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第2章 从早期经济增长到现代经济增长第3章 现代经济增长中效率提高的源泉第4章 我国工业化的曲折道路和粗放增长模式存在的问题第5章 粗放增长模式的延续:出口导向战略第6章 转变经济增长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14
邓小平的这些思想在1986—1988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虽然这一试验没有进行下去,但是它的经验和教训仍然是我们在规划今后的政治改革和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记取的。
[1] 这是本书作者2006年11月—2007年3月为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报告而召开的研讨会提供的书面发言要点。见吴敬琏(2007):《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83—91页;又见《吴敬琏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243—250页。
[2] 马宾(2005):《关于对当前形势的看法和建议》,见马宾(2006):《论形势与任务》(白皮书),2006年2月,第59—64页。
[3] 参见“毛泽东旗帜”http://maoflag.net/,“中国与世界”http://www.zgysj.com/,“乌有之乡”http://www.wyzxsx.com/等网站。
[4] 马宾(2006):《纪念毛泽东》(白皮书)。
[5] 《当代思潮》特约评论员(1996):《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摘要载《当代思潮》,1996年第4期。
[6] 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3—64、110—111、123、142、155、227、261、364、373页。
[7] 参见“毛泽东旗帜”http://maoflag.net/,“中国与世界”http://zgysj.com/,“乌有之乡”http://wyzxsx.com/等网站。
[8] 邓小平(1986):《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治观念》《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3—164、176—180页。
[9] 邓小平(1941):《党与抗日民主政权》,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21页。
[10] 以上均见邓小平(1980):《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载《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7—342页。
[11] 邓小平(1986):《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治观念》《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3—164、176—180页。
从《大国崛起》看各国富强之道[1]
(2007年2月)
最近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文献纪录片《大国崛起》广受瞩目。虽然在我看来这部片子的标题并不十分恰切,因为问题并不在于一个国家是否能够“崛起”为称雄一时的“大国”,人民的福祉、国家的繁荣昌盛才是最重要的。但是,由于这部片子能够用生动的视觉形象普及世界历史知识,促使国人睁眼看世界,进而认真思考如何把自己的民族振兴之路走得更好,它仍然值得大力肯定。
中华民族正走在民族复兴的道路上。这条道路是不平坦的。好几代中国人为建设一个富裕、民主、文明的中国而努力奋斗过,然而屡屡遭遇挫折。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像《大国崛起》开篇的话所说的那样,“让历史照亮未来的行程”,也就是说,发挥我们的“后发性优势”,向先行国家学习,认真汲取他们的经验和教训。只有这样,才能少交学费,少走弯路,缩短现代化的行程。
从这个意义上说,除了电视片提到的九个曾经称霸一方或称霸世界的“大国”外,别的一些国家的经验教训也是值得汲取的。比如说瑞典,这是一个只有900万人口的“小国”,在近代也没有什么赫赫武功可言,但是它在提高人民的普遍福利上为世人所广泛称道,也有不少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注意。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的开头写下了一句颇富哲理的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在各国走向繁荣昌盛的途程中有一些共同的因素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对这些共同因素的偏离,不论这种偏离朝向哪个方向,总会招致逆转和挫折。通观500年来世界各主要国家的发展历程,这些共同的要素大致包括以下这些:(1)确立了自由市场经济制度;(2)建立了法治;(3)实行宪政民主;(4)保证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5)逐步形成了“橄榄型的社会结构”。
以下分别对这五个要素作一些分析。
自由市场经济制度
正如诺斯(Douglass North)所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2]这里所讲的“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就是市场经济,或者更准确地说:自由市场经济。
