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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焰 当前章节:1521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27

《资本盛宴:中国产权市场解读》

作者:熊焰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在书中深入分析了中国产权市场"3号令"执行前后的变化,讲述了产权市场的曲折故事,从产权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探索了产权市场与多元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

文/王东京

我与熊焰教授认识时间不长,但一见如故。曾邀请他到中央党校讲学,也请他为我主编的《中国经济观察》写过文章。几天前我在长春开会,他打电话告诉我,他的《千日回首——中国产权市场解读》已经成稿,希望我写序,我当即答应了。熊焰主持北交所多年,学理功底厚实,文笔又好,我一气读完书稿,醍醐灌顶,感慨良多。

熊焰曾多次说,产权市场是中国创造。我赞成他的观点,不过我要说的是,中国必须创造产权市场。理由简单,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必需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关键是他们必须掌握和支配一定的资源。因为市场在本质是一个交换、合作与竞争的场所,不掌握一定的资源,就拿不出东西与别人交换、合作,也无法参与市场竞争。这就如同几个人玩牌,所有的牌都掌握在一个人手里,是没法玩的。要把牌玩起来,首先得把牌分发出去。因此,所有经济转轨的国家,都面临一个公有资源分散化的问题。

在理论上,资源分散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按人头分是一种方式、卖是一种方式,我国改革早期的承包制,也是一种方式。问题是,哪种方式能在日后的市场运行中,表现得更为合理和有效?实践证明,俄罗斯“打碎分净”的休克疗法遗患颇深,而我国早期的承包制,也是问题多多。人们在走了很长的弯路、付出很大的代价之后才逐步认识到,通过休克疗法或承包制所取得的资源,在权利结构上是有缺陷的,而将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结合起来的产权交易,才是公共资源分散化的努力方向。

但认识上的进步并不意味着实践中的立竿见影。在缺乏一个透明的、竞争性产权市场的情况下,国有产权的交易仍面临着很多困难。比较核心的问题是,交易如何进行,价格如何形成。少数能够上市的企业,固然可以通过股票发行和流通来进行产权交易,但大多数企业达不到上市条件,就只能进行“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很多国家都有,而且运行得不错,但搬到我们国家,就有些水土不服了。我们的特殊性在于,交易的是国有产权。买卖私人的东西,价格高了或低了,那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别人不关心,也管不了。而国家的东西就不一样了,很多人都可以评头论足。加之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价格发现机制,所有的讨论实际上都缺乏一个相对客观的依据。有的认为卖价合理,而往往更多的人则怀疑存在内幕交易,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每一次重大的国有产权交易,几乎都伴随着类似的疑虑。类似的疑虑累计起来,又进一步引发了对改革的合理性的置疑。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这个问题“技术上很复杂、政治上很敏感,置疑起来很容易,辩护起来很困难。”

组建产权市场,是流转国有产权、促进经济转轨的一大创新。其精髓在于透明和竞争。场外交易也有寻价和竞价,但信息公开的程度有限,操作的过程也不够透明。因而很难消除人们的疑虑,而且事实上也的确为内幕交易留下了较大的空间,使寻价成为寻租。通过产权市场进行信息公示和竞价交易,不仅更多的引入了竞争,构建了一个较为客观的价格发现机制,而且将这一过程“阳光”化了,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发明。这个市场,虽然是为解决国有产权的流转问题而建立的,但整个交易平台,也完全适用于私营企业。相对于“点对点”的寻价和竞争而言,它能够有效降低信息搜寻成本和谈判成本,无疑更有效率一些。

从组建第一批产权交易机构至今,已经有几年时间了。我们在实践中学会了很多东西,同时又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如何有效整合目前众多的交易中心,以便在更多程度上促进信息共享和充分竞争,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如何利用产权市场这个平台,弥补和补充我国资本市场的功能,促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的解决?如何借鉴国外二板市场的发展经验,引入风险投资的运行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产业转型?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对我国产权改革的历程进行了总结、回顾和展望。本书的出版,无疑能够引发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思索,因而是很有意义的。

产权市场:中国创造(1)

—写在前面

中国正在大力进行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更需要制度创新。产权市场是中国对国际资本市场的创造性贡献,是在制度创新方面的一项中国创造。

