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曾仕强经典语录(出书版)》作者:罗浮山国学院【完结】 > 《曾仕强经典语录》作者:罗浮山国学院.txt

第一节

作者:罗浮山国学院 当前章节:214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0:15

 人人凭良心,时时立公心

 良心在哪里?不用它时,怎么找也找不到;真正要用时,它必然随传随到。

 当一切都快速变化的时候,定数只有一个东西,叫作道德修养,就是我们今天常讲的凭良心。

 凭良心你会歪打正着,不凭良心你会正打歪着。很奇怪的,明明可以赚钱最后却亏本,你去追究真正的原因,就是被你当时的那个念头搞乱套了。这个不对,那个不对,最后效果很好。其实就是你的良心在发挥作用,一些本来要做坏的地方,因为良心触动,所以自我修正过来了。

 不凭良心,很难立公心;要立公心,必须凭良心。

 人人凭良心,才有时时立公心的可能。具体的原则有三,分别是:对自己不利,对他人也不利,当然不要做;对自己有利,对他人有害,往往忍不住要做,应特别慎重;对自己有利,对他人也有利,赶快去做。

 基于上述三大原则,我们确立了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信念。因为我们原本都是光着身子来到这个世界,并没有带来任何东西。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来自父母以及社会。我们一方面孝敬父母,一方面也应该尽一己之心力,来奉献社会人群。

 人凭良心,自己精进,向上提升,可以成神;而自私自利,向下沉沦,必然成鬼。

 “利他”和“利己”,是可以兼顾并重的,而先后的思虑次序,却有很大的差异,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先想利己,往往伤及利他;而先想利他,实际上没有不利己的。

 可惜先利己容易,先利他却非常困难。这就是人人必须凭良心自我克服的第一道关卡。

 古代圣贤告诉我们,人凭良心,自己精进,向上提升,可以成神;而自私自利,向下沉沦,必然成鬼。当然鬼也不可怕,只要转念向上,还可以修成神。

 这当中的要诀,便是凭良心为社会人群服务。

 诚信需要发自内心,内诚于心才能外信于人。

 《中庸》里有言:“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信是宇宙的基本原则,践行诚信,则是人类立身处世的根本。

 坚守诚信很困难,会遇到各种诱惑,特别是诚信付出却得不到回应时很容易动摇。其实,按道理去走,在正业上即使赚不到钱甚至亏本,老天也会在别的地方给予补偿。《道德经》讲得非常清楚,“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老天不会特别照顾谁,但是常常会照顾真正善良的人。

 诚信需要发自内心,真正诚信的人,不管别人如何回馈,都会坚守下去。然而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诚信的。

 做人做事最要紧的即在明白道理,只要依照道理去做,必然可以久远。

 人生的目的在于返妄归真,使自己走上正大光明的康庄大道。返妄归真,才是可久可远的大道。这个念头,一日不可断,时时刻刻,都应该以返妄归真为念,也就是做到《中庸》所说的“诚之”。

 诚是人生的大道,做人做事最要紧的即在明白道理,只要依照道理去做,必然可以久远。即使有一时的挫折,也不过是一种必要的考验,不用怀疑,也不用退却,勇往直前,必然可以走出人生大道。

 但是人非圣贤,不可能不犯错,有时候觉得自己明白道理,却已经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所以我们必须警惕:道理并没有错,只是我们做错了。

 人之所以为人的美善心、仁义心,和天地之心是毫无差别的。

 宋朝的慧开禅师,留下了一首诗偈:“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诗偈中明白点出“好时节”的关键,全系于一个人的“心”。只要心境美好,万物也会变得美好。春花秋月、凉风冬雪,即使再寻常的生活风景,也能成为世间绝景。

 而能够创造出“人间好时节”的那颗“心”,就是《中庸》所说的“天下之至诚”,是人性中最深沉的觉醒与觉悟。这颗心,这片至诚,非常神奇,使人有别于动物,成为与天地并举的万物之灵。

 诚才会灵。

 成功的条件,以心理条件为最要紧。在心理条件中,诚又居其首。诚的表现分内外,内为德,外为业。在品德修养方面,各人都能够合理地约束自己,不侵害他人,更进而互相亲爱,互相帮助。在事业发展方面,各人都以谋正利、求长久的安宁为原则,不贪求近利、邪利,更不企求不劳而获或不义之财。

 对自己诚,要使自己不致为害群之马,不扰乱社会安宁。不窃盗,不侵占,不损人利己。当然,这些只是独善其身,还应更进一步,对别人诚。发挥自己的修养功夫来处世接物,对人诚实和悦,力求安人。凡能修己安人的,必然成功。

 “道”因“诚”而建立,没有“诚”也就没有“道”,所以诚与道合一。

 “诚”是“天之道”,充满天地之间,成为宇宙的本质,但是天地表现不出来,必须通过人类来表现,所以“诚之”就成为“人之道”。人能够用“诚”来和宇宙合而为一,那就是圆满的“与天地参”,成为能够参“赞天地之化育”工作的高人。

 “道”因“诚”而建立,没有“诚”也就没有“道”,所以诚与道合一。老子把自然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中庸》则把“诚”看作本体,而把道看成法则。两者都重视道,只是本体的说法不同而已,而自然的本质,又不外乎诚,宇宙的本体既自然又真诚。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