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现象是,那些大脑中额叶前部皮层受损的人会更容易给出本质上类似结果主义哲学家的论调:他们会切换轨道开关,也会推倒一个无辜的人。也许这些人当中也包括我,因为当我头一次听到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觉得答案显而易见,在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为牺牲一个人来拯救5条人命。事实上,令我惊讶的是,我发现没有人——更不用说一大部分人——会认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
当然,如果将要被推倒在疾驰的电车前的无辜者就是我的话,我的感觉可能会完全不同。不过这就变成了一个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而无关道德。道德判断的本质恰恰是它们必须和自身利益剥离开来。
换句话说,当你能够忘记自己是谁、不计较要面对的风险时,你做出的那些判断才是道德判断。有没有一种道德义务要我们只向有钱人征税并分给穷人呢?对于那些答案是否定的有钱人和答案肯定的穷人,我们应该去质问下他们的动机。那些不记得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的健忘症患者才是值得信任的人。
这种“失忆症原则”是我们从经济学家约翰·哈萨尼(John Harsanyi)那得知的,他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在转到经济学领域之前,哈萨尼曾在他的祖国匈牙利获得过全国数学竞赛冠军,之后还取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哈萨尼一度对这样的问题很痴迷:我们每个人每年都赚5万美元更好,还是我们当中2/3的人每年赚6万美元而其余1/3的人每年赚4万美元更好呢?当然了,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更好”到底所指什么?按照哈萨尼的看法,更好的世界(按其定义来说)就是你并不知道自己会成为那2/3高收入中的一员还是1/3低收入中的一员,你还愿意投胎到的这个世界。
你还可以换一种措辞来表述这个问题:如果世界上只有三个人(我们暂且称呼他们为曼尼、摩尔和杰克),三个人都赚5万美元更好,还是说曼尼和摩尔一年赚6万美元而杰克只赚4万美元更好?按照哈萨尼的说法,问题的答案就是当你患上失忆症不确定自己是谁时给出的那个答案。
但我们很难去想象患上失忆症是什么样子,会有什么样的思维,所以我们很难去相信人们对于“如果你陷入失忆症状态……”这一类问题所给出的回答。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是:忽略人们所说的,而去观察他们的所作所为。比如说,去找一个销售人员,他曾经要在两种选项中择其一,其中一份工作是5万美元年薪,另一份工作的待遇是2/3的机会拿6万美元年薪而1/3的机会拿4万美元年薪。他做出的选择会告诉你他更倾向于哪一种收入分配。如果你发现许多销售人员在类似的情况下都做出了类似的选择,你就有理由做出关于哪个世界更好的推断。
这个例子有点抽象。在现实世界中,制定政策的人并没有一个收入分配列表可供他们选择。反过来,他们会去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设计税收制度和福利方案一类的东西,以期对收入分配产生间接的影响。1996年,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irrlees)和加拿大裔美籍经济学家威廉·维克瑞(William Vickrey)获得了诺贝尔奖,部分原因是他们改写了哈萨尼的“失忆症原则”,如此它就可以拿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政策问题了。
我想把“失忆症原则”应用到上面提到过的有轨电车这个问题上。在版本一中,有5个人被绑在一条轨道上,而另一个人被绑在另一条轨道上。如果我依靠某种方式忘记了自己是谁,我至少知道:我成为那5个人当中的一个的可能性是我成为那倒霉的另一个人的可能性的5倍。因此,如果你不去切换轨道开关的话,我惨死的可能性就会增大5倍。这样的话,我希望你去切换开关。
在版本二中,5个人被绑在一条轨道上,而另一个人正处于被推倒在飞奔的有轨电车前牺牲掉的危险中。我作为一个失忆症患者,知道我存在于那5个人当中的可能性是我成为那个无辜的即将被牺牲掉的人的可能性的5倍。所以,如果你不把那个无辜的人推倒在有轨电车前,我死掉的可能性会增大5倍,因此我希望你把他推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心头的这些盘算完全是自私自利的,但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它们就有可能完全相反。只要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个(而且只要我成为这些人当中任何一个的概率相同),我的这种“利己”就代表了每个人的利益。我们在做出道德判断时这一点是必须的,同时这就是我相信我们在道义上有责任去切换轨道开关并把无辜的人牺牲掉的原因。
