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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褚士莹 当前章节:153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23:14

学校的责任是提供学生学习的场所和资源,如果学校没有开,以至于学生无法学习,或是像我在发展中国家常看到的状况——空有NGO捐赠的校舍却没有老师,就像麻雀吃不到谷子,如此学校就没有达到应尽的功能。向学生募款,是学校设立的目的之一吗?

「可是透过募款,可以建立孩子的价值观,变成善良、懂得助人为乐、愿意分享的人,这不是学校的隐性功能之一吗?」或许有人会这么说?我听你在放屁!难道除了向学生募款要钱,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让学童建立这些价值观吗?

再来是老师的责任。老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使能者(enabler)。在定义上,使能者就是一个「运用自身拥有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调动服务对象自身能力和资源、发挥其潜在能力,使其有效改变的社会工作者」。募款,是机构募款工作者的专业,老师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应该不在募款,所以这位老师在教学的场域做不是他的专业的事,说得好听一点叫做「鸡婆」,难听一点叫做「失格」。

最后是学生的责任。台湾的学生可能会反射性回答:「我现在的责任就是把书读好!」但什么叫做把书读好?是每次考试考一百分、满级分吗?如果每科都满分,却在校园里虐猫、在捷运上砍人,这样算是把书读好了吗?

想一想就知道,学生的责任「把书读好」,其真正的意思不是把考试考好,而是「学习」。学习的对象包括教科书、考试需要的内容,当然也包括学习做人、学习做事。对我来说,在任何信息其实都可以在短短几秒内透过 Google 查询、计算的时代,比记忆背诵任何知识都更加重要的,是学会「学习的能力」,以及如何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一旦知道怎么学习、怎么思考,未来的人生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知道该怎么面对。所以如果一个学生不想学、对学习的重要性不能理解、得到了对的答案却做了错的事(想法跟行动脱钩),就是没有尽到学生的责任。

从头到尾,「捐款」都不在学生的责任中。

所以倡议反对堕胎、为先天畸形的婴孩募款,这些事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学校的责任或老师的责任,也不是学生的责任。允许这么做的学校,是失格的学校;发起这件事的老师,是失格的老师;没有思考就照做的学生,是失格的学生。连带的,如果因为怕孩子在学校被孤立,所以没有勇气面对,甚至不知道如何面对的父母,就可说是失格的家长。

所以我很高兴你愿意面对、深入思考这件事,而不是随便合理化,让自己跟孩子一起接受一件不对的事。

募款,不该是为不负责任的人负责

另一方面,我也想讨论这位老师发起的募款对象与行为本身。

心理学家唐映红的专拦最近有一篇文章,标题是〈不挥霍善也是一种教养〉,里面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上课的时候,有一个担任学生会干部的学生,想要借用上课中的五分钟时间,呼吁同学们积极为一位学生罹患白血病、家境清寒的侄女募款,筹措医疗费用。

看清楚,不是学生本人,而是学生的「侄女」。

唐映红说,他决定这个学生会干部不能拥有他课堂上的五分钟。虽然他也肯定学生的无私热忱与纯朴善良,但是有三个重要的原因让他否决——

绝大多数学生并没有经济独立,是靠着父母的经济支持,甚至本身就来自贫困家庭。不是自己能力赚来的钱,没有资格捐。

「帮助」应该有远近亲疏,「我们力所能及的善意应该遵循先亲友、再熟人、最后陌生人的顺序。」所以学生本人,或是学生的父母可以,但侄女关系未免太远。

募款不应该是一个轻易启动的紧急机制,否则就会变成「会吵的孩子有糖吃」。二○一五年一群台大学生为了自己要登山就跟社会大众募款,所犯的最主要错误,就是轻易启动了应该在最紧急时候才发生的援助机制。

回到你所面临的例子,同样犯了这三个错误:

1.不应该向没有经济能力的人直接募款:

小学生没.有经济能力,向小学生募款等于向家长直接募款。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位老师应该直接联络家长,不该向没有经济能力、也缺乏判断力的小学三年级生募款。

2.募款对象跟援助对象关系过远:

老师要募款的对象,是他自己参加的宗教团体所进行的一项计划中的一个个案。这件事情距离这位老师的学生或家长太远,要求这些没有直接关联的人直接援助,并不合理。如果家长还必须考虑不捐款的后果,怕自己的子女在学校受到老师的不友善对待,那么这个募款活动的本质,可说是直接伤害了师生与家长间应该要有的信任关系。

3.募款,不该是为不负责任的人负责:

虽然我一直双手赞成「真正的善良,是有能力关心跟自己无关的事物」这个准则,但这件事情背后,包括了宗教组织的特定价值观(反堕胎)。这个婴儿的出生,是在违背医疗专业人员的建议、擅自给予承诺之下所造成的,在没有经济能力面对的前提下勉强提出做不到的承诺,等到面临残酷现实时才紧急动员募款,这很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事,甚至可能根本违背当事人(婴儿)母亲的个人自由意愿。然而,最后却要透过募款,来让其它本来就没有为「反堕胎」理念背书的公民负起财务责任,这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所有我认为「对」的事,都可以去做、去募款吗?

