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女性之谜
1992年,印度裔著名经济学家、后来因其对贫困和发展问题的研究而获得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超过1亿女性消失无踪”的文章。[1]
阿玛蒂亚·森写道:“人们一向以为女性在世界人口中占多数,但事实并非如此。”他认为,之所以大家会有这样的看法,是因为我们错把在欧洲和北美的情况推广到了全世界。在欧洲和北美地区,女性与男性的比例大约为1.05或1.06,女性显著多于男性。但是,在南亚、西亚、北非以及中国,女性与男性的比例只有0.94,有的地方甚至更低。虽然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具体情况差异很大,但女性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普遍小于男性。
由于生物学方面的原因,男孩的出生率是要高于女孩的,出生比率大约是105或106个男孩对100个女孩。但是,在孩子出生之后,如果男孩和女孩得到了同样的营养和医护条件,那么女孩存活下来的概率会更高。总体来看,女孩抵抗疾病的能力要好于男孩。同时,到了40岁以后,女性的优势更加明显。尤其到了老年阶段,女性普遍比男性更加长寿。在欧洲、美国和日本,虽然社会上也存在着对女性的某些歧视,比如受教育歧视、晋升歧视等,但在基本的营养和医护方面却几乎没有这样的差别待遇,而男性由于社会和环境差异等原因,死亡率要高于女性。男性死于暴力的概率更高,死于与抽烟、酗酒等相关疾病的人数也更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之后,女性的生存优势要明显得多。
但在亚洲和非洲的许多地区,女性的命运却截然不同。在这些地区,女性很难享受到与男性同样的医护和营养条件,所以相比于西方国家,女性的存活率要小得多。阿玛蒂亚·森给出了一个粗略的计算:在南亚、西亚、北非和中国,如前所述,女性与男性的人口比例为0.94,也就是女性比男性少6个百分点。如果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能得到同等的营养和护理条件的话,这个比率本应该是1.05,前前后后这样一算,女性的缺口就达到了11个百分点。因此,在阿玛蒂亚·森写下这篇文章的1990年来看,仅仅中国一个国家“消失的女性”人数就达到了5 000万,如果再加上南亚、西亚和北非的情况,那么,全世界“消失的女性”人数都不止1亿那么多。隐藏在这个数字背后的,又是多少因为不平等和性别歧视导致的悲惨故事啊!
这就是学术界著名的“消失的女性之谜”。
都是乙肝病毒惹的祸?
对于“消失的女性之谜”,经常给出的是以下这两个简单的解释。一种是东西方文化差异说,认为西方文化相对来说不像东方文化那样重男轻女,正是这一不一样的偏好使得西方社会性别比例相对比较均衡;另一种是经济发展阶段说,认为欠发达阶段的一个特征就是女性无法享受到平等的营养和护理条件,女孩出生后得不到足够的营养和有效的护理,从而死亡率较高,这种解释认为这是贫穷国家普遍存在的一个共同点。
这两种说法可能都有真实的成分,但两种说法也都存在问题。某种程度上,东西方文化差异说和经济发展阶段说本身就相互交错,无法截然分开。因为欧美国家本身既具有西方文化传统,同时又处于经济发达阶段。我们先来看东西方文化差异说,这里有一个明显的例外,那就是日本。日本是典型的东方国家,但它的男女比例却与欧洲或北美没有什么差异,日本的情况似乎更加支持经济发展阶段说。从1899年到1908年,日本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日本同样出现了女性比例低于男性的情况,但到了1940年,日本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到了二战以后,日本一举成为富裕的工业化国家,女性比例开始像欧美国家一样比男性要高。日本的情况似乎更支持经济发展阶段说。
