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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宣部理论局 当前章节:15125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24

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区域内校际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辐射面窄等。要以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一是“提质量”。在人人都有学上之后,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上。促进均衡发展要把提升质量作为根本,更加注重教育的内涵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从应试教育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缩差距”。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上升为义务教育的主要矛盾之一。促进均衡发展,就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制度,促进老少边穷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很多地方为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成都积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广东省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组织发达地区10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重配置”。合理配置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陕西吴起县投入5亿多元统一全县建校标准,实现了办学条件均等化;安徽铜陵市鼓励教师跨校兼课、兼职,促进了高水平教师资源共享。要从硬件、软件等各方面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取消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统一学校公用经费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实行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四是“建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形成城乡和地区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探索的学区管理、集团化办学、农村九年一贯制、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等做法和经验,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激励机制。

还应注意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搞平均主义,更不是一个模式办学,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在大力扶助薄弱学校的同时,要鼓励优质学校继续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 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2009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适龄人数达到997.1万人。如何给这些孩子一张安稳的书桌,让他们像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健康成长,是促进教育公平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早在2001年,就明确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两为主”政策。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把接纳非户籍居住地上学的儿童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2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经过这些努力,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子女就读难的问题。但目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公办学校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学质量低等问题。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如何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呢?

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广大农民工为流入地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流入地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公办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范畴,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制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采取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发挥公办学校主渠道作用。充分挖掘公办中小学潜力,合理调整和完善学校布局,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不得随意设置入学条件限制。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扶持社会力量办学。农民工子女在短时期内完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还不太现实,必须进一步发挥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作用。要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制定审批办法和设置标准,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加强对这类学校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根本上要解决农民工的“身份”问题。2010年6月,广东省出台有关规定,实行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只要积满60分,农民工就可以申请入户,其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应逐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使其子女真正享受“同城待遇”。

此外,随着很多农民工子女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他们接受“初中后教育”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由于借读费用昂贵、户籍障碍、高考政策限制,以及各地在教材、课程等方面的差异,使得他们在流入地接受高中教育难度更大。应研究制定农民工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让流入地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大门也向他们敞开。

● 如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2009年8月16日,来自四川广安的小张怀揣录取通知书,惴惴不安地来到中国科技大学新生报到处报到。刚出家门时还为学费发愁的小张马上安心了:在出示有关证明后,马上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办好了入学手续。“不带一元钱,也可进校园”,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全国高校普遍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资助。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城乡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这些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近年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制度,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近1200万人,总资助面达在校生的90%,同时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在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每年资助约450万人,总资助面超过2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的制度安排,也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要不断完善这一政策体系,把各项资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无论哪个教育阶段,都不能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

扩大资助范围。资助范围要在现有基础上,向各个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延伸。鼓励各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资助;推进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在免除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基础上,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这样,就能逐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资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提高资助标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还不高。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资助力度,让这些孩子不仅上得起学,而且逐步上得好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落实资金保障。完善资助体系,资金投入是基础。中央和地方财政要足额安排应当负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省级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应承担的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其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资金,用于助学。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监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把国家有限的财力用好。

动员社会力量。长期以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希望工程实施20年来,募集资金超过56亿元,援建希望小学15900多所,资助失学孩子340多万名。要继续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文重教、扶危济困的文明风气,完善各项引导激励政策,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帮助困难家庭学生的良好氛围。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是全国亿万孩子的共同心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让所有孩子都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让祖国的花朵共享一片蓝天的目标,必将逐步变为现实。

网友提问

网友:为什么现在很多家长一方面担心孩子课业负担重,另一方面却又想方设法把孩子往各种各样的补习班里送?

答:这种现象也是教育不公的一个表现。由于优质资源稀缺并相对集中在一些学校,很多家长为了增加孩子择校的“筹码”,不得不让孩子利用业余时间上各种“补习班”,考取各种“证书”。这是一种盲目的“从众心理”,也是“择校热”背景下的扭曲行为,从根本上要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来缓解。

观点声音

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机会平等,而是要保证每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

只有公平的教育才能造就公平的社会,只有受到公平教育的一代才会是自信的一代、身心健康的一代。

让学校成为学生的乐园,让学术成为学人的向往,让教师成为人们发自内心的敬称。

教育《规划纲要》是改革创新的试金石,是民主决策的一次成功尝试。

我们的教育不仅要让所有学龄儿童有学上,而且要上好学,享受有质量的教育。

深度阅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人民日报》2010年3月1日。

(责任编辑: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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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⑤

怎么看房价过高:从“蜗居”走向“安居”

2010年07月08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蜗居》,一部电视连续剧,播出后在广大观众中引起了热议。为什么虚构的故事和情节能产生这么大的现实反响?主要是由于它折射出都市“房奴”的辛酸苦辣,道出了无房族的困惑与无奈。近年来,房价过高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安其居, 才能乐其业。住房是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住有所居”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任务,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课题。

● 目前中国的房价到底有多高?