在目前的中国,相信计划经济(命令经济)较之市场经济更具优势的人已经很少了。容易发生的误解,是由于忽视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在于决策的自主性和交易的自愿性[3],把它和16—18世纪一些西欧国家实行的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混为一谈[4]。在重商主义的条件下,虽然货币交换已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交换形态,市场和商业也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它具有两个和市场经济很不相同的特点:一是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强力干预和全面控制,而不是由自由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二是把尽量多地积累货币财富作为国家目标,而不是由个人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目标驱动。
西欧国家的发展历史表明,不改变重商主义的体制和政策,确立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一个国家就难以实现持久的繁荣,而只会“崛而不起”或者“起而复衰”。西班牙就是一个鲜明的例证。16世纪初,它凭借从事航海活动的先发优势和拥有欧洲最强大的陆军和海军,一度成为海上霸主和最大的殖民国家,并且在查理五世(Charles V,1516—1556年在位)的统治下建立了横跨欧洲大陆的大帝国。但是重商主义政策并没有给西班牙带来持久的繁荣。这是因为:第一,虽然西班牙政府在殖民活动中攫取了大量财富(据历史记载,1503—1660年间西班牙从美洲殖民地取得的财富多达白银18600吨和黄金200吨)。然而这些财富并没有被投入生产活动,相反,为了维持欧洲最庞大的军事力量,财政却经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从1575年到1647年,西班牙皇室六次宣布破产。[5]第二,大量贵金属的流入一方面造成了物价飞涨,民生凋敝,另一方面助长了穷奢极欲的社会风气和好逸恶劳的懒惰习气,而农业生产一直停滞不前,制造业也没有能够发展起来。第三,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广泛干预,造成了普遍的寻租条件。由于“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重商主义时代乃是一种腐败的寻租社会”。[6]这样,西班牙经济在16世纪后期“马尔萨斯陷阱”(Malthusian Trap)再次袭来和经济衰退重现时一蹶不振。1588年“无敌舰队”(Spanish Armada)大败于英国海军,更标志着西班牙海上霸权的丧失。1596年菲利普二世(PhilipⅡ)去世以后,西班牙沦落为二流国家。它重新走上发展的道路,已是独裁者弗朗哥(Francisco Franco)在1975年去世以后的事情。[7]16—18世纪的法国历史,也向我们讲述了相同的故事。
和西班牙在17世纪陷入衰退完全不同,这个世纪是英国由二流国家走向兴盛的转折点。这里的决定性因素,是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早在1215年的《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中,英国已经开始对国王的征税权作出了限制。1688年“光荣革命”(Glorius Rerolution)以后,国王的垄断特权被国会立法所终止,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私有产权制度得以确立,英国政府逐渐减弱了对经济的控制和干预。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可以说是对重商主义最后的致命一击。《国富论》弘扬“看不见的手”(即市场)在资源有效配置中的作用,同时指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只有在自然和自由的制度下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而政府的控制、干预和垄断,则会对经济造成破坏。[8]由斯密《国富论》开创的古典经济学理论正是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产业革命的先声。因此,历史学家A. 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的叔父老汤因比在1884年出版的《产业革命》一书中就已指出,产业革命的实质,既不是发生在煤炭、钢铁、纺织工业中引人注目的变革,也不是蒸汽机的发展,而是“用竞争取代了先前主宰着财富的生产和分配的中世纪规则”[9]。
“二战”后某些东亚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以及它们所实行的“出口导向”政策,也带有某些重商主义色彩,因此,又被称为“新重商主义”。从这些国家(如日本)和地区(如中国台湾)的发展经历可以看到,这种制度和政策安排在发展初期是有效的,但是到了更高的发展阶段,就必须及时进行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减少政府干预,实行进一步市场化,否则会引来种种恶果。
法治
实行法治,即符合公认正义的法律(“善法”)的统治,是发达市场经济共有的特征。而法治不但具有值得追求的普世价值,而且是非人格化交换占统治地位的发达市场经济所必需的制度支撑,因而实行法治乃是实现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必要条件。所以,讲英国走向兴盛的历史,通常都要从作为法治滥觞的1215年《大宪章》讲起。