那么,经济发展阶段说在解释“消失的女性之谜”上表现又如何呢?的确,所有女性比例低于男性的国家,多多少少都是穷国,至少算不上富裕国家。如果经济发展阶段说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进步,女性的死亡率应该趋于下降才对。然而,还是有其他的例外情况,比如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这些国家同样贫穷,同样是欠发达地区,但是女性比例却超过男性。即便是东南亚和东亚(中国除外),虽然这些国家都存在着女性比例失衡现象,但程度也不一。在印度,最富裕的旁遮普邦和哈里亚纳邦反而女性比例失衡最严重,女性与男性的比例低到了86∶100,而相对贫穷的喀拉拉邦这个比例则是103∶100。所以,与东西方文化差异说一样,经济发展阶段说同样存在着诸多无法解释的谜团。
到2005年,当时还在哈佛大学经济系攻读博士学位的艾蜜莉·奥斯特(Emily Oster)在经济学界的顶级刊物《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为“乙型肝炎与消失的女性”,[2]这篇文章是她博士论文中的一章。在这篇文章中,奥斯特告诉我们:亚洲地区传统上男女比例失衡的情形,其主要的原因并非众人所认为的重男轻女观念造成的堕胎、杀婴和歧视性的养育,而是和亚洲国家盛行乙型肝炎有关。她通过研究告诉我们,乙型肝炎带原者的妇女比一般妇女诞下男婴的概率要高1.5倍,自然使男女比例失衡。此文一出,颠覆了传统学界对男女比例失衡原因的认知,一下子吸引了大量的关注。作为当年的学术明星,奥斯特毕业后就到了经济学重镇芝加哥大学经济系任教,后转入美国布朗大学,现在早已是布朗大学经济系的正教授。
奥斯特似乎对医学方面的问题颇有研究兴趣,她后来一度把研究工作的重点放在了非洲的艾滋病上面,发表了多篇卫生经济学方面的论文。她看到乙型肝炎带原者生男孩的比例高于非携带者这类医学方面的文献之后,联想到那些男女比例失衡国家又往往是乙型肝炎高发的地区,于是开始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她的研究结论认为,乙型肝炎至少能解释中国消失的女性中的75%,对于印度、巴基斯坦和尼泊尔等国则至少能解释其中的20%,其他国家处于两者之间。
奥斯特如果仅仅提出乙型肝炎与男女比例失衡具有相关关系,这显然不能说服我们相信她的结论。统计学中有一句名言:“相关不是因果。”她若想证明二者具有因果关系,就需要找到其他条件都一样,只有乙型肝炎高发这一因素不同的反事实对照组,来看看这样的反事实对照组是否存在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现象。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中国某个地区发现,这里乙型肝炎高发,而且男女比例失衡,那么,你需要再找一些地区,这个地区除了没有发生乙型肝炎高发的情况外,其他方面与前面那些地区非常相似,然后再来比较这两类地区男女比例是否存在差异。但这样的情况非常难找,幸运的是,奥斯特在美国阿拉斯加州找到了证据。
在奥斯特的文章里,她曾使用了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一个自然实验,那就是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奥斯特拿到的阿拉斯加州的数据表明,阿拉斯加原住民从历史上看是乙型肝炎高发人群,而住在阿拉斯加的白人是后来迁移到该地的,乙型肝炎的携带者比例较低。这样,阿拉斯加的白人就是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控制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是在做实验,阿拉斯加的原住民就好像是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处理一样,而阿拉斯加的白人则没有接受这一处理,所以可以作为前者的控制组,然后给两组都打疫苗,我们来看结果如何。奥斯特发现,在接种乙肝疫苗之后,阿拉斯加白人孩子的出生性别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但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性别比则大幅下降。从这样的证据来看,如果这个结论适用于全世界,那么,奥斯特的研究就没有什么问题。
难道消失的女性之谜真的主要是由乙型肝炎的病毒导致的吗?在中国农村地区生活过的人们,可能会对这个问题抱有很大的疑问。
事实上,争论确实没有停止。
乙肝病毒表示:这锅我可不能背!
