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的工厂法第七章「工人福利」中第三十六条「童工、学徒之补习教育」里所说:
「工厂对于童工及学徒应使受补习教育,并负担其费用之全部,补习教育之时间,每星期至少须有十小时,对于其它失学工人,亦当酌量补助其教育。前项补习教育之时间须在工作时间以外。」
即使是根据法律,也表示童工若确实有需要工作,与其强制不能工作,伪善地将社会问题挤压到其它地方,「眼不见为净」,不如强调配套的补救措施,比如每星期十个小时的教育时间。
当然,台湾法律定义的合法童工年纪较大,是指「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者」,但是对于五岁到十四岁之间的儿少呢?我个人赞同以「有实际意义的补救措施」(meaningful grievance mechanism)替代全面禁制。
技巧方面,其实可以使用的方法相当多,以尼加拉瓜一个咖啡庄园的例子来说,透过当地政府跟NGO的力量,辅导农场主人用贩卖咖啡的一部分利润,成立一个专门给农场工人子女上学的学校,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农场就有学校,不用出远门上学,成功消除了工人父母要孩子做工的动机。
西非也有一个叫做「火星改变愿景」(Mars’ Vision for Change)的计划,提供不使用童工的可可亚农场免费的肥料跟农场耗材,所以如果父母稍微计算一下,发现这些资源的价值,大于让孩子做工的利益,自然就会改变习惯。
如果企业没有致力于其它替代或补救措施,在自认为有正义感的消费者抵制产品的压力下,顺水推舟与下游供应链强制终止合作关系,造成工厂所有合法工人与非法工人立刻失业,对于瞬间造成的社会问题视若无睹,不但没有负起社会企业责任,甚至加剧社会问题,每个人都成了输家。
身为消费者,加入抵制的行列前,必须知道抵制只是解决童工问题配套措施中的一个环节,否则你只是用善意的石头,铺设一条将弱势者送往地狱的道路。
啊!终于说完了。阿北每次骂完人都觉得身心好舒畅啊!(伸懒腰)
39、
「上学就能翻转赤贫人生」,是教育扶助计划的天真想象吗?
提问/教育服务NGO工作者:
许多人,包括我的组织,都不断对我们说,「消除贫穷的关键是教育」,很多跟我们同类型的NGO也用奖学金的形式赞助学童,施行教育计划。但这些事做久了,我总是在想,「念书」「受教育」对消弭贫穷真的有用吗?有些地方,特别是赤贫的地区、战争频传的冲突区、难民营,孩子需要的真的是教育吗?还是说,教一些生存的技能,或者给他们需要的物资、提高其父母的工作机会等,反而对改善整体环境更为「有用」呢?
回答/愤世嫉俗的褚阿北:
念书到底有没有用?你要简单的答案,还是复杂的答案?简单的答案是:「没用。」
接下来我讲复杂的答案。
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当然没有用
我永远记得早期在NGO工作学到的一个教训。
当时有个接受赞助的头虱药计划,在学校帮感染头虱的小朋友涂搽药水。在小区的卫生工作者都知道,光治疗头虱患者是没有用的,患者的家人也应同时接受治疗,才不会反复交互感染。但这个赞助单位坚持说因为他们是「教育」基金会,不是「医疗」基金会,小区不是他们的责任,所以只愿意依学校的学生人头给药,整个治疗计划想当然尔也就完全白费了。
最让我惊讶的是,这赞助单位明明知道这个计划有问题,竟然毫不在意,承办人说反正药有发出去,有拍照,表示有在做事,就可以跟捐款人交代。至于有没有效果?因为不在报告书的要求里,所以没关系,而且没效更好,这样才可以每年募款,每年做同样的计划。他还开玩笑说,这样自己才不会失业,可以一直有薪水拿,这叫做「双赢」。
我是从那时候开始,才意识到国际援助的领域,原来有那么多站在自己的位置,只做自己想做的事的人跟组织。为了保护环境竟然可以杀人,为了倡议人权可以造假新闻,为了每年有医疗计划可以募款、办志工活动、保住一份工作,所以故意做没有效果的治疗。
不幸的是,教育计划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道多少次,当我在为缅甸境内的难民营募款时,很多教育类型的NGO都会用「我们在泰缅边境的美索(Mae Sot)已经有自己的移工学校喔!」为理由婉拒,问题是泰国境内的美索镇上,明明只有十五到二十万来自缅甸的移工,但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NGO为了「占地盘」,竟然遍地开花设立了七十多所移工学校,采用各国不同的学制跟教材。大多数学校不是抢不到学生,就是没有老师,且这个镇上不只缺老师,也缺很多医师、护理人员,但需要赚钱工作的移工们,都没有办法补足这些迫切需要的专业职缺。此外,泰国虽然有每天三百泰铢的最低工资保障,这些在美索没有专业技能的缅甸移工们,每日所得平均却一直在六十五至一百二十泰铢的超低薪水水平徘徊。