现在,如果我的听众中有哲学家,并且他们对于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的话,他们必定会尽可能地把我的推理发挥到极致,这样会让我有点不舒服。比如,哲学家朱迪丝·贾维斯·汤普森(Judith Jarvis Thompson)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关于医生的问题。一位杰出的器官移植外科医生现有5个病人,他们每个人需要的器官都不一样,而且都是不接受器官移植就会死亡。不幸的是,现在并没有可用的器官供医生给他们做移植手术。而就在这时,一个健康年轻的旅客正好路过这个医生所在的城市,他到医生这里进行常规检查。在检查时,医生发现他的器官正好和这5个垂死的病人所需的器官相匹配……
正如前面所述,回答这个问题很容易。如果医生常常可以从偶然路过的游客身上摘取一些健康器官的话,一定没有人想要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其中的缘由不难解释。首先,你都没有什么动力去好好照顾自己;如果说健康的心脏很容易被当成公共资源随意摘取,那么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你何苦还要费心关注自己的胆固醇摄入量呢?其次,外出旅行会急剧减少。我宁愿错过美国经济协会的下一次年会也不愿外出,因为外出就会冒着变成医生猎物的风险,而这个医生的处事原则有点玩世不恭(想摘除谁的就摘除谁的)。
因此,为了让问题变得更有趣,我们需要对它进行改写,改写后的故事不会再威胁到健康人士,并且还要清晰地表明这只是个一次性事件,不会波及未来的旅客。我的同事罗曼·潘克斯(Roman Pancs)提出了如下建议:
医生问题修改版。一个疯狂的哲学家非法拘禁了6名游客,他从前5名旅客身上分别割掉一个重要的器官,然后再丢弃。就在他即将从第六个旅客身上割掉一个重要的器官时,被突然的闪电吓坏了。这个疯狂的哲学家随即逃之夭夭。外科医生来到了现场。
如果没有健康器官进行移植的话,那五名游客都会在一个小时内死亡。健康器官的唯一来源是第六位游客。
医生应该杀掉这个人来拯救那5个人吗?“失忆症原则”似乎要同意这个做法,但你的大脑额叶前部皮层很可能不同意。这个问题几乎让所有人看到了道义论哲学家的本质。这些哲学家们认为,无论后果如何,未经允许而杀人就是错误的。
另一方面……摘取第六个游客身上的健康器官与切换轨道开关,这两种做法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对此我没有合适的答案。或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道德本能恰恰是错误的,或许医生应该杀掉第六位游客。
在大多数情况下,就像我相信我的眼睛一样,我也相信我的道德本能。但有时候我的眼睛也会欺骗我,甚至有些光学错觉可能欺骗几乎所有人的眼睛。在这里,我认为汤普森教授提出的医生问题可能是一个会导致几乎所有人都会误入歧途的“道德幻觉”。而道义论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打破道德幻觉。
在这一方面,经济学家们可能会比许多哲学家更具有前瞻性(或者可能更具有思辨性)。最近,我偶然在一位杰出的哲学家写的一篇论文中看到了这个案例:头痛问题。10亿人正在遭受比较轻微的头痛困扰,这种情况会持续一个小时,除非我们杀掉一个无辜的人,只有这样,头痛会立刻停止。杀掉那个无辜的人可以吗?
事实上,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也算得上一个两难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任何一个经济学家都会认为理由非常显而易见。哲学家用同样的理由得出同样的结论,却花费了整整40页纸来讨论并最后宣布答案是“反直觉的”。
经济学家这样来看待这个问题:首先,几乎没有人愿意花一美元来逃脱10亿分之一的死亡概率(例如,通过对人们购买汽车安全防护用品的意愿性的相关研究我们就能得出这一点)。其次,绝大部分人——至少在发达国家,我假设这里会发生这些事情——人们将乐于花一美元去治疗头痛(事实上我并不知道,但这似乎是很有可能的)。最后,从这件事情中我得知,大多数人认为头痛比10亿分之一的死亡概率更糟糕。所以,如果我可以用你10亿分之一的死亡概率来代替你的头痛,那么我就是帮了你一个忙。而我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随机杀掉一个头痛患者。
如果有哲学家觉得这个结论奇怪并且违反直觉的话(尽管很令人信服),他们在这个现实世界中的生活经验一定很少,现实中我们一直就赞成随机杀掉一个人。我们明明知道会有一些人因此而死,我们还是会去开车、修建游泳池、使用排水沟清理器、喝龙舌兰酒。修路工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样别人才能开车到歌剧院听剧,那么,为什么人们不可能为了治愈其他人的头痛而去死呢?
