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怎么样都很有关系的褚阿北:
有没有关系不是由你决定的。一码归一码也没那么容易撇得清。
一码归一码,真的吗?
无论NGO的背景为何,或是他们在其它议题上的立场是什么,「支持身心障碍者就业」本来就是一件对的事。支持对的事,会有什么错吗?
这几乎是个不可想象的问题。就好像问任何人,支持音乐教育有可能错吗?答案应该是问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会说,无论什么情形下,无论自己喜不喜欢音乐,推行音乐教育都是对的。
但是如果这个推行音乐教育的主事者是纳粹党呢?
希特勒上台前,德国「音乐学」面临相当大的挑战。作为一个新学科,音乐学在德国大学中尚未完全合法,音乐学者的学术地位也常被外界质疑。因此一直到一九三二年希特勒上台前,全德国只有八所大学聘任全职的音乐学教授,意味着大批音乐学博士找不到工作。但是希特勒上台后,纳粹领导人对德国音乐文化遗产特别重视,对纳粹有利的音乐学研究项目开始得到政府的慷慨资助,过去由于财政问题不得不停顿的研究机构也得以恢复,比如「皇家音乐学研究所」就是由纳粹政府直接插手恢复的。
这个时候,如果纳粹党以保存音乐为名,委托你的NGO组织去与德国为敌的邻国,为德国音乐学家展开田野工作,搜集曲谱、乐器、手稿等,避免音乐在战争中流失,无论你是不是犹太人,有没有家人或朋友被纳粹迫害,你有权利说「政治归政治、学术归学术」吗?
如果已经不小心遇到了,该如何响应?
我仔细看了你的组织被网友质疑的留言,也看到你的第一次回应:
「我们合作的是○○社会企业,不是同名的○○教会。○○社会企业由身心障碍者组成,努力学习技能,放弃补助,接受网站设计工作,以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找回尊严,非常了不起。」
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误:「否认」。
接着你又补充:「○○教会我们不熟悉,所以也不表达任何意见,谢谢。」
这是你犯的第二个错误:「撇清」。
请问音乐工作者可不可以到奥地利对着被迫害的犹太人说:「我们是音乐工作者,纳粹党我们不熟悉 ,所以不表达任何意见,谢谢。曲谱赶快给我!」
问题有解决吗?并没有,这个质疑的网友显然更加不满意了,提出他的响应:
「我不会笨到在提出疑虑前,没先去查他们后面的关系。我想你们也应该要去 Google 看看。」
这是你犯的第三个错误:被支持者认为「愚笨」。
既然被紧咬不放,你不得不再次回应:
「我们当然查过喽!或许○○社会企业背后的一部分股东与成员不符合大众的价值观,但这与这些勇敢的身障朋友们无关,我们支持的是这件事本身,也邀请你一起支持○○社会企业的身障朋友们。
「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实地去过○○社会企业拜访,跟身障朋友见过、聊过、讨论过,我们想要帮助的是○○社会企业的朋友们喔,谢谢你的提醒。」
于是你犯下了第四个错误:为不是自己的问题「背书」。
一旦连续犯了这四个「否认」「撇清」「愚昧」「为错的价值背书」的错误,你在对方的心目中就不再是个努力让世界变得更好的人。如果这个○○教会对同志的迫害属实,对于认定自己是受害者的族群来说,你这四个错误,就责无旁贷地让自己变成了刽子手,就像帮助纳粹政府去邻国收集曲谱的音乐学者——即使没有把任何人推进毒气室,不是共犯,也是同路人。
我不知道你们公司内部,是不是事前确实充分了解「○○教会」与「○○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和立场,以及社会观感,并且评估过帮助这个团体的机会成本(包括账面成本,以及潜在成本,比如可能为公司带来的负面形象)。如果这是评估之后团队共同的决定,那么应该在第一次被质疑的时候,就直接诚实说明公司的决策过程,清楚选边站,千万不能模糊处理,即使坦承公司认同○○教会的价值观,都有可能得到对方的理解。
可是,如果是在网友质疑之后,公司才发现这一层关系,而且是不能接受的价值时,与其试着去转圜、解释,自圆其说,不如直接坦承是事前团队功课做得不够,下次会小心,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或是选择立刻终止合作计划,都会比「可是身障者比较需要帮助」更有说服力。因为弱势者A的确是有可能对另一群弱势者B歧视,「同为弱势者,所以同志跟身障者之间不会彼此歧视」「同志比身障者需要帮助」或是「身障者比同志更需要帮助」,都不是正确、符合逻辑的说法,而且不是你的立场所应该做的价值判断。
世界上有许多残酷与难解的现实,接触NGO的人,会比其它人有机会看到更多,或是更加敏感,就像NPOst这个专栏的主编所说:「弱弱相残」往往比「强欺弱」更常见。
至少,你避免了最糟的情形。因为在台湾,网络上责怪对方「玻璃心」「想太多」是对于受害者最大的污辱,很高兴你们没有人走上这条路。有没有关系,不是我们自己说说就算数。
下次再遇到公关危机,与其「否认」,不如「承认」;与其「撇清」,不如「负责」;与其事发后「装笨」或「装聪明」,不如「承认自己笨」;与其「为错的价值背书」,不如「快刀斩乱麻」。这是一个很好的练习。因为这不会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33、
世界展望会应如何处理同志议题危机?
