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完了法医病理学,我们再来聊聊现场勘查学。
大家可能认为现场勘查是一个动词,而我觉得是个名词。这个名词里包罗万象,绝对不单单是警察在现场摸索、寻找那么简单。
现场勘查是围绕现场进行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现场保护、实地勘查和尸体检验都属于现场勘查的范畴。而最有挑战性的工作——现场分析,也是现场勘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有的犯罪现场,居然有14000米长
犯罪现场是指一切与犯罪有关的场所,而现场勘查就是对犯罪现场进行全面勘验的过程。
犯罪现场可能不是唯一的,可以有多个现场,也可以有不真实的现场。所以,犯罪现场的分类,有很多种方法。
比如,根据现场被破坏的情况,可以分为原始现场、变动现场和伪造现场等。
根据犯罪分子的活动轨迹,可以分为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第四现场等。
根据案件的性质,可以分为杀人现场、强奸现场、盗窃现场等。
所以,有些抛尸案件中,发现尸体的地方是抛尸现场,这样的现场只能算是中心现场,而不是第一现场。第一现场,通常也是指杀人的地点。还有一些情况,现场的范围会非常广,或者距离非常长。
举个例子,在“法医秦明”微信公众号里,曾经更新过一个故事,叫作《法医档案:一个长达14000米的凶案现场》,说的就是一个人徒步跋涉去自杀,沿途留下很多自杀未遂的线索和物证。那么,根据这个人的行为轨迹,警方就要在上万米的路线上,依次勘查各个现场。
勘查现场,究竟有什么用
现场勘查是包括法医在内的所有刑事技术人员的主要工作,是侦查破案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刑事技术人员的范围很广,包括很多刑事技术警种,比如法医检验、痕迹检验、法医物证检验、理化检验、图像检验、声纹检验、模拟画像、文件检验、电子物证检验和视频侦查,等等。
法医虽然主要和尸体打交道,但是任何一个案件,都离不开现场勘查。尤其是命案,现场的血迹形态、物品痕迹的位置,都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
上文我把现场勘查说得那么重要,那现场勘查究竟有什么作用呢?警方在对现场进行勘查的时候,其最主要目的,就是在现场找寻一些可以证明犯罪的物体或者检材,这些东西都是可以直接认定犯罪的证据。无论罪犯多么狡猾,有了这些物证,他不仅无处遁形,也无从抵赖。
【案例】在某命案现场,被害人身中十几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医在勘查现场的时候,发现有几处滴落状血迹和死者并不在同一位置,这些滴落状血迹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自己受伤后滴下的血迹。经过DNA检验,这些血迹果真不是死者的,那么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的。经过侦查人员排查,很快锁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DNA检验部门对这几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检验后,确认其中一人王某就是这几滴血迹的主人。侦查人员立即对第二个现场——王某的家里进行了勘查,发现了一件血衣,经过DNA检验,确认衣服上的血迹就是死者的。有了这些证据,王某无从抵赖。在法庭上,检方出示了证据,说明王某在命案现场留下了血迹,死者的血迹又被王某带到了家里,王某正是这起命案的罪魁祸首。
根据上述案例,大家可以看出,现场勘查对一起命案的侦破、起诉和审判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当然,任何孤立的物证,都不能成为直接定罪的依据。要想给罪犯定罪,必须要有完整的证据链,且证据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所以,现场勘查工作不能因为有一点点发现就终止,而必须勘查务尽,掌握整个现场能够发现的所有物证和线索。