[1] 你可能会忍不住觉得这个答案显而易见:光子,并不像子弹那样,人们并不反感它们照到身上。但我认为那根本就不算是答案——假如说正好有个怪人经过你的窗前,而他就是介意你的台灯发射出来的光子,我不认为你会为此向他道歉并且把灯灭掉。
[2] 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假设这是不可能的,以防你为了炫耀道德优越感而计划着自己跳到那个电车前;而你太小了,根本挡不住电车。
十七
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
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
——《太上感应篇》
上一章讲到了电车轨道、疯狂的哲学家以及需要随机杀人才能治愈的大众头痛——我认为通过对这些极端案例的假设进行思考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不过早晚有一天我们需要把这些知识转换成指引我们每日言行的实用指南。
“不要对他人太糟糕”,我们所有的道德准则归根结底都是从这个主题演化来的。不过没有一个人——或者几乎没有人——认为我们对他人应该像对自己一样好。如果你现在拥有两个完整的肾脏过着正常的生活,这就表明你已经选择忽略那些成千上万个透析患者所忍受的痛苦,若能装上你那个捐出来的肾,他们就能好好利用。有些人会因为这个想法而略感不安,但是几乎没有人会深感不安而真的去做这件事情。一般来说,我们都觉得把我们自己、家人及朋友照顾好就行了,陌生人受苦也是可以接受的。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几乎没有人认为可以从陌生人那里偷东西,至少在正常情况下不可以。当你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你会觉得有点怪怪的。为什么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因为肾病死去就是可以接受的,而从别人柜子里偷走一毛钱就不可以了呢?
道义论哲学家给出的答案是偷窃是不对的。对于这个答案我深表赞同,但是我也有颇多疑虑。是什么决定了偷窃是错误的?是不是因为我们都有权利控制自己的财产?如果是这个原因的话,那么为何我打开台灯让光子射向你随身带的东西(更不用说你的身体)就是可以的呢?
另一个答案更微妙——更接近结果主义理论——偷窃不对是因为它具有破坏性。一起精心策划的盗窃案毕竟需要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时间和精力本来可以用在更有生产力的事情上。比如说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偷了你的自行车,我们之间仍然还是只有一辆自行车;如果我把这个时间花在制造(或者赚钱去买)一辆自行车上面,那么我们就拥有两辆自行车。通过把生产性资源从生产性活动中动中转移出来,盗窃让世界变得比原本更穷。
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它们被用来支持希望我们的世界变得尽可能的富有这一想法,同时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来支持反对盗窃的想法。同样地,世间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它们被用来支持普遍地尊重个人财产所有权、公平地对待每个人,给他们以尊严这一想法。换句话来说,世间也存在着充分的结果主义哲学理论来支持那些表面上似乎符合道义论哲学的立场。
我认为这一点能够解释清楚很多我们对于公平和品行良好的观念。我们有时候会遵从那些听起来属于道义论哲学的原则,最后却要用结果主义哲学的思维来判断。
我一直很喜欢一条结果主义哲学的经验法则,我用它来评判哪些属于良好的行为,因为我觉得这条法则可以涵盖我们大部分的道德直觉。概略地来说,这条法则可以表述为“不要把这个世界搞得比一开始的时候更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条推论,即“不要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以丝毫没有产出的方式浪费掉”。
这里的产出应该从广义上来理解;如果你在做的事情能够产生一些价值(可以是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那么此时就是有产出的。只要你喜欢玩填字游戏,那么就算耗费一整个下午的时间钻研一个填字游戏也算是有产出的。只要你的行为所带来的效益(可以是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超过了成本(也是指对任何人,包括你自己),你就是有生产力的。
我把我的这条经验法则称为“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Economist’s Golden Rule),或者简称“EGR”。如同古老的金科玉律一样,这条准则也告诫人们要像爱自己一样热爱自己的邻居。无论是你自己感受到的还是你的邻居感受到的,或者是廷巴克图的一个陌生人感受到的,成本就是成本,收益就是收益。 [1]
经济学家用美元为单位来衡量成本和收益,具体的原因我希望我能表述清楚。就开车去杂货店而言,这种行为产生的效益就是你愿意为能开上车这一特权所愿意付出的最高金额。这一行为的成本就是我们其他人为转移你的碳排放所愿意付出的最高金额。
那么为什么成本和效益要用美元而不是别的方式来衡量?先容我解释一下,之后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
如果你是按照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来生活的,那么你就不太可能在隔音效果不太好的公寓里大半夜把音乐开得很大声。这是因为听音乐(对你)产生的美元价值几乎不会超过一晚安眠(对你的邻居)所产生的美元价值——或者,如果你周围有10个邻居,这时候应该衡量的就是10个人拥有整晚好睡眠的价值。如果每个邻居失掉的宁静时光按50美元来算的话,那么你的音乐成本最少要值500美元,这里的“值500美元”就意味着你为了获取听这些音乐的特权真的愿意支付500美元。
即便是你真的热爱音乐——即便你热爱到觉得它真的值500美元——你也无法证明半夜大声放音乐是有道理的,除非这样做的价值至少比你戴着耳机听要多500美元——或者比等到天亮了邻居们都去上班后再听要贵500美元。
