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的工厂法第七章「工人福利」中第三十六条「童工、学徒之补习教育」里所说:.3
同文同种,加上使用同样的货币,让布吉纳法索的移工在科特迪瓦生活适应不至于太过困难,虽然做的是苦力、建筑工、市场摊贩这些辛苦的工作,但也不会比在自己的国家辛苦,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至于两千万孟加拉国穷人到邻国印度工作,则取代了印度底层部分的劳动力,让印度的穷人去波斯湾打工;寮国、柬埔寨、缅甸的穷人到泰国的农村打工,释出泰国农村的人力到台湾打工。于是,台湾有了超过六十二万来自东南亚各国的移工(这还不包括以外籍配偶名义在台生活,以及官方无法计入的流离人口)。
那么,台湾人以移工的身分,都去了哪里?
十分之一的台湾人选择到迁移距离最短的中国大陆生活、居住、工作,跟第二类移工潮流有没有关系?
或者,两百万台湾人在大陆算是第三类「高度开发国家迁徙到其它高度开发国家」?这跟美国纽约华尔街银行家精英转战英国伦敦金融界,或奥地利武打明星跨海征服好莱坞然后华丽变身为两届加州州长,是同一个概念吗?
在北欧,挪威最多的移工来自瑞典,而瑞典的移工最多来自于芬兰。对他们来说,反正维持同样的生活质量,在母国没有比较不好,移住的国家也没有特别好,哪里有工作,哪里工资高,就到哪里去,无论是为了学位或是工作,只是简单的供给需求媒合而已。
阿泼提醒我,《报导者》曾经做过一个专题,标题是「被台湾抛弃的博士们,西进中国的学术移工」,就是专门讲六、七年级的台湾博士到大陆各省分大学执教的这批「移工」。
我注意到这个教育界移工的趋势,不只很多在台湾找不到教职的台湾博士到大陆大学去就职,很多在台湾的传统升学制度下考不上医学院的人(包括退休后想学习中医的中年人),也选择到大陆去念医学院;在台湾想朝职业足球发展的学生,也到中国去上培养职业足球员的足球学校。
这有点像在德国想学医、兽医、经济学或念心理学,但因为竞争太激烈以至于在德国升学制度中被刷下来的八万年轻人,跨过国界到只有八百万人口的奥地利去注册当地大学。因为奥地利原本采取开放的学制,相信任何高中毕业生都有权利可以自由选择想念的科系,没有成绩要求的门坎,而且只要是来自欧盟国家,即使外国人来奥地利上大学,基本上都形同免费。
奥地利靠德国边境的大学,因此有几乎超过一成以上的学生是德国学生,造成奥地利纳税人的不满,开始要求奥地利大学医学院设置保障名额,保障奥地利本地生占百分之七十五,欧盟学生占百分之二十,其它外国学生占百分之五。
又或者,台湾人到大陆工作更像第四类「高度开发国家到开发中国家」?很多台湾人相信是,但我抱持比较怀疑的态度。精英人力资源总经理刘匡华在一次接受 《Cheers》杂志访问时说过耐人寻味的话,他认为台湾人到大陆发展犯下最大的错误,正是「把去大陆当成到非洲」:没做足功课、放不下身段,认为两岸同文同种「没有差异」,到了当地却又自认「高人一等」。
光从数字上来看,二千三百万人口的台湾去大陆的有超过两百万人,将近十四亿人口的大陆,其企业派来台湾的却只有两百多人,即使台湾的大专校院开放招收陆生也只招到总名额的三分之一。既然两岸同文同种,也都坚信「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的硬道理,为什么没有更多的陆籍主管、陆生对台湾趋之若鹜?台湾人若真的去布吉纳法索发展,当然可以算是第四类,但请问大陆是布吉纳法索吗?