现在让我们退一步想,什么才叫做「对」的事情?

你在做你认为对的事,你认为选择堕胎是一种人权,除了医生的建议外,在足够的心理分析师、社工师的参与下,堕胎可以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但是别忘了,这位老师跟他的教会团体,也在做他们相信对的事。他们反对堕胎,相信这是个铺天盖地的普世价值,没有例外,就算女性是因为被强暴,或是胎儿严重先天畸形,也都不能堕胎,不然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相信自己在做对的事」,只要是对的事,大家当然就要一起来做,这是个不合逻辑、也不负责任的说法。因为「对的事情」并没有绝对的定义。觉得自己在做对的事情,因此对别人造成伤害,这伤害并不会在法律上就免除责任。

举例来说,觉得安宁病人活得很辛苦,所以一个安宁病房的医护人员,可不可以趁着夜班将病人的插管通通拔掉,或将病人用枕头闷死?只因为他相信这样可以减少或缩短病人跟家属的痛苦?这位医护人员是否能因为「不忍心看到病人受苦」的动机,就能免除蓄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只是为了自己觉得对的事情就公开劝募、期待社会伸出援手,并且积极、踊跃地予以捐助,非但不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甚至应该要被阻止。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在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里,「劝募」这样的活动,原则上不应该由个人发起,应该由专业的NGO,以有组织、有计划的方式长期进行。无论是医疗、赈灾、倡导,还是救援,除了少数的情况(比如福岛核灾),大部分都应该是可以预期,也可以放在组织宗旨与长期财务规画里完善进行的。

由专业组织出面的最大好处,就是有人可以负起责任。

一个学校老师在自己的班上募款,虽然老师可以将募款的金钱交给相关的工作组织,但这位老师并不能、也不应该为这个婴儿的生命负责。如果一个个人或一个组织,不愿意负责,或无法负责,就不应该进行募款。

行动必有后果。募款就是一种行动。不能为后果负责的行动,就是不负责任的行动。

下次再有太过「随便」的募款活动时,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提醒自己。

13、

募捐物资到叙利亚难民营,有什么不对?

提问/有爱心又热心的民众:

阿北,我即将启程前往希腊,希望能替叙利亚难民营的小朋友们尽点力量。因为我是上班族,在IT业当PM,因此这次没有参加任何组织的活动,但有联系了当地两个 NGO(VoluntArt 和En Red SOS Refugiados),他们持续给了我一些行前的建议。我想到或许可以在自己的脸书墙上问问朋友们,是否有不要的 baby 衣服鞋子和给小朋友的文具等,我可以一并带过去。

没想到,一夜之间我收到来自各方的讯息和关心,都希望能捐物资去帮助这些孩子们,因为我没料到会有这么多人响应,现在正在烦恼我一个人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将这些物资都运到雅典的难民营去。

冒昧写信给你,想着走遍世界的你或许知道一些资源或能给我一些建议,协助物资的运送。我预计去两周(小小上班族的年假一次全用光也只有两周)。

回答/理性胜过爱心的褚阿北:

恭喜你做对了几件事。但你可能忘了衡量清楚,这些物资的意义有多大?

很多事情不要自己想象

首先,我要恭喜你做对了四件事情:

你证明你拥有真正的善良,因为你拥有关心与自己无关事物(叙利亚难民)的能力。

你相信自己不透过组织,也有着改变世界,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力量。

你联络了当地NGO了解真正的需求,而不是从自己的想象出发。

你能从「试错」的过程中学习,而非从自己的角度想象别人的需求。比如我看到你在脸书上说——

前几日从志工组织那里得知目前最需要的是小 baby 和小小孩的衣服(三岁之前),还有妇女的内衣裤(我之前想过要带糖果给小朋友们,结果被告知不要再带零食糖果过去,因为会造成小朋友蛀牙问题,之前还有小朋友痛到要急诊送医治疗的)。

这是一个很棒的反省。

但是作为NGO工作者,我相信只要不断检讨改进,永远有更好的做法。你说目前物资运送的方式,打算利用邮局国际快捷寄到荷兰高中同学家(一箱二十公斤约五千三百元台币,预计寄三箱),再从荷兰邮局寄到希腊。因为飞机行李超重每公斤要付三十五元美金(甚至更多),这样的运费都可以直接在当地购买更多物资了,所以不考虑。因此可以假设,你最多带六十公斤的物资,光是两段国际邮费加起来,很容易就超过台币三万元,也就是说,每公斤物资光是运送成本就要五百元台币。

我想问你的是,你每公斤的物资,真的有花五百元台币以上运费的价值吗?如果有的话,那会是什么物资?

