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很忙、很认真,不代表做事有效率,原因在于很多NGO工作者从来没有「符合商业效率的经营管理」的经验与专长,所以习惯凭着热情跟直觉在冲撞。每当有人质疑他们为什么用很多钱做效果很微小的事,就会像河豚遇到危险一样整个胀起来,充满防卫性地说:
「我们做的事,其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才怪啦!(摔手机)
比如说医疗团体,如果派一个医生远道从台湾去马拉威义诊两个礼拜,至少要花十万元,请问两个礼拜对于当地一个心脏病的慢性病人有没有真正的效果?但是同样花十万元,却可以在马拉威当地训练、雇用一个三百六十五天都可以在当地驻扎、语言文化还相通的卫教师,不但增加就业机会,效果还好至少一八二.五(?)倍,还可以在当地推广卫教常识,并且有足够的钱可以装设网络,让这名当地卫教师透过网络跟台湾的志工医师保持紧密联络,没有生病的村民也可以享用网络的便利。这样到底哪个「有在做事」呢?
感觉上,这两种方式都花了十万元,也都有做事,但是知道如何把钱用在最有效的地方,却是判断同性质的两个NGO组织成败的关键。
每次只要听到NGO避重就轻地说「这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这种话,我就知道这个组织八成有爱心没脑筋,通常会很不留颜面地哈哈大笑,戳着胀得快要爆炸的河豚说:「我看根本是你不会衡量吧?」
难怪我很容易跟好人吵架。(反省中)
5、
NPO被迫跟企业合作,缺的真的只是资金?
提问/三十二岁从事老人扶助NPO的工作人员:
最近经常有大企业想来找我们合作,他们想做形象,我们需要资金。但我总觉得这样的出发点很奇怪,不知道阿北对于NPO跟企业合作各取所需有什么想法?
回答/真心不骗从不说假话的褚阿北:
奇怪耶,你真的以为你缺的只是资金吗?!
找回NPO的主动性
我曾经接触过的一个实际案例,是某个缺资金的环保团体,讨论是否应该接受国际烟草商的合作案。
我个人讨厌香烟,也不喝酒。但这是否表示我绝对不可以接受烟酒商的合作提案?
对我来说,烟草并不等于香烟。实际上,烟草种植已经在目前医学界培养HIV爱滋疫苗的研究上,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所以作为一个NGO工作者,如果可以跟烟草公司协调,从医学研究跟疾病管制的角度出发,或是公平贸易、友善农业的角度,我觉得当然有合作的可能性。
这个环保团体,最后还是决定忍痛拒绝,避免带来组织形象的冲突。我可以理解也尊重主事者的考虑,但也让我开始深思,这个所谓的伦理冲突,是不是绝对存在?
我时常听到NPO组织的管理阶层无奈地说:「因为需要营运资金,只好去标政府的案子。」或是「为了要养人,必须接受企业赞助。」听了这样的论点,我心里真正的 OS却是:「少在那边臭美了!你真以为你缺的只是资金吗?」
我们都看过太多非营利组织,认为自己因为「生存压力」而不得不跟公部门或企业合作,却始终抱着一种良家妇女被逼良为娼的受害者心态「下海」,欲拒还迎,扭扭捏捏,真的有把公部门或是企业的计划做好吗?
我们试着转换身分,从无论是公部门或私人企业的「客户端」角度来想——当我诚心找了一个自己欣赏的NPO合作,结果对方在合作案上却遮遮掩掩,就像媒体在我的文章底下打上「作者言论不代表本刊立场」一样让我伤心,这真的是合作伙伴应该有的态度吗?
如果你妈妈带你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就跟班上导师强调「这小孩个性是像爸爸喔!我绝对不是这种人!」作为孩子,有没有办法继续爱这个一直想跟自己撇清的妈妈?如果你是老师,会怎么想这个母亲?你会不会说:「矮油,这个妈妈好可怜哟,都是为了生存才会跟个性那么差的男人在一起,生了一个个性差的孩子,这个妈妈伟大!来!大家为她的牺牲拍手吧!」
不会吧?不会吧!当然不会!(激动)
这根本就不是母亲,或是NPO工作者应该有的态度。这种恐惧的态度,大多数来自于台湾传统的NPO工作者,对于企业运作不了解,也缺乏企业的实际操作经验。
青岛一个大学教授,也是中国知名的部落客苏美,出版了一本书叫做《文艺女青年这种病,生个孩子就好了》,我觉得可以改成「NPO怕跟企业合作这种病,开过一家公司就好了」。
「因为我有洁癖,受不了当公务员逢迎拍马的迂腐,在企业上班看到老板爱赚钱的嘴脸就想吐,所以我只能在NPO工作。」是成为NPO工作者的错误理由,这样的人在NPO也绝对做不好。
当NPO以为自己缺的只是资金,而按照企业、政府的提案与规格,做出了自己不相信也不想要的成果,就像生了一个自己爱不下去、看了就讨厌的孩子,有生之年却天天得要面对,这样可能会觉得就算活下去,也没什么意思吧?