明明有这么多各国教育NGO经营不善的移工学校,却没有NGO专门训练这些孩子的家长,让他们可以做薪水更高的工作,也没有人投注于训练教师或医疗人员,因为做教育的NGO都说:「我们只办教育,不做跟学校没有关系的事。」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些跟学校没有关系的事,才是这些孩子真正需要的。
是的,甚至比上学本身更需要。
这些缺乏经验的国际NGO,不少是派遣大学刚毕业、从来没出过国门、没有工作经验也不在乎钱的年轻志工来管理学校,说得残酷些,缺乏专业的程度到连夏令营恐怕都办不好,更别说学校。再加上近两、三年缅甸国内局势改变,很多机构喜新厌旧,对于美索渐渐失去兴趣,撤掉在边境的赞助费用。移工学校一旦关门,这些上了一半学却无法衔接泰国或缅甸学制的孩子,也因此变成被遗忘的牺牲品。
做事情做一半,伤害比好处更大
世界上另外有一类型的教育NGO,相信自己站在正义的一方,特别爱在反对女性念书的地方赞助女孩们念书。我相信这些赞助者真心觉得自己做了改变世界的事,却没有考虑到对这些女孩还有她们的家人来说有多危险。
生长在巴基斯坦西北部的马拉拉,跟塔利班政权关闭女子学校的禁令杠上,为自己和其它女孩挺身而出,利用国内外媒体,让全世界知道女孩子也要有上学的权利。二○一一年十月,马拉拉获得荷兰国际儿童维权组织 KidsRights「国际儿童和平奖」提名,两个月后还获得巴基斯坦首届「全国青少年和平奖」。
一年后,二○一二年十月九日放学途中,马拉拉坐校车遭到蒙面武装塔利班分子暗杀,当时蒙面歹徒高喊:「谁是马拉拉?若不说出来就杀死所有人!」大家当然就出卖她了。在被认出之后,马拉拉被连发三枪,其中一颗子弹穿过头部、颈部,最后卡在肩膀里,真的很危险啊!
是的,马拉拉很幸运被带到英国接受治疗和教育,还得到诺贝尔和平奖,可是马拉拉的同学,还有其它因为受教育而让处境变得更危险、被迫辍学的女孩们呢?
最近一部国际影展上很红的衣索比亚电影《Difret》(在当地 Amharic 语中意指「勇气」),重现了一个当年十四岁小女孩 Aberash Bekele 的真实故事。
她在一九九六年放学途中,在村子里被一群男人按照部落传统抢婚、绑架、强暴,但这个女孩趁机拿枪杀了这个绑架、强暴她的「丈夫」,因此被控杀人罪。虽然免费的女性人权律师协会为她打了两年的官司,甚至逼退司法部长,但女孩的父亲却在这期间,强迫女孩的妹妹休学在家务农。因为上学对这家人来说变得太危险。
这两个例子都是一个人为了捍卫权利挺身而出,却让更多同样情形下的沉默大多数受到更大的恐惧与伤害,显示要「做对的事,同时把对的事做好」,是多么困难。
如果因为赞助教育却造成生命的威胁,赞助者就有责任同时保障学生跟家人每天上下学时间的人身安全。然而,NGO愿意负这么重大的责任进行教育计划吗?还是说,应该先改变反对教育的保守激进分子(如塔利班领导、部落传统、种族隔离政策等),取得观念上的共识,或法律上的保障?草率盖学校鼓励当地人去上学,却造成枪杀、绑架,让教育变成危险、不幸与家破人亡的源头,这种「对」的事情,带来的伤害是否比好处还要大?
比教育更迫切的事
很多NGO天真地以为,教育是消除贫穷唯一的答案。
如果父母根本没有钱可以供孩子吃饭,会送孩子上学吗?可能会。许多贫穷的父母,因为「在学校可以吃免费的营养午餐」这个诱因而让孩子上学,也因此在家里会规定,不准那几个有上学的孩子吃饭。这些孩子为了把有限的食物长期留给家里的其它人吃,一天因此只能吃一餐。然而这个「让孩子有饭吃」的机构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教会,当然也可以是武装部队。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哪里给饭吃就去哪里,这真的可以说是教育推广政策的「成功」吗?
学生在家受到家暴跟性侵,但学校不过问家庭的事,只管孩子的功课,能解决孩子最迫切的问题吗?
如果毕业以后没有提供通畅的管道可以衔接升学,未来怎么办?
念书之后,当地根本没有需要识字工作的需求,所以毕业后留在家里一辈子放羊,这要如何让当地人相信念书有用?