从对方NGO组织的响应看来,他们列出两类共十项需求:

内衣

鞋子!!!!

头巾

铅笔盒

笔记本

绘图本

空白A4影印纸

胶水

活页夹

另外还有一个单独对话列出奶粉的需求:一至五阶段的成长奶粉各二十罐(共一百罐)

如果针对这十项难民营的需求,请问我们应该提供什么,如何提供?

1.哪一项是别人最需要的?

哪一个最重要?很简单,对话当中「鞋子」后面有四个惊叹号,显示这是他们最缺乏的物资,如果资源有限或有行李限重的问题,当然是以别人最需要的作为募集主要标的。

2.确定没有误解别人的意思

比如说 Headscarf 在这里一定不是普通的围巾,而是穆斯林女性专用的头巾,如果你误会了,带了一大堆台湾人用的围巾去,不但误解他们的需求,也完全不会带来帮助。

3.确定符合经济效益

这十项物资当中,请问哪些真的值得花每公斤超过五百元台币送到希腊?在我看来,一项都没有。所以如果在免费的托运行李范围内,或许有意义,但是请问你在台湾会愿意买每公斤加上五百元运费的奶粉吗?而且如果你的做法只是用邮局分两段先寄到荷兰,再寄到希腊,为什么不直接从台湾寄到希腊的难民营就好了?有任何需要你本人去的理由吗?

4.当地买得到的物资,即使贵一点也应该在地购买

如果改采募款的方法,在荷兰或希腊当地买奶粉、笔记本、影印纸等这些当地的需求,不但可以减少运费,也可以帮助在地经济,让当地跟难民关心紧张的希腊小区,感受到难民带来活络当地经济的好处。因为希腊当地难民营所在小区,家长强烈反对难民儿童跟自己的孩子一起上学,说难民很脏有传染病,又说会破坏当地纯正希腊文化,关系非常紧张。如果当地居民能感受到难民为他们增加了收入,这种对峙说不定就会因为你的消费而减轻。

5.哪些物资值得从台湾运过去?

我们可以想想,台湾可以募集到的物资,哪些体积小、重量轻、数量又多,而且一般台湾人家里有?

我举个例子,台湾无论补习班或候选人都会印很多丑丑的「活页夹」发送,这些东西每个人家里也都有,比起笔记本、胶水、A4纸这些在当地可以用钱买的便宜东西来说,如果一定要用行李的免费额度携带一些物资的话,这几项是比较合适的。小孩的内衣,铅笔盒也是。

要将物资带到六千英里之外,每一样东西都要有非耗费这么多碳足迹千里迢迢运输不可的好理由,是不是当地非常需要,但买不到的东西?还是当地买得到,但价值很高买不起?如果要插电的,会不会有电压跟插头形状不合的问题?这些细节都要许多经验慢慢累积,不断试错。

比如衣物厚重,只适合近距离自己开车可以到的地方在地募集,值得飘洋过海的物资,价值要够高,比如智能型手机,但是捐助前必须一台台确认电池完好,手机还原设定成英文。但是在这当地组织列举的十项需求当中,并没有手机这个项目,所以不需要自作聪明,捐助自己认为对别人有用的东西。

切忌随便募,别人随便捐,你随便带,这样的话除了自我感觉良好之外,意义不大。

6.物资比捐款更有意义吗?

当地NGO列出来的物资虽然重要,但是一看就知道这些都是只要用钱就可以在当地轻易解决的,意味着你千里迢迢募集的物资,能带来的价值非常低。

如果要带来有价值的帮助,必须是针对在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比如当地人对于难民的种族歧视,或是严重的卫生问题、缺乏教育权等问题。

扪心自问,作为一名台湾上班族,有能力或专业协助解决这些问题吗?如果没有这个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捐款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组织,然后持续倡议关心,定期将募款寄到难民营去做指定用途(如教育)、或不指定用途(机构可以统筹运用),会有更好的效果。

捐助除了要有美意,还要配合好的做法。

如果这些都做不到的话,直接带着捐款跟眼睛去就好。当台湾人的眼睛,带回第一手的资料跟照片,让所有从台湾媒体上看不到叙利亚难民营现况的台湾人,有一个直接了解、直接捐助的管道。

或许这一趟去了以后,才是真正的起点,确实了解需求了,回来才知道可以从台湾人的角度,提供叙利亚难民真正需要的帮助。

也谢谢你的行动力,让我们有机会检视这个重要的议题!回来以后记得跟我们分享透过这一次行动学习到的功课。

14、

用可爱又可怜的孩子照片募款,真的比较有用?