在法治的问题上,有两个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第一,分清“法治”(rule of law)与“法制”(rule by law)两个不同的概念。
自从先秦法家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中国大多数皇朝都强调“法”和“法制”(有时也写作“法治”)的作用,加之中国就像毛泽东所说,“百代都行秦政制”[10],于是有人就认为,法治是中国“古已有之”的,我们只要“恪遵”祖制就可以了,大可不必向西方学习和引进法治的思想和制度。其实,先秦法家所说的“任法而治”和我国历代帝王所说的“法制”,跟现代社会的“法治”完全不是一回事。韩非说得很清楚,法家所说的“法”是与“势”“术”相并列的帝王手中的统治工具,是统治者统治被统治者的手段,而他们自己却可以“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邓小平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最先提出以法治取代人治。1997年的十五大又正式提出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口号。但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推进得并不顺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对法治的性质和内容缺乏明晰的认识,而且实行法治必然要求约束政府和官员的权力,这是不符合某些官员的意愿的。所以,即使在十五大以后,党政领导机关的一些正式文件也经常用“法制”来代换“法治”,把法律降到了政府统治和管理人民的手段的地位。就以《大国崛起》这部电视片来说,好几位学者论述法治的讲话在变成字幕或解说词的文字时,也都变成了“法制”。只说“法制”而不说“法治”,实际上抽掉了法治的精髓,回到以法律作为统治工具的人治。
第二,法治与民主的实施顺序。
在有些国家的历史上,法治和民主二者的实施是有先有后的。以英国为例,1215年的《大宪章》可以说是法治的滥觞,1688年“光荣革命”才是民主制度的开端。可见二者的构建是可以有先有后的。但是历史经验也表明,法治归根结底要以民主制度为基础,要靠民主制度来保证。有人以回归前的香港为例,认为只要在英国派出的总督治下实行法治和“积极的不干预政策”,也能保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这种论证似乎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殖民地时代香港的法律体系是依托于它的宗主国——英国的政治制度的,而英国实行的是民主政治。如果换一个国家,例如前西班牙殖民地如菲律宾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法治始终无法确立,与前英国殖民地新加坡、香港等形成鲜明对比,就是一个证明。关于这一点,在D. 诺斯的著作中有十分精辟的分析,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宪政民主
民主具有普世价值,是文明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这在“五四”运动提出要请进“德先生”以来,似乎没有太多争议。但也有几个问题需要加以研究。
第一,可否以“威权主义政治”作为通向民主制的过渡。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讨论“新权威主义”时,就有论者以新加坡为例论证在发展中国家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实行威权政治不但无害而且有益。在当时,我也觉得这种看法不无道理。但是,根据新加坡近年来的经验,我认为至少可以认定,在知识经济时代,按照儒家“三纲六纪”“尊尊亲亲”等原则实行威权主义政治,由于它会压抑创新精神,不利于人们创造力的发挥,已经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2000年以来新加坡的李光耀对此有深刻的认识[11],我们应当加以注意。
第二,以何种方式争取民主。在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中,先进人物的政治理念深受卢梭式的理想主义和激进观念的影响,鄙薄经验主义的点滴改良。他们没有意识到,以激进的理想主义为指导的革命力量在掌握实际权力后很容易蜕变为少数人的专制。正像《大国崛起》告诉我们的,英国人从 17 世纪 40年代革命后国会军将领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以暴易暴、实行军事独裁中汲取了教训,摈弃暴力革命的方式,选择用和平的渐进改革推进社会进步。在中国,只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巨大社会灾祸后,像顾准这样的杰出思想家才敏锐地意识到,设定了某种终极目的的理想主义很容易由于其领袖人物自认为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包括专制和杀戮来实现这一终极目的而蜕变为专制主义。在认识到这一点以后,顾准大义凛然地宣称:“我自己也是这样相信过来的。然而,今天当人们以烈士的名义,把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成保守的反动的专制主义的时候,我坚决走上彻底经验主义、多元主义的立场,要为反对这种专制主义而奋斗到底!”[12]
