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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这一点在第十三章中会再讲一些。.4

作者:美-史蒂夫·兰兹伯格 当前章节:154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41

[1] 我那价值10美元的努力只是把已经存在的iPod从我手里转移到了失主手里,并无新的价值产生,因此这一行为对社会来说就是一种浪费。

十九

不要做一个无良的人

布道者的目的就是要让一部分人忘记另一些特定的人群也是人。

——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

无良的人指的就是那些开车时在车流中窜来窜去、看电影时大声嚷嚷、在公园乱扔垃圾或者看到有人溺水也不给救生圈的浑蛋。换句话说,如果你为了得到自己那一丁点儿私利而让他人蒙受巨大损失的话,你就是个无良的人。无良者正是那些公然违反了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的家伙。

除此之外,我们还是有很大回旋的余地。比如忽略马来西亚海啸中受难者的困境并不会让你成为一个无良的人。很有可能,你能为海啸受难者所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捐钱,如此1美元的成本就会换来1美元的收益。如果你有意要捐钱,请务必这样做,但是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不会指定你要捐多少钱。

如果你的父母曾花大心思教导你要注意口腔卫生,估计你会记得那个叫古福斯的家伙,他就是一个典型的无良者,这个人物出自一部漫画小说《古福斯和嘉伦特》( Goofus and Gallant ),曾在美国《儿童要闻》( Highlights for Children )这本杂志上刊载。 [1] 每一集漫画故事最后都会用一句字幕总结古福斯的自私和嘉伦特的善良与慷慨。比如,古福斯拿走了最后一个苹果,而嘉伦特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橙子;古福斯总是让朋友们等他,而嘉伦特总是及时做好准备;古福斯在家门口修了围栏,而嘉伦特则说“让那些无家可归、饱受打击的人都来我家吧”。

作为一个无良的人,古福斯曾把数百万没有什么技能的墨西哥人发配到极端贫困的境地,因为他认为这些人没有太大的价值。

古福斯回应说,作为一个美国人,他自然更关心自己的同胞而不是那群外国人。我们暂且同意他这样的说法,不过我们也有权过问:这里的更关心是什么程度?可以肯定的是这里一定有个限度。即便是古福斯认为美国人应该被赋予“为娱乐可以随意射杀墨西哥人”的权利,这也有个界限。因此,我想问古福斯的是:你为了帮助一个美国人而去伤害一个外国人的意愿到底是到了哪种程度?是不是一个外国人全部的幸福只相当于美国人的四分之三或者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还是多少?换句话来说,你的无良到底是一个什么程度? [2]

我们来做下算术题:当我们接纳了一个身无长技的墨西哥移民,他的工资通常就在一个小时2美元和9美元之间——我们把它算作一个每小时7美元的收益。为了说明驱逐他是合情合理的,我们需要衡量一下这个收益和他对美国人的利益造成的伤害。

很快我们在计算中就会遇到问题,这是因为总的来说移民不会损害美国人的利益;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一致认为移民会让我们变得更富有,而不是贫穷。每一个移民都是一个潜在的贸易伙伴、雇员或顾客。他的出现使雇员工资水平被压低,但是这件事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对工友来说不是好事,而对雇主和消费者来说则是好消息。

在短时期内,大部分的收益都归到了雇主那里,而这些收益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有可能到归到了一个叫沃尔顿的人手里(沃尔顿是沃尔玛超市的老板)。我们稍微往长远了来看,所有那些额外的收益会因激烈竞争而消失,转而以消费品价格降低的形式出现。到了这个阶段,即便是被压低工资的工人们也能占一定的上风:如果工资下降了10%,而物价下降了20%,那么你就胜了。

但是让我们忽略掉这些东西吧。为了制造出一种最有利的反对移民的情形,让我们忽略移民带来的一切收益,而主要聚焦于美国工人由此需要付出的成本,例如工资减少。

因为我们之前讨论的都是单个移民的案例,移民带来的工资下降幅度极为微小——但是现在我们需要把这个极小的下降幅度乘以美国数百万的工人数量。有一个比较高的估计是美国一亿个工人每小时每人工资下降0.00000003美元。两个数相乘,我们得出全体美国工人每小时的损失是3美元。 [3] 这一估计来自一篇劳动经济学方面的文献,它真的只适合较短的期限,这是因为从长期来看,工人工资下降会吸引到新的业务,而这些新业务的一部分作用便是将下降了的工资再涨回去。但我们把这一点也忽略掉,并假设一种最糟糕的情况,即上述短期产生的影响不会得到改善。

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一个移民入境,一亿美国工人的损失共计是3美元(每小时),而这一个移民能得到7美元的收益(也是每小时)。要反对这一点,你得这样计算:一个移民不如3/7个美国人。