提问/二十八岁NPO工作者:

我们组织经常喜欢用小孩子可爱或可怜的照片来吸引捐款,这让我觉得很反感。除了肖像权的问题,我觉得这样并不会让捐款人对我们有更深的认识,也没办法突显我们跟别家同类NPO有什么不同。想问阿北,好的组织营销应该怎么做?

回答/情感丰富的褚阿北:

别把别人当工具,但可以把自己当工具!

别把人当工具!

我曾经经手一个海外孤儿贫童的赞助计划,很快地我就发现,在配对赞助人与被赞助人时,那些笑容特别可爱的小朋友,会被赞助者优先挑选。

其次,是照片中看起来特别瘦弱可怜、或衣衫褴褛的。

最后,会「剩下」一些不讨喜的,多半是看起来愁眉苦脸的,凶巴巴的,胖的,或是皮肤特别黑的。

当时一批小学一年级生中,有个十八岁的少数民族青年,一看就是个早熟大人的样子,喉结很突出,也长了胡子。我知道比起其它六、七岁,未来还有很多机会的孩子来说,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能够上学认字的机会,但是他一直没有被任何赞助人在「芳名册」里钦点,于是我拿着他的个人资料去游说,没想到那些平时慈眉善目的爱心妈妈,此时眉头一皱,嫌弃地说:

「这个一点都不可爱,我才不要!」

「你再帮我找一个年纪小小、可爱一点的,最好是女生,这样我一定赞助。」

此时我就算费尽唇舌,强调十八岁比六岁更需要上学机会,也不会改变赞助人的成见。

经过这次的经验,我再看到那些用「可爱」或「可怜」作为诉求的募款营销广告,就再也不能说什么了,毕竟这反映的不完全是组织的价值观,而是一般民众的价值观、你我的价值观。

其实不只是人,同样的成见也发生在我们看待动物的歧见上。动保团体在弃养动物的特性中归纳发现,黑色的猫狗特别容易被弃养,英国每日邮报在二○一四年秋天甚至引述英国RSPCA流浪动物保护机构的统计,发现在他们的中心一千只被弃养的猫中,有 百分之七十是黑色的。原因很简单,在社群媒体跟自拍成为主流以后,宠物主人发现黑色的猫狗在照片上「黑黑的一团、不讨喜」,没什么人会按赞,所以就迁怒在黑色的宠物身上。

所以「斗穷」「斗惨」「斗可怜」,就变成了募款营销策略当中,为了博取捐款者的同情,不得不洒的狗血。

在《贫民百万富翁》(Slumdog Millionaire)这部以印度贫民窟为背景的电影中,乞丐头目用烧红的汤匙将乞儿的眼睛挖出来,以博取路人的同情,看到这里我的心都揪起来了。

从慈善机构募款的观点,总是需要画面「看起来很可怜」,否则不会让人想要捐款,但这究竟是谁的错?

当我们理直气壮地说:「好手好脚干嘛在街上乞讨?」其实,上街头乞讨的原因很多,就像谁有资格坐博爱座一样,许多影响工作能力及社会接受的障别以及疾病,不是一眼可以看出来的。可是,如果我们产生同情的必要条件是肤浅的直观「断手断脚,最好还要瞎眼」「断得越多、给得越多」时,或许我们才是让一些乞儿失明、让他们的眼珠被火热的汤匙挖出来的间接凶手。

我也知道有NGO工作者,为了募款,特别要求村落的孩子穿得很破烂来拍照的。这已经不是「手段」,而是「霸凌」。

在我心目中,一个好的募款营销,不能一直往人性的阴暗处深掘,换取廉价的同情,在购买「可爱」跟消费「可怜」之余,可以的话,请NGO组织多花一点唇舌,想想如何帮助捐款人看见正面的价值。

如果你跟我们一样,相信教育是人权,知识是力量,学习不分年龄,请把握机会,让那个超想上学的十八岁少数民族青年可以读书,让自己成为一个enabler(使能者)吧!

把自己当「工具人」又何妨?

