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是公有产权的蜕变问题
所谓公有产权蜕变,是指某些个人或小团体,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有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和使用权,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使产权的公有性质发生部分质变的社会现象。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已经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值得提出的问题是,这些变化并非都是积极进步的,也并非都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有些可能是消极的,甚至是具有破坏性的。比如说公有产权的蜕变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6)
目前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公有产权蜕变已不是个别现象,它已有广泛的表现。
第一种情形是国有产权的部分丧失。在两权分离的状态下,国家放弃了部分生产资料的经营权、处置权和分配权,如果这部分权利以微观所有权的形式被个人或社会部分成员所占有,就有可能导致国有产权部分国有属性的丧失,国家在实际上不能控制这部分权益,它可以属于私人,也可以属于某一局部的利益团体,如果他们将其作为一种谋取私利的手段,那么该国有生产资料便具有了私有成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资产由厂长或经理随意支配,公有制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厂长、经理的个人所有制,公有制成为空洞的概念,被完全虚化了。
第二种情形是“公有私用”、“公款消费”。这种情形该是大多数民众最为熟悉也最为痛恨的了。因为第一种情形一般来说会比较隐蔽,专业的监管部门和审计机构可以检查出来,普通民众不一定能了解。但对于公有私用和公款消费,却是大家最熟悉不过的了。举几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公款吃喝,动辄洋酒鲍鱼;比如公款旅游,用公家的钱到处去玩耍,有的还美其名曰“爱国主义教育”,或者是出国考察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或技术;再比如曾经风靡一时的豪华结婚车队,那些车子的前后车牌上还贴上了“百年好合”之流的美好祝词,实则为了遮挡号牌-怕别人认出那是公车吧!但尽管怕,也还是要用-公家的东西,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嘛。
第三种情形是公有财产被作为获取个人利益的一种交易手段。一些企业的厂长或经理,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俨然成为企业的老板,他们可以最大限度地按个人意志支配国有财产,安置自己的亲属到工厂任居要职,在各种市场交易活动中,利用职权为个人捞取好处,特别是在与外部的交易活动中,牺牲国家利益,个人捞取好处,以致公有企业中出现了许多“富方丈”的“穷庙”。
当然,公有产权蜕变的问题也不是中国的专利,在其他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
第三个是监管与反贪问题
自上世纪70年代起,国际上掀起一股公有产权私有化的潮流,一方面是原苏联等社会主义转轨型国家国有经济的分裂与流动;另一方面,是西欧市场经济国家的国有资产私有化。上述两类公有产权的流动方式效果都不尽理想。苏联等国家休克疗法一夜之间将国有资产打碎分净的做法,导致了资源配置严重失衡,产业寡头迅速崛起,引起社会各方的严重不安,以至于普京政府今天还不得不为此付出重大的代价。而德国、英国、法国等市场经济国家也是由少数官员主导国有产权私有化,以至于出现了私有化部门官员频繁落马、丑闻不断,引起政敌攻击、民众不满。
在我国,国企改制中的犯罪问题也成了经济犯罪的“重灾区”。据新华网报道,从2005年底举行的西安市国企改制中经济犯罪(资产流失)问题研讨会上获悉,近5年来,西安的反贪案件约有50%集中在国有企业。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研究中心联合西北政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分别对近20个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进行了1年多的调研。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西安阎良区内航空企业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导致8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1.3亿元国有资产面临流失的风险;因个人或集体违法、违纪、渎职、过失等原因造成90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由于社会转型期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晰以及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国企改制成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不少国企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物、财的管理存在漏洞,审计监督力度不够,加之对无形资产流失问题研究不够,相关法律法规滞后,政策可操作性不强,企业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不畅,多种原因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7)
公有产权管理中的贪污腐败问题也不是中国人的专利,法国政府负责主持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部门,也曾出现负责官员纷纷落马的现象,其他大多数国家也难以幸免。对此问题,透明国际组织腐败指数总负责人约翰·兰斯多夫有过精辟的总结:“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在全世界都是滋生腐败的土壤。”
因此,加强对公有产权管理,预防和减少公有产权管理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和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同样是个世界性的难题。
第四个是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不适应的问题
二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以前,多数国家奉行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实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和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等方式,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的弊端,使国有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但是,在经过1974-1975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西方国家陷入了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怪圈。