贫穷的孩子因为长期生病而无法就医、营养不良、学习能力迟缓,生理、心理各方面产生问题,只支持学生的学校教育却没有支持身心照护需求,如何帮助这些孩子面对真正的问题?
有学校的硬件但没有合乎资格的老师,或教师的薪水过低无法生活,在没有改善教育环境跟教师训练,只是一味鼓励学生上学的氛围下,真的能够得到学习的效果吗?
老实说,教育不是魔术,不能改善贫穷,就像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的政治历史学教授 Robert Mann 曾在当地报纸专栏中所批评的——
「你知道造成贫穷最主要的成因是什么吗?是贫穷。出生在贫穷的家庭,是一个人长大后会过贫穷生活的最准确指标。所以只是一味告诉年轻人强调教育的力量,却没有帮助改善学童的家庭环境、学习环境,不只不切实际,实际上比不切实际还糟,根本是残忍!」
Robert Mann 教授因此建议,如果要改善教育问题,首先应该立刻让这些贫穷学童的全家人都有健保,让穷人可以减少在医疗上的支出,把省下来的钱用来搬到比较好的学区居住,或帮这些孩子买鞋子、矫正牙齿、补充营养。如果还要多做些什么,也应该是保障最低工资、为穷人减税、确保女性与男性同工同酬、保障穷人跟中产阶级与富人享有同样的育婴假,让初生的婴孩得到良好的高质量照顾,让每个家庭都能享有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托婴服务,每个学童在学校也都能得到良好的医疗照顾。
至于在学校里,则需确保教师得到专业工作应有的薪资,而不是让老师变成没有办法解决学生家庭问题的代罪羔羊。
换句话说,这十几件事,对孩子来说都比「上学」「受教育」本身来得急迫。
尤其在三分之二学童都不是跟原生父母居住的南非,更强调要提升教育,除了要有好教师,还要落实督学制度、培养出好校长,才会有好学校,教育才会变得有价值,否则光是盖学校倡导教育的重要,是没有效果的。
很不幸地,以上这些重要的事,却都被很多直接提供服务的教育型NGO(education service delivery NGO)直接否定,认为是「跟教育无关的事」而排除在外。既然连治疗学童的头虱都需要全家人一起接受点药才有效,如果希望教育发挥作用,怎么可能只办颁奖典礼发奖助学金给学生、要学生写信给赞助人,就期待被贫困绑缚的人生从此幸福快乐呢?
教育当然非常重要。但是把教育作为单独的先行计划,却是一个常犯的错误,因为它必须要有很多相关的配套计划,才能产生实质的意义。作为NGO工作者,或是关心世界的人,让我们互相提醒:如果只愿意做表面工夫,自我感觉良好,连头虱都治不好,就别夸口提什么改变世界了。
40、
舍不得亲人捐赠大体,我该怎么想这件事?
提问/与父亲感情深厚的儿女:
我爸爸最近看了《那个静默的阳光午后》(The Silent Teacher)预告片后说他要捐大体,可是我偷偷在想,我会不舍得,不知道阿北从NGO工作者的观点怎么看这件事?
回答/意志坚定的褚阿北:
NGO 的工作,就是被世界所用。
大体捐赠:毫不费力地为世界所用
在我所居住的美国麻萨诸塞州(Commonwealth of Massachusetts),大体捐赠跟器官捐赠是驾照上面的基本选项,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无论出身的背景文化是什么,在换照的时候都会毫不犹豫选择「同意捐赠」这个项目。选择捐赠的驾驶人,驾照的右下角就会有一个小小的红色爱心,上面写着「DONOR」(捐赠者)。
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不勾选。
身为NGO工作者,不就是希望能开放自己的生命、被世界所用吗?既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自己变得有用,为什么会想要拒绝呢?