当然,大陆不是布吉纳法索,台湾也绝对不是奥地利。如果把一百五十万布吉纳法索人去科特迪瓦当移工,跟二百万台湾人前往大陆讨生活的现象拿来模拟,当然不合理。但坚持这两个例子完全不可以放在一起比较,也未免太武断。两百万台湾人在大陆当移工这个事实,平心而论,放在这四种国际移工的分类架构底下,到底属于哪一种?请不要告诉我以上皆非,世界就这么点大,台湾也没有这么特别,真的没有第五种了。
至于答案是什么,就要看我辈台湾人有多少能力,可以诚实面对自己的困境了。
51、
进NGO一定要会讲英文吗?
提问/三十一岁正在澳洲打工度假的Isabel Tsai:
请问英语能力非常重要吗?如果想进入 NGO,平常在澳洲可以跟外国人正常对话够不够?
回答/褚阿北:
语言根本不是重点!但也是很重要没错。(精神分裂)
语言根本不是重点!
除非你的工作就是「跟外国人正常对话」,不然英文会话有屁用啊!(敲头)
不要说在国外,请问如果有位在台湾的外国人,跟你说他因为可以跟台湾人正常对话,所以想在台湾找工作,请问你觉得有人愿意付钱让他做这份「跟台湾人正常对话」的工作会是什么?
「那当然要看他的专长是什么啊!」你一定会这么回答。
是啊,那你的专长是什么?
跟外国人能够正常对话,不算专长吧?很多人都把「会说英文」当成专长项目,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激动)
最接近你的描述,感觉上又不需要什么专长的,恐怕就是「陪伴独居老人」吧?但是你就算在台湾,会想要陪伴独居老人吗?为什么到了澳洲就突然性情大变,觉得陪伴澳洲独居老人很赞?你在台湾的爸妈,啊不就是独居老人吗?你回来台湾陪就好了啊!(脾气很差)
彭婉如文教基金会有聘用所谓的「居家陪伴员」与「居家照顾员」,前者陪伴老人聊天、上医院并做简单家事;后者则照顾失能老人与慢性病患,薪水也不错。但是,难道只因为你的母语是中文,就应征得上吗?
成为陪伴员之前是要上课的。课程内容从职业伦理规范、医药常识跟急救概念开始,认识老人的心理与行为表现,学习良好的沟通技巧、上下楼梯搀扶技巧、用药常识与须知,到认识失智与忧郁症、认识「感觉统合」在银发族照顾上的运用,包括感觉统合动作的功能和活动类型,以及银发族居家环境与摆设、银发族的饮食……「陪伴员」不是只会打屁,就像「空服员」不能只会送餐,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只是在做这些「轻松」的小事。
如果在台湾有居服员的资格,是不是加上会「跟外国人正常对话」,就可以进当地的医院或是赡养院工作呢?
错。
在澳洲,你至少要有所谓的「三级老人看护证书」。除了要上半年的课、实习,还要取得急救证照,还要有良民证,确认你没有犯罪纪录。如果需要接触小孩的话,还得有「蓝卡」(Blue Card),确认你不会伤害小孩。这些都有了吗?那还得有组织愿意雇用,你才可以把「陪伴老人聊天」变成工作。
「那么麻烦?那我当志工就好了。」
什么叫做「就好了」?(迁怒)很多人以为只要有钱有闲,谁都可以当志工。但是你知道如果要在台湾的张老师当「1980 专线」志工,养成训练课程有多长吗?三个阶段、九个月、两百小时的严格训练过程,还要实习,通过才能获聘担任所谓的「义张」——义务张老师。我每次只要听到有人若无其事说「我当志工就好」,就一肚子火啊!(编辑默默递上青草茶)
开什么玩笑,语言当然很重要!
所以语言不重要喽?才怪!语言当然很重要!
尤其每次走在路上,看到摩门教士在路上传教,就觉得语言真的好重要,只会正常对话根本完全不够啊!