第三,在确定实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还需要进一步追问,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主的真正实现。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看,民主政治制度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类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雅各宾专政时期(1792—1794)实行的“激进的人民民主”或“直接民主”体制;另一类则是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逐渐建立起来的宪政民主制度。前一种体制由于对最高权力缺乏制约,往往使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徒具虚名,沦为少数具有个人魅力的领袖(charisma)专政的牺牲品。雅各宾专政后法国陷于社会动乱之中将近一个世纪。当它在19世纪70年代重新建立宪政秩序时,英国已经开始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都遥遥领先于法国。后一种体制不承认任何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权力,而是用一整套制衡机制保证公共权力不会被滥用和确保个人自由和宪法权利不受侵犯。
在顾准之后,我国有一大批学者对卢梭理论的演变以及雅各宾“激进的人民民主”和“直接民主”为何必然演变为“多数人的暴虐”和“领袖专制”作出了深入的批判性分析。[13]在以史为鉴、寻求富强之道的时候,这些政治思想史的重要研究成果,都必须纳入我们的视野之中。
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
许多学者指出,《大国崛起》有一个缺点,就是对于所论各国兴起的思想和人文基础着墨不多,甚至连文艺复兴的故乡——意大利也没有进入“大国”的行列。实际上,西欧国家的兴起,几乎无不是以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和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推动的思想解放运动为先导的。
人们往往强调技术进步对于西方国家兴起的推动,而忽视文化、思想变革和认知进步所起的作用。对此,我们应当追问,如果没有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打破中世纪宗教迫害和思想禁锢,吹响思想解放的号角,提倡用理性去批判地观察世界,人们的科学精神和创造欲望能否得以发扬,作为18世纪以降经济革命源泉的制度和技术创新是否有可能发生?
目前我们正在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把中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人们往往过分关注国家对科学研究和教育机构拨款的多少,领导机关组织的“攻关”活动进度的快慢,而忽视了西欧国家17世纪以后教育普及和科学迅猛进步的思想和制度的基础。技术史专家罗森堡(Nathan Rosenberg)和小伯泽尔(L. E. Birdzell. Jr.)说得对:“在18世纪的西欧,由于没有科层制,西方科学家组成了一个科学共同体。这个共同体通过合作、竞争、集体解决冲突、分工、专业化、信息更新和信息交流,追寻对自然现象的解释这一共同目标,其组织效率之高往往是其他社会组织形式——科层制或非科层制的——所难以比拟的。”[14]近年来大量经济史、技术史的研究成果清楚地告诉我们,西欧先行工业化国家从早期增长模式到现代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途径,在于与基础科学进展密切联系的技术的广泛运用,而科学和教育之所以能够在17—18世纪以后获得长足的进步,主要是由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为科学和文化的繁荣准备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历史经验证明,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所倡导的思想自由和学术独立,乃是繁荣科学与文化的必由之路。
“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形成和中等阶层的壮大
市场经济以前的传统社会是一个“哑铃型”的社会,它的一极是少数权贵,另一极则是广大的贫苦农民。当时也存在一个主要由从事商业活动的市民组成的中等阶层(middleclass,或译“中产阶级”“中等收入阶层”)。不过他们在封建庄园制农业的汪洋大海中人数少、力量弱、地位低,左右不了社会的大局。
进入近代以后,中等阶层增加了以中小资本家(在旧中国则是民族资产阶级)为主的新成员。但是这个社会阶层的力量依旧单薄,仍然受制于大资产阶级(在旧中国则是官僚资产阶级),并且受到后者的压制和打击。
等到先行工业化国家在19世纪后期全面转向由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驱动的现代经济增长模式,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于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人员在社会生产体系中的作用变得愈来愈重要,以各类专业人员为主体的新中等阶层才开始形成和日益壮大。比较一下恩格斯1845年和1892年对英国工人阶级状况所作的分析,也可以看到这种变化的端倪。[15]到了知识经济时代,专业人员在社会生产体系中起着支配作用,这使“新中等阶层”的经济地位和社会作用凸显,成为现代社会的中坚力量(elite,或译“精英”)。第一,他们的人数剧增,在一些发达国家甚至超过了体力劳动者,成为工薪阶层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比如,美国1900年白领工人占劳动力总量的 17%,到了 1970年,上升为47.5%;体力劳动者和白领工人人数比例1900年为2∶1,到了1970年变成1∶1.3。[16]第二,由于中等收入阶层在社会生产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发达国家他们的收入水平提高得很快,甚至超过了“以剪息票为生”的中小资产者。第三,他们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也大为提高。《大国崛起》中谈到的美国 20 世纪初期的“进步运动”(Progressive Movement)和20世纪中期罗斯福新政(New Deal)打击寡头和缩小贫富差别等措施,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等阶层的价值取向和政治诉求。