提问/忧心忡忡的非营利组织工作者: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台湾世界展望会针对近日网络的反同婚议题频传,发表了一则澄清声明,其中第三点强调会中「不曾因为工作人员的婚姻状况或性倾向而影响其任用及升迁」。结果,政大社工所的王增勇老师立即发表文章响应(参考:政大社工所所长王增勇——那一年,我因为同志身分被迫请辞世展会董事)。世界展望会也立刻在其官网新闻稿中响应:
……关于王增勇教授于个人部落格贴出〈那一年,我因为同志身分被迫请辞世展会董事〉一文,如同王教授文中所言,台湾世界展望会是专注于儿童关顾与贫穷问题之机构,台湾世界展望会无意也无能参与台湾社会争议性极大的同志议题。在八年前台湾社会对性倾向议题尚较保守之环境下,王教授受聘担任本会董事,但本会在知悉王教授为出柜同志并积极参与同志平权运动后,因恐被误认为本会亦积极参与并支持同志运动,所以在极为遗憾之情况下,请王教授辞去董事,至今仍感抱歉。本会先前声明中谓其员工之任用升迁,及其服务之对象选择不受性向影响,的确属实,可受检验。
但即使如此,也没有办法减少许多支持者对于世界展望会的失望,作为一个 NGO,当道歉也没有用的时候,该如何危机处理?
回答/也很关心性别平权的褚阿北:
针对这个问题,我询问几位在台湾世界展望会的朋友的个人意见,听到三种说法,他们的发言都只代表自己的观点,而非代表组织。
有一个朋友认为,评断一个组织要看重点——
我不知会内怎么处理,但看世展会有没有因为弱势小孩是同志而歧视不资助,不是比较重要吗?我在工作上,确实看到世展会并没有因为索马利亚的小朋友是穆斯林而把他们排除在外、见死不救,所以要看重要的。
第一种说法是:对世展会来说,资助计划才是「重要的」、应该受到检视的重点,内部的人事则是「不重要的」。
另一个非基督徒的世展会员工,他的看法是——
如果问我基督教有没有反同志的,当然是有的。问我世展会有没有基督教的包袱,当然是有的。像我自己是非基督徒,不论能力多强,就是不可能升到中、高阶主管,做到死都是,这就是有宗教包袱的NGO的现实。限制当然是有,可针对同志问题,作为员工,我确定台湾世展会内对于是否支持同婚这件事,完全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我觉得不能把世展会看作支持反同志的基督教会。
这是第二种说法:台湾世展会虽然是本着基督教精神的 NGO,但是并没有也不会跟着反同志的基督教团体摇旗吶喊。
还有一个朋友则说,歧视的存在,只是反映社会现实——
这个世界强国歧视弱国,强者歧视弱者,富人歧视穷人,本来就是残酷的现实。虽然每个人都有身为人的权利,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爱的人也应当有结婚的权利,却没有义务要彼此喜欢,无论是不是同志、黑人、女人,一定都有不喜欢你的人。歧视到处存在,世展会只是世界的一部分而已,就像一家公司一样,大家的道德标准有必要那么高吗?
照这第三个说法,世展会只是社会的缩影,不应该被放大镜检视,或用更高的标准要求。
这三种说法都各自有其道理,就像世展会的声明跟道歉一样,但为什么这些有道理的说法,却无法在第一时间让这个危机消除呢?
如果贩卖的是善心,「结果」跟「过程」就同样重要
布雷克.麦考斯基(Blake Mycoskie)创办的 TOMS 社会企业,企业模式建立在「卖一捐一」(One for One),强调每卖一双鞋,就会透过下属的基金会捐一双给没鞋穿的小孩,至今在超过七十个国家已送出六千万双鞋,因此变成「做生意也要做公益」的社会企业范例。
假设TOMS基金会捐鞋子给非洲索马利亚的伊斯兰民众,但是传出在以天主教教徒为大宗的衣索比亚制鞋工厂,却有工厂作业员因为是伊斯兰教徒而被解雇,你觉得这对于支持 TOMS 的消费者来说,会不会是一个问题?TOMS 应该要怎么做危机处理?一直强调送很多鞋子给伊斯兰民众,这样有用吗?