我曾经在这个专栏中,讨论过「工具人」的概念。(参考九十二页:用可爱又可怜的孩子照片募款,真的比较有用?)很多人厌恶被别人当工具人,受到利用,所以没有加班费的话,千万不要为老板工作。但我并不这么想。
为了下一代,当好一个「工具人」
重工业、燃煤电厂多集中于台湾中南部地区,我就是在这其中的高雄炼油厂区里长大的。炼油厂与发电厂、焚化炉、石化厂、半导体厂,以及燃油交通工具,共同产生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级致癌物PM二.五,从小我就在这样的高危险环境中,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大量吸入PM二.五,我们的小区民众罹癌率也明显高出台湾平均值,却是个街坊之间不能说的禁忌话题。
长大以后我虽然离开这个小区,在国外的NGO组织工作,但我仍然选择继续参与小区的公民团体运动,同时身体力行环保生活,某一种层面也是为我父母那一代的无知行动赎罪。二○一七年二月十九日台中、高雄同步举办的反空污游行,我所参与的「油厂小区文化生态保存协会」也加入南部公民团体响应游行。
「我们血液里面的重金属跟致癌物质,已经不会代谢掉了,想要逃过癌症的魔掌搞不好早已经太迟,上街头又有什么用呢?」当有小区老一辈的民众提出这样的质疑时,我们的伙伴许经纬,只是用理所当然的语气,理直气壮地回了一句:
「我们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下一代。」
捐出自己身体让医学院学生学习解剖的「大体老师」也是如此。捐出自己的身体并无法为自己或是家人得到任何好处,却有可能因此教导一个医学系学生对人抱持尊敬、谦卑,无论对方是活的,还是已经死了。
如果我们有一点能力、影响力的话,一定要记得当好一个「工具人」,我们不需要「帮」弱势发声,因为那是一种极大的傲慢想法,但我们可以当大体老师,让学生能够学习;当讲台,让弱者有踩脚的地方,站在足够的高度被看到;当翻译,让弱势者的声音被听懂;我们可以当扩音器,让微弱的声音被听到。
学习从自艾自怜的情绪中抽离,从竞争式的思考中跳脱出来,才能开始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
如果说,这因此让我成为所谓「工具人」,那也无妨,因为了解「工具人」的价值,才能做好NGO工作。
如果还是舍不得怎么办?
基于好奇,我问了这位发问者到底在舍不得什么。
「我不知道。」他回答。
「你现在有天天陪伴他吗?」我问。
「没有,」他说,「我爸才不要我陪。」
「既然他活着的时候都不要你陪,他走了干嘛要你陪?」
「……我是想,直接烧掉丢海里不错,让人去切切割割比较那个……」
「你难道不觉得,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吗?为什么要帮别人决定,自己决定自己就好了,不是吗?」
「是啦!」他回答,「所以我不敢看这部电影,怕看了想太多。」
我心想:实际上你已经想太多了!太迟了。
电影当中,当时在辅大医学系教解剖学七年的蔡怡汝教授,也负责大体老师的相关业务,对大体捐赠数量过少、跟教学需求的数量不成比例而担心,她在校内非常鼓吹大体捐赠的活动,但当被问到如果想捐大体的是自己的至亲时,蔡教授却诚实地回答说她无法接受:
「我没办法接受爸爸过世后,成为解剖课堂上的一具教材。」
她说除非大体不要捐给她任教的学校,或是那一学期她不教解剖,总之她会选择逃避。为自己这样的想法,蔡教授对着镜头说她感到非常抱歉。
就像未来的医生,还有训练未来医生的老师们,NGO的工作者也大多都是好人,但并非好人就可以相对轻松地做出对的决定。然而,让对的声音,无论多么微弱,都有机会被世界听到,却是好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这微弱的声音,要能被自己听到。
回头看看台湾对于自己和亲人肉身的难舍,或许透过这部电影的契机,让自己学会正面迎接这个困难的问题,学会当好「工具人」,也是一堂对自己很好的生命课。
Part 4
「我想把对的事做好」因为「一个不会想的人,做什么都不对」
书念得不多,但是想得很多,就算有心想要做对的事,可能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对吧?
让自己学会思辨,成为一个遇到问题知道怎么独立思考的人,才有可能把思考化成行动,否则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都是善意的石头铺成的,善意却愚蠢的行动,或许比没有行动带来更大的伤害。
41、
没想过就行动,宁可不要动!
提问/充满爱心的马来西亚读者:
前两个星期去柬埔寨,听导游说,那里的电费很贵。
我看过一部非洲短片,片中村里那些被选出来的女人去参加培训,学习装配太阳能发电板,并且拍摄村里安装后生活上的便利。你觉得这个能够在柬埔寨推动吗?
回答/什么都想得很周到的褚阿北:
对于一个小区发展计划,无论是不是太阳能发电,作为NGO工作者,我都会先自己问四个基本问题:
这样的计划很棒对不对?但我真的有看懂吗?
既然是很棒的计划,我怎么知道没有人早就在做了?
如果没有人做,我知不知道为什么?
既然有人正在做,为什么我觉得自己的想法比别人好?
这样的计划很棒对不对?但我真的有看懂吗?
仔细想想,我觉得很棒的事,有时候很可能是因为我对这个领域根本不懂。
太阳能发电真的环保吗?太阳能发电过程中不会排放废弃物、没有噪音、无耗能,还可以永久使用,实在是完美的绿色能源。
但你是否也听过,太阳能电池板使用的晶体硅,毒性、腐蚀性都很强,而且容易爆炸,制作过程中跟微电子产业一样,消耗大量能源。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四氯化硅也是不能自然分解、腐蚀性极强、难以保存的有毒液体,随意倾倒或掩埋将严重污染水源,毒性残留的土地也将寸草不生,被许多人认为是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对劳工和环境造成的伤害很大。
在利弊权衡之中,太阳能发电是否符合你的价值观?