其实「传教士」,说穿了就是把宗教当成商品的业务员,有多少外国人因此改信摩门教,其实不怎么关键,重要的是在传教的过程中,他们学习到如何用对方的语言,跟大多数人沟通那些连用自己的母语也没办法好好说明清楚的「信仰」。
年轻的传教士在国外传教的过程中,就是创造一个自然的「语言习得」环境,体会学习语言、跟异文化成功沟通的快乐。就算「业绩」挂零,这个经验也会转化成未来一辈子受用不尽、可以行遍天下的「沟通力」,以及未来职场上的「就业力」。美国许多营利事业跟非营利组织都很爱雇用这种有传教经验的摩门教徒,因为除了能够吃苦耐劳,他们的「语言力」已经远远超过「能跟外国人普通对话」的程度。
我们应该回归学语言的原点,想想自己到底为什么想学语言,又想用语言做什么事,用适合自己的方法和脚步朝这些目标前进。多想想怎么培养对语言的兴趣,怎么让语言融入自己的生活。
对我来说,学习语言的快乐,是在于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沟通力的人。在海外NGO组织工作迈入第十六年,我仍然这么相信着,因为最后决定我们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模样的,会是「语言」,而不只是眼睛。
最后,我要无情地提醒一声,如果你在台湾根本不关心社会运动、正义、人权,也从来没有接触过NGO组织,那么到澳洲、火星,就算选上「宇宙小姐」前三名,你也不会对NGO有兴趣的。
52、
给裴大生:有没有关系、需不需要帮助,由谁决定?
提问/困惑的家庭主妇:
暑假到了,最近很多大学生又要去当志工。关于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的「傻志工」事件,阿北怎么看?
回答/什么都难不倒的阿北:
关于裴大生「义工」跟「受援助」部落之间的僵局,黄盈豪老师已经从部落工作的角度,说得很清楚。但是我想跳脱部落的特性,藉这个机会探讨,当NGO工作者在进行援助工作时,如何认定「有没有关系?」以及「需不需要帮助?」这两件事的本质。
二○一五年四月,南投仁爱乡互助村出现了「傻志工」,由三十五岁的裴大生发起,表示不主动募资,不发起募款,而是出于善意蹲点原民部落,成立「傻志工希望服务队」,帮助部落中资源不足的弱势孩童。
裴大生强调,他持续将民众主动捐赠的善款与资源,投注在部落孩子身上,并且将过程陆续贴在脸书上,包括不公开社团「爆料公社」,内容涉及许多不同部落的各种生活细节,包括孩子染头虱、没饭吃、姊妹遭性侵等状况,希望社会大众了解原民部落「需要帮助的地方」,看到台湾偏乡真实的资源落差。
对部落居民来说,裴大生虽然注入许多物资与服务,然而不断在社群上说部落孩子衣服破烂、没鞋穿、将学校午餐带回家当晚餐充饥等,都形同是对部落形象的中伤。此外,居民们也质疑他利用部落孩子募款,金流不透明,对当地情势仅短短了解几个月便大肆张扬自身「善行」,原本被许多人支持看好的义举,在当地居民眼中逐渐产生反感。(参考:NPOst 相关系列报导)
本篇针对读者朋友对裴大生事件发出的疑问,所做的讨论与省思。
有没有关系、需不需要帮助,由谁决定?
有一次我在拥挤的捷运站被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踩了一脚,脚趾甲当场流血。女人继续若无其事地往前走,我叫住她,但穿着高跟鞋的女生不以为然地翻白眼说:「不过就是不小心踩到而已,有关系吗?」
要怎样才有关系?粉碎性骨折吗?
汐止一位民众为了买早餐,把车大剌剌地挡在黄色网状线,妨碍消防车进出通道十二分钟,这位民众觉得「停一下有什么关系」,甚至跟消防员和警察起了肢体冲突。
缅甸的伊洛瓦底江上游,为了要建水坝,需要大规模迁村,为了大众的利益,迁村有没有关系?是被强迫迁村的村民决定,还是投资兴建水坝的投资银行决定?
有没有关系这件事,谁有权利界定?