自上世纪70年代起,国际上掀起一股公有产权私有化的潮流,一类是原苏联等转型国家国有经济的退出,另一类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资产私有化。经过考察我们不难看出, 改革公有经济对西方国家来说较为简单,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不会伤筋动骨,从英法日本到巨变后的苏联,国有资产的变卖处置都不存在原则性问题。但中国则不一样。我们的国企和国资从比例到数量都比其他国家多得多,而先辈们的经典上又都未提及国企国资的退出办法。当我们要收缩战线的时候,问题来了:卖什么?怎么卖?卖多少?卖给谁?什么价钱?……一系列的问号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成为引人瞩目的一项改革实践。我们在如何处置企业国有产权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其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出现了一些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早期,国有产权的处置大多采取行政化的手段,一个企业卖不卖、卖给谁、卖多少钱都由政府官员说了算。实践证明,政府部门更擅长于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对市场进行监管,而不擅长直接从事具体的商品买卖。国有产权转让由行政主导,轻则导致资产盲目流动,重则出现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流失、员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深入,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一些地方采取较为市场化的办法来处理,但受到国资改革、市场环境的影响,效果也不理想。主要体现为:一是出资人不到位,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利益关联不正常,即国有产权转让的决策者和操作者的个人利益与国有产权转让的收益不相关,国有资产卖多卖少一个样,有时甚至是卖的价格低一点可能对决策人和操作人个人更有利。二是处于转轨过程中的中国,并购市场环境差强人意,主要体现在中介服务机构的水平与职业道德上。产权转让是一种特殊的交易行为,涉及面广、环节多、过程复杂,必须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完成。但现实情况是,我们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职业素质与从业人员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以致于上届政府总理在给国家会计学院题词的时候写的是“不做假账”。在这样的环境下,完全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国有产权交易的条件还不成熟。此外,中国企业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完善,金融支持不够等原因都影响了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的效果,不规范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较为普遍,也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这也是“郎顾之争”引起很大社会反响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可以说,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和中国的并购市场环境决定了国有产权还不能完全按照纯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自由交易。

如何寻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实际情况、保证国有资产流动但不流失的路径,人们在认真地进行着制度创新的思考。第一,企业产权是一种商品,是稀缺的、有价值的,其价值只有通过市场才能真正被发现,资源只有通过市场来配置才能达到最优。第二,国有产权从理论上讲是属于全中国人民的,在国有产权处置过程中,价值最大化与社会公平同样重要。我们当前应注意的倾向,就是接近权力的人利用国有资产流转的机会迅速暴富,导致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伤害,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这是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的。第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而不是通过行政审批来管理国有产权的交易。国有产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商品买卖,是经济行为,要利用市场机制,要改变以前我们所习惯的领导拍板、行政决策的做法。

中国产权市场自上世纪80年代末萌芽初露,90年代中期迅速发展,跌宕起伏,本世纪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2月1日实施以来,产权市场架构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制度。

产权市场:中国创造(2)

中国产权市场架构的基本原则:第一,尽可能缩小行政操作的空间,尽可能不由官员拍板,尽可能启动市场机制。第二,在中国的并购市场环境不理想且短期内又不可能全面改善的情况下,不妨营造一个小环境,营造一个并购市场的“特区”,以法令的形式要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第三,在强制要求国有产权进场的同时,也安排了例外,比如:主辅分离的部分业务、经批准的协议转让、无偿划拨都可以不进场。但所有这些不进场的项目,在场内交易的强大声势和示范效应下也都更加谨慎严格。第四,产权市场实行了简洁有效的市场制度。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好的制度都是简洁实用的。中国产权市场的基本制度模式也非常简洁,只有两个主题词,即“公开”、“竞争”。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转让国有产权要经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做好转让的基础工作,包括内部决策、制订转让方案并报批、审计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第二阶段是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和指定的媒体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人,而且披露时间不得低于20个工作日;第三个阶段是在披露期结束之后,要对产权的受让人进行登记,如果产生两个以上的受让人,必须采取拍卖、招投标或网络竞价等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和交易价格;第四个阶段就是在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下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办理交易价款结算和出具产权交易凭证;第五个阶段是交易双方拿着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去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整个交易过程都充分体现着“公开”和“竞争”的原则。也可以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下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在政府部门有效监管下采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的行为。