可能你会反驳我,理由是违背邻居的意愿把他们吵醒这样做总是不对的,但你这样说很有可能是因为你还没有完全领会这个例子的精髓。根据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它允许你吵醒你的邻居们,不过只是在你听音乐——而且是现在听到、不通过耳机听到——同时这件事情对你非常重要的时候。一直以来我们就准许这种例外。通常情况下,如果你在车流中穿来穿去会让别人觉得你很混蛋。但是如果你是为了着急把孩子送到急诊室——或者是着急赶到一个重要的商务会议——通情达理的人大概就会通融,放你一马。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就是用来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可以通融——以及什么时候不可以通融。
我的学生有时候也会提出异议,他们说这个经济学家黄金准则是一个糟糕的衡量标准,因为这个准则允许有钱人对穷人肆意欺压。比尔·盖茨的投资收益平均每天都超过100万美元。如果听音乐的是他,他想把音响声音调大,那么他有可能为了获取听音乐这一特权而乐意支付1万美元,而且一分也不会少。这时候假如他的10个邻居都很穷困,他们每家可能只能凑出10美元来阻止他,即便这个声音使他们非常苦恼。我们真的认为盖茨吵得邻居们整晚不得安宁这件事情是可以接受的吗?如果有经济学家在看到这些原始数字时还执意断定盖茨比他的邻居们更关心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得有多疯狂、多么鼠目寸光?
问题的答案牵涉到了我们用美元来衡量成本和收益的核心原因。答案并不是多么复杂,但是它和经济学上的任何东西一样被人们广泛误解。让我尽一点自己的绵薄之力来消弭这个误解吧。
那么,以下就是问题的答案:没有人——即便是疯狂、目光短浅的经济学家也不会——认为美元的价值就代表了“关心的程度”。经济学家思考的完全是另一码事儿。
他们想的是:对盖茨来说,关掉音响就表示他要做出1万美元的牺牲。如果我们准备让其做出这个牺牲,难道让他捐出1万美元不会让整个事件变得更有意义吗?诚然,邻居们一定乐意拿一晚的宁静来换取现金。
盖茨完全可以自由决定在任何他希望的时间把钱交给邻居们。不管怎样,他也可以选择不这么做,而我们也可以选择不去强迫他这么做。如果他不愿意拿出1万美元给其他人的话,那么他为什么要牺牲价值1万美元的音乐享受而去换取邻居们价值100美元的睡眠呢?
在盖茨是否应该给大家钱、这样做是否出于自愿(比如通过税收系统体现出来)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没有什么立场。它只是表述出了如下观点:如果盖茨确有做出1万美元牺牲的话,他不应该关小音响,而是应该把这些钱分给大家。
像盖茨这样有钱的人们是否应该为你我这样的中产阶级做出牺牲呢?有人说不应该,有的人认为应该。如果你认为不应该的话,那么就别去向盖茨要求任何好处。如果你认为应该的话,那么就去找他要钱。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如果在盖茨已经愿意给钱的情况下,还向他要求一整晚的宁静,这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行为,这样什么都得不到。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就是要用美元来衡量价值以便排除掉这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2]
慈善活动本身既不会产生破坏性也不具有生产性,它只是把钱从一个人的口袋挪到了另一个人的口袋。因此,在慈善捐助多少钱合适这个问题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并无什么立场。它允许我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做出决定。如果慈善行为变成了一种道德需要,那么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确实就是一种不完备的道德哲学理论。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要整个抛弃这一套准则,而是给这一黄金准则添加补充规定——要求人们要乐善好施。
换句话来说,如果你一厢情愿地坚持盖茨应该放弃听他的音乐,那么你应该转变一下自己的关注点,转而要求他去放弃钱。你真正抱怨的不是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你抱怨的是盖茨太有钱这一事实。
因此,我认为盖茨调大音量这件事情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我依然认为法律不应该允许他这么做。这是因为,当盖茨说音乐对他来说值1万美元时,这件事只有他单方面的说辞,而他很有可能是在说谎。有关禁止把邻居吵醒的法律可能是不完善的,但它却很有可能是一项利大于弊的法律。
我深信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对于个人道德是一个很好的向导。可能你还想给它添加一个补充规定,即关于慈善方面的。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到底你觉得什么样才算做了慈善活动?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因人而异,而我也不知道判定哪一个是对的。因此我将会略过慈善方面的问题,不过并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很好地涵盖了多数人所说的社会责任的内涵。如果你要尝试降低自己的碳排放量但还坚持拥有一辆车的话,你就可以本着经济学家黄金准则的精神:当收益较高的时候(比如送孩子去上学)就开车,当收益低的时候就需要克制自己开车的欲望。
下一章将全部用来探讨一系列的道德两难困境,同时还会附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提供的答案以及这些答案背后的原因。多数情况下,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会告诉你只管继续做你正在做的事情。你不需要它来告诉你不能偷窃。但是,正如你看到的,它偶尔也会让你去做一些令人吃惊的事情。也许这是因为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是一个错误的道德哲学理论,或者也许是因为你有时候在做出道德判断时不够小心。在后一种情况下,你就值得重新思考一下。