2008年,台湾大学经济系的林明仁和骆明庆两位教授在经济学顶刊《美国经济评论》上利用台湾的数据对奥斯特的观点进行了反驳。[3]
从1986年起,台湾地区全面要求刚出生的婴儿接种乙肝疫苗,并对怀孕妇女进行乙肝带原检验,若被检验出乙肝病毒为阳性反应者,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后12小时内接种免疫球蛋白,因为此项措施使得台湾地区卫生署疾病管制局保有自1988(1986—1987年的数据遗失)年以来乙肝带原的怀孕妇女数据。林明仁和骆明庆两位教授的这篇论文就是根据这一数据进行的研究,他们的研究结论表明,乙肝带原妇女和正常妇女的新生儿男女比例并无显著差异,与奥斯特的论点大相径庭。
其实,在林明仁和骆明庆两位教授的文章发表之前,并不是没有其他人反驳奥斯特教授的观点。马里兰大学社会学系的莫妮卡·达斯·古普塔(Monica Das Gupta)教授在2005年和2006年就曾连续发表两篇文章反驳了奥斯特教授的文章论点。古普塔教授指出,在中国,头胎的性别比例其实是在正常范围之内的,女孩和男孩的出生比是1.05~1.06,这与西方国家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如果第一胎生育的是女孩,之后生育的孩子是男孩的比例就更高,这也与同时期B超技术的推广有很大关系。古普塔教授所揭示的这些事实强烈地向我们表明,消失的女性可能主要是这些地区对生养男孩的偏好造成的。据此,古普塔教授认为,如果把乙肝作为中国这些地区性别失衡的原因,奥斯特教授的观点还需要更为复杂的生物学机制作为基础,否则无法令人信服。但古普塔教授的文章虽然引入了大量的统计性事实,却没能解释这些事实背后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她没能把更偏好生育男孩的文化因素放在因果性框架中进行解释。
然而,要把这种文化上喜欢生养男孩的偏好对性别失衡造成的因果性影响准确识别出来,其实非常困难。我们看看能不能先在脑海中设计一个理想的实验:假设有两组地区,这两组地区在经济、政治、种族等其他各项特征上非常相近,但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一组喜欢生养男孩,而另一组则没有这种偏好。那么,比较这两组最后的男女性别比例之间的差异是否可以证实这种文化解释所蕴含的因果关系呢?
很遗憾,还是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因为,喜欢生养男孩的偏好是由其他特征内生出来的,也就是说,有一些因素不但影响着经济和政治等其他因素,同时,它们也会影响文化上的偏好,而这些因素是什么,我们却说不清道不明。我们这个看似理想的实验设计就仍然存在着类似的问题。而且,我们甚至连一个家庭是否喜欢生养男孩也无法得到明确的答案,它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遗漏变量。这个问题,就是因果关系识别中的内生性问题,这可是所有计量经济学家最关心、也最头疼的重要问题之一。可以说,我们这本《大侦探经济学》中的所有侦探们,都是处理内生性问题的高手。
正因为这样,奥斯特教授在2006年针对古普塔教授的回应文章中认为,仅仅凭借这些对文化解释看似有利的支持,并不能排除生物学解释存在的可能性。
相反,林明仁和骆明庆两位教授使用的数据则可以把对于生养男孩的偏好与乙肝这两个诱因分离开来,他们以此回答了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乙肝疫苗对总的出生性别比有什么样的影响?第二,这种影响会不会因为是第几胎而有所不同?第三,如果一名乙肝带原者妇女头胎和二胎生育的都是女孩,那么,对于后续出生的孩子性别会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影响?