“商品房”、“房价”这些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只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城镇居民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虽然名义上是免费住房,但由于“僧多粥少”,人们总体居住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筒子楼、大杂院、三代同居一室的情景,很多人至今还记忆犹新。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探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此后10多年, 城镇住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1998—2008年,新建住房65亿平方米;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8平方米,为1978年的4.2倍;商品住房发展迅速,城镇住房主要由市场供应的格局基本形成;住房保障初显成效,到2008年年末已解决8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房地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009年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近5%。

在住房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近年来房价过高的问题十分突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房价曾一度有所回落,但2009年第二季度以来,房价迅速回升并大幅上涨。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达25.1%。大城市更为明显,今年一季度北京商品房均价达21880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上涨了88.4%。前不久,央行公布的一份针对全国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70%的居民认为房价“过高,难以接受”。那么,目前房价到底有多高呢?

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阶段、文化、地理环境等状况的差异,衡量房价高低还没有一致认可和普遍适用的标准。不少专家学者在研究房价问题时,大都参考两个指标,一是房价—收入比,二是房价—租金比。房价—收入比,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和负担程度,一般认为比值应在3—6之间,而2009年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房价—收入比都超过10。房价—租金比指每平方米月租金与每平方米房价的比值,通常认为低于1∶300就意味着房地产泡沫已经显现。目前,我国一些大城市的房价—租金比在1∶500左右乃至更低。另外,也有人把中国的房价与国外一些城市的房价对比。2009年12月纽约房价最高的曼哈顿区的中间价格约合每平方米人民币2.75万元,德国首都柏林的普通住宅每平方米均价约合人民币1.7万元;同期我国一些大城市的房价已接近甚至超过这两个数字,而我们的收入水平却相差数倍。通过这些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部分城市的房价确实明显偏高。

当然也要看到,当前人们所热议的高房价,主要还是针对一些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而言的,不同地区、不同城市房价水平的高低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作出客观判断。

● 房价过高症结何在?

面对过高的房价,很多人坦言越来越看不懂楼市了,买房似乎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那么,到底是什么促成了目前的高房价呢?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推动。随着人们收入增加,投资需求日益旺盛。但目前投资渠道偏少,近年来房价持续走高,使很多人以为房价只涨不跌、买房只赚不赔,纷纷加入“炒房大军”,住房消费存在严重的“投资化”倾向。投资过度就是投机,投机性购房之风愈刮愈猛,对高房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资金推动。因为货币政策相对宽松,市场流动性充足,也就是说市场流通中的钱过多。2009年我国新增信贷规模近10万亿元,相当于过去三四年的增量。资金充裕必然刺激投资需求,而一些实体经济受金融危机冲击尚未完全走出低谷,大量资金就涌向房地产市场,必然使房价过快上涨。

地价推动。近年来,“土地财政”导致的地价上涨成为高房价的一大推力。所谓“土地财政”,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比如,2009年沿海地区某市土地出让金收入达1200亿元,是地方财政收入520.79亿元的2.3倍。由于很多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分依赖、对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过于倚重,再加上现行土地“招拍挂”(即土地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制度不完善,价高者得,造成“地王”频出,地价与房价相互影响、交替上涨。

制度原因。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史只有10多年,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比如,由于住房兼具民生和商品双重属性,大多数国家住房既有市场供应的商品住房,又有政府支持投资的公共住房,我国在过去10多年较为重视通过房地产市场解决住房需求,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欠账过多,造成住房供应的结构性失衡非常严重。再比如,房地产税收制度不健全,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不征收不动产税的国家,使拥有或囤积大量住房的成本过低,也助长了投机。同时,房地产市场还存在不少权利不对等、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特别应看到,房价过高还与城镇化快速发展有关。近年来,城镇化持续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化发展及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对住房产生了新的较大需求,住房供应问题比较突出。按照1998—2008年的城镇发展速度推算,到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提高到52%左右,城镇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今后5年内,预计城镇每年增加1500万人,每年新增家庭500万户,其中大城市的人口聚集效应更加显著。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住房改善需求显著增加,也加剧了城镇住房的供需缺口,带来了住房价格上涨的压力。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高房价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在住房领域的反映。比如,长期存在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大量人口向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集中,造成这些地区住房压力过大;比如,现行的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成为引发“以地生财”问题的重要原因;比如,腐败现象在房地产领域比较突出,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力弱化;等等。这些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着影响。高房价不单单是房地产领域的问题,而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网友提问

网友:有人说高房价说到底是刚性需求支撑的,那么,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有多大,能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房价走势?