[1] 在第十二章中,当我们谈论到污染到什么程度是适量的(或者从猪身上抽取多少血才是适量的)这个话题时,我就用到了经济学家的黄金法则,当时我实质上是借此来限定“更好的”结果这一概念。
[2] 这个推理(至少)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需要弄清楚一晚的宁静对你来说“价值”100美元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你愿意为消除音乐声付出的代价呢,还是你愿意为忍受它而接受的价格?而这两个数字不一定是相等的,不过当它们差别特别大时,我的观点就会显得不那么连贯,这样就更难来阐释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了。幸运的是,经济学理论给我们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两个数字通常都很接近。不幸的是,“通常接近”和“一直一样”还是有区别的。
十八
如何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经济学家黄金准则的使用指南
哲学必须有一定的用处,而且我们还必须得认真对待它;它必须使我们的思维变得清晰,进而来指导我们的行为。
——弗兰克·拉姆齐(Frank Ramsey)
以下这些问题和答案是为那些愿意按照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来生活的人们准备的。
偷窃是可以接受的吗?当然不可以,而且我已经跟大家讲过原因:你在盗窃行为上花费的时间以及付出的努力反过来本来可以用在生产性行为上。偷窃让世界变得比原来更穷。
制造假钞是可以接受的吗?当然不是,因为造假钞也是一种偷窃。你花时间和精力造的那一元假钞使你可以从女店员那里骗得一块纸杯蛋糕、免费乘坐一次公交车,或者免费下载一部轰动大片视频,而这些行为对世界食物储备或者交通运输以及娱乐行业没有产生任何附加益处。你那块蛋糕消耗掉的面粉和糖本来应该由别人吃掉的。
那么你偷的这些东西到底来自何人,这个问题值得深究。当你印制出那张假钞并把它花掉时,你(非常轻微地)扩大了货币供应量,因此(非常轻微地)抬高了所有物品的价格,小到鸟食,大到火车头都开始涨价,这样就(非常轻微地)降低了同胞口袋里钞票的价值。这种几乎察觉不到的损失分配到了每一个同胞身上,每个人的损失乘以美国3亿同胞,最后总的损失必然就是那一美元。
我之所以能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当一天结束的时候,你已经在自己的餐盘上额外得到了价值一美元的美食,而这些美食必然来自某个地方。因此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加起来应该正好等于那一美元。
如果你把那些时间和精力用来烘烤一块纸杯蛋糕,而不再做(实际上等同于)偷窃了一块蛋糕这样的事情,世界上的食物储备就会增加一块蛋糕。再如果你把同样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帮别人清理窗户,你就可以赚取一块真的美元去买纸杯蛋糕,而世上又会多出一扇干净的窗户。你制造假币这一行为使世界变得更穷了,这样就和偷盗行为无异。
我应该向慈善事业捐多少钱?这件事情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如果你拿了100美元捐给,比如说美国援外汇款合作组织,那么成本(对你)就是100美元,收益(对于接受者来说)也是100美元。在此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只能耸耸肩膀,告诉你“你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吧”。
如果你想慷慨捐助,再好不过了。但是假如你的邻居捐得比较少,或者铁公鸡一毛不拔,经济学家黄金准则认为这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在你看来一毛不拔、无心慈善也是可以接受的吗?我本人的观点并不是这样的。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表达的是我们能够高度一致认可的道德原则,而关于捐多少钱合适这个问题,我们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比较妥善的做法是不拿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对此做出评判。
随地乱扔垃圾是可以接受的吗?答案是否定的,除非这一行为给你带来的收益超过了这些垃圾给他人造成的所有成本之和。这些人不得不看到、闻到以及踩到这些垃圾。换句话来说,这一行为很有可能是不被接受的。
燃烧碳基燃料是可以接受的吗?是的,当且仅当燃烧碳基燃料所带来的总收益超过总成本时(对你和你的邻居来说)。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你应该为你排放出去的碳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像你买橘子要给一定的钱一样的道理(“一定的”在这意味着“能够反映你强加于他人身上的所有的成本”)。在我们这个不是那么理想化的世界中,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告诫你应该遏制自己不要去制造污染,就好像你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一样。从理论上估计,每燃烧一加仑汽油你就会对环境造成大约价值50美分的破坏。如果这个估计你信得过,而现在你加的油是一加仑3美元的话,你就得想象着每加仑得支付3.5美元,同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驾驶习惯。
我是否应该买一辆更省油的车?或者来一辆混合动力型的汽车?你需要好好考虑一下。混合动力型的汽车有政府补贴,这就意味着这辆车得到了纳税人同胞的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把别人的钱花在自己身上成了一种有社会责任感的事情了?