最近另一个新闻事件,是一支来自台中的十一人登山队,在攀登中央山脉南三段时,有三名山友向南投县消防局求援,派直升机将三人吊挂下山,结果发现其中两人只是脚起了水泡,另一人甚至脚都没起水泡,只是体力不支。当直升机将三人送下山后,三人都不愿就医,由亲友开车接回家,造成网友一片谩骂之声。
登山时脚起了水泡或体力不支,值不值得帮助?
如果拒绝救援,任由没有能力继续向前而被其它八个同伴抛下的三名山友,夜晚因为当天天候不佳、装备不全而失温休克,等到真的变成了山难再去帮助,真的比较「值得」吗?
需不需要帮助这件事,由谁来决定?
我们都会说,踩人的、挡住消防车的,要盖水坝的、抛弃队友的,都没有资格跟被害者说「没关系」。电视机前的观众,也没有资格对因为脚底有水泡想接受帮助的山友说:「你不准接受帮助。」
「帮助」这件事情,想要得到帮助的人都可以提出,不应该交付全民公审,认为脚底起水泡的山友不需要帮助。就像一个认定自己被丈夫强暴的妻子,不需要名嘴的认可才可以报案。「帮助」这件事,不管我们喜欢与否,只有需要帮助者,才是拥有主动性权利的人,而不见得是手中握有资源的人。
「有关系」不代表就需要「帮助」
消防队前面的黄色网状线不能停车,因为影响了公众利益,甚至造成了公众危险,所以有关系,任何人都有权利介入,就像裴大生在爆料公社举发村里有人性侵一对未成年姊妹,性侵属实,未成年少女已被安置。这样的介入,就像医生发现开放性肺结核病人后要将之隔离一样,是为了公众更大的利益所做的必要措施。
但是,「有关系」却没有造成公众危险的事,也都很需要帮助吗?
我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念研究所时,我跟着一个专门做国际发展的教授,学习发展领域的顾问咨询。当时正好有一个客户是位于亚利桑那州东边的「白山阿帕契部落」(White Mountain Apache Tribe),需要研究「加拿大马鹿」(Elk)繁殖过剩,造成山区开车交通危险的问题,以及如何在不损害部落传统价值、甚至增加部落收入的前提下,有限度地开放非部落成员打猎。
加拿大马鹿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陌生,但牠几乎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鹿,也是北美洲和亚洲东部体型最大的哺乳类动物之一。到底有多大呢?如果不计算鹿角的话,成鹿的肩膀大概有一.五米高,重量三百多公斤。试想晚上在山路上开车,马鹿受到车灯惊吓,高速冲到马路上,说有多危险就有多危险。
阿帕契族不像拉科塔(Lakota)的七个苏族部落,把加拿大马鹿当作心灵与精神的象征。拉科塔的男性出生时,就会被赠予一颗加拿大马鹿的牙齿,以保佑这个孩子平安长命。但是阿帕契人也谨守着「不过度向大自然拿取」的原则,所以每户人家每年只能在秋天猎取一头加拿大马鹿,使用牠的毛皮,将肉晒成干,在冬天缺乏食物的时候,作为肉类的来源。
「数量太多?那多猎几头就好了啊!反正自己不用还可以卖人。」这种想法,对于节制的印第安部落原住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贪婪,所以才需要哈佛教授帮助他们找寻解套的方法。
当时如果部落没有向哈佛大学求助,我们就不能只是因为「热心公益」而主动介入。
当我们应邀以技术团队介入时,建议方案也必须谨守部落「不过度向大自然拿取」的传统。
美国印第安部落,当然有比马鹿过剩大得多的问题,比如酗酒、肥胖、教育、世代之争、经营赌场、诈骗政府补助金、贫穷、缺乏医疗资源、就业问题等。但正因为帮助这件事,不管我们喜欢与否,只有需要帮助者,才是拥有主动性权利的人,而不见得是手中握有资源的人,所以如果哈佛大学团队只被交付因应加拿大马鹿过剩的问题,这个专业工作团队就没有权利主张要介入「帮忙」其它我们自己觉得比较重要的问题。
因为「有关系」不代表一定要「帮助」。
一个孩子穿得破烂,没有鞋子穿可能有关系,但不一定代表他不幸,需要帮助。部落里动不动就喝酒、打架、骑车不戴安全帽,大人纵容未成年青少年抽烟喝酒有没有关系,也不是一个志工,可以用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说了就算。
做对的事容易,但是把对的事做好,很困难。
裴大生抱着「做对的事」的美意,有了到目前为止的珍贵经验,这是一个进修、充电的好时机,下一步不妨到公共政策或城乡发展相关的研究所,进一步学习、沉淀、反思,不急在一时。假以时日,我相信裴大生更深刻认识「有没有关系?」以及「需不需要帮助?」这两个NGO工作的大哉问以后,会拥有更大的力量,不只是做对的事,而是有能力「把对的事做好」。
53、
要追的议题太多了,到底该如何关心世界?