实际上,我就看到很多这种靠着企业资助或政府标案活下来的NPO,活得无精打采,生不如死,过着每天自圆其说的生活。
NPO如果为了生存,整天去看政府公告的标案,或是去谈企业赞助的计划,结果大部分时间跟精力都消耗在做不合自己初衷的工作,当然就失去了NPO的初衷。NPO自身必须有足够的纪律,不能随波逐流(就像大多数人不会每年都去找一个不同的陌生人来生孩子),要本着自己的初衷去主动找寻合适的企业跟政府计划来合作。
「因为我们想要做这件事,但作为一个NPO团体,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做到,所以必须跟政府/企业合作」,这才是正当的结合理由!
就跟追求真爱一样,自己热情主动地去跟最合适的企业、政府单位提案,而不是处在被动的位置。等着企业捧钱上门,就像捧着钱来家里提亲的男人,不管对方多好,都会觉得自己被卖身,对这样的爱情充满质疑。
把异业结盟当作增强功力的大好机会
一个NPO,非常有可能缺乏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包括财务规画的能力,或是缺乏有效的评量工具,所以会随便说出「我们这个小区计划已经推了很久,但小区成员没有兴趣参与,我们也不能怎样」「现在大环境不景气、募款非常困难」,或是「花这么大代价没有成效也没关系,因为我们做的事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这种让人一听就火冒三丈的话。(当然也是因为阿北脾气比较大)
如果能把跟企业、公部门的合作,当成自己内部培力的好机会,学会如何从别人的立场跟角度来看待自己正在做的事,并且把这样的合作当成一种学习,让组织有更强的能力,因此在需要的时候,有能力轻易转换身分,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好官」(而不是众人眼中的堕落公务员)。也可以面不改色去经营一家成功的私人公司,或是社会创新企业,游刃有余,如此才是NPO工作者该有的能力。
NPO工作者,不应该一辈子被NPO卡住,而是有能力可以优游进出各种领域之间,NPO只是人生中,在一个对的时间、做一件对的事情的段落而已。
要假就假一辈子
企业为什么要找特定NPO合作,这背后的动机到底是真情或假意,老实说并没有那么重要,就像现代人很难想象老一辈经过媒妁之言而成婚的男女,说穿了跟猎人头公司的买卖媒合没有两样。为什么没有经过恋爱的过程,却可以幸福厮守一生?为什么一个会轻易跳槽的员工,新东家要相信他的忠诚?
老人家会理直气壮地说:「爱是可以结婚以后再慢慢培养的。」这句话到底有没有成立的真实性?当然有,虽然不见得适合每个人。
只要下定决心去爱,时间就会是主要成分。
我在西拉雅国家风景区梅岭的「梅坞天然有机梅园」,遇到一个有机小农许鸿文,他用青梅做水果醋。他不是为了做水果醋而种有机青梅的,而是坚持用有机种出来的梅子卖相不好,才改将这些又小又丑、都还没等到成熟的梅子,拿来做醋,结果却做出最好的有机果醋。
我说这个故事的原因是:为什么NPO工作者总是要追寻完美、成熟的果子?请记得,如果「有机」才是重点,那么「不成熟」当然也可以是好时机,「不完美」当然也可以是好原料,但是必须、也只能抓准一个重点。
所以,你的NPO重点是什么?这个重点有呈现在这个组织做的每一件事上吗?
更何况,别太臭美,企业并没有要跟你的NPO终生厮守的意思,比起让企业爱你一辈子,更重要的是,NPO有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好理由,让就算原本虚情假意的企业或公部门,也愿意主动一直做下去。
只要能永远假下去,能够让对方假一辈子,凭什么说不是真的?搞不好最后怕的反而是你的NPO命没那么硬,气没那么长啊!(这是什么结论)
6、
不想捐钱给大型组织,还能捐给谁?
提问/每天都想很多的捐款人:
你好,我一直想捐款,但不知道到底哪个单位才真正需要,而且用在对的地方。我不想看到我捐的钱被浪费掉,也不想捐给已经拥有很多资源的单位,请问有推荐的单位吗?谢谢!
回答/持续练习温柔的褚阿北:
捐款只是支持的一种方式,身体力行才是王道!
用你的钱投票!