古福斯就远远地偏离了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它指出无论是谁在收益,谁在遭受损失,7美元的收益要胜过3美元的损失。那么,这样想的可不止古福斯一人,你我也会违背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相对于陌生人,我们往往更关心自己、朋友和左邻右舍。但跟我不同的是(我希望也跟你不一样),相对于墨西哥华雷斯市的陌生人,古福斯更关心圣安东尼奥市的陌生人。这一点对我没有什么感染力,因为这就好像是他更关心那些恰好和他肤色一样的陌生人。

除此之外,古福斯对圣安东尼奥的陌生人的关心程度似乎超出了对华雷斯陌生人关心程度的两倍多(这是因为7是3的两倍还多)。这个悬殊的比例令人不安。

事实上,如果你要违背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我们大多数人会认为你应该向着相反的方向,即更加重视那些极端贫困人士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衡量的是一个时薪2美元的墨西哥移民获利7美元的情况和一群时薪10美元的美国人共计损失3美元的情况。

当经济学家考虑收入分配方面的问题时,他们有一系列的标准假设来衡量穷人的收入和富人的收入。这些假设中有一个最为保守谨慎——它与我意图得出的结论最为冲突,严重偏离。这个假设认为额外收入的价值和你的收入成反比,因此一美元的额外收入对一个时薪2美元的墨西哥人产生的价值是对于一个时薪10美元的美国人产生价值的5倍。这个移民获得的第二块美元的价值会少一些,第三块会更少。

考虑到所有这些,最后的结论就是7美元的收益对一个移民的价值是美国所有工人损失3美元的5倍。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想要证明驱逐移民这一做法合情合理,你就得证明一个移民还不值一个美国人的1/5。换句话来说,你就得当一个相当无良的人。

古福斯指明就算是嘉伦特也没有允许世界上那些极端贫困的人来他起居室里打地铺,所以嘉伦特也是个大浑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古福斯彻底误解了(或者是装作误解)这场争论。让我们来帮他分解下:

首先,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没有要求嘉伦特打开他家起居室的大门。事实上,准则告诫他不要这样做。如果嘉伦特想要帮助穷人的话,捐给他们钱会更有效。至于捐多少,由他自己来决定。 [4] 其次,虽然捐钱给穷人比开放自己的起居室要有效得多,但是开放边境比给钱还要有效。如果你向一个墨西哥人捐出3美元,他的收益就是3美元。如果你因为边境开放政策牺牲了3美元,这个墨西哥人就可以得到7美元的收益。这就说明即使嘉伦特不愿意捐钱,他的行为也没有古福斯要封锁边境的行为无良。 [5]

古福斯宁愿看到一个(比较)富有的美国人得到3美元,也不愿意看到一个非常穷苦的墨西哥人得到7美元,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这样的行为很缺德。

再次声明,我批评古福斯不是因为他偏离了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我批判他是因为他偏离得太过分,而且方式也很无趣。我们都会有关心一些人超过其他人的情况。通常来说,我们关心所爱的人要远超对陌生人的关心,并且我们会在某种程度上关心穷人超过关心富人;我会更倾向于帮助自己的女儿而不是你的女儿,而且我更乐意帮助忍饥挨饿的孟加拉贫民而不是衣食不愁的微软副总裁。但是古福斯偏爱的既不是所爱的人也不是穷人,他更关心的是那些相对富有的美国籍陌生人而不是相对贫穷的墨西哥籍陌生人。除此之外,他的偏爱差别至少到了7∶3的比率,这个比例相当高了。如果这个比率只是7∶6的话,我倒是愿意放他一马。

为此古福斯又拿出了一个论据。他对数学算法提出了挑战:“你们忽略了福利成本!那些非法移民万一不是来工作的,而是来享用我们的福利呢?”

如果说没有那么多像古福斯这样的人专门告发那些雇用了非法移民的雇主,导致他们失业的话,我对这种论点可能还有一点共鸣。如果你抱怨非法移民享用了我们的福利,那么为什么那些人工作干得好好的,你们要去搞砸他们的生活?

今天雇用非法移民是一种犯罪,我怕也许明天和非法移民约会也会构成犯罪。对他们微笑一下会犯罪,或者从他们身边走过去而不朝他们的鼻子打一拳也是犯罪。

之前我们讨论的都是空间上离我们很远的陌生人,接下来让我们来讨论下时间上离我们很遥远的陌生人——换句话来说,让我们讨论下我们该给子孙后代留下些什么。我们消耗的越多,子孙可以继承的就越少。我们的碳排放量越大,他们的世界就可能越热。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的关心应该到什么程度呢?