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是这样解说的:你感觉愿意为购买担负所有的成本才去买车。换句话来说,假如没有政府补助,你也愿意付全部的钱,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去买那辆混合动力的普锐斯了——可能会比你实际支付的总额要多出来500美元。
把车开到纽约是可以接受的吗?当你把车开到了纽约,你的碳排放所耗费的社会成本和你对桥梁和隧道交通拥堵所做出的“贡献”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如果因为你让排在后面的车都延迟了15秒,你就已经轻易地制造了价值上千美元的损失。你到纽约的这段旅途真的值这么多钱吗?
然而,你可能会辩解说,即便没有你,路上照样会堵车,照样会排起长龙。如果正好因为你的出现阻止了另一车加入队伍,那么总的来说你对这个塞车队伍并没有添加什么负担。
又或者你可能认为,已经等了45分钟,就算再加上15秒,也不太可能阻止任何一辆车加入塞车队伍,你这样想可能是对的。你对整个塞车队伍产生影响的概率或许只有千分之一。这就意味着在整个塞车队伍中的上千辆或者更多的汽车当中,你只能挡住一辆车而已。
听起来我好像只是在无端揣测,但事实上稍作下经济学分析(来一块黑板,画一个示意图,再花几分钟认真思考下的那种分析),我们就能揭示出:即使在最一般的情况下,你的存在也确实只能挡住一辆车加入塞车队伍。因此,无论你是否加入,塞车问题都不会有什么改变。
但是,你可不能把这个理由用在环境污染问题上。诚然,你的汽车产生的碳排放对全球的污染问题来说只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但是这一事实并不相关。价值一美元的损失始终是一美元的损失,并且你有责任避免这一损失。责任必然和权利相伴。
交通堵塞可就有所不同了,因为每次你在(因为你的加入)使塞车变得更严重时,你也使它变得更好(阻止其他车辆加入塞车队伍)。
我自幼在费城长大,在我生活的地方每到万圣节前都会有不同的节目,10月28号晚上有“肥皂之夜”,29号晚上的是“粉笔之夜”,30号晚上会播“恶作剧之夜”。(当我们举家搬到纽约州北部时,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些都不是法定假日。)在“肥皂之夜”,你可以用肥皂在物体上留下自己的标记,比如人行道、汽车挡风玻璃和邮筒。而在“粉笔之夜”就可以用粉笔在这些物体上留自己的标记。(在“肥皂之夜”用粉笔画来画去就跟万圣节修剪树木一样不太合时宜)。
每一年的“肥皂之夜”,妈妈都会给我一块肥皂,然后小心叮嘱我只能在人行道上做标记,不可以在别人的私人财产上乱画。每一年我都会向母亲争辩,就算我不在邻居的挡风玻璃上乱画,一定会有小孩来画。每一年,母亲对于我的申辩都不为所动。她的意思是,如果坏的事情注定要发生,你也不应该是做这件事情的人。
如果你也同意我母亲的观点,那么请尽量避免造成收费站前排成长队——当然了,除非你的旅程非常非常的重要。(你讨厌等待,所以你已经选择要避开排长队了。但我想表达的重点是你应该为了避免塞车长队的出现更加用心,不仅为自己的等待负责,也为其他每一个人的等待负责)。如果你认同的是我九岁时的那个观点的话,那就继续开车并且毫无罪恶感地加入塞车大队吧。
我应该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当然得是一份有社会生产力的工作。总的来说,检验你做的事情是否对社会有用的最好办法就是你得确定有人愿意为你正在做的事情付钱。假如说你是一名医生、建筑师或者马戏团的小丑,那么你得到的薪水很可能就能很好地衡量你对这个社会做出的贡献。
我能当律师吗?要看你的具体情况。许多律师花费了大量精力,最后只是将财富转来转去,并没有创造任何新的财富;原告得利,被告就会受损。最好去做一些能够创造财富的事情,而不是仅仅在转移财富。从一方面来说,法律诉讼本身会阻止许多具有生产力的行为,这一点不好。而从另一方面来讲,它也会阻止很多没有生产力的行为,这一点确是极好的。所以我认为这要取决于你想成为什么样的律师。
当一个马戏团小丑真的是可以接受的吗?当然了。马戏团小丑能给人带来欢乐,他制造出来的欢乐和食品、衣服一样都是合法商品。
当一个奥运会运动员是可以接受的吗?请严肃认真地考虑下这件事情。你真的认为对于一个雄心勃勃、刻苦努力的23岁小伙子来说,去投身排球运动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吗?或许你在超市附近转转,把人们推到停车场的购物车给送回去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生产力。