先撇开NGO这件事不谈,作为公民社会的一分子,我相信一句话:「每天,你都用你的钱在投票。」(You vote with your money everyday.)
因为相信特定的理念,无论是有机小农、里山、社会投资(social investment)、社会企业,还是无毒家园……每天,我们有许多机会选择购买符合我们理念的消费产品,购买投资标的的基金或股票,选择电费中的绿色能源比例,只吃无重金属残留的鱼,参加会员制的农场活动,购买鸭间稻种植的米,自己在家试着用朴门农艺的原则育种、种植秋葵,或捐款给协助外籍渔工的非营利组织。
捐款,其实只是这所有「用钱支持自己赞成的理念」其中一种方法而已。
有时候我们会陷入困境。比如说,向强调无毒的商家购买鱼虾,虽然是没有重金属残留的,但我们没有办法确定,这些鱼虾是否出自被奴役的缅甸渔工所捕获的血汗海鲜。又或者,我们虽然认同保护鲸豚的重要性,但如果这个组织因此用我们的捐款去撞沉捕鲸船,造成船上渔民集体溺毙死亡,是不是仍然值得支持?
在这种没有办法两全其美的状况之下,与其竭尽全力要寻找一个「完美」的组织、或是商家,倾注所有心力于单一对象,日后才体验失望,还不妨只要有能力,在接触得到的范围内,就分散自己的消费,只要是你认同的理念,就用一部分的消费或捐款来支持。
值不值得捐,跟组织大小无关
资源少、规模小的组织,真的比拥有许多资源的大组织,更加有效率吗?大组织有能力吸引较优秀的人才,或引起更大的社会回响,所以同样的资源,如果投入大组织可能会发挥更大的力量,有什么不好吗?
如果支持的是一个小组织,我会清楚知道我支持的原因,不是他们跟大组织做一样的事,而是因为他们关心的面向,是大组织所触及不到的。比如说台湾虽然有很多跟失智症及长照相关的基金会,但只有「天主教康泰医疗教育基金会」专门针对失智症「家属」提供支持;在许多跟肯纳症(自闭症)相关的非营利组织中,「台湾肯纳自闭症基金会」特别强调对于自闭症「成人」的照顾;所有工会组织中,只有「宜兰县渔工职业工会」是由在台湾工作的外籍渔工自组而成……
这样的机构因为特殊性很强,所以规模必然很小,却值得我们注目和支持。
行动为先
既然开始消费、捐款,无论金额大小,你的身分都会从「旁观者」一跃成为「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这时候,你更有理由可以开始近身观察、接触,从而决定是否该透过更多的集中消费或捐款,或参与担任志工,来表示对理念的行动支持。
我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总有一些人充满善意,也有能力,但精神洁癖如难搞处女座的他们,永远在寻找一个「完美」的对象,在找到之前,不愿意贸然行动。但就像谈恋爱一样,不是所有客观条件都符合的那个人,你就一定会爱上,或者万一对方不爱你呢?万一交往后才发现对方原来有你没想过的缺点呢?
只要是人、或多人形成的组织,都会有不完美的地方,但这不会是不行动的借口。
我总是如此鼓励向往正义的人:「行动为先」。行动,然后不断地学习、修正。就像学步的孩子踏出第一步,不需要完美,但需要把左脚放在右脚前,不能光用想的。
透过消费、捐款传达正义的讯息,当然也是如此。
7、
每个月只捐一百二十元,不行吗?
提问/二十八岁捐款人:
阿北,我每月捐一百二十元给育幼院,会不会太少?我觉得很有罪恶感,可是我不想捐更多了。
回答/精神分裂的褚阿北:
每月一百二十元,不但太少,而且太多!(咦?)
一百二十元太少了!
定期定额的小额捐款虽然很值得鼓励,但成本的问题你想过吗?(戳太阳穴)跨行转帐手续费,一百二十元的捐款,每次手续费就要十五到十七元,虽然感觉好像没多少,但单笔不超过两百万的转帐手续费通通是十五元。每次捐款有八分之一花在银行转帐,这……
「可是我都用信用卡啊!」就算是信用卡,你的捐款到捐款单位时,已经被发卡银行收取百分之二或三的金流费用,虽然银行超势利,怕大户跑掉会收少一点,但育幼院不是大户(是大户就很奇怪了呀),应该完全没有谈判空间吧?
非营利组织的募款成本其实很惊人。比如我们常在路上遇到「募款专员」,组织除了要付他们底薪和奖金,还要支付他们的训练成本,以及办公室的房租水电、网络平台架设与管理费,再聘用专人处理每一笔捐款,以及捐款授权书成本、定期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正第三方的征信费等。越小型的机构,这些行政支出的比例相对越高,你汇进去的捐款分摊扣除后剩下可用的金额,搞不好已经不到最初的一半!