可怜的确是一种有力的工具,就像石棉也曾经是一种有力的工具,借酒浇愁也是,但并不代表就是最好用的工具 。

最近一个周末我在曼谷,一个不会说泰语的菲律宾同事请我陪她去假日市集找专门挂手工编织品的传统木架子,因为她要找的东西实在太独特了,需要会说泰语的我帮她忙。

费尽许多唇舌,就在快要放弃的时候,我们终于在第十七区专门卖木工艺品的小店,找到她要的东西。这时,个子矮小的店员很快凑过来,一语不发地比手画脚拿着计算器,把价格打给我看。

「为什么不用讲的呢?」我心里有些厌烦,他不试试看,怎么知道我会不会讲泰语?虽然在曼谷住了十几年,却总是被当外人看待,实在是受够了。

于是我冷淡地说:「你可以跟我说泰语。」只见他眼神茫然地看看我,还是没说话,默默退到旁边去。

剎那间,我突然发现一件残酷的事实:真正轻易看外表就歧视别人的,并不是那个店员,而是我。他之所以没跟我讲话,不是因为歧视我是外国人,而是因为他是哑巴。

我真可恶。因为一直想着自己的感受,却没有顾虑到别人的现实。

这一天,我的心里充满了懊悔。

我想起一年前有个住在中台湾的高中生读者,曾经私讯给我分享她的故事,她说自己本身是新移民二代,母亲是来自柬埔寨的外籍配偶,她从小就知道妈妈不是台湾人。懂事以后,阅读美国族群史相关的书,发现自己原来就是书中所谓的「second generation」(移民第二代),就开始特地陪妈妈去吃越南餐、特意去越南阿姨开的理发店剪头发,还有事没事坐在火车站附近有移工聚集的区域,想着自己的身分,还有人们究竟如何界定别人的身分这些复杂的问题。

「无论我怎么做,做多少,却总有想了解更多,但没办法进入的感觉。」她有些无奈地说。

原本就已经很复杂的认同问题,有次跟家人一起看粤语发音的港片后,出现了另一个逆转。

高中生发现,原来母亲竟然是来自柬埔寨的广东人,原生家庭在柬埔寨原来是说广东话,而不是柬语,所以自己不是「移民第二代」,而是「柬埔寨华侨移民的后裔」。

两年前,她「回」柬埔寨探望亲戚,结果发生了另一个冲击。因为不会说广东话,所以只好从头到尾坐在一旁微笑,结果被亲戚问说是不是哑巴,不会讲话。

那次以后,她发现把自己勉强归类到新移民二代实在太牵强,情感上自己终究是不折不扣的台湾人。但如果以台湾人的角色要为新移民议题发声的时候,又嫌没力道,所以这时候,又要站在「新移民二代」的角色,声音才会被听到。

但是,这真的能解决问题吗?万一高中生真的是哑巴呢?

从「身分」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故事到此为止出现的四个主角,可以说没有任何共同点。

一个不会讲广东话也不会讲柬埔寨语的柬埔寨华裔外配子女。

一个不会讲泰语的泰国聋哑人士。

一个无论在泰国住多久也学不会泰语的菲律宾人。

一个就算会讲泰语也不被泰国接受的台湾人。

身分完全没有交集的四个人,站在熙来攘往的世界上,我们都是寂寞的,无解的。除非,我们可以脱掉「身分」的束缚,努力去找到我们四个人之间的公约数,重新去想我们的共同点。

我们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失去了声音。

我想起自己之所以加入在美国华盛顿工作的NGO组织,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组织的主要使命之一就是透过培力扶持公民团体发声,「让每个弱势者都能让自己的声音被听到」。

身为一个在在线的NGO工作者,我不喜欢很多非营利组织自诩「帮」弱势发声的概念,因为实际上,没有人真的能为别人说话。就像我不能只因为哑巴不会说话,就帮他说,因为我说的并不是他自己的话语,空有善意,是没有用的。

我认同的是,创造出一个友善的环境,像是一台扩音器,「确保」弱势者的声音有被公平听到的机会。就算别人能够帮我们说话,不是出于自己的口中,无论多大声仍旧是哑巴。而我们自己的声音,无论多么微弱,只有自己站起来、说出来,才有意义。

只有失去过自己声音的人,才知道发声本身有多么可贵。

如果你自己就是弱势者,请你随时准备好你要说的话,因为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也没有人应该为你代言。

如果有一天,我们有一点能力、影响力的话,一定要记得,千万不要「帮」弱势发声,因为那是一种极大的傲慢。但我们可以当讲台,让弱者有踩脚的地方,站在足够的高度被看到;我们可以当翻译,让弱势者的声音被听懂;我们可以当扩音器,让微弱的声音被听到。

每个人在某个层面都是弱势。去讨论谁比较弱势,是没有意义的,只会陷入为争夺资源而「斗穷、斗惨、斗可怜」的传统援助救济窠臼。学习从自艾自怜的情绪中抽离,从竞争式的思考中跳脱出来,才能开始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如果说,这因此让我成为所谓「工具人」,那也无妨,这样的「工具人」在我眼中,才是世界上最棒的全职工作。

Part 2

「我想做好事」所以「我想当志工」

在NGO 工作,就等于是志工吗?