除了寻找证据,现场勘查工作还可以给侦查提供线索。
【案例】某命案现场,凶手在现场留下了一把菜刀。勘查人员对菜刀进行提取检验后,发现是一把新的菜刀,而且并非常见的品牌。侦查人员拿到这个线索后,立即排查这种菜刀的销售渠道,发现某超市在案发当天就只卖出去一把一模一样的菜刀。警方通过对超市监控录像的查验,确定了买刀人的相貌,从而迅速破案。
现场勘查工作不仅仅可以在现场提取到可以证明犯罪的物证和线索,还能让勘查人员对作案现场进行还原,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这项工作叫作现场重建和现场分析(命案现场重建技术)。这项工作必须在经过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并了解相关前期调查情况后进行。如果做得准确无误,就能对案件性质进行判断,提高收集证据的效率,对犯罪分子进行刻画,从而缩小侦查员的侦查范围,可以更加迅速地锁定犯罪嫌疑人。
我举个例子来说明。
一起命案的现场,经过法医的检验,发现凶手在掐死被害人后,在屋里疯狂翻找,拿到财物后,又返回被害人身边,割断了他的脖子,割断脖子的损伤是死后伤。凶手割断被害人脖子后,又拿走了被害人家中的一卷纱布和一盒棉球。
这些现象可以说明三个问题,一是凶手杀人的主要目的是劫财。那么侦查人员就应该调查那些没有正当收入、生活拮据的人。二是凶手割断被害人脖子的行为,是一个多余动作。说明凶手是怕被害人没有死。他为什么怕被害人没死呢?一般是凶手和被害人是熟人,怕被害人被救活后,揭露他的犯罪行为。所以侦查员就应该从被害人身边的熟人排查起。三是凶手拿纱布和棉球的行为,说明他很可能在杀人或割脖子的过程中,自己受了伤。那么法医就会提取现场中一些可疑的血迹,进行DNA检验。如果检测出非死者的DNA,那么这个血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的血。侦查部门有了凶手的DNA,就方便下一步侦查了,当然,这起案件也就铁证如山了!
到达现场后,法医具体怎么做
那么,警察在到达命案现场后,是怎么工作的呢?
1.现场保护
警察在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保护,设置警戒范围,即用警戒带把现场和外界隔离开来,禁止无关人等进入破坏现场。我们在涉案影视剧里,会经常看到警戒带的样子。大多数情况下,我国警方使用的警戒带,是蓝白相间的宽布带,上面会印有警察的标志,同时在警戒带外竖立“现场勘查,无关人等不得入内”的告示牌。
根据每一个犯罪现场的情况不同,现场指挥员会用不同的方式设置警戒范围。比如,如果犯罪现场是位于居民楼内的某一户室内,则只需要在该户的大门口拉起警戒带,禁止一切非警方人员进入,并在单元门口拉起警戒带,除居住于该单元的居民外,其他人禁止入内。如果是在野外的犯罪现场,就要以尸体为中心,尽可能大地设置警戒范围。总之,设置警戒范围的原则就是尽最大可能保护现场、尽最大可能扩大警戒范围,尤其是犯罪分子可能途经的路径,同时要尽可能不干扰群众的正常交通和生活。平衡好这两点,就可以明白警戒范围该有多大了。
当然,如果遇见天气不好的室外现场,警察会用搭帐篷之类的办法保护现场痕迹。
勘查人员进入现场后,会第一时间对现场是否有险情(如爆炸、有毒气体、犯罪分子还在现场)进行排查,如果有险情则要先排除险情。一般最先进入现场查看是否存在险情的,是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里的痕迹检验专业人员,因为他们可以尽可能在不破坏现场痕迹的基础上来进行排查险情的工作。一旦发现现场存在险情,就应请专业排险人员来解除险情。不过,很多情况下,有一些险情是无法被及时发现的。
比如老秦还是实习生的时候,曾经跟随带教老师出勘一起案件现场。当时这个现场已经经过了险情排查,可是排查险情的民警,并没有发现躲在房屋一角洗衣机内的犯罪分子。当老秦的带教老师进入现场进行勘查的时候,发现洗衣机上似乎有一顶假发,于是走过去看,没想到那根本就不是假发,而是躲在波轮洗衣机机筒内的犯罪分子的头发。好在这个手持钢刀的犯罪分子被带教老师一身警服震慑到,高喊“我投降”后扔了刀子,不然在直接面对杀了人的亡命之徒的情况下,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刑事技术人员实在是毫无还手之力,后果不堪设想。
