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还包含了很多其他的内容,比如法医毒物分析、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昆虫学、法医齿科学、法医植物学,等等。
研究这些学科的人士,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跑现场的法医,但是这些学科均属于“大法医”的范畴。
如果说跑现场的法医必须是学法医学或者学临床医学专业的话,那么,这些专业学科的研究人员,通常不是学医的人士,而是有着各种不同的专业技能。
比如前面介绍过的法医物证学,研究人员以学生物学、遗传学为主,而法医毒物分析则是学化学的居多,法医精神病学则是学精神医学的居多。
下面,我们就简单介绍一下其他几门有趣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法医毒物分析:实验室里的法医
法医毒物分析和法医毒理学都是研究毒物和毒品的,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医毒理学是由跑现场的法医掌握的,之前我们说过,研究这门学科主要是了解毒物进入人体后会产生的作用,以及在尸体现象上的表现如何,从而给化验人员提供毒物化验的方向。这里的化验人员,就是指法医毒物分析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利用实验室仪器,针对法医从尸体上取回的血液、脏器组织、胃内容物以及从现场上取回的呕吐物、可疑食物等进行实验室检验。最终做出确证性的结论:被检验的检材里是否有毒物?是何种毒物?毒物量有多少?
法医毒物分析专业,则不仅仅服务于刑事案件的办理。
最常见的,是交警在查酒驾的时候,如果有人吹气试验提示是酒驾的话,交警都会带当事人进行抽血检验。其实这也是法医毒物分析的一项工作。被检验人血液中是否有酒精?酒精含量是每百毫升多少毫克?我们知道,如果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饮酒驾驶了;如果大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要承担刑事责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一定要牢记哦。
法医精神病学:影响凶手量刑的学科
很多朋友以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是由传统意义上跑现场的法医来进行的,其实不然。前面说了,跑现场的法医的工作内容有几项,涉及了几个学科,但是并不包括法医精神病学的鉴定。因为跑现场的法医并不掌握精神病鉴定的技术和方法,也不熟悉精神医学。
目前的情况是,精神病鉴定通常由办案单位委托当地的“精神病鉴定委员会”来进行,这个机构一般都会设置在当地的精神病医院里,医院里有受过专业训练并获得鉴定人资格的医师来兼职进行此类鉴定。也有一些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专门从事精神病鉴定。
精神病鉴定的结果,一般有三种呈现类型: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无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主要是评判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如何,在作案的时候,是否存在刑事责任能力。
三种结果会导致法庭量刑的结果完全不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需要承担刑事处罚的主体;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假如一个人犯故意杀人罪,如果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则判处死刑;但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可能判的就是无期徒刑;如果是无刑事责任能力,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见一个精神病鉴定结果有多重要。
在很多影视作品中,一些犯罪嫌疑人最终就是依靠精神病鉴定来为自己脱罪的。但我们国家,这个鉴定有严谨的鉴定程序、完善的监督体系和有力的复核程序,所以精神病鉴定并不容易被一些人利用。
法医精神病学和法医精神病鉴定,都有着完善的理论体系和鉴定技术方法,老秦是个外行,就不多说了。不过,老秦在大学的时候学习法医精神病学的时候,我的老师提出了一个观点,虽然不一定是学界公认的观点,但老秦本人是非常赞成的,这里也介绍出来,供大家讨论。
我的老师说过,所有的精神病鉴定,应该有一个前提,就是不存在“社会功利性”。如果存在“社会功利性”的话,办案单位就应该直接否决嫌疑人或律师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
道理很简单:既然嫌疑人作案存在某种目的性,而精神病人作案是不应该存在目的性的,所以从基础上就不符合精神病人的特征,就不应该进行精神病鉴定。
所谓的“社会功利性”就是满足嫌疑人的某种欲望或目的的作案,比如强奸、盗窃、抢劫、寻仇,等等。如果嫌疑人作案是为了达到这些目的,那又凭什么说他没有正常思考的能力呢?