这两位教授的研究结论表明:乙肝带原者产妇相对于非带原者生育男孩的概率最多也只多出0.0025。而且,这个值并不会因为第几胎以及之前孩子的性别而有所改变。这样一来,乙肝病毒只能解释中国消失的女性其中可怜的1.8%而已。最后,他们的结论还表明,那些更高的男孩出生比例主要出现在之前已经生的都是女孩的产妇身上,这一证据与喜欢生男孩的文化偏好解释相吻合。林明仁和骆明庆两位教授通过他们手中的数据和严谨的计量手段,终于揭开了乙肝对生育的真实影响。
2010年,奥斯特教授与她的合作者陈刚、郁新森、林文尧在《经济学快报》杂志发表了一篇新的文章,[4]经过进一步的数据研究,正式承认她2005年的文章中的结论不成立,之前的论文是一篇错误的论文。
关于乙肝与“消失的女性”之间关系的争论,终于落下了帷幕。但这个“消失的女性之谜”仍然没有充分解开,还在不断地激起经济学家攻克它的热情。接下来,我们隆重地请出经济学大侦探钱楠筠(Nancy Qian)教授,她给我们带来了另外一番奇妙的解答。[5]
大侦探的推理神器:倍差法或双重差分法
在乙肝病毒问题上绕了一大圈之后,我们重新回去看前面我们给出的对男女性别失衡的两种解释:东西方文化差异说和经济发展阶段说。
我们说过,这两种解释其实难分彼此,因为它们之间有很多重合的部分,也就是说,东方国家相比西方国家,大多又都处于欠发达的经济发展阶段,这就使得我们很难分清这两种解释谁对谁错。尤其是东西方文化差异说,特别不能令经济学家感到满意,毕竟文化上的偏好也许还有更深的经济根源,而且,把骨子里就歧视女性这样的帽子扣在文化的头上,也让生活在该文化中的人感到难以接受。于是,经济学家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构建了一系列模型,把性别失衡的原因归结到经济状况上来,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写过名著《家庭论》的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加里·贝克尔,后来贝克尔教授也因为把经济分析扩大到家庭等社会行为上而荣获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6]
但是,中国的情况却与贝克尔教授的研究结论完全不符。在1982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时,中国的性别比反而与美国非常接近,并不存在多大差距。但到了1990年,中国经济经过快速发展,人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之后,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4岁以下的人口比例中,男性开始尽占优势。这样吊诡的结果又该如何解释呢?
紧接着,又有经济学家提出,性别比可能取决于因性别本身极为相关的经济状况,而不仅仅取决于总的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如果一个地区女孩子出嫁,娘家人要陪送的嫁妆较多,那么,这个地方的家庭就会认为女孩是“赔钱货”,从而更加偏爱生男孩。但是,要想在性别比和这类经济条件之间建立因果关系,却困难重重,因为性别比例和经济状况可能都受到了喜欢男孩与否的性别偏好的影响。而这个偏好,我们却观察不到。
现在,让我们思考一下,如何来解决这个因果性难题。如果有两个地区一直以来有着相同的发展趋势,那么,我们基本上就可以把这两个地区看成是相似的地区,其中一个地区就可以作为第二个地区的控制组。然后,我们在第一个地区推行了一项经济政策,而这项政策并没有在第二个地区推行,那么在这项政策推行之后,第一个地区产出发生的变化,减去第二个地区产出发生的变化,就可以说是这项政策的因果效应。因为我们可以把第二个地区后续的发展变化,看成是第一个地区如果没有接受这项政策也会出现的后续发展变化。这样,两个变化之差,就仿佛是接受了这项政策的第一个地区产生的变化减去没有接受这项政策的第一个地区发生的变化,这个结果就是该项政策的因果效应。这里的关键在于,这两个地区要非常相近,无论这项经济政策在哪个地区推行,并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使用因果推断的术语,这个方法就叫倍差法或双重差分法。
这样说可能还是太过抽象,那我就再拿前面那个新娘陪出嫁送多少嫁妆的事情来说明。现在假设有两个村子,一个叫高老庄村,一个叫流沙河村。两个村子相隔很近,据说连老祖宗都是兄弟俩。以前,这两个村子的女孩出嫁,娘家陪送的嫁妆都差不多,折合现银大概10两。大家经济状况还不错,都觉得还过得去,女孩子嫁出去,结成一家亲,女婿时常帮衬农活,这嫁妆还挺合算,生女孩不吃亏。就这样,两个村子过着男耕女织的快乐生活,男孩不愁娶老婆,女孩不愁没人嫁。但是自从高老庄的高翠兰与一个姓猪的妖怪结了亲,要结婚的男人们听信了谣言,不敢娶高老庄村的女人。为了把女儿嫁出去,高老庄村的人家在嫁女儿的时候不得不多拿10两银子的嫁妆。从此之后,高老庄村的人都知道,这个村子的人家生的女儿都是“赔钱货”,不久就有了村里人家杀女婴的传说,虽然传说不知真假,但村里的女孩子是越来越少。那个姓猪的妖怪从天上贬入凡间,是到高老庄村还是流沙河村完全是随机的,但流沙河村就比较幸运,那里的人们仍然像以前一样过着快乐的生活,男孩不愁娶老婆,女孩不愁没人嫁。在这个故事里,流沙河村就是高老庄村的对照组,或者叫控制组,高老庄村就是处理组,或者叫干预组,所接受的处理就是猪八戒投胎。我们这样就可以把猪八戒的投胎,看成是导致了高老庄村男孩越来越多、女孩越来越少的原因。这就是双重差分法。
