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概念完整性是系统设计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4.2 “功能与理解上的复杂程度的比值才是系统设计的最终测试标准”,而不仅仅是丰富的功能。[该比值是对易用性的一种测量,由简单和复杂应用共同验证。]
4.3 为了获得概念完整性,设计必须由一个人或者具有共识的小型团队来完成。
4.4 “对于非常大型的项目,将设计方法、体系结构方面的工作与具体实现相分离是获得概念完整性的强有力方法。”[同样适用于小型项目。]
4.5 “如果要得到系统概念上的完整性,那么必须控制这些概念。这实际上是一种无需任何歉意的贵族专制统治。”
4.6 纪律、规则对行业是有益的。外部的体系结构规定实际上是增强,而不是限制实现小组的创造性。
4.7 概念上统一的系统能更快地开发和测试。
4.8 体系结构(architecture)、设计实现(implementation)、物理实现(realization)的许多工作可以并发进行。[软件和硬件设计同样可以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