再比如老秦撰写的守夜者系列小说里的主角之一聂之轩,他就是因为在现场勘查的时候,不幸被无法发现的高压电击伤,而导致一侧手臂和腿被截肢,不得不装上了机械假肢。聂之轩在现实中,也是有原型人物的。大家可以搜索“重庆市公安局陈冰”,来了解我这位师兄的英雄事迹。
不过,现场险情中,最常见的还是易燃易爆的气体、有毒气体和爆炸物了。在法医秦明系列小说中,曾经介绍过很多有险情的现场。老秦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在实习的时候,一名带教老师准备下到下水道内进行尸体检验,却在中途因为下水道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过高而中毒跌落,幸亏被及时救起,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还有一次,是一个爆炸案现场,负责排险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发现一个纸盒,先入为主地认为纸盒里面是一个用于引爆炸药的电池组,于是将这个“电池组”拎回了专案组会议室,放在墙脚。后来一名经过的老专家觉得不对劲,这才发现纸盒里是装着已经插好了雷管的十二公斤硝铵炸药。现在回想这个事情,我还觉得后怕。
勘查人员脚下的板就是勘查踏板(见下文)
在对现场是否存在险情进行排查完之后,法医会踩着勘查踏板先来到被害人身边,确定被害人是否死亡。
2.现场勘查
勘查人员准备完毕后,就会逐步进入现场进行勘查。最先进入现场的是痕迹检验专业和照相专业的警察,因为老秦也不精通痕迹检验和照相专业,所以在这里就不展开了,主要说一说法医对现场的勘查。
法医在痕迹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打开现场通道后进入现场,首先对现场环境进行全面了解,主要对现场的血迹形态进行记录,并且要在脑子里有个大概的记忆。然后,法医会逐渐靠近尸体,对尸体周围进行勘查,发现一些可能和犯罪有关的物体(如菜刀、绳索等),最后再重点观察尸体。这叫作由外周到中心、由静态到动态的顺序。
现场勘查的同时,勘查人员中的照相专业的警察会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和录像,勘查人员中的痕迹检验专业的警察会对现场进行测量,并用文字对现场所有的状况、物体等进行记录,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示意图结合现场的照片和录像,可以固定现场最原始的状态,以备后期分析和法庭质证。
3.尸体检验
对法医职业感兴趣的人,最好奇的应该就是法医的工作之一——尸体检验,也正是这一项工作给法医披上了神秘的面纱。老秦曾经说过,法医既是脑力劳动者,又是体力劳动者。除了现场勘查需要体力支持,尸体检验也是需要体力支持的。因为现在一线工作人少事多的问题,当法医要对一百多斤的尸体进行全面解剖时,我们可能要在解剖台前工作数个小时,尤其是遇见多人死亡的案件,法医更是会严重超负荷运转。
无论现场有多血腥,尸体有多恶臭,手段有多残忍,法医必须克服恐惧、恶心、恻隐的情绪波动,客观公正地进行尸检工作。为了保证尸检工作快速、有效,保证物证收集完善,保证全面发现痕迹物证和现场分析依据,尸检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来进行。
尸检不仅包括尸体解剖检验,尸表检验和衣着检验也同样重要。只有结合几种检验的发现,才能得到客观公正的结论。法医在到达现场后,在现场就会对尸体的衣着和尸表进行一个简要的检验,这样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显而易见的物证,也可以在初步检验尸体的时候,对照现场环境,对现场有个整体的印象。这项重要的工作叫作现场尸体检验。法医会对尸体进行静态勘查,仔细观察尸体的一般情况、状态、体位、姿势、衣着和可能的死因,然后检验尸体上的衣着情况、尸体现象等。这叫作由静到动的顺序。这一步骤,可以让法医尽早了解尸体的状况,比如可以证实死亡时间的尸体现象以及主要的损伤所在。同时,可以在尸体的周围发现一些可能和犯罪有关的证据(比如血迹、毛发、呕吐物等)。在现场尸体检验的过程中,法医可以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对照尸体进行相关的分析,从而更好地完成现场的重建。