这个例子虽然极端,但意思相差无几。当「善心」是你的核心产品时,无论是TOMS 生产的鞋子,还是世展会的资助计划,就不能告诉「消费者」他们只能看捐鞋子、赞助学童的数量来评断,而不准看过程或内部管理是否也同样符合正义原则。
如果没有这么想,就请用行动来证明
美国世展会的CEO在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宣布,世展会愿意雇用正式登记为同性伴侣的基督徒,但短短两天之后,就在福音教会的巨大压力下收回成命,因为这些保守的基督教赞助人扬言要抽离对世展会的巨额金钱赞助。这个峰回路转的事件,直到三年后的今天,仍然在支持同志平权运动者心目中,给世展会的声誉带来很大的伤害。
美国世展会的立场,并不能完全解释台湾世展会,因为美国世展会是以「基督教会」登记的,台湾世展会则是「非营利组织」,结构上不同。而且世展会在不同国家对于支持同志的立场也不同,比如世展会在澳洲跟加拿大的分会,就公开支持同志平权。
所以台湾世展会的立场是什么呢?世展会在声明中说「八年前台湾社会对性倾向议题尚较保守之环境下,请王教授辞去董事,至今仍感抱歉。本会先前声明中谓其员工之任用升迁,及其服务之对象选择不受性向影响,的确属实,可受检验。」
如果台湾世展会确实相信声明里说的每一句话,对于八年前的决定也感到后悔,那么最好的危机处理就是用行动证明。即便有被拒绝的可能,仍当面邀请王增勇教授再次任职台湾世展会董事。
NGO 应该跟食品一样,诚实标示宗教成分及含量
在NGO的组成当中,不可否认也包括为数众多的「宗教财团法人基金会」以及「寺庙、宫、教会等宗教组织」。以一项二○○○年发表的研究为例,光是后者的宗教组织,就占了总制度途径的百分之三十三.二,换句话说,台湾确实有许多NGO本身就是宗教团体,或带着强烈宗教背景,因此看待这些NGO所推出的「商品」时,必须记得宗教组织有不同的标准,不能用普世的正义价值来看,比如「同志」问题,或是用纯科学理性的标准来检视「放生」问题。
意识形态跟宗教信仰的包袱,当然会成为NGO的行动限制,就像政府主导的非营利组织也会有特定的行动限制,一旦断交就终止的传染病防治计划,这种前功尽弃的政策,都不是可以用常识来理解的。
如同美国世展会可以因福音教会改变政策,就看得出在这个食物链关系下,美国世展会的行动限制底线在哪里。很多时候,这些组织自己也无法清楚说明,并不是不愿意,而是确实不知道自己心目中所珍视的「宗教价值」,其实很多时候也是组织发展的「宗教包袱」。
世展会在全世界就是典型以「宗教原则」带领的NGO。台湾的世展会是一个用「基督教的宗教原则」作为基本方向的「宗教财团法人基金会」,虽然跟教会的「宗教组织」不同,但也跟非宗教的NGO有绝对不同的价值观。所以一般人必须有足够的知识,分辨自己支持的究竟是「打着宗教之名进行歧视与迫害的NGO」,还是一个贯彻信仰的「宗教组织」。在支持一个有宗教背景的NGO之前,请理解宗教团体一定有不得已的包袱。
当然,让民众能够一眼辨识,也是宗教团体主导的NGO应该要尽的责任,就像食品外包装要有清楚的成分标示,NGO当然也要清楚标示,不能平时为了募款方便隐藏身分。有些国际组织到了台湾,就像部分进口食品一样,明明国外厂商清楚标示,进口后却「用中文贴纸遮住」,等到价值观出现无法弥补的裂痕时,才让多年的支持者突然有「上当受骗」的感觉,这是最笨的经营策略。
我愿意相信,在这个事件当中,每个人都是充满善意的好人,可惜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的石头铺成的。如何处理危机,不只做对的事,还能把对的事做好,就是对NGO与工作者的好人们最大的考验。
34、
被骂到臭头的 TOMS 鞋,接下来做了什么?
提问/支持 TOMS 的NGO工作者:
阿北,我觉得你对TOMS鞋有偏见!我本身也是资深的NGO工作者,几年前看到这个品牌创办人布雷克的故事,他本来想要成立专门捐鞋子的慈善机构,但发现劝募来源经常青黄不接,才决定以「One for One」(每卖出一双鞋子,就送一双给孩子)的方式,为贫童尽一份心力。我因为很认同,所以现在除了NGO的工作,也加入贩卖TOMS鞋的行列。我不认为NGO应该打压社会企业的成功模式,甚至觉得NGO工作者都应该读《TOMS Shoes:穿一双鞋,改变世界》这本书,学习社会企业如何成功!
回答/凭良心说话的褚阿北:
TOMS 被骂已经不稀奇了,稀奇的是它接下来的反应!