经济学大侦探钱楠筠教授使用的正是这种双重差分法。她利用1978—1980年的中国农村改革举措,观察这一改革导致的与性别相关的农业收入的增加情况。由于当时中国的农村改革基本上可以看成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变革,因此,它就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自然实验,把那些仍然只适合种植粮食作物的地区变成了对照组或控制组,因为这些地区在劳动投入的不同性别上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是,如果一个地区的种植业更适于女性,比如种植茶叶而非粮食作物,那么女孩子的存活率可能就会大大提高。如果一个地区的种植业更适于男性,比如种植果树,那么男孩子的比例就会提高。如此一来,这些地区就可以看成是干预组或处理组,因为不同经济作物的种植导致了对不同性别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差异,从而使之对女孩和男孩的存活率发生影响。在种植茶叶的地区,由于女性生产效率的提高导致其收入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相比于对照组或控制组依然在种植粮食的地区,二者性别比例的差异基本上就可以归为女性收入提高带来的结果。钱楠筠教授正是运用这种双重差分的计量识别方法,利用中国农村改革这个自然实验,让我们对这个争论数十年的“消失的女性之谜”的真相更逼近了一步。
自然实验: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
在1978年之前,我国农业的一个最大特征就是非常重视粮食生产,农业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以低廉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价格来补贴工业发展。
1953年,中央政府开始实行一项旨在控制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资源的计划经济政策,政府在农村实行粮食计划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政策,简称统购统销。当时的中央计划委员会把农副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包括谷物、所有的油类作物和棉花。第二类包括39类农产品,其中包含牲畜、蛋类、鱼类、糖类作物、药材和茶叶等。第三类包括所有其他的农产品,主要是一些地方性的小的类别。对于这些农副产品,中央政府每年给各省市下发一定的采购配额,农民们自己留给自己的剩余很少。
在经历了1959—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之后,我国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粮食作物生产,通过强制要求扩大种植面积来提高谷物产量。这种“以粮为纲”的政策导致中国的农业生产出现了严重的“逆专业化”现象,许多更适合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区也不得不把大量土地用于完成中央的谷物生产指标。而这种对粮食作物的片面强调,却是以其他经济作物受到沉重打击为代价的,从而导致适合种植茶叶和水果的地区的农民只能获得较低的收入。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改革主要围绕提高农民收入、增加农产品的供给,通过调整相对价格和利润率使农产品生产多样化而展开。这一时期主要有两项改革措施影响深远。第一项是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的计划成分,通过调整农产品采购价格来控制生产。在1978年和1979年,粮食和部分经济作物的价格上涨了20%~30%。到了1980年,所有农副产品价格都有所提高,虽然第一类农产品价格也有提高,但经济作物及副产品价格的提高得到了更多重视。第二项政策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首次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逐渐推向全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农户充分根据采购价格的变化情况,决定是种植粮食还是其他经济作物。
这两项改革都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而且,农副产品供应更加充足,也更加多样化。地区性的专业化种植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其中表现最为抢眼的就是经济作物种植规模快速和显著的提高。在这两大改革政策的影响下,包括茶叶在内的各种经济作物的产量和市场价格得到了大幅提升。
这两项改革为我们提供了一场难得的自然实验。在改革之前,中国各个地区都坚持“以粮为纲”,所以经济作物的种植都受到了抑制。改革之后,由于种植何种作物转由农户进行决策,所以就出现了三种情况:有的地区更多地种植像茶叶这种对女性收入提高更为有利的作物,有的地区更多地种植像果树这种对男性收入提高更为有利的作物,而其他地区则和以前一样更多地从事粮食作物的种植,粮食作物对女性和男性劳动力并无特别的需求,但由于粮食收购价格提高,所以一段时期里种植粮食作物的家庭,其收入也取得了增长。同时,在钱楠筠考察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还非常罕见,这就很好地控制了人员流动的因素,可以更为清晰地辨别女性收入变化对女孩存活率的影响。