以「绿色和平」在台湾为例,虽然网站上说:「每笔捐款都来自捐款人的理念支持,原则上不会有捐款金额限制。」但点进捐款页面,就会发现定期定额的每月捐款最低其实是五百元起跳!现在保护儿童的「儿保之友」定期定额也是每月五百元(虽然还有「助养人」每月三百元选项,但属于非特定用途),我们可以说,定期定额捐款在台湾的「最低消费」已经悄悄从每月一百元拉高到每月五百元了!
预算有限但还要用行动支持非营利组织是很赞的行为,但劝你自己每个月存一百二十元在小猪扑满里,等存到一年有一千四百四十元的时候一起捐,总可以吧!
一百二十元太多了!
这个问题里还有一个爆点,让我比金额更在意,那就是——
钱可不可以不要捐育幼院!(大吼)
虽然台湾现行还有六、七十个育幼院,但我还是要勇敢(深呼吸)地说:机构式的孤儿赡养早就过时了!(显示为激进派)
集中教养式的机构崛起,跟世界大战后突然出现大量孤儿有关,但如果不是这种大型杀戮的战后重建社会,根本不应该有长期性机构式的孤儿院。
大多数的孤儿,在原本的小区中多少都会有其它亲人,只有当这些亲人无力再多喂养一张小嘴时,才会将孩子送到孤儿院。所以我们可以说,真正把孤儿送到育幼院的原因,多半不是因为「父母死亡」,而是因为「贫穷」。
育幼院的存在,像一块磁铁,把许多原本可以待在原生家庭的孤儿,招收到机构去集中教养,孤儿院之间彼此竞争,越多孤儿,机构越大,意味着能够用来募款的「人头」越多,然而各种研究报告和证据都已指出,育幼院越大型、越糟糕。
当然,育幼院的爱心未必不真诚,我想说的是,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善意的石头铺成的。家庭式的照护,才是真正符合效益和时代潮流的方法。
这个时代需要的,是提供原生家庭需要的金钱补助及社会福利资源,让失去亲人的孩子能继续留在家庭体系里,而不是将之从原本的家庭、小区中连根拔起,送到遥远的地方跟完全陌生的人,在脱离家庭结构的机构中成长。
事实也证明,许多这样的育幼机构出来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发展上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过去十多年来我在缅甸进行教育计划及学龄前儿童发展计划的主要合作伙伴,无论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或来自英国的儿童权利保护组织「Save the Children」,都强调传统机构式的育幼院迫切需要转型。反观台湾,却似乎没有听到太多反省和改变的声音。(还是我没听到?)
我们该做的不是赞助育幼院,而是跟育幼院一起努力让他们从人类社会中消失,变成家庭式的教养。捐款给集中教养式的传统育幼院,别说一个月一百二十元,一个月一元我都觉得太多!看看「娜姐」玛丹娜在马拉威的 Home of Hope 育幼院,就是一个快速从集中型的教养机构,转型成家庭辅助型态发展机构的好例子。
所以一百二十元捐育幼院真是太多又太少!
8、
小额捐款到底该不该有下限?
提问/很不认同的读者:
「每个月只捐一百二十元,不行吗?」是很有趣的回答,但是很奇怪的逻辑,请问您真的是NPO专家吗?
非营利组织的募款成本是固定的,尤其是成本比较高的会计师稽核和专员训练,如果少了一百二十元还要付出一样的募款成本,按照您的逻辑,小额募款全部消失的话,组织反而省钱?
长期小额捐款比一次性大额捐款有意义,因为固定小额捐款可以编列长期计划预算,一次性捐款对于组织来说无法预测,也无法事先规画如何运用金钱,只能用在临时性支出上。如果大家都选择一次性捐款,对于组织来说预算更难做,也很难做比较长期性的规画。
固定小额捐款对于组织的意义除了钱以外,还有「支持者」的用意。这些支持者代表组织背后的力量,也是NPO在做政策推广或游说行动时的重要本钱,结果被你说得超没意义,好可怜。
绿色和平的五百元元为底线是募款策略,并不是真正只能捐五百元以上,目的是让捐款者有一个内心基准。不过你要捐一百二十元他们当然不会说不行啊,不然你可以试试看。
回答/认为捐款应该有下限的褚阿北:
你的错,在于不幸接受似是而非、承袭台湾NPO组织代代相传的老古板观念,老实说我很常听到。
不只做好事,也要把好的事做对
你说小额捐款比较能做预算规画,好像对。但我的建议是能够累积一年分再捐,这样可以减少双方成本,每年固定捐一次一千四百四十元,跟每个月固定捐一百二十元,对于组织年度计划预算有什么差别?为什么过小的金额每个月捐一次,比较可以规画预算?