“公开”和“竞争”看似简单,但是作用还是很明显的:首先,“公开”改变了过去私下寻找投资人渠道窄、效果差的做法,通过公开的市场渠道广泛地征集受让人,可以发现更多的潜在投资人。其次,“公开”割断了特定的利益输送通道,让所有的意向受让人在同等的条件下公平地竞买标的企业,如果某一位意向受让方要想通过与转让方私下勾结的方式低价购买标的企业,就必须把其他意向受让方全部“摆平”,这显然缺乏操作性,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将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第三,公开有利于充分发现投资人,进而通过引入竞价机制充分发现价格,让国有资产卖一个好价钱。第四,“公开”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国有资产的性质是全民所有制,可以说全国人民都是老股东,他们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有知情权和优先受让权。通过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充分地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最后,“公开”也有效地保护了国有产权交易双方当事人。国有产权转让、尤其是国有产权的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经济问题,正如专家所说,“政治上很敏感、技术上很复杂、置疑起来很容易、辩护起来很困难”。如果通过行政化处置方式而不是通过市场公开转让,即便是卖了一个高价,这个价格也不是经过市场形成的,容易让人联想到可能还应该卖一个更好的价格,使决策者陷入尴尬的境地。此外,通过公开和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给了所有人参加竞买的机会,没有买到标的企业的人只能怪自己没有参加竞买、或者参加了竞买而没有出最高价,没有了发牢骚的理由。因此也可以说,国有产权的公开处置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多年的探索实践证明,国有产权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转让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从总体运行效果来看,2004年全国产权市场共完成产权交易项目23025宗,成交额达到1913.84亿元,并在促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产在流动重组过程中保值增值、实现社会公众对国有产权处置的知情权、防止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结果,2005年,北京、天津、上海三家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的企业国有产权项目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平均增值6.4%。2006年,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选定的64家产权交易机构共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7074项,成交额2715亿元,交易金额与评估值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产权市场:中国创造(3)

从个案上看,北京产权交易所完成的双汇股权转让项目,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和组织竞价,评估值6.68亿元的产权,成交额高达20.1亿元,增值200%;在福建产权市场完成的雪津啤酒产权转让项目评估值6亿元,成交价58.86亿元,增值881%。产权市场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发现投资人和发现价格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国有产权的进场交易,不仅促进了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对防止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起到了创造性的推动作用。透明国际组织腐败指数总负责人约翰·兰斯多夫对产权市场曾做如下评价:“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你们在所献身的反腐斗争中所取得的成绩。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在全世界都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但在这里,你们用复杂而成熟的技术、透明的程序和明确的指导把这项工作组织得很好。我们钦佩你们如此迅速地在反腐败斗争中进行了最好的实践,相信其他国家可以从你们的经验中学到很多。”

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是资本市场建设问题。一个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不但应该满足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融资需求,也应该满足投资偏好不同的各类投资人群体的多样化投资需求。而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仍存在着结构性缺陷,还不能满足企业融资与投资人投资的多样化需求。

产权市场自觉承担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基础性市场平台的责任。目前中国产权市场在服务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同时,还为金融资产处置、科技企业投融资、知识产权交易和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提供专业化服务,业务覆盖了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各个方面。产权市场除掉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外,可以交易企业财产权益的所有权项,并逐步形成了经纪机构代理交易制、建立起覆盖全球的信息披露网络、聚拢了大量的国际和国内投资人、构建了产权交易结算服务平台。中国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客观上满足了企业融资与投资人投资的多样化需求,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在与外国朋友交流时,外方的一个共同表述是,虽然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资本市场相对成熟,但产权市场是中国的首创。中国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国民财富的积聚、增长、配置与流动规律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路径与表现形态也肯定会有所不同。其中最大的差异在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中国的国有资产将会长期存在,日益壮大,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在中国总体市场环境短期无法根本改善的条件下,在中国出现产权市场这样一种资本市场的特殊形态有其必然性。当然我们也意识到,我们的产权市场模式,有些无可奈何、不得不这样做的味道,还有些略显粗糙。比如:重大项目在公示20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尽职调查和决策过程;事先谋划好的“手拉手”交易还占较大比例等。但所有这些都无法改变这样的一个结论,即中国产权市场不一定是一个最优的制度设计,但的确是在现实条件下的一个“不坏”的制度设计,它体现了民主、开放、和谐的时代精神,它有着学习、改造、适应的巨大空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国资委等部门陆续颁布的将近十个配套文件,以及各个产权市场进行的制度建设,都在向着这个方向发展。

