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权市场的发展,就必须切实解决部门化、分散化的管理体制,强化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制定市场规则,对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市场信息质量,增强市场的吸引力。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27)
三是要主动创新,提高产权市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创新是市场的生命力所在。高级形态的产权市场应该是一个具有主动创新能力的市场,应该是一个柔性、适应性市场。它能够随着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主动提升功能,拓展空间。
要加快提升产权市场能级,就应该考虑主动创新,在创新交易品种的同时,更要不断创新交易体制,以增强产权市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
3. 事业制:存在是合理但不见得最优
在我国,事业制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各类拨款,管理人员也多由政府官员转变而来。产权交易机构大都采用事业制的组织形式,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交易对象的特殊性,主要是服务于国有产权交易;二是当时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化程度不高,非公经济也尚未形成规模。采用事业制形式,由政府主导交易,可以较为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也是符合当时经济发展环境与条件的。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竞争日益加剧,实行事业制运作的弊端亦逐渐凸现:一方面,实行事业制存在着交易机构所有权与控制权过于集中,不能充分反映广泛的市场使用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所有权与交易权不分,不能使符合资金和交易标准的国内外机构均能进入交易系统,使资本市场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此外由政府主导交易,很难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委托代理问题也不可避免。
4. 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创新
产权市场是为各类产权有序流转提供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平台,创新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是要降低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实现产权市场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具有统一的市场组织、统一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安排的交易平台。
在产权市场的创新发展过程中,产权交易机构的组织创新也是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借鉴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经验,按照产权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产权交易机构可以考虑实行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一方面,公司制产权交易机构以盈利为目的,采用股份制形式,不要求股东是会员,也不要求会员是股东,交易机构的所有权与交易市场的进入权相分离。与事业制产权交易机构相比,公司制在市场竞争方面更加灵活、有效;在融资方面更有优势;公司的治理更趋成熟。另一方面,采取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能有效整合资源,避免单纯性整合带来的问题,减少来自多方的压力和阻力,发挥原有优势,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
六、走出国门-打造跨国并购的绿色通道
1. 全球经济一体化-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
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对世界经济、各国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都产生着越来越重大的影响。全球经济一体化也已经成为中国和中国企业不能回避的现实。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阵痛,让许多国家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更深刻的影响到了各国的政局稳定和长期发展战略。而2001年底开始的日元贬值,对人民币造成的压力是空前的,人民币的继续坚挺让中国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也使我国尝到加入WTO和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滋味。但是,由于我国经济的持续走强,人民币的稳中有升反而提高了人们对于中国经济的信心,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发生于一个或几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或其它事件会马上不同程度的影响到很多国家现有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战略。原因何在?全球经济在走向一体化,每个国家的经济都越来越成为自由市场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这便给民族、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全球经济一体化始于20世纪后期,在21世纪延续,这是不可阻止的历史潮流。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也只应被视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一进程的一部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成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世贸组织扫除了许多贸易障碍,并为跨国经济活动建立了不少共同的游戏规则,减少了不确定因素,并大量节约交易费用;第二,科技的飞速发展,对信息的流通产生了革命性影响,明显缩短了国与国之间的距离,不但极大地降低了贸易成本,更使许多以前不可能出现的投资活动变得十分平常。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28)
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市场的形成过程,这个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商业资本的全球化,形成全球商品市场;第二阶段是借贷资本的全球化,形成全球借贷市场;第三阶段是二战以后,以跨国公司为中心的产业资本全球化,形成国际直接资本投资市场,并进一步带动了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的国际化。而现代经济全球一体化化其实就是上述三种资本形态完备的全球化。