答:所谓刚性需求,是指供求关系中受价格影响较小的需求部分。房地产市场中的刚性需求,主要是指人们买房自住的需求,既包括首次购房,也包括改善性住房需求。一方面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加速、消费结构升级、“小家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住房的刚性需求是比较大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刚性需求会受价格、政策和心理预期的影响,如果房价过高,大部分刚性需求会推迟实现。只有房价回调到部分购房者能承受的程度,刚性需求才有可能释放。因此,仅靠刚性需求,支撑不了高房价。但刚性需求的存在,可以避免房价暴跌。

● 为什么要高度重视房价过高问题?

“蜗居”、“蚁族”、“房奴”、“裸婚”……这些热词的流行,表明高房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不可承受之重”。而历史和现实的很多教训都深刻地警示我们:房价问题事关全局,如果长期居高不下,必将成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承受之重”。

高房价直接造成普通群众买房难。面对目前过高的房价,很多人只能望房兴叹。“我不关心房价了,反正也买不起”,道出了目前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的无奈。而对于因各种原因迫不得已必须买房的人来说,则会给自己甚至整个家庭带来长期、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高房价容易助长经济泡沫化。房地产业牵涉行业众多,房价过高必然带动上下游一系列产品的价格上涨,造成背离经济发展基础的“虚假繁荣”,使经济泡沫化程度加剧。一旦泡沫破灭,房价大幅下滑,众多行业将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应声倒下。比如银行的不良资产规模和比例将急剧增长,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并进而对实体经济带来重创,甚至引发整个经济的衰退。1991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就使经济陷入长期的萧条和低迷,而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还未散去。前车之鉴,教训极为深刻。

高房价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少专家认为,房地产并不是一个对技术进步有明显推动的行业,它的过快发展,会增加更多的高耗能产品需求,使我们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更大。高房价使实体产业大量资金纷纷向楼市转移,必然挤压其他行业特别是高新技术行业的资源分配、金融支持和发展空间,不利于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在一些地方经济增长主要靠房地产业带动,财政收入主要靠卖地获得,银行收益和资产质量主要靠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业已成为许多城市的经济命脉。这种过度倚重房地产业的发展模式,长期下去将严重危害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高房价使内需增长面临长期抑制。内需不振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高房价会对扩大内需产生严重的“挤出效应”。人们为了买房往往透支了几十年的消费,使消费产生严重的结构性不足,过度消耗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抑制社会中间阶层的扩大。

高房价将阻碍中国城镇化进程。在城里人都望而生畏的房价面前,农民要想在城市居有其所,更是难上加难。高房价无疑成为农村人口进城的“高门槛”,甚至成为比户籍制度更大的“围墙”,阻碍着农民进城的脚步。

高房价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房价的飙升使开发商获得巨额财富,也使那些收入高、买房早、买得多的群体财富增长加速,而其他一些群体则被挤出住房市场,从而使本来已经存在的贫富差距和各阶层间差距拉大, 引发了社会情绪的焦虑,成为造成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甚至加剧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

因此,房价问题不单是经济问题,也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观点声音

住房可以是赚钱的商品,但更是基础的民生产品。

房地产市场一旦成为投机者的乐园,投资者面对的必然是噩梦。

“省吃俭用攒首付,节衣缩食还贷款”——房奴生活的真实写照。

地方政府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不能再沉溺于地产投机所带来的“人气”和“财气”当中。

炒房已经成为“击鼓传花”的游戏,只是谁也不信自己会接到“最后一棒”。

● 如何切实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4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五方面十条政策措施,被称为“新国十条”。这次调控措施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针对性之强,被有的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度和决心。

“新国十条”发布后,许多大中城市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出现由“量价齐升”到“量跌价滞”的显著变化。据统计,全国绝大多数城市住房成交量明显下滑:5月上旬北京商品现房成交量比4月上旬跌73.6%;“新国十条”出台后3周深圳新房销售面积比此前3周下跌近七成。一些城市房价出现松动迹象,投资者预期开始转向,出现投资客集中抛盘的现象。这表明,“新国十条”威力已经显现,房地产市场“虚火”有所“降温”。

但也要看到,目前调控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整体来看,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未出现明显回落。4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7.3%,北京5月份新房开盘均价不降反升。能否真正使房价回归合理水平并保持稳定,还要看调控措施能不能坚持下去,使其效应进一步显现。因此,必须以坚决的态度把“新国十条”贯彻执行好,一抓到底,绝不动摇,促进房价稳定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明问责”,就是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关键在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新国十条”明确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认真落实调控政策,切实履行好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是“抑投机”,就是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高购买第二套、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加快研究出台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三是“增供给”,就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及时制订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四是“促保障”,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完成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五是“严监管”,就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严格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既要针对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在坚持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政策的同时,应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出台新的调控措施,特别是要研究建立稳定房价的长效机制,打破导致房价过高的“基石”。比如完善土地和财政制度,阻断地方政府“以地生财”的动力;建立稳定房价的长效税收制度,把住房征税从重开发环节向重保有环节转变,根本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等等。