提问/困惑的大学生:
NGO 领域有那么多的议题,从改善贫困到教育,从环境议题到男女平权,好像每一个都很值得关心,问题是如果什么都关心的话,根本关心不完,而且我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到底应该怎么选择该关心什么、关心多少?
回答/什么都分得很清楚的褚阿北:
「把慈善当作专业」跟「透过慈善觉得自己是好人」,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事。
有了钱就可以解决一切?
当网络变成像一串钥匙般可以随身携带的时候,「做好人」似乎变得太简单。我们可以随时到任何一个国际慈善募款入口网站,按照受欢迎度,或是地区,像在超级市场逛一行一行的货架那样,观赏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待价而沽的不幸,选择动物、艺术、文化、儿童、气候变迁、民主与治理、灾后筹建、经济发展、教育、环境、健康医疗、人权、人道救援、饥荒、微型贷款、科技、运动、女性……喜欢的就放进购物车里。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以地区别来「选购」世界各地的灾难,非洲、亚洲、大洋洲、欧洲与俄罗斯、中东、北美、中南美和加勒比海地区,意思就是说,如果今天正巧特别关心缅甸的话,网站上就有十数种不同的计划让我随意选择捐助。
关心时事的话,也可以像商店推出本周精选商品那样,专门挑选现在新闻上正热门的话题,像是救助叙利亚的难民,帮助菲律宾台风后的重建,日本东北地区海啸后的复原工作。无论多么巨大的灾难,只要有十美金,相当于三百元台币,任何人都可以下单「选购」一个计划,立即享受作为「好人」的感受。
我一直觉得,这种超级市场风格的慈善募款计划,门坎太低,造成了误解,好像只要每个人掏出十元美金,有了钱世界上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这种态度让像我这样的专业工作者,喜忧参半。
反过来说,当灾难变成商品化的时候,也有像 flyingV 这样在台湾向群众募集资金的群众募资计划。表面上很类似,拿出一百元台币就可以参与,却有本质上的差异。
实质的回馈,是无可诿卸的责任
提案者站在商业效率的立场,公开自己的募资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回馈吸引群众赞助,以获得足够的计划和支持者与执行费用,就像在网站上说明的:
「产品设计者能预先掌握生产量,有效降低开模、库存的负担;非产品的提案者则可以直接向支持者募取资金,让计划顺利执行、并得到实时的建议。除了资金,在集中各领域使用者的群众募资平台上揭载项目,过程中也能达到推广、宣传和营销项目的效果。」
既不是逛灾难超市购买好人卡,也不是当创投寻找下一个脸书或下一只宝可梦。
目前台湾的群众募资,因为法令限制,将赞助者投入的资金都视为捐赠,赞助者投入资金后,可以获得提案者承诺的回馈,这属于「附条件式的捐赠」,但在一些国家,也有接近创投的群众募资平台,创业者透过群众筹资,以债权性质或股权性质呈现。目前为止flyingV不仅是台湾最大的募资平台,也是全世界第一个与主管单位(金管会柜买中心)签订合作的群众集资平台。
募款跟集资,这两种表面上都是募集金钱完成梦想的方式,对我来说,却有一个很重大的区别,那就是「回馈」这两个字。好人、行善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但实质的回馈,则是一种商品、一份承诺,和一种无可诿卸的责任。作为一个NGO人,我羡慕flyingV 能坚持把对支持者的回馈,在设计阶段就放进梦想者的心里,采all or nothing(未达募资目标则全额退还)的制度,也提醒提案人不能够中途七折八扣、便宜行事。
议题的关注,与其注重广度,不如注重深度。
真的想要当好人,就请把帮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件事,看成一种专业,而不是在有罪恶感的时候,精明地比较CP值后,用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最亮的光环。