还有,损坏或是旧的太阳能电池板可以回收吗?如果在柬埔寨乡间进行这个计划,要如何回收?谁来做这件事?如何确保安全?十年、二十年后都可以确实做到吗?
如果这些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如何说这是一个很棒的计划?
既然是很棒的计划,我怎么知道没有人早就在做了?
如果有人在柬埔寨已经这么做了,他们是谁?在哪里?怎么做?在问问题之前,我们是否有先做功课?
就算购买最便宜的太阳能发电设备组,所需要的前期投资,都比最贵的黑市电费还贵,当地的穷人该如何负担得起?这些设备是送给他们,还是卖给他们呢?
如果是送,有长期明确的捐款单位吗?因为太阳能发电设备就像任何电池一样,也是消耗品,不是种龙眼树,好好照顾以后就一劳永逸、生生不息,往后长期的替换跟维修、还有回收,这个组织有没有永续的配套措施?
如果是卖给穷人,一定要有穷人愿意买、也付得起的付款方式,是不是还要同时成立一个微型贷款的组织做配套?微贷机构需要什么样的资金与法律程序?既然是买卖行为,当然不能因为我自己觉得太阳能好,就强迫村民购买,我要如何营销给连饭都吃不饱的穷人?
我自己有用过这套设备,而且确实知道很好用吗?
我是否也知道,太阳能的电流不稳定,需要另外购买比太阳能设备更贵的稳电设备,才能接在家用电器上,否则电器会立刻因为电压忽高忽低而报废?
如果我不懂,自己也不会想用这样的东西,我还应该让穷人负债去买这些我自己也没用过的设备吗?
如果没有人做,我知不知道为什么?
如果这计划这么好,整个柬埔寨却没有人在推动这样的计划,莫非我是学识渊博、创意十足,全世界第一个想到可以在柬埔寨这么做的人吗?
「为什么没有?」是一个比「这个计划真的好吗?」还重要六十七倍(哪来的数字)的问题。
以非洲的例子来说,穷人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贷款机制是主要的推行障碍。当地银行或金融单位很保守,不会愿意投资在绿色能源上。微贷的利息高达百分之三十,这有比付电费合算吗?
太阳能在德国、英国、美国加州、日本、意大利之所以可行,是因为主要客户是中产阶级,而且当地电厂在太阳能发电使用剩余的时候,电站有向太阳能发电生产者购买电力的机制,政府也为了鼓励绿色能源而给予额外的补贴。
但是在柬埔寨,太阳能设备的客户对象是穷人,没有任何商业机制、输电设备、政策补贴,先进国家成功的例子,真的可以轻易在贫穷国家复制吗?
既然有人正在做,为什么我觉得自己的想法比别人好?
就算有别人做,如果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比别人好,那就有值得做的理由。
但是比别人做得更好,以下三个客观条件至少要具备一个以上:
我有别人没有的政治影响力:可以改变柬埔寨对于绿色能源跟私人发电的国家政策,透过立法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
我拥有别人没有的资源:比如我本身就是制造太阳能电池的大型工厂,成本特别低廉,或是我有在贫穷国家成功营销、经营太阳能生意的通路和专长,不然就是财力特别雄厚,可以无后顾之忧。
这是我的生命核心价值:为了这个绿色能源的信念,我愿意花一辈子的时间专注推动这件事,甘愿用有限的生命孤注一掷。
这些,都只是基本的考虑而已,我们还没有谈到任何技术性的操作呢!
没想过就行动,宁可不要动
不过当我回复这位马来西亚读者时,他竟然只是悠悠地回了一句:「谢谢你的回复,我没有考虑到这么多。」
就这样吗?(大崩溃)
一听到这么困难就立刻放弃,耸耸肩说没考虑到这么多,真的可以吗?如果原本连问都没问,就这么冒冒失失去做了什么,给当地穷人带来更大的不幸,也没关系吗?
考虑太多,最后什么行动都没有,当然不是我们乐见的;但与其没有思考的随便行动,宁可不要行动。
别带来伤害,听起来是很基本的常识,但能做到的NGO其实不多。我长年身处发展工作第一线的小区,看到许多通往地狱的道路,都是这些善意的石头所铺成。
希望每一个NGO在行动之前,都能先清楚冷静地分析这四个基本问题,不随便行动,不随便带来伤害,不随便要求别人改变,不随便把好好活着当成理所当然的事。
然后我们才具备透过计划、透过行动,开始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资格。
42、
想做好事,一定得进非营利组织吗?