志工的光环,来自于「没有拿钱」,还是在于服务的质量?

花钱去当国际志工,意义在于把自己献给世界,还是给自己一个美好的经验?

15、

当一个志工之前,先当一个「人」

提问/三十八岁服务中的海外志工:

我是一位正在海外服务的志工,服务性质以小孩及妇女的健康、教育及儿少保护为主。在接触偏乡民众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超过合作单位援助或服务范围的个案,此时心里会矛盾和挣扎。想请教你之前遇到类似经验时,如何在心理上或行为上克服?

回答/很喜欢管闲事的褚阿北:

你的「客户」是谁?你对「谁」负责?你是否对自己失望?

你的「客户」是自己、案主,还是赞助人?

台湾NGO很容易把「客户」对象,设定为拿钱出来的赞助单位,因为传统上我们有着「出钱的就是大爷」这样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的非营利组织会靠政府标案来维持生存。然而当标来的计划案,跟组织原本要发展的主要方向并不一致时,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另一方面,NGO 工作者也往往将协助的个案当作「客户」,以至于时常站在案主的立场,跟自己的组织起冲突。比如说,一位NGO同事曾经派驻泰北,组织的设定是协助华裔子女后代的华文教育,但实际派驻至现场工作两年后,他非常确定当地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族群并不是华裔,而是当地的其它少数民族。在没有办法说服组织改变方向的情况下,他虽然为了生计还留在组织,但决定自己向其它国际NGO递募款企划案,来筹募这个部分的资金。

过了几年,这位同事觉得自己跟组织的理念越来越远,组织的董事会对于几乎完全脱离掌握的计划,也产生许多疑虑。于是他索性离职,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建立了一个小型的教育机构,自然而然放下原本的华裔元素,将实际的管理跟运作,交给当地小区直接负责,自己单纯转为募款人的角色。

这个时候开始,他承诺的对象变成了「自己」。

回想八仙乐园事件后,台湾社会医病关系剑拔弩张。伤者家属出于对家人的爱,将压力加诸在医疗人员身上,对医疗人员的每个小细节都用放大镜检视,甚至在换药或病情解释时,像搜证般的录像录音,这些行为都让医护人员身心俱疲,救人不成还会被告,这种仇医的态度会不会造成以后没有医护人员敢帮助病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掌握在卫福部的官员手中,而是这个第一线的医护人员,设定的客户究竟是伤者、伤者的家属,还是自己。

所以不只是海外志工,从事任何一份专业工作,你设定承诺的对象(客户)是谁,就决定了你的立场。

你是对社会失望,还是对自己失望?

我在缅甸的教育计划中,碰到过一个棘手的状况。

有一个NGO指定赞助我们支持的学校治疗学童的头虱,但实际上一点帮助都没有。因为就算治好了,住在同一个屋子、睡在同一张床上的家人也有头虱,却没有受到治疗,无论投多少药,还是会不断重复感染。但因为这个教育性质的NGO宣称他们的赞助人不会允诺他们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治疗,只能以「学校」为单位,否则会「超出业务范围」,所以这个原本善意的计划,就完全流于形式。

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办?

我想起一个在美国的医生朋友告诉过我,他在印第安部落当巡回医师时遇到的状况。

「当时有个小男孩得了C型肝炎,不符合一般会罹患C型肝炎的年龄,我就合理怀疑是不是有可能这孩子遭到性侵,于是开始进行家访,发现这个孩子住在状况很不好的货柜屋里,父亲是艾滋病带原者,我因此向州政府社会局申请调查。作为一个医生我不需要做这件事情,但作为一个人,这是我应该要做的。」

说这个故事的,是我的好朋友小杰医师,一个在阿根廷长大的台裔美国医生。虽然我不是医生,但是我想我完全理解他说的。

今天我的专业工作范围是缅甸的NGO工作者,但是如果我在台湾知道有菲律宾渔工需要帮助,我绝对无法原谅自己说出「很抱歉,这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这种话。

我们之所以选择一份工作,其实不是对雇主做出承诺,而是对自己做出承诺。一个真正的专业NGO工作者,遇到社会需要自己的时候却不愿意出手,其实不是对社会失望,而是对自己失望。

如果无法做出这样的承诺,你可能没有真的那么在乎你在做的事。

16、

想透过当国际志工认识世界,不可以吗?