消失的女性与茶叶的种植
在中国,乃至在整个亚洲地区,采茶主要都是由女性完成的。尽管成年女性在茶树的种植和看护方面并不比男性占有优势,然而,茶叶生产的主要劳动力投入在于采摘环节。成年女性在采茶环节比成年男性和儿童都更具有绝对优势,原因在于采茶需要小巧灵活的手指,茶芽越嫩越值钱,但儿童通常被认为更加粗心,容易损伤嫩芽,而茶树普遍不高,这使得身材更高的男性采摘较为不便。此外,采茶工作非常精细,这要求采茶人不能有任何偷懒和马虎,因此抑制了雇佣家庭外劳动力的可能——因为监督成本太高。这样一来,种植茶叶的家庭,由于茶叶价值的提高,不仅增加了家庭的总收入,也提高了成人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与之相对,由于身高和体力的不同,男性在果树种植上更有优势。种植果树的家庭,由于水果价值的提高,既增加了家庭的总收入,也相对提高了成年男性的相对价值。
在适宜种植茶叶的地区,男性通常从事完成国家收购任务的谷物种植,而女性则由于其茶叶生产上的生理优势而更多地转向茶叶生产。这样便导致改革后,在种茶的农户家庭内部形成了这样一个情况:茶叶价格的上升不但增加了家庭总收入,而且提高了女性劳动力的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换言之,提高了女性劳动力相对于男性劳动力的经济价值。
由此,钱楠筠就可以根据种茶地区和非种茶地区农户家庭内部女性收入比重不一样的变化,来衡量女性经济地位是否会影响不同地区家庭的女孩存活率。但要想确定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还需要排除其他的一些可能因素,比如种植茶叶的地区是否本来就有更加偏爱女孩的文化传统呢?如果真有这样的文化因素存在,那我们就和之前一样,无法分清是这种文化因素导致了该地区女孩的存活率提高,还是由于经济地位的提升带来的结果。
钱楠筠拿到的数据还包括这两项农村改革之前两种地区的男女出生比例的数据,通过比较发现,在改革之前,种茶地区的女性出生比例并没有更低,事实上那里的男性出生比例还要更高。但在这场改革之后,种茶地区男性出生比例就低于非种茶地区了。
接下来我们可能要问,茶叶价格的提高以及由此导致的成年女性相对收入的提高,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女孩的存活率呢?根据钱楠筠教授的研究,在成年男性对家庭的收入贡献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成年女性的收入增幅达到家庭总收入的10%,那就可以使女孩的存活率提高1.3个百分点。这个数据到底该怎么理解呢?钱楠筠进一步解释道,如果女性的收入增幅达到20%,那么,由此导致的女孩存活率的提高就可以完全消弭中国和西方国家在男女性别比例上的差异。换句话说,如果女性收入增幅达到20%,中国那数千万消失的女性在这种情形下就都能够“回来了”。
那么,如果男女经济地位不变,家庭总收入的提高会不会同样可以起到改善男女性别比例的效果呢?钱楠筠分析了那些种植对男女劳动力投入影响中性的经济作物地区的家庭收入数据,却没有发现这种效果。也就是说,简单地提高家庭总收入,并没有改变女性的收入地位,也不会对性别比例产生影响。此外,钱楠筠还分析了种植有利于男性经济地位的水果地区的数据,结果发现,男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显著降低了女孩的存活率。
为什么茶叶价格的提高能够让更多女孩活下来呢?钱楠筠首先从理论上分析了茶叶价格的提高可能会影响女孩相对存活率的四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茶叶价格提高会使父母认为,相比于儿子,将来女儿的收入更可能得到改善,从而增加了拥有女儿的意愿;第二种途径是,如果女儿对于父母而言是一种奢侈品,那么家庭总收入的提高将增加拥有女儿的意愿;第三种途径是,增加偏向女性的收入会提高母亲在家庭中的谈判地位,假如相比于父亲,母亲可能更偏爱女孩的话,则女性谈判地位的提高也会改善女孩的存活率;第四种途径是,成年女性劳动力的价值提高后,会导致性别选择成本的提高,从而父母不愿意遗弃生下来的女儿。
随后,钱楠筠通过缜密的计量方法表明,第二种途径并没有受到经验数据的支持,而第一种途径和第三种途径似乎是更加合理的解释,第四种途径则由于数据缺乏的原因无法得到明确的检验。这意味着,女儿在父母心里并不是消费品,而是投资品,因为成年女性收入的提高会使父母对女儿未来的相对收入有一个更好的预期,因此父母更愿意把抚养女儿长大作为一种具有经济意义的投资行为。由于第二种途径被否定,所以茶叶价格提高改善了女性在家庭中谈判地位的假说,似乎得到了更强的经验支持。对于这一假说更进一步的经验支持还来自钱楠筠发现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会同时改进女孩和男孩受教育年限的长度,男性经济地位的提高会减少女孩的受教育年限,而对男孩受教育的年限则没有影响。这也意味着,由于母亲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更长,并且母亲往往比父亲更重视教育,因此,一定是母亲的经济地位提高后,她利用自己谈判地位的提高为所有孩子争取到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钱楠筠的这项研究,其政策意义非常清楚:要想扭转发展中国家男女性别比例不合理的状况,提高成年女性的相对收入水平是可行的途径之一。但是,钱楠筠教授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成年女性的相对收入水平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产前性别鉴定技术的推广将会大大降低父母对孩子性别选择的成本,也许这会进一步加剧发展中国家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的状况。她的这个猜测在之后也得到了证实,而完成这一工作的是另外一位经济学大侦探——斯坦福大学的李宏彬教授及其合作者们。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B超技术、计划生育与性别失衡