提问/身为上班族的隔壁老王:
请问什么样特质的人适合从事 NGO/NPO工作?
以环境保护为例:投身NGO为环境发声、监督政府企业,很好;从事学术研究,研发环保技术或材料,也很好;担任顾问协助企业管理环境风险、推行环保商品,也很好;当一个身体力行理性消费、物品回收减量的民众,也很好……
既然每个关心的人,都可以透过自己的专业或生活尽一点力,让环境变得更好,那有没有从事 NGO/NPO的差别会在哪里?谢谢。(请阿北鞭小力一点)
回答/正在练习温柔的褚阿北:
有些界线应该拿掉,有些界线应该保留。
什么该拿掉?什么该保留?
我相信有些界线应该拿掉,有些界线则应该保留。比如说,性别的界线应该拿掉,而政府与民间的界线应该保留。
NGO在过去被称为第三部门,因为跟第一部门的政府,以及第二部门的民间企业有着泾渭分明的界线,各自看管着另外两个部门不能顾及到的层面。
但是近年来,第三部门跟另外两个部门的界线,逐渐有相互融合渗透的趋势,比如加拿大跟英国鼓励慈善机构底下设营利性质的公司,如此便可用商业营运所得来养活组织营运,而非光靠政府补助跟对民间募款,直接或间接造成社会的负担。
这几年来几乎被滥用的「社会企业」一词,其实本意也是如此。如果以解决某个特定社会问题为前提而设立营利事业来说,无论是加拿大多伦多的手语餐厅「Sign」,还是德国 Andreas Heinecke 为视障者创办的「黑暗中对话」,或是巴勒斯坦唯一的女性出租车司机 Nadia Ahmad 想要成立一个纯由女性司机组成、专门服务女性乘客的车队……都是透过拿掉界线,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努力。
举个例子。如果仔细计算,就不难发现,当计划规模不大时,「微型贷款」的人事、放款、收款成本,其实远高于仅是单纯募款、直接捐助的成本。那么柬埔寨的非营利组织 Acleda当初为什么还要自找麻烦,另外成立商业银行提供微型贷款,做这么麻烦、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原因很简单,我们随时都在寻找更好的方式。这解释了为何如今家庭式的孤儿照护,会比战后集中管理式的孤儿院,更加符合时代的需求。
有些以前对的做法,现在看起来十分落伍,但是我们也别忘记,正当我们为了现在盛行的「社会企业」模式沾沾自喜的同时,前几年代表社会正义的「碳权交易」或「微型贷款」,却还没起步就夭折了。
对的时候,在对的地方,用对的方法,做对的事,其实并不容易,需要许多的天时、地利、人和。
行动的力量
至于谁适合从事NGO工作?作为一个主修政治理论的在线工作者,我相信政治学当中常说的「个人即政治」(personal is political)——这世界上没有不适合的人,只有不行动的人。
简单来说,「性别歧视」就是一种社会和政治现象,亦即它并非受害者(女性)的个人问题。为了打破这种性别不平等,诺贝尔最年轻的和平奖得主马拉拉,强调以女性接受教育为手段,长远来说,也希望透过个人参政,用政治的方式打破性别不平等。
与此同时,前面提到过的巴勒斯坦唯一的女性出租车司机 Nadia Ahmad,则想借着成立一个纯由女性司机组成、专门服务女性乘客的车队,这就是用商业的方式打破性别不平等。
另一方面,日本的职场,女性员工时常会在婚后选择离职,看似是个人选择,离职背后却受很多因素影响,而且是一个庞大、结构性的体制因素。比如高压力的工作内容对于有婴幼儿的母亲不友善、社会大众对女性上班族的不尊重等,都有可能促使女性职员选择离职。
尤其是怀孕,往往让许多日本职业女性承受莫大压力,甚至必须因为怀孕而向同事致歉,社会压力使日本职业女性因为怀孕而放弃职涯的比例高达七成,怀孕妇女在职场受到的歧视和排挤或为肇因之一。
银行工作者小酒部女士就因为怀孕被上司要求堕胎,在此之前她已经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而流产两次。忍无可忍的小酒部因此成立了一个争取女性平权的NGO组织「マタハラ Net」(Matahara Net),专门为女性工作者发声,还因此于二○一五年成为美国华府年度「国际女性勇气奖」(International Women of Courage Award)史上第一位获奖的日本人。
以上三种方式,马拉拉适合从政,就应该进入第一部门;Nadia Ahmad 有生意头脑,藉由成立社会企业,用商业手段进入第二部门;日本的小酒部女士参与公民运动,就是进入第三部门。她们的目标都是在改变「性别歧视」的现状。
我相信行动的力量,至于行动的方式在哪一个面向,我都举双手赞成。不过只出一张嘴,不应该在选项中。
想要被鞭比较小力的你,属于哪一种?
