世界将变成怎样美好的人间!然而,百年来的史实残酷地证明,埃莉诺·霍奇曼·波特(《波丽安娜》作者)基本上是白忙活了,甚至“波丽安娜”一词在英语中,尚有着“肤浅,可笑,盲目乐观”的别义……

唉,所谓幸福,基本上就像我的损友赵一一说的:当你在时你已离开——就跟性高潮似的,为大家面子起见,遂不得不时而伪装。不过我想,如果兴奋点低一些,感觉敏锐些,心下放松些的话,真实的高潮,或者说幸福,总会来得容易并多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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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Tom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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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样显然她不爱他、他亦不爱她的事,跟习不习惯、喜不喜欢独处有什么关系呢?

我看着她出生、陪伴了我两年的小狗病得快要死了。深夜,睡不着,一个人去院子里散步,想:如果此刻,身边有人,我的锥心刺骨的痛,是不是可以轻省一点?

答案是不。这个世界上,有些路,再黑再暗,也是得一个人走下去的。

正如有些欢乐,是用尽天下瑰丽言语,也无以喷薄其万一的。

还好,世上大多数的悲欢,没有这么极端,否则,两个人的相处,相比一个人的独处,岂不寂寞得多。

是的,我是一个热爱独处的女人。并且,我以为,这是我漫漫人生路上取得的、为数不多的胜利之一。从前,一个人的日子里,总是有点害怕明天——明天,还会是我一个人的独自跋涉吗?而今天,我再没有地相信:Tomorrowisanotherday。因为独处的日子在我,已经幻成一种从容的边走边唱,笃定的且喜且忧。

我的所谓独处,并非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自我封闭,也不是小农经济般的枯索狭隘,而是,一个真正身心完满的人,面对纷扰现实、无尽悲欣的完善的吞吐能力,一种任凭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的心态把握,在我的世界里,我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女王、我的偶像。

我不知道是因为此,我选择了写作这项孤独的工作,还是写作因此选择了我。无数个冽冽清晨或酽酽黑夜,我如一尾偶然闯进入海口的小鱼,且惊且喜,乍然发现世界的广袤无垠,与自己的居然得以承担、遨游得那么深、这样远。如果说这些年来,茫茫都市里攘攘人群中,我竟然大半记得前进的方向,而不常忘记自己是谁,这样一个人的游走功不可没——独处的时候,人总是更清醒、坚定、真实一点。

这个世界上,当真有些边边角角的快乐,是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能够屏息侧身,悄然闪入、摩挲、咀嚼、回味的。恰如我与文字的纠葛:有时候我热切地进,它狡黠地躲,令我既恨愈爱;有时候它迫不及待地泼我一身,使我因为意外受宠,而幸福无涯;更多时候,我们如一对20年的平常夫妻,多半各忙各的,然而深知彼此始终都在——常听人说,我耐得寂寞,更有朋友怜惜地评论:“……这是画眉的第N本书了,这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啊。”我看了,不禁偷笑,仿佛一个逃单成功的小人:呵我暗自吞下那样浩大的盛筵,而他们,一再地恭身颔首,感谢我照顾了“敝店生意”,嘻嘻。

还喜欢一个人的旅行,极喜欢。不是不知道与心爱的人出游另有一番娇嗲甜蜜的好,但我还是宁可独自负担沉重的衣箱——不得天天更衣,毋宁死,即使是独处的时候——旅行,本来就是为了探索个人的不可知,绝非换个地方吃饭、睡觉、谈恋爱,如果因为身边的人或事分了心神,岂不得不偿失。那种“在这个陌生的奇妙的地方,我不认识谁,而谁也不认识我”的探险般的快乐,是无可比拟的,而因为极端纯粹的投入,我相信,在每一个走过的地方,我都曾真正带走、并留下一些美丽的什么。而整个人,因为心无旁骛的虔诚感应,无论肌肤还是心灵,总是忽然清透了许多。

独自去逛街也很好。和女伴同去,难免因为各自Style的不同,而不是耽搁彼此时间,就是乱点衣饰谱,虽然可能因此发现另一种Style的自己也不难看,但总归,最了解你爱憎长短的总是自己。与男友去?不不,还是勿要赶鸭子上架,或者缘木求鱼吧,或者他居然表示乐意陪你去,那不过是因为他爱你,然而他爱你,即意味着要遭受种种折磨的话,他何必要爱你?聪明的女子,必爱拣个悠长午后,穿双平跟鞋子,和易脱卸的衣裙,化点清爽淡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有助于你获得售货小姐更殷勤的服务——独自去为自己选购下一季的美丽外表,及当下就明亮起来的心情。

啊还有读书和看碟。书本之于我一个人的夜晚,好比狈之于狼,酒之于席,屠户之于杀猪刀,和尚之于木鱼,少了便不成为其本身——累了就念最新出版的时尚杂志,不累时无疑我更具品位哦:《变形记》、《瓦尔登湖》、《邓肯自传》、《一个人欧洲》、《1984》,N遍的《红楼梦》与《包法利夫人》……也不知过得多久,忽觉颈酸眼涩起来,站起来走几圈才发现,几边茶已凉,而CD机不知何时早停了。