全球经济在走向一体化,每个国家的经济都越来越成为自由市场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这便给民族、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面前,不应当是单纯如何“顺应”的问题,而是要以积极的姿态“参与”这个客观进程,变被动为主动,千方百计地“利用资本去消灭资本”,这才是我们的出路,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所在。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机遇与挑战
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的积极作用,又有反面的消极作用。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可能带来的机遇,并敢于抓住这个机遇,使中国经济进入世界经济主流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它带来的巨大挑战。
一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经济的对外依赖度大大提高,这一方面意味着中国企业进入世界市场的获利机会增多,另一方面也使中国的国内市场成为各国企业纷纷抢占的制高点。
我国对外开放前后经济实力的天壤之别充分证明了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已经日益与世界经济融合成一个整体,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度逐步提高。而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进程的程度不断加深,中国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准入程度将提高,但同时国内市场的全方位、大幅度开放也是大势所趋。面对国外无论在价格还是非价格方面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进口产品,国内企业可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
二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推动大型跨国公司在中国大举实施兼并,这在提高中国企业经济效率的同时,也将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较大的冲击。
跨国公司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进入中国国内市场,进行直接投资,一方面给中国企业带来了雄厚的资金支持、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遍布全球的外销渠道;另一方面在兼并国内企业后,外资将在国内形成生产能力,对国内原有的同类产品生产企业将造成较大的冲击,引发国内市场份额的激烈竞争和重新组合,会对中国企业的出口造成更大的竞争压力。
三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将促进中国的各类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为中国实现经济发展和赶超发达国家提供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经济发展不仅意味着经济总量的增长,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产业结构演进、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的不断产生和现代经济结构的不断变革。而现代经济结构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外生的,中国要建立现代经济结构,必须积极从外部引进;否则,单纯或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成功的。目前,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以及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的速度大大提高,中国如果不积极从外部引进技术而只靠自己闭门造车,不仅难以缩小同先进国家的差距,而且还可能继续扩大,永远停留于落后状态。
四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加大了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和预警机制尚未完善,很可能诱发国内金融风险。在金融国际化的浪潮中,国际资本流动的速度大大加快,特别是短期资本即“游资”占有很大的比重,其特点是投机性强,并以“光速”出入于各国的资本市场,在给各国带来巨大的资金供给的同时,也可能给各国的金融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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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正在给国内经济改革带来新的压力,使国内经济波动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并对国内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
70年代末以来,中国一直在进行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改革的道路是漫长的,改革的过程是痛苦的。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20余年,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远没有完成,目前还遇到了许多深层次问题,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在这一阶段,改革的任务本来就已经很繁重,再按照国际规则来重塑经济体制,势必增加改革的困难。同时,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外来冲击也恶化了改革的外部环境,对改革也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全球经济一体化正在把中国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结为一体,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国内产业的做法已不可能。在中国经济全方位融入全球经济的潮流中,中国企业与全球资源的整合成为必然选择和发展趋势。中国的经济要实现持续的增长、要保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必须遵循大规模的产业调整趋势,通过并购重组,遵循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则,与国际资本、国际市场联姻。