这个专栏的读者应该都觉得阿北很讨厌 TOMS 鞋子的商业模式,好像「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因为光是从这个专栏开始以来,TOMS 至少躺着中枪过两、三次,被当作负面教材。但是阿北告诉你一个秘密!这世界上偏激的人其实不止我一个(拉人下水),就像社企流曾经翻译 Project Repat 的共同创办人 Nathan Rothstein 的这篇〈「你买我送」要当心〉,里面开宗明义就说——
你买我送模式的社会影响力的确值得质疑。确实,他们没有真正解决系统性的社会问题,反而一直送出免费产品,此举阻碍了当地市场的活络,毕竟没有人能和免费的商品竞争,就算是高国民所得的国家也不例外。
「经济学人」也在二○一六年十一月的文章〈Free two shoes〉中,毫不留情地批评——
「证据显示,这种消费者的光环根本拢是假。」(Evidence suggests that shoppers’ warm glow is unjustified.)
当然,并不是「送」的东西都不好,也不是「你买我送」的模式本身绝对不可以接受,而是当魔鬼藏在细节里的时候,有时候外人看起来差不多的捐助模式,中间也蕴藏着很细微的差异,而正是这些细微的差异,使其影响力天差地别。
比如同样是捐衣服,捐T恤到非洲我觉得不行,捐冬衣给在台湾外海工作的东南亚渔工,我却觉得很有意义。同样是捐日常生活用品,TOMS 的鞋子卖一捐一我不苟同,但捐旧眼镜框、镜片、免费配镜给没钱配眼镜的人,我却举双手赞成。
TOMS 以企业的名义,用两双鞋子的价格卖出一双鞋子,然后用其下属基金会的名义捐出一双,消费者觉得自己消费的同时也在行善,没有鞋子穿的人也因此得到免费的鞋子。这个模式已经进行了十年,受捐助的国家跟人数都不停攀升,已号称捐出超过六千万双鞋。但我却不觉得这是一种成功,因为如果每到一个地方,就用免费的鞋子打趴当地脆弱的制鞋工业、靠卖鞋维生的家庭小店,这样只能说做得越大、越「成功」,负面的后果越不堪想象,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慈善模式。
为什么买一捐一没有帮到任何人?
另一个重点是:一个穷得连鞋子都没得穿的人,你觉得他人生最大的问题,是没有鞋子吗?
没有鞋子穿只是冰山的一角,这个看得见的问题,背后的意义更大:连鞋子都没得穿,那他根本吃不饱吧?生病不可能看医生吧?能上学吗?晚上有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睡觉吗?只给一个没东西吃、没地方睡、没有干净饮水、没有办法接受教育、没有医疗的街童一双新鞋,真的是他最需要的东西吗?其实根本没有解决他生命中任何真正、实质的问题吧?他就只是莫名其妙突然有了一双就算有钱也不会想买的鞋子。
实际上,确实就有得到免费鞋子的小男生反应:「这种懒人鞋很娘,一点都不酷,害我被同学笑说穿孕妇鞋。」
不过,抱怨归抱怨,但他有没有穿?当然还是有穿,因为不穿的话就没有鞋子。实际上,得到免费鞋子的小朋友,百分之九十五都真的有在穿,而且其中四分之三的小朋友每周穿三次或以上。但老实说,如果有选择的话,一个小男生打死他也不会花钱买 TOMS。
他有「需要」,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而且虽然这个需要是真的,却不是最「迫切」的 。
为什么不能直接给钱,让人可以去买他真正最需要的东西呢?因为 TOMS 是鞋公司,对于一家鞋商,成功的商业模式就是可以制造更多的鞋子、卖出更多的鞋子、更多人穿他们家的鞋子,而不是给现金。
真心反省不嫌晚
但 TOMS 的创办团队却在创业四年后做了一件很棒的事,一件尤其是许多成功的大型NGO或社会企业不愿意做的事——「反省」。
我诚心佩服 TOMS 的地方,是面对各种批评的声浪,他们在二○一○年底主动跟旧金山大学(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的经济和国际研究专家 Bruce Wydick 教授联系,请他成立一个研究团队,针对 TOMS 的「卖一捐一」成果进行效度评估,并且确保这个团队可以自由发表任何他们发现的结论,不需要经过 TOMS 这个出钱客户的审查。
这样的气度真了不起。