【案例】现场发现了一具尸体,身首分离。法医在到达现场后,根据尸体的损伤情况,初步判断死者是高坠死亡。那么高坠为何会身首分离呢?法医在检验中,见头颅分离的创口很整齐,而且断口处沾有一些黄色的小纤维。因为是在现场进行尸表检验的,所以法医可以直接观察现场的情况。果然,现场上方有一楼层的窗外有一根很细的黄色麻绳,麻绳上有血迹。死者正是在空中颈部撞击细绳而导致身首分离的,法医找到了死者的死因,也可以让死者家属打消疑虑。
现场尸体检验后,法医会把尸体运往解剖室,对尸体进行全面的检验。虽然现场尸体检验的工作中,已经包括了衣着和尸表检验,但是那都是在现场进行的初步和简要的检验,这两项工作在尸体解剖前,在解剖室里还要重新仔细地再进行一遍。
下面,我们就衣着检验、尸表检验和尸体解剖检验等诸多方面的注意事项介绍一下尸检工作。
(1)衣着检验
在大多数情况下,现场发现的尸体都会穿有衣物。检查衣着服饰应按由静到动、从外向内、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首先,观察死者衣着外观:是否整齐,纽扣有无缺损,衣物有无反穿、层次错穿等。
【案例】有一起案件,现场发现的女性死者衣着整齐,但是法医在对死者衣着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的内裤穿反了。这是一个平时生活很讲究的女性,为何会反穿内裤?这就引起了法医的注意。破案后,果然证实了法医的推断。凶手在杀害死者后,对死者进行了性侵,并且为尸体重新穿上衣物,掩盖犯罪行为,但是在慌乱中,反穿了死者的内裤。
其次,检查衣着特征:注意衣服件数、式样、类型、颜色、质地、品牌等。对死者衣着特征的检验,有很多重要意义。比如尸体已经高度腐败甚至白骨化,无法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那么根据死者的衣着情况,至少可以判断死者死亡时的季节,从而缩小侦查范围。从死者衣物的品牌、质地,可以判断死者的生活层次,从而在寻找尸源的时候有的放矢。
再次,检查衣物斑迹:附着物、呕吐物、血迹、精斑等。衣物上的斑迹,不仅可以给法医找到现场物证的机会,也可以让法医从斑迹流注的方向来判断斑迹在滴落到衣物上的时候,死者处于什么体位,这样对现场重建工作有重要意义。
然后,检查衣物破损:对衣服的破损处进行观察,分析推测破损形成的原因和致伤物。尤其是在一些有工具型损伤的尸体上,法医对衣物破损的研究就显得更加重要。因为人的皮肤是有弹性的,有利器刺入后,创口边缘的皮肤会有一定程度的压缩。如果在行凶过程中,利器在死者体内有转动等因素,就会导致法医无法通过创口形态准确判断致伤物形态。如对单刃、双刃、无刃刺器的推断。而衣服纤维的弹性较皮肤弹性小得多,所以从衣服上的破损口,可以更加准确地判断致伤工具形态。
最后,检查衣物及其装饰品特点:一些有特征的衣物以及衣物或尸体上的装饰品,可以用来作为寻找尸源的依据。
【案例】有一具女尸在河边被人发现,法医到达现场的时候,发现尸体已经呈现巨人观状态,不可能根据其面貌、体态来寻找尸源。但是女尸戴着的戒指上有着明确的品牌和编号,所以侦查人员通过这一线索,迅速找到戒指销售商的销售资料,从而锁定了尸源。尸源锁定后,侦查人员很轻松地摸排出与死者有着矛盾关系的犯罪嫌疑人,从而迅速破案。
(2)尸表检验
法医在除去尸体的全部衣物后,会按照一个既定方法对尸体进行全面的尸表检验。尸表检验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般检验。
这是一个概述性的检验,法医主要是通过对尸体的初步印象来确定一般检验可以得出的结论和发现。主要包括死者的一般情况,如性别、种族、身高、发长、发育状况、有无畸形和残缺、有无明显特殊的个人特征(如文身、痣等)、有无明显的病理特征(如疤痕等)。这项工作不仅要看尸体的正面、侧面,还要看尸体的背面。在解剖台上翻动尸体是很需要体力的,这也是我之前说法医也是体力劳动者的原因之一。这项工作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死者与其他人不同的特征,从而最快锁定尸源。
在观察完一般情况后,还要观察尸体的诸项尸体现象。
损伤检验。