产权市场的未来发展将在三轴体系中展开:一是横向展开,增加交易品种。品种越多市场越红火,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同类业务资源应更多导入,并在业内形成一家开花、其他机构积极跟进的局面,形成联盟合力,以期产生市场外部经济规模效应。二是纵向发展,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高端靠拢。目前的产权市场从事的产权交易服务,正是推进国有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也是为高端的股票市场培育拟上市企业资源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讲,产权市场是股票市场的基础。另一方面,现有的股票市场还远远不能满足股份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大量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缺乏一个专业、高效的融资平台和股份转让服务场所。市场有这个需求,产权市场就有责任、也有驱动力,要去填补这个市场空白。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和交易是中国产权市场目前最艰深的一个课题,但是一旦突破,产权市场将发生一个质的飞跃。三是深度挖掘,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提高竞价率,提高竞价水平。

产权市场:中国创造(4)

资本市场是最为国际化的市场。资本市场的一个平台一经出现,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向成熟资本市场的某种形态靠拢。就像中国的股票市场源自为国企脱困服务、最后逐渐演变为各类企业上市融资的服务平台一样,中国产权市场已经起步了,无论多难,它都将按照资本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走下去。产权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应是一个多交易品种的基础性资本市场平台,应该纳入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规划,实现与其他资本市场形态的协调发展,进而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背景篇 产权市场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

“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在全世界都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约翰·兰斯多夫,透明国际组织腐败指数总负责人

早在2400年前的东周时期,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做出了“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论述,他的话像一粒火种,埋入了世世代代中国人的心中。

一百年以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终于将“公有制”这种政体模式赋予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在西方人眼里,它为世人打开了一扇投射曙光的窗,借着这光,人们看清楚了太阳升起的方向。

此后过了两百年,中国的汉武帝为了解决对匈奴战争中的财力不足问题,采纳了桑弘羊提议的“盐铁官卖”和“平准均输”政策,于是“国家垄断”和“宏观调控”在经济中的威力开始显现,国库逐渐变得充足,最后的结果,就是那个历史上曾经最剽悍的民族最终被打出了中国版图。

时光飞逝,两千年过去了,“理想国”在经历了“乌托邦”式的狂想后开始发芽,马克思主义产生了,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将“公有制”从理想变为了现实;与此同时,西方诸国却正在被那只“看不见的手”搅得苦不堪言,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而自由放任的市场理念让各国政府变得软弱无力。终于,凯恩斯出场了,他举起政府干预的利剑,如同当年的桑弘羊一样,把资本主义经济从衰退大潮中解救出来。

战后的资本主义国家伤痕累累,而起步不久的苏联经济却在“公有制”的国家机器催动下一路高歌。在榜样的鼓舞下,西方国家也开始为自己打造起公有企业的战车。但凡事总有两面,公有经济在大显身手之后,它的另一面暴露出来:腐败、效率低、官僚主义乃至“滞胀”等公有制顽症让各国头痛不已,改革成为各国共识。公有产权以并购、重组、租赁等方式流转成为国际性课题。

截止到本世纪初,公有产权流转的效果都不尽理想。苏联等国家采取的在一夜之间将国有资产打碎分净的“休克疗法”,导致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产业寡头迅速崛起,引起社会各方的严重不安,以至于普京政府今天还不得不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而德国、英国、法国等市场经济国家由少数官员主导国有产权私有化,出现了私有化部门官员频繁落马、丑闻不断,引起政敌攻击、民众不满的情况。应该说,公有产权如何流转在国际上仍然是一个尚未破解的难题。

引子

2005年8月31日,一个普通的日子,却因为一个国有企业并购案的出现而变得不平常起来。

就在这一天,福建省最大的啤酒企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要约竞价转让39.48%的国有股权,面向全球寻觅战略合作伙伴,而且对竞购方提出了近乎苛刻的入场竞购门槛——竞买方应是从事啤酒生产与销售的企业,总资产规模应在人民币70亿元以上,并且在全球啤酒生产与销售的总收入应在人民币400亿元以上,拥有充足可动用的流动资金、无资金链断裂风险等。