中等阶层的兴起使传统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社会”转化为现代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哑铃型社会”通常是不稳定的,充满了动乱,而“橄榄型社会”则趋于稳定。
正在高速实现现代化的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结构迅速变化的时期。一个新中等阶层正在成长。中共十六大提出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一项基于正确社会分析作出的明智决策。然而在前一时期关于改革方向的大争论中,有些论者把分析传统社会结构时使用的二分法套用到我们当今的社会,把社会人群简单地划分为“精英”和“草根”、“权贵”和“弱势群体”、“富人”和“穷人”两类。我认为,采用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分法把原应属于大众一边的企业家、科研人员、技术专家、医护人员、教学人员等划入与大众敌对的社会集团中去,不但搞乱了自己的阵线,而且实际上起到了转移目标,为包括中等阶层在内的广大民众的共同敌人即极少数贪官污吏提供掩护的作用。近期以来,社会上发生了一连串在仇富反智思想指导下劫杀大学教授,打骂医务人员,恣意破坏房屋、轿车等私人财产的恶性案件。这种与建设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不能不使人感到忧虑。
以上我们分析了在一些国家走向富强的途程中起关键性作用的因素:市场经济、法治、民主、思想自由和社会结构中的中等阶层兴起等变化。当然,这并没有穷尽各国繁荣兴盛的奥秘。从一些国家的发展历史看,教育的普及、国民普遍福利的提升、科学进步和技术创新、国民道德情操的培育,都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即使上面讲到的五个共同因素,各国所采取的具体形式也很不相同,各有长短优劣。所有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作深入的探讨。
[1] 根据本书作者2007年2月11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举办的“大国发展中面临的挑战”讨论会上的发言整理。载《同舟共进》,2007年第4期;又见《吴敬琏文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1334—1344页。
[2] D. 诺斯和R. 托马斯(1971):《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5页。
[3] 参见麦克米兰(John MCMillan,2003):《市场演进的故事》,余江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年。
[4]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市场经济分为“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两类,也是不完全确切的;因为这容易使人误以为重商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等也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子类。现在看来,按照我在上世纪晚期的说法[参见吴敬琏(1999):《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第421—422页],把它们称为“原始资本主义”,也许更好一些。鲍莫尔则把它们称作“坏的资本主义”[见W. J. Baumol,R. E. Litan and C. J. Schramm(2007):Good Capitalism,Bad Capitalism,and the Economics of Growth and Prosperity(《好的资本主义,坏的资本主义以及增长与繁荣的经济学》),Yale University Press]。——吴敬琏2007年5月补注
[5] D. 诺斯(1981):《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71页。
[6]Barry Baysinger,Robert B. Ekelund Jr. and Robert D. Tollison(1980):“Mercantilism as a Rent Seeking Society”(《作为寻租社会的重商主义》),in Toward a Theory of the Rent﹣Seeking Society(《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edited by James Buchanan,Robert D. Tollison and Gordon Tullock,Texas A&M University Press. 1980.