跨国并购浪潮正在中国拉开帷幕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过程,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跨国并购交易在国际直接投资流量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从1987年的52%上升到2000年的88%。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已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通过跨国并购,使得各国大企业集团有足够的融资能力和庞大的国际营销网络,及建立有效的研发试验中心,不断地开发出新技术和新产品,使自己在国际竞争中永远是胜利者。
跨国公司进行大规模的跨国并购是各种综合因素影响的结果:如各国政策的开放、技术发展、日益激烈的竞争、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及世界资本市场中资本流动的自由化等诸多因素。此外,近几年世界经济增长放缓,跨国公司母国市场饱和,也使这些跨国公司更愿意拓展海外市场,并通过并购外国企业,迅速地进入该国市场。因此,成本较低且发展较快、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外国市场无疑成为跨国公司投资并购的重点。
从我国利用外资二十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出,外商对我国的投资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上世纪80年代,外资主要投资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而90年代初已开始转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而近年则更多地转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向中高技术含量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倾斜。特别是近年来,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投巨资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如摩托罗拉公司投资2亿美元设立电子研发中心,微软继投资8000万美元成立中国研究院之后,又投入5000万美元在上海设立微软亚洲技术中心。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变化和发展可以清楚地看到,跨国公司对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经历了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也将经历从绿地投资向跨国并购的转变。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每年的全球跨国直接投资金额中,有65-80%是采用并购方式进行的。而在我国,最近几年每年数百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中,只有不到5%是采用跨国并购进入的。而根据美国波士顿公司的估测,中国的并购额在过去5年中以每年70%的速度递增,并跃居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据该公司估计,从1998年到2001年,中国国内并购案发生了1700多起,金额为1250亿元人民币。海外企业收购中国国内企业的交易有66起,金额为65亿元人民币。
在跨国并购日趋成为当今世界外商直接投资的主流之时,自2002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外资并购的法规:如《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等。这些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加快了外资对我国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并购的步伐。可以预期,今后几年中国必将成为全球企业并购活动频繁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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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跨国并购对产权市场的需求
中国国有资产战略调整中存在的巨大机遇、中国加入WTO之后的开放承诺、行业壁垒的降低、“中国制造”的崛起、信息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等,都强烈吸引着全球资本对中国的高度关注和介入。进入中国、投资中国已成为诸多境外资本的首选。
境外资本进入中国的障碍-水土不服
一方面,大量的境外资本看中了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希望参与其中分享成果。另一方面,大量的国内企业急需引进外资和国外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然而,中国的并购环境、中国的政策限制,导致境外资本进入中国水土不服。
首先,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性缺陷使外资进入中国可选择的途径不多。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跨国并购大都是通过资本市场来进行的。而目前我国并购市场发育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股份化、证券化程度低;二是资本市场开放程度低;三是流通股的价值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价值;四是非证券产权交易市场条块分割;五是证券市场尚不规范、不成熟,规模小,国际化程度较低,金融改革滞后,金融品种、避险工具缺乏,配套政策不完善,制约了更直接、更快捷、更大规模的外资并购,增加了并购成本和风险。目前,外商在我国企业的并购模式总量上较少,支付手段也比较单一,退出机制不够灵活。要想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就必须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步伐,打通外资并购进入的通道。
其次是中国企业的制度性缺陷。在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外资并购将承担巨大风险。由于“所有权虚置”,国有企业的在职管理人员及相关政府部门实际上对企业享有控制权收益,而企业并购能导致这种控制权的丧失和调整,甚至导致原经理人员的去职,为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少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直接领导对企业并购持排斥态度。而“所有权虚置”也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一般来说,收购的对象有两种,一是股权,二是资产。目前,并购交易以换股方式为主,因为相对而言,证券市场能较好地保证企业并购交易的公正性,但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完全接纳外资的成熟程度。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还是国有控股公司,而国有上市公司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却受到严格限制,如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凡禁止外商投资的,其法人股和国有股不得向外商转让:必须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转让后应保持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对未上市的国有企业来说,当前,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产关系仍未理顺,企业作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所应有的财产权利未得到确认。对财产权利的实现和利益享有的不确定性很难使投资者产生投资的信心,因为任何交易的前提是交易当事人享有物权,而交易的结果是物权发生转移。由此可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其实也是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最大障碍。