雪津啤酒成立于1986年,从2000年起,产销量以每年超10万吨的速度增长,并于2002年兼并福建三明日月星啤酒有限公司,2005年投资建成年产10万吨的雪津啤酒(南昌)有限公司,迈出了挺进全国战略性市场的实质性一步,实现了从产品经营到品牌经营再到资本经营的跳跃式发展,发展势头强劲,人均创税利和吨酒税收均名列全国前茅。

这么好的一个啤酒企业,要面向全球公开转让其国有股权,不仅引发了国际啤酒业巨头的争夺大战,也引起了国内外民众的广泛关注。

国际啤酒业巨头的关注和参与好理解:因为中国啤酒市场年销售额达60亿美元,且每年以6%的速度在增长,而欧美发达国家啤酒市场的增幅只有1%至2%。中国啤酒市场这样的增长速度,让各方啤酒巨头在中国市场掀起了并购与扩张潮是很正常的,雪津啤酒引发国际啤酒业巨头的争夺大战也就成了预料中的事情。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2)

问题的关键是,这样一个普通的企业并购案,为什么会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

这种关注,绝不仅仅是因为卖一家啤酒企业,或是参与竞买条件的苛刻。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卖的是国有股权,是全国13亿人民的公有资产。面对这样一个股权买卖行为,人们不由得会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国有股权该不该卖。企业是好企业,发展势头正猛,为什么要卖?

第二个问题是谁来决定卖还是不卖,由谁来卖。雪津啤酒是国有控股企业,其国有股权是由全民委托政府作为代理机构持有,理论上说,这个买卖决定应该有13亿人的参与。可是,13亿人来决定,首先是不可操作;其次,即便可以操作成本也太高了。谁来决定卖还是不卖,谁来卖,的确是个问题。

第三个问题就是怎么卖。有人决定卖了,也有人来买了,这时候到底怎么卖?私下里卖,还是公开卖?过去,中国的做法是政府定价,其他国家的大多数做法是在评估的基础上,组成一个组织来决定,但是效率非常低,争论非常大。到底怎么卖才合适?

第四个问题是卖给谁。是卖给福建人,还是卖给上海人?是卖给中国人,还是卖给外国人?13亿人都是老股东,都有买的权利,如果不解决这13亿人的知情权和优先受让权的问题,等卖完了,这13亿人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站出来指责说,你为什么不卖给我-我愿意多出10元钱甚至多出10个亿,那时候该怎么办?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卖什么价,会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过去是国有,是13亿人的,肉烂在锅里了,大家都无所谓。现在要卖出去,卖给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具体的法人,大家就会关心卖多少,值不值,是否有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怎么防范国有股权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行为等等。

这一系列的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回答都是极其困难的。这些问题集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世界难题,题目就叫做公有资产流转。

一、公有资产-全球性的经济现象

有人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缓慢归罪于作为公有资产的国有企业运作模式的低效率,其实是一个误解。公有资产不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它普遍存在于大多数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只是规模大小、所占比例和所处地位不同而已。

1.关于公有资产及公有产权

公有资产,是指国家和集体以各种形式投资和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认定的其他公有财产和财产权利。国有资产又称国家所有者权益,是公有资产的重要形式。

目前,经济学界对公有产权的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中国的经济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所谓公有产权,是相对于私有产权而言的,是指基于财产的公共占有而获得的一些权利结构安排。与之相对应的私有产权,则是指那些能有效排除其他使用者,并且这个产权涉及的财产或物品完全依靠的是私人的自主供给的产权。

简单地说,当将产权权利界定给一个共同体,在共同体内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权分享这些权利,并且排除了共同体内以外的成员对共同体内的任何成员行使这些权利的干扰,那么产权就表现为公有产权。

和私有产权相比,公有产权有其特别的含义。首先,在公有产权条件下,每个成员对全部财产拥有完全重合的权利,而在私有产权条件下,个人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其拥有财产的多寡;其次,在公有产权条件下,任何成员的决定都将影响全体成员的利益,因而具有完整的不可分性;再次,在公有产权条件下,单个成员无权做出财产的转让或者出售决定,否则将会直接损害全体成员的利益。