知识点

2010年以来出台的部分住房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3.《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5.《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6.《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7.《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 怎样保障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今年年初,重庆市推出大规模的公屋建设计划——年内开工建设500万平方米公租房,同时还将设立住房保障局,出台《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这一系列措施引起强烈反响,让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众看到了圆“住房梦”的希望,也为其他地区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住”是人们生存的基本需求。许多学者提出,住房既具有商品属性,也是重要的准公共产品。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事业,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主导与核心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强调要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建设投入,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50.56亿元,是2008年的3倍。各地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限价房等多种形式,使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

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手抓”,特别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形成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住房政策体系。概括来讲,就是要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

“低端有保障”,就是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低收入群体由于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只能依靠政府保障解决住房问题。各级政府必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逐步改善这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中央已经提出到2012年年底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城市和国有工矿成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保障性住房在住房供应中的比例,并优先保证供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

“中端有支持”,就是采取措施支持中等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特别是中等偏下群体既享受不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又难以承担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被通俗地称为“夹心层”。对这部分群体,应通过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适当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加快建设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明确提出将公共租赁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比去年有较大增加。

“高端有市场”,就是支持有支付能力的群体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使其在满足高收入群体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实现“住有所居”,也要求普通群众转变住房观念。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树立适度、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不要盲目攀比,放大自己的住房预期。对很多年轻人来说,可以考虑先租房,或者买小户型住房,随着经济实力增加,逐步改善住房条件。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古往今来,住房始终倾注着人们许多的希冀与憧憬。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通过党和政府、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将一步步变为现实。

知识点

各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北京:今年新开工建设、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13.4万套,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竣工交用4.6万套。

上海:今年计划保障房用地250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450公顷,两者相加占总量的63.6%。

广州:决定在201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08年调查在册的全市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今年年底前要完成目标任务的85%。

天津:今年确保建设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8.5万套,向7.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完成危陋房屋拆迁200万平方米、4.4万户的计划目标。

重庆:2010年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城市住房总用地量的73.95%。全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00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

深度阅读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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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怎么看”理论热点面对面2010⑥)

现阶段分配不公问题原因何在? 分好“蛋糕”促和谐

2010年07月09日07:17 来源:人民网

2010年两会召开前夕,新华网开展了“你最关心的话题”网络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分配不公问题在18个选题中位居第一。两会期间,分配不公问题也是代表委员们讨论的一大热点,成为议案提案涉及最多的问题之一。这从某种程度说明,分配不公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对解决分配不公问题、缓解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充满期待。

收入分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解决好分配不公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 当前我国存在哪些分配不公现象?

公平,一般地讲,反映的是人们追求利益分配合理性的价值理念。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中国自古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传统。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实现分配公平奠定了根本制度前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曾实行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人们之间收入差距不大,但趋于绝对的平均主义,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改革开放后,逐步确立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现阶段国情,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极大增加。

但也要看到,在人们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分配不公的现象,许多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比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比重为57.5%,比1992年下降10.8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

比如,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据统计,从1997—2007年的10年间,劳动报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尽管这里面有统计口径变化的影响,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报酬占比是呈逐年下降趋势。有学者认为,当前初次分配中“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劳动在各种生产要素中的地位不断下降。

比如,垄断行业收入畸高。一些行业凭借国家赋予的垄断地位轻而易举获取高额利润,并将其转化为员工的收入和福利。而这些过高收入与员工的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真实业绩并不相符。

再比如,一些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如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非货币性福利等;一些行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涨价;一些行业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出场费等。这些被称之为“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的部分,往往难以统计,也难以纳入收入调节范围。

还比如,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不相符。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按规定给工人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随意压低、克扣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久治不绝。

由于分配领域种种不公问题,导致我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城乡之间看,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从区域之间看,东西部地区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09年浙江、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611元、12862.5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0007元、3000余元;从不同群体之间看,高收入阶层财富增长较快,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而另一方面,我国绝对贫困人口超过4000万人,低收入群体还有2.7亿人。

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据有关方面测算,目前我国基尼系数约为0.47。对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虽然基尼系数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但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当然,收入差距并不完全是分配不公造成的。其中也有由于个人能力大小、努力程度不同、贡献高低造成的差距,这种差距是必然的、应该的,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那些不合理、不合法原因造成的收入差距,才是分配不公的表现。

因此,理解分配不公关键是要明确分配公平的标准是什么。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应看分配与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否相称,贡献多则收入多,反之则收入少;在再分配中,主要应看政府是否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手段对分配进行必要的调节;在三次分配中,主要应看高收入群体是否承担社会责任,拿出部分财富帮助困难群体。

知识点

基尼系数和洛伦兹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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