稍等一下。难道奥运会不是一种娱乐活动吗?而且你不是刚刚说娱乐活动有社会价值吗?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是的”。奥运会的确有很高的社会价值。
那么为什么我不该去参与奥运会呢?因为现在的问题不是奥运会是否有价值,而是你能否为其增加价值。
如果你造了一张桌子,那么世界上就多了一张桌子。如果你烤了一块蛋糕,世上就多了一块蛋糕。如果你当了一名马戏团小丑,世界上就多了一个朝人们腿上喷矿泉水带来欢乐的人。但是假如说你赢得了一块奥运会金牌,这个世上并不会因此增加一名奥运会金牌得主。你只是取代了另外一个人罢了。
好吧,如果我成了巴纳姆和贝利马戏团的一名小丑,巴纳姆和贝利马戏团不会多出来一名小丑。有了我,别人就没有这个机会了。这样的话,有什么差别吗?那个被你从马戏团替换掉的人会去做别的事情。也许他可以去卡尔森巴恩斯马戏团当小丑,或者他可以到技校学焊接。但是那个在百米蝶泳比赛中被你打败的人仍然会年复一年反复练习百米蝶泳。你不会使他变成一个焊工,你只会使他变成一个失败者。
呃……但是如果只有10个人参加奥运会比赛,这个比赛就会变得很可笑。难道不是参赛的人越多,竞赛质量越高吗?是的。假如说只有10个人选择去参加奥运会比赛,那么你的参加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贡献。但是考虑到已经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奥运赛场拼搏努力了,你的贡献就会显得微乎其微。
我们无意要淘汰掉90%的参赛者,但是我们或许可以让参赛者减半。如果你让一半的奥运会游泳选手去开出租车,最后的比赛成绩可能会稍微差一点,观众的视觉体验可能(也只是稍微)差一些。与此同时,我们在打出租车时会容易很多。
对职业运动员来说也是如此。如果说职业棒球大联盟中最快的投球手由时速96英里换成了一个时速94英里的选手(与此同时,击球员的水平也有同等程度的下降),那么这个世界真的会遭受很大损失吗?关于这一点,对任何一场比赛都是如此,包括争相要写出畅销书的写作活动也是如此。比如说这本书卖了100万册,说明会有100万个读者阅读这本书,而这些人可以去买另一本书,而且这本书也许会同样精彩。我的书大卖,因此我的经济收益会很好。我的社会贡献却几乎微不足道。
主要的不同点在于,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内,一个马戏团小丑只能一次性给几千人带来欢乐,一名医生一次只能给一位病人做手术。由此我们总是需要更多的小丑和医生,而且从他们的薪资就能看出来我们的需求度有多高了。但是,运动员和作家就不一样了,一个有名的运动员或一名出色的作家就能给整个世界创造娱乐活动。在此过程中,他们会收到大量报酬,而这些钱要么也是到他们的竞争对手那里。他们的收入代表的只是一种财富的转移,并不会产生社会贡献。
去做一名企业管理人员是可以接受的吗?在大多数情况下,答案是可以的。企业管理层的职责就是让公司利润最大化,而通常最好的办法就是生产或创作出对顾客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不幸的是,有些管理人员依靠一些不正当手段来牟取暴利,比如争取政府补贴、关税保护或进口配额等,这些行为都会对社会产生破坏性。如果你是这样的公司管理人员,那么我希望你为自己感到羞耻。
当然你可能会辩解说这些高管仅仅是在做分内的事情罢了,公司发钱,你做事。照你这样说,这个理由也可以用在职业杀手身上。
好吧,我不应该去争取进口配额。但是假如进口配额业已存在的话,我从中获取利益是可以接受的吗?可以。甚至你还会得到赞许。对中国衬衫设置贸易配额,这种人为造成的衬衫短缺会使美国本土的衬衫价格抬高。你去销售衬衫,一方面可以从配额中获利,另一方面提供了衬衫,缓解了市场短缺的现象。就为了这个,你也该受到奖励,而且我也为你得到奖励感到高兴。
那么我是否能够假设这种情况也适用于关税呢?只要不是我主动去争取,从中获利是不是就是可以接受的呢?并不是的。比如,进口三合板的关税大概在40%,由此美国本土三合板的价格也被抬高。如果你只是因为这个原因要去卖三合板,那么基本上我们就可以说你是个寄生虫。
这中间的逻辑关系可能不那么明显。至少我希望它没那么明显,因为我至少花了足足20分钟的时间(还有两位同事的帮忙)才得出了这一结果。以下就是账单:假设一块进口三合板拿到手需要5美元附加2美元的税。因此,美国国内的供应商就需要花7美元才能得到一块胶合板,而且他们就是这么做的。如果你可以制造出成本为6美元的三合板,每块就能赢利1美元,但是这仅仅是通过让美国财政部(说到底是美国的纳税人)从总收入里拿出了2美元得来的。这是不可以的。