43、
先把自己顾好再帮助别人,错了吗?
提问/常常被家人阻止做好事的上班族OL:
我常听到很多人说:
「要先想办法赚很多钱,才有能力帮助别人。」
「自己都顾不好了怎么帮助别人?」
「要帮也要先帮助自己人。」
虽然觉得这些说法怪怪的,但是又无法反驳,该怎么办?
回答/咄咄逼人的褚阿北:
什么时候才算有能力?什么时候才算把自己顾好?谁是需要的人?谁是值得帮助的自己人?通通都没有标准答案啦!(抖脚)
什么时候才算有能力?
月薪五万算不算?年薪一百万算不算?一千万算不算?
我有一个非常非常非常确定自己没有能力可以帮助别人的富朋友,常常挂在嘴边说很羡慕我可以做帮助别人的事,而且信誓旦旦地说有一天有能力的话,他也希望能够做对世界有用的事,但是他现在实在没有能力。
但是上一分钟,他才在炫耀如何炒地皮一买一卖转手就赚了三千、五千万台币。这还只是住在台北市信义区豪宅的他,收入的一小部分。
我没有三千万台币,但是我相信我一定有能力可以帮助别人。
相信自己有能力帮助别人的那一刻,就具备帮助别人的能力了。
什么时候才算把自己顾好?
照顾自己,是上完厕所,会自己擦屁股?还是穿着又脏又湿的鞋子蹲在公共厕所的马桶盖上,不管下一个人会因此有多困扰,只顾让自己宝贵的皮肤不要接触到陌生人用过的厕所?
整天想着顾好自己的人,会突然有一天想要帮助人吗?
我真的很想知道,为了顾好自己,连帮下一个使用厕所的人着想都不愿意的人,会怎么样帮助别人?在家里念经回向功德吗?睡前在床边祷告祈愿世界和平吗?在网络上帮重病的小孩子集气按赞吗?!(脾气差)
当一个会把别人的需要跟自己的需要看得一样重要,而不总是以自己的需要为优先的人,就已经是把自己顾好了。
你真的知道谁最需要帮助吗?
乞丐,应该算是社会上非常需要帮助的人了吧?
但是四川汶川震灾后,一个身障的乞丐到安义县的红十字会捐款;另一个在广州乞讨的身障乞丐巩忠诚,连续捐了四次一日所得;南京江宁区衣服满是补丁的老乞丐徐超,分两次捐出全身家当;深圳的河南乞丐陈春诚双腿残疾,到当地的华强北儿童世界,把乞讨攒起来的一百块,捐给河北的重病网友玲玲。
我们有资格一边啜着星巴克咖啡,一边滑手机上网投票当裁判,在乞丐、病患、受灾户三者之间,冷眼旁观,决定谁才是最需要的人吗?
如果正义的定义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谁有权利决定?决定要帮助人的那个人,当然就可以决定谁最需要。
你决定别人需要,对方就一定得接受吗?
尼泊尔震灾之后,台湾组成二十多人的救援队,立刻整装蓄势待发要前往救灾,却遭到尼泊尔政府婉拒,许多台湾人悲愤地说「受到中国政治打压」,但无论是否为真,我们有没有问过自己,尼泊尔真的需要台湾的特搜队吗?
尼泊尔当时第一时间就透过外交部转告「尼泊尔希望由邻近的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家派遣搜救队前往协助,因此对台湾的协助予以婉拒,日后若有需要再与台湾联系」。
几年之后,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因为震灾而倒塌,中华搜救总队决定自行前往救灾,却被台南市府形容为「不愿配合调度」,后来率领一百六十七名队员气呼呼地自行撤退,前内政部消防署灾害管理组长林金宏因此直言「救灾不应只有热心,更要服从纪律」。
如果回到当时尼泊尔震灾现场,尼泊尔与中国、美国、法国与印度的救难团队都已经在现场,突然来了一群抱持着跟前往维冠大楼同样态度,不愿意接受指挥调度的外国救援队,坚持要用自己的方式独立救灾,这样真的是最好的帮助吗?
「既然如此,那我们热脸不应该去贴别人的冷屁股,就以帮助自己人为优先吧!」
你真的知道谁是「自己人」吗?
跟你一样同样住在台湾几十年,甚至跟你有姻亲关系的东南亚移民,算不算自己人?他们在东南亚故乡的家人呢?是自己人还是外人?
在泰北的华校念书,国民党孤军后裔的云南人,算不算自己人?泰北的孤军第三代后裔,和妈妈是泰国人、土生土长的台湾人相较,谁算是外人?