第三是中国中介服务的不完善。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市场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目前中国的中介机构市场还不够发达,中介机构的实力与能力还有待提高。跨国并购需要借助投资银行、资产评估机构、法律咨询机构、财务顾问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而我国恰恰缺乏谙熟为跨国投资公司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中介机构的有效参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外资并购的运作效率。目前我们还缺少专业性强,有融资能力,精于并购业务的中介机构,企业并购多数由企业自己策划完成,增加了成功的难度,降低了运作效率。以资产评估为例,全国仅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400多家,专业人员1万余人,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评估机构往往属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它们同时具有法规制定者和企业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影响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外资并购中难以令外商信任;从业人员缺乏跨国并购资产评估经验,加之评估标准和方法不科学,评估实际水平距国际水平差距甚大;评估行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有时还受行政干预,操作程序和过程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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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是外资并购存在许多政策限制。2003年3月7日,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6年商务部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我国的外资并购法规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正在趋向完善。从总体上来讲,当前中国关于外资并购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目前我们法律和制度上的欠缺成为外资并购难以实施的重要障碍。外资并购涉及公司运作、社会保障、证券交易、破产等多个方面,需要具有实际操作性的相关法律进行配套。目前我们缺乏对股东权利、少数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和职工利益的保护制度,对反垄断控制、外资并购国有资产应遵循的评估制度等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具体的购并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规程不明确,往往出现政出多门的局面,导致购并的手续繁复,增大了购并的交易成本。
产权市场成为境外资本进入中国的快速通道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并购活动主要通过有形的资本市场和场外无形市场。其中,资本市场以证券市场和产权市场为主,场外市场以私下交易为主,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外资并购交易市场的框架。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涵盖各种外资并购的交易标的,满足外国投资者对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的目标企业以及不同类型目标资产的需求,使各类外国并购者都有交易场所。
境外投资者并购中国企业的途径主要有三条:
其一是股票市场,包括主板市场,即沪深两个全国性的股票市场,是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的上市公司的主要场所;中小企业板市场,从2004年5月成立以来发展了一批中小企业在这里上市。考虑到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世界各国对外资在股票市场的并购都有着相对严格的限制,中国也是如此。此外,在任何国家,上市公司都是少数,因此,股票市场终究满足不了所有的外资并购需求。
其二是场外并购。主要是指并购交易的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完成并购活动,而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或产权交易所等有形市场进行交易。场外交易不确定因素较多,而信息不对称和交易不规范也加大了并购活动的风险,不利于政府部门对并购活动进行监管,特别是涉及国有资产的并购,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产权强制进场交易的情况下,场外并购也很难成为外资进入中国的主渠道。
其三就是产权市场。作为国有产权交易的法定场所,这里聚拢了大量的优质企业资源;作为服务各类产权交易的市场平台,这里有着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外资并购提供全程服务。因此,可以说,产权市场是外资并购的一个理想的场所。2005年的春天,张裕集团部分国有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转让的新闻被各界媒体炒的沸沸扬扬。而正是在这一事件中,意大利意利瓦萨隆诺投资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通过中国的产权市场成功入主中国的百年老店—张裕集团。紧接着,福建的雪津啤酒、河南的双汇集团等等,都通过产权市场完成了跨国并购。境外资本开始关注产权市场,并正在通过中国的产权市场进入中国、投资中国。
中国投资者海外并购需要产权市场的支持