提问/困惑d大学生:

〈大学生参与国际志工〉的那篇文章充分表明我现在的情况 。

想参加国际志工前,一定要在台湾做志工吗?难道这样才有资格做国际志工吗?我参加国际志工不只是帮助他人,我其实满想了解当地的文化,但家长总对偏僻地区有许多危险与未知的想法,拒绝小孩做国际志工 。国际志工真的会遇到许多危险吗(例如印度)?

回答/年纪越大越没耐心的褚阿北:

没有什么是一定的啦!但结果要自己承担!

什么叫做「一定」、什么叫做「可以」?

参加国际志工前,「一定」要在台湾做志工吗?

这位铁齿的大学生(人身攻击)那我问你:「想去国外念电机系以前,一定要在台湾念过电机科系吗?」

大多数人都会回答:「当然要。」

但因为你很铁齿(是吗),所以大概会回答:「有当然最好,但没有一定。」

老实说,我并不反对你的答案。

惊讶吗?事实上,我身边确实有位中文系毕业的朋友,后来选择到澳洲去念建筑研究所,还果真拿到了学位。但因为他不会画图,所以不能做设计;因为不懂建筑,所以也不能做建筑评论。他热心的指导教授,最后帮他找到一个论文方向,是专门「评论别人的建筑评论」。

拿到了这个奇妙的建筑研究所学位之后,不会画设计图的他,你觉得他「可以」盖房子吗?

或更重要的是,你愿不愿意冒险让自己跟家人,住这个只评论过别人建筑评论的建筑师,亲手盖出来的第一间房子?

「志工」是一种资格吗?

我这位念建筑理论评论的朋友,拿到建筑硕士以后有没有盖过房子?没有。他在做什么?他后来也跟我一样,成了NGO工作者,目前在高雄一个叫做「台湾希恩」的育幼院工作。

那他出国有意义吗?当然有啊!

出国之前,他从事好几年采访记者的工作,所以不能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人,但到澳洲后他因此看到一个之前没看过的世界,以及无止境的可能性。原本中文系毕业的他,也因为在澳洲念书期间对英文的掌握力增强,所以当二○○七年由加拿大人孟荷莉与美国人康翠娜共同创立这个保护未婚妈妈的「危机怀孕中心」、并且坐落于高雄市的育幼院「希恩之家」时,他相信只要有这个机会,他确实「可以」做好这份工作。

事实证明,将近十年后,原本完全没有NGO工作经验、也未曾受过任何正式训练的他,已成为这个组织的核心工作者。

虽然他有建筑方面的硕士学历背景,没有保护未婚妈妈所需要的社工资格,但是我能相信他处理未婚妈妈案件的能力,却无法相信他盖的房子,即使他顶着建筑硕士的光环。

同样的,在国内当过志工,也不一定就能保证变成好的国际志工。可重点是,平常在国内就不会想要帮助别人的人,绝对不会因为突然出国就变成热血青年。

想透过当国际志工认识世界,不可以吗?

想透过参加国际志工了解当地的文化,帮助他人只是其中一个附带的「附加价值」,可不可以?

这就好像问「没有念过英文的人,可不可以出国去语言学校念英文?」

跟出国念电机、学建筑不同,我会说「当然可以」。

可不可以去哈佛大学念暑期班语言学校?

当然可以。

去哈佛参加英语夏令营跟去哈佛大学念英语系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

在这样的情形下,去当国际志工真的有很危险吗?不是当志工吗?为什么想到的都是自己?难道不觉得被你帮助的人比较担心危险吗?因为你什么都不会啊!

你觉得印度危险?实际上,印度的NGO搞不好觉得什么都不会的志工,带给他们很多危险哩!

台湾人相当熟悉的印度德雷莎修女的「垂死之家」,有许多包括来自台湾的志工。虽然同样是志工,却不是所有志工都可以「陪伴」垂死的病人,只有所谓的「长期志工」才可以接触病人。至于那些只待几天参访的「体验志工」,只能去做一些环境整理或是周边的杂事,因此有不少付费式的体验志工觉得:「我都自己愿意花钱来当志工了,怎么只让我做这种『不重要的琐事』?」

甚至有更离谱的:「反正是垂死的病人,即使不会照顾,让病人早死早超生,不是刚好吗?我想陪伴怎么不让我陪伴呢?」

如果无法认识「志工并不是组织的主体,只是组织运作中的一个小环节」,总认为出钱出力当志工,就可以自己决定如何服务、对谁服务,那种傲慢,跟志工本身需要具备的谦卑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别忘了,志工不能、不会、也不该只想着自己,不能自己决定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志工的任务分派,当然是由接受志工的NGO决定。不能脱离以自己为主体思考的人,就还没有担任志工的条件,无论在国内、国外,就算出了银河系都一样。

17、

花钱当国际志工,投资一个谦卑的态度

提问/五十岁的公益观察家雄大:

曾看过学生志工团体很用心写企画案募款出国当义工。但发现,募得的款项几乎七、八成都被旅费用掉了。心想何不省下这笔旅费,用来照顾台湾偏乡需要帮助的同胞呢?请问您的看法如何?