你可能会说:「因为可能每个月会有几百个人都固定捐一百二十元,这样不就很多了吗?」
错!
理论上组织越大,接受的捐款越多,平台跟处理金流、物流的固定成本分摊当然就越小,但是从来没有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这点无论营利事业或是非营利组织都一样。
以美国超市来说,根据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Pricewaterhouse Coopers,PwC)三位资深顾问最近发表的一份报告「为零售业的最后一哩导航」(navigating retail’s last mile)指出,建立一个模型来分析二十三笔美金一百元的超市购买消费,传统超市的成本是二十一美元,其中十九美元花在人事管销。如果变成顾客网络预订后到实体店面取货,处理一百美元杂货的成本不但没有减少,甚至增加到三十二美元。可是如果是纯粹的网络商店,成本可以降到十九美元,是三种模式中最低的。
NPO向个人募款,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零售,所以小额捐款当然有一旦低于某个金额,就会失去意义的底线。这样想好了,超市处理一百笔一元美金的营运成本,跟处理 一笔单笔一百元美金的店头成本跟后台成本,当然完全不一样。就连同样单笔一百元美金的消费,不同「通路」的成本就有十九元跟三十二元的差别,所以绝对不是「加起来同样是一百块」就好。
但是超市会不会拒绝客人买一元美金的东西呢?当然不会。
至于「小额捐款表示对组织认同,本身就很有意义」,身为捐款人,这样想也未免太抬举自己了。
举个例子,这二十多年来,每次只要回台湾,我都至少会去永康街的太兴烧腊吃一次饭。有一次,同行的友人不识好歹跟火爆脾气的老板说:「褚士莹在你这里吃这么久的饭,真是好客人!」老板闻言刀子一剁,鼻孔哼气:「好客人?呸!如果我开店就靠他每年来吃几次饭,我早就倒店了。」我真是太欣赏这个老板了!
一个NPO组织也是,无论大小,如果不顾现实地把「认同」当作资产,那么还是赶快解散比较实际,因为这种不现实的想法,在商业机制下是完全禁不起考验的。实际上,那种会把「我们做这件事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挂在嘴上的人,根本是踩到我的死穴。
如果一个NPO仅靠个人捐款营运来维持,且组织无法精算每次募款进帐一百元的处理成本是多少,也没有意识到该如何向小额零售业取经,以做最符合商业效益的募款管理,结果只有一个,也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倒店」。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不是什么NPO专家,只是一个长期的NGO工作者,我的希望是看到非营利组织不只做对的事,而且把对的事做好。
9、
想做公益,我该如何选择捐款对象?
提问/每到岁末年终就突然想做好事的捐款人:
阿北,我平常没有固定在捐款,但每年快结束的时候,也会觉得该做点公益。想问问,如果想捐钱给NPO做公益,捐给哪个单位最好?自己并不是有钱人,能捐的不多,想集中捐给一家NPO就好。请问有哪些 NPO是你觉得做的事情很重要,而且若收到捐款可以很有效率利用的呢?