于是这个以 Bruce Wydick 教授为首的学术团队,自二○一二年年底开始,随机在萨尔瓦多共和国(El Salvador)挑了十八个农村小区里的九百七十五个家庭,针对这些家庭里一千五百七十八个得到免费 TOMS 鞋子的六至十二岁小朋友,进行长达几个月的追踪调查,将他们跟没有得到免费鞋子的小朋友做追踪对照,看这些免费的鞋子究竟有没有对当地的鞋贩生意产生排挤效应,以及免费的鞋子究竟有没有改善小朋友的生活质量。
结果有一个好消息跟两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TOMS 并没有击垮当地的鞋贩。学术团队估计,TOMS 的计划,只让当地鞋贩在每二十双鞋子中少卖出一双,所以冲击不算大。
然而第一个坏消息是:送鞋根本没用。
这些免费的鞋子,并没有在孩童的生活中产生任何实质意义。无论评估的指标是身体或心理的,从改善无鞋可穿的状态、足部健康、整体健康状态,到上学的出席率,或是心理影响(包括自尊心)、时间分配(在户外玩耍还是在家看电视等)……
结论是,有没有得到 TOMS 免费鞋子的孩子都一样。
第二个坏消息是:孩子的依赖性变强了。
这些收到免费鞋子的孩子,回答「别人应该免费提供我家需要的东西」的比例,高达 百分之七十九,而不是「我的家庭应该提供给我需要的东西」。但没有收到免费鞋子的小区,只有百分之六十六的人这样想。换句话说,送鞋子没有任何正面的影响,唯一明显的影响却是负面的——大幅增加对外来援助品的依赖性。
所以,「援助、送东西」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有效的事。
行动者不能只有行动
TOMS 经营团队得到 Bruce Wydick 教授的结论后,做出了两个策略上的调整:
不再限制只送 TOMS 的鞋子:穿 TOMS 懒人鞋会被笑的小区,改送小朋友运动鞋,像蒙古这种冬天冰天雪地的地方,则改送小朋友专用的靴子,不再只为了增加 TOMS 的制造跟销量,强迫受捐助者穿不合宜的 TOMS 鞋。
改变捐助方法:比如跟学校合作,以学生出席率作为指标,让免费的鞋子变成上学的奖品,用这样的方法来提升上学率。同时开始另外一个计划,同样是「卖一捐一」,但捐赠品项是有度数的眼镜,因为「视力」比起「鞋子」对于学习有更实质、直接的影响。(更多细节,欢迎参考 Bruce Wydick 教授的部落格。)
至于阿北的结论是——
不谨慎、没有反省的行动,不但没有实质意义,反而有可能带给小区扭曲的价值观。在发展工作领域,一直有所谓的「Do No Harm」(别带来伤害)原则,是我们彼此之间要时时互相提醒的事。我们想做的努力、捐款人觉得重要的事,不一定对当地小区有用,但如果坚持要做,至少一定不可以带来伤害。
行动者不能只有行动,还要有真心反省的气度,有勇气检讨自己计划的核心价值,否则就像很多发展计划一样,日后做得越成功,就越难回头去承认错误,只好将错就错,像滚雪球般,终究演变成无法收拾的局面。
35、
Uber 翻转了乘车体验,为什么却做不出新型态的慈善?
提问/关注公益的捐款人:
最近我接到 Uber Hong Kong 的讯息,说他们在帮香港失明人协进会(Hong Kong Blind Union)筹款,在为时一周的募款期间,搭乘的车资会有百分之一捐给协进会。虽然这样是不错啦,但是我更期待看见 Airbnb 或 Uber 这种新型企业在涉足公益慈善领域的时候,也能像他们自己在搞创业般有创见,而不只是让传统慈善多了一个传统形式的募款管道而已,请问我这样的想法是否太严苛了?
回答/鬼点子很多的褚阿北:
你的想法不是「严苛」。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的行为,简单来说,叫做「不负责任」。
无法创新,就无法解决问题
亚马逊带来在线购物的革命,Uber 翻转了计乘车业在大城市的生态,Bitcoin 跨越传统货币的交易概念,Airbnb 也颠覆了住宿旅馆行业,这些创新型态的企业都大大改变了世界。
然而,在进行慈善活动的时候,这些企业却异常守旧。Uber 捐车资的百分之一给慈善机构,亚马逊则是透过 AmazonSmile 页面购买的消费者代为捐百分之○.五购买金额,Bitcoin 也只是让一些非营利组织可以接受以 Bitcoin 货币捐款,Airbnb 在二○一六年支持难民的计划中,则是捐八十万美元现金给美国政府指定捐助的联合国难民署(UNHCR),以及二十万美金的旅费额度(交通、住宿等)给如国际救援委员会(IRC)或美慈组织(MercyCorps)这样的救灾组织工作者,几乎没有任何称得上新意的做法。