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告诉我们:把子孙后代的利益和你自己的利益同等看待。不幸的是,这是一个根本不可行的办法。花一美元去买一颗好时巧克力可以吗?很抱歉,这一美元存进银行账户就可以毫不费力地为你的子女带来几美分利息,也会给你的孙辈们带来几美分利息,然后再给你的重孙辈们产生几美分利息……如此继续下去,直到太阳不再燃烧。不论你对巧克力的渴求有多么强烈,它都比不过子孙后代们能实实在在得到的无限收益。

如果你要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用在这个隔代的问题上,你永远不会给自己买糖果吃。你会拼了命地工作,直至把自己累死,就为了能够积攒尽可能多的遗产。除此之外,你永远都不会去做其他多余的事情。无论你多么讨厌自己的工作,比如一个脱衣舞表演场所的看门人——无论你多么想要退休——只要一想到每多出一美元就可以给你的后代们带来无穷的收益,你的愿望就会被迅速淹没。

因此,对于有关隔代的问题,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完全行不通。 [6] 另一种办法就是使后代所得到的好处“打折”,这样它们就不会无情地凌驾于我们的需求之上。

我们打的折扣越小,为子孙省下的就越多,而且对全球变暖问题也会思虑更多。如果你要打的折扣率很低的话,你就会希望鼓励存钱(最好的办法:取消对资本收入征税,削减社会保障体系开销)和减少碳排放量(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征收碳税)。如果你要打的折扣率很高的话,你就会希望过得(而且也鼓励别人过得)更放纵一点,花钱更随意一点,燃烧更多的化石燃料。

关于支持高折扣率的一个论点是后代们很有可能会达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富裕程度。如果按照你的预期,美国的经济增长率保持在每年2.3%,而这一点我们早已习以为常,那么400年之后,每个美国人每天就能有平均超过100万美元的收入——而且这是按照今天的美元价值等比计算的(例如,已经排除了通货膨胀的因素)。于是乎,你和我到底要做出什么样的牺牲来提高这些未来亿万富翁的生活质量呢?

有一件事情还可以让我们加大折扣力度,那就是未来的那些人可能都不会出现。如果你认为地球上的生命在200年后会被一颗小行星撞击毁掉,那么担心300年后的气候变化就毫无意义。如果你认为地球有可能会毁于一颗小行星,那么稍微不那么关注气候变化至少是说得通的。

对于经济学家来讲,标准底线就是这些是唯一支持我们打折扣的好理由。除去这些变化修正之外,每一代人都应该被平等看待;我们对活在今天的陌生人的关注程度应该和对一个一千年以后出生的陌生人的关注程度一样。但是经济学家有时候也会犯错。我们几乎没有人会觉得道义上有责任生尽可能多的孩子,这就意味着对于不把生命这一礼物馈赠于后代这件事情,我们并不关注。既然不给他们生命都是可以的话,那么不给他们留一个宜人的气候为什么就是不可以的呢?

我想把这一论点讲得更明确一点。

第一步:你的孙子辈们宁愿被生下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也不愿意连生下来的机会都没有。作为一个合格的结果主义哲学家,我推断没有遗产比没有子孙要好一点。

第二步:我非常肯定不生孩子在道德上完全没有问题(因此更别说有孙子辈了!)。

结论:没有遗产的愿望超过了不留子孙的愿望;没有孙辈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不留任何遗产也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我们可以随意挥霍本来要留给子孙后代的遗产——包括陪伴他们的空气和水的质量。随意,换句话来说,就是我们可以把地球变成大的垃圾场(只是你不要污染我生活的那部分就行)!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会想要把地球变成大的垃圾场。也许你很关心自己的孙辈们,当然我也应该表现得似乎很关心他们——这并不是因为我对你尚未出生的孙辈们亏欠什么,而是因为我应该为现在活生生的你和我做些什么。只有无良的人才觉得不应该这样做。

[1] 60多年来,《儿童要闻》一直就是儿科牙医等候室的主要读物。

[2] 我非常感谢一篇名为YouNotSneaky的匿名博客,这样我才想到以这样的形式发问。

[3] 给经济怪咖人士的注释:我假设的工资率为每小时10美元,劳动供给的工资弹性为0.3。

[4] 我来补充说明一下:约瑟,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他宁愿得到的是几块钱而不是嘉伦特起居室的一片地盘;而嘉伦特本人非常富有,与几块钱比起来,他更愿意维护自己的私人空间。换句话来讲,私人空间对嘉伦特的价值要高于居住在嘉伦特的起居室对约瑟产生的价值;因此,按照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嘉伦特应该保留自己的私人空间。再换个说法,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认为嘉伦特捐钱出去比开放自己的起居室更好些。这正是我喜欢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的地方。