世界经济一体化对中国的影响,并不仅限于外资要进入中国,还包括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石油走出去了、中石化走出去了、海尔走出去了,联想也在并购IBM的PC业务了……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和中国企业的成长壮大,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海外市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
外资进入中国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对中国的投资者来说,走出国门去并购境外的企业,同样面临着种种困难和障碍,包括如何多渠道了解境外企业转让信息、目标地区并购环境与政策要求等等。这中间就存在着一个中介服务的问题。对于产权市场来说,这里面蕴藏着无限的商机。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32)
以北京为例,2006年,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市场需求,北京产权交易所与境外投行机构合作,推出了“北交所海外项目专版”,为中国投资者并购境外企业提供服务,首期挂牌的包括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337个项目,受到了境内投资人的广泛关注。
3. 与国际接轨-打造跨国并购的快速通道
近几年,中国的产权交易机构都在不断探索着“走出去”,采取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在境外召开推介会等形式,但这些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产权市场与国际并购市场的脱轨。研究中国产权市场与国际并购市场的对接机制,建立跨国并购通道,迫在眉睫。
有形的产权市场是中国特有的资本市场形态。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国正在逐步融入世界,与国际接轨成为中国产权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一是交易对象的国际化。目前国际竞争与国际垄断并存,为打破垄断,增加竞争实力,一则我国企业将日益走到国际经济大舞台中,收购国外企业;二则国外财团也会日益加入到中国的经济运行之中,参与中国国内企业的产权转让。这二者同时构成了交易对象的国际化。二是交易信息的国际化。随着产权交易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的发展,国内产权交易市场必然会同世界各大信息机构及产权交易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迅速搜集和发布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产权交易的供求状况等经济信息,从而使交易信息国际化。三是交易规则的国际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产权交易的跨越国界,有关产权交易的规则也必将与国际惯例接轨,按国际惯例制定和运作,从而使交易规则日益国际化。
产权市场要实现与国际接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市场的规模要与国际市场接轨。我们的产权市场发展非常快,2004年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的交易额近两千亿元,相对于规模庞大的跨国并购需求来说,这个规模还很小,所以我们要跟国际接轨的话,就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
二是在市场交易品种创新方面,要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产权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以国有产权为主,并且以实物交易为主要形态,这远远无法满足境外资本的投资需求。产权市场作为一个新兴的市场,应当在国家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探索、创新,包括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信托受益权的转让等等。
三是在市场交易制度方面,要与国际市场接轨。目前,中国的绝大部分产权交易机构仍然采取的是交易机构直接受理业务的交易制度模式,而这一制度安排,使产权交易机构的身份在“裁判员”和“运动员”之间转换,有失市场的公平性。实行会员制,即经纪机构代理交易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广泛采取的模式,中国的产权市场也应当采取此模式。
四是在市场信息化方面,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产权市场要与国际市场接轨,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包括项目发布渠道的信息化、市场交易方式的电子化、办公环境的现代化等。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的产权交易机构都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2004年,北京产权交易所与Bloomberg(彭博)、Sunbelt(桑贝尔特)、Reuters(路透有限公司)合作搭建了“跨境产权交易电子平台”,按照国际标准整合产权转让信息和投资信息,并通过境外合作机构的信息渠道进行发布,在吸引外资和协助境内投资人搜寻境外并购项目标的方面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五是在市场监管方面,要与国际市场接轨。从监管的工具来说,应该是靠法律而不是行政的手段,归根到底,监管机构要做到专一化,要有独立性,要有权威,在投资者之间,在所有市场参与者中间,要树立公平的理念,监管方面要跟国际接轨,最后一个目标就是公平。规模、深度、质量、监管这几个方面,都要跟国际水平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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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能从一开始就积极地借鉴国际的经验,参照国际上最先进的模式,采纳全球最佳的惯例,中国的产权市场就能更健康、快速的发展。
七、交易方式创新-提升发现价格的能力
说到价格发现,就有一个竞价的问题,只有充分的竞价,才能充分发现价格。一提到竞价,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拍卖,是招投标。的确,拍卖和招投标作为传统的、应用最为广泛的竞价方式,已经在市场的许多领域得到充分的应用。在产权市场也如此。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市场发现国有产权的价值,实现国有产权的价值最大化。在3号令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中就首推拍卖和招投标。
然而,作为一种传统的竞价方式,拍卖和招投标在促进产权交易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因为自身条件限制,影响了产权市场发现产权价格功能的发挥。产权市场需要不断创新适应产权交易特点的竞价交易方式。
1. 竞价是发现价格的必要手段
市场的本质功能,就是经过交换来实现交易,这也是自然规律。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尽快找到买方,一方面是有效发现价格。这是市场所具有的本质功能,就是“两发现”功能,即投资人(买方)发现功能和价值(价格)发现功能。发现投资人需要拓宽信息披露渠道和加大信息推介撮合力度;发现价格需要在充分发现投资人、挑起有效竞争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竞价交易来实现。