[7] 西班牙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重新振兴,是多重社会—政治因素起作用的结果。参见林达(2007):《西班牙旅行笔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吴敬琏2007年5月补注
[8] 亚当·斯密(1776):《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
[9] 转引自D. 诺斯(1981):《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87页。
[10] 毛泽东(1973):《读〈封建论〉呈郭老》,见《毛泽东诗词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
[11] 参见李光耀(2002):“An Entrepreneurial Culture for Singapore”(《新加坡的企业家文化》)。此文为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2002年2月5日在“何日华亚洲领袖公开讲座”上的讲演。
[12] 顾准(1973):《辩证法与神学》,见《顾准文集》,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24页。
[13] 参见王元化(2003):《公欲与私欲之间的冲突怎么调和?——研究〈社会契约论〉笔记和对中国历史的反思》,载《上海社会科学报》,2003年3月6日;朱学勤(1994):《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
[14] 罗森堡、小伯泽尔(1986):《西方致富之路——工业化国家的经济演变》,刘赛力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293页。
[15] 恩格斯(1892):《“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德文第二版序言》,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67—383页。
[16] 道格拉斯·诺斯(1981):《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第198页。
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的崛起[1]
(2011年7月)
感谢国际经济学会邀请我在经济学界的这次盛会上作为特邀嘉宾作Fitoussi讲演。
我的演讲题目,是“经济学与中国经济的崛起”。
中国经济的崛起,可以说是近30多年世界最重大的历史事件之一。我们这一代中国经济学者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30年经济曲折起伏的亲历者,也是近30多年改革开放的积极参与者。在这篇讲话中,我将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明经济学在过去中国经济变革中发挥的作用,并对中国未来发展的若干重要问题进行讨论。
我们不妨先从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前的情况说起。
一、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准备:经济学的复兴
在改革开始前的30年,现代经济学被中国官方看作为“资产阶级剥削”和“垂死的、腐朽的帝国主义”辩护的“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说”,即使有一些翻译介绍,也只是为了进行政治批判的方便。有的经济学家提出过吸收借鉴其中合理成分的建议,却因此被打成了“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所以,那些年的中国经济学舞台上无所谓现代经济学,也就无所谓与国际经济学界的学术交流。
在这样的环境下,经济学被赋予的任务,就在于宣传、解释和论证官方政策的正当性。
我在1950年进入南京的一所教会大学——金陵大学经济系学习。那时课堂上还讲授马歇尔(Alfred Marshall)的经济学说,但还没有讲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学习就被“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知识分子改造”等一次接一次的政治运动打断了。1952年,教会学校被取消,金陵大学经济系被合并到上海复旦大学,我也转到那里就读。从此,全部教材都换成了苏联教科书,主要的教员也换成了经过“苏联专家”培训的年轻教员,全部经济学教育只是要我们相信,“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只要仿照苏联的榜样,建立起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辛迪加”(statesyndicate,列宁语,一些东欧经济学家把它叫做“Party-State Inc.”),中国就能很快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工业强国。
我在1954年从复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从事国有企业财务问题的研究。
在1953—1956年期间,中国实现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公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并在这一基础上全面建立了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制度。[3]这种“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经济体制进一步压制了经济活动的创新精神,受到共产党内外的广泛批评。1956年赫鲁晓夫“解冻”以后,斯大林时代的可怕真相大白于天下,中国也开始反思斯大林体制的弊病。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改革建议,其中不少程度不等地包含着引入市场作用的改革内容。然而,毛泽东选择了方向相反、更为“国家主义”(statism)的解决方案。这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的控制,甚至把原来还有些许自治权的农村合作社也在1958年合并改组为“政社合一”“工农商学贸五位一体”的半军事化组织——人民公社。以军事动员方式组织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导致1959—1961年间生产大幅度下降和数千万人在大饥荒中“非正常死亡”。在1966—1976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上亿人在运动中受到残酷的迫害,曾经建议过部分引进市场机制的经济学家被指谪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而受到批判斗争。