[5] 可能有的人还能观察到嘉伦特限制他人进入自己的起居室,他是在行使自己的私有财产权,而古福斯呢,他使得美国房东失去了租房给约瑟的机会,这是在侵犯他人的私有财产权(更别提他还侵犯了美国人行使雇用约瑟、卖生活用品给约瑟的权利)。在正文中我略去了这一论证是因为我在试着证明即使你忽略掉所有其他美国人的利益,古福斯的做法也是错误的。相比之下,脚注中的这些观察表明即使忽略掉约瑟本人的所有利益,古福斯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6] 你可能会合理地提出以下疑问:如果在代际问题上,我们无法依靠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那么为什么我们还要相信它?我可能会合理地给出以下答案:你还记得我们当初是如何证明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的合理性的吧(我们用的是盖茨和他的音响的案例)。我们得出:无论何时我们违背了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我们就会错失使大家都过得更好的机会,而这一点我们只需要将收入在不同人群中转移一下就可以做到。但是这个论点并不适用于代际问题,因为人们的收入不可能从未来转移到现在。

二十

操场上的经济学家 [1]

我需要学到的东西早在幼儿园时就都学到了。

——罗伯特·弗尔杰姆(Robert Fulghum)

如同道德一样,我们会不自觉地去关注公平这个话题。于是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哪些属于公平的范畴,哪些不属于这个范畴。

每次当孩子哭喊着嚷嚷“这不公平”时,做父母的就得面对一个有关经济公正的问题。比如孩子会走过来问我们下棋的过程中改变游戏规则可不可以,或者有个孩子躺在沙盒里声称1/4的地盘都是他的,这时候该怎么办。作为父母,我们有很大一块内容是教育孩子做事要讲究公平公正。一旦谈到操场上怎么区分好行为和恶劣行为这个问题,每一位父母都成了专家。

虽说这种专长不可能被硬生生套用到市场或投票站,你的孩子指着你给他指导,而国会议员对你的期待则只是选票。因此,在思考对孩子行为的容忍程度时,你自然会想得更多更清楚些,而对于国会议员则不会如此。

我认为想要成为公平领域的专家,通常最好的办法就是密切观察操场上那些你已经知道的有关公平的东西。就此精神,我列了几条每一位父母都应该明了的原则,我还会说下这些原则用在成年人世界中的一些看法。

1.不要拿不属于你的东西。每当政治家提议改革税法、使其更完善时,我们总能听到有关富人拥有得太多、穷人拥有得太少,让财富平均分配才是唯一公平的做法等此类说辞。在我看来,这套说辞好玩的地方就在于没有人会信这一套。关于这一点我非常确信,因为这么多年来,我带女儿去操场玩耍的时候,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有哪个父母会跟孩子说,如果谁的玩具比你的多,你就可以从他那拿走一些。我也从未听说哪个父母跟孩子说,如果你发现有些人比另一些人的玩具多,你们就可以组成一个政府,然后投票决定从多的那个人那儿拿走一些玩具。

父母当然鼓励孩子们相互分享,而且当他们表现得非常自私时,父母会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羞愧自责。与此同时,我们也会跟他们讲,如果碰到有的小孩比较自私,处理此类问题时要用某种合理的方式,断不可采用强制的办法获取。小孩子可以用甜言蜜语讨好下对方,或者讨价还价商量下,甚至孤立那个自私的孩子,但是绝不可以简单粗暴地去抢或偷。同样,对于任何一个合法正当的政府来说也是如此,他们并没有帮你从他人那里窃取财富的权力。

对孩子来说这一点很简单,但是成年人的世界就复杂多了。成人要面对的问题并不会出现在操场上。政府提供服务,而我们要为此交税。这样一来,关于“哪些人为哪些事情应该花多少钱合适”这个问题就会有颇多争议,需要商榷的空间不小,而从操场上得来的那些经验都无法来指导我们。是不是富人在国防上就应该比穷人多交点钱呢?或许吧。那么多出多少呢?我不知道。

但是如果征税仅仅是为了重新分配收入的话,这就和我们在操场上一直训导孩子不应该有的那些行为差不多。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我们的孩子做出那样的行为,我怀疑我们为什么要接受国会议员们这样做。把更重的税收负担转移给富人,或许理由充足,也可能毫无道理可言(在第二十二章中我会提到一些)。但是公平并不能成为这一行为的理由之一。

2. 做出什么选择,就怎样生活。有一次,我带着两个孩子出去吃饭。他们都有一次选择的机会:现在吃一份冰激凌或者饭后拿一份泡泡糖。艾利克斯选择吃冰激凌,凯莱选择了泡泡糖。

艾利克斯吃完冰激凌后,我们离开座位去拿凯莱的泡泡糖。凯莱拿到了自己的泡泡糖,而艾利克斯手里什么都没有。这时候艾利克斯就开始不讲理地哭闹起来。对于任何一个局外的成年人来说,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艾利克斯没有理由这样;因为当时她和凯莱有同样的选择权,而且她还先拿到了自己选择的东西。

同样的事情在成人的世界里也会发生。早年的时候,彼得和保罗都面临相同的机遇。彼得选择了一份工资有保障、每周40个小时的工作;保罗选择了创业,日夜辛劳,而且回报不确定。30年后,彼得穷困潦倒,而保罗变得富有起来,彼得就谴责是社会体制造成了这种不平等。