回答/喜欢用荷包支持好团体的阿北:
捐款是一门大学问,但到底应该怎么捐,似乎没有人有所谓的「标准答案」。阿北属于在NGO领域中强调「影响力」的现实派,既然要从影响力的角度来看,我为新的一年想要捐款给非营利组织但还没办法决定对象的人,提出五个捐款建议:
捐给影响力大的。
捐给自己最有感的。
捐给自己能发挥影响力的。
捐给自己能受惠的。
捐给自己从事志工的团体。
捐给影响力大的,因为个人的能力很小,不能改变世界
在残酷的现实世界,规模太小以至无法发挥影响力的组织,你微薄的捐款往往就像小石头丢进井里,扑通一声就消失了,没有办法发挥组织真的想要发挥的力量。反过来说,如果你的捐款进入影响力很大的组织,就会变成一股力量洪流中的一分子。虽然每个人单独的力量不可能让小儿麻痹从地球表面消失、让同性婚姻立法通过,但坊间确实存在这种有影响力的组织,可以让你原本就认同的理念实现。
捐给自己最有感的,才有可能长久
我一个朋友总是在每年母亲的忌日,以母亲的名义捐一笔固定金额给当时社会最需要的组织,这个以母亲之名行善的动力,让他的捐款行动可以持续。
「我母亲在天之灵一定会很高兴我这么做。」每年能够有一次这么美好的想法,是多么超值的安慰。
或者生过一场大病,遇到天灾人祸,无论是酒后开车造成的车祸、水灾火灾震灾,还是忧郁症、失语症,许多人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捡回一条命之后,会决定固定捐款帮助同样被伤病所苦但无法负担医疗费用的人。也有些人会赞助贫困死者的丧葬费用、协助遗族的生活照顾、支持与特定疾病相关的医学研究机构或民间倡议组织、捍卫辛苦的医疗人员工作权益或心理谘商机构等……因为有感于自己的切肤之痛,所以会有动力长期支持、帮助那些跟自己一样的人,并且感谢自己能幸运活下来。
捐给自己能发挥影响力的,会更有动力
有时候捐款者为了想要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或为了防弊,捐款时会小心翼翼指定捐款用途,结果不但没有及时帮助NPO的需求,说不定还形成困扰。所以如果真的这么想要有影响力又生性多疑,应该要换个角度,先询问几个你有兴趣的NPO,他们现在最需要的资源是什么、需要多少,然后再依此选择自己觉得最认同、也最能使得上力的需求来捐助。如果自己的能力有限,也可以去协助动员身边可能的捐款者,这么一来,无论自己的捐款多少,都能发挥直接的影响力。
捐给自己能受惠的,有拿到回馈品,CP值高
我有个朋友因为做生意,时常要送礼,于是他固定赞助一个有机稻米契作组织,每一季收成后按照股份拿到小包装的有机米,就变成有故事的礼物,也不用再费心去张罗给客户的礼物,在客户面前也意外建立起更好的形象,例如关心社会、善良、关心有机农业、注重健康、人美心更美(最后这点是当事人强迫阿北加的)……但其实他只是懒惰,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而已。
过了两年,这位朋友参加一个贫困偏乡少数民族的编织品义卖,觉得这些产品都不实用,设计太丑,实在买不下手,于是灵机一动,干脆下单请这个NGO用同样的布料帮他订制可以装这些小包有机米的米袋,于是这些有机米又多了一个精美的包装,以及另一个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故事。而且这些精美的伸缩袋还变成简单实用、可以反复使用的旅行化妆包。
另外一个朋友则时常在NGO义卖会的最后一天结束前前往会场,把卖剩的东西整批买下来,当作送给亲朋好友各种场合有故事的礼物,也因此减少了NGO库存滞销的负担。
捐给自己从事志工的团体,表示更进一步的认同和支持
美国前总统欧巴马有一个我很钦佩的原则,就是对于最重要的支持者,他要的不是他们的选票,也不是要他们的钱,而是要他们的「时间」。
对于一个NGO来说,如果一个人或一个企业、一个机关团体有令人景仰的专业能力,他们的一小时,比再多的捐款或预算都有价值。一旦你找到一个这样珍视你的「时间」的NGO来担任志工,你的捐款就同时有了锦上添花的效果,让组织更珍惜这个志工的真诚与认同。
10、
捐款要给「重要」的还是「紧急」的?
提问/不知道要怎么捐款的小资女:
阿北,我觉得每次只要有天灾的时候,就会有NGO组织说救灾募款会对其他进行长期计划的机构募款活动造成排挤效应,呼吁捐款人不要只捐给救灾单位,对一个捐款人来说,如果手上能够捐的善款有限,在「重要」跟「紧急」之间,到底应该怎么取舍?
回答/觉得紧不紧急不是最重要的褚阿北:
首先,你真的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紧急的吗?
紧急性VS.重要性
荷兰NGO组织「Women on Waves」的船只前往危地马拉,帮助想要堕胎却因为法律限制,无法在危地马拉进行堕胎的当地妇女,提供堕胎药,载妇女到公海,或是堕胎合法化的国家进行堕胎。这算是紧急型的计划,因为怀孕超过十周以上,就不适合堕胎。
至于巴勒斯坦NGO组织「The Roles for Social Change Association」(ADWAR)支持在地女性Nadia Ahmad在以色列占领区「约旦河西岸」(west bank)成立专门为女性顾客服务的女性出租车队,增加在地女性「行」的权利,就算是重要型的计划,因为如果没有人做,也许就永远不会有人做。
所以你问我捐款到底要给「紧急」的还是「重要」的,就好像问我要剁左手还是剁右手,不是一个公平的问题。
假的「紧急」并不一定不重要
如果这样还不够复杂的话,「紧急」其实也有真假之分。有些紧急是假的,有些重要也是假的,到底如何分辨?
