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变态的病态判断
对于研究性变态特殊案例的医生们来说,把反常行为看作是病态或者退化症状是最初最容易走的倾向。可是,和那些关于性颠倒的观点相比,这种看法好像更没有依据。生活阅历告诉我们,在某种情况下,正常人的性生活中总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隐秘部分,就是这样一些“异位”情况,它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性目的来取代常规的性目的,或者二者同时存在,井水不犯河水。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除了正常的性目的之外,对那些被认为是性变态的性目的毫无倾向的人。性变态包括的范围这么大,我们完全没必要对这些行为定上罪名。对性生活,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完全正确地对正常的生理和病态症状划分出清晰的界限,这已经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恐怕现在还不能很快寻找到解决的途径。
可是,某些性变态现象中特别奇异的性目的,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另外,有些性变态现象因为和正常状态相差太大了,我们只能将之认为是病态。在一些特异的案例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害羞、厌恶、害怕、痛楚等阻抗一旦被性本能克服掉,一定会出现令人咋舌的结果,如吃粪、奸淫死尸等现象。即便是在这种例子中,我们也不能就此确认,这种行为就一定是因为神志不清或者反常才出现的。显而易见,有些人虽然在性生活方面病态,可是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却都是和健康人毫无差异的,因为性本能是人的一切本能中最不容易约束的一种。与之相反的方面也是成立的,在性生活方面正常的人,也有可能在生活其他方面不是很正常。
一般来说,我们认为一个人的性变态行为具有病态情形,是指它和常态下的表现相比不太正常,而不是说他有和大家都不相同的性目的。如果在性变态行为生成十分有利的条件之下,那么正常的性行为就会受到阻碍、压抑或者排挤。在此情形之下,产生性变态行为的同时,正常的性目的和性对象这种性行为就不会同步产生。所以,只有这种性变态行为,我们才认为是病态的。换句话说,只有具有排他性和固定性的性变态现象才是病态现象,否则就不是。
二、性变态现象心理因素
经研究发现,各种心理因素也参与那些最令人厌烦的性变态现象,并在其中起到转化性行为的作用。其实,正是由于心理因素的参与,才导致每一个例子听上去那么令人恶心的结果。在性变态人群中,无可非议的是性行为在理想化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意义,也许,和这种变异相比,再不能找到别的更能显示爱情的巨大力量。最高级和最低级之间的功能,在性方面原本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且能经由天堂到人间,再由人间到地狱进行互相转化。
三、两个结论
我们通过对性变态的分析讨论,可以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性行为需要不间断地和某些心理因素或一些阻抗力作斗争,最有代表性的是厌恶感和羞耻心。大家都明白,限制性行为并使之不超出正常范围是这些因素原本的作用。假如这些因素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而一个人的性行为还正在成长阶段,那么它们就能轻而易举地控制性行为,从而引导性行为正常发展。我还要不厌其烦说明的是,除此之外,对某些性变态现象,我们可以理解为许多动机的相互作用,要是认真分析和解剖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之认定为是一种综合性的性行为。从这里,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性行为本身可以是多元的,与之相反,它有可能是由许多不同的成分组成的。这些性行为作为组成部分,又可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性行为而脱离整体,这就形成了性变态。通过临床实验我们看到,隐蔽的多种行动的融合是和谐正常的性行为的表现。在此,我还要对相对性变态的源起作一点补充说明:它有点类似于恋物癖,性变态曾经短暂存在,之后是性变态的固定。心理分析实践证明,性变态是恋母情结没有解决导致的后果,当这种情绪被压抑后,人的性本能中各种成分开始出现,其中最强烈的倾向便重新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