1976年毛泽东去世,他的遗孀江青被逮捕。中国经济乃至整个社会濒临崩溃,使得对毛的中国寄予极大希望的国际左翼人士陷入惶惑和失落。[4]不过,长期生活在毛体制下并受到种种压制和打击的经济学者和党政官员却从旧统治集团的倒台中看到了变革的希望。他们深知,灾难的根源正在于和这套体制相伴随的荒谬的政策,于是开始了寻求有助于挽救危亡和实现振兴之法的热情努力。
为了学习外国的发展经验,中国政府派出了大量的代表团访问欧美和东亚各国。官员们最感兴趣的,是日本和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地区等“小龙”的政府在依靠市场力量来配置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同时,运用其产业政策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以实现快速发展的经验。
经济学家最初的学习对象,则是东欧那些比较早地踏上了改革之路的社会主义国家。孙冶方、于光远[5]等具有改革思想的中国经济学家访问了南斯拉夫、匈牙利等东欧国家。1979年底和1981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先后邀请了当时流亡在外的波兰经济学家W. 布鲁斯和捷克斯洛伐克经济学家O. 锡克来中国讲学,吸引了大批学者和官员听讲。他们两人对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东欧国家改革情况的介绍,开阔了中国学者的眼界。他们所倡导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即在国有制的基础上和计划经济的框架下引进些许市场力量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也在一段时间里为渴望改革的人们所推崇。
W. 布鲁斯和O. 锡克的讲学有一个出乎人们意料的副产品,这就是他们所运用的某些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手段使中国经济学家耳目一新,使许多中国经济学家产生了更系统地学习现代经济学,从中汲取更多营养的愿望。
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学界掀起了学习“西方经济学”,即现代经济学的热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1980年夏季到1981年夏季,连续举办了三个大型讲习班,它们分别是:“数量经济学讲习班”“国外经济学讲座”和“发展经济学讲习班”。
这些讲习班由中外经济学的知名专家授课,为参加这些讲习班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的中年学者打开了系统学习现代经济学最新成果的通路,使他们用新的视角来观察中国经济。[6]
除了这种“补课”式的讲习班,还有一批学者选择了去外国留学或者进修。大批高等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利用邓小平要求中国政府成千上万地派遣留学生出国留学的机会,去了英国、美国、欧洲和日本的高等院校作研究生。今天在座的不少中国经济学家,就是那时出国,后来在欧美名校学成归国的博士研究生。还有一批中年经济学者,像我的同事赵人伟教授和我自己,当时已经50岁上下,但仍然到牛津大学和耶鲁大学,重新学习经济学。
不过,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还没有形成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经济学家队伍。中国改革采取的是中国领导人邓小平和陈云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即没有预设目标模式和实施方案,“走一步,看一步”。
这个时期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在广大农村,采用类似于中国数千年来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的方式,将原来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包”(即租)给农民耕种,实现了农业经营的私有化。在这个基础上,社区所有或私人所有的“乡镇企业”也蓬勃发展起来。(2)恢复1958年“大跃进”中曾经使用过的“财政包干”办法,向省、县政府下放权力,实行分级预算、收入分享(revenue-sharing),形成所谓“地区政府间竞争”的格局,使它们不是压制而是支持本地区(省、县、乡)非国有企业的发展。(3)在对外经济关系上,仿效日本、韩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的做法,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打破国家对外贸易的垄断,降低贸易壁垒,允许外国直接投资进入中国设立合资企业。
私有企业的产生和对外开放打破了命令经济的僵硬体制,给民间创业让出了一定空间,使蕴藏在中国民众中的企业家创业精神迸发而出,使经济秩序很快恢复,中国经济也重新表现出活力。
不过,仅仅在强大的国有经济之旁开辟出一块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空间,并不意味着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系统性的改造。就中国经济整体而言,处在一种“旧的”经济体系(计划经济)已经被突破、新的经济体系(市场经济)又没有建立起来的状态,经济增长也很不稳定。