几乎所有的机械性损伤,都是可以在尸表上发现痕迹的。比如按压住死者双手手腕导致的约束性损伤,都会在尸体皮肤上出现淡淡的黑色痕迹,这是皮下出血在皮肤上映现出来的痕迹。但是,损伤究竟有多严重,能不能致死,这是需要解剖检验才能确定的。法医在对尸体的损伤进行检验的时候,要详细记录损伤所在的部位,损伤的特征形态,并且尽可能地推断致伤物形态。如果损伤较多,法医则会沿着从上至下、从中央到四周的顺序,逐个记录损伤。当然,损伤检验的同时,也需要对照死者的衣着进行记录。如果皮肤上的创口和衣服上的创口出现偏差,则要分析原因。
【案例】一名男性死者胸口中了一刀导致死亡,但是他所穿着的T恤衫上没有发现对应的创口,法医分析认为死者在中刀的时候,并没有穿上衣。说明凶手在杀人后,还帮尸体穿上了上衣。这可能是凶手的一种羞涩、愧疚或者伪装行为。
体表各部位逐项检验。
法医要遵循一个固定的规律,对尸体各个部位的体表进行尸表检验。这个规律是:头部—颈项部—胸腹部—腰背部—会阴部和肛门—四肢。每一处部位,都有检验的注意事项和重点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必须注意。
比如,在检验头部的时候,不仅仅要注意面部及五官有没有损伤,还要注意被头发遮挡的头皮有没有损伤,甚至需要通过触感来初步判断颅骨有没有骨折。此外,还要检验眼睑球结合膜有没有出血点等,虽然眼睑球结合膜出血点不是损伤,但是可以提示死者是否存在窒息征象。
再比如,颈项部的检验在存在窒息征象的尸体检验中,就非常重要。因为扼死是唯一一种自己不能形成的死因,所以在颈项部寻找是否存在掐扼的痕迹,有的时候会成为判断死亡方式的重要依据。
(3)尸体解剖
尸体解剖是法医学尸体检验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做好尸体解剖工作,对提高法医学鉴定水平、保证检案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尸体解剖务求全面、系统,如果只是对某个部位进行局部解剖,势必造成漏检、误诊,从而导致冤假错案。
所以,尸体解剖工作一旦开始,法医就必须对尸体的颅腔、胸腔、腹腔、盆腔和脊髓腔进行全面的解剖。很多读者不理解,一个人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被刀刺中了心脏死亡,为啥还要开颅、开腹呢?说个案例吧。老秦在《法医秦明:尸语者.上》中写过一个叫《大眼男孩》的案子,这个案子也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一个小男孩被亲生父亲摁在水塘里溺死。那么,是不是法医只需要解剖死者的胸腹腔,确定其有水性肺气肿、胃内有溺液,就可以了呢?其实不然,法医在解剖死者的头部后,发现死者头颅内有巨大的肿瘤。这样的肿瘤可以给患者造成极大的痛苦,这也是一个父亲杀死自己孩子的原因——不愿意看见孩子痛苦地生存下去。而且这个肿瘤不断增大,势必导致患者死亡,以现在的医疗手段,几乎没有办法挽救他的生命。正是法医的这个发现,为这位父亲减轻了罪责。
人体解剖结构示意图
法医学尸体解剖,有很多术式。
经常看美剧的同学,可能看到法医在尸体的胸腹表面划一个“Y”字形的切口,这种术式叫作“Y”字形切法。而我国的法医通常使用的方法是直线切法(也叫作“一”字形切法),即是从颈部一直划开到耻骨联合,打开胸腹腔。切开皮肤后,法医会逐步分离皮下组织、肌肉以及骨骼,暴露出胸腹腔的器官,从而检验是否存在损伤或者异常。
直线切法
“Y”字形切法
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对头部的解剖方法都是一致的。首先以双侧耳后和顶部正中三点连线,切开头皮。然后沿着切口,分别向前、向后剥离头皮。因为头皮下方和颅骨之间有一层“帽状腱膜”,这层腱膜是疏松组织,保持头皮和颅骨的相对活动度。我们按住头皮可以在颅骨上滑动,就是因为头部有这层组织。头皮和颅骨可以轻松分离,也就是利用了这层疏松组织。头皮和颅骨分离后,颅骨就暴露了。法医会用开颅锯锯开颅骨,将“天灵盖”取下。这样,就会暴露出大脑外面的一层硬脑膜了,剪开硬脑膜,就可以取下大脑进行检验观察。
一般情况下,法医都会最后检验背部。而在检验颈、胸、腹、颅时,会有一个固定的顺序。最常见的是先检验腹腔、盆腔,再检验颈部,然后是胸腔,最后开颅。当死者疑似颈部受伤导致机械性窒息时,法医会先检验腹腔、盆腔,再检验胸腔和颅腔,这个时候,尸体内的血液几乎已经被放干净了,最后检验颈部的时候,不会因为颈部错综复杂的血管破裂而导致软组织污染,看不清损伤。