首先是经济增长停滞。1951-1973年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4.7%,而1973-1983年则为2.4%,下降了几乎50%。
其次是物价快速剧增。西方发达国家通货膨胀率1951-1973年间平均为3.4%,而1973-1983年间则上涨到9.9%。
第三是失业人数剧增。就业状况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的基本指标,而且是决定社会安定与否的重要因素。而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同时,其失业率却急剧上升,从1960年平均3.05%攀升到1982年的平均8.12%。其中上升最快的英国从1.6%上升到12%。
第四是固定资本投资速度下降。
在西方各国,私人资本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实力已经明显壮大,不再需要国有经济的扶持。私人资本已经有实力进入一些过去只有国有企业才能进入的行业,同时私人资本自身的竞争力大大提高,可以和国有企业展开公平竞争。国有经济作为医治市场失灵有效手段,在新的宏观经济环境下越来越失去其原有的作用。西方国家开始重新审视凯恩斯主义,重新探询国家干预经济的力度、形势和手段。
看起来,相对于权属清晰的私有产权来说,公有产权的确存在着出资人不到位、代理链条长、监管难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也的确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公有产权的效率。但是,这种低效率对公有产权来说是必然吗?提高公有产权的效率是否“有路可寻”?
二、流水不腐-公有产权必须流转起来
理论与实践似乎都证明公有产权的低效率。但我要说的是,事实并非就完全如此。
效率的实质,是在一定的约束产权下实现经济利益主体偏好的最大化,这就意味着经济主体必须是理性的行为主体,它必须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因此,即便是私有产权,其效率也会受到行为人的知识能力和理性程度的限制。公有产权只要有效解决出资人主体的权、责、利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的方式提高效率。
此外,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低效率的问题与资产的流动程度有密切的关系。资本的逐利性原则,决定了它向利益最大化方向流动的潜在需求。如果不能流动,一份资产被束缚在某一个产业领域中终其一生,即便是这个产业已经日薄西山也不能流动,那提高这份资产的使用效率也只是一句空话。而一旦解决了公有资产的流动问题,这个行业不行了,我可以马上转移到其他的有效率和效益的行业去,转移到能创造更大社会效益和更多经济效益的行业去,那么,提高公有资产的效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古人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对解决公有资产的低效率来说 ,“流动”就是关键。加强公有资产管理,促使国有资产安全并且增值,也必须使它处于不断的运动状态之中,使公有产权形成合理的流向和有序的流动。
1.流动才能优化资源配置
在任何社会,人的需要作为一种欲望都是没有止境的,而用来满足人们需要的经济资源却是有限的。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到社会需要的各个领域中去,以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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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优化配置是通过反映供求关系变动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的变动,引导各种资源在各产业部门、企业之间的流动,使资源由供给过剩的部门向供给不足的部门流动,由经济效益低的部门和企业向经济效益高的部门和企业流动。市场机制这种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在要求价格必须充分灵活、能够及时反映资源供求状况的同时,还要求资本能够自由流动。通过流动,资本产权在处于不同地区、生产不同产品的企业和部门之间进行变更,产生资源的新组合,使社会资源得以优化配置。
2.流动才能实现产业升级
产业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和经济组织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通俗地讲,国际竞争力就是指一个国家或经济组织在世界市场上均衡地生产出比其竞争对手更多财富的能力。美国的迈克尔?波特教授明确地将国际竞争力定位于产业层次,并将产业国际竞争力定义为:一国在某一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一个国家能够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商业环境,使该国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并由决定产业竞争状态的五大因素推导出影响产业竞争优势的六大因素模型,即著名的“国家菱图”模型。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产业结构的调整,实质上就是要实现要素在部门间的流动和产权交易。通过流动,来有效地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中资产专用性与体制进入壁垒的矛盾。公有产权要实现产业升级,同样需要通过流动重组的方式来实现。
3.流动才能提高运行效率
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由于国有经济存量资产在归属方面存在部门化、地区化和管理的实物化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难变现、难流动、难重组。如果国有经济不能随市场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调整,国有资产存量难以通过流动和重组得到优化,就会影响国有经济的效益,也会影响国有经济功能的发挥。
有人曾经形象地做了一个比喻:现在是民营企业骑着摩托车奔跑,“三资”企业跨着骏马在前进,唯有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在爬山。细究起来,出现这种怪现象的结症在于,国有企业的产权被凝固化了,没有在市场上通过产权交易而“活化”。因此,国有企业要焕发生机,国有经济要发挥效用就必须提高公有产权的流动性。通过流动,来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最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4.流动才能发展混合所有制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它规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不同的生产方式总是有不同性质的所有形式与之相联系。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联系在一起,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财产所有权形式,是一种由多种所有制形式经济组合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打破了单一所有制的封闭性,使不同所有制形式在微观经济主体中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构成了一种新的经济主体,其性质一般是由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占优势并控制企业出资者的所有制性质决定。