我并不想在这里讨论对泡泡糖的喜爱比对冰激凌的喜爱更令人羡慕,同样地,我也不想讨论保罗的选择是否在本质上比彼得的选择更加令人向往。关于彼得抱怨的那个造成最终结果的理由,我确实想要讨论一下。一个好的测验方法就是去找几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问问我们是否应该严肃对待这一争论。测试结果是,彼得的理由均被否定。

3. 不要心怀嫉妒。如果你有过同时给几个小孩分蛋糕的经历,你肯定会不断听到有人嚷嚷“这不公平!我这块蛋糕比较小!”如果你当时足够有耐心的话,你可能会向他们解释说那些心无旁骛、不在乎别人盘里蛋糕大小的孩子,会比那些常常分心、一心要和别人比较的孩子在生活中要过得更幸福。我们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开心,于是我们会告诉他们如果有人给你一块蛋糕,那么这就值得开心。而如果别的孩子分到的蛋糕比你的大,你得记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孩子比你得到的更少。下次如果你觉得某个同事不该提拔却被提拔时,不妨想想这句话。

4. 错错不会得对。如果你居住在美国的普通阶层社区里,那么美国公共广播公司每年要从你的腰包里拿走5块钱来资助像美国国家公共电台这样的节目。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辩护者们,都是成年人,他们习惯性地为这项收费辩解的理由就是其他项目会索取更多的钱;据他们的某些估计,政府在企业福利上索取的费用几乎是这个数目的两百多倍。也许这些辩护者的诉求目标是那些没有小孩的选民吧,要不然有哪个父母会接受小孩这样的说辞,例如“是的,我偷了曲奇饼,但是我知道别的孩子偷了一辆自行车”?

5. 不要多管闲事。两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创立了新的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的是人类在进行交易、易货贸易或兑换物品方面的自然倾向。这种倾向在8岁左右的儿童身上就能完全表现出来,其表现形式是在学校的跳蚤市场上交换贴画、卡片和瓶盖。

某个时候,有个孩子——我们叫她露西安——她想和班上的同学利兹进行交易,但是她发现利兹更愿意和三年级的艾米丽进行交易。虽然有些失望,但是我们希望露西安能够认识到她并不能强迫利兹和她进行交易——而且更重要的是,尝试强迫利兹和她交易的做法是不对的。只有那种对他人及其苛求的孩子才会想要老师进行干涉,阻止利兹和“外人”进行交易。

对那些持贸易保护主义观点的政治家来说,他们就是把国会当成一个伟大的国家层面的老师,要其来维持校园秩序,通过使所有的孩子都按照老师的特殊喜好或者某些特别行业的要求来行动——以此确保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如此的话,任何一个八岁的小孩都会告诉你,这个做法糟透了。 [2]

6. 勇敢地对抗那些恃强凌弱的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艾伦·布林德(Alan Blinder)近期估计,大约会有3000万——4000万的美国人因为低工资竞争者的出现而失去工作。而换句话来说,这3000万——4000万的外来劳工所带来的低物价确是所有美国人要面临的一个前景。这样的话结果很好,尽管那6000万——8000万人本应该有更好的工资待遇。

包括布林德教授本人在内,所有的经济学家都知道,当美国的工作机会被外包时,美国人整体上是最后的赢家——低物价带来的好处远远可以抵消低工资造成的损失。换句话来说,赢家可以多负担一些来补偿失利的人。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们应该这样做呢?比如,为失业人士开一门再培训课程,是否就是一种道德要求,要由纳税人来买单?

我们可以看到,自由贸易几乎不会让任何人变成最终失利的人。这一观察应该要归功于乔治梅森大学的教授唐·布德罗(Don Boudreaux)。如果可以和邻居自由交易,我怀疑世上居然还有人没有从中获益。想象一下,如果没有交易,你还得自己种植食物、自己缝制衣服、靠奶奶的家庭食疗法治病的话,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找到一位训练有素的医生,也许你就不用那么依赖奶奶的鸡汤了,但是——尤其是考虑到她的高龄,你还得为此心存感激。

即便你因为自由贸易丢了工作,满心抱怨这种现象实在是有点无理取闹,正是因为有了自由贸易,你才能从出生那天起就过上一种高水准的生活。如果你觉得在自由贸易中遭受了负面影响,世界应该对你有所补偿,那么之前享受贸易带来的好处时,你又为世界做出过什么贡献呢?

不过,让我们暂且把这一观察结果放到一边,现在我们把一次新的贸易机会或自由贸易协定所产生的影响孤立起来看,我们姑且假定这样在某种程度上是有意义的。很显然,我们的某些同胞会因为这些协定而受损,至少从狭义上讲,在贸易更加蓬勃发展的世界,他们原本可以过得更好,不过在这个例子中他们确实遭受了损失。那么我们亏欠这些同胞什么呢?