除了衣着、尸表和解剖检验,法医有的时候还会选择性地开展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在本书中,老秦会详细地介绍这种手段。
头部解剖
(4)尸检记录
整个尸体检验工作的过程,都会被全程录像,对尸体的重点部位会进行常规流程拍照,对衣着检验、尸表检验、尸体解剖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和发现,也会进行特写拍照。除了录像和拍照,还会有一名法医(或者法医实习生,主要是因为只有学法医的才能懂法医学的专业术语)在全国统一的《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模板上,记录上述所有尸检的内容。
这个模板不仅包括尸体的一般情况、现场尸体和血迹检验情况、衣着情况、尸表检验情况和尸体解剖情况,还绘制有人体的示意图,可以在示意图上标示出损伤的部位,最后还有在尸体检验过程中提取的所有物证的清单(见小册子《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
在完成尸体检验工作之后,尸体检验人要在《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第一部分签字,照相人、录像人和记录人要在《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的最后签字。最后,《法医学尸体检验记录》会作为法医学鉴定的重要依据和证据,附卷保存。
总之,尸体检验对法医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实操性工作,也是法医参与现场勘查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任何一起非自然死亡事件或者一起命案中,其现场的中心,都是尸体,而接触尸体的唯一警种就是法医,所以法医掌握着比其他警种更多、更重要的尸体信息,而这些信息的来源就是尸体检验工作。
尸体检验工作不仅仅可以发现线索和证据,指导侦查破案、服务侦查破案,更是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法庭提供证据、为审判提供依据。尸体检验在任何一起涉及人身死亡的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都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4.现场分析
之前我们已经说过现场分析和现场重建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勘查人员对现场勘查完毕后,就会形成一个完整的现场分析报告,向专案组递交。
这份报告中,要根据现场的种种迹象,采用心理分析法、辩证分析法、逻辑推理法等诸多方法,进行有依据的推理,然后得出结论。这份报告中,包括分析罪犯出入口;分析作案人数、时间、地点;分析作案工具、手段;分析作案动机、作案过程;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和作案条件;分析案件性质;划定侦查范围……
现场分析报告有别于法医出具的《死亡原因鉴定书》等法律文书。《死亡原因鉴定书》是用来呈上法庭,作为证据的。而现场分析报告可以是由法医在专案组口述,也可以用PPT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宣讲,其主要目的不是给法庭提供证据,而是指导侦查破案。
所以,现场分析报告没有固定的模板格式,根据每一起案件里能发现的信息不同,而进行不同科目的判断;现场分析报告也不是“确定性结论”,因为报告里的结论,是根据现场、尸体上发现的线索推理得来,所以不一定准确。对专案侦查员来说,现场分析报告是重要的指明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的依据,但是他们也不会完全按照它的判断来进行破案。
打个比方吧,以《跟着法医去探案》一章里凉亭抢劫杀人案为例,如果我是王小美,我在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之后,会向专案组给出如下的现场分析报告。