因为有时候,「急迫感」是需要被营销出来的,就好像半夜在看电视购物频道时,发现要在十五分钟之内赶快打电话订购,不然就来不及了,隔天收到奇怪的菜刀以后,却一点也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会觉得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急的。
举例来说,大多数人提到音乐,都会说是对生活很重要的生活元素,但是在战后的阿富汗,要成立一所被塔利班政权禁绝的音乐学院,进行断层许久的音乐专业教育,虽然是重要的事,但从急迫性来说,却远远比不上铺路造桥;从商业利益来说,也比不上振兴社会经济,所以如果要等急迫的事情都做完了,再来开始进行音乐教育的推动,很可能必须等一、二十年,也就是说,至少二至三代阿富汗年轻人会继续在没有音乐教育的环境下生长,到时候就会更加困难,因此公益团体意识到这个「重要但不一定紧急」的缺口,创造急迫感、灌注资源推动音乐教育,对社会就有长期而重要的影响力。
在这个例子中,「紧急」是假的,但是「重要」是真的。可是如果没有塑造成「紧急」的状况,搞不好就会等上一、二十年的时间才轮得到。所以很多公益团体(NPO)的工作重点,除了少数例外(如救灾),通常在优先(紧急)顺序上,不会立即得到政府、商业的优先关注,像是环境保护、性别、社会正义、为弱势发声等,但是对于社会长期发展却是非常重要的议题。
判断计划是否能成功的十个标准
正因为在「紧急」跟「重要」之间难以取舍,不如跳出这个二分法的窠臼,我赞成捐款人应该要跟投资人一样,把钱放在成功率比较高的计划中。经验告诉我,拥有这十个条件的计划,通常可以成功:
计划本身具备「策略性的洞察力」(strategic insight)
有符合时代需求的「价值观」(values)
主张「人权」(human rights)
团队有「专业经验」(subject matter expertise)
「沟通与表达能力」(communic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 skills)良好
计划透过「既有的网络」(existing networks)执行,而非从零开始
团队有「进行研究调查与分析的能力」(research & analytical skills)
团队有「团体合作的能力」(team-work)
计划有让人想要参与的「个人动力」(self-initiative and motivation)
团队具备「组织能力和判断优先级的能力」(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zation)
一个需要被关心的重要议题,如果能透过这十个标准,让弱者的声音能够被相关的地方、地区、国际层级听到、并且重视,进而化为可行、不被抵制的行动,通常会得到我的实质支持。
相对的,如果是一个只有倡议的能力却无法对后果负责的行动,或是运用NPO免税的优势经营商业,用不公平的条件竞争,伤害原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的所谓「社会企业」,则不会得到我的支持。
因为在我心目中,没有所谓的「捐款人」,只有相信「正义」这支潜力股的「投资人」。
11、
有钱上钢琴课的孩子,不应该得到营养午餐补助吗?
提问/很多事都想不通的偏乡老师:
阿北,我是偏乡学校老师,也要负责审核补助弱势家庭。我班上有一个年收入将近五十万元的家长,以单亲的资格申请孩子一学期一千元的午餐补助。可是这位家长同时也递送孩子钢琴课的申请书,如果通过的话,每堂个别课就要一千元。我觉得,她如果有钱请得起钢琴老师,是否不应该申请每周其实才四十七元的午餐补助?我应该要怎么想、怎么做才对?
回答/没有道德洁癖的阿北:
符合资格就该拿补助吗?谁又能决定该不该给呢?
符合资格就该领补助吗?
我看到你遇到了一个难解的道德困境。
你很有正义感,认为正义跟资格无关,有限的资源留给最需要的人,才是补助真正的目的,不仅仅是「资格」是否符合的问题。
我认识一个在西拉雅国家风景区做有机咖啡农的郭雅聪先生,他说他很清楚知道自己是一个靠天吃饭的农人,既然靠天吃饭,当然就会有丰收的时候,也会有歉收、甚至血本无归的时候。所以每次风灾、水灾之后,就算符合申请补助的资格,他只要觉得自己还过得去,就不会去申请。问他为什么,他说:
「虽然我符合资格,但是我相信补助应该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这是为什么我打从心底敬佩他。
我时常在跟社会福利领域的朋友讨论台湾为什么一直无法像北欧国家那样,走向令人羡慕的社会福利制度,我觉得有一大半是「资格」的错。
以英国来说,老人长期照护的社会福利并没有拖垮政府财政,原因是政府规定当一个老人需要长期机构照护时,政府有权变卖这位公民的动产及不动产,然后用这笔钱来支付这位长照病人自己选择的赡养机构费用,直到他的财产(包括存款跟房地产总值)低于 二万三千二百五十英镑(约折合台币一百万左右),政府才开始用福利金支付长照费用,直到这位公民寿终正寝为止。所以无论这位英国人富有还是贫穷,都能够做到老有所终。
「这样的制度,在台湾能够行得通吗?」我在好几个公开场合,曾经这样询问在场的台湾听众。台下的台湾人每次都哈哈大笑:「绝对行不通!」
为什么?很简单,台湾人太「聪明」。
因为聪明,所以如果启动相同的机制,许多台湾人第一件事就会赶快脱产,把存款跟房子都转到配偶或是孩子名下,让自己符合「资格」,可以让政府全额支付费用。国家财政在很短的期间内,就会完全被拖垮。
所以如果这位家长明明可以轻易付得起孩子的午餐,但只因为「符合资格」,觉得这 一千元的补助不拿就「亏」了,以台湾人的标准来说,并不是特别可恶的行为,即使这么做并不符合道德正义的高标准。
作为学校老师,你应该扮演比法律更高的正义尺度吗?