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中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有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复合型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要实现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必然要求公有产权能够有序流动。通过流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关系国有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向大型企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非公有经济则占据国有经济的空缺,形成在所有制结构上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个道理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就比较困难了。尤其是公有产权的流转问题,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中国,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广泛的认同,这是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问题、在流动重组的过程中提高效率,依然是我们在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要大力宣讲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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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验共享-世界各国公有产权流转给我们的启示
一方面,从弥补市场失灵缺陷的角度出发,国有经济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国有经济效率低下、监管困难的问题又迫切需要解决。怎么办?
面临这样一个共同的世界难题,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但各自所选择的方式方法却不尽相同。
概括起来,大体有两种思路,一是着眼于改变所有制,私有化正是这一指导思想的产物,市场经济国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转轨国家中比较有代表的是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二是原则上不改变所有制,而是着眼于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变革,较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
1.西欧国家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
英国政府下猛药医治“英国病”
20世纪70年代的英国,由于政企不分,没有竞争压力的国有企业缺乏创新,产品成本大、价格高;国有企业管理和运作更象一个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严重;加上英国政府和议会对国有企业限制严格,使得英国的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效率低、效益差、缺乏竞争力的问题,每年要靠40多亿英镑的财政补贴才能维持生存。英国国有企业的这种状况被戏称为“英国病”。
为了医治“英国病”,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1979年的撒切尔政府开始了以股份制改造为手段的私有化运动,具体措施包括: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政企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最大限度的吸引投资人,尽可能分散股权,避免股权过分集中可能引发的少数人控制问题;鼓励职工购买和持有国有企业的股份;鼓励企业发行股票,并通过出售国有股权的方式获取财政收入、改善政府财政状况等。
英国政府为国企改革确定了一个原则:让更多的人成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而不是为了让政府获得最大的财政收益。应该说,英国的私有化改造基本实现了改革的目的,主要表现为:经济恢复稳定增长,自1983年初走出衰退阴影,实现了二战以后持续时间最长的稳定增长;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大幅度下降;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利润大幅度提高,竞争力得到增强;职工收入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等。一个明显的成果,就是1980年,英国国有企业曾在一个星期内花掉了9000万美元的政府预算;但在改革后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同样是这些国企,却能在一个星期内上缴同样数量的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大力推进私有化的英国,也不是对什么东西都一卖了之。对于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的企业,英国政府创造了黄金股(Golden Share),以确保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定权力,防止在完全失去政府控制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对国家和社会不利的影响。
法国有选择性的国有产权私有化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法国是一个长期实行“计划市场经济”的国家,也是企业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法国政府为了摆脱经济困境和适应战争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管制经济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措施,在1919年实行了国有化政策,通过不固定的法律形式对一些工业部门实行“国家管理”。在1929年至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时期,法国政府为使大批私人企业免遭破产而对他们进行拨款,形成了一批以国营公司和混合公司为组织形式的国有工商企业。从那时起,法国又经历了三次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到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的国有化达到最高峰,国有企业达到4300多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投资额占工业企业投资额的比重达30%,职工人数占工业企业职工人数的23%。