美国创业家跟慈善家 Dan Pallotta 认为,这种现象可能是大众对慈善事业「歧视」的其中一种结果,因为民众认为企业创新承受风险是理所当然,例如很少投资人会质疑 Google 或是 Facebook 作为新型态行业的创业前十年,为什么不赚钱。但如果是非营利组织所提出的募资方案或慈善行动,却会以「禁止失败」为前提,只要没有达到立竿见影的目标,就会马上遭到质疑。Dan Pallotta 认为非营利组织或是慈善活动因此不敢创新。既然无法创新,自然不会有能力去面对、解决社会所面临的新型态问题。
Dan Pallotta:我们对慈善的想法完全错误
虽然这些新型态企业的慈善方式很老套,但确实做了努力,并非一无是处,不该被贬抑。
换个角度想,这些企业虽然不敢(或不愿)创新慈善的方式,但确实引发了使用者用意想不到的方式去宣扬一些议题。
比如Airbnb,虽然没有为难民做什么除了捐款给政府及国际组织以外的帮助,但一群在希腊的叙利亚难民营里住了超过三个月的难民,在无法唤起国际注意的绝望情形下,却突发奇想,利用了Airbnb的平台,张贴了位于希腊首都雅典北方八十公里外的Ritsona难民营床位。在住宿特色这一栏里,还标榜这是一个「来希腊的独特体验行程」「欢迎亲自感受当一个叙利亚难民的难得机会」「当欧盟的政客们打嘴炮说难民问题时,你可以有货真价实的难民经验,亲自生火煮饭,体验摄氏四十一度的高温、恐怖的卫生条件、友善的蝎子、被政治人物出卖,甚至脱水」,不但可以「免费停车」,还可以跟其它六百名难民一样使用活动式厕所。
里面甚至讽刺地说,「如果你幸运的话,搞不好可以洗一、两次热水澡」「原本该有厕所的地方是宽敞的空地,可以让小朋友在此尽情玩耍,欢迎一起来玩」「长住还可以打折」「教育跟医疗都『偶尔』有提供」……虽然 Airbnb 很快因为「不符合本网站的服务契约」为名,强制删除了这则用英文写的广告,但这个难民营的状况,却因此在国际媒体间一举成名。
Airbnb 之所以开始为难民募款,承诺捐助一百万美金,其实也是拜这则高能见度的假广告带来的压力之赐。
认为创新企业就必须在每一个面向都能做划时代的创新,就连做慈善也不例外,无疑是不切实际的要求。但作为一个NGO工作者或试图伸张正义的社会运动者,却可以发挥创新精神,主动利用这样的创新平台作为倡议工具,让议题在原本不会被注意到的台面上浮现,因此达到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退一步想,用双重标准来要求创新企业要比一般传统企业有更高的标准,并不见得符合正义,逻辑上也不通。与其让人听起来像是一个吵着要糖吃的小孩,还不如要求自己有创新的想法,使用这些创新企业打造的新平台,做更有创意、新型态的倡议,如此至少更像个负责任的大人。
36、
二手衣捐赠为什么永远超出所需?
提问/五十一岁的公益组织工作者:
关于二手衣物带来的灾难:每次有人在 Facebook 或LINE 发布讯息, 动辄都会有成千上万的点阅, 再加上周遭朋友不断分享或复制贴上,常常一、两年前的信息,都事隔两年了还不断被广传。一个NPO要长久经营及照顾的案主量很多,物资当然会有需求,量多时也会造成负担。特别是二手衣物,每到换季时分,就好像家里大清仓一样,好的、坏的、全新的、老旧的、浓浓霉味的……不知有什么样的东西,常常会让人出乎意料,亲送、货运寄送……各种管道都有。
有的捐助者会先来电询问实际需求,但未联络的远比联络的多,单单收二手衣就会让仓库爆满、人力无以负荷,但是大家的爱心我们真的难以婉拒。请问阿北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永远都很冷静的褚阿北:
不是捐助者的爱心有问题,是NGO的管理有问题!
先想清楚为什么要募集物资?
如果今天你家的猫狗走失了,心急如焚之下有三个处理方式,请问你会怎么办?
报警处理。
在住家附近的电线杆贴海报。
在脸书上请大家协寻。
这三种方法的目的只有一个,也只该有一个,那就是「找到你的宠物」。
但是哪一个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到警察局报警,最可能的结果是不被受理。无论你觉得你的狗再宝贝,如家人一样重要,但是于情于法,警力不会也不应该为此出动进行地毯式的搜索。
在社群网站上「疯传」,大概是三个方法中最简单的。台湾的朋友都看到了之后转贴,隔天住在澎湖七美离岛的朋友也看到了,过了一个礼拜,转到在比利时打工度假的朋友那里,一年之后,连那个朋友的寄宿家庭的女儿的同学在埃及也看到了。你的狗红遍世界了。
但是这跟在自家附近的电线杆贴布告,哪一种找狗的效果更好?