思考这个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扪心自问:如果有类似的情景,你的道德直觉会做出什么判断?假设多年以来你一直在当地的药店买洗发水,而有一天你发现在网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样的洗发水。你选择从网上买洗发水是否就意味着你有义务向药店的药剂师做出补偿呢?如果你搬到了租金较低的公寓,你是否应该向原来的房东做出补偿呢?如果你选择了在麦当劳吃饭,你是否应该向隔壁餐馆的老板做出补偿呢?

或许会有些神秘莫测的道德哲学理论认为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你应该做出补偿,但是我个人认为人们很难接受这个理论。公共政策总不会为了推广那些我们一辈子都不会接受的道德观而制定吧?

那么,从道义上讲,失业的工人和被消费者抛弃的药剂师或者租客放弃的房东相比有什么不同呢?你也许会说药剂师和房东一直就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他们知道将要面对的状况,然而,举个例子来说,几十年来的关税保护和贸易配额政策使得制造业的工人们看到被保护的希望微乎其微。于是工人们会学习一些别的技能,现在如果抽走政府层面的保护,他们会觉得不公平。

这次还是一样,我们还得问自己,如果碰到类似的情景,他们的这种直觉和我们日常产生的直觉如何关联起来?几十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成为一种谋利的方式而风靡整个美国,而这些恶霸们积累了一些技能使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机会从中获得好处。如果我们严加治理,使得校园欺凌不再有利可图,那么我们还必须向恶霸们做出补偿吗?

恃强凌弱和贸易保护主义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使用了强制的手段(不管是直接使用还是通过法律的手段)让一方做出非自愿的牺牲而另一方得到财富。比如说,你本来可以从一个时薪5美元的墨西哥人那买东西,而贸易保护主义者却强迫你花超过三倍的价钱从一个时薪20美元的美国人那里买,这样你是被敲诈了。如果自由贸易协定可以让你自由地决定去哪里买东西,你应该为这种自由感到庆幸。而补偿之前那些剥削你的人就跟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无异。

7. 对不宽容回馈以宽容。我相信每个小孩都经历过被排斥的痛苦,而他们最终会明白这样的痛苦正是获得自由所要付出代价的一部分。不是所有的生日聚会都会对你发出邀请。如果有人完全是出于一种恶意不邀请你,那么你有权利去为此伤心,但是你没有权利擅自闯入会场捣乱。

大人们总是试图牢记这一原则,却又总是忘记。举一个程式化的例子:玛丽有一间空置的公寓,而乔正好在找住的地方。如果乔因为看不惯玛丽的种族、宗教或生活方式——甚至完全是出于恶意——他都可以自由地另寻他处。但是如果玛丽看不惯乔的种族、宗教信仰或是生活方式,法律要求她必须忍下这些疑虑把房子出租给乔。

或者,伯特想要雇一名办公室经理,而厄尼正好想要管理一间办公室。法律赋予了厄尼可以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份工作的权利。如果他不喜欢阿尔巴尼亚人,他就可以选择不给其打工。法律对伯特的要求标准要更高一点:如果他公开表示这个职位不招阿尔巴尼亚人的话,那么他最好请个超厉害的律师。

这些不对等的要求违背了公平的最基本准则——人人都应该被公平地对待,不能因为不相干的外界因素而改变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玛丽和乔——或者是伯特和厄尼——都有意成为一段商业关系的其中一方。那么为何在以反对歧视为宗旨的法律下却要承担不对等的责任呢?

有两个很好的理由可以来阐释下这种伪善的情况。一个是原则性的:不对等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另一个是经验性的:一个体制今天可以限制你邻居的自由,明天它的权限就有可能扩展到你身上。今天政府要求玛丽去怎样选择租户,明日就可能要求乔去怎样选择出租公寓。今天他们要求伯特怎么去选一个办公室经理,明天就可能会要求厄尼怎样去选一份工作。如果厄尼拒绝了一个阿尔巴尼亚雇主的工作邀请,那么他是不是还得出具证明,说明他拒绝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地域歧视呢?