至此,国有经济在法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得到大大提升,几乎垄断着煤炭、电力、铁路、航空等十几个部门。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法国经历了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到80年代,法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从社会资本结构看,民间资本力量有了很大加强,特别是金融机构高度发达,使经济发展对国有资本的需求变小,社会集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政府的筹资过程;二是从产业结构上看,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部门和新兴工业部门迅速崛起,不少传统产业成为夕阳产业,由此带来了一大批国有企业的衰落。在由于官僚主义和垄断带来的效率低下、经营亏损等问题和全球私有化运动双重推动下,法国从1986年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逐步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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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首先从竞争领域或经营相对较好的企业开始。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法国于1986年修改宪法,并颁布了两项私有化法案,给国企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1993年7月19日,法国新的私有化法案出台,批准对21家国有企业集团进行私有化,涉及到约1760家企业,涉及的部门有钢铁、石油、基础化学、汽车、航空制造、有色金属加工和电子等,从而大大削弱了国有部门在经济中的份量。这次私有化之后,国有部门中的大型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余下的主要集中在基础经济部门中,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电力公司、法国煤气公司、法国煤矿公司、国营铁路公司、巴黎独立运输公司和法国邮政及电讯公司等,这些企业的员工占国有企业就业人数的3/4。
意大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的国有企业改革
同英国、法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意大利的国有企业改革以调整经营机制为主,采取股份制和开放资本的方式,将企业推向市场。总结起来,意大利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特色是“国家参与制”。它在国有经济系统中形成了一个从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多层次的产权组织结构体系。国有企业的股份由国家组建的控股公司逐级控制,政府对参股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各个控股公司进行的。国家控股公司内部又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是跨行业、跨部门的巨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属于大型财团性质,是从事资本经营活动的投资公司。公司的任务是负责经营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指导、协调各子公司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向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信息、技术、人才服务;选拔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层是若干次级专业控股公司。这类公司按行业或部门组成,专业性较强,可发行股票,是金融性与生产经营性结合型的公司。它所控制的三级公司,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不等。
第三层是基层参与制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发行股票。
以意大利著名的埃尼公司为例,该公司从1995年到1998年连续向市场发行股票,每年筹资40多万亿里拉。为避免公司股票不受国家控制,埃尼公司近40%的股份仍由国家掌握,而对于其他投资者,公司的售股原则中明确规定,每名投资者的持股率不得超过3%。此外,为了确保国有资产能的保值、增值,意大利成立了3家国家控股公司,代表政府管理国家掌握的企业股份,在企业的股票买卖中行使股权。
2. 把国有资产打碎分净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
俄罗斯自1992年开始了以国有资产私有化为主要特征的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为了加快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场,俄罗斯政府甚至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的命令》和《1992年俄罗斯联邦国有企业和市政企业私有化纲要的基本原则》两个文件,从1992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一是“小私有化”阶段。俄罗斯的国有企业改革是从小私有化开始的。所谓“小私有化”,是指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运输业、小工业企业产权关系的变革(其标准是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100万卢布,职工人数不超过20人)。小私有化从1992年起到1993年已基本完成,截至1993年底,共完成了约6万家小企业的私有化改造,商业和服务业中70%的企业实现了私有化,工业中轻工、食品和建材部门私有化的比重达56%,运输部门私有化企业比重占46%。
二是“证券私有化”阶段。证券私有化从1992年7月开始,1994年6月底结束,主要特点是通过发放私有化证券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的产权。具体做法是:将一定数额的大型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到1992年1月1日企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5000万卢布以上的企业)改造成开放型股份公司;向每个公民(不分年龄、社会地位、收入水平)每人无偿发放面值为1万卢布的“私有化券”;在专门的拍卖市场上出售私有化企业的股票,公民可用私有化证券购买这些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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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货币私有化”阶段。货币私有化从1994年7月开始,到1996年12月底结束,主要做法是按市场价格出售国有企业资产,把私有化过程与投资活动结合起来,投资者可获得企业股票的控制额。在这一过程中,还实行了国企股票“抵押拍卖”和债转股等办法。