死者名:2号尸体,性别女,身高160cm左右,体重50kg左右。
死亡原因:颈外动脉破裂致急性大失血合并溺死。依据:尸体检验。
死亡时间:4月8日半夜零点左右。依据:尸体现象及胃内容物检验。
作案时间:4月8日半夜零点左右。依据:因为死者颈外动脉破裂,应大量出血,但现场未发现足够量的血迹,故分析死者在颈部受伤后不久便落入湖中。所以其死亡时间和作案时间距离较近。
死者年龄推断:20岁左右。依据:耻骨联合面推断年龄。
出入口:现场为野外现场,有多个可以进入并离开凉亭的途径,故无法推断出入口。
作案人数:现场痕迹凌乱,有搏斗痕迹,但除死者遗留的足迹外,现场只有一种男式运动鞋鞋底花纹的足迹。死者为一名瘦弱女性,且其身上的损伤一种工具可以形成,故分析认为作案人数仅一人。
致伤工具:刃宽3cm、刃长15cm以上的单刃刺器。
作案动机:结合死者随身物品有丢失的情况,加之现场有激烈搏斗,分析认为死者与凶手不相识,激情杀人的可能性大,作案动机符合侵财杀人。
作案过程:受害人和凶手在凉亭附近相遇,凶手欲对受害人进行抢劫,遭到受害人激烈反抗,在搏斗过程中,受害人约束住凶手防止他逃跑,凶手利用牙咬的方式挣脱束缚,并用刀刺伤受害人颈部。受害人颈部受伤后,仍与凶手进行打斗,后因体力不支,跌落池塘而死亡。凶手随即逃离现场。
嫌疑人刻画:与受害人搏斗处于下风,说明体力不足,心理不够自信,符合老年人、未成年人作案的特征。
侦查范围:在现场附近范围内寻找有盗窃、抢劫前科劣迹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有了如上的现场分析报告,侦查部门是不是就好办多了呢?侦查员们不仅可以根据法医的判断来迅速找到死者的尸源,还可以按照法医划定的范围进行嫌疑人排查,针对重点嫌疑人进行取证,并寻找作案凶器。
上面列举了很多现场分析的内容,但是具体每一项怎么去分析,一来太过复杂,每一起案件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二来老秦也不能过多叙述,暴露我们的技术手段。所以,我就不多说了,如果读者们对刑侦破案有兴趣,很想去了解这些内容的话,可以看看老秦的小说,说不定对大家会有一定的启发。
血迹分析:不同的形态意味着什么
对命案现场勘查来说,血迹分析是最重要的,因为血迹分析是现场重建的基础。血迹可以反映出现场当时的情况,被害人的体位、受伤的姿势、行动的轨迹以及凶手杀人后的行为等。血迹分析也是一门很复杂的学科,在这里,老秦只介绍以下几种主要的血迹形态。
1.滴落状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血迹形态,是指血从人体上滴落到载体上形成的。这种血迹在静止状态和运动状态下留下的痕迹都不一样,甚至运动速度不同、运动方向不同、滴落高度不同,都会留下形态不同的血迹。法医可以根据现场的血迹,判断血迹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重建案发当时的情况。
2.喷溅状
人体的动脉被割破后,血液会出于血压的因素,从体内喷溅出来。这种形态的血迹,可以提示死者受伤初期所在的位置。
3.甩溅状
凶手在挥动凶器杀人时,凶器上的血迹会随着凶器挥动的动作而被甩到周围的墙壁或物体上。这样的血迹可以提示凶手行凶的位置和形态,有时还可以判断凶手的身高和力量。
4.擦拭状
如果凶手的双手沾满了鲜血,那么他触碰到物体的时候,就会留下擦拭状的血迹。在擦拭状的血迹中,有时可以发现血指纹。血指纹比汗液指纹更能证明犯罪。
5.血泊
死者死亡后,血液大量流出,会留下一大摊血迹,我们称之为血泊。血泊可以判断死者受伤后所在的位置,从而判断凶手有没有移尸行为。
现场分析工作中,还有一门新兴的学科,叫作行为心理分析,像《读心神探》的剧情一样,让人觉得十分神秘。老秦也会在后文专门介绍一下这门学科。
现场勘查以及勘查后的分析、重建工作,是法医最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如果一个人只会解剖尸体,那么他就只是个解剖工而已,绝对不是法医。法医是要根据自己掌握的所有信息,逐一推理出各种可以帮助破案的线索,凭的不仅仅是扎实的理论,更是丰富的经验。一名优秀的法医,不仅要胆大心细、明察秋毫,更重要的是突出的推理能力。我想,这也是大家喜欢法医的最主要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