当然后者两个乃至更多人一起看,不仅节约能源,或者更有当场分享的快乐,然而我还是喜欢一个人,专注地,渐渐地,堕入那万马嘶鸣、悲欣交集的情感隧道——不小心泪流满面也不怕。特别是看长篇连续剧的时候,遇见平庸、拖沓的情节尽可以随手揿快进键,而丝毫不必担心有人敲我的头。

没错,去最喜欢的饭店替自己点最喜欢的大菜,带小狗散步,把房间擦洗出晶莹的光亮,与书本、音乐、香薰和半杯红酒一起在浴缸里懒懒消磨一两个钟头……的完满静好,令我常常因此忍不住由无趣的Party、喧嚣的KTV中奔逃出来,但是,我并不如台湾著名女主持陶晶莹般因此惴惴不安:这样下去,会不会忘却掉“相处”的技巧?

或者像一位独身女网友的控诉:一个人独处惯了,不说每天早晚循例起码半小时的瓶瓶罐罐涂涂抹抹,单每晚睡前必敷的青面獠牙样的面膜,就无法昭示于另个人的面前,何况她不想要“那男人”进她的家,只好她抱着坛坛罐罐打车绕半座京城去找“那男人”,为省力,更主要的是省钱,他又不肯来接她——唉,这样显然她不爱他、他亦不爱她的事,跟习不习惯、喜不喜欢独处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假如爱了,我自会适当牺牲一点我心爱的独处时光,谁说分享或分担不是一种莫大的幸福?那样热爱独处的一个人,因为他的缘故,做出如此巨大的容让,他便不感激涕零,也一定会多加一点珍惜吧——就是不,又有什么呢?Tomorrowisanothe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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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怪癖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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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规定只有上流美可以公布她只染蓝色睫毛膏,并且三五个月才会卸一次妆的“保养秘方”?既然芙蓉姐姐可以絮絮道来她莫须有的国色天香,“播客们”正在土豆网上胡言乱语他们的鸡毛蒜皮,我为什么不能昭现一下自个的别具一格?

怪癖年年有,就是没有今年多——Blog上的“我的5个怪癖大公开”游戏,正在以“不亚于瘟疫”的传播速度遍地开花。

这笔账很好算,因为游戏规则是: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并引用告知(附上连接)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过来的,然后就可以从网路上点五位幸运儿来参与,把游戏进行下去——1,25,625,3125……据说断链的状况几乎没有发生过——谁舍得放过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秀自己的机会?有些Blogger写完自己的怪僻还不尽兴,把自己小狗的也写上去:每次我上厕所,她就硬要进来湊热闹,然而只要我一按下马桶沖水,她就会立刻站起来走出去……

是的,跟每一个乍闻此戏者一样,我的第一反应是“好无聊”,第二反应就是跃跃欲试了。为什么不?谁规定只有上流美可以公布她只染蓝色睫毛膏,并且三五个月才会卸一次妆的“保养秘方”?既然芙蓉姐姐可以絮絮道来她莫须有的国色天香,“播客们”正在土豆网上胡言乱语他们的鸡毛蒜皮,我为什么不能昭现一下自个的别具一格?虽然不写博,我还是立刻兴致勃勃地在脑海里勾画了一下自己的5个怪癖如下——

1.睡觉非有毛巾被抱而不着,勉强着了也不香。当然不是随便什么毛巾被都可以充数的,而须是我抱惯了的某条。去到哪里都不辞辛苦地带着,直到敝旧到不敢洗,一洗一个洞的地步,方才恋恋不舍地妥为珍藏。

2.喜欢戴眼镜的男生。至不济也要戴隐形眼镜(我脸上并没有斑呀)。

3.无粥不欢。哪顿饭没有,等于没吃饭。

4.指甲不铰到再铰就铰着肉了决不罢手

5.每回作文,都要在屏幕上先写下题目和自己的名字,并且如果不将之特别加粗以和正文区别,一定写不下去。

呼~~~~~

嘿嘿这个“呼~~~~~”,是我跟众Blogger学的,几乎每个写完自己怪癖的Blogger,都要在文末加这个字——这也算是众Blogger的第6个怪癖吧?当然天才的怪癖都是很多的,我的怪癖还有:每到一处必逛当地书店,买当地报刊,箱子沉得挪不动也在所不惜;不管怎么起个大早,十有八九得赶个晚集,然后循例挨久等着朋友骂;身为女人,居然不怕蠕爬飞走跳各色昆虫;路痴——张爱玲去连续一个地方打针一个月,说起那个地方仍然一片茫然,我在安定门工作一年,每回打车所费,仍然要看出租司机的良心……

其实从心理学角度讲,所有怪癖均可用一句老话来诠释: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比如这个人尽可写的“呼~~~~~”,一方面是表达好容易写完的放松——真不是每个人都能凑得出5条的,就像我一个朋友,大伙陪他一起抓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一条,只得把“这个充满怪癖的年代,居然这么正常”充作了他的怪癖;另一方面,有一种倾吐过后的幸福释然——好比大解之后——罢了;当然,想到就要窥探到他人怪癖,实在也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儿啊!