四是“个案私有化”阶段。1997年7月21日,俄罗斯总统发布了《关于俄罗斯国有资产和地方资产私有化法令》,提出了与前期不同的新政策,其主要内容是:有选择地进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私有化的重心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强调私有化的中心是增加投资和提高企业效率;采取在资产原值,账面价格和市场价格综合基础上估计国有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家对私有化过程的监督。
实践证明,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的速度和强度远远超过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导致大量的失业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
首先,改革的速度越快、强度越高,失业人数越多,社会负担和压力就越重。俄罗斯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失业与成熟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正常失业现象不同,是一种由国企改革带来的“转轨性失业”。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抽样调查,1992年俄罗斯失业人口为359.4万人,1993年为416万人,1994年为547.8万人,1995年为643.1万人,1996年为678.8万人,1997年为640万人,1998年为857万人,1999年达到909.4万人,2000年失业队伍开始下滑,年底降为699.9万人,上述数字还远远反映不出实际失业的规模。如果加上强制休假的职工和非全日制工人,失业人数超过1000万,失业率达到15%。
其次,贫富差距拉大,加剧了社会矛盾。大批失业者进入贫困阶层,而在职工人的工资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长期拖欠,使贫困群体的规模扩大,加之“体克疗法”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更使失业者的生活处境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在国企改革中大获其利的权贵者们都成了腰缠万贯的暴发户,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
第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通过证券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股份的无偿转让,以及在货币私有化过程中对国企资产的过低评估,造成俄罗斯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据专家估计,由于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国家损失至少1万亿美元。根据俄罗斯国家杜马听证会上公布的资料,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总计为9500万亿卢布,相当于俄罗斯1996年国内生产总值的4.2倍和“二战”期间损失的2.5倍。
第四,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度下降。过快的私有化进程使得俄罗斯经济一直处于衰退性危机之中,社会生产持续大幅度下降,生产效率倒退了数十年,1992~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累计下降40%,直至1999年起才开始复苏。经济下滑固然与政治局势有关,但主要还是私有化本身和整个经济系统存在问题。俄罗斯一开始就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大量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骤然发生变化,原来的计划经济被打破,新的市场经济的条件又建立不起来或不适应,结果生产急剧下降。
由于政治上的天然联系,东欧的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了与俄罗斯相类似的改革路径和方法,所遇到的问题也与俄罗斯大致相同。直到今天,这些国家和他们的人民还在为这场改革运动承担着压力。
3. 其他国家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80年代以来出现的世界性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从欧洲到亚洲,波及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除欧洲的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等国外,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也纷纷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内容分别涉及到铁路、航空、海运、电报电话、烟草专卖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其中印度尼西亚通过拍卖使海运、出版等行业中的国营企业私营化;新加坡、马来西亚则分别通过股票公开上市的办法对航空公司、国营建设工程公司,以及国际海运公司和电气通信公司等实行股份制改造;日本则通过民营化改革,较好地解决了亏损国有企业如日本国铁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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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国有企业改革
日本在明治政府时期就建立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日本通过了《特定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制定了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的合并构想,通过政府的介入建立了大型企业,加强了国际竞争力。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的国有企业步入衰退期,日本政府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做法,一是国有民营,通过民营化改革,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以彻底分开。二是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借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股票出售,通过出售被改造国有企业的股票,改变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使民营化得以彻底实现。四是分担债务,通过对亏损企业的债务区分,相应地由政府和企业各自承担一部分债务,联合清偿。据统计,1975年日本全国共有114个特殊法人,1985年还有99个,到80年代末期,随着公企业民营化改革的推进,就只剩下92个了。
新加坡实行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民营化