有人说国有产权愿意竞价交易的人不多,因此在交易中碰到一些阻力。企业的产权交易是比较复杂的交易,价格因素并不是主要因素,因此竞价交易的范围是有限的。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同一件事情有不同的观点。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价格确实不是一个重要因素,与价格同等重要的还有就业问题、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税收问题等。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政府,关注的重点也不尽相同,比如说政府最关心的事情是如果通过国有产权交易实现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保证税收和促进就业;但作为政府特设机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是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主体,有自己特殊的任务,关注点会有所不同,他需要国有资产在流动重组过程中努力的保值增值,因此从国资委角度出发,通过竞价来促进国有资产的持续增值,是一定要追求的。
3号令规定的交易方式有两种,分传统和现代方式,传统方式就是拍卖、招投标。创新的方式现在已经大行其道,效果良好,就是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特别是网络竞价。过去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大多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由转让方寻找、选择受让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确定转让价格。实践证明,场外交易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的弊端,缺乏有效监管,容易产生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难免出现暗箱操作、私相授受、低估贱卖等问题,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产权市场实行集中交易,引进竞价机制,通过采取拍卖、招投标、电子竞价、网络竞价等多种竞价形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由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决定成交价格。这种做法不仅增加了交易的透明度,而且由于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所以一般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减少了行政手段干预所造成的价格扭曲,有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2. 传统竞价方式
目前产权市场上通行的传统竞价方式包括拍卖和招投标两大类。传统的竞价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及优势,同时也存在着缺点和局限性。
拍卖的优势及局限性
作为一个古老的交易方式,拍卖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其他方式所不能比拟地快速、便捷、直接的供需交流。从经济学的意义上看,拍卖意味着将有限的资源提供给出价最高的人,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拍卖公司的牵线,通过竞价,拍卖可以将标的物价值充分体现,在价格上得到最合理的认同。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34)
一直以来,拍卖更多地聚焦于不良资产、罚没品、艺术品等领域,以及稀缺资源例如汽车牌照、出租车经营权等。不过,随着拍卖行业的发展,这种市场经济行为的便利和优势也逐渐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同。概括起来,拍卖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一是拍卖是一种竞价行为,可以使标的物增值、保值,实现其市场价值最大化;二是拍卖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原则,是一种透明化的买卖方式,被称为“阳光下的交易”;三是拍卖改变了一般商品的买卖方式,是买家找卖家,使卖家站在更有利的位置;四是拍卖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就大大缩短了买卖交易的时间,而且可以使持观望态度的卖家尽快拿出决策;五是拍卖大大缩减了委托方的人力、财力等资源。
虽然拍卖具有以上诸多方面的优势,但是也存在着很多的缺陷:第一就是价格因素,可拍的就是价格,但是当价格不是惟一因素的时候,如果没有办法进行转变的话,就不能使用拍卖,所以应用范围比较狭小;第二意向受让人彼此见面,相互影响,或者排斥,或者勾结,将有可能形成很多的问题;第三是拍卖师影响。现在拍卖师很吃香,比较有名拍卖师出场价格高达数百万,成本高先不说,他在拍卖过程中的举止行为完全可能出现随意性或倾向性,比如说落锤的快慢等,都可能直接影响到拍卖结果;第四就是代理人举牌交易的影响。代理举牌人往往并不是委托竞价者,他们在进场之前都会得到竞买方的委托指令,且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举牌报价,超出了这个价格,他就不敢举牌报价了。这样,显然不如委托人直接参加竞拍那样可以根据现场的竞价情况临时自主调整策略,因此竞价就可能不充分;第五是观众的影响。观众就坐在竞拍者后面,嘘声不断、随意走动,或发短信或通电话,造成拍卖现场杂乱,给举牌人造成很多外在的压力;第六就是交易成本太高。按照拍卖行业的行规,拍卖成功后拍卖机构要向买卖双方各收相当于成交价5%的佣金。对于大标的高成交价的产权转让项目来说,交易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只能现场拍卖,不能在异地参加竞拍。对竞拍者来说存在很大的时间障碍和地理障碍,你按时赶到竞拍地点才能参加竞拍,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比如说仅仅是因为飞机误点而不能参加竞拍,你前面的工作就全部白费了。
招投标的优势及局限性招投标在我国广泛应用于各类工程类项目和政府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也完全是按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规律来制定的,近几年来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被广泛应用。相对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招投标是一种反向的招投标,即在价格因素上,是看谁高,而不是看谁低。
招投标是一种综合各方面因素来选定中标人促进交易的行为,交易价格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而企业的未来发展、职工的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理等因素将会影响最终的结果。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通过对买方全方面的评审,综合考虑各方面优势,最终的买方是最适合的买方。