如果你的目的是为了要「找到宠物」,而不是为了让这只可怜的动物出名,就必须要选择能够「管理」的方法。
管理,就是记得自己贴了几张布告、贴在哪里,等找到宠物以后,到每个电线杆一张一张撕下来,一张不留,才不会一年之后还有人打电话来。
如果没这么做的话,就不能责怪一年后还打电话来的「善心人士」。
管理,就是不能在协寻一只狗的海报上,还「顺便」找一个走失的老人,还要广告一下网拍的太阳眼镜。
在充满热血开始募集物资的任何行动之前,是不是已经想清楚如何有效募集物资、管理募集而来的物资?并且将所有适用与不适用的物资,做完善的处理,才是真正有效的管理。
管理募集物资该怎么做?
当然,无论多么明确的标注,都会有人捐助不合规格的品项,或是在期限超过之后才捐助,这些都是事前就可以想到的事。
什么是好的管理?举例来说,美国有一家羽绒衣品牌,定期回收二手旧羽绒衣,收到捐赠的冬衣之后,立刻分成三个等级,质量最好的堪用品,捐赠给在喜马拉雅山担任登山向导的雪帕人。
第二个等级是堪用的羽绒衣,拆解之后的羽绒回收,可以用来制造保暖手套的填充材料。最后剩下的是接近垃圾的无用品,就拿来作为燃料发电、取暖之用。
二○一五年,一个位于屏东的NGO为外籍渔工募集一千一百件冬衣,他们在「募集物资说明书」中,光是「缘起」部分就占了总篇幅的四分之三:
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统计,截至一○二年八月为止,来台工作的外籍劳工人数已达 四十六万九千一百九十九人,其中从事农林渔牧业海洋渔捞工作者九千四百三十五人,占所有外籍劳工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而受聘雇者在宜兰县境内有两千一百三十三人,占百分之二十二,居全国之冠。
外劳多来自东南亚热带国家,且在海上从事渔捞作业,本地冬季湿冷气候,对这群外籍渔工来说除了工作的辛劳,还必须忍受寒风刺骨的折磨,确实是件痛苦的事。
也因为外劳之母国当地全年平均温度都在三十八度左右,根本用不到较厚的冬衣,来台后四季分明的天气,到了冬天根本没有厚衣物可保暖,在如此严峻的气候下,仍然必须要在海上讨生活;而他们微薄薪资,除要维持自身在台生活需求,甚至还需将部分薪资偿还初来台工作时的台湾印度尼西亚中介费,及汇回母国家里协助贴补家用。
故,希望能为在宜兰县境内,从事海上渔捞作业工作的外籍渔工募集冬衣外套,陪伴他们度过寒冷的冬天,让他们能在他乡异地勤奋工作、奉献劳力时,同时也能得到台湾人的爱及关怀与温暖的照顾。
接着列出「发起单位」「理事长」「承办人」的姓名、各种联络方式(手机、办公室电话、传真、E-mail),然后是「受赠单位」以及这个单位对口的承办人、联络方式,接着是受赠单位的理事长姓名。
最后才冒出一行「物资需求」:只写了「外套一千一百件」。
新衣或是二手?男用或女用?可不可以捐T恤?袜子呢?毛衣呢?卫生衣需要吗?捐到哪里去?地址?捐助还是邮寄?起始跟截止日期?
全都没有在说明书中呈现。
结果,原本要募集清一色男性冬衣的募集活动,却(当然)收到了很多睡衣、童装、鞋子、女性内衣,那也是意料中的事了!
37、
教非洲小孩洗手,真的很重要吗?
提问/路过好奇的公益观察家:
阿北,上次我看到NPOst刊出的这篇〈「洗手到底要教几次?」付钱才找得到听众的公共卫教〉,觉得很奇怪。一来是不懂为什么NGO都那么爱教别人洗手?二来是,付津贴让人去参加活动,真的很不应该吗?想听听阿北的意见。
回答/深思熟虑的褚阿北:
为了这篇文章,我特地请教了目前正在希腊北部的国际NGO进行叙利亚难民安置工作的医疗人员A,想知道她有什么看法。
可能是因为她当时刚好很饿吧,很直接就做出两点结论:
这种文章真无聊!
这种计划根本浪费钱!