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都是公共产权的一种形式:当把产权所包含的各种权利界定给国家,然后再按照可接受的政治程序来决定谁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这些权利,产权则表现为国有产权;同理,如果权力界定给集体,则表现为集体产权。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3)

公有资产涉及的产权关系显然是一种公有产权。本书所论的就是基于公有资产管理、处置等发生的公有产权关系。

2.公有资产在大多数国家占有相当的比重

以私有产权为主要特征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起源于“海上马车夫”-荷兰,在英国发起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中发展壮大,并在美国被完整移植,在促进美国早期的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开始于1929年的经济危机迅速席卷全球,自由化市场经济中那只“看不见的手”,其自身所不能克服的弊端暴露无遗,自由化市场经济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同一时期,在资本主义国家饱受经济危机所带来的通货膨胀、大量失业、经济倒退的折磨的同时,实行计划经济并开始顺利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苏联,却安享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顺利推进的空前繁荣。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向前苏联,开始反思纯自由化市场经济的弊端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对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战争结束后,如何医治战争创伤、振兴经济和维持稳定成为这些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凯恩斯提出的经济理论正好适应了这种要求,于是就大行其道起来了。

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核心,是主张“通过制定财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来间接干预经济运行与经济活动,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通俗点说,就是要通过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经济中那只“看不见的手”进行干预和校正,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只“看得见的手”不仅包括财政措施和金融措施,也包括发展必要的公有经济成分。

这个理论在大多数国家得到应用。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世界银行统计结果显示,到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已达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达到了35%。 即便是在经过80年代全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民营化热潮之后,到80年代末期,整个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占GDP的比重仍在7%左右。

在法国,20世纪80年代初国有企业达到4300多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投资额占工业企业投资额的比重达30%,职工人数占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的23%,国有经济垄断着煤炭、电力、铁路、航空等十几个部门。

在瑞典,59家国有企业占全国GDP的7%,占总就业的5%。

在新加坡,淡马锡金融控股公司拥有20家大型“与政府有联系的企业”的股份,占新加坡GDP的12%,其中有12家企业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市,约占市值的20%。

在新西兰,16家国有企业的产值约占GDP的12%。

在韩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国有资本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占到60%,成为韩国政府干预经济的物质基础。

在日本,从明治政府时期就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到上世纪的60年代,日本通过《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制定了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的合并构想,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了大型企业,加强了国际竞争力。

即便是在作为“自由市场经济”杰出代表的美国,政府创办的国有企业和官私合营企业,以及国家对教育、科学研究的投资等,也占到了美国经济总量的相当比例。

由此可见,在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存在着相当比例的公有资产。公有资产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

3.公有资产的存在不是偶然现象

公有资产和公有产权的存在不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公有产权的存在,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明显的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公有产权是医治“市场失灵”的良方,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通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公有产权的管理,提高公有资产的效率也是完全可行的。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4)

尽管公有产权的确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但它的存在仍然有特殊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的不可避免,除了通过政府的财政政策额和金融政策进行干预外,还必须要有公有产权来给予弥补,以确保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所谓市场失灵,是相对市场效率而言的,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的某些方面是无效的或缺乏效率的,尤其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尤为突出:

第一个就是“垄断”。当某一个行业在产量上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后,就会出现规模收益递增和成本递减的趋势,这时出于对规模效益的追逐就会出现垄断。19世纪后半叶,随着第一次产业革命的基本完成,美国经济集中与垄断的趋势日益明显,80年代初的洛克菲勒通过对30多家炼油厂的收购和兼并,组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家也是世界上第一家托拉斯——美孚石油公司,随后,在制糖、烟草、煤炭、铝业、钢铁、屠宰、酿酒等领域也相继成立了一批托拉斯组织。到了二十世纪上叶,这种情况更加突出,美孚石油公司甚至控制了全美石油市场的90%。这些超级托拉斯组织为攫取超额垄断利润,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控制原料来源,划分销售市场,限定产品价格,不断挤垮或兼并中小企业,严重损害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对市场经济国家所积极倡导的自由竞争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迫使罗斯福政府不得不出手干预,采取强硬手段把美孚石油等一批寡头托拉斯集团进行强制拆分。

第二个就是“信息不充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生产、销售、购买都属于个人行为,双方都不能掌握必要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或不对等也是导致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三个就是“外部效应”。外部效应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当出现正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补偿;当出现负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因而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配置效率。