法医齿科学:不起眼的咬痕
据我所知,我国并没有专门研究这个学科的专业人士。只有对此感兴趣的实战法医,或是在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法医,曾将法医学各分支学科中涉及齿科的理论和技术进行汇总。
其实法医齿科学是从西方流传而来的。最初,在没有DNA检验的年代,法医齿科学经常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很早之前,西方社会对牙齿的保健就十分重视了,而且大多数齿科诊所都有着完善的档案记载,所以一旦发现了身份不明的尸体,从尸体上牙齿的保健情况和既往病史,有时就可以寻找到尸源。比如发现一具尸体镶嵌了一颗义齿(假牙),从义齿的编号,就找到了更换义齿的诊所,并从诊所得到了死者的确切身份。因此,法医齿科学曾经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医学分支。
当然,法医齿科学包含的范围很广,即便是寻找尸源、同一认定的作用被DNA检验技术取代后,法医齿科学依旧是法医不可或缺的一门科学。只是在我国,法医齿科学的理论和技术被分解了,然后被归类于法医病理学、法医人类学和法医临床学中。
比如法医齿科学中的“咬痕鉴定”,就被归类于法医病理学或法医人类学中。前文故事中,王小美在2号尸体上发现了咬痕,并且分析如果不是隔着衣服咬的,而是在皮肤上留下完整、清晰的齿痕的话,就可以制作牙模,再利用牙模和嫌疑人的牙模进行比对,甚至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这里说的牙模就和口腔诊所里制作的牙模是一种东西,只是口腔诊所的牙模是为了治病,而法医制作的牙模是为了破案。
比如法医齿科学中的“牙齿年龄鉴定”,就被归类于法医人类学中。前文也说了,法医可以利用死者的牙齿来进行死者的年龄推断。
比如法医齿科学中的“牙齿的损伤鉴定”,就被归类于法医临床学中。通过对伤者牙齿的疾病和外伤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其伤病关系,并做出合理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法医昆虫学:与尸体为伍的它们
法医昆虫学和法医齿科学类似,这两门科学在我国其实也没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但是对昆虫和植物的研究,一直贯穿于法医工作之中,只是被分解在我们上述的法医学分支学科之中而已。
如果说记载法医昆虫学最早的巨著,那就是我国的《洗冤集录》了。《洗冤集录》里记载了一个故事:一个人被镰刀杀死,检官用了一个巧计,就是让所有人在自家镰刀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然后都上缴到县衙。检官算好了,凶手一定不敢不上缴镰刀,因为那样就不打自招了,所以凶手一定会把镰刀清洗后上缴。虽然镰刀被清洗后,肉眼看不出血迹了,但是苍蝇可以闻得到血腥味。检官把所有的镰刀收缴后,放在广场上,不一会儿,其中一把镰刀上就附着了很多苍蝇。这一把镰刀,就是杀人凶器,而它的主人就是凶手了。
这就是我国古人的智慧,也是全世界最早对法医昆虫学的记载。时至今日,法医依旧会利用昆虫来破案,最为常见的,就是利用蛆虫的长度来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这在前文死亡时间推断的内容中,已经做过介绍,这里就不再展开了。
法医植物学:植物也能做DNA
法医植物学是研究与法律相关的植物证据问题的一门交叉学科,其研究主要涉及犯罪现场相关植物的分布、毒品原植物的鉴定以及植物的生长发育和变化规律等。
在DNA检验技术发展迅猛的今天,很多农业大学开展了植物DNA检验的研究。和人的DNA检验鉴定一样,植物DNA检验同样可以对植物进行同一认定。
《法医秦明:偷窥者》中的故事《幽灵鬼船》,就是老秦根据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这里面破案的关键,就是法医发现了一片附着在尸体上的树叶,通过对树叶的DNA检验,找到了树叶所属树木的位置,并且顺利破案。
如果大家对法医植物学感兴趣的话,老秦给大家推荐一本科普书,是英国法医植物学家帕特里夏·威尔特希尔撰写的《花粉知道谁是凶手》。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你可以对法医植物学有更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