又比如我的无巾不睡,是儿时造就的安全感匮乏后遗症;我的无粥不欢,盖因我平日就有“水桶”之誉;指甲非秃不可,则是性格内敛标志;至于上述小狗的怪癖——我家小狗也一样——为此我特地咨询了宠物专家,原由是人坐在马桶上就会矮一截,令身形矮小的狗狗倍感亲近,而抽水声又会令听觉灵敏的他们感到恐惧,遂调头而去……而我这个凡事好追根究底的习性,大概也可归结为“考据癖”吧?呼~~~~~

是的,不好意思我已爱上这个令我一时二“呼~~~~~”的游戏了。当然,游戏终究只是游戏,人真有SM癖好的也不会往外抖落,但无论如何,我真的很久没有觉得自己这样重要,健朗并富有力量了——连吃饭睡觉之类的鸡零狗碎都有人关注,令我觉得自己十分之世界中心;他人的怪癖相较我惟有更刁钻精怪,显见得我身心是如此健康;而心理学家说,怪癖其实就是一种独特个性,癖到极致,就成为一种能力和能量;更重要的是,孤独的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的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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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叫金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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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笔下的绝色美女都叫玫瑰,而我们……我们都叫金三顺。

他们说,韩剧《我叫金三顺》的大热,意味着美女下野,“没女”当道。我倒不那么乐观,以为一夕之间,男人纷纷由下半身动物进化到了上半身,在韩国,该剧之所以赢得如此高的收视,主要在于受到了众多女性观众的追捧,而日前,我国网络针对该剧观众群进行的测试表明,同样约有90%以上是女性观众。

唉说白了,该片走红的原由其实是:亦舒笔下的绝色美女都叫玫瑰,而我们……我们都叫金三顺。

或者我们身高165cm,体重50kg,去婚介所应征时不致以"159cm,63kg"的字样吓到管理阿姨,但我们眼睛不够大,牙齿有点呲,胸线不够挺,小腿不够直......慢着,好像第3与第4根肋骨之间线条的过度也不那么流畅--如果说男人照镜子是为了自我欣赏,女人基本就是为了自我摧残,见过很多公认美女,没有一个不闭着眼睛也能给自己挑出120个刺儿的。最糟的还不止这些,而是,渐渐地,我们也都在往30高龄奔了。

当然,我们在事业上还是比较能干的,从不像金三顺老被炒鱿鱼,但不知怎么总觉得有点怀才不遇。爱情?呵呵如果我们经历的那些鸡零狗碎鸡飞狗跳也算是的话:我爱他,他不爱我;他爱我,我不爱他;开始我们相爱,然后我们陌路……满腹疑团中我们依稀记起妈妈的话:善良勇敢,开朗执著的孩子才会有糖吃。但我们不敢肯定,在这个充满矛盾,诱惑,欲望与变数的世界,那些老掉牙的黄历究竟还作不作得数?

现在好了,有金三顺在前,活蹦乱跳(我本来想用“活色生香”来着,但想一想,那样娇艳的词句,大约更适宜于玫瑰)地替我们趟了一回雷,让我们惊喜交加地发现:世间的绝大多数复杂,源自我们想得太多;你坚定不移地信什么,多半就会有什么。

嘻嘻我们也想改个深邃而动听的名字,也想做出的蛋糕深获好评,更想嫁个有钱又帅的集团继承人——当然我国人口众多,没有特殊原因,派出所不倡导广大群众给原本繁忙的户籍工作添乱,但如果你坚持名如其人,估计派出所的同志们也不会太过为难你;只要肯动手动脑,烘出美味蛋糕绝对是指日可待的;只是嫁金老公这回事,我建议大伙还是将其看作编导的一个善意噱头的好,因为这个世界上终究是金三顺多,而金老公少,我可不想看见原本可圈可点可爱可敬的金三顺们为此打成一团。

不过有一点可供参考,那就是:无论怎样金光灿烂,金老公的心底里其实与金三顺一样,都有着或大或小的空洞——该剧中的真贤是因为他和哥嫂一家出去游玩时出了车祸,哥嫂去世,他和小侄女幸存,而多年女友,花儿一样美丽的希真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离去;《那小子真帅》里的智银圣是因为幼时父亲罹患艾滋后,没有一个小朋友肯正眼看他,只有同样幼小的韩千穗轻轻而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我所见过的现实版“金三顺+金老公"组合的中枢是:他曾交往过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孩,结果人财两空,从此他只爱--只得爱善良平实的"金三顺"......

所以说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如果妈妈没有将我们生成人见人爱的万人迷玫瑰,我们也只得做金三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堂堂正正,不管水深火热勇往直前,学车时撞车,换衣服时崩断内衣带子,有时候还错进男厕所的,平凡女子金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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