市场缺陷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和经济波动两个方面。市场经济即使是有效率的,也不可能完全兼顾社会公平。公平和效率是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一旦出现严重的分配不公,也就失去了效率。自发过度的竞争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失业、通货膨胀和经济波动,这就是所说的“市场缺陷” 。

“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的不可避免,决定了一个国家要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通过政府介入或干预的方式来予以调整,而这种介入或干预除了财政手段和金融手段以外,还必须有一个更为直接有效的载体,公有产权正是最合适的载体,这就为公有产权的存在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学基础。

而公有资产的存在会使得市场经济更有效率。1977年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詹姆斯·米德就是这一论断的支持者。詹姆斯·米德是凯恩斯的学生,也是现在世界各国使用的GDP核算法的两个发明人之一,他的一个最深刻的论证就是:“公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可以降低对税收和国债的过度依赖,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国家如果不能依赖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则只能依赖税收和国债。但税率过高会降低个人和企业工作和创新的积极性;而发行国债过多又会抬高利率,不利于生产性投资。将国有资产、税收和国债三者做整体通盘的考虑,通过国有资产的市场收益来降低税率和减少国债,是米德对西方“自由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所以,不管经济学家们如何论证公有产权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公有资产和公有产权的存在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在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公有产权的确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4.公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尽管公有资产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并对推动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不能否认,公有资产的确普遍面临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的问题。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5)

首先就是效率问题

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们认为,私有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形式,而公有产权是低效的,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他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论证的:

首先,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具有高效率的特点。私有产权是以自然人为基础的财产,财产所有者拥有包括收益权、转让权、委托权等在内的全部产权束,真正地实现了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对应。财产所有者不仅拥有对财产的全部处置权,而且有权获得财产高效率使用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当然也必须承担财产滥用所产生的全部后果。私有产权这种特征,决定了财产所有者必定具有强烈的内在动力监管财产的使用状况,有足够的内在动力搜寻市场信息以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契约,保证财产的使用能够为自己带来最高效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有财产的代理人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命令层层指派的,代理人只享有政府控制下的有条件的剩余控制权,无权获得剩余收益。这种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偏离状态,必然导致公有产权的代理人对公有财产的处置不是遵循市场条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主要取决于上一级代理人的各级政府对基层代理人的业绩评价标准。公有财产的行使代理方式以及整个产权系统对代理人业绩评价标准的“行政色彩”,必将导致公有财产的代理人不可能像私有财产的所有者那样从收益最大化的角度搜寻市场信息,从而使公有财产的代理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导致低效率。

其次,私有产权是最节约交易费用的产权形式,而公有产权的交易费用高昂。所谓交易成本是指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成本、监督管理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伊夫·西蒙和亨利·泰泽纳、迪蒙塞尔在《经济杂志》上讲了一个例子:如果某地有一块公地,某一村民突然在这块地里放牧比别人多的牲畜,人们本可以阻止他的行为,但由于对其他人而言,所受损失很小,而避免损失却要付出大得多的谈判费用,为了节约这些交易成本,最好的办法就是将公地私有化。如果某人还要进一步扩大牧群规模,就必须从其他人那里购买土地。这一例子表明,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私有制是最节约交易费用的产权形式,这样的理论也可以用于解释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圈地运动。当然,交易费用的高低还受到法律对资源的使用与交易的限制。

第三,完备的私有产权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激励机制,是最具增长动力的产权制度,而公有制则缺乏利益的激励机制。制度学派认为:从利益驱动机制分析,产权一旦私有,私人就可以排它地使用和获益,私人也会从保护自身利益出发推动私有产权的界定和产权保障制度的形成。私人产权一旦界定和得到保护,产权就会根据市场价格自由交换,资源将会流向出价最高者,流向效率最高的使用者。同时由于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创新的成果和利益就不会被第三者无偿分享,将会产生一种激励机制,使创新不断涌现,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因而,私有产权制度被认为是一种能协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矛盾的激励兼容的制度。而公有产权则不具有排它性,个人努力的成果会被第三人分享,因而缺乏激励机制,使社会福利、经济效率,受到抑制;公有产权又具有不可让渡性,资源不能流向更有效率的方向,由此得出结论,公有产权是低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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