在新加坡,国有企业统称为“政府经济实体”,分为法定机构和政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新加坡国有企业涉足的领域广,经营业务范围大,法定机构垄断了全国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事业,范围包括工业区开发、交通运输、电话邮政、广播电视、港口机构及部分医疗保健服务;而政联公司的业务则涉及金融、航空、电子、生物、石化等行业。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新加坡政府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以民营化为中心的改革,1994年宣布把百腾置公司(房地产巨型公司)、莱欧式城(购物及写字楼)、新加坡特许工业公司、新加坡科技公司等大型政联企业的部分资产有计划拍卖,后来又有新加坡地铁公司、新加坡港务局、新加坡民用航空公司所属的机场管理经营机构先后挂牌上市。连庞大的新加坡电信公司也实行了民营化,出售股票筹集的资金占其总资产的11%,约40亿新元。
新加坡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民营化的国有企业一律实行政府控股。新加坡法律规定,民营化的政联企业中至少要有30%的股本是由政府控制,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过5%的公司股权,外国投资者入股则不允许超过公司资产总值的15%,从而避免了私人尤其是外国投资者控制其国有企业。
通过改革,新加坡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得以提高,并增强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新加坡是世界上国有企业效益最好的国家,这与新加坡政府利用高技术与市场机制改造国有企业不无关系。此外,民营化不但没有减少新加坡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反而加强了其干预和调控经济的能力。在民营化的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进一步调整了国有企业的部门结构,缩减传统工业部门的国有企业,增加国有企业在新兴科技领域的发展。
美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作为“自由市场经济”的杰出代表,美国的私营企业占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国有经济比重很小,主要集中在包括土地、建筑物在内的政府不动产,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创办的国有企业和官私合营企业。
美国的共和党与民主党从来都反对国有化,反对把国有化作为控制经济、实现既定目标的主要手段和工具。他们害怕企业的国有化会动摇资本主义统治的基础。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主要通过出售国有资产和放松市场管制的方式来进行。在出售国有资产方面,美国政府曾在二战后把大部分军工企业出售给私人垄断企业,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又相继出售了包括联邦铁路货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电力销售机构、全国铁路客运系统等在内的一批国有企业。在放松市场管制方面,重点取消了对国有通讯业及公共汽车业的管制,取消了对绝大部分有线电视和无线电广播以及电子计算机的电讯服务方面的限制。
4.世界各国实践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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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不难发现:公有资产和公有产权不是中国所特有,世界上的多数国家都有国有企业,且国有资产在本国经济中都占据着相当的比率。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存在,对于解决“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加强国家在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的控制方面取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由于公有资产固有的属性和缺陷,加上管理上的不足,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有经济越来越难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为了解决国有经济运行和国有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效率低下等问题,世界各国都根据各自的经济发展目标、经济管理理念和各自的国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尽管改造的方式及变革的模式各不相同,但基本目标主要是两个:一是提高经济效率,二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从改革的思路和路径方面看,一种方式是着眼于改变所有制结构,大力推进私有化,只是有的国家走得比较远,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做法,有的国家则采取了渐进式的方式,或采取了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式;另一种是原则上不改变所有制,而是着眼于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的变革。从改革的实际效果看,基本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激进式的改革方式普遍造成了较多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对于改革成果来说,负面的效果更为明显。
随着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推进,各国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都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国有经济的调控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下降。西方国家进行国有经济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是因为他们对国有经济的目标、功能、规模和布局有了更新的认识:国有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标是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和客观环境,一般应配置在需要国家进行直接控制、关系到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因此,国有经济规模和布局应根据本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并随着客观经济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成熟度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可以说,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应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发展以及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时代的来临,全球范围内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各种生产要素资源和资本要素资源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需求日趋强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有经济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断调整和完善提高的内在需求。