然而为什么就此打住了呢?如果反优先雇佣行动的原则一贯执行下去的话,它们最终会把控制的触角伸到房地产市场、就业市场,或者甚至于婚姻市场的方方面面。在那样一种超现实的未来世界里,如果你在选择爱人的时候还考虑种族因素的话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司法部的统计人员会详细检查你的约会模式,以确保你正在社会的各阶层进行合理的抽样选择。当你要定下终身大事的时候,你还得要证明你所选择的配偶客观上比其他任何候选项更有资格成为你的另一半。一旦这种系统进入应用,它就会被扩展(就如同反优先雇佣行动那样)到性别和种族方面。那么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玛丽可能会被传唤到法庭受审,原因只是因为她嫁给了一个男人,而此时有一个经验更为丰富的女性更适合做配偶。

如果说这个设想听起来有点难以置信的话,你别忘了今日的反优先雇佣行动在几年前也是同样令人难以置信。如果这听起来就像一场噩梦,那么请记住玛丽和伯特的噩梦已经成了现实。

对白人男性求职者来说,反优先雇佣行动已经被认为不公平,对那些无辜的被认定为犯了种族歧视罪的企业老板们不公平,甚至对他的目标收益人群来说也不公平。这一行动的部分或全部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但是这些内容都和我正讨论的议题不相干。我认为反优先雇佣行动对偏执的人不公平,就算是偏执狂也有权受到公平对待。就算一个孩子纯粹是出于恶意排斥你,他也有权拒绝你参加他的生日聚会。

你我都不赞成偏执的行为。但是主张宽容的个人美德和多元化的公众美德要求我们支持那些我们并不赞成的东西。让人们对不宽容的行为报以宽容的想法有点自相矛盾,但其他有些不错的想法也都是这样,比如那些支持政府审查制度的人享有言论自由。事实上,言论自由和宽容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果对于我们拍手称快的事情和那些打心底里冒犯我们的事情不能一视同仁的话,那么它们就毫无意义。

8. 不要惩罚无辜的人。种族性的规定和反优先雇佣行动自有人为其辩护,部分原因是:这是对奴隶制遗留问题的一种公平的补偿。不幸的是,这些项目的成本费用大部分是由白人子孙来承担,而他们的祖先是在奴隶制被废除很久之后才来到了美国。种族优先权并不是消除奴隶制残余影响的办法,它只是简单地把影响从一群无辜者身上转移到了另一群无辜者的身上。

当我在杜克大学那间挤满了本科生的屋子里发表这样的论点时,一个学生经过沉思,提出美国黑人所受的压迫并没有因为奴隶制的废除而结束。他认为即使是一个二十世纪才来美国的移民家庭也有可能受益(以牺牲黑人为代价),因为后来有长达数十年的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法规《吉姆克劳法》。

但是话说回来,《吉姆克劳法》(和其他种隔离措施一样)是种族间进行贸易的障碍,而经济学家都知道贸易障碍从总体上来说对双方都不利。白人被劝阻不要去服务黑人顾客、光顾黑人商店、雇用黑人员工或者为黑人老板打工,这些白人也都是《吉姆克劳法》的受害者,就和黑人是一样的。

换一种方式来讨论可能是一种糟糕的经济学理论,也可能被认为是种族歧视。《吉姆克劳法》阻止黑人去和白人做生意,同样也阻止白人去和黑人做生意。剥夺和白人做生意的权利就是一种压迫,而剥夺和黑人做生意的权利就不是什么大事了吗,有谁会这样想?

诚然,《吉姆克劳法》是白人选民制定的,因此人们会倾向于得出结论认为该法律总体上是对白人有利。但是这种逻辑需要建立在这样一种民主理论上,它与所有的经验都不一致。白糖补贴、烟草补贴和石油补贴是由所有的美国选民制定的,而且理智的人们没有一个会认为这些法案对所有的美国人有利。相反,这些法案只对一小部分有特殊利益的集团有利,他们利用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去利用大众来获利。

《吉姆克劳法》造成了贸易壁垒,的确如此。不过这一法规造成的影响远不止如此;它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侮辱性的规定,从种族隔离制度下的饮用水隔离到不平等的公立学校的隔离等。因此,这套法规给黑人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给白人造成的伤害,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事实远不至于说白人就是这一法规的受益人,享有特权,因此他们就该承担起赔偿黑人因《吉姆克劳法》而过上悲惨生活的责任。

这里似乎要引发一场政治争议,但是如果我们把操场上的那一套标准用到这里的话,争议点会迎刃而解。在那里,如果约翰尼偷走了玛丽的沙桶,没有人会想到强制无辜的博比向玛丽做出赔偿。

9. 对自愿者不要得寸进尺。当食品杂货店里的莴苣价格卖得高时,顾客就会咒骂杂货店老板,但是这些人并不会咒骂自己的朋友和邻居,因为朋友和邻居根本不会卖莴苣给他们。我们也不会看到这些满腹牢骚的顾客去自己开个杂货店,然后出售低价食品。那些一步路都不愿意多走的家伙却要求杂货店老板再多走一英里去给他们采购更便宜的食品。

同样地,工人们对于付给他们低工资的老板总是怨声载道,却不会去诅咒其他那些根本就不会给他们工资的老板(或者不是老板的人)。这一点不仅在道义上毫无意义,在经济学上也不划算。一个老板要雇用工人——而且是低薪雇用——从市场上带走了几个工人,这就会迫使其他雇主之间相互竞争去抢夺剩下的那些工人——由此工资就会涨上去,而不是下降。如果你要找一份高薪的工作,那么开出低工资的老板是提供了解决办法,而不是制造了麻烦。