招投标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缺陷:第一是普遍采取一次性报价,竞价不够充分。招投标的一般做法,是招标方出标书,投标方购买标书,填写好标书要求的内容并准备好相关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招标方手里。因为是背对背的一次性报价,所以竞价不充分。有人说,招投标不管是怎样的竞争结果,总是所有人都在后悔:没有中标的人当然后悔当时少报价了,可能仅仅就少了很少的一点钱,结果未能中标;中标的人也在后悔,尤其是以大比分胜出的中标人,后悔自己为什么出了那么高的价格,其实只要比对方多一点点就好了。
第二是结果不够客观。只要是招投标,就一定有议标和定标的过程,议标是一群人做,定标是一个人或一个组在做,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7创新发展:产权市场永恒的主题(35)
第三是可能产生勾结。招投标过程很长,买方卖方双方和参与招投标组织的所有各方之间都有着相互勾结的可能性,这是制度本身的缺陷。
3. 创新产权交易的竞价方式
近年来,在产权市场创新了一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和电子竞价就是一种创新典型。因为是采用现代电子技术和网络资源进行的竞价行为,与传统的拍卖和招投标等竞价行为有所区别,在产权市场业界被称为现代竞价。
网络竞价的优势
目前在产权市场试行的现代竞价法主要有两种,一个是电子竞价,即竞买方通过局域网登陆竞价系统进行竞价;另外一个就是网络竞价,即竞买方通过互联网登陆竞价系统进行竞价。他们借鉴了传统竞价方式包括拍卖和招投标的一些基本原理和规则,又经过了改造与提升,与传统竞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一是通过制订竞价规则,包括底价、加价幅度等等,然后录入计算机竞价系统,由计算机系统来执行;二是竞买方通过局域网或者互联网参与竞价,卖方和监督方也通过局域网或者互联网登陆竞价系统察看或监督竞价过程与结果,整个过程是背靠背进行的,竞买方相互之间、与卖方或监督方之间不见面。
正因为电子竞价与网络竞价的上述两个特点,与传统的竞价方式相比,他们具有不可比拟的几个优点:其一,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只要能接入互联网,竞买方可以在任何地点甚至是在宾馆或自己的办公室参与竞价;其二,有效避免了人为干扰,所有竞价规则都是事先设计好、经各方认可后录入竞价系统的,竞价过程完全由计算机系统来组织,避免了竞价组织人的干扰和来自现场观众席的干扰,有利于竞买方冷静分析从容应价,有利于充分竞价充分发现价格;其三,竞价参与各方背靠背的制度设计,有效地杜绝相互勾结行为的发生;其四是整个竞价过程全部记录在案备查;最后一点是成本大大降低,已经推行的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收费标准一般都不高于成交价的2%,远远低于拍卖和招投标,有利于降低产权交易成本。
网络竞价的法律依据
曾经有人对网络竞价的法律基础提出置疑,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法律规范往往滞后于创新实践,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招投标有二百年的历史,拍卖有二百八十年历史,电子竞价出现于十多年前,网络竞价是近几年出现的新鲜事物,所以拍卖法和招投标法里面没有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的内容是正常的。
尽管拍卖法和招投标法没有规范电子竞价和网络竞价的内容,但也没有限制。没有限制的行为不能算是违法的行为,原因在于过去是叫以法治国,现在叫依法治国,两者区别是有罪推定和无罪推定。依法治国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你不能做的事,都是你可以做的事。因此,没有一个法律说不能使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组织竞价交易,那这个就是合法的。此外,参与电子竞价或网络竞价的相关各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约定电子竞价或网络竞价的具体规则、各自的权利义务等,有利于规范各自的行为。因此,可以说,电子竞价也好,网络竞价也好,符合先进的文化、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生产力,也符合三号令关于充分发现价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是可用的、可行的,并不违背现行的任何法律规定。
目前,网络竞价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交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沈阳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得到广泛应用,都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北交所2006年推出的网络竞价系统还荣获了当年的“互联网应用创新奖”。
当然,不管是电子竞价还是网络竞价,都只是产权交易过程中探索出来的竞价方式。随着产权市场交易产品的不断丰富,对于竞价的方式创新还会有更多的需求,产权市场还需要在这方面进一步探索创新。只要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能满足各类产权低成本高效率流转的竞价方式,都是值得我们去摸索去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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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几个网络竞价的案例
沈阳浑河农场下属三户企业捆绑出售项目的网络竞价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06年4月7日14:00在产权交易大厦交易大厅,举行了沈阳市浑河农场下属三户企业捆绑出售项目的网络竞价转让会,转让标的评估总资产为12873万元,总负债4196万元,净资产即转让底价为人民币8677.1万元。经过51分钟、105轮激烈竞争,沈阳鸿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6077万元的价格成功受让。国有资产增值17400万元,增值率达到200.53%,这是迄今为止国内采用先进的网络竞价系统组织的企业国有产权竞价转让规模最大的一宗交易。
为搞好此次国有资产转让,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竞价转让全过程中严格把好“五关”。一是与国资监管部门、转让方组成项目审议小组,认真审核摘牌人的竞买资格,把好资格审核关;二是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交易合同、竞价规则等一系列规范化文件,固化价格因素以外的交易方式和条件,把好竞价条件关;三是竞价前将竞价有关条件和规定平等告知竞买各方,充分考虑竞买人的意见,尽量消除歧义、达成共识,把好事前告知关;四是针对全国首次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制定多种技术保障方案,安排多次路演,确保系统运转稳定可靠,把好网络竞价技术关;五是竞价过程通过网络和交易大厅对社会完全公开,邀请省监管办、公证处、工商局驻市场监管办公室到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各大媒体到场进行舆论监督,共同把好竞价过程公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