(性格比阿北还要火爆的第一线NGO工作者,还真的是满多的。我觉得应该是难民营当地饮食造成体内电解质不平衡的关系。)
洗手卫教是NGO的入门款
首先,觉得这篇文章无聊,是因为文章的重点虽然是在说NGO的出席费,如何破坏了小区居民跟NGO之间应有的良性互动,但身为医疗专业人员,她觉得洗手活动实在很蠢,蠢到爆。
「洗手这件事,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还有WHO(世界卫生组织)的海报早就遍布全球了,到底是人学不会洗手,还是根本没有水可以洗手?!」A说,「如果是没有水洗手,请问是用活动可以解决的吗?而且洗手这件事情是 health behavior(健康习惯),难道健康习惯是办个活动就可以养成的吗?」
「是这样说没错啦,但妳记不记得,十年前妳第一次到奈洛比工作,计划内容是什么?」
「呃……有点遥远,好像就是『洗手计划』。」她突然愣了一下。
「那妳记不记得那个计划有没有成效?」我问。
「嗯,那么久以前的事,哪会记得?而且那时候太嫩,根本还不太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做组织交代的事。」
「所以有没有可能,洗手计划对于卫生相关的NGO来说,像是医疗团或国际志工的入门款,找点事做的意义大于洗手活动对于小区的意义?」
「这样说,也是有可能。」
「所以这些现在还在认真教地方小区洗手的小区工作者,十年之后,可能会跟妳一样,找到自己的计划跟方向,根本忘了当年自己很菜的时候,也是莫名其妙在教洗手?」
「或许。」
就像A说的,其实非洲人是很爱干净的。回想过去在马拉威工作时,她去别人家吃饭,才发现当地人吃饭前,每个人面前本来就都会准备一盆专用的洗手水,根本不像外界想的那样。这种时候,应该会很想钻进地洞里去吧?
关于医疗或卫生相关NGO坚持要到小区来教洗手这件事,我在缅甸的乡间也遇过几次,一开始我总会火冒三丈,但是到后来比较成(由)熟(条)后,通常会礼貌地请问这个NGO两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洗手?
如果我可以协助组织在行前跟当地工作者联络上,你是否愿意先询问小区最需要的是什么,再来决定卫教倡导的内容?
通常这就能解决问题。如果有更好的倡导方向,几乎没有「坚持」非要教洗手不可的 NGO,毕竟洗手又不是什么邪教!比如非洲这几年卫生习惯的需求重点,就不再是洗手习惯,而是针对大小便习惯的卫教。
但洗手确实感觉比教导如何处理大小便「干净」,不曾到第一线现场工作的NGO工作者比较不会排斥,就像被派到印度特里萨修女创办的「垂死之家」服务的意大利年轻修士,宁可去擦窗户,也不要去碰痲疯病患的排泄物。但说他们没有爱心未免又太严苛,只能说菜鸟的心理障碍需要慢慢破除。某种程度来说,从「训练新进人员进入小区工作」的层次来看洗手活动,可能比检视其小区效果来得更有意义。
公平,不见得适用所有情况
文章当中的背景是 Kibera(基贝拉贫民窟),根据我一位目前在现场工作,熟悉当地状况的国际健康(Global Health)领域的同事分析:
「住在 Kibera 的人其实有很多在首都奈洛比(Nairobi)工作,但因为奈洛比的租金无敌霹雳贵,无法付这么多钱去租房子,所以才住在 Kibera 过着通勤生活。只要上下班时间看到超级多人在奈洛比跟 Kibera 之间通勤,就不难推测 Kibera 的现况,其实不能单纯用『贫民窟』来理解。」
从上班族的角度将心比心想一想吧!如果每天要上班的人,为了配合参加 Kibera 的NGO组织活动,而无法正常上班赚钱的话,靠日薪才能刚好生活的穷人,维生的成本是不是应该有人来负担?
这时,就又要回到阿北常说的「价值」与「价格」这个经典问题。
今天如果这个NGO的计划很有「价值」,比如可以拿到免费的种子跟天然肥料,并且学习到在自己家后院种植有机黄豆,知道采收以后要如何将这些黄豆带到合作社,免费使用磨豆机来制作成豆浆跟其它豆类制品,改善家人蛋白质缺乏的问题,甚至有自己吃不完、多出来的量可以卖给合作社,那么参加这个计划的「价值」,可能就比去市区打零工一天所挣的钱更高。
一旦这个计划在当地小区居民眼中,显示出足够的「价值」,就不用考虑出席的「价格」,就算没有出席费,现场只有清水可以喝,当地居民也会参加。
当一个NGO发现,如果不给出席费,就不会有人想要来参加的话,不应该先责怪小区民众被其它NGO「惯坏」了,而应该先检讨为什么这样的计划,明明是对小区民众有利的,在当地人心中却没有任何「价值」,甚至必须把浪费的时间换算成出席费?
老实说,我们在缅甸针对小区工作者进行训练工作,「出席费」「交通费」「误餐费」的确也是相当常见的补贴方式,但随着我在当地工作年数增加,对于这件事逐渐抱持着比较宽容的想法。
因为缅甸乡间交通不便,如果训练工作在城市进行,交通费用跟时间成本确实很可观。比如我在钦邦(Chin State)办活动的时候,会有一些工作者因为非常认同这个训练活动的「价值」,以至于从印度边境的山区跋山涉水,花了三天三夜才到达县城来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又要花三天三夜回到家乡。每次在做训练的时候,都会提醒自己,我要对这些人负责,给他们一个「值回票价」的工作坊,不然我就是大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