如果你的父母符合每个月领老人年金的资格,你会阻止他们领取吗?
如果自己家里都无法做到的话,我们要如何规定别人家应该按照比法律更高规格的道德标准行事?
谁能决定谁该领补助?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你凭什么决定这位单亲妈妈不应该得到补助?你想当「正义魔人」吗?
这个社会存在不少所谓的「道德魔人」与「正义魔人」,硬把自己更高的道德、正义标准套在别人身上,如果对方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猛烈攻击对方,甚至进行人肉搜索,在网络上公审。
但对于这位单亲妈妈,除了她每年收入五十万,只有一个孩子,同时申请(便宜的)午餐补助,以及(昂贵的)钢琴课,你对她了解多少呢?你真的知道她的情形吗?有没有可能她每天被高额的医药费、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
实际上,这位单亲妈妈后来在脸书上看到你的「不平之鸣」以及其它脸友的附和,私下写了一封如下的信。
老师:
对不起,因为申请补助造成你的困扰,真的很对不起。我没有很指望补助能帮我什么,也许看所得你会觉得我薪水很高,但是每个单亲面对的状况不同,所得数字我只能说不能完全代表一个家庭的真实状况。
小孩从出生到现在完全是靠我一个人请保母顾,让我在服务业靠业绩努力赚,能让小孩生活好一点。我完全没有家人资助和帮忙,才会想说申请补助看看,如果造成老师的误解和困扰很抱歉。
所以,作为老师,看到这样的正义得到「伸张」,你真的觉得舒坦了吗?
有没有可能,这位妈妈每个小时一千元的钢琴老师费用,就是为了帮助孩子完成梦想,省吃俭用,一块钱、一块钱攒下来的呢?
你是不是潜意识中认为,一个需要午餐补助的孩子,要知道自己的身分跟斤两,「不配」学习要花钱的乐器呢?
如果这个孩子想学钢琴的欲望如此强烈,宁可不要吃午饭饿肚子,倾家荡产或借钱也要付学费学钢琴呢?
如果真的是这样,身为孩子的老师,有权利让孩子饿肚子,学习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人生教训吗?
当然,这也都是假设,毕竟我不认识当事人,无法评断。但我认为,作为一个拥有权力的人,更要提醒自己千万别用自以为是的正义感来伤害别人。
有时候,即使出发点是好意,也可能造成对别人无法弥补的伤害。
希望在这个案例中,我们都能学到宝贵的一课。
12、
老师为了反堕胎向小学生发起募款,身为家长我该怎么想?
提问/困扰的小三生家长:
阿北,我是一个小三学生的家长。事情是这样的,我女儿回家说老师要大家捐款,因为老师参加的教会反对堕胎,他们都会去妇产科阻止要堕胎的年轻妈妈,劝导她们改变心意,把她们带走去待产,提供免费的产后照顾。但是因为有一个小孩是严重的先天畸形,妇产科医生建议趁还来得及时进行流产手术,可是这个老师的教会团体出面劝这位妈妈保住胎儿,现在这个婴儿一出生就要洗肾,医药费跟二十四小时的照顾成本庞大,教会团体根本无法支付,所以在班上进行募款。
我自己本身是人权团体的NGO工作者,我不认为这样的做法值得鼓励,可是如果班上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捐款,我女儿说她在同学间会很丢脸,老师搞不好还会讨厌她(她成绩本来就已经在及格边缘了)。我该怎么做?
回答/褚阿北:
小三生的家长,我想要问你两个问题——
你认为学校的责任是什么?
作为NGO工作者,当「生命宝贵」的价值观跟「人权」抵触时该怎么办?
谁有责任要捐这个钱?
首先,我们来想一下学校的责任、老师的责任,还有学生的责任这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