真正的关爱,不会是观音菩萨的杨枝甘露,到处都来一滴,洒得越广越好,而是能不能对自己真正关注的一、两个议题负责持续不懈,并且把每一件决定开始关心的事情,关注到底,变成生命中理所当然的一部分,这才是学习成为一个真正「好人」的养成之路。
54、
社工为了合乎个案需求而不通报,该自首吗?
提问/想自首的社工师:
阿北,我是一个奉公守法的社工师,前两年我经手一个受到性猥亵的未成年少女个案,当时我把重点都放在当事人身上,因为发现她有创伤症候群的症状,因此立刻转介心理师,我也一直持续追踪,当事人因此得到很大的帮助,这个案也就结案了。
可是我现在越想越不安,因为当时这位少女说如果通报的话,家人、学校、同学通通会知道,那她根本不想活下去,所以没有按照规定去通报。最近越想越怕,在考虑是不是应该去警察局自首,阿北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吗?
回答/循循善诱的褚阿北:
社工是为了谁而存在?你想过这个问题吗?
反思作为「社工」的意义
当你担心的重点是自己有没有「犯法」的时候,身为一个社工师,一个NGO工作者,或任何一个想透过服务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价值的人,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角色,到底是为了谁而存在?
社工师行动的中心,是真诚串连各个周边系统(systems)的资源,为案主做所有能做的帮助,这是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导向(client-centered)。
然而如果行动的准则,是以各种规定和法律的要求作为遵行的中心思想时,就是以「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作为导向。
所以在我们开始正式讨论之前,奉公守法的社工师,请先想一想:你的存在,究竟是为了警方,还是为了案主?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你一定有听过「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吧?因为道德的层面太广,又很主观,每个人对道德的看法又都不一样,只好用对最多数人有利的方式来制定法律,但这并不代表法律能够完全兼顾每个人的利益,所以违反道德的(像是在车祸现场见死不救),却不一定违背法律。同样的道理,有些明明符合道德的事,却违背法律,当然也是可能存在的(像你的这个例子)。
在世界不尽完美的情形下,如果一定要在这两个当中做一个不完美的选择、在两者中取舍,哪一个比较符合你心目中想成为的那个社工?
NGO组织时常会面对这种「道德」跟「法律」难两全的困境,但是不同的机构采取的方法也会不同。比如励馨基金会接触许多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怀孕的案件时,发现如果将未成年人彼此之间你情我愿的「合意」性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性侵害案件通报的话,很可能会因此毁了两个年轻人的一生,甚至变相造成未成年人非法堕胎的数字增加。所以他们跟妇产科医学会连手倡议所谓的「通报分级」制度,就是我很欣赏的态度,因为如果法律本身不但无法帮助人,反而会伤人,很明显就不符合道德的大原则。
社工也是人,尤其手上同时有很多案子同时进行的话,当然也会难免犯错。以这个例子来说,你觉得自己未做法定通报,认定自己职责疏忽,于是开始产生自责的情绪,所以想要透过「自首」去解决的念头越来越强。但你忘了从一开始,就是因为评估了个案需求的优先级、跟可能会自杀的潜在风险,才选择不去通报的,这样的「职责疏忽」,与其说是犯法,不如说是法律程序上不太完美,因为你为当事人做的,远远超过法律的要求。
够好,为什么还不行?