我们再来考虑下房东玛丽,她不愿意把房子租给那些她不喜欢的人。也许你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然而,当玛丽修建了一栋公寓楼而不愿意出租给你时,她仍给你带来了一点点好处:通过招揽租客,从而别的公寓楼会产生闲置的房间,这样住房市场的压力会减少那么一点点。拿这点和我可能给你带来的好处进行对比。我并没有计划要进入房地产市场。就像玛丽不会把房子出租给你一样,我也不会把房间出租给你;我甚至都没有可供出租给你的房产。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玛丽拒绝租房给你,这已经给你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我却是完全无辜的。这样听起来实在令人抓狂。

一方面怨恨杂货店老板、雇主老板或是房东,然而另一方面却无视世界上其他那些不能给你提供更便宜的莴苣、一份高薪工作的人,这其实至少可以说是一种相对没什么害处但却有多重道德标准的做法。但是,人们道德矛盾的倾向在别处也有体现,而且有时候还会很激烈。每6个月左右,在自然灾害导致受灾区常用资源匮乏时,你就会看到很多新闻报道,抨击那些把一加仑水卖到7美元或者肆意哄抬某些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无良商家。通常,对于此类事件,新闻主播和政治家们总是义正言辞,非常愤慨,但是我从来没见他们去运水到灾区来,以每加仑7美元或者其他任何价格提供给灾民。如果那些不道德的奸商有责任把水价降到每加仑7美元以下,那么新闻主播为什么不来承担这个责任呢?

同样地,小企业的老板被要求必须给残障人士工作机会。如果这是基于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的话——换句话来说,如果存在一种必须聘请残障人士的道义责任——那么其他人也应该被要求去开办小企业来招聘残障人士。毕竟,当道德责任存在时,它一定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要么它对所有人都有要求,要么不对任何人有要求。

有时候——也不会过于频繁,只是偶尔——操场上会有孩子自愿去清扫垃圾。我们通常的回应是不会要求这个孩子去清理整个操场。杂货店老板卖给你莴苣,只是价格略高;房东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只是租客不是你;一个公司的老板没有直接聘用你而是雇了你的邻居,但是却改善了你的就业前景——所有这些人都给你带来了一点小小的益处,就像那个在操场上捡起几张糖果包装纸的小孩。你可以希望他们为你做得更多,但是要求他们这样去做却是极其无礼取闹。

[1] 这一章的部分内容改编自我之前那本《一个经济学家给女儿的忠告》(Fair Play)。

[2] 这个关于公平的论点也是道义论哲学家支持自由贸易的论点,它和第五章中结果主义哲学家提出的那个论点完全不同。有时候道义论哲学和结果主义哲学会相互矛盾;有时候,就像此处的例子一样,它们又会殊途同归。

二十一

让犹太拉比来切分这块大饼

这是犹太人的一种做法。如果你还有时间,我会向你解释下。

——南希·勒波维茨(Nancy Lebovitz)

关于公平这个问题,父母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专家了,但是他们并不是唯一的专家。有这样一类经济学家,他们认为公平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写下几个简单的公理(就类似“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相待”这样的话),然后再证明下什么时候哪些公理在其他公理存在的情况下也成立或者不成立,我们称这些经济学家为“公理化议价专家”。当你写下这些无可争议的公理,同时又发现它们互相矛盾时,你就得好好想想哪些是必需的,哪些是你愿意舍弃的。

《巴比伦塔木德》( Babylonian Talmud )大约共90卷,编纂于约公元前5世纪,是一本解读犹太法律的书。这本书也讲到了公平问题,而且通常是从一个很奇特的角度来展开的。因此至少在这一点上显得很怪异,那就是《塔木德》经的作者们似乎已经预见到了1500年后经济学家会遇到这个问题。

不管是现在的经济学家还是这本法典的作者们都钟爱一些程式化的道德难题,类似于这种:一个人去世了,但是他留下的债务比遗产还要多。那么他的财产要如何在债主们之间切分呢?写下《巴比伦塔木德》的先贤们用一种很神秘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们给出了一系列的计算实例,但只字未提一些普遍的基本原则。

举个具体的例子,假如那三个债主的应收债权金额分别为100美元、200美元和300美元——债权总额为600美元——但是死者可供分配的遗产却不足600美元。那么每个债主应该分到多少呢?《塔木德》经中给出了如下解决方法:

1.如果可分配的遗产为100美元,那么每个债主都分到相同的份额;也就是说,每个人分到33.33美元。

2.如果可分配的遗产为200美元,那么第一个债权人,也就是债权金额为100美元的债主可以分到50美元,剩下两个债主每人分到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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