在泰北的华人,在泰北当地少数民族当中,跟当地其它阿卡族、瑶族和拉胡族、克伦族人比起来,掌握经济优势的华人,真的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吗?但是为什么我们到「台湾世界青年志工协会」网站上看,泰北地区的国际志工计划,全数是到华校做海外服务?
你真的知道谁是自己人吗?
我遇过去缅甸伊洛瓦底江三角洲赈灾的台湾佛教团体,自认同是修行人,所以物资都只限发放给「自己人」——灾区寺院的僧侣,并且坚持佛经上说「人间做斋僧功德最大」,所以为了点数大爆发的功德,不将物资给需要的灾民,却给了和尚。
当时我跟缅甸寺庙的和尚都完全傻眼,只好请这些缅甸僧侣合演一出戏,有模有样办了一场供僧大会,这个佛教团体高高兴兴地数着口袋里满满的功德回去以后,缅甸僧侣们再赶快转发给村庄中真正需要赈灾物资的村民。
在这些僧人心目中,这群不是为了「赈灾」却是「供僧」远道而来的台湾人,不但是外人,而且还是想法很奇怪的外人,至于那些长年以来每天早上托钵时以家里微薄的粗茶淡饭供养的村人,才是「自己人」。
所以请记得,不要没事跟人勾肩搭背,动不动就来「我们都是自己人」这一套。大多数时候,对方心里恐怕都在嘀咕:「谁跟你自己人?」
我一直相信,因为对的原因,而做出错的事情,并不会比较值得原谅;因为错的原因,正巧做出做对的事,意义也不会太大。
想当好人当然可以,但请当头脑清醒的好人。还有,真的不要再蹲在马桶盖上了好吗?
44、
自私的同情,不如踏实的上班
提问/举手发问的工程师:
阿北,目前我是一位绿色产品工程师,专业上是让电子产品里面有害物质受到管控,让电子产品交到消费者手里不危害健康,还有废弃时不危害环境,以及碳循环的揭露与研究。生活中是在世界展望会定期帮助一位萨尔瓦多的孩子念书。
我今天看到新闻报导,也门有很多孩子饿死,因为内战等原因,我想请教的是,如果想要帮忙,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呢?是想说如果要捐款、或是做些什么,但是不清楚该如何做,想到阿北或许有一些信息。
回答/喜欢直言相劝的褚阿北:
正好看到,就想帮助;没有看到,就不会想到要帮助,这跟也门一点关系都没有,跟你大脑的前额叶可能还比较有关。因为这只代表了一件事:你的脑波真的很弱。
同情心是自私的?
你应该是那种明明不饿的时候,正好看到办公室对面开了一家期间限定的快闪商店,正在卖一颗八十元的日本八天堂奶油饼,就会忍不住凑过去排队的那种人吧?(笑)
可是有同情心,难道不对吗?
同情当然没有错,但是也没什么了不起。别忘了,同情心其实是大脑奖励自己的一种行为,跟帮助别人的行动其实没什么关系。(居然在文章这么前面就说出了令人愤怒的话!)
科学家发现,同情心其实是可以被训练出来的。
在科学实验中接受同情心训练的人,大脑背外侧前额叶(DLPFC,顾名思义就是位于大脑前额叶的背面与外侧面,负责许多不同的认知功能)跟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脑中的愉悦中枢)区域之间的连接会有所提升,这暗示同情行为对于个体是奖励行为。
简单说,同情根本是自私的一种。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所谓有「有同情心」的人,看到路边不幸的乞丐时,会突然想掏钱,但是并不代表这个人会在出门前,特地规画散步的路线时,专门走乞丐最多的路线。
看到叙利亚的难民报导,燃起了同情心,捐款给赈灾单位后,发现赈灾物资被当地反抗军控制,并没有到达需要的人手上,这时候,原本对反抗军非理性的同情,很容易就会转成非理性的愤怒。
捐钱给乞丐以后,如果稍后看到他拿着这些钱去买麦当劳,你说不定还会生气,但那已经是他的钱了,当然有权自由运用,难道应该规定乞丐不可以单点不划算的麦香鸡吗?
凑巧在路上碰到不幸的人、刚巧从新闻报导听说了某个不幸事件,我们会有同情的反应。但实际上世界总是有各式各样的灾难,从来没有止息过,刚好有机会接触到的永远是少数,并不见得就是最急迫需要帮助的。
所以,让我反过来问你,如果今天你没有看到这则关于也门的新闻,你会想为这个世界做什么呢?
慢慢想,请不要匆忙地回答,想好再告诉我。
作为一个绿色产品工程师,从ROHS(危害性物质限制指令)到WEEE(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从冲突金属到 REACH,你的工作就是从专业的切入点,做着别人不能做、但这个世界迫切需要的事,无论是战争的也门,还是和平的台湾。这份工作是能够帮助环境的,这就是你能够给世界最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