回答/永远都很年轻的褚阿北:

五十岁的阿北,耳朵过来一下,我要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喔!

「你、真、的、老、了。」(逃)

不是帮助别人,而是帮助自己

一个二十岁的人跟一个五十岁的人当志工,表面上两个人都在做一样的事情,但是背后的原因其实完全不一样喔!

如果退休教师出国到泰北的华校当志工老师,很可能是为了要用自己的专业来帮助孩子,并且证明自己还是个有用的人,追求的是利人利己的自我实现。

但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同样花这笔旅费出国去同一个地点当志工,并不是为了要帮助别人,而是为了帮助自己。帮助自己跨出同温层,去体验身边朋友无法想象的生活;走出舒适圈,去看看连父母也从未看过的世界。

对于未来茫然的时候,去一个物质落后的地方从事国际志工,会帮助自己厘清人生值得追求的优先级。

一个对未来茫然的二十岁台湾年轻人,如果对将来茫然不知所措,往往是因为面对太多可能性,太多可以选择的道路,不知道哪个「最好」,因为选了这个就不能选那个而苦恼。

假设他到了印度尼西亚加里曼丹岛做志工服务,当地接待的团队中,可能有个跟自己同样年龄的当地女生,也对未来茫然不知所措。但她的茫然来自于一个唯一能改变未来的机会,那就是在十分钟之内必须回答婚姻介绍中心的中介,愿不愿意放弃身边挚爱的家人、热恋中的情人,嫁给一个素未谋面、毫无感情的台湾男子。她既不知道台湾长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更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有自我。一旦离开,这辈子还会不会看到家人?还是从此一辈子在异乡变成生养孩子的机器、照顾瘫痪老人的免费看护工?

但是前方既然出现一条路,不论如何,只能忍着眼泪赶快抓紧,因为这样的改变机会,可能不会发生第二次。

台湾年轻人在印度尼西亚担任体验志工的过程中,此时此刻终于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对未来难以抉择,那是因为他面临的是「第一世界」的问题;而他看见的印度尼西亚年轻人之所以难以选择,是因为怎么选,未来都是一片黑暗,她面临的是「第三世界」的问题。

这一趟开启视野的旅行,让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症结,根本在于太幸运,拥有太多选择,从此决定了一个不需要「最好」的方向,而是「最值得追求」,不后悔的生命道路。

这趟旅程,就算花了很多旅费,服务做得零零落落很掉漆,但对于这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却有着启迪的重要意义。

值得吗?

这场可能改变未来六十年生命态度的国际志工之旅,当然值得。

学到一个观念,值不值得?

再举一个例子。一个从来都只接受呵护,却从来没有照顾过别人的二十岁年轻人,懵懵懂懂抱着崇高的理想,到了印度德雷莎修女创办的「垂死之家」,陪伴濒死的汉生病患。在观察的过程中,很快发现来自日本的国际志工,虽然不是天主教徒,面对让人作呕的病人排泄物、呕吐物,总是义不容辞地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毫无怨言地做着最肮脏的工作。而那些来自欧洲即将成为天主教神父的修士,却在旁边擦窗子装忙,避之唯恐不及。

在那一刻,二十岁的年轻人对于宗教这件事情,有了独立的见解:「原来『宗教情操』比『宗教信仰』来得重要。」

就算花了将近十万元去当志工,最后只学习到了这个观念,你觉得值不值得?

我遇到的每个年轻国际志工,回来后的分享,几乎都会说出一个共同的体会,那就是「我们从当地小区所得到的,远比我们带给对方的多」。

然而从中高龄的志工分享会上,老实说,我却鲜少看到这份谦卑,大多是强调自己做的事情多么重要,当地人如何又如何地感谢他们的到来。不同世代的国际志工,其实也存在着平行时空。

花了一笔钱去当志工,没服务到什么,却开始懂得反省,在世界面前变得谦卑,值不值得?

年轻的时候,没有练习学会看懂世界的人,老了以后,可能就看不懂了。

当然,我不能以偏概全,因为这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是谢谢你允许我用比较极端的例子,回答这个我时常被问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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