即使不去研究细节,我们也能明显地看到你的三合板事业会对社会产生破坏性。你用价值6美元的资源造出了一块三合板,而在加拿大可能本来只需要5美元就可以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房屋发生火灾一样,贸易配额和关税都是具有破坏性的事情。如果你是因为配额去从事相关的生意,那么你是在救火;如果你是因为关税才去做这个生意的话,你就是在火上浇油。
如果我在一条废弃的人行道上看到一台IPod,我可以捡起来自己留着吗?当然可以了。
如果我在一条废弃的人行道上看到一张百元大钞,我可以捡起来据为己有吗?不可以。
哦,这有什么区别吗?在这两个案例中我都假设你不知道怎么去找到失主,并且如果你不将它们拿走,也不会有人来拿。(也许一场暴风雨会将它们冲刷走。)
两种情况的区别如下:如果你捡到的是一台iPod,那么你就得到了一台iPod而没有人会损失什么。很显然,这是一项社会净收益。但是如果你捡到的是100美元的钞票,最后你一定会把它花掉,由此物价会抬高,最终我们其他人则要担负正好100美元的成本,这就好像是你印制了一张假钞一样。最终核算下来的结果是:你得到了99.98美元的收益(100美元减去你弯腰去捡钱所付出的成本,大约是2美分);我们其他人要付出100美元的成本。那么你那价值2美分的劳动就被浪费掉了。这是一种社会性的破坏。虽然不是什么严重的破坏,但总归是对社会产生了破坏性。
请诚实作答。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一张百元大钞,你真的会视若无睹而径自走开吗?不,我会把它捡起来。
但是我觉得你刚才说的是……我是对两个不同的问题做了回答。第一次我说的是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要求我们做的。第二次是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
因此,说到底你自己也不会遵循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吧?准确来讲,我并没有那样的意思。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准确地描述了我(我怀疑也包括你)所说的社会责任的含义。而且我也总是努力去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只是有时候做不到而已。
为什么做不到呢?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是把所有的成本和收益一起计算的,不论成本和收益的感受主体是谁。它告诫我们对待远在非洲的廷巴克图的陌生人要像对待自己、亲人或朋友一样。这一点我做不到。我确实会关注非洲的陌生人,但是我对所爱的人的关注要更多。
如果你觉得完全可以忽略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的话,会有什么好处呢?大多数时候它都是一个很好的行为指南,其余时候它是一个好的近似值。我有时候可以接受自己为了得到99.98美元的收益而让陌生人付出价值100美元的成本,但是坚决不能接受为了我自己得到25美元的收益却让陌生人付出100美元的成本。
你觉得相对于对陌生人的爱,你对自己和所爱着的人的爱的程度要深多少是合适的呢?关于这一个问题,我不确定是否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但是下一章中我会谈到很多与此相关的内容。
关于这个主题,这就是你必须得讲的内容吗?并不完全是。就算没有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我们也总是觉得道德上有责任公平公正地对待他人,给人以尊严。如果我在路上捡到一部iPod,我愿意花10美元去找到失主,即便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提示我大可不必这么做。 [1] 这或许是因为说到底我还有点道义论哲学家的潜质。或许是因为我觉得像一个道义论哲学家那样做事情——就比如,从改变自己做起,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从长远来说会有好结果。
或许是因为当你知道自己做了件正确的事情而得到了价值大于10美元的愉悦感。这种推理对你来说没有什么用,因为这首先造成的问题就是我们得弄清楚“正确的事情”是什么。公正的确很重要,即使有时候我无法在经济学家的黄金准则和公正之间达成一种和解。事实上,认真思考一下公正所蕴含的真正含义很重要。我会在第二十章中谈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