在这里小结一下,我个人在讨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实践经验的过程中,形成了几点基本认识:
其一:公有资产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的经济现象。即便是在市场经济国家,只要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不能通过市场经济本身来克服,公有经济就有着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在那些私有化运动最为猛烈的国家,至今也没有提出要彻底消灭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对公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做出彻底的否定显然也不符合经济规律,更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今后中国纯粹的国有企业越来越少,但国有资产不但不会减少还会越来越多。
其二:公有产权的低效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种低效率不是公有产权的固有属性,私有产权同样存在低效率的可能性。公有产权的低效率受到多个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出资人不到位、委托代理和缺乏长效激励机制是一个方面,流动机制不健全和流转市场不完善也是影响公有产权运行效率重要因素。但不管是什么因素,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办法来解决。
其三:流水不腐,杂交出优势。公有产权必须流转起来,要在发展过程中解决问题、在流动重组的过程中提高效率。国有资产要与民营资产、外资资产相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才能产生最大效益。
1公有资产流转:一个国际性的难题(14)
其四:公有产权管理和流动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国内外都如此。但贪污腐败也不是公有产权领域所特有,关键是怎样加强管理和建立健全预防机制。
总之一句话,不管是采取了什么样的调整模式和改革路径,只要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问题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公有经济就有着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只要国有经济依然存在,如何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如何防止国有经济管理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和如何保证国有资产流动不流失的问题就依然存在,依然是世界各国都必须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如果我们通过努力,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说是对世界经济的一个重大贡献。事实上,我们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而且我们的实践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国资流转:艰难的探索实践(1)
“政治上很敏感、技术上很复杂,质疑起来很容易,辩护起来很困难。”
——某位专家对国有产权的转让和定价如是总结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28年艰苦卓越的斗争,在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并在此后的几十年中,通过民族工商业改造、统购统销、高积累低消费等方式,创造并积累了数量众多的国有企业和规模庞大的国有资产,成为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的家底子,成为改革开放的本钱。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被提上议事日程。
在经历了放权让利、经营承包责任制、抓大放小等一系列的探索实践之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被列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调整战略开始逐步实施。
然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需要通过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来实现。国有产权转让、尤其是国有产权的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通过行政化处置方式而不是通过市场公开转让,首先是为暗箱操作和私相授受预留了操作空间,其次是即便不违规也卖了一个高价,但因为这个价格不是经过市场形成的,容易让人联想到可能还应该卖一个更好的价格,使决策者陷入尴尬的境地。
实践证明: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是经济行为,经济行为就要启动市场机制。中国国有产权转让通过政府有效监管下的市场化交易行为来实现,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一、盘盘家底-中国国有资产概况
经过建国以来几十年的经济建设,我们的国家积累和创造了数以十万亿计的国有资产。
要探讨国有资产的流转问题和怎样流转的问题,有必要先盘盘家底,看看我们的国有资产规模和构成状况。
1. 国有资产的界定
界定角度不同,国有资产的表述也会有所不同。从资产归属角度界定,国有资产指的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全部财产以及各种自然资源财富”;从管理范围(或内容)界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或依据法律、或基于权力行使、或由于预算内或预算外支出、或由于接受馈赠、或由于资产收益取得应属于国有的财产”。两种表述方式的共同点是都认为国有资产就是国有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资产”与“财产”在含义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讲,只有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才叫“资产”,它一般具有增值的要求,而其他财产则不具有这种要求;“财产”是一个含义更为广泛的概念,财产可以是经营性的,也可以是非经营性的。
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国有资产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资产定义为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指依法归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包括:
一是依据国家法律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