二、现代经济学为中国改革指明了方向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国有经济继续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作用,支配着绝大部分经济资源。这种经济制度天然地倾向于用大量投资来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和国有企业的赢利,因而不可避免地造成货币超发和通货膨胀,以致在1979—1988年的10年中爆发了3次严重的通货膨胀,特别是1988年中期那一次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全面抢购,败坏了改革的名声。第二,强大的命令经济与处于从属地位的市场经济“双轨并存”,形成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这使利用支配资源的行政权力谋私利的腐败行为迅速蔓延。[7]通货膨胀和腐败滋生引起了大众的极大不满,导致了1989年的政治动荡。
实际上,中国领导人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意识到,中国改革不能停留在“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的状态。在1984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全会决定从以农村为重点的改革转向“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时,邓小平就已指出,城市改革不像农村改革那样简单,它不仅包括工业、商业,还包括科技、教育等各领域都在内,是全面的改革、系统的改革。显然,这样一种全面系统的改革,不是靠“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所能把握的。
1984年中共中央全会的决定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的两个要点是:(1)“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2)“通过逐步缩小国家统一定价的范围,适当扩大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显然,在当时,由于意识形态的禁锢和对经济学认识上的局限,上述决定并没有对改革的目标,即所谓“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作出清晰的界定。为了进一步推进改革和促进发展,就必须对新体制的总体框架和改革的实施步骤作更深入的探索。
好在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已经逐渐成长起一定数量的具有现代经济学素养的经济学家。他们与国外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也十分活跃。于是,进入了中外经济学家共同探索中国改革目标模式的新阶段。
1985年是一个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和基本路径的年份。这一年中发生了四个重要的事件。
(一)第一次由中外合作进行的对中国经济的全面考察
1984年,在邓小平本人的提议下,世界银行组织了以林重庚(Edwin Lim)[8]和伍德(Adrian Wood)[9]为首的庞大国际专家团队,在中方工作小组的支持下对中国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考察。经过深入的研究,在1985年写出了题为《中国:长期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选择》的长篇考察报告。这份考察报告不但全面分析了中国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而且根据对各国经验的比较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可选方案,因而受到中国领导人和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他们认真阅读和讨论了这个考察的主报告和六个附册,从中学习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分析工具以及国际发展经验。这对于提高并开拓中国经济学家的眼界和提高中国政府的决策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二)第一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的产生
1985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郭树清等三位受过现代经济学训练的研究生上书国务院领导,要求制定全面改革的总体规划。在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支持下,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组织了由楼继伟、郭树清等九位经济学家组成的研究小组,并很快写出《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构思(初稿)》。这份“规划构思”用经济学的语言为已经被中国政府确定为改革目标的“商品经济”描绘了清晰的图画。它指出:在“商品经济”中,“市场体系构成经济机制的基础”;企业根据市场关系自主决定自己的活动,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则由间接控制为主取代直接控制为主的体制。
这一规划还设想,改革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实现商品市场的价格改革为中心,配套进行企业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第二阶段形成完善的要素市场,取消指令性计划,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商品经济”的转型。
(三)“宏观经济管理和改革国际讨论会”对于中国改革两个重大问题的讨论
在确定中国改革的若干重大政策问题上,1985年9月由国家体改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世界银行共同召开的“宏观经济管理国际讨论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这次讨论会是1985年9月2—7日在长江游轮“巴山”号上召开的,所以又被称为“巴山轮会议”。[10]