或许阿北的想法真的跟正常人不一样,我觉得我想要讨论的重点,根本不是该不该自首的问题。如果你真的很铁齿,坚持去警察局「自首」的话,搞不好警察伯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受理你的案子。因为明明结案都快一、两年了,当事人也好好地重新步上生活的正轨,突然跑去自首,也是去求安心的而已,几乎没有实质意义,搞不好还会被认为这社工是来搞笑、还是找麻烦的吗?
如果这不重要,那什么才重要?
学会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如何「放过自己」,我觉得更重要。
个案的当事人「够好」还不行,一定要SOP的流程也「完美」才可以,难道你不觉得自己是个很贪心的人吗?
社工这份工作,就像许多NGO组织的角色,往往每天面对的是世界最丑陋不堪的一面,是一份需要内化的工作。既然永远有解决不完的问题,不如不要那么贪心,学会怎么跟自己的不完美和好,才能活得快乐、活得有价值!
比「合法」更重要的事
老实说,我一点也不觉得自首与否,会对这个事件的实质意义或象征意义有任何改变或影响,因为那只是你个人的行为罢了。但是学会如何判断,帮助自己未来在面对类似的事情时,拥有独立解决的能力,知道如何在认知想法上改变,如何跟自己和好,才能坦然面对这份专门面对人生不愉快与不完美的职业 。
十八、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认为,只有快乐才能称之为善,其它我们称为善的东西,都只是因为它们有助于快乐的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相信不快乐的NGO工作者,是没有能力实现善的。
在实现「善」的过程中,请别因为追求合法而忘了追求正义,或是为了追求完美而忘了追求快乐。既然没有犯罪,就没有理由把自己塑造成罪犯。成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从停止自我折磨开始,如何?
55、
想很多却不会思考?思辨力带来NPO专业
提问/喜欢看书的NPO小公关:
我是非营利组织工作者,做的是营销,请问阿北,如果想在工作之余增进自己的专业,该看什么书(阿北又出书了!为什么有这么多时间写书写这么快,好佩服)、或参加什么样的活动,才能变得很厉害呢?
回答/喜欢思考的阿北:
先学会思考,训练思辨力,再来看书参加活动吧!
不会思考,读再多书也没用
如果看书就可以变专业、参加活动就会变得很厉害的话,大家应该只要遇到疑难杂症都会去问图书馆员,NGO工作者都要先当过十年书店员工,我们也都要辞掉工作,才能常常参加里长办的活动。
我想问题的症结,应该在于思考这件事吧!不会思考的人,最需要的不是看更多书,因为既然不会思考,看再多的书也是浪费时间。
对于「想很多」却「不会思考」的人来说,真正需要的是四个步骤,以养成思辨的习惯。
当信息像汪洋大海一样庞杂的时候,如果没有思辨能力,就无法在信息的洪流中航行。如果发现自己没有「思考」的能力,不妨跟我一样,时时提醒自己,美国发展心理学资深教授 Kathy Hirsh-Pasek 所提出的critical thinking(思辨力)养成四步骤:
意识到自己一直被动接受信息。
意识到真实往往不只一个版本。
形成属于自己的意见。
仔细求证、钻研,甚至怀疑。
在工作上或生活上,无论遇到什么难以思考的问题,我都试着回到这四个简单的步骤,这就是养成思考习惯的开始。
比如说我从少年时代开始当背包客旅行,在贫穷的国家看到许多乞丐,当时的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每天排山倒海而来向我伸手的贫穷。我很怀疑,世间有没有一本好书,或是有没有一个活动,可以告诉我们「遇到乞丐该怎么办?」而在当背包客十几年后,之所以会决定进入NGO工作,可以说就是花了很长的时间思考,才找到响应自己「遇到乞丐该怎么办?」这个问题的方法。
面对困难的问题,如果希望很快速、很容易地就可以「想」出答案,大多数的结果都会对自己相当失望。
在NGO工作后,我遇到的对象也渐渐从单纯的贫穷、单纯的乞丐,延伸到战后孤儿、经济难民等,各种比「因为贫穷而成为乞丐」更加复杂的身分,但我还是时时把自己拉回这四个步骤去思考。
比如说二○一五年夏天,我在维也纳火车站看到辗转逃难而来的叙利亚难民潮,等着继续移动到德国的路上,他们显然不是乞丐,但确实无家可归。无家可归是什么感受?奥地利民众热心捐助的食物堆积如山,车站的临时仓库都塞不下了,但多数难民似乎对于这些物资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听说这些食物跟物资可能跟猪肉、火腿混放在一起,不符合伊斯兰教的戒律,维也纳政府甚至必须呼吁民众不要再捐了。这算不知感恩吗?