2019年4月,《政治经济学杂志》刊发了李宏彬教授及其合作者道格拉斯·阿尔芒德(Douglas Almond)、张爽写的一篇文章《土地改革与中国的性别选择》。[7]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随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实施,男孩的出生比例随即出现了上升趋势。中国农村的一对夫妇如果头胎生育的是女孩,那么在改革之后的四年里,二胎是男孩的比例就从1.1∶1上升到了1.3∶1。他们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性别选择倾向,部分是因为在有些省会城市可以通过B超技术预先探知所怀孩子的性别;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这种性别失衡也起到了显著的作用。根据李宏彬他们的估计,总体而言,仅在1978—1986年,因中国农村性别比失衡而致的消失的女性人数就达到了大约100万人。
世界银行在2012年曾发布一份调查报告,该报告显示,经济发展在校正全球性别失衡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女性在受教育程度、预期寿命以及劳动参与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尽管如此,发展并没有同时消除这种失衡,李宏彬等人发现,中国在1980—2000年间的表现与全球的趋势并不一致。图6.1就给出了这种演化趋势,其中的图6.1a显示,虽然自1980年以来GDP增速非常之快,但男女出生性别比却从1978年的1.06扩大到了2000年的1.20。到2010年,中国人口中的性别比保持在1.19的高位,相比于正常的情况,中国每年出生的男孩人数要比女孩人数多出50万左右。而同一时期,中国人口的死亡率在不断下降,最后保持在相对稳定的低水平上。
图6.1 中国的性别比、GDP和死亡率(1970—2000年)
中国这种与全世界的趋势反着来的情况,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李宏彬及其合作者发现了一个新的因素,竟然还是1978—1984年发生在中国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要知道,这一改革覆盖了中国86%的人口,影响不可谓不深远。前文我们已经提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主要是土地的使用权交还给了农民,国家和集体保留了所有权。这项改革卓有成效,它使中国数以千万计的农村家庭摆脱了贫困。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激起中国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使他们更加偏好在大多数农村地区表现出更高生产力的男性家庭成员。而且这种性别选择现象多集中发生在那些父母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家庭以及改革后收入增长更快的县市,这也能解释这些家庭和县市由于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和更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所以反而对更具生产力的男孩比较偏好。这一结论不但与钱楠筠的分析不矛盾,而且还证实了钱楠筠的猜想,即当像B超之类能够提前查出孕妇所怀孩子的性别这类技术得到推广,又兼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到农村地区时,男女出生性别比很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失衡现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这一层机制,可以称为收入效应。
如果只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导致的这种收入效应,尚不足以造成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衡,毕竟在B超等产前鉴定性别的技术尚未得到应用的中国农村,杀婴和遗弃女婴的成本还是很高的。李宏彬教授及其合作者拿到了20世纪80年代B超在各省省会开始使用的时间上的数据,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铁路网数据,他们发现,在通铁路到省会城市的县市,产妇更有可能做B超检查胎儿性别,那里的性别比失衡更严重。可以想见,经济发展速度越快、农村家庭经济条件越好的县市,往往也更容易使用B超检查,两种因素相结合,使得这些地方的人口失衡反而更加严重。