许多穿着光鲜亮丽的年轻难民,拿着我从来没见过的五百欧元大钞,在车站附设的便利商店边滑着手机上网,一边等着结帐买他们自己选择的发蜡、微波食品、巧克力,而不是生活必需品。我有权利生气吗?
叙利亚难民不想学德语,不想接受瑞士的文化规矩,不想在丹麦找工作,只想在新的国家盖一间很大的清真寺,可以安心聚在里面,继续过着跟在叙利亚一样的生活,这样有错吗?
不需要想着身为NGO工作者的身分,而是身为一个相信公平、正义价值的人,我应该怎么想这些事?他们真的需要帮助吗?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又该是什么样的帮助?
于是我在脑中很快按照四个步骤进行思考:
意识到我一直被动接受信息
我过去一直以为「难民就是看起来很可怜,而且没有钱」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真实往往不只一个版本
在难民中继站的现场,我赫然发现能够拿出几千美金、甚至几万美金,搭上人蛇集团安排的船或是卡车,逃离家园成为「难民」,本身就是一种富裕的表现。极度贫穷的叙利亚人,或许逃到约旦的难民营,或许困在家乡,是没有办法成功逃到维也纳的。所以难民不见得「看起来」都很可怜。
形成属于自己的意见
相对来说,站在富裕阶层的叙利亚难民表面上有钱,但他们确实需要长期、大量的帮助,因为他们无法回到家园,有限的经济优势只足够帮助他们逃到欧洲,却没有办法帮助他们在语言、文化都完全陌生的环境立足。所以不应该只因为他们此时此刻拒绝物资,就认定他们不需要帮助。
仔细求证、钻研,甚至怀疑
生活在和平时代的富裕奥地利人,直接捐大量物资给不幸的叙利亚难民,却不被领情的原因是什么?真的是难民傲慢,还是不了解难民的真实需要?我发现难民们几乎全身家当都只有一个像大学生常用的 Jansport 背包,而且扁扁的,是不是因为带着物资逃难,反而会对他们继续前进造成拖累?还是物资的制造或堆放方式,违反了清真饮食的标准?物资的捐助,是否能弥补他们命运遭遇的不幸?如果不能,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改变他们不幸的命运?我在这个方法中,又能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这样四阶段的思考习惯,虽然说明起来很简单,一旦经过反复练习,养成像第二直觉般的思考习惯和能力,确实带给我在NGO工作上莫大的帮助。我因此从不断地思考中,找到自己喜欢的目标,然后将这些目标变成工作的内容,也因此对于工作的内容及对象不会轻易产生幻灭跟指责,而能够一直保持正面思考的热情和希望。
换句话说,即使像我这样一个没有接受过正式哲学养成教育的人,也可以按照这四个步骤,训练自己养成「思考」的习惯。
「思考」这个好习惯,不但可以帮助自己将喜欢的工作做得更好,成为别人心目中很「厉害」的高手,更重要的,是能够透过思考、透过工作,逐渐成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