此外,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也加剧了这种偏好男孩的趋势,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中国农村改革对性别失衡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放大。具体我们来看图6.2告诉我们的情况。
在图6.2a和图6.2b中,横轴表示的是当地推行土地改革前后的年份,纵轴表示的出生性别比。图6.2a表示的是头胎的情况,大家可以看到,无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头胎出生的孩子基本上没有出现性别失衡的现象。图6.2b表示的是头胎是男孩或女孩时改革前后的出生性别比。我们看到,如果头胎是女孩,那么二胎生男孩的概率就会大大提高。而且即便是头胎,改革之后性别比也开始出现失衡现象。
图6.2所示的情况与李宏彬及其合作者阐述的逻辑非常接近,基本上阐明了他们的逻辑:20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土地改革,在提高农民收入和农村生产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农户对具有更高生产力的男性劳动力的偏爱,从而引发出生性别比的失衡,这是基本动因。同时,B超等产前鉴定性别技术的推广以及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最终导致在1980年之后中国的性别比持续失衡。
图6.2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前后的出生性别状况
“消失的女性”带来的社会苦果
经过将近30年的研究,学术界对“消失的女性之谜”逐渐揭开了谜底,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在贫穷的社会或者刚刚起飞的社会经济体中,男女之间的相对收入水平是带来这一悲剧的根本原因。同时,现代化的产前性别鉴定技术以及不当的生育政策,又加剧了这一悲剧的发展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仅仅“00后”这个年龄阶段,就有可能在他们的婚龄期出现1 300万的光棍,这个数字已经非常令人担忧。但让人更加担忧的还在后头,2000年以后我国的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愈发严重。2004年人口男女性别比更是远超2000年的119∶100,达到121.18∶100,之后略有下降,但也都保持在高位。有人预计,到了笔者写下这篇文章的2020年,中国的“剩男”人数总规模将达到两千多万,接近澳大利亚的总人口,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将要一生“打光棍”。此外,性别比失衡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长期来看不仅会降低结婚率和生育水平,还会导致一系列的违法犯罪问题,故而尤其值得政府和社会加以关注。
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揭开“消失的女性之谜”这个问题上,我们经济学大侦探们的工作,让我们认清了问题的实质,这就为我们的政府和社会思考有效的应对之法提供了镜鉴,其政策意义非常之大。
本章推荐阅读文献
Oster, Emily. 2005. “Hepatitis B and the case of the Missing Women.”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13(6):1163-212.
Lin, Ming-Jen, Ming-Ching Luoh. 2008. “Can Hepatitis B Mothers Account for the Number of Missing Women? Evidence from Three Million Newborns in Taiwan.”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8(5):2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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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ian, N. 2008.“Missing Women and the Price of Tea in China: The Effect of Sex-specific Income on Sex Imbalanc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3(3):1251-85.
[6] 参阅[美]加里·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王宇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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